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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賢行願品講記(十五)

8、常見如來常興供養

願常面見諸如來,及諸佛子眾圍繞,

 于彼皆興廣大供,盡未來劫無疲厭。

念這一頌時,應當發願:願我恒時無障礙地親見十方世界中成為眾生唯一怙主的佛陀,都在佛子海眾的圍繞中。願我一一剎那都對諸佛菩薩獻上殊勝供養,如虛空般廣大,遍滿法界廣興供養。這樣盡未來際,也無絲毫疲厭之心。

大家發願時,意境里要有三個大——境大、供養具大、供養心大。境是十方世界的諸佛菩薩;供養具是一切財物和法,即以一切花香燈果、飲食衣服、幢幡寶蓋、伎樂歌舞,殊勝美妙,勝過諸天所有,乃至一切殊勝正行,都奉上諸佛;供養心是盡未來一切劫數,毫無疲厭。

初地菩薩就是這樣發願的,《十地品》說:「佛子,菩薩住此歡喜地,能成就如是大誓願,如是大勇猛,如是大作用。所謂生廣大清淨決定解,以一切供養之具,恭敬供養一切諸佛,令無有余。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虛空,盡未來際一切劫數,無有休息。」

龍樹菩薩說:童子過了四歲以上還沒有滿二十歲的階段,叫做鳩摩羅伽地。菩薩最初生在菩薩家時,就像嬰兒。得到無生法忍乃至十住地,遠離諸惡,叫做鳩摩羅伽地。要證得如是地,應當修學般若波羅蜜,常欲不離諸佛。

問:菩薩本應度眾生,為什麼常常發願不離諸佛呢?

答:菩薩在還沒有入菩薩位、尚未獲得不退轉而得佛授記的階段,如果遠離諸佛,就會失壞諸善根,沉陷在煩惱中,這樣尚不能自度,怎麼能度他人?就像一個人乘著船想救人,船到江中就出故障,救人不成,自沉水中;又像把少量的熱水投入大冰池中,雖然融化了一點冰,自己卻凝成了冰塊,同樣,菩薩在沒有入法位時,如果遠離諸佛,以功德微少沒有方便力,這時想度眾生,雖有些許利益,自己卻反而墮落。因此新學菩薩不應遠離諸佛。

而且,菩薩思維:我未得佛眼的緣故,與盲人無異,如果沒有佛的引導,就會無所趣向、誤入歧途。

再者,菩薩見佛,能獲得種種利益。或者眼見佛,心得清淨。或者聽佛說法,心中愛樂,能得大智慧,隨法修行而獲解脫。既然值遇佛有這樣的無量利益,怎麼不一心常求見佛呢?比如:弱小的嬰兒,不應遠離母親;出門遠行,不應離開糧食;炎天酷暑,不應離開涼水涼風;數九寒天,不應離開火爐;渡越深水,不應離開船筏;身患疾病,不應離開良醫。比這些更不應的是菩薩不應離開諸佛。為什麼呢?因為父母、親屬、一般的善知識、人王、天王等都不能像佛那樣利益菩薩,佛能利益菩薩,令菩薩遠離種種苦處,安置到佛的果位,以此原因,菩薩應當常不離佛。

彌勒菩薩說:「牟尼尊難見,常見得大義,以聞無等法,淨信資養心。若 于教授中,法門如欲住,如人拔險難,佛勸亦如是。」(《大乘莊嚴經論》)心不清淨的人很難見佛,如果能常見佛,就能得到極大義利。在佛前聽聞無上的大乘法,所引生的淨信將恆時充滿相續,這樣毫無疑問,無須精勤就能證得無上菩提。所以沒有比常見佛更切要的了。而且,如果想安住法門,諸佛常常親授教言,就像有人陷在泥沼中無法自拔,以力士的力量能抓其髮髻輕松地拋置岸上,依靠佛的加持和宣說教授,以大悲之力能把他從罪業深淵的輪迴引到菩提果位。

以上顯示了見佛能獲得教授等極易成就菩提,因此,發願常見諸佛極為切要。

《華嚴經·入法界品》云:「如來世間燈,通達一切法,普生三世福,令眾悉清淨。如來妙色身,一切所欽歎,億劫常瞻仰,其心無厭足。若有諸佛子,觀佛妙色身,必舍諸有著,迴向菩提道。」(如來是照亮世間的明燈,通達一切法門,普能生長三世眾生的福德,令眾生皆得清淨。如來妙色身,為一切世間欽仰讚歎,即使在億劫中常常瞻仰,也不會生厭足心。如果佛子觀視佛的微妙色身,必定棄舍對三有的耽著,回心向往于菩提之道。)又云:「若得見于佛,除滅一切苦,能入諸如來,大智之境界。若得見于佛,舍離一切障,長養無盡福,成就菩提道。」又云:「如來出世間,為世大福田,普導諸含識,令其集福行。若有供養佛,永除惡道畏,消滅一切苦,成就智慧身。」

有人懷疑:由發願真能實現常見諸佛的願望嗎?

