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觀禪修·第一部分 「奢摩他」:「止」的禪修
修持「止」的必備條件
某些情況利于禪修,若具足這些有利的條件,「止」將會開展;若缺乏它們,「止」則無法開展。 當佛法于第七世紀被引入西藏之後,西藏人開始對佛法有相當好的了解及修持。後來,在第十世紀時,藏王朗達瑪(Langdarma)壓抑佛教並摧毀大部分的法教。經過此次摧毀之後,部分法教留存了下來,但是其中一些修持方法是不正確的。結果,西藏人無法確定誰所給予的法教是正確的。所以,阿底峽尊者于一零四二年應邀自印度前往西藏,因為他被確信是最具資格的上師,能教導正確的傳教方法。阿底峽尊者也得受了度母(Tara)的指示及授記,若他前往西藏,這將對佛法有極大的利益。 抵達西藏之後,阿底峽給予「止」、「觀」禪修方法的法教。這些法教收集在他撰寫的《菩提道燈》(Lamp for path of Enlightment)里。在這本著作中,他說:要做「止」或「奢摩他」禪修,行者必須具備有利的條件。如果缺乏這些有利的條件,縱使行者非常精進地修持許多年,他依然無法開展真正「止」的禪修。然而,阿底峽尊者也說:如果一切有利條件都具備了,且行者將心專注于良善及正面的事物上,那麼他將能得到修持「止」的成就,並能開展天眼通的力量。 在《禪定修習次第》的第二冊中,蓮花戒說:(1)行者應該居住在一個有利的地方——一個行者能取得所需物質的地方。在心方面,(2)行者不應該具有許多的欲望,而想:「啊,我需要這個才能禪修;不,我需要這兩件或三件東西才能禪修!」……等等情形,這種想法只會制造障礙。(3)行者必須知足,這表示無論他擁有什麼,他都覺得很好、很滿意。(4)行者應該也要放棄諸如做生意或買賣等活動,以便:(5)行者能夠具有清淨、良善的行為。所以,(6)當行者居留在這個地方禪修時,一切都是全然正確及適當的。(7)行者應該也避開任何分心的事物、浮現的欲望或想法和觀念。以上這七點就是開展「止」的禪修七個必要條件。 在《大乘莊嚴經論(Ornamennt of the Mahayana Sutras)》中,彌勒菩薩(Maitreya)說:我們應該在我們能夠容易地取衣服、食物等必需品的地方修持。我們所居留的地方應該沒有盜賊或對任何危險的恐懼。我們應該住在一個健康的地方,不是極度地冷或熱或潮濕,並且不會損害我們的健康。我們也需要有知見及行為與我們相同的良好伴侶;如果我們的伴侶具有不同的知見或生活方式,他們將會使我們的心無法穩定。我們所居留的地方也應該沒有許多的活動及大量的人。以上這些是關于居住地的外在條件。《大乘莊嚴經論》也描述了心的內在條件:遠離欲望、覺得滿足、避免涉入過多的活動。最後,它描述了心與外在世界的交接點——我們的行為或舉止。我們應該具有平靜及溫和的行為,符合別解脫戒(pratimoksavows)或菩薩戒(bodhisattva vows)的要求。別解脫戒的戒律禁止殺生、偷盜及通姦等行為。戒律的重點在于:如果我們造作了任何此種惡行,我們的心將無法住在自然的平和狀態之中。菩薩戒的要義也是一樣,如果我們具有瞋怒、嫉妒、厭惡等煩惱,那麼我們的心將無法安住在自然的平和狀態之中。所以,我們必須開展對一切眾生的慈心與悲心。如果內在與外在世界的這種交會能利益其他眾生,「止」的有利條件自會開展。
「止」的種類
