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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根本有情論

佛法根本有情論

一、以有情為本說

(一)有情的意義 佛法根本的論題,即在觀察有情生滅流轉相續的真象。究竟從何處而來?將向何處去?以及有情身心的組織及其活動的形態是怎樣?這都是佛法觀察的根本對象。佛說無常、苦、空、無我、蘊、處、界的一切法門,都是依有情為立論的中心。依有情而建立佛法,離開有情,即無佛法可說。是故要了解佛法,必先探求有情的意義,不能瞭解有情。即不能瞭解佛法的真義。梵語薩埵,譯為有情、人、士等。情,即是情感或情慾的意思;具有堅強意欲前進的力量,這與普通所說動物相近。但奧義書所說有情較為廣泛,上從天界,下至植物,都說為有情。然有情真實的構造,是物質與非物質二種要素,亦即是精神與肉體二者結合體所成者為有情。依佛法說:即是「名色」(Namarupa),此語原出於梵書時代,含有現象或個體(Individual)的意味。釋尊採用此語成立有情的單位。佛法說「名」為精神,即五蘊的受、想、行、識,「色」為物質,即四大及四大所造的肉體。>中含大拘絺經說:「云何知名?謂非色陰為名。云何知色?謂四大及四大造色,此說色,前說名,是為名色」。簡要的說:名色,即指有情身心合成的身體。一般所說生命(Jiva)即包括精神與肉體而言。非是離開「名色」,另有生命。所以佛法不是偏於物質,或是偏於精神,佛法的生命,是精神與物質平等和合相應體。但佛法又非二元論的思想,是精神物質並行論(Parallclism)。

救護人世間,解脫一切有情的痛苦,原是一切宗教哲學的本懷,但一般宗教哲學家,都陷於主觀的錯誤,不是從客觀立場去分析一元、二元、多元,或唯心唯物,就是妄想於自然界以外神秘的神、上帝主宰等。想以此作為解決有情的痛苦,全是一種空幻倚賴感。這樣的結果,不是落於客觀的唯物實在論,就落於空幻的神秘唯神論。這都忽略了有情本身的瞭解。要解脫有情的痛苦,應從有情身心去求解脫。佛說中道法,是離去二邊。所以佛法不偏於物質,也不落於唯神論。佛法根本否認神秘的神格。人生的苦樂,取決於有情自身正覺知行合一的德行,經不是取決於梵天或是上帝,佛法是自覺力行的宗教,歸依佛法僧三寶,是重新認識人生,把握知行合一的德行,達到圓滿成就身行善、口行善、意行善,淨化人生的目的。中含思經說:「若有故作業,我說彼必受其報……。若不故作業者,我說此不必受報」。明確的指出人生昇天堂,墮地獄,都看自己作業與否為標準,絕不是仰靠梵天或上帝的挽救。假使作了十惡業道,最後死了,必定要墮入惡趣。這時任憑牧師怎樣為你祈禱,想接你上天堂,也是一種誑妄愚蠢的舉動。猶如投石河中,人在岸上祈禱,希石浮現,同樣的愚痴。佛法不同於一般宗教就在此,不存倚賴的幻想,或求超越自然界以外的神力,腳踏實地,努力於知行合一的德行,取決有情自身正覺的行為,所以佛法以有情為根本。

(二)有情的種類 佛說眾生無量,而無量眾生(有情),要依其精神活動的不同,可分為五類,或曰五趣(Panedgatigatigani)。或曰六趣(Chagatiya)。所謂五趣:即天、人、地獄、餓鬼、畜生,這是古代的分類;再加上阿修羅,即為六趣,亦即通常所謂六道輪迴。無論五趣或六趣,都存於世間的。在人間,有人、有畜生、有餓鬼。畜生中包括天上的飛鳥,地上的走獸,以及水裡的魚蝦,這又稱為傍生,鬼雖為人所不易見,但也住在人間。人間以上有天,天有種種不同,有高的天,有低的天,全視天人福報的分別。在人間低一層的是地獄,地獄是極苦的所在,通常形容地獄的苦處,有十八層地獄,有刀山、火箭種種的苦狀,全視有情業力輕重而分別,長含世紀經對此有詳細的說明。阿修羅偏於五趣,其性好鬥。五趣或六趣,除掉人間與畜生,其餘都含有神話的性質,但為各宗教一致的信仰,即如地獄天堂一類的,釋尊也認為這是一種輪迴應有的現象。

