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略釋
寂天菩薩 造頌 如石法師 譯頌 索達吉堪布 著
入菩薩行論 科判 總論
第一品 菩提心利益 第二品 懺悔罪業 第三品 受持菩提心 第四品 不放逸 第五品 正知正念 第六品 安忍 第七品 精進 第八品 靜慮 第九品 智慧 第十品 回向
寂天菩薩之《入菩薩行》所述者,乃一切諸佛菩薩之同行道,修持一切安樂之因,一切有情善聚之源。為利初學者趨入如是甚深廣博之浩瀚法義,今依諸大疏,略釋本論文句。
論名譯禮
全論分二:一、初義;二、正釋論義。
甲一分二:一、真實論名;二、旁述譯禮。
乙一、真實論名:菩提薩埵渣呀阿巴打那
梵語之「菩提」譯漢文義為「淨覺」,「薩埵」義為「勇識」,「渣呀」即「行為」,「阿巴打那」即「趨入」,如是全名直譯為:趨入淨覺勇識行為。而依漢文傳統翻譯風格即為:入菩薩行。
乙二、旁述譯禮:敬禮一切佛菩薩!
此譯禮句,是本論由梵文譯成藏文時,寶賢譯師依藏傳佛教的傳統及多種必要而加的敬語。
著論之因
甲二(正釋論義)分三:一、著論之因;二、真實論體;三、圓滿結尾。
乙一分四:一、禮供;二、誓願;三、謙虛;四、使生歡喜。
丙一、禮供:
法身善逝佛子伴,及諸應敬我悉禮,
圓滿的佛陀、法寶和所有的僧寶,及一切應禮之處,我在此悉皆恭敬頂禮。法身有種種法身及甚深法身二種,而種種法身即廣大如海的教理佛法,故此處以「法身」稱為法寶。
丙二、誓願:
今當依教略宣說,佛子律儀趨行方。
現在我要依廣博的大乘經教,簡略地宣說信受奉行菩薩律儀的方法。佛子律儀即菩薩戒,包括攝律儀戒(禁惡行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
丙三、謙虛:
此論未宣昔所無,詩韻吾亦不善巧, 是故未敢言利他,為修自心撰此論。
這部論沒有宣說昔日未有的獨特創見,詩文聲韻我亦不很精通,因此不敢存有利他的念頭,只是為了修煉自心才撰寫此論。
丙四、使生歡喜:
循此修習善法故,吾信亦得暫增長, 善緣等我諸學人,若得見此容獲益。
由于依循此論修習善法的緣故,我對佛法的信心也得到了暫時增長,像我一樣善緣具足想修學大乘佛法的人,如果有緣見到此論,也許能夠獲得法益。
第一品 菩提心利益 乙二(真實論體)分四:一、未生者令生;二、已生者不退;三、不退而增上;四、如是善果利他回向。
丙一分三:一、說利益而生歡喜之菩提心利益品;二、于菩提心之相違者懺悔品;三、菩提心相順之受持品。
丁一分二:一、品名;二、正論。
戊一、品名:菩提心利益。
戊二分二:一、說其菩提心所依;二、真實菩提心利益。
己一分二:一、說身依;二、說心依。
庚一、說身依:
暇滿人生極難得,既得能辦人生利, 倘若今生利未辦,後世怎得此圓滿。
遠離八無暇具足十圓滿的人身極難得到,如今既然已獲得了這成辦人生利樂的機會,倘若今生未利用它來成辦自他的究竟利益,來生怎能再獲得暇滿人身呢?(故當珍惜難得的人身。)
庚二、說心依:
猶于烏云暗夜中,剎那閃電極明亮, 如是因佛威德力,世人暫萌修福意。
就像那烏云密布的黑夜中,剎那的閃電顯得非常明亮,同樣,因佛陀的巨大威德力感召,許多世人善心顯現暫時萌生了修善集福的心意。(所以應把握當下的修善之心!)
己二(真實菩提心利益)分三:一、總說發心之利益;二、分說願行各別利益;三、具發心之功德。
庚一分三:一、勝于余善之利益;二、名義轉變之利益;三、比喻說明利益。
辛一、勝于余善之利益:
以是善行恆微弱,罪惡力大極難擋, 舍此圓滿菩提心,何有余善能勝彼。
因為三界凡夫通常的善行非常微弱、短暫,而惡業習氣勢力很大,極難以抵擋,除了圓滿的菩提心,還有什麼其他善行能勝過這些惡業習氣呢?
佛于多劫深思維,見此覺心最饒益, 無量眾生依于此,順利能獲最勝樂。 欲滅三有百般苦,及除有情眾不安, 欲享百種快樂者,恆常莫舍菩提心。
諸佛在多劫中思索、觀察,發現了菩提心的利益最為廣大,無量無邊的眾生依止菩提心,必定會順利獲得最勝妙的安樂。如有人想滅盡三界諸般痛苦,要除掉諸有情的眾多不安,以及期望享受無量快樂者,應該恆常不舍棄無上菩提心。
辛二、名義轉變之利益:
生死獄系苦有情,若生剎那菩提心, 即刻得名諸佛子,世間人天應禮敬。
系縛在生死牢獄中的苦難有情,只要生起剎那世俗菩提心,立刻可以尊稱為如來之子,世間的人天都應該向他禮敬。
辛三(比喻說明利益)分六:一、冶金喻說明能得佛果;二、珍寶喻說明意義之大;三、具果樹喻說明善根不滅而增上;四、勇士護送喻說明勝伏決定罪;五、劫末火喻說明消盡不定罪;六、此未說者余經細釋。
壬一、冶金喻說明能得佛果:
猶如最勝冶金料,垢身得此將轉成, 無價之寶佛陀身,故應堅持菩提心。
如同少許點金劑能將眾多鐵塊變成黃金,以剎那的殊勝菩提心為因緣,能將凡夫身體轉變成無價之寶的清淨佛身,所以應該發起並堅持菩提心。
壬二、珍寶喻說明意義之大:
眾生導師以慧觀,徹見彼心極珍貴, 諸欲出離三界者,宜善堅持菩提心。
眾生唯一導師以現見一切的智慧觀察,發現菩提心最為珍貴,如佛在《華嚴經》中云:「善男子,如有寶珠,名自在王,日月光明所照之處,一切財寶衣服等物所有價值悉不能及;菩薩摩訶薩發菩提心自在王寶,亦復如是,一切智光所照之處,三世所有天人二乘漏無漏善一切功德,皆不能及。」故諸希求脫離三界輪迴的眾生,都應該堅定持守珍貴菩提心。
壬三、具果樹喻說明善根不滅而增上:
其余善行如芭蕉,果實生已終枯槁, 菩提心樹恆生果,非僅不盡反增茂。
其余善行如同芭蕉樹一般,長一次果實後就枯萎了,菩提心如意樹卻能恆久生出善果,不但不枯萎,反而能越來越增上(感召更多的異熟果)。
壬四、勇士護送喻說明勝伏決定罪:
如人雖犯極重罪,然依勇士得除畏, 若有速令解脫者,畏罪之人何不依。
如同有人雖犯下了極重罪行,然而他投靠勇士,便能得以解除被人追捕的恐懼。同樣,菩提心能令人迅速解脫惡趣怖畏,那麼害怕無始罪惡業報者為何不依止呢?
壬五、劫末火喻說明消盡不定罪:
菩提心如劫末火,剎那能毀諸重罪。
菩提心如同劫末猛火一樣,能在剎那燒毀殺生、偷盜等各種重罪。
壬六、此未說者余經細釋:
智者彌勒諭善財,彼心利益無限量。
智者彌勒菩薩曾曉諭善財童子:菩提心的利益無有限量!(詳見《華嚴經》第78卷)
庚二(分說願行個別利益)分三:一、分類;二、利益差別;三、教理成立。
辛一、分類:
略攝菩提心,當知有二種, 願求菩提心,趣行菩提心。 如人盡了知,欲行正行別, 如是智者知:二心次第別。
簡略地歸納,應知菩提心有兩種:願求菩提之願心與行向菩提之行心。好比一般人都知道,心中想去某處與正在動身去某處的差別,同樣有智慧的人也能了知,願行二種菩提心的次第差別。
辛二、利益差別:
願心于生死,雖生廣大果, 猶不如行心,相續增福德。 何時為度盡,無邊眾有情, 立志不退轉,受持此行心。 即自彼時起,縱眠或放逸, 福德相續生,量多等虛空。
願菩提心在尚未解脫的生死輪迴間,雖可出生極大果報,但不能像行菩提心一樣,相續不斷地增長廣大福德。何時為度盡無邊的輪迴有情,立下永不退轉之誓願受持行菩提心,即自此時起,這個人縱然在昏睡或放逸中,他的福德也會相續不斷地滋長,廣大得就如同無邊虛空。
辛三(教理成立)分二:一、以教成立;二、以理成立。
壬一、以教成立:
為信小乘者,妙臂問經中, 如來自宣說,其益極應理。
為了讓小乘行者對大乘法門生起信心,在《妙臂請問經》中,如來親口宣說:「大乘菩薩為饒益無量眾生,披上發心鎧甲饒益有情,于短時間中即可積聚無可計量之福德資糧,以發心之方便,即使于睡眠放逸時,功德也能相續增長。故依菩提心功德,得佛果也非為難。」所以,菩提心之利益無有限量,是極為應理、無誤的。
壬二(以理成立)分二:一、願心利益以理成立;二、行心利益以理成立。
癸一、願心利益以理成立:
若僅思療愈,有情諸頭疾, 具此饒益心,獲福無窮盡。 況欲除有情,無量不安樂, 乃至欲成就,有情無量德。
就像過去世尊轉生為商主匝哦之女時,僅僅想到:我要療愈一切眾生的頭疾。因具此饒益眾生之區區善心,他得到的福德便無窮無盡,更何況菩薩一心想解除一切有情的無量不安樂,而且進一步去成就其無量功德呢?
是父抑或母,誰具此心耶? 是仙或欲天,梵天有此耶? 彼等為自利,尚且未夢及, 況為他有情,生此饒益心?
誰具有這樣的菩提心呢?父親有嗎?或是母親有嗎?仙人或欲界天人有嗎?難道梵天有嗎?他們即使是為求得自我解脫等利益,尚且未曾在夢中想過發起菩提心願,更何況是為利益他人,生起饒益願心呢?
他人為自利,尚且未能發, 珍貴此願心,能生誠稀有! 珍貴菩提心,眾生安樂因, 除苦妙甘霖,其福何能量?
一般人哪怕是追求個人利益,尚且發不起這種饒益心,如果有人能為利益一切有情而生起珍貴的願菩提心,那真是稀有啊!珍貴菩提心,是一切眾生安樂之源,滌除痛苦的勝妙甘露,它的廣大福德怎能度量呢?
癸二、行心利益以理成立:
僅思利眾生,福勝供諸佛, 何況勤精進,利樂諸有情。
僅僅是想利益眾生的一個心念,所得福德即超勝以無數寶物供養諸佛,那麼菩薩以三門精進利樂一切有情,所得福德就更不用說了!
眾生欲除苦,反行痛苦因, 愚人雖求樂,毀樂如滅仇。
雖然眾生都想解除自己的痛苦,但為惡習所迫反而去造諸惡業苦因招致更多的痛苦;雖然都想求得快樂,卻因愚昧無知,將自己的樂因樂果當成怨仇一樣消滅。
于諸乏樂者,多苦諸眾生, 足以眾安樂,斷彼一切苦。 更複盡其癡,寧有等此善! 安得似此友!豈有如此福!
對那些缺乏安樂、充滿苦難之眾生,行菩提心能給他們無量安樂滿足,斷除他們的一切痛苦,更能除盡他們的無明痴暗,哪有與這行心相等之善法呢?哪里還有善知識能像行菩提心一樣幫助他們呢?哪里再有比此心(徹斷眾生多苦乏樂之根因——無明愚癡)更廣大之福德呢?
庚三、具發心之功德:
若人酬恩施,尚且應稱讚, 何況未受托,菩薩自樂為。
如果有人能知恩報恩酬答利益恩施者,世人尚且應去稱讚,更何況不待勸請而自願利益眾生的菩薩呢!
偶備微劣食,嗟施少眾生, 令得半日飽,人敬為善士。 何況恆施與,無邊有情眾, 善逝無上樂,滿彼一切願。
有些人偶爾用數量很少而且品味低劣的食物,以輕蔑態度施給少數眾生,使他們得到半天飽足,僅是這樣,世人就會恭敬地稱他為善士。何況菩薩盡輪迴中以種種布施滿足眾生一切善願,而且進一步施以妙法引導他們得到圓滿正覺的無上安樂呢!
