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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心·開心 第9章 希望、念力與慧解

第9章 希望、念力與慧解 ·個別境界 ·慾望、念頭與勝解 ·意志克服惰性 ·心有慧解心自悟

  一、個別的境界   《大乘起信論》雲:“一切諸法,唯一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   接前章的“何謂受、想、思”等遍行心所之後,今將繼續進入五位百法中的第二們“心所有法”的二、“別境有五”。   本文所要討論的是六種心所有法中的第二種“別境位”,包含有:“欲、勝解、念、三摩地、慧”等五個心理作用中的前三種“欲、念、解”。這些心理作用,因為必需在特別的境界(例如:順境、逆境)或事象有所差別時(例:正念、妄念)才生起活動,稱此為“別境”,因為不通於“一切時”“一切心”所以和遍行心所大不相同。前章所謂的“五遍行”是不論任何時間,任何空間,任何客觀環境都能產生“警覺、觸覺、受、想、思”等的心理活動。   “別境”與“遍行”是相對稱的心所。“別”是特別,有差別;“境”是境界或事象,只遍於一切行、一切地,不遍於一切心、一切時,故稱“別境”。今將‘大藏經’中的原文登載於後。   二、慾望、念頭與勝解   《大乘百法明門論》雲:   別境五者,一、欲,二、勝解,三、念,四、定,五、慧。    (《大正藏》第三十一卷·八五五頁中)   定和慧等心所有法,留待後文討論。今先解說:“五別境”中的欲、念、勝解等的含義。   (一)何謂“別境”   憨山大師的《百法論義》雲:   別境五者,正是作善作惡之心也。前遍行五雖起一念善念,但念而未作,若肯當下止息,則業行自消。及至別境,則不能止矣!   言別境者,謂個別緣境不同遍行,此乃作業之心耳。   “別境”唯識家所立六位心所之一,即緣個別之境所生之五種心所。指欲、勝解、念、定、慧;此五種心所通於善,惡,無記三性及三界九地而起,具一切性與一切地二義,而無一切時與一切心俱之二義。其中,雖定,慧二者為同一境轉,但欲,勝解,念等為別境轉,故系就多分而稱為別境。依《百法問答鈔》卷一載,心若緣所樂之境時為欲心所,緣決定之境時為勝解心所,緣所觀之境時為定,慧二心所,緣所曾受之境時則為念心所。以其緣個別之境而生,故稱為別境心所。   (二)何謂“欲”   於所樂境,希望為性,緣外境而有所需求。   “慾望”有善、惡、無記等三性。以求上進而精勤用心讀書是善的慾望。反之為了名位、權利而不惜手段的慾望是惡行稱為貪,為根本煩惱之一。   善欲——起正勤、精進。惡欲——起貪婪、懈怠。   “欲”的種類:   (1)五欲,對色、聲、香、味、觸等五境產生需求者,稱為五欲;被看成貪愛著之對象的五境,亦稱為五欲,五欲德或五妙欲。對財、色、名、食、睡眠之慾,亦稱作五欲。   (2)六慾,對①色,②形貌,③威儀姿態,④言語音聲,⑤細滑,⑥人相,生起慾望即稱為六慾。   (3)三欲,於六欲中對形貌,姿態,細觸之慾,稱為三欲。   人們因貪慾深而難拔離,易墮落故,將此欲比喻為塹,稱為欲塹;或以貪慾之煩惱能令人沉沒於河,稱為欲河;比喻“諸欲”惱人如針刺身,稱為欲剌;此等皆在強調“欲”之害人。又以欲之汙身,擾人,而比喻為“欲塵”、“欲魔”、“欲縛”等。  蕅益大師的《百法直解》雲:   “於所樂境希求冀望,以為體性。精勤依此而生,以為業用。”是說我們對於快樂的境界希望擁有獲得,若所求之樂境不在眼前,不會產生“欲”望。