在五趣中,最有意義的,就是人間的「人身」。在人間以上的天人雖比人間壽命長,但祇沉醉庸俗的欲樂,根本沒有正覺的真理。人間以下的地獄,苦趣的有情,受苦不暇,那裡還能努力修行?畜生與餓鬼,雖在人間,根本為業力所縛,愚痴而沒有智慧,遠不及人類。是故五趣中,祇有人類才有知苦求樂的知覺。人在五趣中居在升降最重要的樞紐,於是造成一般人想昇天界,怕墮地獄的觀念。但在佛法上說:天人雖有五欲可享,但五衰現前福報享盡,依然要下墮,唯有人間最好,所以>說:「三十三天,著於五欲,彼以人間為其善處……所以然者,諸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得也」(增含等見品)。這就是天上根本無佛可成,無真理可求,要求真理,要求解脫,祇有向人間求。所以佛說:「我身生於人間,長於人間,於人得佛」(同上)。佛是人間的聖者,是即人而成佛,不是天上的上帝,也不是上帝的使者,是人間最偉大的覺者,天人為了要求真理的智慧,梵天帝釋四天王常率領天人下降人間,參加法會,請佛開示正覺真理之道,所以天人要仰望人間為其善處。愚昧的眾生,卻為上帝使者所欺騙,說天堂是怎樣的快樂,人間怎樣的黑暗,把他們的心眼,都接引到一個渺茫天國上去了,釋尊出現人間,徹底覺悟人生的偵真諦,佛說:「人身難得」,又把他們叫回到人間,要他們重新地認識人生,建設人間的淨土!

(三)有情的產生 無論是五趣或是六趣的有情,要依有情新生長育種種去分別,可分為四生(Catssa),即胎生、卵生、溼生、化生。一、胎生,如人、牛、羊等畜生都從母胎生。二、卵生,如雞、鴨、雀等,都從卵生。三、溼生,如蚊蚋、魚蝦等,都從溼地而生。四、化生,如天界、地獄,都是三生以外的自然化生。四生的說法,也非釋尊的發明,早於奧義書提出,胎生(Jarayuja)、卵生(Andoja)、溼生(Svedja)、化生(Hija)。釋尊以化生代替第四種生,因為佛法未把植物納入輪迴界,但釋尊於植物也非常的愛護,不準無故傷害植物的一草一木,這在佛制戒條中也有明文規定。可見佛說四生比奧義書四生廣泛而具體。

要依四生生長的助緣說:胎生與卵生,都必賴二性和合的助緣;溼生,無論蚊蚋,或是魚、蝦,都從自身分散成為新生命。化生,不需假憑肉體的結合,純依業力而生。四生中以化生為最高 ── 天界,也為最低 ── 地獄。並且普徧人、鬼、畜的三趣中。大智度論(八、五四)說:「五道生法,各各不同,諸天地獄皆化生,餓鬼二種生,若胎生化生,人道畜生四種生,卵生、溼生、化生、胎生」。人是胎生,是普徧的說法,但人的化生、卵生、溼生,雖是科學發達的今日,尚未能有證明。但在佛法中早有說明,劫初的人是化生;卵生、溼生大智度論雖有根據的說明,然尚待現代科學者來證明。

依有情的慾望說;佛說慾望分為:欲界、色界、無色界。以欲界最盛行五欲,從地獄到天界一部以及四生中都以慾念為本。「以欲為本故,母共子諍,子共母諍,父子、兄弟、親族展轉共諍……。以欲為本故,王王共諍,民民共諍,國國共諍」(中含苦陰經)。人世間一切人我是非諍奪,都以欲為本故。色界與無色界,純為天部,且屬化生,二者同為禪定力勝;色界雖然有物質(肉體),但以住於禪定,故無慾望的活動。

(四)有情的延續 要了解有情身心的活動,不僅從種類方面分別,必須從生命方面去觀察。有情生命的延續就如燈一般,必須時時添油,使他能繼續發揮光明。使這個光明能永遠的延續下去。維持有情一期生命主要的因素,就是飲食。佛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食得住世,攝受長養。云何為四?謂一粗搏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雜含一五‧八三)。飲食於有情生命不僅增加新的活動力,並於體質上增加了營養,使一期生命得以延續,並且能使精神體質歷久而不衰。「諸比丘,於此四食,有喜有食,識住增長故……諸行增長,諸行增長故。當來有增長」(雜含一五‧八三)。明白的說出,飲食不獨能延續有情現前的生命,並且能延續當來的生命。是故說:「一切眾生皆依食住」(長含集經)。古時印度苦行外道,因為找不到解脫苦的方法,迷信宿作因,於是儘量逼迫自己吃苦,減少飲食,或一日一食,或二三四五六七日一食,或食樹皮,或食草根,存著「苦盡甜來」的幻想。釋尊初出家,依仙人學,雪山六年苦行,日食麻麥,也受了苦行的影響。後來覺得這個非究竟之道,故接受牧女獻羊乳,恢復身體的健康,才於菩提樹下完成正覺。可見飲食不特有益於有情的色身,法身資養;雖不要飲食,但需假借色身而修,無形中飲食於法身也有間接的助緣。故根本說一切有部(第二九‧一五三)說:「若無事斷食者,得越法罪」。可見飲食於我們修道者是多麼的重要呢。