博施諸佛子,若人生惡心, 佛言彼墮獄,長如心數劫。
廣大布施利濟眾生的諸位菩薩,如果有人對他們生起嗔心,佛說這種人一定會墮在地獄中,他所生惡心有多少個剎那,在地獄中就要受多少個劫的惡報。
若人生淨信,得果較前勝, 佛子雖逢難,善增罪不生。
如果有人對菩薩生起清淨的信心,所得善報之長久廣大程度遠勝前者,菩薩行善時雖會遭遇多種障難,但是不僅不生罪過,反而因此增長善行。
何人生此心,我禮彼人身, 誰令怨敵樂,皈敬彼樂源。
誰生起了這種菩提心,我就恭敬頂禮這位菩薩;誰能生起此心即能令仇害者都得到安樂,我願皈依禮敬這眾生安樂的源泉。
第二品 懺悔罪業 丙一之丁二(于菩提心相違者之懺悔品)分二:一、品名;二、正論。
戊一、品名:懺悔罪業。
戊二分四:一、供養支;二、頂禮支;三、皈依支;四、懺悔支。
己一分五:一、真物供;二、意幻供;三、願力供;四、無上供;五、音讚供。
庚一分三:一、主人所管供;二、無主人所管供;三、供身。
辛一、主人所管供:
為持珍寶心,我今供如來, 無垢妙法寶,佛子功德海。
為了受持珍貴的願行菩提心,我現在盡諸所有真誠地供養諸佛如來,清淨無垢的殊妙法寶,以及所有大乘僧寶——登地以上的佛子,這些廣大的功德大海。
辛二、無主人所管供:
鮮花與珍果,種種諸良藥, 世間珍寶物,悅意澄淨水。 巍巍珍寶山,靜謐宜人林, 花嚴妙寶樹,珍果垂枝樹。 世間妙芳香,如意妙寶樹, 自生諸莊稼,及余諸珍飾;
所有鮮豔的花朵,珍貴的果實,種種上好藥物,世間的珍奇寶物,以及所有賞心悅目的清澄淨水;巍巍聳立、珍寶所成的山巒,遠離塵俗靜謐舒適的森林,綺飾著奇花的妙寶樹,果實累累壓垂了枝干的珍果樹;天界、人間殊妙芬芳的香氣、燃香,如意樹和諸寶樹,不需耕耘而自然長成的諸種莊稼,以及其余值得供養的各種珍奇飾物。
蓮花諸湖泊,悅吟美天鵝; 浩瀚虛空界,一切無主物, 意緣敬奉獻,牟尼諸佛子, 祈請勝福田,悲愍納吾供; 福薄我貧窮,無余堪供財, 祈求慈怙主,利我受此供!
綴飾著種種蓮花的大小湖泊,湖面的天鵝發出悅耳的吟鳴聲;在浩瀚虛空界中,一切無有主人的美好事物,以想象來緣取恭敬地奉獻給以釋迦牟尼佛為主的三世諸佛及所有佛子,祈請最勝福田慈悲地接受這份供養。我福德微薄,十分貧窮,沒有其余堪可供養的財物,祈求慈悲的怙主聖眾,為利益我而納受這份供養吧!
辛三、供身:
願以吾身心,恆獻佛佛子, 懇請哀納受,我願為尊僕。
我願意將自己的全部身心,永遠奉獻給諸佛菩薩,誠懇祈求聖眾接受,我願意給聖尊們做一名忠實的僕人。
尊既慈攝護,利生無怯顧, 遠罪淨身心,誓斷諸惡業!
既然諸佛菩薩已慈悲地攝受護念我,我將毫無畏懼地去成辦利樂有情的事業而不顧及自身,超脫自己的一切宿罪,清淨身心,今後誓不再造任何惡業!
庚二(意幻供)分二:一、浴式等供;二、妙用供。
辛一、浴式等供:
馥郁一淨室,晶地亮瑩瑩, 寶柱生悅意,珠蓋頻閃爍。 備諸珍寶瓶,盛滿妙香水, 洋溢美歌樂;請佛佛子浴。
一間氣味芬芳的清淨宮室,鋪著亮瑩瑩的水晶地板,有著賞心悅目的寶柱,高懸的珠寶華蓋頻頻閃爍著耀眼光華。備妥諸種珍貴的寶瓶,盛滿觸體生悅樂的香潔淨水,洋溢著美妙婉雅的歌樂,祈請諸佛和佛子來沐浴。
香薰極潔淨,浴巾拭其身, 拭已復獻上,香極妙色衣, 亦以細柔服,最勝莊嚴物, 莊嚴普賢尊,文殊觀自在。
浴畢用妙香薰過且極其潔淨的浴巾,恭拭諸聖尊的身體,然後再向諸佛獻上最香、最美妙、色彩最莊嚴的化身服裝;同時亦用質地細柔的寶衣,各種最美妙的飾物,莊嚴普賢、文殊以及觀自在菩薩等聖眾。
辛二、妙用供:
香遍三千界,妙香涂敷彼, 猶如純煉金,發光諸佛身。
用香遍三千大千世界的奇香,敷抹在猶如經十六煉純金般閃爍光芒的諸佛身上。
于諸勝供處,供以香蓮花, 曼陀青蓮花,及諸妙花鬘。 亦獻最勝香,香溢結香云, 復獻諸神饈,種種妙飲食。 亦獻金蓮花,齊列珍寶燈, 香敷地面上,散布悅意花。
我向最殊勝的供養處,供上芬芳的蓮花、曼陀羅花、青蓮花等,以及各種美妙的花鬘;也向諸佛菩薩獻上最好的香,香氣瀰溢,結成香云;亦獻上各種神饈,與種種色香味俱佳美無比的飲食;也要獻上排列整齊如同金蓮花般的珍寶燈,並在那用妙香涂抹過的地面上,散布點點悅意的花朵。
廣廈揚讚歌,懸珠耀光澤, 嚴空無量飾,亦獻大悲主。
無限廣大的宮殿中洋溢著悅耳歌樂,懸垂著的珍物寶飾閃耀著亮麗光澤,這些莊嚴空間的無數妙飾,也要獻給本性具足大悲的怙主。
金柄撐寶傘,周邊綴美飾, 形妙極莊嚴,亦展獻諸佛。
金柄撐起珍貴的寶傘,傘沿點綴著令人喜悅的華美飾物,外觀極為莊嚴,形態殊妙,我也要經常撐起這種寶傘供養諸佛。
庚三、願力供:
別此亦獻供,悅耳美歌樂, 願息有情苦,樂云常住留。 惟願珍寶花,如雨續降淋, 一切妙法寶,靈塔佛身前。
此外,我也要奏響最美妙的歌樂供養諸佛聖尊,願悅耳的樂音交響成樂云,息除眾生的一切痛苦,長久地駐留在諸佛聖眾前。願以珍寶、妙花,如下雨一般不斷地降落在一切勝妙的三藏法寶、佛塔與各種佛像上面。
庚四、無上供:
猶如妙吉祥,昔日供諸佛, 吾亦如是供,如來諸佛子。
如同文殊、普賢等已得自在的大菩薩,往昔以遍滿虛空之妙供呈獻諸佛,我亦如是供養諸如來及佛子。
庚五、音讚供:
我以海潮音,讚佛功德海, 願妙讚歌云,飄臨彼等前。
我以如同海潮般無量的動聽聲音,讚嘆諸佛不可思議之功德大海,願此美妙讚歌,如云一般飄臨在諸佛面前,永恆地讚美他們。
己二、頂禮支:
化身微塵數,匍伏我頂禮, 三世一切佛,正法最勝僧, 敬禮佛靈塔,菩提心根本, 亦禮戒勝者,堪布阿闍黎。
以普賢行願之威力加持,我幻化出微塵數的身體,五體投地頂禮三世一切佛、正法和最殊勝之僧寶;頂禮佛陀的靈塔,靈塔是生起菩提心之根本,也要頂禮具殊勝淨戒者,所有的法師與阿闍黎。
己三、皈依支:
乃至菩提藏,皈依諸佛陀, 亦依正法寶,菩薩諸聖眾。
直至證得無上菩提之前,我生生世世皈依諸佛,也皈依無漏的正法寶和菩薩聖眾。
己四(懺悔支)分二:一、明觀懺悔之依境;二、真說懺悔。
庚一、明觀懺悔之依境:
我于十方佛,及具菩提心, 大悲諸聖眾,合掌如是白:
我向十方諸佛,以及具有殊勝菩提心的大悲菩薩聖眾,恭敬合掌,如是啟白。
庚二(真說懺悔)分四:一、厭患對治力;二、所依對治力;三、現行對治力;四、返回對治力。
辛一、厭患對治力:
無始輪迴起,此世或他生, 無知犯諸罪,或勸他作惡; 或因癡所牽,隨喜彼所為, 見此罪過已,對佛誠懺悔。
自無始輪迴起,無論是今世或過去世,我出于無知所犯下的一切罪業,或者勸他人造下的罪業,還有因自己為愚癡牽引,隨喜他人惡行而造下的諸般罪業,現在醒悟到這些罪業的過失,在諸佛聖尊前誠懇痛切地發露懺悔!
惑催身語意,于親及父母、 師長或余人,造作諸傷害。 因昔犯眾過,今成有罪人, 一切難恕罪,佛前悉懺悔。
由于無明煩惱的催動,我以身語意三門對三寶、父母、上師等嚴厲的對境,造作了種種違逆、傷害。因為以前犯過眾多的這些過失,現在我成了罪業深重的罪人,這一切難以饒恕的罪業,我要在諸佛前痛切地一一發露懺悔!
罪業未淨前,吾身或先亡; 云何脫此罪,故祈速救護! 死神不足信,不待罪淨否, 無論病未病,壽暫不可恃。
在罪業尚未清淨之前,我或有可能就死去了,到那時還有什麼辦法脫離這些可怕的罪業呢?所以祈求諸佛聖尊趕快來救護我!死神是不能信任的,它不管你罪業是否已經清淨,也不論你是否生病,隨時都會降臨。人壽多麼短暫,一點也不可依恃。
因吾不了知:死時舍一切; 故為親與仇,造種種罪業。 仇敵化虛無,諸親亦煙滅, 吾身必死亡,一切終歸無。
因為我不了解,自己在死時必然要舍棄生前的一切,所以為了親人與仇敵,造作了種種罪業,然而仇敵都將化為虛無,親人亦將如煙一般消散無跡,自己亦必定會死去,世上的一切亦終歸空無。
人生如夢幻,無論何事物, 受已成念境,往事不復見。
人生如同夢幻一般,無論任何事物,發生過後,只能成為憶念之影塵,一切往事再無法經歷。
復次于此生,親仇半已逝; 造罪苦果報,點滴候在前。
而且,于此短暫的一生中,親友和仇敵大半都已經去世了,然自己為他們造罪而招致之果報,絲毫不爽現在自己面前。
因吾不甚解:命終如是驟, 故起貪嗔癡,造作諸惡業。
因為我未甚深地了解,生命的終結竟是如此突然,所以生起了貪嗔癡三毒煩惱,而造作了許多罪業。
晝夜不暫留,此生恆衰減, 額外無復增,吾命豈不亡?
晝夜間剎那也不停留,今生壽命總是在衰減,而且又無法去額外增添,我的生命如是有減無增,難道還會不死亡嗎!
臨終彌留際,眾親雖圍繞, 命絕諸苦痛,唯吾一人受。 魔使來執時,親朋有何益? 唯福能救護,然我未曾修。
當我臨終彌留之際,縱然有眾多親人圍繞于身邊,但命終氣絕四大分離之痛苦,卻只能由自己一人忍受。當死魔使者來捉拿時,親戚朋友能有什麼利益呢?此時唯有善業福德才能救護自己,然而我卻從來未去修習積累過。
放逸吾未知;死亡如是怖; 故為無常身,親造諸多罪。
怙主啊!我一向放逸身心,不知道死亡竟是如此可怕,所以為了短暫而無常的生命,自己造了許多罪業!
若今赴刑場,罪犯猶驚怖, 口乾眼凸出,形貌異故昔; 何況形恐怖,魔使所執持, 大怖憂苦纏,苦極不待言。
倘若一個罪犯只是被押赴刑場,尚且會驚怖萬分,因害怕而口乾舌躁,雙眼凸出,形貌大大異于往昔平時,更何況是為身形威怖的閻羅使卒所捆押,內心遭受著害怕死亡的大憂苦折磨,那種極端的痛苦就更難以言說了!
誰能善護我,離此大怖畏, 睜大凸怖眼,四方尋救護, 四方遍尋覓,無依心懊喪, 彼處若無依,惶惶何所從?
誰能對我善加保護,離開這種極大的怖畏呢?我睜大因恐怖而凸出的眼睛,四方尋找著救護者,四面八方到處尋覓,然而毫無可依恃者,由此心情十分懊喪。在此無可依怙的險境中,驚惶不安的我應該何去何從呢?
辛二、所依對治力:
佛為眾怙主,慈悲勤護生, 力能除眾懼,故我今皈依。 如是亦皈依,能除輪迴怖, 我佛所悟法、及菩薩聖眾。
佛陀是一切眾生的依怙主,他以大慈大悲精勤地救護著眾生,其大威德力能消除眾生所有的畏懼,所以從今天開始,我要虔誠地皈依佛陀。同樣,我也要皈依本師釋迦牟尼佛所證悟、能解除一切輪迴怖畏的無上妙法,以及所有的菩薩聖眾。
因怖驚顫慄,將身奉普賢, 亦復以此身,敬獻文殊尊。 哀號力呼求,不昧大悲行, 慈尊觀世音,救贖罪人我! 復于虛空藏,及地藏王等, 一切大悲尊,由衷祈救護。
死亡的恐怖使我驚惶顫慄,為了擺脫這種怖畏,我要將自身奉獻給普賢菩薩,也要將此身供獻給文殊師利菩薩。我要哀戚地大力號叫呼求,大悲心行無有錯亂之觀音慈尊,來救度我這個罪人,也于虛空藏菩薩以及地藏王菩薩等一切大悲聖尊前,由衷地祈求救護!