「止」的禪修共有四種。第一種稱為「欲界奢摩他(desire realm samatha)」:行者使心如此放松,以至于它變得全然穩定及平靜。第二種是「色界奢摩他(form realm samatha)」:契入此種禪修時,行者具有喜悅(心)及妙樂(身)的強烈覺受。第三種是「無色界奢摩他(formless realm samatha)」:在此種禪修中,一切都消失無遺。第四種是「滅境奢摩他(cessation samatha):現今,修持此種禪修的人不多,但在從前某些小乘聲聞眾,利用這種修持而達到一種心滅止及心識連續性停止的狀態(滅受想定)。 更精確地說,「止」有九個次第。首先,在欲界中,有「專一奢摩他(one-pointed samatha)」:行者的心並沒有達到完全的「定靜(mental stability)」,但是已具有某種程度的定靜而能不為外物所干擾。 接下來,在色界中有四個相續次第的奢摩他禪修(四有色定、四禪、四靜慮):第一個次第是「具審察及分析(examination and analysis)之奢摩他」(初禪,有尋伺)。第二個次第是「具喜悅及妙樂(joy and bliss)之奢摩他」(二禪,離尋伺)。第三個次第是「具入息及出息(inhalation and exhalation)之奢摩他」(三禪,離喜樂)。第四個次第是「免于八種缺陷(free from the eight defects)之奢摩他。」(四禪,不動定)。前兩種缺陷是(1)欲界的身苦及(2)欲界的心苦,淨除之後,行者契入色界奢摩他的第一個次第。其余六種缺陷是色界奢摩他前三個次第的缺陷:(3)審察,(4)分析,(5)喜悅,(6)妙樂,(7)入息及(8)出息。免于入息及出息的自由表示:在這種狀態之中,行者全然靜止,沒有任何呼吸。總之,欲界中有四個次第的奢摩他禪修。 有四種禪定狀態屬于無色界——無色界是一種如同空性的狀態,但是並非中觀派(the Madhyamaka)所言之空性(emptiness,梵文sunyata),它只是一種空虛或空無的狀態——在此無色界的定境可分為四個次第(四無色定):空間無限(infinite space,空無邊處)、意識無限(infinite consciousness,識無邊處)、全然無物(nothing whatsoever,無所有處)及既非存在亦非不存在(neither existence nor nonexistence,非想非非處)。如此,「止」的禪定境界總共有九個次第:一個屬于欲界,四個屬于色界,四個屬于無色界(色界之四禪、無色界之四處及滅受想定,合稱為九次第定或九定)
姿勢
禪修時的姿勢有兩種敘述方法:毗盧遮那佛或大日如來(Vairocana)七支坐及禪修(dhyana)五支坐。在這一節里,我將敘述毗盧遮那佛七支坐。「毗盧遮那」的意思是「使其明亮」或「使之清明」,所以,毗盧遮那坐姿是幫助行者開展禪定狀態及使心穩定與清明的身體坐姿。心是否變得穩定,取決于所謂的「氣」或「精微之風」(梵文「瓦又(vayu)」,藏文「隆(lung)」。「氣」有「粗略之氣(gross air)」,即我們所呼出及吸入的空氣:另外也有「精微或微妙之氣(subtle air)」,牽涉到身體的活動及念頭的活動。身和心是相關聯的,當各種精微之氣在身體中穩定下來時,心也會變穩定。行者藉由體內「氣脈(梵文「那迪(nadi)」,藏文「擦(tsa)」,有精微之氣流動于其中之精微管道)」的修持而使這些氣穩定下來。如果氣脈是正直及穩定的,氣也會變穩定。要使氣脈正直及穩定,行者在禪修時必須維持適切的姿勢。 精微之氣計有數種:使身體穩定及堅韌的是「土氣」(精微之土氣);保持身體溫暖的是「火氣」(精微之火氣);防止身體乾涸的是「水氣」(精微之水氣);將溫暖傳送至全身各處並致使身體活動的是「風氣」(精微之風氣,藏文「隆」之「隆」)。每個人都具有四種元素的精微之氣。此外,尚有第五種精微之氣——下行清除氣(down-word-eliminating air),能轉化胃中的食物,分離食物與廢物,並將廢物由肛門排除。(注1)。 毗盧遮那七支坐有七個要點。第一個要點是(1)保持脊椎挺直,以保持中脈(中央之能量管道)的挺直。