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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緣起法

佛說緣起法

一、根本緣起觀

(一)緣起的意義

佛法根本的方法,就在探求宇宙萬有現象的起因,我們這個世界為宿命造呢?為尊神造呢?抑為無因無緣呢?為有邊?抑為無邊?為常呢?抑為無常呢?乃至人生的苦惱為自作呢?為他作?抑無因作呢?這種種知見為古代印度宗教哲學家所爭論不能解決的問題。由於佛陀慧觀的觀察,才發現諸法因緣性的生滅,即是緣起法。緣起為阿含根本的思想,無常、苦、空、無我,都依於緣起而成。十二因緣,或十二緣起,四諦,都是緣起觀的對象。依緣起而探得諸法因果相續的關係。人世間一切法生起,都離不了這個相依相助的要素。這個關係,在佛陀時代,有時名為因(Hetu),有時名為緣(Paccaya),乃至說為條件(Nidana),或為集(Samudaya)等。要是嚴密區別這個術語,即是「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簡而言之:「緣此故彼起」,任何一法生起,都要另備條件。要依廣義解釋這個「此與彼」關係,或是條件,即是因緣作用,亦即是緣起(Paticca Smuppada)的法則,也就是緣起的定義。

說:「我今當說緣起法說義說」(雜含十二‧六九)。什麼是緣起法說?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泛指因果二法,以顯一切法生起同時,或異時因果相依的關係。「有此故有彼」,即是有因必有果;「有彼故有此」。即是果必從因生。以「此故彼」的關係,構成因果律緣起的定義。以一切法生起都必須依「此故彼」相依因果的關係,絕沒有一法單獨或偶然可以存在的。在依存的關係上,要依異時說:前者為因,後者為果;要依同時說:主體者為因,相從者為果。這雖說為因果的法則,但依所詮方面說:與主觀方面不同,故所詮方面也就不同了。以此觀察這個世界,在時間上是無數異時因果相續的關係,在空間上是無數依存的關係,是無限相依相助和合性的生存著,這即是諸法因緣的精神觀。佛說有為法(Sam Bhatadhamna)即指因緣生法而言,以一切因緣生法,都是無常變遷的,故說:「空相應緣起隨順法」(雜含十二‧六八)。所以佛陀觀察宇宙人生的結果,悟達了宇宙萬有不是神造的,也不是偶然的,是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世間滅的緣起性。也就是有生必有死,無生則無死的因果定律。不過這個緣起性,非常深奧,不是一般人所能瞭解的。故佛對阿難說:「此甚深處,所謂緣起,倍復甚深難見」(雜含一二‧六八)。但這個深奧的緣起法,當時有人疑惑是佛陀的發明,所以佛陀特別聲明:「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雜合一二‧六八)。這是肯定說緣起,為諸法生起的必然性、普徧性,為因果的定律。愚痴的凡夫,不瞭解宇宙萬有真相,妄認神造說、偶然說。佛說「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因果相續緣起的法則,即以此對治一切無因或邪因論。