皈依金剛持,懷嗔閻魔使, 見彼心畏懼,四方速逃逸。
我也要皈依金剛持菩薩,心懷嗔恨的閻魔使者,見到他便心生畏懼,趕緊向四方狼狽逃逸。
昔違尊聖教,今生大憂懼。 願以皈命尊,求速除怖畏!
往昔,我違背了尊聖的教誨,現今為此逆舉之惡報而生起了極大的憂傷恐懼,願意將身命奉獻而皈依,請求速速解除我的怖畏!
辛三(現行對治力)分二:一、需依對治之緣故;二、真實對治。
壬一、需依對治之緣故:
若懼尋常疾,尚須遵醫囑, 何況貪等患,宿疾恆纏身。
如果一個人害怕普通疾病的痛苦,尚且需要遵照醫生的吩咐,何況是貪嗔痴煩惱長劫纏縛著身心的痼疾(要對治更需去依教奉行)。
一嗔若能毀,贍部一切人, 療惑諸藥方,遍尋若不得; 醫王一切智,拔苦諸聖教, 知已若不行,癡極應訶責!
即使只是貪嗔等一種煩惱,就能夠摧毀贍部洲所有人的安樂,而且治療這些見思惑煩惱症的藥方,遍尋世俗典籍也無法獲得,那麼對大醫王一切智智者所說拔除這些痛苦根源的聖教,如果有人明知而不依教奉行,那真是愚癡之至,極應訶責!
若遇尋常險,猶須慎防護, 況墮千由旬,長劫險難處。
如果遇到普通險情,也需要很謹慎地防護,更何況面臨墮落千由旬之地獄深淵、長劫不出之煩惱險地呢!
或思今不死,安逸此非理, 吾生終歸盡,死期必降臨; 誰賜我無懼?云何定脫苦? 倘若必死亡,為何今安逸?
或許有人想:「現在我還不會死亡」,因此而安逸地度過時日,不勵力修對治。這是不合理的,我的生命最終都有盡頭,死期必定于旦夕之間降臨。到那時候,誰能賜給我無懼的心境呢?如何才能完全脫離死亡痛苦呢?倘若自己必定會死亡(死後也有因自己罪業墮落惡趣之怖畏),那麼現在憑什麼安逸度日而不去對治煩惱罪業?
除憶昔經歷,今吾復何余? 然因執著彼,屢違上師教。
往昔之經歷除了憶念虛影外,如今我還能保留什麼呢?然而因我執著這些幻象,屢屢違犯了上師善知識的教誨,造下了可怕罪業。
此生若須舍,親友亦如是, 獨行無定所,何須結親仇?
若死時必須舍棄今生,同樣,也必須舍棄親友和怨敵,獨自步入中陰隨業風飄泊不定,那麼生前何必辛苦地攀結親仇造作罪業呢?
不善生諸苦,云何得脫除? 故吾當一心,日夜思除苦。
從不善業將生出諸多痛苦,如何才能從其中解脫出來呢?為此我應當專心一志,晝夜不停地思維、尋求斷除痛苦之道。
壬二、真實對治:
吾因無明痴,犯諸自性罪、 或佛所制罪、如是眾過罪。 合掌怙主前,以畏罪苦心, 再三禮諸佛,懺除一切罪。
因為我愚癡無知,造作了種種殺盜淫妄等自性罪與違背所受戒律的佛制罪,如是眾多罪業過患,我恭敬地于諸怙主前合起雙掌,以畏懼受苦之心,再三禮敬諸佛菩薩,懺悔淨除自己的一切罪業。
辛四、返回對治力:
諸佛祈寬恕,往昔所造罪; 此既非善行,爾後誓不為!
祈求諸佛慈悲地寬恕我往昔所造的一切罪業,既然這些都是不善行為,我立下堅誓:從今之後一定不再造作!
第三品 受持菩提心 丙一之丁三(菩提心相順之受持品)分二:一、品名;二、正論。
戊一、品名:受持菩提心。
戊二分三:一、加行之法;二、正行決心;三、後修自他生喜。
己一分二:一、為自續生起菩提心寶而聚順緣之積集資糧,總分八支,前品已說供養等四支,今說後四支;二、近取因之修心。
庚一分四:一、隨喜支;二、祈請轉法輪支;三、祈請不涅槃支;四、善根迴向利他支。
辛一、隨喜支:
欣樂而隨喜:一切眾有情, 息苦諸善行,得樂諸福報。
我歡欣地隨喜:一切世間眾生,所有能息除惡趣痛苦的諸種善行,以及于善趣中享受安樂的福報。
隨喜積善行:彼為菩提因。 隨喜眾有情:實脫輪迴苦。
我隨喜諸修行人積集順解脫分之善行,此等善行是二乘菩提果之因;我也隨喜一切有情,真實地解脫輪迴痛苦,證得小乘菩提果。
隨喜佛菩提,佛子地諸果。 亦復樂隨喜:能與有情樂、 發心福善海、及諸饒益行。
我隨喜諸佛所證得的無上菩提,以及菩薩聖眾所修證的十地果德;亦欣悅地隨喜,那些能令有情獲得安樂的發菩提心之福善大海,以及饒益有情之廣大菩薩行。
辛二、祈請轉法輪支:
我于十方佛,合掌誠祈請: 為苦惑迷眾,燃亮正法燈。
我合起雙掌,向十方諸佛虔誠祈請:為了解救沉溺于無明痛苦中的有情,請燃亮正法寶燈!
辛三、祈請不涅槃支:
知佛欲涅槃,合掌速祈請! 住世無量劫,莫遺世間迷。
在得知佛陀將入涅槃的時候,立刻合掌哀切祈請:佛陀啊!請您于無量劫中住世,莫入涅槃,不要遺留世人沉淪于愚迷痛苦之中!
辛四、善根迴向利他支:
如是諸觀行,所積一切善, 以彼願消除,有情一切苦。
如是修觀供養、頂禮、懺悔等諸支善行,所集的一切善根功德,我願以之迴向消除有情一切痛苦。
乃至眾生疾,尚未療愈前, 願為醫與藥,並作看護士!
乃至世間所有眾生的疾病,還沒有療愈之前,我願意化作藥物、變成醫生,並且做病人的看護者!
盼天降食雨,解除飢渴難, 于彼災荒劫,願成充飢食!
期盼從天上像下雨一般普降飲食,解除飢渴的苦難,在那災荒劫中,願自己化成眾生充飢之食物!
為濟貧困者,願成無盡藏! 願諸資生物,悉現彼等前!
為了救濟貧困眾生,願我變成那取用無盡的如意寶藏,希望各類資生物品,悉皆隨願化現于他們面前!
庚二(近取因之修心)分四:一、真實修心;二、彼之應理;三、分說施身;四、修心之果回向于利他。
辛一、真實修心:
為利有情故,不吝盡施舍: 身及諸受用,三世一切善。
為了利益一切有情,我毫不吝惜地施舍身體、財物等所有受用,以及三世所修的一切善根。
辛二、彼之應理:
舍盡則脫苦,吾心成涅槃。 死時既須舍,何若生盡施。
如果能舍盡一切,則能脫離所有痛苦,我的內心舍盡執著纏縛則能趨入究竟寂滅涅槃。于死之時自己不得不舍棄一切,既然如此,不如在生前將一切布施,這樣方能得到殊勝利益!
辛三、分說施身:
吾既將此身,隨順施有情, 一任彼歡喜,恆常打罵殺! 縱人戲我身,侵侮並譏諷, 吾身既已施,云何復珍惜?
既然我已經將自身布施給一切有情了,那麼只要眾生歡喜,就讓他們恆常打殺、責罵我吧!即使眾生戲弄或侵侮譏諷我,既然已將自身布施,那又憑什麼護惜已經不屬于我的身體而與他人相爭呢?
辛四、修心之果回向于利他:
一切無害業,令身盡順受。 願彼見我者,悉獲眾利益。
一切于他人、自己有益無損之善業,都要使自身去造作,願一切遇見我的眾生,都能獲得各種利益。
若人因見我,生起信憎心; 願彼恆成為,成辦眾利因! 願彼毀我者,及余害我者, 乃至辱我者,皆具菩提緣!
如果有人緣我生起信心或嗔心,願依他們此心念,永遠成為成辦一切利益之因!願那些貶損我的人,以及用其他方式傷害我的人,如是乃至侮辱我的人,都能因此而有證得無上菩提之緣!
路人無怙依,願為彼引導, 並作渡者舟,船筏與橋梁! 求島即成島,欲燈化為燈, 覓床變作床、凡需僕從者, 我願成彼僕。
我願做一切無依怙者之依怙,行路人之向導,並願充作渡越江海者之小舟、巨輪和橋梁!欲求島嶼者願我化成島嶼;求燈火光明者願我化為明燈;求床榻者願我化為床榻;凡有需僕使者,我願成為他們的奴僕。
願成如意牛,妙瓶如意寶, 明咒及靈藥,如意諸寶樹! 如空及四大,願我恒成為, 無量眾有情,資生大根本! 迨至盡空際,有情種種界, 殊途悉涅槃,願成資生因!
願我成為能滿眾生願望的如意牛、如意寶和妙瓶,能成就諸事業之明咒、療除疾病靈驗有效之妙藥,以及能隨意滿願的如意寶樹!願我如同地水火風空五大種,成為始終維持無量有情生存的根本!乃至盡虛空際的種種有情,以各種方便全部得到涅槃前,願我化成他們維持生命的因素!
己二、正行決心:
如昔諸善逝,先發菩提心, 復此循序住,菩薩諸學處; 如是為利生,我發菩提心, 複于諸學處,次第勤修學。
如同往昔諸佛首先發起願菩提心,然後發行菩提心,依循修學次第,安住于菩薩的諸學處。如是我亦為利益一切眾生,發起願行菩提心,然後于諸菩薩學處,按其次第精勤地修學。
己三(後修自他生喜)分二:一、應自生喜;二、應令他生喜。
庚一、應自生喜:
智者如是持,清淨覺心已, 復為增長故,如是讚發心:
智者如上持守清淨的菩提心後,為了不斷地增長此覺心,所以又如是來讚美發心的功德。
今生吾獲福,善得此人身。 復生佛家族,今成如來子。 爾後我當為,宜乎佛族業, 慎莫染污此,無垢尊貴種。
今生我獲得了如此福緣:圓滿地得到暇滿人身,現在又因發心受戒而誕生于佛陀家族中,欣幸地成為了佛子。自今以後,我應當勤為合乎佛族之事業,謹慎地不讓自己染污無垢尊貴之如來種性。
猶如目盲人,廢聚獲至寶; 生此菩提心,如是我何幸!
如同一個窮困的盲人,在垃圾中拾得了最珍貴的寶物,我能生起菩提心也是如此,這是何等的幸運啊!
滅死勝甘露:即此菩提心, 除貧無盡藏:即此菩提心, 療疾最勝藥:亦此菩提心。
消滅死苦之最勝甘露,是這珍貴菩提心;除卻貧困的無盡寶藏,是這珍貴菩提心;療除各種疾病的最勝妙藥,也是這珍貴菩提心。
彼為泊世途,眾生休憩樹, 復是出苦橋,度眾離惡趣。
菩提心是漂泊于三有苦惱長途之眾生可以歇息的蔭涼大樹,它也像一座跨越苦海之大橋,能引導眾生脫離惡趣。
彼是除惱熱,東升心明月。 復是璀璨日,能驅無知霾。 是拌正法乳,所出妙醍醐。
它是心中東升之明月,能息除煩惱障的燥熱;它是璀璨的麗日,能驅盡所知障的陰霾。它是以聞思修慧之棒攪拌正法鮮乳,所出的精妙醍醐。
于諸漂泊客,欲享福樂者, 此心能足彼,令住最勝樂。
對于諸漂泊在三有中的異生,想安享幸福快樂的人們,菩提心能滿足他們的一切意願,使他們都安住在最勝安樂之中。
庚二、應令他生喜:
今于怙主前,筵眾為上賓, 宴饗成佛樂,普願皆歡喜。
今在尊貴怙主的面前,我誠懇地邀請一切眾生為賓客,來宴饗成佛和其他一切安樂,願天非天及所有三界有情都能生起歡喜。
第四品 不放逸 丙二(已生者不退)分三:一、謹慎取舍不放逸品;二、觀察自三門之正念品;三、于菩提心支相違之嗔恚者安忍品。
丁一分二:一、品名;二、正論。
戊一、品名:不放逸。
戊二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己一、略說:
佛子既如是,堅持菩提心, 恆勤勿懈怠,莫違諸學處。
佛子既然如此堅定地受持了願行菩提心,就應該恆常精進護持三門而不放逸,切莫違越諸菩薩學處。
己二(廣說)分三:一、思所持學處而謹慎;二、思暇滿人身而謹慎;三、思所舍離煩惱而謹慎。
庚一分二:一、意樂不壞守持菩提心;二、加行不壞守持精進。
辛一、意樂不壞守持菩提心:
遇事不慎思,率爾未經意, 雖已誓成辦,後宜思取舍。 諸佛及佛子,大慧所觀察, 吾亦屢思擇,云何舍誓戒。
某件事前如果沒有謹慎思考,或是無有考慮,輕率從事,雖然已經答應成辦某事,後時也可去詳加觀察而行取舍。但發心受持菩提心不是這樣,因為這是諸佛菩薩以大智慧作過觀察,我自己也再三思維和選擇過,那麼為何現在要舍棄此誓戒呢?
