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燈·入于大悲·第三十九章 身、語、意戒
第三十九章 身、語、意戒
《三摩地王經》的第三十九章暨最後一章描述身戒、語戒及意戒。經典本身將此身戒、語戒及意戒之敘述編為一章。但是,此經典的論注則將此三戒分為三章:身戒的部分是第三十九章,語戒的部分構成第四十章,意戒的部分則是第四十一章。不論是集成一章或分為三章,在意義上並沒有絲毫的差別。 身戒指的是身體行為的戒律。保持清淨的身戒極為重要,也極為有利,因此不應該加以忽略或輕視。在此處,佛陀開示道:具足身戒的菩薩將可成就佛的圓滿身相,具足三十二大士相及八十種隨形好。就正覺境界法身功德特質而言,淨守身戒的菩薩必能得到種種不可思議的成就,例如,四無所畏、如來十力、十八不共法等……。這就是為什麼佛陀及反覆地教導我們要盡全力持守身戒、具足清淨行為。 在身戒的詳細戒條當中,最主要的三戒是杜絕三種惡行:殺生、不與取(偷盜)及邪婬(不當的性行為)。一般而言,直接或間接起于貪、瞋、癡……等煩惱心毒的行為,都必須加以避免。然而,是否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避免似乎是不善的行為?不,並不是如此。在某些情況下,基于利他及毫無私心的清淨動機,若執行得很有智慧,身的惡行可以直接利益其他眾生,此時,所謂的惡行就不再是惡行,反而可以稱為善行。在特殊的情況下,殺生的利益可能更甚于避免殺生的利益,此時,我們應該不要因為這是所謂的惡行而離棄利生的際遇。 佛陀于過去的一則故事說明了這一點。在此生,佛陀生為忍辱王子,是一艘船的船長。當時的印度非常富足,境內物產豐饒。印度大陸之外的海島是財富的重要來源之一。這些海島布滿了珍寶,等待有心人來撿取,但是,往返這些島嶼的航程至為艱險,巨風暴浪及其他災難可以輕易摧毀船只與性命。度海尋寶的人必須冒一去不復返的危險,不過,如果他們能活著回來,就可能成為巨富。 忍辱王子所統率的這艘船上有五百名商人,他們都希望尋得寶藏並安全返回大陸本土。其中有一位殺人犯名為揮矛犯,他企圖殺害船上所有的人,然後占奪他們的財寶。菩薩忍辱王子得知這項企圖之後,心想:「如果這個人得逞了,他將造下謀殺五百人的惡業。但是,如果我先把他殺了,我不但能拯救五百人的性命,也能使他免于造作這項重大的惡業。」所以,他以弓箭射殺了這名罪犯。他的這項行為不但沒有造下惡業,還累積了極大的功德。這充分顯示,在具足明辨的智慧及清淨的動機時,常情中的惡行可能成為菩薩的善行。 如同殺生有時可以利益他者,其他兩種身的惡行也可能是如此。如果我們的動機完全不受煩惱的染污,且該項行為真的能解除他人的痛苦或利益大量的眾生,我們可以執行這項行為。 四種語方面的惡行——妄語、兩舌、惡口及綺語——也是如此。當起心是煩惱時,這一切行為都應該被離棄;但是,如果起心是清淨及無私的,它們也能被用來利益眾生。這就是為什麼重要的論注總是提到在某些情況下,四種語的惡行是可容許的,且不應該一概絕對避免;可是,清淨的動機必須與智慧結合。 不過,三種意方面的惡行——貪、瞋、痴三種根本煩惱,或「十不善業」中的貪、瞋及邪見——在任何情形下,都絕對不可能是善的。因此,在任何時候都要避免造作意的惡行。 在敘述身戒、語戒及意戒之後,佛陀給予三百項指示。許多項指示的給予是基于經典廣博、詳述的風格傳統;根據某些心要教法,我們應該視諸蘊如鏡相、視五欲如幻相等。這三百項指示主要是關于空性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