生命力之氣(持命氣)稱為「波若那」(梵文prana,藏文「索(克)隆(soklung)」,在中脈中流動。「波若那」使身體穩定及堅韌。它又稱為「土氣」,因為它給予身體穩定性及持久性。如果身體在禪修時往前傾,或往左、往右或往後傾斜,中脈將會隨著傾斜,流動于其中的生命之氣(持命氣)將會不順暢。因此,若行者保持脊椎挺直,「土氣」將會流動得很順暢,而產生穩定性及持久性。 「水氣」布滿全身並保持它的濕潤。如果這些水氣流入中脈,它們自然會變穩定。為了使水氣流入中脈,行者(2)將雙手置于禪定姿勢,(3)兩肘稍微往外突出。土氣及水氣都自然往下降,「水氣」則自然往上升。為了使火氣進入中脈,行者(4)將下頦稍微往內收或往下彎,這有防止火氣往上升的效用。 為了將「風氣」引入中脈,行者應該(5)保持眼睛穩定不動。「風氣」和身體的活動有關聯,而眼睛和心的動態有極密切的關系——眼睛的轉動會使心隨著轉動。所以,行者要使眼睛保持靜止,將視線集中在鼻尖前虛空中,這會使心靜止,並使風氣進入中脈。同時,(6)雙唇自然地放松,舌尖安放在上顎。為了使下行清除氣穩定,行者(7)雙腳交盤結金剛跏趺坐或蓮花坐。 坐姿的前五個要點和五氣有關,但是風氣有兩個要點——眼睛及唇、舌的安置。水氣也有兩個要點——手結禪定印及手肘稍微外展。所以,禪修的坐姿總計有七個要點。許多教法說,在開始禪修之前,行者應該先清除舊息三次,因為一般或正常的呼吸,會使身體累積不純淨或不好的氣。為了排除這種無益的舊息,行者必須以大于平常的力量——但是並非極大的力量——呼氣;在這麼做的同時,行者要觀想所有的煩惱及業障都隨著氣息被呼出,然後以非常放松的方式吸氣。這總共要做三次:第一次以稍微大于平常的力量,第二次以再大一些的力量,第三次以再更大一些的力量。在這之後,行者回復正常的呼吸,非常放松,並觀想自己已經將所有的不善排除了。 禪修時,雙手要安放于禪定姿勢——即結禪定印或定印。禪定的意義是:「安放于平等的姿勢中」。你可以將右手放在左手上,因為「平等地安放」表示雙手放在同樣的高度上。所以,如果一只手是放在膝蓋上,另外一只手也應該放在高度相同的另一個膝蓋上。這兩種放法並沒有差別,采用你覺得舒適的一種放法。 在金剛乘的大手印(梵文「瑪哈慕爪(mahamudra)」傳承中,通常教授的是剛才所討論的毗盧遮那七支坐。但是,蔣貢康楚采用蓮花戒在《禪定修習次第》中所敘述的八支坐。在開始時,你應該先舒適地坐下,然後遵照這八大要點調好坐姿。 首先,雙腳應該雙盤結金剛跏趺坐或半盤結半跏趺坐(半蓮花坐)的姿勢。你應該放松,不須要勉強自己結金剛跏趺坐。在西方,並非每一個人都能盤腿而坐。有些人盤腿時膝蓋會往上蹺,但是,當身體逐漸變得柔軟時,膝蓋自然可以放平,重點是:坐得舒適比坐在痛苦中要來得好。 第二,雙眼必須半閉,既不全張並直視前方,也不全閉而使一切都在黑暗中,雙眼應該毫不費力、毫不緊張地半閉著,所以它們是全然放松的,你可以完全不必去想它們。 第三,上半身必須是挺直的。由于身體和心互有關聯,如果身體是直挺的,氣脈就會直挺,精微的能量將能順暢地流動于其中,而心將會變得平靜及穩定:倘若身體是彎的,氣脈會變得壅塞,心會受到不良的影響,因為某些氣脈里將會只有少量的能量在流動,其他的氣脈中則有流動迅速的能量,這將造成大量的念頭在心中紛紛升起。 第四,雙肩應該要齊平,且身體要挺直,不應該傾向左方或右方。 第五,眼睛要往下朝鼻子的方向看,你的視線應朝向鼻子,所以你會覺知到自己的鼻子。標準的敘述是:視線應該落在離鼻尖四指寬的距離。 第六,雙唇及齒列之間皆應有些微的空間,因為如果齒列緊合在一起,可能會制造磨擦的聲音。 第七,舌頭應該頂在上顎,否則,唾液會在口中累積,吞嚥唾液會使你分心。 最後,呼吸應該自然、不費力。你不應該試圖壓抑氣息或用力做深呼吸。 坐姿這八大要點,諸如眼睛半閉,或許個別看來顯得相當不重要,但是,就開展全然的明性及穩定性而言,這八大要點實際上都很重要,因為,每一個要點都具有開展明性及穩定性的特殊目的(注2)。
