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綱要(下冊) 第二十二講 菩薩學處與布施度、持戒度
第二十二講 菩薩學處與布施度、持戒度
在獲得暇滿人身的時候,不要貪著于輪迴,要再進一步,讓所有受苦的眾生脫離輪迴界。為此緣故,我一定要成就圓滿無上的正等正覺,要發菩提心,要以為了眾生願成佛的菩提心來聽受、修持正法。 菩提道次第教授分四個門徑,就是:「甲一、為顯其法根源淨故開示造者殊勝;甲二、令于教授起敬重故開示其法殊勝;甲三、如何講聞二種殊勝相應正法;甲四、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甲四、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分兩點,就是:「乙一、道之根本親近知識軌理」。「乙二、既親近已如何修心次第」。乙二、既親近已如何修心次第分兩項:「丙一、于有暇身勸取心要」,「丙二、如何攝取心要之理」。丙二、如何取心要的道理又分丁一、丁二,「丁二、正取心要」分三項:「戊一、于共下士道次修心」。前面兩項我們已經講過。現在是講到 戊三、上士道次修心的階段。上士道次修心的內涵也分三項:「己一、顯示入大乘門唯是發心,己二、如何發生此心之道理,以及 己三、既發心已(如何)學(菩薩)行的道理。」 關于 己二、如何發起菩提心的道理分四項來說明:庚一、依著何因而發起,庚二、如何修菩提心的次第,庚三、發起菩提心的量,最後是 庚四、儀軌受法。上次講到 庚四、儀軌受法分三項:辛一、未得令得,辛二、已得守護不失壞,最後是 辛三、失壞後如何還淨的方便(如何清淨的道理)。菩薩戒受完之後,儀軌就廣的來說有三項:「辛一、未得戒令得戒的道理」;以及「辛二、得戒之後如何讓它不失壞之守護之理」;最後是「辛三、假設你犯了戒之後如何去還淨的方便」。就還淨的方便來說,因為沒有傳菩薩戒,所以沒辦法廣說,如何能廣說,那還淨的方便必須好好來詳細研究,什麼是十八條根本墮(即重罪)?什麼是四十八條輕垢罪(即輕罪)? 別解脫律儀及密乘律儀(別解脫戒及金剛乘戒),在沒有受戒之前,不准看戒條與學處;相反的,菩薩戒在沒受戒之前,一定先要看戒條與學處。在你受戒之前,因為沒受戒,即使是犯了也不算是犯戒。一旦受了戒,即使沒犯根本墮,就算犯了少分戒,或是沒能圓滿的守護,這時候你就必須還淨,必須去懺除。所謂的還淨是指菩薩戒的行心儀軌,不是願心儀軌。特別是說犯到一些十八根本墮,就是犯了根本墮中的幾分,也要去還淨;否則就必須重受。 什麼是願心儀軌的不共誓言?就是行者每天必須六次發心,一天中要晝三夜三的發誓願,發菩提心,這是不共誓言,要好好守護。這整個理路是來自于先發起菩提心,並且受律儀。受戒之後,就必須修學菩薩行。如果發心受戒,而不學菩薩行、不行菩薩道,那不可能成佛。宗喀巴大師說:「唯只發心而不能修學、守護、串習三種律儀,是不能成佛的。」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只發心,但不能好好的去實修、實踐學處(三種律儀是菩薩行的學處),就不可能成佛。 你只是想去某個城市是沒有用的,除了想之外,必須正行去走,要實踐!想去就得實際去走,才會走到。一樣的,你只發菩提心是不可能成佛的!為了成就佛陀色身與法身功德,就要好好的修學方便分及智慧分的雙運之道。大乘智慧分及方便分雙運之道的修法接下來會講到。以六度來說,前五度是屬于方便分,是福德資糧的修學,後一度智慧度屬于智慧分,是智慧資糧的修學。 245頁科判:「己三、第三既發心已于諸菩薩行修學道理分三」:庚一、發心之後須要學學處的理由。