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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阿扎仁波切講記 第七十八天

第七十八講

子二、破其答復,分二:丑一、說出其觀點;

丑二、破其觀點。

初者:

剛才說到,唯識和中觀的辯論里,中觀以同樣的過失說唯識,唯識認為外境是沒有的,如此一來,亦可推論出心的不存在。如此推導出唯識論的謬誤。

以下唯識師便答言:

若言別有彼自性 彼相乃是心性者

唯識師言:「色等法(的自性)非如顯現的外境那種狀態而存在,」如顯現的外境那樣狀態的存在,這個我們是不承認的。「而有著另外的存在方式,色等行相皆是有境——心的自性。」色等這些法,于心外是沒有的,卻不能說心外無就完全無,而是心的自性,心的一部分。所以唯識師便辯言,自己沒有「境」的過失是沒有的。

顯現為外境的諸法,均是內心如阿賴耶識中這些習氣種子的成熟映現在外而已,並非真實外境,只是內在的東西讓你錯誤地認為是外境而已,實際是心的一部分。

丑二、破其觀點,分二:寅一、無二的心識,誰亦不能見,以此而破;寅二、破其所答復的自證分。

今初:

若時心性即幻事 誰依何法而見之

中觀師問:「若此時,有境心的體性顯現為如幻的色等境,」即是說,境和心是一體的,「那麼,無境的心識,」那你這個心識就沒有境,沒有境的話,「又是由哪種能觀見自己的心來觀見自己的呢?應沒有能觀見自己的心識。」又是哪種能觀見自己的心識來觀見自己的呢?你這種心識是誰來證明存在的呢?沒有其他能證明你存在的心識,沒有境的心識也應該不存在。

剛才說,無境的心識。像唯識回答,萬法唯心,只是心的體性。如此便只剩一個心的體性存在,那你的心又有誰來證明它的存在呢?如「唯識」的意思,「唯」就是把外境破斥、只存內在心識,外境是完全沒有的。「唯」的僅僅是一個心識而已。「唯」的意思是破斥外境。沒有外境的心識,唯識是承認有的,那這種心識是誰來證明它存在呢?

寅二、破其所答復的自證分,分四:卯一、依教破;卯二、依理破;卯三、破除能證成有自證分的理由;卯四、破除認為假有的事物有諦實性的所依這種觀點。

其二,破其所答復的自證分。誰證明這個心識的存在呢?自證分,自己可以證明自己,自己可以觀察到自己,以此自證。

卯一、依教破:

初者:

依世間理佛亦言 心不能自見其心

如其雖有利劍鋒 不能自割此亦爾

對于中觀師的所問,彼是由何而見呢?沒有境的心識,是靠什麼來證明的呢?唯識師回答說:「心識有自證分(自我感受)與他證分(感受于他)二種。自證分即自己觀察自己,他證分即觀察外在的境。一切心識,是由感受自己的自證分以二現隱沒的方式(無二現的方式)而證明。」就是心識可以自己證明自己,由自證分來證明自己。

中觀師破曰:「此不合理。大慈大悲的世間怙主——佛世尊在《寶髻經》等中說,心識不能以二現隱沒的方式見到自己。如劍鋒雖利,不能自割,同樣,心亦不能見自身。」劍再厲害不能砍到自己,心也不能看到它自己。

像唯識師只是講阿賴耶識,阿賴耶識本身也需要一種證明它存在的東西。如何來證明自己存在,即自己感受自己的自證分證明;如果需要其它意識證明,那就有無窮的過失。若阿賴耶識需要其它心識證明,則此心識又需要另外的心識來證明,則有無窮的情況產生,則為「無窮過」。這樣阿賴耶識由它自己感受自己的成分來證明,不用其它來證明。

唯識師認為,像心識,一是領悟別的境界,一是領悟它自身,具有這兩種功能。它自身,不光可以領悟其它的境界,它也可以領悟它自己。這個比較好理解,打個比方,唯識師認為,當我們看到藍色時,眼識不僅可以自己看到藍色,眼識本身還可以自我感受。它不僅可以看到外境,還可以感受它自己。

唯識師認為就心識自己感受自己這點,說為自證分。這里中觀師就來破斥這一觀點,證成自證分是不存在的。正如劍再鋒利不可能砍斷自己,世俗名言沒有這樣承認的。力士力量再大,也不能跳到自己肩膀上;燈不自明,燈無法照到它自己;暗不自蔽,黑暗不障礙它自己。黑暗若障礙自己的話,我們是看不到黑暗的。中觀師用這樣的比喻來說明,自證分是不存在的。