四種禪修對象
有兩種解釋指出如何將心安住于禪修中:第一種是概括性的敘述,第二種則是禪修次第的特寫敘述。 在概括性的解釋中,佛陀開示道:禪修之對象共有四類。第一類禪修對象是「遍在的對象(all-pervsive object)。之所以被如此稱呼,是因為它包括一切現象。行者不加以分析地專注在此類對象上,只是將心安住;或者,行者以分析的方式,檢視現象的真實本性或它們的相對多樣性。 第二類禪修對象是「行為的調和(pacification of behavior)」。這是清淨缺點或過患的禪修。這些不善的型態是從哪里來的?在佛教的義理中,我們現在這一世來自前一世,前一世則來自再前一世,……等等。在現在這一世當中,我們經驗到實質或身體上的痛苦及心理上的痛苦,也會經驗到快樂及妙樂。這些經驗來自我們的前世的行為,它們是業或業力(梵文karma)的結果。然而,並非每一件事都是由于業力的緣故。某些人具有強烈的貪欲或強烈的瞋怒,這可能是來自前世習氣的力量,而不是業報。我們可能會變成習慣于貪欲或瞋怒,而這種煩惱會變得愈來愈強烈,所以我們在下一世會有強烈的貪欲或瞋怒,或者,我們會在一生當中遇到對治這種貪欲或瞋怒的方法,因而減低我們的缺點,且這些缺點可能繼續在未來數世中繼續減低。所以,如果我們在過去數世中習慣于擁有許多貪欲,將會在今世經驗到許多貪欲;如果我們在過去數世中習慣于擁有許多瞋怒,將會在今世經驗到許多瞋怒,如果我們在過去數世中習慣于具有許多念頭,那麼現世的心將無法保持穩定,念頭會盤踞我們的心,我們將受制于念頭的力量;最後,如果在過去數世中具有強烈的無明,我們將會變成習慣于此,我們現世的心將會含有許多的無明,所以,這些是五種類型眾生的寫照:具有強烈的貪執者、瞋恚者、愚癡者、嫉妒者及傲慢者。禪修的目的就是要矯治這五種心識的型態。 如果我們對自己的身體或外物具有強烈的貪欲和執著,可以修持不淨觀。通常,我們將身體視為實質的、永恆的、重要的。但是,佛陀開示道:我們具有珍貴的人身,因而可以修持佛法及利益其他眾生。這是一個珍貴的存在形式,但是身體本身並不珍貴。藉由觀修我們所貪執的對象,可以看清它並不是美麗的、真實的或永恆的,這會減低我們的貪執。 如果我們具有許多的瞋怒,可以觀修慈心或悲心,藉此減少我們的瞋怒,瞋怒通常是傷害別人的欲望,所以,我們在禪修中觀想自己的身體代表其他一切眾生。通常,如果我們感覺到些微的痛苦,那就是令人厭棄的;如果感覺到些微的愉悅,那就是令人欲求的。所以,在禪修時,我們應該視其他一切眾生如同自身:厭惡痛苦、欲求愉悅及快樂的經驗。沒有任何人喜歡經歷痛苦,所以,視其他眾生如同自身,可發展我們對眾生的慈心,並失去使他人受到傷害或痛苦的欲望,這可減低我們的瞋怒心。 無明有兩種:分明的或單獨的(distinct)及不分明的或混合的(indistinct)。不分明的無明一直都在,並伴隨其他心識事件一起顯現。它伴隨著心的一切惡升起,例如瞋恚、傲慢、貪執……等等。無明的眾生不知道什麼是好的、什麼是有害的,當這些不同的心識之毒升起時,我們並不了解它們的本性,也不知道它們是善的或是惡的。結果,它們變得無所不在,但是,它們和無明本身並沒有差別。第二種無明——分明的無明——是一種單獨存在的無明,一種由于沒有接受過或思惟過佛法而產生的無明。經由學習及思惟,這種無明可以逐漸被產除。如果我們具有許多無明,以修「止」做為對治的方法是思惟十二因緣(twelve links of dependent orgination)。我們在禪修中思惟一切事物如何依其他事物而升起。例如,由于習慣于行善及持守善念,此種習性的力量將會致使善行的發生。