「庚二、顯示學習智慧分與方便分(只有)一分不能成佛」,單獨智慧分或方便分的修學是不可能成佛的。庚三、正行解釋學處學習次第。 需要修學菩薩行的理由何在?如果發起菩提心之後,菩薩不修學菩薩學處,一定不能成佛的。因此,一定要好好的努力修學菩薩行!僅只發心而不修學菩薩行、不受持菩薩戒,是不可能成佛的! 顯示學習智慧分與方便分只有一分不能成佛的道理,(247頁第6行)「毗盧遮那現證菩提經云,『秘密主,一切種智者,從大悲根本生,從菩提心因生,以諸方便而至究竟。』其中大悲如前已說」,大悲心的意義前面已經講過,而菩提心指世俗菩提心與勝義菩提心兩種。方便指布施等五度圓滿。但是欲求成佛必須修兩種因,就是智慧分與方便分不相分離的道,而且是必須修兩種因,就是智慧分與方便分不相分離的道,而且是必須互相攝持來學習,所以必須雙運修習。 257頁科判「庚三、第三解釋學習學處次第分二:辛一、于總大乘學習道理,辛二、特于金剛乘學習道理。」「辛一、于總大乘學習道理」分三:壬一、淨修欲學菩薩學處。壬二、修行之後受取菩薩律儀(菩薩戒)。壬三、受已(受過菩薩戒)如何學習的道理。 壬一、淨修欲學菩薩學處者,戒律和密乘(別解脫戒及密乘戒)兩者當中,(257頁第3行)「若先未受各各律儀,不可聽聞所有學處。」;而菩薩戒就不一樣,「此不同彼,此諸學處先當善知淨修相續」,讓行者的相續好好清淨之後,「次樂受者」歡喜信受者,「乃可授與諸律儀故」才能夠授與菩薩學處,這是最好的方便。 修行之後如何受取菩薩律儀的道理,(第2段) 「第二者初當如何正受道理,受已無間于根本罪及惡作罪(四十六輕垢罪)防護道理,設有毀犯還出道理」,這道理應該從無著菩薩的《菩薩地》里的《戒品釋》廣說抉擇。「未受律儀定須先閱,如彼當知」,就是牢記《菩薩地》的文義,先了解再來受持。 壬三、受已如何修習道理分三:「癸一、何所學處。癸二、其中能攝諸學道理。癸三、于此如何學習次第。」說到修行,菩薩道廣大無邊,但是「若廣差別雖無邊際,隨類略攝,于六度中盡攝菩薩諸應學事。」因此「六度者攝菩薩道一切扼要大溫陀南(大關要)」,四攝法門也在六度當中,「四攝亦即攝于其中,攝施易知」。四攝第一個是布施,第二個是愛語。「愛語者是依六度教誡所化,利行者是安立他于所教義(安立他為所教化義),同事者是自亦同所化行故(同所教化者而行持)。」「又二資糧及三學等,亦攝菩薩一切正道。」這二資糧是指福德資糧及智慧資糧,三學是指戒、定、慧,當然是可以攝為菩薩正道所學處。但是「然如六度所引解了,諸余能攝則不能爾」。六度是最超勝,最能攝菩薩學處的。 癸二、能攝諸學道理分二:子一、正說六度的數量及義決定。子二、兼說次第決定。子一、第一個分六項:丑一、「觀待增上生數決定者」(258頁第3段) 「又須具足所受用財,能受用身,同受用伴,凡所作業悉能成辦,四種圓滿。又此盛事亦多變為煩惱之緣,故須不隨煩惱力轉,此猶非足尚須對于諸取舍處,能善分辨無倒進止。」「故于余生感六盛事,非為無因,不平等因,其隨順因定為六度。」前面所講的六種盛事、六種果報,這因不是來自于無因、不順因、或是不平等因,而隨順于相順之因,也就是六度。「當修當習當多修習六(度)到彼岸,以殊勝因能感如是殊勝果故。此是現前增上生果,身圓滿等究竟增上生者,唯佛地有。」 丑二「觀待引發(自他)二利數決定者」。「其修利他,先須以財而作饒益。此若損惱有情而施亦無所濟(損惱有情而布施是沒有助益的),善遮損他(能夠善巧遮止損惱眾生)及所依事(所布施的事情),利他極大,故須尸羅(所以需要持戒)。」要能夠持戒清淨究竟,「若不能忍他作怨害,報一報二。戒難清淨,故戒究竟須耐怨害忍。由不報復,能免眾多他所造罪,他若信樂堪令行善,故是最大利他。」而自利者,是以智慧之力去得到解脫之樂,若心散亂則不能得此。