第一、麤搏食,或曰段食。即是我們日常食料所成的飲食,可以不成一段一段的食。「或大或小,如今人中所食,諸入口之物可食啖者,是謂名為搏食」(增含苦樂品)。此又稱為段食。飲食為資養色身重要的原素,延長有情生命的根本,特別是我們人間的有情,一日不可少的 ── 食。故說:「聚生之類,以此四食流轉生死,從今世至後世」(含苦樂品)。奧義書也說:食味所成我(Ann-arosannoyatman),即指飲食為肉體的要素。

第二、觸食。觸、即是根,塵識和合所發生的感覺。由所發生感覺的不同,有如意的,有不如意的。如意的,叫做樂受,不如意的,叫做苦受。這裡所說的觸食,當然主要的是指如意的樂受而言。因為在如意感覺上 ── 樂受,才能使身心得到快慰的喜悅,精神才能暢旺,如同吃飯一樣能增長身體的營養,活動力增強。因有這樣的效力,故叫做食。不如意的感觸,能使人苦悶煩惱,或刺激精神,甚至失望都有損身體的健康。身體疲憊時,需要臥睡按摩,也能增長身體的精神。中含伽彌尼經說:「身粗色四大之種。從父母生,衣食長養,坐臥、按摩、澡浴、強忍……」。可見有情生命的延續,不僅需要飲食,猶需要觸食,飲食祇能增長肉體的營養,觸食能增長精神的暢旺,為精神生命重要的因素。

第三、意思食。意思,即思心所的願望,簡要的說,就是心思的希望。有情生命,不但需要飲食來資養,並且需要理想的希望來鼓勵,使其精神奮發,身心安樂。一個人要是感覺到沒有希望,即成為絕望,絕望的人生,就不能活下去。故自殺的人,多半是對人生前途感覺得沒有希望,成為絕望,非自殺不可。假使有一點希望的人,絕不會自殺。梁啟超嘗說:「人生生於希望」,也就是這個道理。可見意思食於有情生命的關係,是怎樣的重要了!

第四、識食。這個識,不是第六意識的識,乃十二因緣中無明、行、行緣識的識。這個識,又名「執取識」,即執取有情的身心為自體,能使生命延續,發展身心的力量。識緣名色,為佛法重要的教義。「名色」,即是有情身心的自體。有情初托胎時,攝受父精母血赤白二渧,就是有取識。能使「名色」延續滋養,繼續的出胎,乃至長大成人,都是這個識的力量。中含荼啼經說:「識為輪迴」的主體,雖遭釋尊批判,但釋尊初觀緣起觀時,僅止於識,雜含(一二‧六五)說:「識有故名色,識緣故名色有,齊識而還,不能過彼。」這個有取識,不特為有情生命延續重要的因素,併為有情新生命再造的主體,初期十二因緣的根本。故一分學者說,無明與行二支是後來所附加(詳後緣起章),初期緣起觀,僅止於識,即根據於此。

(五)食,是釋尊經過深刻的觀察,所揭示出來的。第一屬肉體的要素,第二、第三、第四,屬於精神的要素。有情有賴於四食延續一期的生命,併為發展當來的新生命的主體。是故人類的生存與未來生命的延續,都有賴意思食與有取識的再創。人類有個共同生存的慾望 ── 意思食,不但希望個人的生存,並且從個人到家庭,乃至整個民族的繁榮,整個國家的生存。不僅人類的有情是如此,即是非人類的一切畜生,乃至昆蟲螞蟻,都要繁榮他的種族,都要生命,這是人類有情及非人類的有情共同而普徧的希求。釋尊的慧觀,洞澈一切有情共同生存的慾望,故極端主張戒殺,使一切的有情都能達到共榮共存的慾望,故有「情與無情,同圓種智」的悲願。由此可知四食於有情生命延續是如何的重要了!

二、有情組織的要素

(一)我們對「名色」的分別,瞭解有情生命延續的要義,但有情身心組織是怎樣呢?依佛陀慧觀的分別,即依蘊、處、界詳細的觀察,說明有情身心組織的內容。蘊觀,為心理的分析,處觀為生理的分析,界觀是物理的分析。依蘊、處,界三法不同的立場,詳細去觀察有情身心的心理、生理、物理組織的真相,說明有情色心平等的真義。

A 蘊觀 蘊,是積聚義,即同類相聚,大則是五,小則無量,這類似細胞的說法。雜含(二‧一一)說:「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粗,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總說色陰」。陰是覆蔽義,蔽覆本性,為蘊的異譯。經佛陀的慧觀,把有情身心的組織,總歸為五聚:即色(物質)、受(感情)、想(想象)、行(意志)、識(意識悟性)。這是有情心理組織的要素。