同樣的,當心習于惡行及惡念時,此種習性的力量將會導致惡念及惡行的發生。所以,一切事物都是相互依存的,思惟緣起之理可以對治無明。 對治傲慢的方法是觀修構成眾生的元素。傲慢心使我們認為自己很優越或特別,對治的方法是觀修五蘊(five aggregates ,梵文「塞建陀或揵度(skandhas)」)。認為自己很特殊或優越,是因為我們把自己視為堅實的、固定的。審察五蘊時,我們會發現事物並不是堅實的,而是永遠都在改變,我們只是不同元素的聚合體。例如,一個人只是由五蘊聚集在一起而形成的,或者只是由不同的部分組合而成的。所以,覺知五蘊會減低我們的傲慢心。 對治念頭過多的方法是做呼吸的禪修,由于呼吸相當地微妙,且隨著氣息出入的動作時時都在改變,修持呼吸法使念頭變得愈來愈弱,所以,呼吸法可以對治念頭過多的現象。 第三類禪修對象是「學知或學得的對象(objects of the learned)」,這是對五蘊的了解,例如,我們學知身體是部分的組合體,它是由色蘊、受蘊、想蘊、行蘊及識蘊等五蘊組成的。我們學知:心並不是一個單一不可分割的單位,而是一個聚合體,它的構造和十八種組成元素(十八界)有關。例如,眼睛起源于前一剎那的眼睛。然後是對和組織發展有關的十二處(十二俱舍,twelve ayatanas)的了解。例如,我們學知眼睛(眼根)及眼識如何和外物(色塵)聯結,及視覺如何經由此聯結而產生。如此,感官、對象及意識必須聯結在一起,覺受才會產生。接下來,我們學知緣起之十二步驟(十二因緣)如何運作。最後,我們學知事物具有及不具有的特性——一系列基于某種特定原因而可能及不可能發生的事,例如,火會燃燒,水不會燃燒,所以,這些事的思惟被稱為「學知的思惟」。 第四類禪修對象是「煩惱障之清淨(purification of the klesas)」。我們思惟「止」所帶來的平靜境界,及缺乏「止」時的相反境界。經由「觀」的修持,我們將能了解輪迴之因及涅槃之因。和四聖義諦(four noble truths,或作四聖諦、四諦、四真諦)有關的觀法計有十六種(十六行相或十六諦觀)。
四種禪修障礙
四種念頭會造成禪修的障礙。這些念頭是惡性的念頭:傷害他人的念頭(害想)、嫉妒的念頭(嫉想)、懷疑及不確定的念頭(疑想)、執著及貪求的念頭(欲想)。例如,倘若瞋恚的念頭出現了,行者必須加以辨察,因為它們將會不斷地重現在行者的禪修中。行者必須覺知當他沈溺于其中時,瞋恚就危害他的禪修。最主要的是:行者不能執著或沈迷于念頭。如果行者不執著念頭,念頭將會很容易擺脫;但是,如果行者執著這些念頭,擺脫它們將會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念頭可以分為兩種:粗略的及細微的。當粗略的念頭在禪修中升起時,行者忘記他正在禪修,並失去覺知和覺性,然後,他才想起來:「啊,我正在禪修!」並回復禪修,這些粗略的念頭是一種實際的干擾。防止這些粗略念頭的方法是維持覺知和覺性。第二種念頭是細微的。是來自意識之下的念頭。當這種念頭升起時,行者並沒有忘記他正在禪修,並在想著:「這些小念頭產生了」的同時,維持禪修的狀態。這些念頭如此的微小,行者通常無法真正去處理它們,而且它們非常難以去除。這些念頭並不會特別危害到禪修,它們只是出現在行者的覺知之中,行者只要不去理會它們,最後,他終將能除去它們。然而,這些小念頭有時候可能會變得愈來愈大,使行者失去禪修的狀態。所以,首先行者覺察到這些小念頭的升起,然後受到它們的干擾,並失去覺性,行者應該盡量防止這種情形的發生,而防止的要點在于持有非常穩定及持久的覺知與覺性,因為這種覺知與覺性對每一個相續的剎那都是非常重要的。若行者能做到這一點,他就不會被念頭所干擾。
禪修之特定次第