因此需要盡力令心住定于三摩地當中,所以說「堪能如欲安住所緣」,「堪能」是指身心堪能。堪能什麼?堪能如自己想要的安住在所緣境上。所以接著說:「晝夜發勤精進無有勞倦」,就是說,已經有能力如欲的安住所緣後,行者要日夜不間斷的激勵自己努力無所疲倦的修持。但若要能夠均勻徹底的圓滿二利,就必須修行六度。 丑三「觀待引發圓滿一切利他數決定者」(259頁第3段) 首先以財施(舍心)去除眾生的匱乏,其次于有情不為損惱,就是持戒。且忍耐怨害苦,必須忍辱。「于助他事發起精進而無厭離」這是精進;「依于靜慮以神通等引攝其意」就是攝受眾生的義利,讓眾生能夠滿意。「若成法器」引導眾生成為堪能教授的法器之後,「次依智慧善說斷疑」教說以斷眾生的疑惑,令其解脫,因此六度決定。 丑四「觀待能攝一切大乘數決定者」(260頁第3行),「謂已得財位無所貪著,及于未得不希求故,于諸財位能不顧戀,有此則能守護學處,受戒敬戒(持戒),依情非情(有情與無情)所生眾苦,能堪忍故不起厭患(忍辱),修善所作勇悍無厭(精進),修奢摩他無分別瑜伽(靜慮),及毗缽舍那無分別瑜伽,以此六事(六度)攝盡一切能趣大乘,此由六度次第引發無須更多。」 丑五、觀待「依一切種道或方便數決定者」(第3段) 。「謂于已得境界受用,無貪欲道或方便者,謂行惠施,由修能舍離彼貪故(布施)。諸未得境為得彼故功用散亂,防護方便謂持淨戒,由能安住比丘律儀,一切事業邊際散亂悉不生故(持戒)。不舍有情方便謂能堪忍,不厭怨害一切苦故(忍辱)。增善方便謂發精進(增長善業的方便最好莫過于勤發精進),由發精進善增長故(由發起精進,善業增長,這是精進)。淨障方便謂後二度(靜慮與智慧度),靜慮伏惑(靜慮能夠伏斷煩惱,伏惑是指現行的煩惱能夠調伏。),般若(智慧)能淨所知障故,故六度決定。」 丑六「觀待三學數決定者」(261頁第2段) 。「戒學自性即是戒度」,可是此要有布施不戀顧資財,乃能夠正受戒律。因此布施是得戒、持戒資糧。正受戒已,由他打不還手、罵不還罵等等,能夠忍耐守護,這樣修忍辱才能夠清淨持戒。因此忍辱是戒的眷屬。靜慮是增上定學。般若是增上慧學。「精進遍通三學所攝,故六度決定。」 剛剛是講說(正式討論),現在是兼說(申述、附帶說明)。兼說次第者分三,(262頁第2段) 「生起次第者,若能布施于諸資財,不顧不貪則能受戒,若具尸羅善防惡行則于怨害而能堪忍」,布施,然後持戒,然後忍辱。「若有忍耐不厭難行,退緣微少能發精進,若能晝夜發勤精進能發正定,心于善(所)緣堪能安住,若心定(這個定應該是指等持)者乃能如實通達真實。(總之)勝劣次第者。前前微劣,後後殊勝。粗細次第者,前較後者易轉易作,故相粗顯(這是指前面的次第,相比較粗顯),後較前者難轉難作,各較自前故為微細(後後的更微細,前前的較粗顯)。」 學此六度的次第分二:「子一、初于總行(總菩薩行)學習道理,子二、特于後二波羅蜜多(後二度)學習道理。」 子一、初于總行學習道理分兩點:「丑一、學習六度熟自佛法,丑二、學習四攝熟他有情。」丑一、首先學習六度熟自佛法分六項:「寅一、學習布施, 寅二、持戒,寅三、忍辱,寅四、精進,寅五、靜慮,寅六、般若」。寅一、布施分四項:卯一、布施的體性。卯二、轉趣發起布施的方法。卯三、布施差別。卯四、此等略義。 布施的意義,(263頁第4行)「云何施自性,謂諸菩薩不顧自身一切資具,所有無貪俱生之思,及此所發能舍施物身語二業。」 第二轉趣發起布施的方便。為了能生起布施心,你必須要能夠斷除慳貪,同時至心發起布施他有情的意樂。「能施舍」有很大的深義,當你布施的時候,沒有夾雜其他的煩惱,同時又能夠無所求,在沒有慳貪之下,至心為其他眾生的義利,把自己所有的東西施舍出去,這樣才算。