色(Pupa)色的定義,為變壞,質礙義。雜含(二)說:「可礙可分,是名色」。變壞者,有體的質礙法終歸是變壞的。質礙者,即甲乙兩種物質不可同時佔據同一處所,所謂物質不可入性,具此二義故名色。故色可分廣義與狹義,廣義的色:即顯色(青、黃、赤、白等),形色(長、短、方、圓、高、低等),甚至說:「寒亦是色,熱亦是色;飢亦是色,渴也是色」(增含聽法品),故色的範圍極廣。狹義的色,即是肉體,諸如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及法處所攝色,都名為色。

受(Vedana)受,是領納義,前說的色,是屬物質方面,今說受則屬精神活動方面。即心理學所說:感覺與感情的作用。感情純為精神活動的表達,即於外界色法,無論是顯色,或形色,乃至音聲等引起一種反應,使精神上發生苦樂等感覺及感情的作用。佛法的術語,即是受。受的原語(Vadaa),即從「知」一語而來,由知識而起的感覺,這個感覺含有樂不樂的表情,佛法依情識的分別為三:即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即心理學所說的快、不快、中庸的三種感情,全是有情心理情緒的作用。

想(Sanna)想的定義,為「取像」,或曰「想象」,「亦是知,知青、黃、白、黑、苦、樂」(增含聽法品),就是於感覺或知覺上構成一概念聯想,分析綜合的作用。即如依眼所感受彩色,鼻所領納的香味,由手觸感的形狀等,綜合各種感覺構成一花的觀念,這即是「取像」義。或曰想象花的色、香、形狀。但這個「想象」,並不限於外界的知覺,即記憶以往領受上對象,亦是想的作用,故稱為「想象」。

行(Sakhara)行的定義,即造作的意思。增含(聽法品)說:「能有所作,故名為行,為成何等,或成惡行,或成善行」。即於外界花境,引起內心取花供佛的觀念,經心思的考慮,而發生「取花供佛」的行動。思考即行為作業的根本。行的主要,即心「思」所,「思」為業本。這「行」相當心理學的意志。廣義的說一切心理活動的基本。

識(Vianana)識,是了別義。「識別是非,亦識諸味,此名為識」(增含聽法品)。前說受想行三法,雖為心理作用,但此作用生起的根本,即依心體識,此識為精神活動的主體觀。於受想行的對象上發生區別的作用,即是識蘊。而識又是支配前三作用者,他的任務,即在保持這三種作用成為統一性。

在心理學上說,這個識純為統覺(Apperception),或悟性(Understanding)的作用。就是統一判斷推理分別司心的作用,不但區分青黃赤白的顏色,而且判斷苦、樂、不苦不樂的情緒,於此故說為識。要依心理學說明受、想、行、識作用;這可依知、情、意相配合;想與識屬知,受屬情,行屬意。這四種,全為心理的作用,而統一心的全體作用,即是識。故在心理學上識為「統覺」義。

五蘊的分類,全為身心組織的要素,五蘊的色屬物質的 ── 色,受想行識為精神的 ── 心,也是唯一精神的要素。佛雖說色心二法,但非是區別色心,是以綜合色心不二為主體。或以五蘊全體為名色,或區別為名色與識,或依名色而有識。或依識而名色等分別。要以主客觀作分別:識為主觀,其他四蘊為客觀,或曰識為能詮,餘四蘊為所詮。總之五蘊純為有情心理分別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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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處觀 處是梵語(Alayamana),即生長門的意義,以有情眼等六識,不能單獨生起,必須有其所依處所,由此處所,而引發六識分別,色聲香味等境界。是故六處,為主觀的識與所緣境根本的依處。由六處而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由此六根引生眼緣色、耳緣聲、鼻緣香、舌緣味、身緣觸、意緣法的境。依六境引發六識取境的作用。故六根六境皆依六處為中心。若沒有六處,這能緣識與所緣境,即失去依處。說:「二因緣生識,何等為二?謂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眼色因緣生眼識……。此三法和合觸,觸已受、受已思、思已想」(雜含八‧四四)。要依識的分別六根門不同,所謂六六法門。雜含(一三‧七 ○)說:「六內入處,六外入處,六識身,六觸身,六受身,六愛身」。這由於根門不同,引起認識區別的作用。六處中的前五處,即眼耳鼻舌身,為生理的機構,於五蘊中的色蘊,受想行識的四蘊為意處所攝,但意處所緣的境,總括色心一切法,故當五蘊的全部。有情一切活動依據,就是六處。六處與色等六境相合,名為十二處。釋尊為一般眾生迷於心的道理,也就是不明精神的現象,故詳細說明五蘊心理的內容。為一般有情迷於色的道理,即不解生理物質的現象,故詳說十二處。分析色法說明有情生理的組織。要是迷於色心二法,即說十八界,廣開心色的內容,以解有情的迷執,今將五蘊十二處的關係,示圖於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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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界觀 這個純以物質為主要,為說明有情身體的組織而分為六界。中含分別六界經說:「有情依地、水、火、風、空、識,六大所成」。前五界為物質的機械,骨肉屬地,血液屬水,熱氣屬火,呼吸屬風,而水火風所依的空間屬空。由此地、水、火、風、空五大,即成立無情的器世界,最後一界識即屬精神活動的現象。綜合地等六大成為有情。如增含(聽法品)說:「當知六界之人,稟父母精氣而生……。人生稟此精氣而生六入」。這又與名色相似。雜含(三‧一二)說:「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世間一切物質都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五根、五塵。要詳細瞭解地、水、火、風、空、識於有情身心的關係,可參閱中含多界經。前說五蘊中的色,而界中地、水、火、風,故五蘊與界有雷同的地方。