若誓利眾生,而不勤踐履, 則為欺有情,來生何所似!
如果有人發誓要利益眾生,然而不去精勤地實行,如此則欺騙了所有眾生,這種後果將會使人轉生到何等的惡趣啊!
意若思布施,微少凡常物, 因慳未施與,經說墮餓鬼。 況請眾生赴,無上安樂宴, 後反欺眾生,云何生善趣?
如果一個人在心里想過布施一些微少而平常的東西,但因慳吝沒有施舍,佛經中說這種人將會墮落餓鬼道,如《正法念處經》云:「先少思維已,後竟吝不施,墮入餓鬼趣。」更何況發菩提心者曾懇請眾生來享受無上菩提的安樂喜宴,後來卻出爾反爾欺騙眾生,那麼這種人怎會投生到善趣呢?
有人舍覺心,卻辦解脫果? 彼業不克思,知唯一切智。
問難:有人(指舍利弗尊者)雖然舍棄了菩提心,但是他最後不是也成辦了解脫果嗎?答:這種特殊業果之理,他人是難以思議的,唯有證得一切智智的佛才能了知。
菩薩戒墮中,此罪最嚴重, 因彼心若生,將損眾生利。 雖僅一剎那,障礙他人德, 因損有情利,惡趣報無邊。 毀一有情樂,自身且遭損, 況毀盡空際,有情眾安樂。
在菩薩戒的罪墮中,舍棄菩提心是最嚴重的根本墮罪,因為一旦這種舍棄菩提心之念生起,一切眾生的利益將遭損減。即使只是在極短時間,障礙了菩薩的福德善行,即為間接損害有情的利益,將受無數次墮惡趣報應。因為毀壞一個有情的安樂,就會使自身遭到極大損害,更何況是毀壞盡虛空際有情的無邊安樂呢?
故雜罪墮力,菩提心力者, 升沉輪迴故,登地久蹉跎。
因此,既犯罪墮又具菩提心的菩薩,間雜著相互抵制的罪業與功德,要在輪迴中往返很久,得不到登地。
辛二、加行不壞守持精進:
故如所立誓,我當恭敬行, 今後若不勉,定當趨下流。
因此,我應當遵守所立下的誓言,恭敬地實踐菩提行。如果不勉勵而行,今後一定會趨向越來越深的輪迴惡趣。
饒益眾有情,無量佛已逝, 然我因昔過,未得佛化育。
為饒益諸有情,曾經有無量的佛陀先後顯化于世間,他們都已逝去了,然而往昔的我因放逸等罪過,仍然沒有得到諸佛的教導、度化。
若今依舊犯,如是將反覆, 惡趣中領受,病縛剖割苦。
如果今後我依然明知故犯,放逸行事,那麼就會不斷重蹈「未得佛化育」的命運,沉淪在惡趣中遭受疾病、綁縛、劈剖、截割等痛苦。
辛二(思暇滿人身而謹慎)分三:一、思暇滿難得而謹慎;二、思惡趣中難脫而謹慎;三、說得暇滿時應修善法而謹慎。
辛一、思暇滿難得而謹慎:
如值佛出世,為人信佛法, 宜修善稀有,何日復得此?
像現在一樣,既值如來出世,自己也獲得了人身,對佛法有信心,這些修善法的條件非常稀有難得,一旦失去,哪一天才能重新獲得呢?
縱似今無病,足食無損傷, 然壽剎那逝,身猶須臾質。
即使我像現在這樣,沒有生病,衣食受用也圓滿無缺,然而生命在剎那不停地流逝,身體就像質賃典當來的物品,很快就要失去。
憑吾此行素,復難得人身, 若不得人身,徒惡乏善行。
憑我這樣放逸的行為,後世很難再得到人身,如果得不到人身,那只有生于惡趣造罪而無有修善法的機會,以此再也難得生善趣了。
如具行善緣,而我未為善, 惡趣眾苦逼,彼時復何為?
如果今生具足修持善法之機緣,而我沒有利用它修善法,那麼一旦墮落惡趣,恆為眾苦所困惱,那時除了受苦我還能怎麼辦呢?
既未行諸善,復集眾惡業, 縱歷一億劫,不聞善趣名。
墮入惡趣後,不但沒有機會修善法,而且還會因惡業的士用果,繼續積聚眾多惡業,如此縱然經歷一億劫,也聽不到善趣的名稱,更況生善趣呢?
是故世尊說:人身極難得; 如海中盲龜,頸入軛木孔。
因此,世尊在《雜阿含經》中說:暇滿人身極難獲得,就像大海中的一只盲龜,將頭頸伸入漂浮不定的軛木孔一樣困難。
辛二、思惡趣中難脫而謹慎:
剎那造重罪,歷劫住無間, 何況無始罪,積重失善趣。
僅僅是在剎那之間造下的重罪,就要感受墮入無間地獄歷劫受苦,何況無始輪迴以來所積的眾多罪業,使我們失去善趣,更不用說了。
然僅受彼報,苦猶不得脫, 因受惡報時,復生余多罪。
然而,僅僅受完了上述惡業的報應,造罪者並非就能解脫惡趣痛苦,因為在他受惡報時,又會因煩惱而造作眾多新的罪業。
辛三、說得暇滿時應修善法而謹慎:
既得此閒暇,若我不修善, 自欺莫勝此,亦無過此愚。
既然獲得了如此難得之閒暇人身,如果我依然放逸不修善法,那麼再沒有比這更厲害的自欺,也沒有超過這樣的愚蠢了。
若我已解此,因癡復怠惰, 則于臨終時,定生大憂苦。 難忍地獄火,長久燒身時, 悔火亦炙燃,吾心必痛苦。
如果我已經知道了此等應當精勤止惡修善的道理,但因無明愚癡而懶惰懈怠于善法,那麼到臨終死相現前時,一定會生起極大的憂愁苦惱。當惡業果報成熟時,難忍地獄火將長久焚燒我的身體,那時悔惱之火也會炙燃,我的內心一定非常痛苦。
難得有益身,今既僥幸得, 亦復具智慧,若仍墮地獄, 則如咒所惑,令我心失迷, 惑患無所知?何蠱藏心耶?
極難獲得而且能成辦究竟利益的人身,現在我既然已經僥幸得到,也具備了能辨利害的智慧,如果仍然墮向地獄,那麼我豈不是如同為咒術所迷惑,成了無有辨別利害心識之人!不知道是什麼令我愚笨迷惑不能明理?是什麼蠱毒潛藏在我的內心作祟呢?
庚三(思所舍離煩惱而謹慎)分三:一、說煩惱之過患;二、忍除煩惱之難;三、如何舍離煩惱之相。
辛一、說煩惱之過患:
嗔貪等諸敵,無手也無足, 非勇非精明,役我怎如奴?
嗔恨、貪欲、愚痴等煩惱敵,沒有手也沒有足,也沒有勇猛精明之膽略,怎麼能讓它們將我像奴隸一樣役使呢?
惑住我心中,任意傷害我, 猶忍不嗔彼,非當應訶責。
煩惱一直隱住在我心中,恣意以各種痛苦來傷害我,而我竟然甘心忍受,不對它發憤抗爭,這是不應當的懦弱,極應訶責!
縱使天非天,齊來敵對我, 然彼也不能,擲我入無間。 強力煩惱敵,擲我入獄火, 須彌若遇之,灰燼亦無余。
即使是所有天神與阿修羅一齊來與我為敵,然而他們也不能將我拋進無間地獄中,可是煩惱怨敵的危害力非常大,它能將我于剎那間投進地獄烈火中,那可怕的熊熊獄火,縱然是須彌山遇上,也將燒成灰燼一點也不剩。
吾心煩惱敵,長住無盡期, 其余世間敵,命不如是久。 若我順侍敵,敵或利樂我, 若隨諸煩惱,徒遭傷害苦。
我心中的煩惱怨敵,如果不力加對治,它們將無始無終地安住,而其余世間仇敵,卻不能作害那麼長的時間。如果我順從地侍奉世間敵人,他們或有可能饒益我,令我安樂,如果隨順諸煩惱,只會遭受更多的傷害痛苦。
無始相續敵,孽禍唯一因, 若久住我心,生死怎無懼? 生死牢獄卒,地獄劊子手, 若皆住我心,安樂何能有?
像這樣無始以來相續存在的敵人,是滋生業禍的唯一原因,如果它們一直潛伏在心里,我怎麼能在生死中快樂無懼呢?煩惱如同將我們關押在生死牢獄中的獄卒,和地獄中行刑的劊子手,如果它們都住在我心里,那麼我怎能得到安樂呢?
辛二、忍除煩惱之難:
乃至吾未能,親滅此惑敵, 盡吾此一生,不應舍精進; 于他微小害,尚起嗔惱心, 是故未滅彼,壯士不成眠。
因而,乃至在沒有親自消滅這些煩惱敵軍以前,我盡此一生都不應舍棄精進,平時他人對我作小小傷害,尚要生起嗔惱之心,那麼在如此可惡的煩惱敵沒有消滅前,真正的大丈夫應該是睡不著覺的。
列陣激戰場,奮力欲滅除, 終必自老死,生諸苦惱敵, 僅此尚不顧,箭矛著身苦, 未達目的已,不向後逃逸。
將士們列陣在戰場上激烈地交鋒,奮力地想消滅他們的敵人,然而這些敵人最終都要自然死亡,並且還會因死亡產生極大的苦惱。儘管如此,將士們毫不顧慮被敵軍箭矛所中傷身體之苦,未達到勝利目的之前,絕不向後逃跑。
況吾正精進,決志欲滅盡, 恆為痛苦因,自然煩惱敵。 故今雖遭致,百般諸痛苦, 然終不應當,喪志生懈怠。
何況我現在決志要精進地消滅無始以來一切痛苦的制造者——恆常與我為仇的煩惱怨敵,因此現今雖然遭到百般違緣痛苦,然而無論如何都不應該喪失斗志,懶散懈怠。
將士為微利,赴戰遭敵傷, 戰歸炫身傷,猶如配勳章。 吾今為大利,修行勤精進, 所生暫時苦,云何能困我?
將士們為了微小的利益,奔赴戰場與敵作戰而在身上留下了創傷,戰後他們會以此當作勳章一樣而炫耀,現在我為究竟成佛的大利而精勤修行,就算遇到暫時挫折、痛苦,怎麼能給困住呢?
漁夫與屠戶、農牧等凡俗, 唯念己自身,求活維生計, 猶忍寒與熱、疲困諸艱辛; 我今為眾樂,云何不稍忍?
漁夫、屠戶及農牧等各行各業的凡俗勞動者,僅僅是為了維持自身的生計,尚且能忍受寒熱疲困等諸般艱苦,那麼為了成辦一切有情的安樂,我為何不能稍稍忍受修行中的苦難呢?
雖曾立此誓,欲于十方際, 度眾出煩惱!然我未離惑。 出言不量力,云何非顛狂? 故于滅煩惱,應恆不退怯。
雖然我曾立下這樣的誓言:要度盡十方虛空際的眾生,出離煩惱束縛!然而我自己尚未解脫煩惱,說話不自量力,怎會不是癲狂的瘋子呢?因此對于滅除煩惱,我應恆時精進而不退怯。
辛三、如何舍離煩惱之相:
吾應樂修斷,懷恨與彼戰, 似嗔此道心,唯能滅煩惱。
我們應當執著這種對治之道,懷著仇恨與煩惱作戰,這種類似嗔煩惱的修道心態,只會消滅煩惱,而不會帶來痛苦。
吾寧被燒殺,或遭斷頭苦, 然心終不屈,順就煩惱敵。
我寧可被人焚燒,或遭人砍斷頭顱,然而內心無論如何也不能屈服,順就煩惱敵的指使。
常敵受驅逐,仍可據他鄉, 力足旋復返,惑賊不如是。
一般世間敵人被驅逐出境後,仍然可以盤踞他鄉,蓄養了足夠力量後,便會再回頭反攻,可是煩惱敵不會這樣,它一去就不會復返。
惑為慧眼斷,逐已何所之? 云何返害我?然我乏精進。
煩惱如果為般若智慧眼所斷,從自己相續中被遣除,還能去哪兒呢?還能住在什麼地方恢復力量再來害我呢?然而我懦弱懶惰缺乏精進,所以至今尚未取得這一勞永逸的勝利。
惑非住外境,非住根身間, 亦非其他處,云何害眾生?
煩惱不是住在外境,也不是住在根身里,也非住在外境與根身的中間,除此以外的地方也沒有,那它到底住在何處傷害眾生呢?
惑幻心莫懼,為智應精進。 何苦于地獄,無義受傷害?
煩惱如同虛妄幻象毫無實體,因此根本不用害怕,應該為了證得這種斷惑的智慧而堅忍精進。如果有了這種智慧,我們怎麼會在地獄中毫無意義地遭受傷害呢?
思已當盡力,圓滿諸學處, 若不遵醫囑,病患何能愈?
如上作種種思維後,應當努力圓滿修習菩薩學處,倘若不聽醫師吩咐,必須醫治的疾病怎麼能療愈呢?