二乘羅漢聖者是已經摧滅了慳貪煩惱,但他沒有菩提心,不能把一切歡歡喜喜地為利他而舍。所以要舍去布施的違緣──慳貪。修舍心時,「此須修習攝持過患」意思是說,對所擁有的東西,不想布施,覺得必須守護起來,具有慳貪心,這樣反而帶來更多的煩惱;這還不夠,還要觀察執持守護的過患;同時要去思惟布施的勝利。有位噶當巴師父說:「我沒有看到你有什麼布施的功德,但是我看到你守護的過患。」就是指慳貪不舍的這種過患。 卯三、布施的差別,廣分有三:(267頁科判)「辰一、總一切依當如何行,辰二、觀待(各)別(所)依所有差別,辰三、布施自性所有差別。」辰一、總一切依當如何行來說,布施具有六種殊勝,要依六種殊勝來行,或者說,以六度涵攝于一度的心情來布施。己一、依殊勝者,是說所依的心。心所依殊勝是說依著菩提心,以菩提心作為攝持的意樂,由此發起行布施。己二、物殊勝是說:「總諸施物無余行施,若于別物而行施時,亦應不忘總施意樂。」 己三、所為殊勝者是說,你為什麼目的而布施,應該是「為令一切有情現前安樂究竟利義而正惠施。」 己四、善巧方便殊勝者,是說布施的時候應該善巧方便,應該如佛經所說,由無分別智攝持,也就是說,以三輪體空的心去做布施,是最好的善巧方便。初發業者當以通達法無我慧(法無自性的智慧)做攝持去行布施。己五、回向殊勝者,將布施所得功德善業「回向施善于大菩提」,迴向于大菩提。己六、清淨殊勝者,是說要滅除煩惱障及所知障。有此六種殊勝。 僅只布施當然有布施功德,若是具足六波羅蜜(六度而行)布施者:「如行法施防止聲聞獨覺(自利)作意」,利他來說就是持戒。「于種智法(一切種智就是佛陀果位)信行堪忍(就是忍辱),忍恕他罵(以上是忍辱),為令法施倍復增長,發起欲樂是名精進,心專一趣不雜小乘(意樂),迴向此善于大菩提,是名靜慮,」了知通達能施、所施、受者都是幻化,像變魔術一樣的,無所得,是名般若。這一度具足六度,具足這樣六度意樂的心是最強的。 辰二、觀待別依所有差別:在家菩薩應該行持財施,出家菩薩應該行持法施。這個法源根據是有的。這個比如說,布施、持戒、忍辱是在家人較容易做,出家人比較容易行後三度。(此引自《入中論》第三菩提心,講發光地時有提到。) 布施的體性差別分三:(268頁第2段) 「己一、法施者,謂無顛倒開示正法。」所謂法施倒也不一定是高廣大座鋪陳圓滿光明,在那邊說法才叫法施,當然這個也包括;另外還有比方說,你與人家閒談的時候,或在一些非正式的情況下,讓眾生的心能夠轉入正法,這都算是法施。「己二、無畏施者,謂從王賊等人間怖畏,獅虎鯨等非人怖畏,水及火等大種怖畏救護有情。」這是很明顯的,像放生就是無畏施。眾生遭命難,你以金錢護生,把他放生就是無畏施。西藏有這種風俗,就是把糌粑食物布施給那些小蟲、螞蟻,這種就是無畏施。無畏施包括陸海空三棲動物。水中動物掉到陸上,你把它放回水中去;它是陸地動物掉到水中去,你把它救出來;這都算是無畏施。 己三、財施分二(268頁科判):午一、實際去施舍財,以及午二、僅是意樂上去布施。實際舍財布施者分三:「未一、舍財(的)道理,未二、若不能舍當如何行,未三、習近對治布施障礙。」舍財的道理分四:「申一、惠施何田,申二、何心惠施,申三、如何行施,申四、施何等物。」 申一、惠施何田就是布施的對象,分十項:「酉一、諸親友于自有恩,酉二、諸怨敵謂作損害,酉三、中庸者俱無恩怨,酉四、有德者謂具戒等,酉五、有過者謂戒犯等,酉六、劣于己,酉七、與自等(和自己平等),酉八、勝于自,酉九、富樂(者),酉十、貧苦(者)。」 申二、以何心(意樂)做布施,分成兩部分來說明,首先是「當具足何等意樂者」又分為緣所為事、緣所施物及緣行施田三方面,「緣所為事謂作是念,當依此故圓滿無上菩提資糧,圓滿布施波羅蜜多。」