(二)緣起的辨別

佛說緣起法的目的,即在探求宇宙人生的真理,而緣起意義,非常廣泛,且又深奧,不是一般人所能瞭解的。而緣起種類雖極複雜,然不外前說同時因果及異時因果。佛陀為欲有情明瞭生死相續性的生命,「我今當說因緣法及緣生法」(同前)。因緣(緣起)與緣生在表面上雖沒有什麼分別,但在二者作用上,顯有不同之處,也就是顯同時與異時的關係。緣起,是約眾緣和合所生方面說:以一切法生起,必須仗因託緣而生,在「此有故彼有」的原則下,才有法的生起,這是佛法根本的慧觀。緣生,是約果必從因生方面說,以一切法生起必須從因而生,對因名果;在一定的條件和合下,才有法生,故說為緣生。這是二而非一的關係。什麼是緣起法?「謂『此有故彼有』,謂緣無明,行緣識,乃至如是純大苦聚集」。什麼是緣生法?「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死」(雜含一二‧六八)。前者以「此有故彼有」,顯緣起性體理,明同時因果。後者顯果必從因生,緣無明有行,顯異時因果。佛說緣生法時,特別加上「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形容詞,這是諸法本來如此,也就是顯因緣法因果的必然性,譬如有生必有死的定律,「謂緣生故,有老病死憂悲苦惱」(同前)。但緣起與緣生究竟有什麼不同呢?即依緣起而顯緣生,緣起為主動的眾緣,從緣而起,緣生為被動的從緣所生,這顯有因果的關係。佛說緣生時又加上「法住法位,法加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雜含一二‧六八)。這把緣生法視為不生不滅法性,是因果的深義。並肯定的說:「審諦真實不顛倒,如是隨緣起,是名緣生法」。這即是依緣起而顯緣生相續因果法,緣起為因果法則中所必具的理體,緣生又為因果法則中所必具的事象,因緣與緣生,即事即理,顯因緣與緣生的差別。但世俗人墮於知見,對於宇宙人生事象中找不到頭緒,或說無因而生,或說常或說斷,都落於邪見。佛法的慧觀,了知一切法皆從因緣所生。說:「多聞聖弟子於因緣法,緣生法,正見善見世間一切善不善法生起,皆離不了因緣」,故曰「有因有緣,眾生清淨,有因有緣,眾生有垢」(雜含三‧一七)。這即是排斥六師異學,以為一切善惡罪,都為無因無緣偶然會合的邪因論。

(1)依緣起而有流轉 從緣起而探得有情相續的生死,即「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純大苦聚集」(雜含一二‧六八)。人生生死相續必然的程序,即由於無明;無明者,即是不明。不知善法不善法,有罪無罪法。這個不明,就是惑,因沒有正知正見,故身口意妄造諸業。因造業故,而有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純大苦聚集。依苦樂而又煩惱,不知善不善法,而又造業。因造業又招感生老病死苦果,惑、業、苦三道,是這樣展轉不停流轉,如螺盤式。有情在生死軌道上流轉,找不到根源,故說為無始。

(2)依緣起而有還滅佛法從緣起探得有情生死相續因果性,了知一切法有因有果,果必從因生,因必有後果,即「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因果必然的理則,但佛法非是以探得人世間生死相續因果為滿足的,有情生死相續既以「此有故彼有」為生死相續的因果,必須消除「此有故彼有」的人世生死相續因果性。但怎樣消除人世間生死相續,我們依緣起探得人世間生死相續性,是由於「此有故彼有」的關係,現在要消除這個生死相續,依然要依緣起觀消滅它,由於有情不知善不善法,而妄造諸業,感受果報。假使對於諸法有了正知正見,就不會妄造諸業,倘不造雜業即能斷諸苦惱,達到「此滅故彼滅」的目的,「謂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雜含一二‧六八)。這就是人世間生死相續由於不了知諸法緣起,妄造諸業,招感苦果。了知諸法緣起離無明而生明,「此滅故彼滅」,這即是還滅的原理,依然為緣起說。

(三)緣起的異說

緣起的真義,「非我(佛)所作,亦非餘人作」。為諸法生起的必然理性。「緣起」真義,雖非佛陀所發明,然依歷史的考察,佛教的緣起觀與佛陀前後宗教哲學思想或同或異,以及其思想起源的背景,在間接與直接有類似的關係,故對於當時類似緣起哲學思想有參照研究的必要。試舉佛陀前後宗教哲學類似佛教緣起觀部分:

(1)遠在梨具吠陀末時有名的無有歌(Masada Sysbta),關於讚歌創造,敘述宇宙開展的次第。在混沌未分之時,有一個種子(Abhu),依其熱(Tapas)的力量開展,遂成為欲(Bama),依欲更開展成為現識(Manas),於是宇宙次第成立。這即是心理展開次第觀察的結果:─ 種子 ─ 欲 ─ 識的系統。這與佛說的無明—行—識的系統相似。佛法的緣起解,初三支與這個種子 ─ 欲 ─ 識有淵源的關係,是可以想象的。

(2)奧義書,其主要立論的思想,就是無明(Avidya,Paliavijja)為現實界的本源。於心理的解察,意欲為活動的源泉及思想次第相應發展的根據,其說明的方法,近於佛法緣起觀,在其最著名 Brhadaraya Baup 中有如此的說法:人依欲(Bama)而成,依欲而有志向(Bratu),依志向而有業(Barma),依業而有果(Phala)。