(二)有情的本質 蘊、處、界是說明有情組織的要素,但構成這個要素,必有其本質,這個本質,即是構成有情的動力。也就是有情的本質。

所謂有情的本質,亦即是有情成立的因素。這個因素有多種說法;或說業(Kamma),或說無明(Avuijja),或說欲(Tanha),這三者為有情流轉生死的根本,也就是有情本質的因素。如雜含(一 ○‧五七)說:「眾生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生死,不知苦際」。有情流轉生死第一因素,就是無明,是無始以來存在著,這與生俱來的,因不能探其起源,故說為無始。無明的解釋,要以阿含最具體。說為「不知前際,不知後際,不知前後際,不知於內,不知於外,不知業,不知報,不知業報,不知佛,不知法,不知僧,不知苦,不知集,不知滅,不知道,不知因所起法,不知善不善有罪無罪,習不習,若劣若勝,染汙清淨,分別緣起皆不知」(雜含一二‧六九)。這是無明的性質。有情為無明所蓋,於一切有為法、無為法、善不善法,缺少正覺瞭解,故為「愛結所繫」。但所謂愛,不外自體愛,及境界的愛,自體的愛,又名我愛,因有我愛的活動。即必然有我所愛,這就是「此有故彼有」的關係。佛說的愛,是有情生存意欲的根源。經中常說三愛。欲愛、有愛、無有愛;「欲」,即是五欲,色、聲、香、味、觸,對此五塵貪愛追求,始終不捨,就是欲愛。「譬如狗子系柱,彼系不斷,長夜繞柱,輪迴而轉」(雜含十‧五六)。這是形容有情為愛慾所繫流轉的現象。「有」即指有情自體而言,佛法以有情為本,以有情存在為「有」。或說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或說四有;生有、本有、死有、中有。有愛,即有情自體的愛,無有愛,即是瞭解因緣所生法,否認自體愛的存在。這個愛在三愛中最重要,一切人我是非爭奪都由於自體愛慾不能打破。佛法不是講愛,是要洗滌有情的情慾,達到無有愛,一切的有情都因為「愛慾」,渴愛所縛,故對於五塵外境,發生貪愛追求,因有愛,而有取。故有愛,即有取。故有執取名色自體的「有取識」產生,而為生死的根本。這即是有情為愛繫縛而有生死流轉的根本義。

有情一切的活動,都脫離不了情愛繫縛的支配,它的活動範圍,非常的廣泛。不特留戀以往境界,並且欣求未來的美果,總想未來會比現在好,但對現在的環境,無論怎樣的好,總是不滿足的。在過去未來現在的中間,過去是已幻滅,未來尚在夢中,祇有對現在貪愛不捨,雜含(二九)說:「顧戀過去,欣求未來,耽著現在」。由於有情為愛系所縛,對於無常變遷現實的境界,缺少正覺的瞭解,構成心理上的矛盾,這個矛盾的根源。依然是無明的關係,雜含(一三‧七五)說:「愛無明因」。無明者,就是不正思惟,不正思惟又以何為因呢?「謂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於痴。……彼痴者是無明,痴求欲名為欲,愛所作名為業。……無明因愛,愛因為業,業因為眼」(同前)。有情由於不正思惟,引起意識的活動,即養成有情慾愛的性格。因貪愛而作業,這個業,即是有情成立的動力。無明、愛、欲都屬於煩惱部分,由於有情愛活動的結果,才有業。以煩惱業為根本,才有五蘊,若沒有煩惱等業,即不能產生有情的組織。世間依業而轉,有情依業而轉,有情為業所縛,猶如車輪依車軸而轉。

有情依業而有相續流轉,依四食的資養生命得以延續,依蘊、處、界和合構成有情的自體。無明、愛、業,所詮的意義,都為有情活動的原理,也就是有情的本質,因有無明而愛,而造作業,才有五蘊六界身。無明來自身內,非是身外的活動。在未活動以前原始狀態。名為無明,要展開無明的自體,即是五取蘊。由無明而行,乃至生老病死等現象 ── 詳後緣起章。有情不特身心的組織要依此,即有情一切活動都要取決於業的本質。因為業的關係,有情才能無始無終的相續,決非單如車輪的流轉。