而行布施。「緣所施物,謂于自物作他物解,所施之物如取寄存,當念菩薩一切所有,于有情所先已施故。」換句話說,把自己的東西看成是別人的,現在不過是還給他,要有這種想法。第七世嘉瓦仁波切說:「我雖然是個國王,但是我的東西只有出家三衣而已,其它都是眾生的。」「緣行施田,為善知識。」就是將布施的對象視為你的善知識。「謂于來乞未乞諸田,應念此等滿我布施波羅蜜多,當具如是三種意樂。」這是于一切境中,都應具足的意樂,是總意樂。 在別意樂上,因對象不同,如何以不同的意樂來布施?對于損害你的眾生,以慈心來布施;對痛苦的眾生以悲心來做布施;對功德超過你的對象,以(隨喜)善心做布施;對你有利益的眾生,以中庸的心,舍平等住的心來布施。「別意樂者,于諸怨害以慈意樂,于諸有苦以悲意樂,于諸有德以喜意樂,于諸有恩以諸意樂而行惠施。」 其次「當斷除何等意樂」(269頁第2段) 「無惡見取意樂者,謂念布施全無果報,及念殺害而行惠施以為正法,或計瑞相吉祥而施,或念唯由布施圓滿,便證世間出世離欲,莫如是施。」這種意樂不能做。「念殺害而行惠施」是指你殺害眾生而行布施。比如說:殺魚餵狗,殺魚給人吃,這都不能做的。居士在家,因家人要吃肉,就必須去殺害眾生來餵家人,這怎麼辦?這不是布施,這是不淨布施,還是有罪。「念殺害而行惠施以為正法,或計瑞相吉祥而施」這是什麼意思?就是血祭。外道殺羊,以羊頭祭祀,他們認為這樣殺害布施可以得到功德,以為是正法,這是不對的。「當無高舉意樂者」指以驕慢的意樂去布施。「不毀求者」是指對你乞求的眾生,不能毀謗他,不要輕蔑他;以及「不為勝他」,不是以競爭的心,不為了勝過別人而布施。還有,布施之後不能起驕慢心。(270頁第2行)「當無依止意樂者,謂不望名稱而行惠施。當無怯弱意樂者。」意思是說,布施之前歡喜,正布施的時候心很清淨,布施之後也不後悔。「當無背棄意樂者」謂于親友、怨敵、中庸,不隨朋黨,以平等悲心而布施。「當無望報意樂者」當無寄求回報的意樂,若有現在給,而冀望以後得到什麼果報的意樂,或者希望他報恩而布施等,這樣不行。「當無希望異熟(果報)意樂者」而布施,就是不希望後世身軀財富圓滿,對待一切所行悉無堅實,是為無上菩提所有勝利故,不是為現前的需求而行布施。 如何行布施(第2段)分二:不以何等加行而布施者,「謂不速與稽留乃與」是說,如果人家急切需要的時候,你不給,等人家不需要的時候才給。人家需要的時候以稽留的心態拖拖拉拉給,是不可以的,行布施要能夠適得其時。「令起煩惱然後乃與」讓他起煩惱之後,才布施,這樣也是不行的。也不能令他去做與世間法、因果相違的事情之後才布施,就是「令行非法或違世間道理之業而後施與」這樣也不可以。 當以何等加行而施舍者。(271頁第2段) 「謂舒顏平視」,就是布施時要和藹可親的看著他:「含笑先言」,對方來的時候,要面帶微笑,先問說:「你需要什麼嗎?」「隨對何田,皆應恭敬」不管什麼對象,都恭敬布施,體態及威儀要恭敬,要去除輕蔑與譏諷的意樂。「親手應時」要適時而且親手布施,「于他無損,耐難行苦而行惠施。」 申四、施何等物分二:酉一、略示應舍不應舍的東西。酉二、廣釋。怎麼布施?對于應舍不應舍的東西,概略界定(273頁第1段)「能令現前離惡趣因,引生樂受究竟利益,能令斷惡或立善處。又于現前雖無安樂,然于究竟能生義利」的應該布施;其他的比如說,現前有利益,而沒有究竟利益者,或者說,兩者都沒有利益的,則不能布施。 酉二、廣釋分二:「戌一、廣釋內物可舍不(可)舍」,以及「戌二、廣釋外物可舍不(可)舍」。內物可舍不可舍分三項:「初就時門(時節因緣)不應舍者,菩薩身等雖已至心先施有情」,然乃至未發廣大慈悲心意樂之前,不應該以身布施。