第五品 護正知 丙二之丁二(觀察自三門之正念品)分二:一、品名;二、正論。
戊一、品名:護正知。
戊二(正論)分四:一、守戒之方便護心;二、護心之方便依正念;三、以具正念學修心之行;四、說修持圓滿之其余分支。
己一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庚一、略說:
欲護學處者,策勵當護心, 若不護此心,不能護學處。
想要護持菩薩學處的人,應該謹慎精進地防護自心,如果不嚴謹守護此心,就不能護持好菩薩學處。
庚二(廣說)分三:一、諸害由心生;二、諸善由心生;三、是故必護自心。
辛一、諸害由心生:
若縱狂象心,受難無間獄; 未馴大狂象,為患不及此。
如果放縱那如狂象一般粗野難調的心,將會遭到墮無間地獄受苦的災難,即使是尚未馴服的大狂象,為害程度也不會至于如此嚴重。
若以正念索,緊拴心狂象, 怖畏盡消除,福善悉獲至。
如果以正念之索,緊緊地將那如狂象般的心拴在正法之柱上,那麼一切惡報痛苦的怖畏將消盡無余,而一切福德善根都能獲得。
虎獅大象熊,蛇及一切敵, 有情地獄卒,惡神並羅剎, 唯由系此心,即攝彼一切, 調伏此一心,一切皆馴服。
老虎、獅子、大象、野熊、蟒蛇以及其他一切可怕的仇敵,有情地獄中的獄卒,還有惡神和羅剎等妖魔鬼怪,只要我們能以正念系住自心,就能攝伏這一切怖畏,調伏這一顆心,所有害敵都將變得馴服。
實語者佛言:一切諸怖畏、 無量眾苦痛,皆從心所生。
實語者佛陀曾經說過:世上一切怖畏以及無量痛苦,都是有情的迷亂分別心所產生出來的。如《華嚴經》云:「種種世間由業生,諸業又由心所生。」
有情獄兵器,何人故意造? 誰制燒鐵地?女眾從何處? 佛說彼一切,皆由惡心造, 是故三界中,恐怖莫甚心。
有情地獄中那些可怕的兵器,是誰人故意制造呢?是誰制造了熾燃的熱鐵板地?地獄中女眾又是從哪里來的呢?佛說這一切恐怖和痛苦,都是自己惡心造業而產生,因此在三界中,沒有任何一件事比惡心造罪更可怕。
辛二、諸善由心生:
若除眾生貧,始圓施度者, 今猶見飢貧,昔佛云何成? 心樂與眾生,身財及果德, 依此施度圓;故施唯依心。
如果必須消除一切眾生的貧窮,才能圓滿布施度,那麼現在仍然可以見到許多飢餓貧窮的眾生,則往昔諸佛又怎麼圓滿了布施波羅蜜而成佛呢?內心樂意將身體、一切財物及果位功德,毫無保留地施予眾生,依這樣清淨的舍心,布施度就能圓滿,因此,布施波羅蜜完全依心清淨而圓滿。
遣魚至何方,始得不遭傷? 斷盡惡心時,說為戒度圓。
需要將魚等動物送到何處,它們才不至于遭受傷害呢?持戒者心中斷盡殺盜等惡念時,就稱為圓滿戒波羅蜜。
頑者如虛空,豈能盡制彼? 若息此嗔心,則同滅眾敵。
在世界上,頑劣有情多得如虛空一樣無法計算,怎麼可能全部制服他們呢?如果能滅息內在的嗔心,則如同消滅了外在的一切怨敵。
何需足量革,儘覆此大地, 片革墊靴底,即同覆大地。 如是吾不克,儘制諸外敵, 唯應伏此心,何勞制其余?
為了避免足被刺傷,何必需要足量的皮革去遍覆大地呢?只需用一小片靴底那麼大的皮革墊在靴底,不就等于蓋住了所有地面嗎?同樣,我們不可能將外界所有仇敵全部制服,而只要調伏自心嗔恨,就可以避免受一切外敵的傷害,何必費力去制服其他外在敵害呢?
生一明定心,亦得梵天果, 身口善縱勤,心弱難成就。
僅僅生起一念清淨堅定的善心,亦能獲得生梵天的果報;身口縱然勤行善業,如果內心意樂微弱無力,也得不到生梵天的善果。
雖久習念誦,及余眾苦行, 然心散它處,佛說彼無益。
雖然長期修習念誦和其他苦行,但是自心馳散于所緣境之外的其他處,佛說他們的所作是無益的,《攝三摩地經》云:「諸比丘,若心外散,苦行念誦皆無果。」
若不知此心,奧秘法中尊, 求樂或避苦,無義終漂泊。
如果不能認識佛法的殊勝精要——心的奧秘,那縱然努力追求快樂,避免痛苦,仍免不了無義地于三界中漂泊。
辛三、是故必護自心:
故吾當善持,善護此道心; 除此護心戒,何勞戒其余?
因此我應當嚴密妥善地守持保護自己的向道之心,除了以正知正念守護自心這條戒律外,其他的很多禁戒要來做什麼呢?
如處亂眾中,人皆慎護瘡; 置身惡人群,常護此心傷。
比如受傷者身處擁擠混亂的人群中,他會謹慎地保護自己的傷口,同樣,身陷能生煩惱惡緣之眾人中,我們應恆常以正知正念保護自心這個傷口。
若懼小瘡痛,猶慎護瘡傷; 畏山夾毀者,何不護心傷?
倘若一個人害怕小小瘡傷的疼痛,尚且要小心照顧傷口,那麼害怕眾合地獄山壁夾碎之苦的人,為何不小心保護自心傷口呢?
行持若如斯,縱住惡人群。 抑處女人窩,勤律終不退。
如果在平時的行持能像這樣小心謹慎,那縱然住在嗔恚煩惱深重之惡人群中,或是處于貪欲熾烈的女人窩中,都會精勤持戒,始終不退。
吾寧失利養,資身眾活計, 亦寧失余善,終不損此心。
我寧可失去利養名聞,乃至資身養命之眾緣,亦可失壞其余善法,但是決不毀損自己的向道之心。
己二(護心之方便依正念)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庚一、略說:
合掌誠勸請,欲護自心者, 致力恆守護,正念與正知!
我合起雙掌,誠懇地勸勉凡是欲願護持自心者,一定要致力于守護心的要領:不忘善所緣相之正念,與觀察三門了了分明的正知。
庚二(廣說)分二:一、無正知之過患;二、依正念之真實方便。
辛一、無正知之過患:
身疾所困者,無力為諸業; 如是惑擾心,無力成善業。
身為疾病所困者,則沒有力量做各種事業,同樣,心被煩惱所纏擾者,也不會有能力成就各種善法。
心無正知者,聞思修所得; 如漏瓶中水,不復住正念。 縱信復多聞,數數勤精進, 然因無正知,終染犯墮垢。
自心沒有以正知觀察三門的人,他們聞思修習所得的智慧,就像裝在有漏孔之瓶內的水一樣,不會住留在憶念正法之正念中。雖然對佛法有信心,也具足多聞,而且能數數精進修學佛法,但是,如果覺察三門的正知不具足,最終還是會為罪墮所垢染。
惑賊不正知,尾隨念失後, 盜昔所聚福,令墮諸惡趣。 此群煩惱賊,尋隙欲打劫, 得便奪善財,復毀善趣命。
如果沒有正知,煩惱賊會尾隨人們的正念退失後立即竄入相續,盜走以前所聚集之福德,使人們在毫無察覺之中墮向地獄惡趣。這伙煩惱賊,常常尋找機會打劫我,一旦得到失去正知正念的空隙,便奪走善法之財,並且要毀壞我獲得善趣解脫的命根——因果空性正見等智慧資糧。
辛二、依正念之真實方便:
故終不稍縱,正念離意門, 離則思諸患,復住于正念。
因此,我無論何時都應不放逸,縱任正念離開心意之門,正念一失,則以思維縱心過患的方便,使心重新安住于正念。
恆隨上師尊,堪布賜開示, 畏敬有緣者,恆易生正念。
如果經常跟隨具足法相的上師尊長,聽聞堪布恩賜的正法開示,那麼具恭敬畏懼心的有緣者,就容易恆常生起正念。
佛及菩薩眾,無礙見一切, 故吾諸言行,必現彼等前。 如是思維已,則生慚敬畏, 循此復極易,殷殷隨念佛。
諸佛菩薩聖尊們隨時都能無礙地現見一切,因此我所有的言行心念,必然會毫無覆藏地呈現在他們面前。如此思維後,就會對自己不如法之言行生起慚愧,對上師三寶生起敬畏之心,而以此能恆念正法,同時依此也很容易使自己殷切地隨念諸佛聖尊。
為護心意門,安住正念已, 正知即隨臨,逝者亦復返。
為了守護心意門不受煩惱侵襲,而將自心安住于憶念善法的正念後,善察三門的正知也就自然地隨著來臨,暫時失壞也能回復。
己三(以具正念學修心之行)分三:一、當持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饒益有情戒。
庚一分二:一、清淨三門之行;二、守護壞毀學處。
辛一、清淨三門之行:
心意初生際,知其有過已, 即時當穩重,堅持住如樹。
在心意最初開始生起之際,就要以正知審察,如果了知它有過失,就應該穩重安住如大樹一般,堅持正念不為煩惱所動。
吾終不應當,無義散漫望; 決志當恆常,垂眼向下看。 蘇息吾眼故,偶宜顧四方。 若見有人至,正視道善來。
我無論如何都不應當毫無意義地散漫張望,應該以堅定的意志,保持雙眼微睜,向下垂視。為了使垂視的雙眼得到休息,可以偶爾放目看看四周。如果正好有人來至近處,就和顏悅色地看著他(問好)說:善來!
為察道途險,四處頻觀望; 憩時宜回顧,背面細檢索。 前後視察已,續行或折返, 故于一切時,應視所需行。
為了察看道途是否有危險,應偶爾四處觀望;停下來休息時,也應回頭仔細檢查後方。前後四面都視察過以後,就可以決定繼續前行或返回,總之,無論在任何時間地點,我們都應觀察自己的三門而後行。
欲身如是住,安妥威儀已, 時時應細察:此身云何住?
身體在將要住于某種狀態之前,或者在安住某種威儀時,應該隨時用正知正念仔細觀察:身體這種姿態是否如法?
盡力遍觀察:此若狂象心, 緊系念法柱,已拴未失否?
遍一切時間、處所都應盡自己的全力觀察:那如狂象一般粗野的心,是否緊緊拴在憶念佛法的柱子上?有沒有走失呢?
精進習定者,剎那勿弛散, 念念恆伺察:吾意何所之?
以各種方法精進修習禪定者,一剎那也不應讓心馳散于所緣境之外,應當念念相續地恆常伺察:我的心意正在緣念什麼?
危難喜慶時,心散亦應安, 經說行施時,可舍微細戒。
遇到生命危險或供養三寶的喜慶法會等特殊情況時,如果自心于諸細微律儀不能專注,開許聽便。《大集經·無盡意菩薩品》中說:「如是布施之時,持戒所攝法應當暫舍。」
思已欲為時,莫更思他事; 心志應專一,且先成辦彼。 如是事皆成,否則俱不成。 隨眠不正知,由是不增盛。
當已經考慮妥當某事並開始去做時,不要再想其他事情,而應心志專一,首先圓滿成辦那件事情。如果依此原則去做,能成辦好所有的事情,否則任何事情都不能成功。而且能做到依此原則辦事,不正知的隨眠煩惱也不會增盛。
辛二、守護壞毀學處:
無義眾閒談,諸多賞心劇, 臨彼境界時,當斷意貪著。
無有意義的眾多閒談,種種賞心悅目精彩動人的戲劇,如不得已遇到這些場合,自心應當斷除貪著而謹守正念。
無義掘挖割,于地繪圖時, 當憶如來教,懼罪舍彼行。
無有意義挖掘土地、割砍草木,或于地面繪畫圖紋時,應正念如來的教誨,畏懼罪業而舍棄這些不如法的行為。
若身欲移動,或口欲出言, 應先觀自心,安穩如理行。
如果想要移動身體,或者想張口說話,應先觀察自心的動機是否清淨,然後穩重如法地去行持。
吾意正生貪,或欲嗔恨時, 言行應暫止,如樹安穩住。
當我內心正生起貪欲,或者正要發嗔恨時,應當暫停言行,力持對治,如大樹一樣安住不動。
掉舉與藐視,傲慢或驕矜, 或欲評論他,或思偽與詐, 或思勤自讚,或欲詆毀他, 粗言並離間,如樹應安住。
當內心正在散亂掉舉,藐視戲笑他人;或形露傲慢,在內生起驕矜自負心理;或有批評別人的動機;或心生虛偽,想欺詐他人;或者力圖讚美自己;或想要詆毀他;或想說粗言惡語並挑撥離間,在這些時候,應該像大樹一樣安住不動,不隨煩惱而轉。
或思名利敬,若欲差僕役, 若欲人侍奉,如樹應安住。
或者想求名聞利養恭敬,或者想要差使僕役,或者想讓他人侍奉,這時應如大樹一樣安住不動。
欲削棄他利,或欲圖己利, 因是欲語時,如樹應安住。
想要損減壞滅他人利益,或者想貪圖自己個人的利益,如果因這種發心而要說話時,應該如大樹一樣安住不動。
不耐懶與懼,無恥言無義, 親友愛若生,如樹應安住。
如果于修法時不能堅忍,產生懶惰、畏懼,不知羞恥,言談無義,甚至生起貪愛親友等世俗情愛,這時應該像樹一樣安住下來。
應觀此染污,好行無義心; 知已當對治,堅持守此意。
我們應該如上所說詳細觀察此等二十七種具煩惱之染污心,與好行無義事之心,察覺後應當嚴厲地對治,堅定守護清淨菩提心。
深信極肯定,堅穩恭有禮, 知慚畏因果,寂靜勤予樂。
大乘修行人對上師三寶要有甚深的信心,而且要從內心生起穩固的定解,意志須堅韌穩定,態度要謙恭有禮,還要知慚有愧、畏懼因果業報,保持身心寂靜,精勤地利樂眾生。
愚稚意不合,心且莫生厭, 彼乃惑所生,思已應懷慈。
愚稚的眾生意樂千差萬別,極難盡如其意,但是我也不應因此而生厭患,因為眾生都是由煩惱所催才產生這些心態。想到此就應對他們心懷慈愍。
為自及有情,利行不犯罪, 更以幻化觀,恆常守此意。
為了自他有情的利益,我當恆為利行,制止犯自性罪與佛制罪的惡業,進一步以了知諸法如幻化的無我空慧觀,恆常守護自心。
吾當再三思:歷劫得暇滿; 故應持此心,不動如須彌。
我應當再三思維:歷經長劫的積集福德,方得到暇滿的人身,因此我應該堅持以正知正念護持菩提心,像須彌山王一樣毫不動搖。
庚二(攝善法戒)分二:一、說不學戒之因而遠離貪身;二、應修之方便法。
辛一、說不學戒之因而遠離貪身:
禿鷹貪食肉,爭奪扯我尸, 若汝不經意,云何今愛惜? 意汝與此身,何故執且護? 汝彼既各別,于汝何所需?