龍樹菩薩說:菩薩常常愛樂念佛的緣故,舍身受身常能值遇佛陀。譬如眾生串習貪欲深重,就會受孔雀、鴛鴦等淫鳥的身形;串習嗔恚偏多,就轉生惡龍、羅剎、蜈蚣、毒蛇等的惡毒旁生。同樣,菩薩不看重轉輪王人天的福樂,唯獨心念諸佛,隨他心中所重的就受相應的身形。而且,菩薩常常善修念佛三昧因緣之故,所生之處,常遇佛陀。

所以,平時常發見佛之願,加上能善修念佛三昧的因緣,以願力和修習力一定能常見諸佛永不分離。

9、攝持正法

願持諸佛微妙法,光顯一切菩提行,

究竟清淨普賢道,盡未來劫常修習。

 念這一頌時,應當發願:三世諸佛所宣說的十二分教所有法蘊的文句義理,我都以不忘陀羅尼門真實攝持,並對眾生無誤解說一切能成就菩提的修行。而且,願我能令普賢道——菩薩的菩提心究竟清淨。盡于未來一切劫,恆常無疲厭地勤修。

「光顯」:如光明顯示萬物的形態,以說法能顯示成就菩提的道路。「究竟清淨」指極善淨治違品,令普賢道究竟清淨。為什麼說普賢道是菩提心?因為菩提心是普賢道的體,普賢道則是菩提心最具體、最圓滿、最深廣的展現。

為了發好此願要把握兩點:一、要明確所願境,就是要知道在哪個方面發願心;二、要知道為何需發此願,對發此願的必要性要有深刻的認識。

首先,觀察所願境有這幾方面:一、發願自己攝持正法的文義(第一句);二、發願為眾生開示教法,主要從能詮句的角度解釋教法文句涵義(第二句);三、發願在自他相續中長養正法,實修實證(第三句);四、發願:如此盡未來際攝持正法,永無止境(第四句)。總之,發願攝持一切正法、開顯一切正法、修證一切正法,盡未來劫,念念相續,時時修習,無有疲厭。如同《十地經》所說:「願受一切佛法輪,願攝一切佛菩提,願護一切諸佛教,願持一切諸佛法。」

第二:為什麼要發起攝持正法願呢?麥彭仁波切說:「了知所知法范圍中能信任不變的事唯有聖法,並對『三世所有諸佛、菩薩、聲聞、緣覺及眾生的安樂善道,一切唯從聖法光明中出生』生起信解後,應當發起住持聖法的大願,經中說此願含攝佛子無量願的緣故。」(《隨念三寶經釋》)

這段話講了怎樣發起住持聖法願,就是以兩點為前提:一、了知在所知法范圍中能信任不變的事唯有聖法;二、信解三世所有世間、出世間的安樂善道唯一從聖法光明中出生。再加一條理由是:經中說住持聖法願含攝佛子無量行願。也就是《勝鬘經》所說:「菩薩所有殑伽沙數[1]無量行願,皆應攝入一大願中,所謂護持正法。護持正法是大境界。」

下面分段解釋:一、在所知法范圍中能信任不變的事唯是聖法。

我們問自己:在一切所知法中能夠永久信賴的法是什麼?我們先找出哪些法是會變壞而不能信賴的,把這些法排除了之後,剩下來的就是能永久信賴的法。

一切世間有漏的有為法都是剎那滅的自性。即使我們內心不舍棄它,以它的自性也注定會滅盡的。如果滅盡之後能出現更好的顯現,我們也很滿足了,但我們對它雜有煩惱的緣故,滅盡之後還會引發後有之苦。這就決定了這些法都不是可永久信賴的。

比如,世間人夢想當明星、當富豪、做總統,甚至想做轉輪王、大梵天王,他們認為名聲、財富、地位、權勢等等是能獲得安樂的最實在基礎,把安樂的希望都寄托在這些上面。他們的判斷完全錯了。這些有漏有為法沒有不破滅的,等到破滅時,什麼也依靠不上,而且會導致身心極大的痛苦。

這樣就可以斷定:所有的有漏有為法都不能作為永久不變的信賴處。排除掉這一部分法後,有沒有可永久信賴的法呢?有!一切法中最殊勝、最稀有的聖法,唯獨它可以依靠,可以寄托,可以全身心投注。

我們依止聖法,聖法是否會在某時某處變得不可信賴呢?決不會的。只要我們內心不舍棄聖法,無論何時何地,聖法都在自己的心中,當下就能依止,決不會出現「想依止卻不能依靠」的情況。

如果把心寄托在世間法上,比如名聲,一旦名聲破滅,心中就只有失落之苦,這時找遍世界也找不回名聲了。雖然心里還留戀不已,但畢竟已成往事云煙。其他財富、權勢、眷屬,甚至這個與生俱來的身體,有哪一樣可以真正信賴呢?