這與佛法緣起觀相對照:欲,即佛說的「無明」,行即為志向。識與名色以下,依心理的活動,相當於業。生老病死,即相當於果。其名目雖不同,但從心理的觀察,是可以相通的,這是無疑的事實。

(3)在佛陀時代於人生問題研究,最近於佛教緣起法的,當為數論師的二十四諦觀;即自性(Pra Brti)─ 覺(Huddhi)─ 我慢(Ahan Bara)─ 五唯(Tannatra)─ 十一根,五大的系統。這類似佛教緣起觀,但這個學說系統的構成,當在佛陀以後,佛教緣起雖非導源於此,但兩者顯有間接的關係。佛初訪阿邏羅仙人,其對佛陀所說修行觀法,就是以生老死為原因。其論說的方式:

冥初 ── 我慢 ── 痴心 ── 染愛 ── 五微塵氣(五唯),五大(肉體)── 貪慾瞋恚 ── 生老死憂悲苦惱。

依此說:佛法的緣起觀,或即依此觀想加以改造而成。無明即是冥初的別名,行為是我慢的異名,識為痴心,愛取即染愛,而有五微塵氣與五大。觸受即貪慾瞋恚,祇是阿邏羅仙人對佛陀所說修行方法,在古代記錄上無法找到證據。其次與佛陀同時的耆那教,在教理思想上也有許多類似佛教的地方,其在 Acaranga Sutta 說:「由瞋而知慢,由慢而知欺,由欲而知貪,由貪而知欲……故賢者不可不避瞋、慢、欺、貪、欲、憎、識、生、死、地獄、獸及苦」。

這雖屬雜亂無秩序的思想,但也可說類似佛教緣起觀。還有尼夜耶派人世觀:「說現世的苦,其原因為作業,而作業是以煩惱為基礎,煩惱以無知為根據,故人若欲離苦,即不可不滅除無知」。

這即是無知 ─ 煩惱 ─ 業 ─ 生 ─ 苦(老死)等次第而生。雖然少數,但也類似佛法緣起說。以上所舉諸種類似佛法緣起觀,無論在佛陀以前或佛陀以後,可見佛教緣起觀思想的構成,雖說是佛陀慧觀所成,但不是偶然的,必為參照各種宗教哲學思想所成,或加以改造。這些對於考察佛教緣起觀的背景上應視為必要的資料。

二、緣起的內容

(一)十二因緣有情流轉生死,即在這十二有支,或曰十二緣起,以有情為本質,說明有情流轉生死,為佛教根本的教義。他的內容即是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總結的說:就是「純大苦聚集」。這即是十二有支程序,各支間都有互相依止的關係,由此構成生死相續的因果事象。

佛陀初修道時,即依十二因緣作次第順逆兩種觀想,完成正等正覺。順觀者,依無明緣行,行緣識,乃至生老病死,純大苦聚集。逆觀者,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乃至老死純大苦聚滅。說:「我時作是念,我得古仙人道……我從彼道見老病死,老病死集。老病死滅……我於此法,自知自覺成等正覺」(雜含一二‧六五。這即是釋尊依此完成正覺。三世諸佛,亦依此順逆兩觀,達到諸法無我,解脫生死相續,成就正等正覺。是故緣起觀想,應視為解脫的根本法,對「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緣故老死有」(同前)?應有詳細思惟的必要:

(1)老死(Jaronocana)。老死為人生憂悲苦惱,一切皆苦的事實。要詳細說明這個苦,包括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三苦、八苦、無量諸苦,都隨著老死而來,但為什麼會有老死?這是流轉門觀察的出發點,就是因為有:

(2)生(Jati)。因有生即不得不死,既有了生,即有憂悲苦惱的現象,若沒有生,也就沒有憂悲苦惱,這個「生」應為老死的根本。然我們為什麼會生呢?這即是真的緣起觀的開始。我們說生,必有其根據,最重要的根據,就是因為:

(3)有(thava)。這個「有」,即指過去業力所規定的存在體。要具體的說:就是欲有(Kam-obhova)、色有(Kupabhova)、無色有(Arvipophova),而三有所有依報(器世間)、正報(有情世間),既為業感存在體,即不得不生。這即是我們所以說為有生的根據。然我們為什麼會有這個「有」呢?即因為:

(4)取(Upadano)。所謂「取」,就是追求或執著的意思,在經中說有欲見、見取、戒取、我取四種。但都因自我要求滿其慾望為根本,在家人執取五欲,出家眾執取偏見,以及無意義的禁戒,因有此執著,故有情墮落三有的境界。但這個執著生起,亦非偶然的,即因為:

(5)愛(Tonha)。這個「愛」是依欲而生起最劇烈的表現,也是有情的特徵。在性質上有「欲愛」、「色愛」、「無色愛」的三種。這純為心理活動中一種現象。亦即意識活動之一,在愛慾發動時,初步所能引起心理上作用,即是:

(6)受(Vedana)。這是說明有情染愛生起,不是無因的,由於樂憂喜情緒的領受所以引發染愛。但這情緒的知覺性領受生起也不是無因的,由於:

(7)觸(Phassa)。因有「根塵識三者和合而起的識觸」,才引起苦樂感情的領受。若沒有觸,即不能發生領受的作用。但觸覺生起,亦非無因,即因:

(8)六入(Slayatana)。或曰六處,「六處」即是有情的自體。在與對象相接觸而起感覺性作用,即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的機能,但這六根機能又從何而有呢?即是:

(9)名色(Mamarupa)。即依六根活動所構成身心和合的組織,名為心理的要素,即受想行識,屬於精神。色為身體的要素,即指物質。通常解釋,名色即是五蘊和合的身心全體的意義。這個身心於自覺意識始能統一,其統一的中心,就是:

(10)識(Vinnana)。這個識,原屬名色一部分,在「名色」祇限於認識作用。但在這裡,卻為名色所依存的中心,並有執持的功能,使名色能夠增長不壞。甚至出胎,都是這個識的功能,具有眼、耳、鼻、舌、身、意六種機能。經常自覺活動的,就是:

(11)行(Sanbhanra)。這個「行」純為自我意識的作用,在表面是以身、口、意活動為主動;實際上是以自我意識為基礎,以求滿足自我所起的慾望,故有造作的功用。但為什麼會有造作?就是因有:

(12)無明(Avijja)。這即是吾人無量劫來生死相續根本。亦即是流轉生死緣起觀的終結。

以上所說,僅對流轉門作簡單的解釋。還滅門已詳前說,故從略,要明瞭這十二支次第相連關係,可以五系說明之:

1.老死 ← 生 ← 有
2.有 ← 取 ← 愛
3.愛 ← 受 ← 觸 ← 六入 ← 名色
4.名色 ←→ 識
5.識 ← 行 ← 無明

第一系,專就事實觀察人生,生老病死次第的根本。即是因為「有」的存在。第二系因為有的根本,即是愛慾。第三系由根本愛染的發動以明心理的經過。第四系從認識論的立場以明身心的組織及活動的根源。第五系從認識發動到生命的根本。總結的說:十二因緣,以無明為根本意欲的基礎,從識、名色的認識關係而生起愛染,以明心理的經過。故有情愛染為創造的根本。雜含說:「顧念心縛,則生愛,愛緣取;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一二‧六五)。要依時間順序說。大部分為同時依存的關係。關於十二因緣系統解釋,頗感困難,因為這裡涉及緣起支數及佛陀哲學思想全部觀察的問題:

(1)緣起支數的探求 依緣起探得有情生死相續的起因,就是無明行等十二支。在阿含經中處處說十二緣起,此為阿含極重要的教義,但緣起支數思想果為原始的思想嗎?實有研究的必要。在巴利文長部大緣經(Mahonidonosutto)詳說緣起中,就沒有無明與行二支。六入為受與觸所攝。表面上總共僅九支。又長部大本經(Maha padono)敘說毗婆尸佛悟證的因緣。其中緣起支僅十支,根本缺少無明與行。在漢譯長含,關於這兩處雖同說十二支,但其成立時間較遲,要依所傳原形上,二支或可斷定為後來所補加。這個十支與十二支不僅數目的問題,且於教理上也有重要的關係。最初說緣起觀,因未具足十二支,故略說十支或九支,是故部分學者說,十二支為後來整理所附加的支數。