貪吃尸肉的禿鷲,爭奪撕扯吞噬我死後的尸體,意識啊,如果那時你毫不介意,那你為什麼現在要愛惜它呢?意識!你對身體為什麼要如此執著護惜呢?既然你與身體是各有別體,它對你有什麼用處呢?
癡意汝云何,不護淨樹身, 何苦勤守護,腐朽臭皮囊?
愚笨的意識啊!你為什麼不去執著守護那清淨的樹木為身,何故偏要辛辛苦苦地守護這個既骯髒、又易腐壞的臭皮囊呢?
首當以意觀,析出表皮層, 次以智慧劍,剔肉離身骨。 復解諸骨骼,審觀至于髓; 當自如是究,何處見精妙。
首先用自己的觀慧,將表皮層與身肉析開,再以智慧的利劍,從骨架上將肉剔下來,然後又將所有的骨骼一一解剖,這樣,從皮膚表層至于骨髓一一詳細觀察,自己應當如是認真地探究,身體哪里有精妙的東西呢?
如是勤尋覓,若未見精妙, 何故猶貪著、愛護此垢身? 若垢不堪食,身血不宜飲, 腸胃不適吮,身復何所需?
如是努力尋找之後,倘若仍未見到自身中有任何值得護惜的精妙之物,那麼你為何還要費盡心思貪著、愛護這個垢穢組成的身體呢?如果身內的骨肉等髒東西不堪食用,身血不能喝,腸胃也不能吸吮,那麼身體對你有什麼用呢?
貪身唯一因,為護狐鷲食; 故應惜此身,獨為修諸善! 縱汝護如此,死神不留情, 奪已施鷲狗,屆時復何如?
你貪愛身體的唯一理由,只不過是為了保護狐鷲的食物罷了!所以,我們維持身體,唯一目的應當是利用它去修習諸善法!如果不利用人身成就善業,縱然你如何去愛護,到時死神也會毫不留情地奪走身體,並丟給禿鷲、野狗食用,那時你又能怎麼辦呢?
若僕不堪使,主不與衣食; 養身而它去,為何善養護? 即酬彼薪資,當令辦吾利; 無益則于彼,一切不應與。
就像僕人不聽使喚時,主人不會再給他提供衣食;你養護身體它卻不聽主宰而離去,你又何必那麼對它善加養護呢?既然于自身已酬予衣食為佣值,現在就應當令它成辦善業義利;如果它不能利益我和其他眾生,那麼我就不應再給它任何東西。
念身如舟楫,唯充去來依; 為辦有情利,修成如意身。
應該將身體看成渡越苦海的船筏,唯一充當自己修善的工具。為了成辦有情的利益,應將它修煉成如摩尼寶一樣的清淨佛身。
辛二、應修之方便法:
自主己身心,恆常露笑顏, 平息怒紋眉,眾友正實語。
我要努力把持自己的身心,經常面帶笑容,平息憂惱的皺眉與怒容,做眾生的善友,常說正當質直之語。
移座勿隨意,至發大音聲; 開門勿粗暴,常喜寂靜行。 水鷗貓盜賊,無聲行隱蔽, 故成所欲事,能仁如是行。
移動床、座等器具之時,不要輕率隨意,以防發出嘈雜的噪音,開門時也不能粗魯,修行人應恆常保持調柔寂靜的行止。水鷗、貓和盜賊,它(他)們的行為無聲而隱蔽,因此能達成它們所求的目標;作為大乘修行人,舉止也應恆常寂靜。
宜善勸勉人,不請饒益語, 恭敬且頂戴,恆為眾人徒。
于他人處善巧求得的勸勉向善之語,或他人不請自說的忠言,自己要恭恭敬敬地聽聞頂戴接受,應恆常恭謙地做眾人之學徒。
一切妙雋語,皆讚為善說! 見人行福善,歡喜生讚嘆。
對他人所說的一切至理名言,都應稱讚為善說!如果見到他人行持福德善法,就應真誠地隨喜並加以讚嘆!
暗稱他人功,隨和他人德; 聞人稱己德,應忖自有無。
為避諂媚之嫌,應該暗中稱讚別人的功德,並隨和別人稱揚他人功德;如果聽到有人稱說自己的功德,應思忖自己是否有所說之功德,而不應生驕傲。
一切行為喜,此喜價難沽; 故當依他德,安享隨喜樂。
一切善法行為都是讓自他得到歡喜,而且這種歡喜難以用金錢買到,所以我們應當依他人修善的功德,使自己安享隨喜的快樂。
如是今無損,來世樂亦多; 反之因嫉苦,後世苦更增。
如果這樣去隨喜,對自己今生沒有任何損害,來世也會因此獲得很多安樂;反之,于他人功德生嗔恨,內心會因嫉妒而憂苦,後世還會遭受更大的痛苦。
出言當稱意,義明語相關, 悅意離貪嗔,柔和調適中。
與人談話時,出言應當契合對方心意;所說意義應當明了清晰,而且言語要圍繞主題前後連貫;所說的要令人喜悅,遠離貪愛嗔恨;語言音調要柔和,吐詞發音的高低快慢要適中。
眼見有情時,誠慈而視之, 念我依于彼,乃能成佛道。
當見到有情時,心里應該想到:我必須依靠他們作助緣,才能修成佛果。因此而用誠懇慈愛的眼光看待他們。
熱衷恆修善,或依對治興。 施恩悲福田,成就大福善。
恆常以猛厲意樂去修習善法,或者以強烈對治心而修善法。依這些發心,如果對三寶福田、父母師長等恩田、苦難眾生悲田,進行供養布施,能夠成就廣大的福善。
善巧具信已,即當常修善; 眾善己應為,誰亦不仰仗。
通達了上述善巧方便,且具足信心後,就應當經常去修習利益自他的善法,一切善法都應自己主動去修學,不要依賴他人的督促。
施等波羅蜜,層層漸升進; 勿因小失大,大處思利他。
布施、持戒等六波羅蜜的修習,應依次第層層增上而進行,不要因拘泥于小小德行而舍棄較大善法,善法大小應該以利他的程度而權衡考慮。
庚三(饒益有情戒)分三:一、饒益有情;二、以財法而攝受;三、防護他人之不信。
辛一、饒益有情:
前理既已明,應勤饒益他, 慧遠具悲者,佛亦開諸遮。
明白了上述道理後,就應該精勤利他,具有深遠智慧的大悲佛陀,為此對菩薩開許了一些身語遮戒,即在對眾生有大利益時,如果需要舍棄遮止身口七支不善業等律儀戒,也可以開許。
壬二、以財法而攝受:
食當與墮者,無怙住戒者, 己食唯適量;三衣余盡施。
平時應當將自己的食物分與餓鬼、旁生等墮落惡趣者、無依無靠的貧窮者及安住淨戒的苦行者,自己只吃適量食物;在財物方面,除了三衣、經書、法器外,其余應全部布施。
修行正法身,莫為小故傷; 行此眾生願,迅速得圓滿。
用來修行正法的珍寶人身,不要為了區區小善而損害它,依靠暇滿人身修行正法,可以迅速滿足眾生的願望。
悲願未清淨,不應施此身; 今世或他生,利大乃可舍。
在大悲心尚未清淨以前(即登地之前),不應該隨便施舍自己的身體,無論在今生或來世,為了成辦大利益才可考慮舍身。
無病而覆頭,纏頭或撐傘, 手持刀兵杖;不敬勿說法。
對不恭敬上師與正法者不應說法;對威儀不具足者,如無病而以帽、巾等覆頭、纏頭,或撐傘、手持兵器等情況下都不應說法。
莫示無伴女,慧淺莫言深, 于諸淺深法,等敬漸修習。
對無人陪伴的女人不要講法;對智慧淺薄者也不要說深廣的法義;對于深奧與淺顯的佛法,應該同等地恭敬,並依次第傳授修習。
于諸利根器,不應與淺法; 不應舍律行,經咒誑惑人。
對那些上根利器的學人,不應只教授層次粗淺的佛法,任何時處也不應舍棄律儀戒而行,也不能以一些經咒欺誑世人。
辛三、防護他人之不信:
牙木與唾涕,棄時應掩蔽, 用水及淨地,不應棄屎尿。
丟棄的淨齒木、鼻涕、唾沫、痰涎等,應及時以土掩埋,在別人使用的水源和清淨的地方,不應隨便遺棄屎尿等不淨物。
食時莫滿口,出聲與咧嘴; 坐時勿伸足,雙手莫揉搓。
吃食物時,不要塞滿嘴巴,不要發出唏唏嚯嚯等聲音與大張口而食;平時不要舒伸雙足而坐;洗手時也不要雙手用力對搓以致發出聲音。
車床幽隱處,莫會他人婦, 世間所不信,觀詢而舍棄。
在馬車、床榻等幽暗隱蔽之處,不要與他人的婦女相處,所有會使世人不敬信三寶的行為,都應詳加觀察、詢問之後而舍棄。
單指莫示意,心當懷恭敬, 平伸右手掌,示路亦如是。
用手勢給他人示意時,不要無有禮貌地用一個手指,應該心懷恭敬,平伸右手掌而示,指示道路也應用同樣的方式。
肩臂莫揮擺,示意以微動, 出聲及彈指;否則易失儀。
如果沒有必要,切莫大幅度擺動手臂,示意的時候,應以微細的動作、出聲音或者彈指,否則容易失去莊重的威儀。
睡如佛涅槃,應朝欲方臥; 正知並決志,覺已速起身。
睡眠時,應如佛陀涅槃的姿勢一樣,朝著希望的方向(如面向西方或向塔廟等)右脅而臥;入睡前應保持正知正念,並下決心:醒後立刻起來。
己四(說修持圓滿之其余分支)分二:一、真實修持圓滿支分;二、認本體而攝品義。
庚一、真實修持圓滿支分:
菩薩諸行儀,經說無有盡。 然當盡己力,修持淨心行。
諸大乘經典中說過:大乘菩薩的各種行儀無有限量。雖然如此,我們應當盡一切力量,去修持這些行儀的根本——淨治自心。
晝夜當各三,誦讀三聚經, 依佛菩提心,悔除墮罪余。
在每天早上和夜晚,應該各誦三次《大乘三聚懺悔經》,依靠佛和菩提心,懺悔清除根本墮罪以外的其余罪墮。
為自或為他,何時修何行, 佛說諸學處,皆當勤修習。
為了自己或者他人的利益,不論在何種狀況修何種法,都應按佛所說的學處去精勤修學。
佛子不需學,畢竟皆無有; 善學若如是,福德焉不至?
對佛子而言,不需學的大小五明等知識是沒有的,能如是善巧方便修學一切學處的行人,福德怎麼不會接踵而至迅速增長呢?