三、有情生死流轉的根本

一、生死流轉義 有情為蘊、處、界的結合體。在表面上說:以四食的滋養,而延續生命。實際有情生死流轉,不僅是靠四食的滋養。而與業有根本的關係。所以不能具體的瞭解業,就不能瞭解有情生死相續的根本。因為業的性質不同,才有種種性,種種欲的有情產生。這個不同的原理,就是業力的關係,非是有個神或是上帝在主使。這又名為輪迴(Samsara 流轉),依業而有輪迴。但輪迴的思想,亦非始於佛教。古代印度哲覺,即倡導此說;這與吠陀時代的「常我論」相似,到佛陀時代,才捨去極端唯物實在論,加以改造成為佛教的人生觀。依業而有輪迴,為佛教人生觀的重要的教義。要離開業,就無法說明人生種種的差別,甚至不能明瞭人生理想的歸宿。

古代印度認為「業」:無論是宗教家,或哲學家,都不能脫離「我」的關係。不是認為「我」所幻化的作用,就是認為「我」的以外創作 ── 他作。結果把業所創造新生命,都不出於「我」的幽囚。所以(雜含七‧三五)說:「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者,何所見?我令三苦世間轉」。佛教根本否認我。故非自作,亦非他作,以中道緣起說明有情生死流轉。有情生死相續根本在於業,但業從何而生起呢?雜含(十‧五七)說:「眾生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生死,不知苦際」。無明與愛為有情生死流轉的根本。無明的解釋,在前章說過,就是不明,或不正思惟。簡要的說:對於宇宙人生缺乏正覺的瞭解,所以於色起貪慾追求。如雜含(三‧一三)說:「愚痴無聞凡夫,無慧無明,於五受陰,生我見繫著,使心繫著,而生貪慾」。由於有情貪慾於色,為色所繫,於色不離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輪迴於色,隨色所轉。「以縛生、以縛死,以縛從此世至他世」(雜含三‧一六)。甚至說:「譬如狗繩系柱,結系不斷故,順柱而轉,若住若臥,不離於柱」(雜含十‧五七)。明確的說明有情為色縛所縛的真象,有情於色欲不斷,貪不斷,受不斷,於色若有變易,便生諸憂悲苦惱,要是「樂著於色,樂著色故,復生未來諸色」(雜含十‧五七)。由於貪著於色,不獨為現在憂悲苦惱的因緣,並且為流轉生死的根本。「於色見我,令眾生無明蓋,愛系其首,長道驅馳,生死流轉」(雜含六‧三四)。因為有情貪著色,是故不能解脫生死苦惱,所謂心惱故,眾生惱。有情迷悟解脫的根本,就在色。迷則流轉生死,悟則心淨,眾生淨。「不樂著於色,於色得解脫,受想行識得解脫,受想行識得解脫,我說彼等解脫生老死憂悲苦惱」(雜含十‧五七)。是故說貪愛為有情流轉的主因,也就是業的根本。

二、死後相續義 有情於現世獲得一,定身分,為生命的必然性。從生下到死時,這一期不斷活動中,即是生活(Biva)或曰壽(Ayrus)。此外的特徵,依身體說:有暖氣,有呼吸。依心理上說:則有識。即依壽、暖、識三,說為有情的壽命。中含大拘絺經說:「有幾法生身死已,身棄世間,如木無情;……有三法生死已棄世間,如木無情,云何為三?一者壽,二者暖,三者識。此三法生身死已,棄世間,如木無情」。這是分別有情的死亡與否,即依壽、暖、識來判斷,人死壽命終了,溫暖已去,諸根敗壞,即是一期壽命結束。但修道比丘入滅盡定時,壽不滅訖,溫暖不去,諸根不壞,故不能說為死亡。

有情必於一定時期內不能持續壽、暖、識即是死亡,也就是壽終。這是依四大所成的肉體的解體而說;不能說有情自體生命終了,或永遠終斷。因為有情依業而有生命,有情的身軀雖有死亡,但有情的業,不隨身體而消滅的,是相續的流轉著。本事經第五說:「二法常相隨,謂業與壽,有業亦有壽,若無業,即無壽。若業壽未消滅,則有情不死,若壽業盡滅,則含識(有情)死」。

這是說依業而有生命,業滅,則壽亦滅。有情的業既是流轉相續,這有情壽命也隨之流轉。所以佛說:有情的死,並非有情生命的絕滅,這祇限於意識的活動及五根的敗壞。而有情生死的根本 ── 無明,依然存在。並且業的性格是不斷生長,一遇到生長的機會,馬上又是一個新生命的出現。

