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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之因果之 三 超越因果絕非撥無因果

有者曰:成就者已超越因果,故可任運行持,不必取舍因果等等。然需了知,超越因果絕非撥無因果,任運而行絕非胡作非為。行道中人自應謹慎取舍因果,真正證悟者因通達性空緣起之理趣,取舍因果自然更加細緻任運。如蓮花生大師曰:「證悟見解廣如虛空,取舍因果細于粉末。」現前有者求得灌頂、傳承後,就自命不凡,以密宗弟子自居,輕視顯教戒律,行持密法中所謂之不共行為。薩迦班智達曰:「然需了知,因果法則無欺存在,唯有真實證悟本體見解者,方為真正之密宗弟子。」《堪布昂瓊教言》云:「若瑜伽士貪執妙力幻化而行不善業者,則受業報,故于行為中作信解、取舍微細之因果乃為主要。」故修行人應根據自己修行之見量,謹慎地取舍因果,護持三乘律儀。因平常所修一切善行,均為成就之助伴,絕不能輕視因果。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