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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菩薩戒要義 二、四十三輕 28、寶玩異論戒

28、寶玩異論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越菩薩法。于異道論及諸外論研求善巧。深心寶玩愛樂味著。非如辛藥而習近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作為菩薩,如果對異道論和世間文化「研求善巧,深心寶玩,愛樂味著」,也是屬于有染違犯。這樣情況還是比較普遍,比如有些搞藝術的,覺得出家的生活更適合自己,可出家後卻不修學佛法,繼續沉溺于藝術創作之中,將之看得比學佛更重要,無疑是本末倒置。   對世間的文化應采取什麼樣的態度呢?應「非如辛藥而習近之」,就是說,世間文化只能作為方便而暫時使用,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學佛或弘法。弘一大師就是最好的例子,大師出家前,文學、繪畫、音樂無所不精,出家後卻將此通通放棄,唯以書法來與眾生結緣並弘揚佛法。   在生活中,幾乎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長處,出家後應將以往所學運用在弘法事業中,這才是佛子的本份,否則,還是以藝術創作為樂,挾一技之長而自以為是,結果使煩惱習氣得到延續,將在家的生活狀態帶到寺院中來。所以戒律規定:在家做什麼,出家後不應繼續從事。如在家為人理髮,出家後就不可再為人理髮;在家搞電腦,出家後就不可再搞電腦。這主要是從解脫道的修行來說,因為從事自己熟悉的事情,會習慣性地貪著,一旦迷失在自己的長處里,就很難再有正念,也很難再有平常心。而從修行的角度來看,貪著世間文化,也會影響到般若智慧的開發。當然,從弘法事業的發展來說,我們又要發揮各自的長處,前提是避免對長處的貪著。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