(274頁)「就所為門(就是需要)不應舍者,若為小事不應舍身」需要太小的話,不應該舍你的身軀。(第4行)「就求者門不應舍者,若魔眾天,或由彼天所使有情,懷惱亂心來求肢(肢體)等,不應舍與」。如果時節未到不應該施舍,只是先求意樂,但是時節到的話,就應該施舍。「若諸瘋狂心亂有情來乞求者,亦不應與,此等非是實心來求,唯于眾多浮妄言故。非但不施此等無罪,施則成犯」,這樣行布施還是有罪的。「除此等時來求身者,則應施與。此復有二,謂割身支(支)等畢究施與,及為辦他如法事故,為作僕等暫施自在。」 「戌二、廣釋外物舍不舍理分二:亥一、不舍外物道理,亥二、惠施外物道理。」不舍外物道理分五個:一、就時門(時節因緣),特別是出家眾及在家眾正持八關齋戒的時候,不應該過午布施食物給他們,因為他們過午不食。二、就施境門不應舍者,「于持戒者,施殘飲食,或與便穢涕唾變吐膿血所雜所染飲食,」以及有酒蔥蒜之類食物不能施給他,另外,「怨家藥叉羅叉凶暴所覆,不知報恩,諸忘恩惠來乞求者,與予僕等,病人來求非宜飲食,或雖相宜,然不知量而與飲食。」這些都不要布施。(275頁第1行)若諸外道為求過端(太超過了),以及不是真正為了追求了知經典之義,而以財貨想來乞求經典,舍彼經典就不應該。(第2段) 三、就自身門不應舍者。「若自了知,于經卷等其義未辨,又于經卷亦無慳垢而將經卷惠施求者。」這個不應布施。(276頁)四、就施物門不應舍者。有蟲的飲食,不能布施。若自父母、自己的妻子,沒有讓他們了解,或他們了解之後,不願意,這不能布施。出家人三衣不布施無罪,如果多出來當然是可以。(277頁第2段) 五、所為門(所需要)不應舍者。若來乞求毒藥刀劍酒或自害或害他,這不能布施。 亥二、應與外物之道理者。「若即此身非是大師(佛)所遮之時,于彼補特伽羅舍所施物,非不稱理,于彼相宜即應施與。」 「第二不能舍時當如何行者。若有求者正來求時,為慳覆者(為慳貪之所覆蓋),應作是思(惟),此可施物定當離我,此亦棄我我亦舍此,故應舍此令意(樂)喜悅,攝取堅實以為命終,若舍此者,則臨終時不貪財物,無所憂悔發生喜樂。如是思已仍不能舍,……」(278頁) 「第三習近對治布施障(礙者)。障者如攝決擇分略說四種,謂未串習、(自己)匱乏、耽著、未見大(布施的)果。」(279頁第2行)未串習主要是指過去世沒有串習布施意樂的關系。第二是匱乏,由其財物極少故不生舍心。第三者貪可施物極為悅意最上勝妙,就是執著自己可以布施的東西最是殊勝,所以于要求者不能生起舍與之心,主要是基于耽著的關系。第四未見布施的功德,就是你不知道布施能生起正等菩提勝利。 「午二、第二唯意樂布施者。內居閑靜(僻靜之地)」(280頁第2行),自己在僻靜之地方,由自己清淨的意樂或淳厚淨信,分別化現種種廣大無量財寶,勝解(就是用意樂觀想)以清淨意樂惠施一切有情,以少功用生無量福。 「卯四、第四此等略義者。(行者)正受菩薩律儀已(之後),學習大地(初地菩薩)布施道理,發願修學。如前所說布施之理,當先了知現在進修開遮之處而勤學習,特于慳吝身(軀)財(富)善根而修對治,勵力增廣能舍之心,能如是修應自慶喜(隨喜心),……」一般來說,修心轉念里的施樂受苦,都屬于布施的范圍。 「寅二、第二尸羅波羅蜜多分五,卯一、尸羅(戒)自性,卯二、趣入修習尸羅方便,卯三、尸羅差別,卯四、修尸羅時應如何行,卯五、此等攝義。」(281頁科判)尸羅自性的定義,「從損害他及其根本,令意厭舍,此能斷心即是尸羅。由修此心增進圓滿,即是尸羅波羅蜜多。」 「第二趣入趣入修習尸羅方便者。如是發心受學諸行,此即誓辦一切有情,令具正覺尸羅妙莊,應修其義。」(282頁) 「卯三、戒(的)差別分三:辰一、律儀戒,辰二、攝善法戒,辰三、饒益(一切)有情戒。」律儀戒是七眾別解脫戒。