繼而證明的話,下面引用了兩個經典。如《寶積經》中說:「若所緣是此,」若所緣是這個東西,「而心識異于此」,而心識是另外的東西,這樣就成為兩部分,即是對唯識的破斥了。「心外有境」,這個就唯識的觀點來說是不對的,是二分。「那麼,若所緣就是心識者,」所緣的心識能看到的還有它自身,這樣的話,心識又是如何觀見自己呢?「猶如劍鋒不能自割一般。」這是《寶積經》中說的話,是對唯識師所說的自證分去破斥,如果心外有境,這就違背唯識的觀點;如果心觀察自己,那自己如何觀察自己,猶如劍如何自割?又如《入楞伽經》中說:「如刀不自割」,刀沒法自己割自己;「指亦不自指」,我們的手指頭只能指別處,不能指它自己;「如心不自見,其事亦如是」。所以心沒法見到自己的。通過破斥自證分的意思是,唯識認為阿賴耶識是諦實有,而此靠自證分證明其實有,關鍵落腳點即在「自證分」上。如果把自證分破掉,唯識「實有」的思想也就自然解體了。所以一切力量都在破自證分上面,一旦破掉,唯識的思想體系會被一下子擊垮、解體。自證分猶如棟梁,外境依于心,心依于自證分,所以幾個頌文均在講破「自證分」。

卯二、依理破:辰一、破喻;辰二、破義。

初者,分二:巳一、破燈喻;巳二、破琉璃喻。

今初:

答言此如燈炬明 亦能照明于自體

這兩句是唯識師的回答。

前宗唯識師又回答說:「之所以有自證分者,」就是之所以有自己感受自己、自己觀察自己的能力,「如燈炬能清楚地照明自體以及其它的東西一樣,心識亦能觀見自它兩種事物。」以燈作比喻。燈一方面可以照明自己,一方面又可以照明其他東西。這個比喻似乎很好,說燈本身是光明的,自己照明自己,另一方面照明外在的各種各樣的事物。同樣心識也有這兩種功能。心識可以觀察外部的境界,象眼識的話,可以看到外在的色法,同時也是它自己也能感受它自己。依此就證成自證分了。

燈炬非是所照明 黑暗非由暗障故

這兩句是中觀師的破斥。

中觀師破曰:「這樣的喻是不合適的,如燈炬不需要照明自身,」燈炬不需要照明它自己,「如果一定需要的話,」你以光明為喻,我便以黑暗作比喻。「則有了黑暗需要障蔽自身的過失。以何原因黑暗不能障蔽自身呢?如果能的話,猶如瓶子被布蒙著,就無法看到瓶子般,黑暗應有被他人看不到的過失。」黑暗中,如夜晚,我們看不到水杯等器具。這里是說,黑暗既然障蔽其他的東西,也應該自己障蔽自己。若如此,「黑暗」像一個杯子似得被黑暗罩住,我們應該看不到黑暗、應該是光明的才對。以此來說明,燈不是自己來照明自己的,黑暗也不是自己障蔽自己的。

如《中論》中說:「若燈能自照,亦能照于彼,」如果按照你們的觀點,燈能夠自照,還能照于他物的話,那麼同樣,「暗亦應自暗,亦能暗于彼」,黑暗能自己障蔽自己,也能夠障蔽他物。這樣便有了過失——黑暗不能自暗。同樣,以此來說明唯識師比喻的謬誤:燈是沒法照明自己的。

巳二、破琉璃喻:

下面的「破琉璃喻」,以破自證分。前面的四句話也是唯識師所講的。

如碧琉璃體自青 不待余法自青色

若待余法若不待 悉能觀見亦猶是

前宗唯識師言:「如白色的琉璃放在青色的布上,從而顯現為青色,就其自身而言,並非青色,這樣的青色等需要依賴其它的因緣,方能現為青色。而碧色的吠琉璃的青色則是自體就有的青色,不需觀待其它的因緣。」唯識師這樣說,若把一個白色的琉璃放在青色的布上,本身是白色的,則因為外界因素而假現為青色。這種顯現為青色,則需要依賴其它的因緣。若是本身就是青色的琉璃,它不須觀待其它的因緣、如其它顏色來襯托才顯示出青色,因為這種琉璃本身就是青色的。以這樣的比喻來說明什麼呢?「同樣,如色等某些事物需觀待其它能執持自己的心識,而心識自己就能看到自己,故不需觀待其它能看到自己的事物,這些情況我們大家都能見到,亦即這些情況都存在。」如色等法要想成立,則須觀待其他的心識來證明它。這就相當于白色的琉璃顯現為青色的話,需要青色的布作襯托一樣。而心識自己看到自己,不需要觀待其他來證明自己,因為心識自身便具備自證功能,正如青色琉璃本身便顯現為青色一般。而事物等外在色法,則因無從看到自己而無法有自證分。