直接或間接,所行唯利他; 但為有情利,回向大菩提。
不論是直接或間接,一切作為都應該是唯一為了利他,而且為了利益有情,應將一切功德都迴向無上大菩提。
舍命亦不離,善巧大乘義, 安住淨律儀,珍貴善知識。 應如吉祥生,修學侍師規, 此及余學處,閱經即能知。
我寧願舍棄自己的生命,也不遠離精通大乘法義並守持清淨菩薩律儀的珍貴善知識。應該如《華嚴經》中吉祥生傳所說那樣,去修學依止上師的方法。關于這些侍師法及其余菩薩學處,只要閱讀大乘經典就可以知道。
經中學處廣,故應閱經藏; 首當先閱覽,尊聖虛空藏。 亦當勤閱讀,學處眾集要; 佛子恆修處,學集廣說故。 或暫閱精簡,一切經集要。 亦當偶披閱,龍樹二論典。
經藏中廣泛宣說了菩薩學處,所以應勤于閱覽經藏。其中首先應閱覽詳述根本墮和懺罪法的《聖虛空藏經》。此外,亦應當再三研讀《一切學處集要》這部論典,因為菩薩通常修學的學處,在《學集論》中有詳廣的論述。或者可以暫時先閱讀比較精簡的《一切經集要》。如果有余力,亦應參閱龍樹菩薩所著的《學集論》和《經集論》這兩部論典。
經論所未遮,皆當勤修學。 為護世人心,知已即當行。
凡是經論中未遮止之處,菩薩都應精勤地修學。為了維護世人對三寶的信心,所有了知的學處都應該認真行持。
庚二、認本體而攝品義:
再三宜深觀,身心諸情狀; 僅此簡言之,即護正知義。
于一切時處,以智慧再三審觀身心三門之狀態,總攝而言,此即是守護正知的要義。
法應恭謹行,徒說豈獲益? 唯閱療病方,疾患云何愈。
這些學處需要身體力行,只是口頭上說說,怎麼能獲得利益呢?就像只是閱讀治病的藥方,疾病怎麼可能會治愈呢?
第六品 安忍 丙二之丁三(于菩提心支相違之嗔恚者安忍品)分二:一、品名;二、正論。
戊一、品名:安忍。
戊二(正論)分三:一、除嗔恚;二、修安忍;三、恭敬有情。
己一、除嗔恚:
一嗔能摧毀,千劫所積聚, 施供善逝等,一切諸福善。
對菩薩生起一念嗔恚,就會摧毀千劫以來,布施、供養諸佛等一切善行所積聚的福德善根。
罪惡莫過嗔,難行莫勝忍; 故應以眾理,努力修安忍。
沒有哪種罪業像嗔恨那麼惡毒,也沒有一種修法像安忍那麼難行,所以應當以種種正理、方便,努力修持安忍。
若心執灼嗔,意即不寂靜, 喜樂亦難生,煩躁不成眠。
如果一個人內心執持著嗔恚熱惱,那麼他的心意得不到寧靜,身心的喜樂很難生起,而且會心煩氣躁,坐臥不安。
縱人以利敬,恩施來依者, 施主若易嗔,反遭彼弒害。
儘管有人能以名利惠施來依附他的人,但是,如果他容易嗔怒,反而會遭到受惠者的殺害。
嗔令親友厭,雖施亦不依。 若心有嗔恚,安樂不久住。
嗔恚會導致親人朋友對自己生厭離,雖然自己施惠拉攏,他們也不願依附。總之,如果心懷嗔恚,安樂的生活即不會久住。
嗔敵能招致,如上諸苦患, 精勤滅嗔者,享樂今後世。
嗔恨煩惱敵能招致如上所說的種種過患和痛苦,反之,精勤致力于消滅嗔恨煩惱者,定能在今生和後世享受安樂。
強行我不欲,或撓吾所欲, 得此不樂食,嗔盛毀自他。 故應盡斷除,嗔敵諸糧食, 此敵唯害我,更無他余事。
他人強硬地做我不喜歡的事情,或是阻撓我做所欲的事情,遇到這些不樂食——生長嗔惱的因緣後,嗔恨心便會盛發起來,毀滅自己和他人。所以我應盡全力,徹底斷除滋養嗔敵的「糧食」(即不樂意),這個怨敵除了傷害我外,再不會有其他的事了。
遭遇任何事,莫撓歡喜心, 憂惱不濟事,反失諸善行。 若事尚可為,云何不歡喜, 若已不濟事,憂惱有何益?
無論遭遇到任何逆境違緣,都不要擾亂歡喜振奮的心境,因為憂惱心不但于事無補,反而會使人失壞許多有益的善行。如果事情還可以補救,為什麼不保持歡喜心呢?如果事情已至無法可施的地步,生氣憂惱又有什麼益處呢?
乙二(修安忍)分二:一、認嗔境;二、真修安忍。
庚一、認嗔境:
不欲吾與友,歷苦遭輕蔑, 聞受粗鄙語,于敵則反是。
我不樂意自己和親友遭受痛苦,為他人輕蔑,聽受當面的粗惡語與背後毀謗的卑鄙言詞,但是對于敵人卻剛好相反,總不希望他們能擺脫這些苦境。
庚二(真修安忍)分三:一、于造不欲者修安忍;二、于所欲阻礙者修安忍;三、于誹謗吾者修安忍。
辛一分四:一、令吾受苦而修安忍;二、于斥責吾者修安忍;三、于吾友造不欲者修安忍;四、于敵造福者修安忍 。
壬一分三:一、痛苦領受之安忍;二、于法定心之安忍;三、怨害不嗔之安忍。
癸一、痛苦領受之安忍:
樂因何其微,苦因極繁多, 無苦無出離,故心應堅忍。
在輪迴之中,產生安樂的因何其稀微,而導致痛苦的因緣極其繁多,然而沒有痛苦就不會生起出離心,因此自心應堅毅地安忍痛苦!
苦行伽那巴,無端忍燒割, 吾今求解脫,何故反畏怯?
那些苦行外道和伽那巴(指印度南方某地的信奉外道者,他們常于月食時燒割自身以求悉地),尚且能忍受毫無意義的灼燒、割身等痛苦,現在我為了追求究竟解脫的大利,為什麼反而要畏懼受苦呢?
久習不成易,此事定非有; 漸習小害故,大難亦能忍。
長時間練習而不變成容易適應,這種事情絕對沒有;漸漸修習忍受小損害,一旦大的苦難臨頭,也一定能夠安忍不動。
蛇及蚊虻噬,飢渴等苦受, 乃至疥瘡等,豈非見慣耶!
日常生活中,蛇咬、蚊虻叮噬、飢餓乾渴等苦受,乃至于生疥瘡等常見的病痛,難道我們不是都已經習慣忍受了嗎!
故于寒暑風,病縛捶打等, 不宜太嬌弱,若嬌反增苦。
因而對寒熱風雨等惡劣的天氣,以及疾病、捆縛、捶打等傷害,不應該太嬌弱以至不能忍受,如果內心脆弱不堅忍,傷害苦受反而會增加。
有人見己血,反增其堅勇, 有人見他血,驚慌復悶絕。 此二大差別,悉由勇怯致, 故應輕害苦,莫為諸苦毀。
有人見到自己為敵所傷而流血,反而會增強堅毅和勇氣;有人看到他人流血,也會驚慌害怕,甚至嚇得昏死過去。這二者的巨大差異,完全是由于心理堅毅和懦弱而導致,因此應該藐視傷害痛苦,不要太執著苦受而為之擊潰。
智者縱歷苦,不亂心澄明。 奮戰諸煩惱,雖生多害苦, 然應輕彼苦,力克貪嗔敵。 制惑真勇士,余唯弒尸者。
真正的智者縱然遇苦,也能安忍,不會攪亂內心的澄淨清明。在與煩惱奮力作戰中,雖然會產生很多傷害和痛苦,但我們應藐視這一切苦受,奮力降伏貪嗔煩惱敵。能夠制服煩惱敵才是真正的勇士,其余那些世間人所稱的勇士,只不過是會砍殺活動尸體的俗漢而已。
苦害有諸德,厭離除驕慢, 悲愍生死眾,羞惡樂行善。
傷害和痛苦對堅忍的修行人有許多益處,它能助長厭離心,除掉驕矜傲慢,使修行人悲愍陷于生死苦海中的眾生,羞于作惡、樂于行善。
癸二、于法定心之安忍:
不嗔膽病等,痛苦大淵藪, 云何嗔有情!彼皆緣所成。
倘若你不會嗔恨風、膽、涎病等,這些痛苦的不斷出生之處,那為什麼要嗔恨有情眾生呢?他們也都是各種因緣聚合而成的呀!
如人不欲病,然病仍生起, 如是不欲惱,煩惱強湧現。 心雖不思嗔,而人自然嗔。 如是未思生,嗔惱猶自生。
如同人們雖然不希望患病,但業感疾病仍會生起,同樣,人們雖然不想生煩惱,但是在業緣逼迫下煩惱仍然會湧現出來。內心雖然不想生起嗔恨,但人們仍然會自然地嗔惱起來。同樣內心雖然沒有作意生起嗔惱,但嗔惱還是習慣地自動生起。
所有眾過失,種種諸罪惡, 彼皆緣所生,全然非自力。 彼等眾緣聚,不思將生嗔, 所生諸嗔惱,亦無已生想。
所有的大小過失,各種各樣的輕重罪惡,它們都是因緣所生,完全沒有自主的力量。那些聚合在一起能引生嗔惱的眾多因緣,沒有「要生嗔恨」的動機,而因緣所生的嗔等煩惱本身,也沒有「我已產生」之類的主體執著念。
縱許有主物,施設所謂我, 主我不故思,將生而生起。
雖然數論外道主張有所謂的「主物」(即自性),而且也施設了所謂的「我」,但是「主」和「我」都不會自主地去作意「我將要生起某種法」而產生諸法。
不生故無果,常我欲享果, 于境則恆散,彼執永不息。
既許主物(自性)是常而不生,那麼它就沒有所生的果,常有不變的我,如果要享受自性所生的果法,那麼它將永遠散亂地執著于境,而且這種執著也將永遠不會止息。
彼我若是常,無作如虛空, 縱遇他緣時,不動無變異。
如果勝論派所許的「我」是常恆不變的,那麼它就應該像虛空一樣毫無作用,縱然遇到其他外緣,也不會影響它的不變異性。
作時亦如前,則作有何用, 謂作用即此,我作何相干!
如果說在遇緣發生作用的時候,「我」仍和從前一樣,那麼這種作用對它又有什麼功用呢?如果說它的作用就是如此,那麼「我」和「作」又有什麼關系呢?
是故一切法,依他非自主, 知已不應嗔,如幻如化事。
因此一切法都是依于他緣聚合而生,並非獨立自主自成,知道這個道理,就不該嗔恨這一切如幻如化的因緣所生之人事了。
由誰除何嗔,除嗔不如理, 嗔除諸苦滅,故非不應理。
問:如果一切如幻無自性,那由誰來除何種嗔恨煩惱呢?所以除嗔不應理。答:消滅嗔恚則能除滅痛苦,這是無欺的緣起因果規律,所以沒有不合理的地方。
故見怨或親,非理妄加害, 思此乃緣生,受之甘如飴。
因此當怨敵或親友無理傷害我的時候,我應立即想到:「這些傷害都是從因緣聚合而生的,如同夢幻一般無實」,于是欣然如遇安樂般去承受。
癸三、怨害不嗔之安忍:
若苦由自取,而人皆厭苦, 以是諸有情,皆當無苦楚。
如果痛苦不是緣生,而是可以自主地取舍,那麼世人都是厭惡痛苦的,以此一切有情應該都沒有痛苦才對,但事實卻相反。
或因己不慎,以刺自戮傷, 或為得婦心,憂傷復絕食; 縱崖或自縊,吞服毒害食; 妄以自虐行,于己作損傷。
有時侯,一些人因為自己不小心,為尖銳的刀刺等物戮傷;一些人為了求女色、財富,憂惱傷心乃至不思飲食;另外有些人則自縊、跳崖、吞服毒藥和有害的食物,以種種非福業的自虐罪行,殘害損傷自己的身體。
自惜身命者,因惑尚自盡, 況于他人身,絲毫無傷損?
如果受到強烈煩惱的驅使,極為護惜自己身命的人,尚會以自殺摧毀自身,更何況是對他人的身體,怎麼會絲毫不傷損呢?
故于害我者,心應懷慈愍, 慈悲縱不起,生嗔亦非當。
因此對于傷害我的人,內心應懷慈愍,即使生不起慈悲心,亦不能對他生嗔恨心。
設若害他人,乃愚自本性, 嗔彼則非理,如嗔燒性火。 若過是偶發,有情性仁賢, 則嗔亦非理,如嗔煙蔽空。
如果傷害他人是愚昧世人的本性,那麼嗔恨他們便毫無道理,如同被火燒傷者憎惡灼燒性質的火一樣不應理。如果過錯只是偶然產生的,有情的本性仁慈而賢善,那麼嗔恨他們也不合理,就像嗔恨偶起的云煙遮障天空一樣,極不應理。
棍杖所傷人,不應嗔使者, 彼復嗔使故,理應憎其嗔。
挨打者受的傷害直接是由棍杖(擊打)所造成的,按理不應嗔恨使用棍棒者;而使棍者也是由嗔恨煩惱指使的,所以按理應該憎恨嗔心煩惱,而不應嗔恨人。
我昔于有情,曾作如是害, 既曾傷有情,理應受此損。
從前我對有情曾作過類似的傷害,因此曾經傷害過有情的我,按因果規律應當受到同樣的損傷。
敵器與我身,二皆致苦因, 雙出器與身,于誰該當嗔?
怨敵的武器與我的身體,二者都是產生痛苦的因緣,既然由凶器與自身二者共同生出痛苦,那麼挨打受傷時,到底該嗔恨誰呢?
身似人形瘡,輕觸苦不堪, 盲目我愛執,遭損誰當嗔?
