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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的意義

作者:二埋

  戒律是佛教僧團中的紀律,它的主要作用在于禁止惡行與保護善行。

  梵語「毗尼」「毗奈耶」,意譯為律。梵語又叫「尸羅」,意譯為「戒」。律中詳細地說明了僧伽怎樣就是犯罪;怎樣就不是犯罪,以及怎樣教育和懲罰的規定。佛教徒必須嚴格地警策自己的身,語、意,使它離惡修善。梵語又叫「波羅提木叉」譯作「別解脫」,或譯為「處處解脫」;是依照戒的規定,調伏自己的身、語、意于日常生活中隨時隨處地離惡修善。

  最初世尊在菩提樹下證得大覺後,到鹿野苑去,時有五人歸依佛法,隨佛出家,于是就有了僧團。以後,世尊到各地游行說法,弟子數目漸次增加起來;到了舍利弗、目犍連出家的時候,僧團中已有千二百五十人以上的佛弟子了。世尊成道後五十年中不斷地說法,就有更多更多隨佛出家的弟子。待世尊滅後,佛教僧團益行增大。

  本來,佛教是以世尊所說的道理為所歸依;世尊所說的道理是求得「解脫」的照路明燈。但是隨著依據教理修行的進步,就感覺到在以愛欲和私有財產為基礎的家庭生活中難以達到修行的目的;在信徒中具有迫切要求出離家庭生活的人,而轉到以世尊為中心共同過著集體生活,這樣的團體,叫做僧伽,它的目的是互相策勵,專精修道。

  在世尊滅後,僧伽有責任護持教法使之傳續于後世;為了要使世人對于僧伽信仰和尊敬,為了要保持教團和合團結的精神,于是弟子們把佛制定的規戒結集成為「律藏」。但是後來一般人所注意的只是比丘的二百多戒和比丘尼的三百多戒的條文,卻少注意到維持僧伽更主要的那些「犍度」——作持戒。

  如上所說,戒律本是禁止的意思。然而仔細地去了解戒律,並不是全部都是禁止的事。律藏的後半部(犍度部)就不單單是禁止的條文,而是敘述教團制度的規定與行事。

  試看律藏的前半部,多有「比丘……勿」之語;後半部則說「比丘……聽」之語。古人對于戒學,把前者稱為「止持戒」,或者「止諸惡門」;把後者稱為「作持戒」,或者「作諸善門」。

  戒律的目的是離去惡生活,達到修道的目的——解脫。因此,禁止的條文,在表面上看似是消極的,實際上還有著積極的意義。所以「止持」戒,「作持」戒,是戒律的一體兩面。

  修行佛道,主要是受持戒律,遠離罪過,使「身」清淨;修習禪定,獲得智慧,使「心」清淨。故戒定慧三學,是佛教修行的三大綱目,戒律為三學之一,在佛陀全部教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沒有嚴肅的戒律生活,也就得不到真實禪定,因而也更得不到真實的智慧。所以,戒律,是求解脫者所必然要踐行的。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