「止」的禪修可依禪修的對象物而分為三種基本類型:第一類是具有外在對象物的禪修(meditation with an external object ),第二類是沒有外在對象物的禪修( meditation without an external objert ),第三類是觀修事物之精要本質的禪修(meditation on the essential of things)。 在開始修習「止」的時候,你試著使心穩定及清明。但是,你不習慣禪修,所以你會失去禪修的狀態。因此,在初學的階段,你需要有一個禪修對象物。這如同一個小孩子在學習讀一本書之前,要先學會字母或拼音一樣。所以,在剛開始時,你先學習做有對象物的禪修,然後再逐漸地進展到沒有對象物的禪修。第一類型的禪修是具有對象物的禪修:在面前放置一小塊木頭或一顆小石頭,並將心專注在上面。在做這種禪修時,你必須使用適當的控制張力,也就是要具有適量的專注力,既不能太緊繃,也不能太松弛。如同大成就者薩惹哈(Saraha)所說:禪修必須像是一根婆羅的門線。在過去,婆羅門種姓的工作是制造線,要將線做好,造線者必須使用適當的力量,如果力量過大的話,線會糾結起來;若力量過小的話,線會很容易斷。要開展心的穩定性,你要由將注意力集中在一個對象物開始,首先是利用不清淨的對象物,然後再引入清淨的對象物——例如一尊佛陀的塑像,或一位本尊的標幟,或一個特別的種子字。做清淨對象物之禪修目的,並不是為了開展虔敬心或慈悲心,你只是將心安住在上面以發展專注力。開始時,你用一塊木頭或石頭,因為這沒有複雜的特徵;但是,佛像則有許多不同的特徵——眼睛、耳朵……等等。較容易使你分心。 第二類「止」的禪修是沒有外在對象物的禪修。你將心往內轉,並專注于代表佛陀本質的觀音菩薩(梵文Avalokitesvara,藏文Chenrezig)或其他本尊的形相。你可以觀想本尊的形相在你的頭上,或在你面前的虛空中,或觀想自身就是本尊身。由于剛開始時你無法觀想整個形相,你可以先觀想本尊的手,然後眼睛,然後衣服……等等。只觀想局部的禪修稱為「非整體對象物的局部禪修」。一再反覆地做此種修習,你終將能觀想本尊的整體形相。接下來,你會概括性地看到本尊所有的部位,所以你對整個形體有一個總體的印象,這稱為「整體對象物的全面觀想」。有些個人期待在禪修中將本尊的形相觀想得很清楚,而且當這種情形並沒有發生時,他們會變得很失望。眼睛或視覺器官具有將事物「看得」極端清楚的視覺意識(眼識)。然而,在禪修當中,你使用的是心的意識(意識或第六識)。使用意識或第六識時,你對事物有概括性的印象,或一般性的概念,或一般性意義的了解,所以,你無法得到和使用眼識時一樣清楚的知覺,因此,你不應該期待將本尊觀想得如同你實際看著本尊的畫像時那麼清楚。你應該不要耽憂形象的晰度,因為禪修的目的並不是要得到一個清楚的形象,而是要將心專注于形象上,使心變平靜及穩定。 覺賢大師(Bodhibhadra)說「止」有兩種:專注于外的「止」及專注于內的「止」。專注于外的「止」是普通或世俗的「止」,是專注在一塊石頭或他種對象物上;特殊或勝義的「止」,是專注于佛陀的一尊塑像或形相。專注于內的「止」有兩種——身體的觀想及以身體為基礎的觀想。專注于身體的觀想法,是觀想自身是本尊身——自身化為本尊的形相,並具有本尊的一切莊嚴瓔飾和一切功德——或化為骷髏(白骨觀)。基于身體的觀想是專注于身體內的某種東西,例如,呼吸、氣脈、體內的光或妙樂的感受。大師們所給予的禪修指導有許多類型,但是,我們可以將之歸類為「具有外在對象物的禪修」或「沒有外在對象物的禪修」。 第三類型的「止」的禪修是「安住于精要本質之中」。在專注于外在對象物及內在對象物的禪修之後,我們要做將心安住于本質中的禪修,在此類禪修中,心並不專注于任何事物,它只是安住在一種完全穩定、不動的狀態中。