跳到內容

瑜伽菩薩戒要義 二、四十三輕 36、有恩不報戒

第三部分是障礙布施的,也有四條。在六度中,已經出現過有關布施的戒律,但這兒的側重點有所不同。六度側重從攝善法戒的角度來修布施;而四攝是側重從饒益有情的角度來修布施。   36、有恩不報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于先有恩諸有情所。不知恩惠不了恩惠。懷嫌恨心不欲現前如應酬報。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現酬報。非染違犯。無違犯者。勤加功用無力無能不獲酬報。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欲報恩而彼不受。皆無違犯。   作為菩薩,對有恩于自己的眾生,完全沒有感恩之心,不但如此,還「懷嫌恨心,不欲現前如應酬報」,比如對社會及父母師長為我們創造的一切條件不知感恩,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享受,不懂得「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的道理,就屬于有染違犯。   如果因為懶惰、懈怠而暫時沒有酬報,則屬于非染違犯。   還有一些情況屬于不犯:雖然努力了,但現在還沒有能力報答;或者你想到要報恩,但對方不肯接受。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