這個問題,在雜含(一二‧六五)有一段文,該值得重視的:

「佛告諸比丘,我憶宿命未成覺時,獨一靜處,專精禪思,作是念:

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緣故老死有?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生:生有故老死有,生緣故老死有。如是有,取,愛,觸,六入處名色。何法有故名色有?何法緣故名色有?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生:識有故名色有,識緣故名色有,齊識而還不能過彼。謂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這是緣起最初發現的經過。依此為生死的原因及解脫法的根本,此為佛陀自覺與緣起觀成立經過重要的資料。於此應注意的,即所謂十二因緣中「識」與「名色」有相依的關係。譬如三蘆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識緣名色,亦復如是(雜含一二‧六五)。因識名色有特別相依的關係,故從此以後不能上進。「齊識而還不能過彼」。當時即依此判定為生死的起因,無明行二支顯未納入最初緣起觀中。大緣經或大本經所說九支或十支,應視為直述佛陀最初緣起觀的根本。

要依部分學者說:無明、行二支為後來所附加,這也未必盡然。因為佛陀在一切處,都說無明為有情生死的根源,這是教義中最古的思想,行為有情根本活動的要素。在經中處處有說,二者都為佛陀所主張,以敘說緣起觀。特別是荼啼比丘主張以識為輪迴的主體,說「今此識往生不更異」(中含荼啼經),佛陀斥為邪見,可見佛陀並未採取識為生死流轉的根本。

佛說緣起觀,在起初根本沒有嚴格界線,故不一定從那一法觀起,有時從愛觀起,如雜含(一二‧六四)說:「若於結所繫法隨生味著,顧念心縛,則愛生,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憂悲苦惱」,這即是從愛觀起。或從名色觀起,如說:「若於所取法………其心驅馳,追遂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同前)。經中雖有長短種種因緣觀,實不一而足。大毗婆沙論說緣起觀,從一緣起說:「一切有為法」;二緣起說:「因與果」;三緣起說:「惑,業,苦」;四緣起說:「無明,行,生,老死」;乃至十二因緣,以種種形式皆以觀察立場不同,故所說相異。若以此為基礎,總括全體的意見,未免欠妥。前所引的經文,可說佛陀於識名色關係上特別體會出的見解,而識與名色又為佛法重要的教義。當時佛陀專心於身心活動的觀察,依其所現關係上,或依現實的活力,說為形式根本成立的條件,斷不能依形式判為最後的結論。

佛陀教義中最具特質的思想,就是緣起觀。在形式上也較完整。種種緣起觀中以十二因緣最為完整,在內容上,佛教緣起觀,為心理的,特別以認識為重,即依識名色說明六入、觸、受、取等心理活動的次第,為其他緣起中所未見的,也就是十二因緣的中心,無明 ── 行 ── 識的系統。從無明讚歌以來,奧義書,復經佛陀慧觀完成定論。佛陀以種種因緣為背景,才達到無師自悟的目的,洞悉無明行識名色的關係,說為緣起的根本,這個應為佛陀獨創的思想。

(2)緣起三世義 依緣起探得有情的起因,雖如上說,但後來緣起說,又分為三世或二世流轉相續的關係,在原始佛典中,僅敘說緣起支數的經過,並沒有作三世或二世的解釋,故三世或二世流轉說,應為後起的思想。然在中含荼啼經、長含大緣經,早有三世輪迴思想的萌芽。這可說為緣起觀中一種進步的啟示。

複次,三事合會入於母胎,父母聚集一處,母滿精堪耐香陰已至。此三事合會入於母胎,母胎育持九月十月便生,生已以血長養,血者於聖法中,謂是母乳也。彼於後時諸根轉大根轉成就。食粗飯面蘇油塗身,彼眼見色樂著好色憎惡惡色,不立身念少心心解脫慧解脫,不知如真。所生惡不善法,不滅盡無餘,不取壞無餘,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不取壞無餘。彼如是隨憎不憎所受覺,或樂或苦,或不苦不樂,彼樂彼受求著受……若樂覺者,是為受,彼緣受有有,緣有有生,愁戚啼哭憂苦懊憎可得生。如是此淳大苦陰生(中含五四荼啼經)。