(284頁第2段) 「攝善法戒者,謂緣自相續六度等善,未生令生,已生(令)不失(衰微,生已)令培增長。」饒益有情戒,「謂緣十一種利有情事,如其所應引發彼等現法後法無罪利義。」此等應正為安立數數觀擇。 「卯四、第四如何修此等者。謂應具足六種殊勝,及具六種波羅蜜多而正修習。」(285頁) 什麼是布施的持戒,持戒的持戒?我們自己安定于尸羅(戒)之上,而讓眾生也去持戒,稱為布施的持戒。持戒的持戒當然是自己持戒。什麼是忍辱的持戒?就是說你持戒的時候,能夠難行苦行地去持戒,稱為忍辱的持戒。持戒不容易,如果能安忍于持戒就是忍辱的持戒。這整個,每一度中攝其他五度。 卯五、第五此等攝義。「諸行所依謂菩提心,不應失壞漸令增長者,是為趣入戒等諸行所有根本,亦是第一遮止損害一切有情,大地(初地菩薩)以上所持尸羅為所願境,于初發業行者諸進止處,當從現在至心修學。特當了知十不善等性遮諸罪,日日多起防護之心,又于自受律儀諸根本罪,尤應勵力數起防護。」 大家都喜歡布施,這是好的,不過要遮止讓你不能啟發清淨布施心的障礙。要了解說,是什麼讓你的心不能清淨布施,然後把它遮止。主要是要能夠摧滅錯誤布施的心──「我希望求得果報,希望能得到眷屬、能有受用圓滿等的果報」,這些希求心要斷除。應該是為了我能成佛而布施,要所有眾生安住于圓滿布施波羅蜜,所以布施。如果能這樣去圓滿迴向,利他自利皆可得圓滿。為希求異熟果而布施是不對的,這種想法我們要遮止。特別是對于來求你布施的對象要當上師想,為什麼?他幫助你去除並減少你的慳貪,所以他是你的上師。 如果布施完之後卻想:「這是我布施的」,還想布施的對象,以及布施之後會有什麼樣的果報,還想邀功,這樣布施的功德就不清淨。布施特別是要具有三輪體空的心。當然這是要了解一下空性的理則,了知能施者(能施的你),所施的對象,布施本身的法行,三者都是無自性的,不要執著。 那什麼是出世間的布施?是你親證空性而布施。當然,要能夠親證空性而布施,需要見道位以上,這樣去布施就是出世間的。我們還沒有辦法這樣做,我們所做的布施是世間的布施;但是,至少要能夠有空性意樂的攝持去行布施,這是很重要的,雖然還沒有親證空性,我們布施的行持,不過是隨順罷了,真正能夠特為超勝的去行持布施波羅蜜的,只有初地以上的菩薩才有辦法去做。我們知道十度類比十地(附表一),結合十地。每一度從初地開始行持,布施度特為超勝,一度一度往上,絕對特為超勝。
【解惑篇】
問:布施和布施波羅蜜有什麼差別?正行布施波羅蜜和布施波羅蜜有什麼差別? 答:圓滿布施波羅蜜(波羅蜜是到彼岸的意思)只有佛地才有。正行布施波羅蜜的修行是初地以上菩薩的特別修學。布施從三惡道到佛地都有,像我們現在只是行布施罷了,不是行布施波羅蜜。對我們而言,布施波羅蜜既沒有開始正行,也沒有圓滿。不過,我所學的論典是說,布施波羅蜜的圓滿只有佛地有;可是別的學院所學的論典里面講,布施波羅蜜的圓滿在菩薩地也有,所以所學論典的不同,所說就有所不同。我是色拉寺的,可能哲蚌寺講的就不一樣。
問:我們何時才能了解道次第? 答:「道次第」全部懂、一切法都徹知,是與成佛同時的。所謂通達了知「道次第」是說「道次第」的內涵與你的心結合在一起,在你的心中、在相續中生起「道次第」的功德,才稱為通達了知。廣大解釋與了解文字、文詞,不是通達了知「道次第」。