好比甲所追求的聲色之娛,乙追求的是名位之利。於是當名位現前時,乙會起欲心;甲則無慾。反之,聲色之樂現前時,甲會起欲心,乙則無。由此可知“欲”心所,並非在任何時空皆有活動,視各人所需,是有差別性,所以“遍行”與“別境”不同點在此。   “欲”是推動事業向前的原動力,希望成功,拼命努力,積極奮發;或是希望成佛而精進修持不懈怠,這些者是“善法欲”。反之,為了自身的事業成功而去害人,謀不正之財就是惡欲。   (三)何謂“勝解”   就是有別於一般的看法,對事象萬物有殊勝的見解。例如,對自己所信奉的宗教有堅定的信心與瞭解,不因旁人的言語毀謗而心生動搖是為“勝解”。如《百法直解》所云:   “於決定非猶豫境印可、任持而為體性,不可以他緣引旋改轉而為業用。”“勝解”   梵語adhimoksa,巴利語adhimutti,又作信解。心所之名。為俱舍七十五法中十大地法之一,唯識百法中五別境之一,殊勝之解之義。即於所緣之境起印可之精神作用(即作出確定之判斷)。   然有關勝解一語,各家之解釋互異,說一切有部與俱舍宗謂勝解為十大地法之一,能與一切心所相應,即於一切心品遍起。俱舍論卷四(《大正藏》第二九冊·二九、一九上):“勝解、謂能於境印可。”即不論是與非,邪與正,皆能審決、為此心所之作用。   如心對境時,其為花、為月、心即印可其為化、月,故一切心品必定有此心所。然唯識宗則以其為五別境之一,不能遍於一切心所。   成唯識論卷五(《大正藏》第三十一冊·三一至二八中):“云何勝解?於決定境印持為性,不可引轉為業,謂邪正等教理證力於所取境審決印持,由此異緣,不能引轉。故猶豫境勝解全無,非審決心亦無勝解,由斯勝解非遍行攝。有說心等取自境時無拘礙,故皆有勝解,彼說非理。”此謂“勝解”於決定之境審決時,始稱其為勝解。若於猶豫之境,心存疑問,無法審決,則無勝解,故非遍行。   又上座部主張“勝解”即“決定”,而與“智相”無別。說一切有部則以“印可”為勝解之別作用,故異於勝解智相等,而智相之外別有其體。   (四)何謂“念”   梵語smrti或smrit巴利語sati。心所(心之作用)之名,即對所緣之事明白記憶而不會忘失之精神作用。又作憶念解。於俱舍宗,視其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死為五別境之一。以其具有殊勝力,而為五根、五力之一,稱為念根、念力。“失念”即相反義。   “念”的種類有:觀念、口唸、心念。①觀念,即觀想佛體、佛法等;②口唸,即以口稱佛之名號,又作稱名唸佛;③心念,為口唸之對稱,即以心想念佛菩薩等,或謂與觀念同義。此類觀念、口唸、心念等之攝念法門,散見於諸經論中,如《增一阿含經》卷一之十念品,卷二廣演品。《諸經要集》卷三所詳說之“十念”,即為十種觀想,止息妄想,念心不動亂。   例:我們在打坐時,最會起心動念,妄想紛飛,如何不使自己妄念太多,惟有把心專注在一個念頭上,觀想佛或唸佛,時時盯住它,不讓它起壞念。   當亡者要往生時,最重要的是他臨終前的那一刻,要讓他在善的念頭上,唸佛、法、僧,求往生淨士。勿讓他起惡念,否則必會墮到地獄去,因此,人的一念是很重要的,隨時會造善惡業,所以,要常常提起正念,勿造惡業。   因此淨宗雲:“打得念頭死,許汝法身沾。”   《百法直解》雲:   “於過去曾習之境,令心明審記憶不忘,而為體性。定之所依,而為業用。”   是在說明我們所學習過的事物,經歷過的境界,在心識中有深刻印象,清楚不忘稱為“念”。“念”也有好壞,例如聽聞佛法心生正念,聽聞邪法則心生妄念。全心全意念佛,心無旁驚騖,雖欲起妄,力不暇及,如此唸佛功夫,謂之“彌陀大定”皆由正念收攝心神而生。   