觀察至此,應當生起大的覺悟。要猛然醒悟到「唯法是依」——唯有聖法是永時依靠之處,是永住心間的善友。由此覺悟就會引發住持聖法的大願。比如,噶當派的修行人行持「四依法」——心依于法、法依于貧、貧依于死、死依于乾涸之壑,這是他們修行的信條。我們學無常時都知道一條——死時財富、眷屬、身體都帶不走,唯有法是自己的依怙。它的重點也是要觀察到追求現世法毫無實義,最終都落空的緣故。觀察到量,心中會斷然舍棄世間法,一心攝持正法。這時是生起了決斷心,也就是生起了一分攝持正法的願。注意,要點是:一旦思維到唯有聖法是依處,就會引發攝持正法的誓願。修無常的這一分,其實就是修攝持正法願的初步。

講到這里,還有疑惑:為什麼聖法能作為永恆的依處呢?答:因為聖法是真理,而真理是永恆不變的,不會因為時空的變換而不成立。換句話說,它永遠成立、顛撲不破。為什麼?因為這是佛的慧眼親見一切所知相而如實宣說的,所以能作為永恆的依處。

進一步能觀察到,執著、煩惱、痛苦都是因為沒有相應諸法實相而導致的。如果能依止開示真理的聖法,一定會從光明步入光明,從安樂走向安樂。因此,一切有情能永久依止的、也必須永久依止的,唯獨是聖法。我們只有依止聖法,以心攝持聖法,才能滅過、增德,生起一切現前、究竟的安樂。

所以,正確的方式應是內依止法,不這樣做的話,任何生命都不會有歸宿,任何心靈都不會有安寧,最終都不免要淪落到無依無靠的境地。這一點在現前的時代體現得最充分了。當今人類一味馳求財富、名聲、生活享受,崇尚五光十色的「現代生活」。但最終的結局又如何呢?就是極度的精神空虛。現代人心靈沒有了歸宿,沒有了根,沒有了寄托。

人們內心無法安頓,就想依靠頻繁地更換來避開內心的苦。我們要觀察到,這是因為所依靠的基礎是壞滅法,把人生寄托在這樣虛假不可靠的法上,怎麼有安寧呢?所以當現象變異時,內心就強烈地不安,就陷入恐慌的狀態。這時又需要去抓一個新的,這樣走下去,永遠得不到真正的安寧和寂靜。

相反,依止聖法的人,不需要依賴任何外在的法,過著簡單的生活,卻有最充實、安樂的人生。他的內心會越來越安樂,會擁有最永恆的安定。

這是多麼鮮明的對比。顯示了生命只有依止聖法,攝持正法,才有永恆的依處,才有真正的安寧和歸宿。所以,我們應當發起住持聖法的大願,這對自己對眾生都有最真實、最永久、最核心的意義。

二、三世所有世間、出世間的安樂善道唯一從聖法光明中出生。

佛的法分為人天乘、聲緣乘和菩薩乘三類。人天的安樂善道從人天乘正法的光明中出生,只有依靠因果法深刻了知行善得樂、造惡感苦的因果律,生起斷惡行善的欲樂,由此修持五戒十善,才能獲得一切人天增上生的安樂。也就是有情的心由攝持人天乘的教法,生起因果正見,依此修心才能生起下士的意樂和加行,進入人天的安樂之道。不然,因果觀念在人心中消失,就會致使意樂和行為邪惡,墮入痛苦的惡道。

其次,聲聞緣覺的安樂善道從四諦聖法的光明中出生。只有依靠四諦法深刻了知流轉和還滅的緣起,由此引發出離心,勤修戒定慧,息滅貪嗔痴,才能獲得超越生死的出世間安樂。也就是有情的心由攝持聲緣乘的教法,認識苦集滅道,依此修心才能生起中士的意樂和加行,進入解脫正道。否則,人心沒有住持四諦法,則無法了知生死是苦性而發出離心,攝心修道,截斷生死根本的我執。這樣就會在樂著生死的心態中,永溺生死之流,無法解脫。

再者,諸佛菩薩的安樂善道從大乘聖法的光明中出生。只有依靠開示甚深廣大義的大乘妙法,才能發起菩提心,行持六度四攝,以深廣的大乘道圓滿無邊福慧資糧而成就無上菩提。也就是有情的心由攝持大乘教法,依此修心生起上士的意樂和加行,才能進入無上的大乘道。如果有情的心沒有住持大乘法,則無法甦醒大乘種性,在自相續中發起大悲和智慧,也就不能圓滿斷證功德而成就佛果。

總之,一切增上生和決定勝的善道都唯是從聖法光明出生的,聖法如果在世間隱沒,眾生就會墮入惡趣、生死和小乘的衰損中。因此,為了自他一切眾生的暫時和究竟安樂,我們必須發起攝持一切聖法的大願。

三、為什麼說在這條住持聖法願中含攝了無量的佛子願呢?

