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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思修行乃真實弘法利生

《屠夫真言》云:「佛教總分教證法,教法即是宣說法,證法成就彼法義,次第三藏三學者。」如是佛法總攝教證二法,教法指善知識通過語言、文字、法本、念誦、傳承等所傳講之法義,證法乃實修教法所獲自心之道驗。簡言之,教法乃經律論三藏,證法即戒定慧三學。作為修行者,必須通過聞思受持教法,以實修受持證法。如頌云:「若知一詞之法義,如此即是教法也……若生剎那之善意,如是即為證法也」。教法與證法雖為理論與實踐之關系,然于修行中可達成一如,亦即修持教法即為證法。由此可知,教法真實存在于修行者之心相續中,外在的所有法本等,僅為教法之所依,故離心則無法。

因此,佛法是否興盛,並不取決于寺廟是否宏偉、香火是否旺盛、施主是否賢善、僧眾是否眾多、佛事是否隆重等外在形象,而完全取決于是否有通過聞思修行,于內心中真實受持如來教法、證法者,如世尊曰 「自淨其意,是諸佛教」,但未宣說「寺廟莊嚴,是諸佛教」或「香火旺盛,是諸佛教」等等。同樣,佛法的相續遞傳也有賴于一代代修行者內心法義之成熟。故于心相續中實踐佛陀教法之實修者乃眾生之真實皈依處與救護者,亦為十方三世諸佛之補處及行持弘法利生事業者。而內心對教法無有絲毫體驗者,縱然口若懸河宣講法義,對教法與眾生亦無真實利益。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