當我們提到「心」的時候,我們把它當做僅只是一件事物,但是,佛陀將心描述為六種或八種不同的意識的聚合。總之,五種知覺或感覺意識(五識)包括:眼識——視覺形相的感覺及感受;耳識——聲音的感覺,以耳為根基:鼻識——氣味的感覺,以鼻為根基;舌識——味道的感覺,以舌為根基;身識——觸覺及物理知覺的感受。 根據一般的說法,這五識是非概念性的(nonconceptual)。它們只是去看、聽、嗅、嘗及感觸,並未涉及諸如「這是好的或壞的」等想法。帝洛巴(Tilopa)的開示中說道:外相或顯相並沒有任何害處,但是對外相的執著會造成問題。實際看到及聽到事物,對禪修並沒有任何害處,因為這些意識是非概念性的。然而,對形相、聲音……等產生執著,則會造成對禪修的障礙。所以,行者不須要在禪修中產除這些知覺。 在佛陀住世之前,印度人相信只有一種意識存在。這一種意識的作用方式就如同一間具有五、六扇窗戶的房子,里面有一只猴子,這只猴子有時候會從一扇窗戶往外看,然後再從其他的窗子往外看,所以,從外面看起來,彷彿有不同的猴子在不同的窗戶里,但是,其實一直都只有一只猴子。古印度哲學家們認為,這間房子就像是我們的心,這些窗戶就像是不同的知覺意識。事實上只有一種意識存在,如同房子里只有一只猴子,那麼,當我們在看某件事物時,我們就無法聽到聲音;若我們聽到聲音時,我們就無法嗅到任何氣味……等等。可是,事實上,我們能夠同時看到、聽到、嘗到、嗅到及觸到,所以,有五種不同的或個別的意識存在,而不是只有一種。 在禪修時,行者並不使用任何這五種用于覺受形相、聲音、氣味、味道或觸覺的非概念性意識。在禪修時,只涉及兩種心理意識(mental consciousness):不穩定的及穩定的。各種念頭自不穩定的意識(往往稱為「意識」)中升起,行者有時候覺得喜悅和快樂,有時候則覺得厭惡和不快樂……等等,這是我們的正常意識。然後,還有穩定的意識,完全不受好、壞念頭及快樂、不快樂覺受的影響。穩定意識的清明性在早晨、中午及晚上都維持不變,又稱為根本識(ground consciousness)或阿賴耶識(alaya consciousness,或譯為藏識、無沒識)。此外,還有第三種意識——煩惱識(afflicted consciousness),又稱為「末那識」或思量識、作意識、相續識、分別識。煩惱識沒有明性,經常都處于充滿「我」的念頭及感覺的迷惑狀態中。不論心是否是散漫的,這個「我」或「自我」的念頭一直都存在。這是一種非常微妙的我執,不論我們是否覺知到它的存在,它一直都存在——甚至當我們在睡覺時,不論我們在做什麼,這個微妙的我執一直都在那兒,這個有一個「我」的念頭都存在。如果我們聽到一個聲音,一個微妙的反應:「啊,這對我有危險!」就產生了。所以,它時時刻刻都存在,而且直到成就阿羅漢(arhat)或佛的果位之前,所有的眾生都具有這種微妙的我執。因此,它又被稱為永恆或持久的意識,因為五種感覺意識不斷地在改變。而它卻恰好相反。總之,意識總共有八種:五種知覺意識及三種心理意識。 行者以第六識禪修。一般稱第六識為「意識」,因為它是處理概念或意念(concepts)的意識。它牽涉到過去、現在與未來,好與壞,各種不同的煩惱及其他種種概念或意念。這一切的根源是心識,所以第六識是一切念頭及概念的根源。在禪修時,行者試著控制這個覺受一切念頭、幻相及感受的意識。在禪修時,行者控制第六識,使它安止不動,此類念頭因而不會升起。第六識有兩個層面:對他者的知識及對自己的知識。當心轉向外境並想道:「噢,這是好的或這是不好的。我需要這個或我不需要這個」時,對他者的知識就產生了。以外境為導向的知識是概念性的。對自己的知識是對自己在想什麼的極其直接的知識。