剛才唯識師講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觀點是什麼呢?就像青色的琉璃,碧色乃是其自體所有,不須依附其它的因緣。以此來比喻心識觀見自己不需要其他的心識,自己可以觀見自己。

青色非即青為因 自體不作自體故

下面中觀師便加以破斥,你說吠琉璃的青色不須觀待其它因緣,它自體就有,這觀念是不對的。中觀師破曰:「吠琉璃的青色不觀待其它因緣而產生的比喻是不合理的,因為吠琉璃的青色並非不依賴其它的因緣而產生,那種青色亦非是自己造作出的青色自性,」並不是它本身就是青色,自性並非就是青色的,青色在形成的時候,也由其他青色的因緣才使它形成青色。就是說青色的琉璃也是靠因緣才顯現為青色,「因為一切有為法皆須依賴其它的因緣而出生。」並非自己就可造作出青色。以此來說明心識並不能自己觀見自己,並不是本來就是這樣的。

辰二、破義:

下面便依義破,破它的含義。

若謂如燈性能照 識了知已作是說

若謂心性自能顯 誰能了知作是語

若時悉無能見者 若能照明若不能

如諍石女兒美惡 徒勞詞費定無義

這是什麼意思?首先我們要明白,唯識的觀點是萬境都是心變化出來的,那麼心又是靠什麼來證成的呢?如果他認為,心識靠另外一個心識來證成的話,那另外之心識亦需靠其它心識來證明,這就有了「無窮」的過失;如果心能自己證明自己,也就成立自證分,這一點我們之前也已破斥自我感受和證明自己的不可能性。就以這樣的方式來破斥唯識的觀點。

中觀師曰:與燈體性相異的其它心識對于燈了知後,說出這樣的話:「燈雖不能自照,但可照其它的事物。」燈有這樣的功能,它雖然不能照明自己,但可以給我們照明各種各樣的事物。心識和燈是不一樣的。通過心識對燈的特性了知之後,知道燈可以照明。「那麼,你所說的『心能自顯』這樣的話,」就是心能自己感知自己,自己證成自己,「又是由哪種心識了知後而作這樣的話的呢?」是誰來證明的呢?以此來反駁唯識師之說是不合理的。下面便說理由。「說這樣的話是不合理的,因為若是體性異于此心識的其它心識了知,則心識成無窮過,」我們漢地不是有說,證自證分是來證明自證分?那證自證分又應有個証證自證分,如此類推便有無窮之過失。「若是自己了知自己,前面已破訖。」自己有自證分的話,前面已經破了。這樣的話,因為自證分被破斥,其他心識證明,又有無窮的過,心識便成為沒有的東西了。歸根結底,唯識所說的萬法唯心,卻被推論出心識不存在。

「若時,你那種『能自顯的心識』,誰都看不見、不知道的話,也即是作為差別所依的那種心識根本不存在,如是一來,說它的特法是什麼能照明或不能照明等差別,又有何意義可言?如談論石女兒(石女之子)的容貌形色,說什麼嬌豔或丑陋,毫無意義」。石女,即不能誕育的女人。不能誕育者的孩兒,根本是不存在的,去談論其個子高矮、身材胖瘦,又有什麼意義可言?正如談論兔角的花紋一般!「同樣,如前所說『能照明或不能照明』的差別亦復如是。」心識能顯現萬法,這些又有什麼意義,你這種心識有誰來證明?