佛法說有情流轉生死現實的經過,先要求男女的結合,這是流轉(胎生)的第一步,雖有男女的結合,要是不能持其本能的慾望,依然不能產生子女。若依生命說,純是業的創造力,自己創造自己,不過假借男女結合的助緣。佛法說:「父母及乾闥婆(Gandarva)三事和合,才有胎生」。乾闥婆雖屬神話的名稱,佛陀說為有情生命的異名。或說為識,即攝收父母赤白二渧為有情自體,即是名色。在母胎中經過五位,才出胎,其應有的生命再出現,這個名為再生。

有情生前死後再生的經過,差不多是這樣。死後的現象,在外面看,雖屬絕滅的樣子,實際上有情生命的自體,依然可能繼續執取五蘊,其性格再現實化的託生,其間雖一度解體,依可再結合的新五蘊,這個再生的五蘊,依然為前生五蘊引續五蘊變化的繼續,這如燈一般繼續的光明。

這裡有個疑問,假使有情身心的組織,為前生五蘊引續而生,為什麼不能記憶前生的事?依佛法說:生命的本質,不是知識,是因業而感召。長含大緣經說:「若識不入母胎者,有名色否。答曰無也。若識入胎不出者,可有名色否?答曰無也」。這是說:識雖入母胎,但是所詮,為無意識的意志,乃生命的異名,不是意識,所以荼啼比丘說:「今以識往生不更異」(中含荼啼經)。主張識為輪迴的主體,被佛批判。有情的意識不能記憶前生的事。這是合理的解釋。要是聖者的佛陀,不消說,前生後生無重世都能解了,佛陀常對弟子說前生及後生的命運。如說:

十六大國有命終者,佛悉記之。── 長含闍尼沙經。

我有弟子有因有緣記無量過去本昔所生。── 中含箭毛經。

複次比丘尼聞某比丘於某處命終,彼如佛所說:三結已盡,得須陀洹,不墮惡法,定趣正覺。

到了聖者的地位,無所不知,了達三世因緣輪迴。以及有情一切作用。有情祇能記憶今生、過去事,還不能記憶前生或後生輪迴的有無。佛陀的慧觀,洞察一切有情業因果輪迴,佛法不是發明輪迴,是要有情了達輪迴的根本原理 ── 業。要有情覺悟脫離生死輪迴業的束縛。

三、業的本質 佛教的生命觀,即依有情五蘊的積聚及業相的解釋。離開五蘊,根本就不能理解業的相續真象。五蘊為有情身心的組織及有情一切活動的根據。「於色見我,令眾生無明所蓋,愛系其首」(雜含六‧三四)。由於有情愛慾為本的思心所,引發一切身心活動,即為行業。故行與業,即指思心所引發身心活動而言。由身心活動而有力用,即稱為業。又分「表業」與「無表業」。要依業的發展經過說:一切善惡業,都由於有情於觸對現實時,引起思心所,經過思維的考慮,發動身語行動的時候,即留有行動的遺痕,這個行動遺痕,即稱為業。是故業是經過內心與身語相互激動的關係,因此,有說業為色,但無質礙,有說業為心,又無知覺。所以業不能看做單獨個體的性質。既不可說為物質,又不可說為精神,是附屬於識的某部分,業雖為有情身心活動的結晶,但又不即是有情的色心,然又非離開有情單獨存在的部分。所以古代印度哲學者,說業為靈魂的附著物。要是離開靈魂的主體即不存在。佛說業為有情身心活動的遺痕,雖不離有情的色心,但又不即是有情色心的潛能。中含鸚鵡經說:「彼眾生者,因自行業,因業得報,緣業、依業、業處,眾生墮其高下處妙不妙。……何因何緣?男子女人壽命極短。……何因何緣?男子女人壽命極長。……何因何緣?男子女人多疾病。……何因何緣?男子女人無疾病。……依業有如是報」。由於有情觸對現實境,經過內心身語引起行動的結果,這個行動有善與不美的關係,故影響於有情生命的前途,業為決定有情生命前途的主力。有情生命的長短、高低、美醜、善惡、貴賤、貧富、賢愚、黑白等一切惡趣善趣,都是依業得報,取決於自己善惡的行為。決不是仰靠上帝的賞罰。