我們知道,聖法是大師佛陀按照自己所修證的道果為無量眾生開示一切暫時和究竟安樂妙道的言教,佛子遵循佛陀聖教修行,就會獲得一切暫時和究竟的安樂之果。在佛子心中發起的種種行願其實都是希求攝持聖法的願,比如供養願是希求攝持供養法的願,守持淨戒願是希求攝持戒法的願,不忘菩提心願是希求攝持菩提心法的願,自在無礙願是希求攝持般若法的願……。像這樣,佛子所有恆河沙數無量行願都攝入在住持正法這一條根本大願中。

聖法是如此無上微妙,自然應當發願以不忘陀羅尼全分地受持,並且盡可能地為眾生開示演說。「陀羅尼」是總持的意思——總一切法、持一切義,以正念和智慧為體性。具體說,以正念和智慧把佛法的文義毫不忘失地受持在心中,未曾聽受的法義也能在心中清晰顯現,就是不忘陀羅尼。有了它,能恆時為眾生演說正法,自己也能清晰憶持正法句義,這是陀羅尼的作用。大家希求成佛,就要發大願利益眾生,而利益眾生的根本事業就是轉法輪,為眾生「光顯一切菩提行」。這時候沒有陀羅尼,就會非常不方便。講經說法的人都有切身體會,如果記憶力不好,很多東西有印象,卻不能原原本本地表述。如果獲得不忘陀羅尼,那就非常順利,講起來毫無障礙,非常準確。

所以,我們在緣前兩句發願時要有這個內涵,就是要發願獲得不忘陀羅尼,像錄音機那樣不漏失信息,把佛法全部憶持在心,而且原原本本地為大眾宣說佛法的文義。

大家知道,阿難尊者就有這種能力,所謂佛法大海水、流入阿難心,那時候聞法沒有錄音機,阿難尊者全憑陀羅尼的能力把佛傳的教法憶持在心,佛涅槃後,以阿難尊者為主結集了佛的三藏教法,成為後世眾生安樂的源泉。我們發願要成就像這樣的攝持正法的能力。

像省庵大師發四十八願,很多願如「願得聞持陀羅尼門,自然記憶一切經典,為人演說,而無疲倦」,「諸佛為我說法之時,悉得聽受,乃至一文一句,無有遺忘」,「願我得大智慧,悉皆通達一切佛法」等等,都屬于攝持正法願。裴休《普勸僧俗發菩提心文》中也有一段說:「從今身至佛身,誓欲修一切佛法,窮一切教門,四無量心,六波羅蜜,法義深淺,因果有無,性相二宗,頓漸二教,悉皆通達,開導眾生。力雖未及,常運此心,念念相續,不令間斷,能持此心否?若持此心,則永不退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從現在的身直至成佛的身,誓欲修習一切佛法,窮盡一切教門,慈悲喜舍四無量心,施戒忍等六波羅蜜,不論哪種深淺法義,不論說因、說果、談有、談無,性宗、相宗、頓教、漸教,一切都通達無礙,開示引導眾生。雖然現在能力達不到,但恆時運轉此心,念念相續,不令間斷。能守持這一願心嗎?能守持,則永不退失無上菩提。)

總之,如《正攝法經》云:「諸佛世尊所有無邊無際功德,從法生起,受行法分[2],法所化現,法為其主[3],從法出生,正法行境,依于正法,法所成辦。」

像這樣,憶念一切功德由法出生,法是諸佛之母、是安樂之源後,應發大願盡未來際攝持正法、光顯正法、修持正法。以此願力推動,日日夜夜對于正法聞思修行,聞受正法、憶持正法、讀誦正法、思維正法、修習正法、演說正法,以此為起點,堅持不懈,最終達到「我為法王,于法自在」的佛果境界。

[1] 殑伽沙數:恆河沙數。

[2]「受行法分」即法不是以財物等領受,唯一是以行持法分而領受,唯有行法才能受用佛陀的三身等。

[3]「法為其主」,即諸佛不是無因而生,而是以法為根本。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