三、意志克服惰性   《觀經四帖疏》雲:   “縱使化佛,報佛,若一若多,乃至遍滿十方,各各輝光吐舌,徧覆十方,一一說言:‘釋迦所說相贊勸發一切凡夫,專心念佛及修餘善,回願得生彼淨土者,此是虛妄!定無此事也!’   我雖聞此等諸佛所說,畢竟不起一念疑退之心,畏不得生彼佛國也!”亦即自身對淨土的信心正念,不曾因諸佛菩薩另有說法而受動搖。堅持己念,信解不疑,如此可謂“勝解”!一個人面對世間種種外境,念頭起伏不定,所作的決策往往因念頭的善念、惡念而有不同的人生觀。今舉例如下:   某商人知道自己過份貪杯,不過,他白天工作忙碌,精神壓力很大,晚飯前喝幾杯似乎能紓解他的緊張情緒。可是酒和疲倦又使他變得昏昏欲睡,他總是在晚飯後不久就睡覺了。(貪慾現前)   有一天,他驚覺自己簡直在虛度人生,因此,他決定取消“喝酒時間”,多和兒子相處(善念現前)。起先他感到很難受,很懷念那些能令他神經松馳的酒,但是他一再提醒自己,戒酒對他有益無害。事實證明他對了。懷家人的關係增進,使他生活更加愉快,工作更有幹勁。(勝解)   積極的意志力能幫助我們克服惰性,把注意力集中於未來。當你遇到挫折,不妨想像自己正實實在在、快快樂樂地一步步追求目標,這樣,你就會繼續朝著目標往前推進。這就是對事情的看法有深入的見解。   美國心理學教授詹姆斯,普洛察司卡發現,一個人作出一項改變時,可分為四中階段,(一)即初步者考慮(抗拒改變)(二)正式考慮(權衡這項改變的利弊)(三)行動(運用意志力,達成改變)和(四)堅持(運用意志力,貫徹改變)。   他說,有些人是“長期考慮者”。他們知道自己應該少喝酒,但是在考慮這些問題時,卻又忍不住再喝一杯。他們也許永遠只考慮而不行動。   為了推自己和促使自己努力去達成目標,不妨訂個時限。有位女教師發覺自己胖了不少,想減肥,剛好她當送為某社團的會長,於是去買了一套兩號的昂貴衣服,並決定減掉七公捭體重,好讓自己三個月後能穿那套衣服,而去參加該社團的年會。結果,她如期達到目標了。   有一天,馬拉特對一批曾在新年時許願要改變行為的人進行研究。他發現,目標定得最明確的人,達到目標的機會最大。有個男人決心每天都稱讚太太,三個月後,他仍能每天都做得到。另外一個人只籠統地誓言:“要對家人和善一點”,結果不到幾天便故態復萌,常為小事和家人爭吵。   馬拉特建議:“不要說‘我要多點運動’或‘我要多看點書’,要說‘我要每天早晨都步行四十五分鐘’或‘我要每星期勻出三個晚上來看書,每次一小時’。”   摘錄自(《讀者文摘》一九九二年十一月“砥礪意志力”)   四、心有慧解忙亂睚悟   以上事例告訴我們,若能堅持自己所訂的理想目標(善欲),勇往直前精勤不懈(正念),一定會創造出風光境界(勝解),出人頭地,與眾不同(別境)。   唐代出過許多精通詩文的高僧。盛唐後期的皎然和尚就是一位佛門詩傑。   皎然俗姓謝,字清畫,浙江吳興人,是南朝晉宋之際著名的山水詩人謝靈運的十世孫。據說他七、八歲時就會寫詩文,號稱神童,不到二十歲就有很大的名氣,得到大書法家顏真卿的嘗識、推崇。但他所以能在詩文上取得相當成就,卻不是憑藉神童天才,而恰恰是因為他能夠超越“天才障礙”勵志苦心,不斷地探索和追求。他的創作,經歷了“欲、念、勝解”三個階段三個心理過程,才達到卓然不群,爐火純青的境界。   一開始,他少年氣盛,恃才傲物,認為詩文妙諦存乎一心,隨心所欲。縱筆揮寫,自可得清詞麗名句,玉韻金音。他住在深山古廟,本來就遠離凡塵,廓落空寂,再加上他只憑心感,獨寫性靈,結果寫出來的東西大都是不切實際式的玄言,朦朧晦澀,毫無人間煙火氣。