這種自我覺知是非概念性的,若沒有這種自我覺知,我們就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它是讓我們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否在禪修的一種覺知與覺性,所以,在禪修時,我們會有這種覺知與覺性。 禪修時,心或一般意識被吸收至根本識或阿賴耶識中,例如,若我們把波浪當做是念頭,根本識是海洋,那麼,波浪起源于海洋,生起之後,又消逝于海洋之中。同樣的,念頭起源于根本識連綿不斷及無礙的明性,生起之後,又消逝于根本識之中。此外,當風很大的時候,海洋中的波浪會增加;當風平浪靜下來時,波浪會平息,海洋會變穩定、變平靜。同樣的,念頭出現于心中,如同一陣風起自根本識,這會造成心中念頭的各種動態;如果這一陣來自根本識的風平息了,並消沒于自身之中,念頭就會平息,而心也會平靜下來。在密勒日巴(Milarepa)的一首歌中即敘述道:心顯現的方式就如同海洋顯現的方式一樣。波浪會回到海洋中安住,如同念頭會回到心中安住一般。如此,念頭只是心的顯現或變幻而已。所以,念頭自心升起,因為它們來自心;因此,當自根本識升起的風平息時,心就變平靜了。 所以,「止」的究竟形式就是使念頭沒入根本識之中,心因而變得很穩定、很放松。換句話說,倘若行者有很多念頭起自這根本識,禪修時,他必須更加努力地把這些念頭吸收回到根本識無間、無礙的明性中,如此,行者將會有一個放松及平靜的心。 第六識必須放松于根本識中,因為它自根本識升起,因此必須返回其中。禪修時,行者須要讓第六識安止及平靜下來,而且沒有任何念頭升起。根本識本身並不會造成禪修的障礙。但是,第七識或煩惱識具有「我執」的特徵,它一直都在那兒,它並不會造成禪修的障礙,但是,它會造成解脫的障礙。然而,當行者逐漸變得較習于「無我」的覺悟時,這個煩惱識、這個微妙的我執會逐漸消失。如果第六識和前五識(五種知覺意識)糾纏在一起時,那麼它將造成禪修的障礙。但是,如果心平靜、穩定地安住于心,且不沈迷于感官覺受,那麼感官覺受就不會造成禪修的障礙。然而,由于尋常的心有沈溺于感官覺受的習性,初學者最好在一個安靜、不受干擾的地方禪修。 注: 1、精微之氣或風(梵文「瓦又(vayus)」)共有數種。其中,精微之火氣使身體溫暖,供給身體暖熱及寧適。精微之水氣使身體保持濕潤,遍滿全身,具有水元素的功能,精微之風氣了使身體產生物理動作。活動的能力及身體的柔軟來自風元素的作用,心的活動和身的活動都來自這種精微氣。精微之土氣使身體保持穩定並防止它的改變,它給予身體堅實性。論注以這種方式談論「土氣」、「風氣」……等。 一般而言,元素共有四種:土、火、風及水。土是我們下面的土地,水是往下流動的物質,火是會燃燒的物質,風則在我們周圍移動。土元素具有堅實及持久不變的特性,火元素具有溫暖及燃燒的特性,水元素具有濕潤的特性。四大元素指的是堅實、溫暖、濕潤及活動這四種特性和功能。例如,土元素使事物堅實及耐久、水元素使事物凝聚、結合在一起。舉個例子來說,一根手指並不會瓦解、分散,它結合為一個整體,這就是水元素的功能。火元素的功能是使事物成熟並造成事物的改變,例如,火元素的暖熱使一朵花成長。事物的發展或發育、成熟、進入衰退和老化的狀態,及改變的整個過程,都是由于火元素的活動與作用。 2、有些中心在禪坐之間做行走式禪修。行走式禪修不含任何觀想。但是,行者必須覺知到每一只腳的提起及放下……等動作。行者只是覺知走路的動作,這個過程類似于將心安住于氣息的過程。這個方法為小乘傳統所使用,記述于「律藏(vinaya)」典籍中,但是,在西藏,大部分禪修在傳統上都是坐下來修的。我覺得行走式禪修可以非常有益,因為它不但對心有利,對身體也有利,而且膝蓋不會酸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