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入心的標志
【法不入心的標志】
1.無論大恩上師賜予多少灌頂、竅訣和恩德,都不念師恩,而心生邪見誹謗。
2.對金剛道友不恭敬,彼此不團結,背後挑撥,說他過。
3.不孝敬大恩父母,頂嘴使臉色,不知報父母恩。
4.不尊敬自己的國家、民族和文化。
5.不愛護自然環境,隨意吐痰,丟垃圾,引發各種傳染病。
6.在處境貧困時向苦樂共享的親友借錢,有能力時卻美言托辭,欠債不還。
7.雖作聞思,但對上師宗派妄加分別,傲慢自大,讚自毀他,比以往的分別心還大。
8.對自宗了解不夠深刻,喜愛斷空;也不了解他宗,不吸取他宗的優點,講其過失。
9.喜好在宗派之間挑撥事端,把和自己一樣沒有智慧的人引向歧途,積累無量的舍法罪業。
10.口宣因果,身不奉行。
11.只作形象上的持戒,不控制內心的五毒煩惱。
12.自己不想修法,還嫉妒障礙他人修行和傳法。
13.聽到因果不生正信,見解顛倒,盲修瞎練,對鬼神之事聞而生信。
14.對世間貪欲強烈,不知滿足。希求他人的讚嘆、認可,希求世間名譽。
15.當修行中遇到逆緣的時候,無法忍受疾苦飢寒,和凡夫沒有差別。
修行人不觀察自己的過失會出現這些現象。因此護持正知正念很重要。如無著菩薩所講,「貪等煩惱初生時,立即剷除佛子行。」「若不糾正己過失,形象修法成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