問:曾聽過攝善法戒要加行位才可以受,饒益有情戒是初地菩薩才可以受,不知對否? 答:沒有這種說法,遮止惡作與斷惡作是不一樣,這要分別講。就設立戒來說,所謂遮止(伏斷)與斷除(根斷)是不一樣的。根本沒聽過求受律儀戒,必須要證得加行道的說法;也許是這樣說的,就是在加行道的時候,剛從資糧道登上加行道的時候,必須以空性的影像(義共相)(注一)為所緣,成為修所成慧,就是說,他已經成就以空性為所緣的修慧(修所成慧),或是證得以空性為所緣的勝觀。這一點來說他當然沒有親證空性,可是他以空性的義共相,以空性的影像為所緣而證得修慧,因此他們沒有現起什麼是可以安立的。從這一點看的話,他遮止惡作是對的。但是惡作的遮止不只是加行道位才有,我們(凡夫)也有,像我們現在斷十惡修十善,也是遮止惡作。沒有這樣安立,就一定要加行道與見道才能夠去成辦所謂的律儀戒、攝善法戒,那我們心中就都沒有所謂的律儀戒、攝善法戒與饒益有情戒了嗎?這是不可能的,如果是這樣那我們就沒有辦法成辦人天果位,事實上不是這樣的,就一般分段分層來說,不能這樣說明。也許對你講的人可能已經證道了?登地了?說的人可能一個證得加行道,另一個證得見道,他們兩個互相討論這樣子吧?說的人可能沒有安立標準的大乘五道十地界限。 受戒與證得不一樣。菩薩戒含蓋三種戒律: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菩薩戒的內涵是這個,所謂的菩薩學處也是這個。如果你這種說法成立的話,那要受律儀戒,一定要入加行道,攝善法戒一定要入見道位的話,那我們受密乘戒時,我們可能具有相似菩提心,但都沒有入道。你心中要具有律儀戒與攝善法戒的來源只有菩薩戒律儀,而受菩薩戒不一定是加行道與見道,至于受密乘戒就更不用講。如果沒有就無法得到密乘戒,那我們怎麼受密乘戒,因為我們根本未入加行道與見道,而我們還是可以得到密乘戒。是不是修密乘道得密乘戒,一定要有見道與加行道呢?這種說法不能成立。這種說法對五道十地的內涵還不太了解。
問:吃葷的話,有沒有違背無畏施? 答:僅僅吃肉的話,並不與無畏施相違,因為所吃的肉是死的。 問:沒有人吃肉,就沒有人殺生。 答:魚、大鷲鳥它們也吃肉,有人殺生嗎?除了能使每個眾生都成佛之外,不可能讓每個眾生都不吃肉的。我們不吃,還是會有人吃呀!你現在雖然不吃,過去世你吃,未來世你也會吃,你以前當鯨魚的時候吃過多少肉。 問:這不一樣,今世不吃。 答:今世也吃呀!菜里面有多少蟲。 問:那素食也是吃肉嗎? 答:只是直接不吃,里面有多少蟲。你的想法里沒肉,所以你吃了,這是自己想的。事實上,沒肉嗎?還有很多細菌吧! 問:那這樣素食與葷食罪一樣嗎? 答:不一樣,因為想法不同。吃素的人認為我吃素,想說我沒有吃細菌我沒有吃到肉,是這樣想的嘛。佛沒有說要吃素,他說要吃三淨肉。比如說滷肉。 問:那我們到底要怎麼吃呢? 答:三摩地嘛,乘願而食。 問:素食與葷食來說,斷命根,斷具有心識的有情、具有命根的眾生,你把它殺來吃,這與菜沒有心識,沒有命根,這樣吃不一樣! 答:提婆菩薩說,吃三淨肉並沒有傷害他的命根,因為命根早就沒有了。一般來講不吃肉是很好,但是只有不吃肉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像希特勒他不吃肉,可是他殺多少人。 問:不管怎麼說,不管怎麼辯,以大悲心不吃肉是最好的。 答:以大悲心吃三淨肉吧!能夠不吃肉最好,但以不吃肉而我慢、不吃肉而洋洋得意,這沒什麼意思,因為菜里面仍有很多蟲。 問:以大悲心吃肉很難! 答:密勒日巴尊者,他都這樣做。 問:可是人都是這樣子,以大悲心去做,以大悲心去吃肉,事實上是藉口。 答:魚也吃肉,動物也吃肉。你可以擋人家不吃肉嗎?你能不吃肉是很好的,好好做。但假如說因為不吃肉,卻我慢,這就沒什麼意思,我慢生煩惱會下三惡道。這是老問題,很多人都問這種問題。
【專有詞彙】
注一:義共相「概念共相之一種,但存在于思惟過程中之增益部分,即心中現起的外境形象,如思惟中所現抽象之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