這等“隨心所欲”之文,自然很少有人因為他曾是神童就閉著眼睛濫加吹捧,這是“欲”之害。   他自己格高自許,孤芳自賞了一段時間之後,也感到無味無聊了。經過一番虛心自省之後,他認識到詩文之道首在“化人濟世”,而要“化人濟世”就不能與世隔絕,躲在自己的心靈裡吟弄些上不著,下不著地的玄言妙語,應該越出玄門,親近人世,寫照人間的情思理趣。於是他擴大視野,開闢新路,向同時代名家學習,取人之長,補已之短,這是心“念”的改變。   皎然所處時代的詩壇上,已是名家輩出,群星璀爛。他涉獵百家,獨重韋應物。韋應物少年任俠,狂放不羈,六十歲左右才悔改前行,折節讀書。其詩直承建安風骨,簡淡秀朗,自成一家之體,達到了“真而不樸,華而不綺”的藝術境界。   皎然大約因為自己的生活經歷和韋應物相似之處,所以讀韋應物的詩感到特別親切有味。他專心致志學習韋應物的詩路詩風,進步很快。一年之後,他把自己作的詩混在韋應物的詩裡,人家已經分辨不出了,他感到很開心。正好這時韋應物到蘇州來做刺史,他刻意模仿幾首“韋體”作見面禮去登門拜訪。韋應物初讀他的“謁詩”,暗暗驚疑:“這和尚的詩怎麼竟像出門自我韋某之手?”交談間,皎然道出“渴慕久仰”之忱和“願聆面教”之意,韋應物心下明白了幾分,看看窗外正下著小雨,便以《微雨》作題,請他撇開“謁詩”路數、風格,自出心裁寫一首五律。   皎然憑著既有的才情,走到窗外廊簷下,小立片刻,便吟了出來:   片雨拂簷楹,煩襟四座清。   霏微過麥隴,蕭散傍落城。   靜愛和花落,幽聞入竹聲。   朝觀趣無限,高詠寄閒情。   韋應物覺得這首詩很不錯,清新細膩,幽潔高雅,這麼快就能詠出這麼好的詩,足見這和尚自有詩才。於是刮目相看,引為詩友,跟他暢談為詩之道,最後誠懇地勸導他說:“人各有長,蓋自天分。子而為我,失故步矣。但以所諧,由名可也。”    皎然佩服韋應物的高論,但總想得到一些具體的啟示,便神往地念出韋應物的《滁州西澗》——“獨憐幽草澗邊蟲,上有黃鸝深樹鳴。春潮帶雨晚來急,野渡無人舟自橫。”——說:“像這等意境高遠,渾然天成的絕唱,貧僧若能追蹤大雅,寫出一首,於願足矣!”   韋應物就這首詩的創作過程談起感受,說那是遊滁州西澗時的即興之作,當時只是道出眼中景,心中情,成詩後再三回味,才知心遊造化,於無意間獨得天籟。——這是韋應物對大自然的“勝解”。   皎然聽出了韋應物的言外之意,是要他留心學習大自然物象中蘊涵的非人工所能造就的真詩文。從此,他的學詩進入了一個更高的境界,從隨心所“欲”到“正念”,再趨向於用心靜觀默察,體驗山川景物中的真善美,尤其注意捕捉那些陶情怡性、難以言傳的“天籟”。   山澗中有一種流泉的聲音清冷恬靜,滌人邪念,啟人遐思,非常動聽。為了準確地描繪出這種妙聲,他坐到泉水旁,敲著各種金屬器皿,細加比較,終於用輕叩銅碗把它活靈活現地模擬出來,然後再用詩把它描寫出來。這種學習心態就是不流於俗的“勝解”。   因為皎然能夠不停頓地探索、追求,他的詩文即到達很高的造詣。他為陸羽“三癸亭”賦的詩,和顏真卿書寫的亭名一起被詩人譽為“三絕”。他有詩集十卷傳世,《唐才子傳》評他的詩“居第一流”。此外,他還悉心研究詩的理論,寫出“畫公詩式”五卷和《詩評》三卷,“議論精富,取捨從公”,對後世的詩話、詩歌理論貢獻殊深。這些貢獻皆源於他自身於心領神會的意境能有獨特殊勝的詮釋和了解。   《六祖壇經》雲:   三世諸佛、十二部經,在人性中本自具有,自心內有知識自悟。若起邪迷妄念顛倒外,善知識,雖有教授,救不可得。若起正真般若觀照,一剎那間妄念俱滅;自識自性,一悟即至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