卯三、破除能證成有自證分的理由,分三:辰一、無自證分亦能回憶的比喻;辰二、破其它證成有自證分的理由;辰三、破無自證分不能覺知它的言說。

今初:

唯識師認為,如果沒有自證分,就沒有回憶。我們之所以能回憶從前的思想狀態,正是因為有自證分。下面就回答,雖然沒有自證分,也能回憶啊。

若問倘心不自知 云何能念過去識

唯識師來辯論,如果沒有心,不能自己知道自己,是沒法回憶過去的。唯識師言:「如果沒有自證分,後來的回憶又是如何回憶起過去諸如執藍眼識等心識的呢?」例如自己從前曾見過美麗的藍色,這些是如何回憶起的呢?「應該不能回憶,因為沒有了自證分。因此,由有後來的回憶之力,就可證成有一種能經驗(領納、感受)的心識,如執藍眼識等。」你回憶的是什麼?回憶以前經歷過的東西。如果以前沒有經歷過,你沒法回憶。通過你的回憶,就說明你從前曾經歷過某件事情。為什麼這樣說?當執藍眼識經驗藍色之後,象我們眼識看到藍色的情況下,在未來就有兩種回憶,「就有著『境』與『有境』的兩種回憶,即是對境的回憶和對心的回憶兩種。謂『過去看到過藍色』。」過去看到過,這是對心的回憶,看到過藍色,是對境的回憶。我們都會說,昨天我看到誰誰了。回憶「曾看到」,是對心識的回憶,看到誰誰,所看到的物件,是對境的回憶。下邊說了,謂「過去看到過藍色」。「由執藍眼識經驗藍色境的力量,才能回憶境(藍色),由執藍眼識自我經驗的自證分之力,才能回憶有境(看到)。」

這個非常重要。就是說,看到藍色的眼識,自己經驗自己,才可以回憶這種眼識。如果自己沒有經驗過自己的話,我們就沒辦法回憶。看到藍色的眼識,曾經經歷過,在未來才可以回憶曾經看到。通過這個證明,有回憶的話,說明以前曾經有一個心識經歷過,領納過,那誰領納的呢?自證分。唯識認為,有回憶,就證明有自證分。

下面便回答,這種回憶的力量,不是靠自證分自我經驗的力量而產生的。中觀自宗認為:「沒有自證分,生起憶念的道理者:執藍眼識經驗其它的藍色境後,由此若生起回憶『執藍眼識』的憶念心識,並不需要經驗有境,並不需要自我經驗,雖然看到這個東西,而由回憶境與有境相互聯屬的關系,」我們說,境和有境是相互觀待的,你回憶起境,自然就聯想到自己看到過這個境、體驗過這個境,境一旦產生,心也會產生。「『我以前曾看到過藍色』,這樣回憶執藍眼識自身的憶念心識亦會自起。」我們平時看到一樣熟悉的事物,自然地想起從前在何處見到,正所謂「觸景生情」,皆是因為境和有境這種聯系。

下面打一個比喻,「如在冬季,被老鼠咬著時,當時雖感受到被咬的痛苦,但沒感受到中毒,」老鼠咬一下很疼,但毒性還沒有發作。「後來當聽到雷聲時,毒性發作,生極大痛苦,這時才回憶起:當初被老鼠咬著時已中毒。」毒性尚未發作時,中毒是感受不到的,說明心識並沒有自我經驗、自我感受。同理,看到藍色時也是如此。但毒性發作時,會回憶起當初被咬時已中毒。以此來比喻,未來回憶起曾見過藍色,是通過境和心的關系,回憶境時,心便自然地回憶起來了。以此說明並沒有自證分。

辰二、破其它證成有自證分的理由:

前面兩句話便是唯識師的答話。

若時具足余諸緣 能見故自能顯了

唯識師言:「(得定後,)由作意淨化情器世界,以成就他心通,具足如是其它的他心通諸緣,以神通之力,即使相隔多麼遙遠,亦能見到他人之心,對于與自己非常近的自心,自己更應能清楚地看到。如遠方微細的色法都能看到的話,近處粗大的東西更應能看到。」這個意思好理解,遠處能看到的話,近處更應該看到了。

下面,中觀師破得也很有意思。說遠的能看到,卻也不一定能看到近處。

修成眼藥作用力 見寶藏瓶藥不見

中觀師曰:「這是不周遍的(不一定的)。如以明咒修成的眼藥,當把它涂在眼上時,由此作用,眼睛可以看到地下的大藏寶瓶,但卻看不見涂在眼睛上的藥物。」這樣勘探礦藏便簡單了,不用機器,直接看哪里有金礦,但卻看不到涂在眼睛上的藥物。說明心能看到很遠地方,但是對它自己卻看不到。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