有情生命前途的一切現象,雖多取決於自己的業力,但業的種類,非常廣泛,略說有三類:(一)定業不定業。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是定業。不定業,也取決於有情自己行為,譬如一個人犯了國法,依法要處極刑,但因他知過改善,或帶罪立功,因此,極刑減為徒刑,由極刑減為徒刑,即成為不定。這個「不定」由於改過行善所致,非是無條件的不定。有情由持戒、修定、修慧,重業而轉為輕業,也成為不定業。(二)共業不共業。依自作自受原則,一人做事,一人承當,但人類自他共依的社會,有時一人做事,不但影響了自己,同時還影響到他人,甚至整個國家民族都受到他的影響。就如一人作亂,勾聯異族的叛變,從影響自己部分說:即不是共業,從影響他人方面說:即是共業。自己的不共業遭遇病苦疾難,祇有忍受,他人的共業方面,祇有相拒相攝,構成一個複雜的社會。個人的不共業,祇有自己努力改善,但社會的共業,必須大眾共同努力改進,或挽救。如遇到天然災難,如水災、地震等,即要社會群策群力共同救濟。(三)引業與滿業,人類的美醜、善惡,雖決斷在業,但在業的功用上也有區別的。在引業所感的人類說:人類的本質,大都相同的,所謂同業所感;但人與人之間不同的部分。如人的相貌、賢愚、長短、貧富等,這是過去各人滿業所感的現象。這種差別,多半為過去業力所感,也有為共業及自己現業所造成。如一人,於今犯盜罪時,五體有所損傷,即為自己現業所成。由於引業所感的人類,旣成定局現在是無法挽救改造 ── 如短者不能高,醜狀者不能美麗。但由滿業及現在業所感的人生,可以改造的,不善的,改為善;善的,使他增長。佛法雖說:有定業,但猶重視人生現前的改造,由個人的改造到社會全體的改造,達到一個純善美的共同的社會 ── 共業。所以佛法的社會觀沒有神造的思想。是自己創造自己,乃至改造社會全體的責任,都需自己做起。

四、業與因果的關係 依業而有因果,因果是業的必然性。中含思經說:「若有故作業,我說彼必受其報。……若不故作業者,我說此不必受報」。這是善惡因果的定義。依因果意義說:分為同類因果及異類因果二重。

第一、同類因果。所謂如是因感如是果,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定律,即如今生的聰明,可為來世賢明的因,今生怠墮,來世為愚痴。從前佛陀時代,有兩個持狗雞戒的外道來問佛,將來會感生如何的果報?佛答:「持狗雞戒,修狗雞心,觀狗雞形,身死命終,生狗雞類」。佛陀明白地說出因果輪迴的果報,決不是第三者的賞罰,完全取決於自己的業力。所以佛說修狗雞心成狗雞報,懷鬼心投鬼胎,修十善生天界,這是自然的法則。善行者,受善果,惡行者,受惡果,是故因果說法,不僅重視人生行為的價值,並且鼓勵人生努力向上,力行善法,自己創造,達到人能勝天的目的!

第二、異類因果。由於有情現象間的性質不同,說有因果的關係,主要的,就依倫理的立場說:即如人類有情的現象,往往行為作惡的人,而能享受幸福,終日行善種德的人反遭受禍患,所以許多人對於善惡因果報應發生懷疑,這是由於不明瞭三世因果的意義。要依現前有情的行為,絕不能判定這種現前人生矛盾的現象。就如今生壽命短暫的好人,照今生他的行為,是找不出他的短命的證據,但要是追向他以往,── 前世,這由於前世多行殺生,今生感短命報。反之今生行為作惡的人,為什麼會長壽呢?這由於前世以慈心憐愍他命。所以今生壽命長短果報,不能與今生善惡行為相提並論。依因果的意義,區別有情現象的果報,二者都脫不了因果的定律。即如今世為什麼多疾病?前世苦惱眾生故。今生為什麼無病?前世慈心愛撫眾故。今世為什麼相貌醜陋?前世多瞋故。今世為什麼端正?前世柔和故。乃至今世貧苦,前世未行善故。今生富貴者,前世行慈善故。即於此中,殺生與短命,愛撫與長壽。這都屬於異類因果的關係。今世善惡行為或在今生受報,或在未來受報,說為因果。異類的因果,不僅為人類社會勸善懲惡的教育,並且為了解人類社會種種差別現象極重要的理論。

這兩種因果,有情於同類的因果,比較容易瞭解。即自作自受,這是基於心理的根據。最難理解,就是異類的因果。這個不是直接意志的創造,就如前面說的:由於前生殺生,依其習慣,今世應當還要殺生;但殺生的人,感短壽報。這從那裡找到證據呢?同樣的,前生多惱眾生,今世感苦厄報,前生以慈心愛撫眾生,今生為福德神。這種種都從那裡獲得妥當的證明?有慧者說,現前一切的現象都可做證明。前說的同類因果,是基於自己性格,闡明自己創造自己的意義,要依現前國法說:善即賞,惡即罰,即是最明顯的事實。善惡分明,無諍論的餘地。因果為自然的法則,是附有不可思議力。佛陀的慧觀,洞澈有情前因後果的真象,說明人類社會前途的苦樂,不是繫於神明賞罰而取於有情自己,粉碎人類超越的倚賴感,揭示人類光明的前途,所以佛法以有情為本,即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