於此經可以了知,依緣起觀,從前世說起乃至到未來生。要以過去、現在、未來,配合十二支,說明三世輪迴的現象。無明與行(業)為過去,識為生前死後托胎時最初一剎那所謂「靈魂」,亦即執取識。名色、六入、觸、受,這是次第生理及心理上機能完成。及活動完成一個獨立的有情,即是現在的果報。前後相望為一重因果。對於現在外境而有愛慾執著,從此經營現世活動的事業,即有、受、愛、取、有的行動,也就為未來生命的種子。遂有未來生活具體的果報 ── 生,老死 ── 這又是一重因果,從此死了,因有生老苦樂的滋味,又招感生老死命運的未來生活,而這個再流轉如前,永無盡期。

(二)四諦因緣 佛法因緣觀,分世間因緣及出世間因緣。十二因緣,祇探得有情生死相續因果的必然程序,以及依因緣探得有情生死還滅的必然理則。純為觀念的方法。要從有情世界而實現人生理想的境界 ── 解脫境 ── 必須依世出世間緣起觀。如雜含(二、一 ○)說:「我論因說因,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有因有緣滅世間」。這是說明世間集,世間滅,都必依於因緣,說明世間集的因,即是緣起支性,世間滅的因緣,即聖道支性。緣起支性,即十二因緣,說明世間雜染因果相續的法則。如雜含(一二‧六八)說:「所謂有是故是事有,是事有故是事起」,即是緣無明行,緣行識。聖道支性,即是四諦中滅諦 ── 八正道 ── 要想超脫世間雜染而達到出世清淨的法界,必須修聖道正法,才能實現。簡扼的說:緣起支性,世間的,雜染的;聖道支性,出世間的,清淨的;而總括世間,出世間因緣觀,就是苦、集、滅、道四諦。苦集二諦是說明世間因果,滅道二諦說明出世間因果。也是從有漏到無漏解脫必然的程序。

(1)苦諦 苦為人生現實的滋味,這個苦是包括生、老、病、死的四苦,這是來自身內的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怨憎會苦的三苦,這是來自社會的苦;而總括諸苦的,就是五陰盛苦,合之為八苦。在此四苦八苦當中的人生,雖然有時候以世間的技術,如醫學、衛生等,可解決老、病等苦,但要想徹底解決人生所有生死的諸苦是不可能的,要解決一切苦,首先要能解脫一切苦的原因。什麼是苦的因?即是:

(2)集諦 集是富有招感性,為招感一切苦的原因。這個因,就是以愛為根本,譬如世間本來是無常,要求它常住不變,即是愛的作用。因為愛,見到「色」有變遷,即有苦。故苦集二諦有因果的關係。但佛法的宗旨,不僅在說明世間雜染的因果,是要有情脫離雜染的因果。脫離的方法,即是:

(3)滅諦 這個滅,就是要滅除生老病死一切的苦,達到清淨解脫的涅槃。使有情從愛慾囚籠中獲得解放。依照聖智觀察證得清淨的自由,就是涅槃。這是修學佛法者的偉大的目標。要實現這個理想的方法,即是:

(4)道諦 所謂道,即是正見、正思惟、正業、正語、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的八正道。這是通達涅槃的大道,滅諦為道諦的果,道諦為滅諦的因。故滅道二諦亦有因果關係。這與苦集二諦,在形式上雖相同,實際上滅道二諦是出世間的、清淨的;常樂我淨離諸苦惱,為佛法價值的世界觀。苦集二諦為世間的、雜染的,是苦的,為無價值的人生觀。苦集二諦為俗諦,為世間的因果;滅道二諦為真諦,為出世間宗教的因果。

四諦因緣,總括世出世間因果理則,為緣起中重要的理性,佛法雖不是泛論因果,是要於現實事相中瞭解世出世間因果的必然性,依此必然性,去完成清淨必然的理性,達到淨化身心的目的 ── 如圖:cwdc04p078a.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