人的身體像一個人形的大瘡傷,輕輕的觸及就會痛苦不堪,而我由無智慧盲目地愛取執著它,所以在它遭害受傷時該嗔恨誰呢?
愚夫不欲苦,偏作諸苦因, 既由己過害,豈能嗔于人?
愚笨的人雖然不想受苦,卻偏愛造作導致痛苦的各種十不善業等惡因,既然現在為往昔的罪業而受害苦,那麼憑什麼憎恨別人呢?
譬如地獄卒,及諸劍葉林, 既由己業生,于誰該當嗔?
譬如地獄中的執刑獄卒,以及其他恐怖的劍葉林等刑罰,既然都是自己的惡業所化現,那麼墮入地獄受苦者應該憎恨誰呢?
宿業所引發,令他損惱我, 因此若墮獄,豈非我害他。
由自己的宿業引發,導致他人前來毀損傷害我,如果損害者因此而墮入地獄,那樣豈不是我害了他!
依敵修忍辱,消我諸多罪, 怨敵依我者,墮獄久受苦。 若我傷害彼,敵反饒益我, 則汝粗暴心,何故反嗔彼?
藉著怨敵的傷害修習安忍,能使我消除很多罪業,然而怨敵卻由于我的宿業引發而造罪,以致墮落地獄長久受苦。如此則是我導致他人受到損害,而他人反而在饒益我,那麼,粗暴無理的心啊,你為什麼還要去憎恨他人呢?
若我有功德,必不墮地獄。 若吾自守護,則彼何所得?
問:若因我的過錯而使人墮落受苦,豈非我將受惡報嗎?答:如果我有如法發心修忍的功德,必定不會墮落地獄。問:他人助我修忍豈非他應得善報嗎?答:如果是我自己發起意樂護戒修忍,那麼嗔害者(無善意樂)除了造罪外還能得到什麼呢?
若以怨報怨,則敵不護罪, 吾行將退失,難行亦毀損。
如果不修忍而以怨報怨,那麼敵人不但不會修忍防護罪業,反而會更加生嗔造罪,以此我的修行將會退失,修安忍的艱難德行也因此而毀損。
壬二、于斥責吾者修安忍:
心意無形體,誰亦不能毀, 若心執此身,定遭諸苦損? 輕蔑語粗鄙,口出惡言辭, 于身既無害,心汝何故嗔?
心意沒有形質軀體,所以誰也不能摧毀它。問:如果心意執著身體為我或我所,豈不是會遭到各種痛苦傷害嗎?答:這也無法成立。當別人對我輕視,說粗鄙的言語,以及口出惡語相罵時,既然這些對身體毫無傷害,心意你為何要生嗔恨呢?
謂他不喜我,然彼于現後, 不能毀損我,何故厭譏毀。
或有人說:譏毀會導致其他人不喜歡我。然而無論在今生或來世,別人對我如何討厭都不會毀損我,那麼我為何要厭惡別人的譏毀呢?
謂礙利養故。縱我厭受損, 吾利終須舍,諸罪則久留。
或有人說:這些譏毀將會障礙我得到利養。縱然我討厭譏毀使自己的名利受用遭到損害,然而臨命終時,仍不得不舍棄財富和名譽,而憎恨嗔害的罪業卻會長久留存于心相續中。
寧今速死歿,不願邪命活, 苟安縱久住,終必遭死苦。
我寧願現在迅速死去,也不願過邪命活,苟且偷安地過日子,縱然可以活得長久,但最終必定要面臨死亡和墮落的痛苦。
夢受百年樂,彼人復甦醒, 或受須臾樂,夢已此人覺; 覺已此二人,夢樂皆不還, 壽雖有長短,臨終唯如是!
假使有人在夢中,享受了百年快樂以後才甦醒過來;另有一人在夢中,只享受了短暫的歡樂就醒過來,而這兩人醒來以後,都一樣不可復得夢中的快樂。同樣,人的壽命雖然有長有短,但死時都帶不走生前的任何享樂。
設得多利養,長時享安樂, 死如遭盜劫,赤裸空手還。
即使能得到豐厚的利養,長久地享受安逸和快樂,但是死亡到來時,定會如同遭強盜洗劫一樣,赤裸裸地空隨業力漂泊而去。
謂利能活命,淨罪並修福, 然為利養嗔,福盡惡當生。
或有人說:利養能維持我的生活,使我有條件修施舍等善法以淨除罪惡,增長福德。但是,如果為了利養而憎恨他人,豈不是會斷送福德而產生罪業嗎?
若為塵俗活,復因彼退墮, 唯行罪惡事,苟活義安在?
如果為了追求世俗利養而活著,並因此而退失安忍難行,只做惡事而使來生墮落受苦,這樣苟且的生活又有什麼意義呢?
謂謗令他疑,故我嗔謗者, 如是何不嗔,誹謗他人者。 謂此唯關他,是故吾堪忍, 如是何不忍,煩惱所生謗。
有人說:「譏毀會使別人對我失去信心,因此我要嗔恨譏毀我的人。」既然這樣,當別人受毀謗時,你為何不同樣生嗔恨呢?難道對別人誹謗不會毀壞他人的信心嗎?有人說:「因為失信的對象只與別人有關,所以我能忍受別人遭受誹謗。」那麼怨敵出于煩惱而生的譏毀,導致他人對自己的失信,同樣只與煩惱因緣有關,你又為何不能忍受呢?
壬三、于吾友造不欲者修安忍:
于佛塔像法,誹詆損毀者, 吾亦不應嗔,因佛遠諸害。
對那些誹謗詆毀甚至破壞佛塔、佛像和經典正法的人,我也不應嗔惱,因為三寶本性空寂,遠離了各種損害。
于害上師尊,及傷親友者, 思彼皆緣生,知已應止嗔。
同樣,對于傷害上師尊長和親友的人,我們也應思維:「這些傷害都是從因緣而生」,然後藉此努力制止自己的嗔恨。
情與無情二,俱害諸有情, 云何唯嗔人,故我應忍害。
有心識的人與無心識的地水火風等自然災害,二者同樣都會傷害有情,為何只嗔恨有心識的人呢?所以我應忍受別人的傷害。
或由愚行害,或因愚還嗔, 此中孰無過?孰為有過者?
一方出于愚癡傷害他人,另一方則因愚癡而對之還以嗔恨,這兩方之中,哪一個沒有過錯?誰是有過錯而應受責怪的呢?
因何昔造業,于今受他害? 一切既依業,憑何嗔于彼?
為什麼從前要造下損害眾生的惡業,以招致現在受到他人傷害呢?既然一切都根源于業力,那我憑什麼嗔恨作害者呢?
如是體解已,以慈互善待。 故吾當一心,勤行諸福善。
如是體悟了解這個道理後,就應該以慈悲心與他人互相善待。因此,我應當安忍一切傷害,一心一意去做各種利生的福善事業。
譬如屋著火,燃及他屋時, 理當速移棄,助火蔓延草。 如是心所貪,能助嗔火蔓, 慮火燒德屋,應疾厭棄彼。
譬如某棟房屋正在起火燃燒,並燃向相鄰的屋子,這時理應迅速移開或拋棄能助長火勢蔓延的草木等物。同樣,內心所貪著的人與事物,都能助長嗔心的蔓延,如果擔心嗔火燒壞自己的功德屋,就應該立刻厭離舍棄所貪著的一切。
如彼待殺者,斷手獲解脫, 若以修行苦,離獄豈非善。
例如一個束手待殺的死囚,若能以斷手而得以活命,何樂而不為呢?同樣,若以忍受辭親割愛等修行的小苦,而能脫離地獄等大苦,難道不是很好嗎?
于今些微苦,若我不能忍, 何不除嗔恚,地獄眾苦因?
如果自己對現在的些微小苦都不能忍受,那麼為什麼不滅除嗔恨煩惱,這種使人墮入地獄受眾多劇苦的業因呢?
為欲曾千返,墮獄受燒烤, 然于自他利,今猶未成辦。 安忍苦不劇,復能成大利, 為除眾生害,欣然受此苦。
因為貪執欲樂受阻而嗔害他人,以此我經歷過千百次墮地獄受燒烤的痛苦,但是,儘管受過如此多的苦難,對自己和他人的利益至今也毫無所成。而忍耐怨害的痛苦並不那麼嚴重,又能成就自他的大利益,因此為了消除眾生所有的苦難,我應當欣然忍受這點輕微的痛苦。
壬四、于敵造福者修安忍:
人讚敵有德,若獲歡喜樂, 意汝何不讚,令汝自歡喜?
倘若有人稱讚你的敵人有功德,因而獲得了讚嘆隨喜的快樂,那麼意識啊,你為何不同樣稱讚他,而讓自己也一起快樂呢?
如是所生樂,唯樂無性罪, 諸佛皆稱許,復是攝他法。
讚嘆隨喜所得到的安樂,是清淨的安樂,不雜任何罪惡成分,諸佛聖賢們對此也稱讚認可,而且這種隨喜也是攝受他人的方法。
謂他獲樂故,然汝厭彼樂; 則應不予酬,此壞現後樂。
如果說:讚嘆將使敵方獲得快樂,而你卻不希望他們得到快樂,那麼你也不應該支付酬資使你的僕人快樂,但是這種做法,會使你今生和來世的安樂都將失去。
他贊吾德時,吾亦欲他樂, 他讚敵功德,何故我不樂?
當別人稱讚我有功德的時候,我也希望他得到讚嘆隨喜的快樂,然而當別人稱讚我的仇敵有功德時,為什麼我就感到不樂意呢?
初欲有情樂,而發菩提心, 有情今獲樂,何故反嗔彼? 初欲令有情,成佛受他供, 今見人獲利,何故生嫉惱?
原先希望一切有情都能獲得安樂,因而發起了「為利眾生願成佛」的菩提心,現在有情自己獲得了安樂,為何我反而要嗔恨他呢?最初發心時,想令一切有情成佛而普受三界眾生的廣大供養,而現在看到別人獲得了一點微薄的利敬,為什麼要生嫉妒苦惱呢?
所應恩親養,當由汝供給, 彼今已自立,不喜豈反嗔!
眾生都是你應該贍養的恩人和親人,應當由你親自供給他們生活利養,如今他們已經自立,靠自力得到了一些利樂,難道你不但不高興反而還要生氣嗎?
不願人獲利,豈願彼證覺? 妒憎富貴者,寧有菩提心?
如果不願眾生獲得一些小利益,怎麼可能希望他們證得無上菩提呢?嫉妒、憎恨別人富裕尊貴的人,怎麼會有菩提心呢?
若已從他得,或利在施家, 二俱非汝有,施否何相干?
如果仇敵等人已從他人處獲得了利養,或者他們沒有得到,那些利養仍然留在施主家中,這些都沒有你的份,別人對怨敵施或不施與你有何相干呢?
何故棄福善,信心與己德? 不守已得財,何不自嗔責?
為何要嗔害別人而損壞拋棄自己的福德善根、信心與功德呢?已經到手的功德善財自己不好好守護,為何不嗔恨責怪自己呢?
于昔所為惡,猶無憂愧色, 豈還欲競勝,曾培福德者。
對自己以前所造的罪惡,你不但不憂慮愧疚、改悔自新,難道還想繼續以嫉妒嗔惱去和其他有福德者爭強好勝嗎?
辛二(于所欲阻礙者修安忍)分二:一、阻礙敵受不欲者修安忍;二、阻礙吾或吾友者修安忍。
壬一、阻礙敵受不欲者修安忍:
縱令敵不喜,汝有何可樂, 唯盼敵受苦,不成損他因。
縱然能使你的敵人受到損害而苦惱,這又有什麼值得你高興的呢?僅僅是願敵遇害的希望,並不能成為他的損害因啊!
汝願縱得償,他苦汝何樂? 若謂滿我願,招禍豈過此?
縱然能如願以償,仇敵都遇害受苦了,這又有什麼值得你高興的呢?如果說這樣能讓自己心意暢快,但是哪有比這更容易招感禍害惡果的心態呢?
若為嗔漁夫,利鉤所鉤執, 陷我入獄簍,定受獄卒煎。
嗔恨煩惱就像漁夫拋下的利鉤,若不小心被它鉤住了,那我一定會陷身于地獄之簍里,被獄卒們丟進油鍋里煎炸,飽受無邊痛苦。
壬二、阻礙吾或吾友者修安忍:
受讚享榮耀,非福非長壽, 非力非免疫,非令身安樂。
受人讚美稱譽的榮耀,既不能增加我的福德壽命,也不能增長身力或免除疫疾,更不能使我的身體健康安樂。
若吾識損益,讚譽有何利? 若唯圖暫樂,應依飾與酒。 若僅為虛名,失財復喪命, 譽詞何所為?死時誰得樂?
如果我能明辨利害得失,那麼名譽和讚美有什麼利益可圖呢?如果我只是貪圖暫時安樂享受的人,那麼應去追求衣飾歌舞醇酒佳人之類。如果只是為了虛名假譽,不但損失財產,還白白浪費寶貴的生命,得到名譽的虛詞又有什麼用呢?在死的時候,美名又能令誰快樂呢?
沙屋傾頹時,愚童哀極泣, 若我傷失譽,豈非似愚童?
當游戲堆成的沙土房屋倒塌時,愚稚無知的孩童就會為之傷心哭泣,如果我為失去虛幻的名譽而傷心,那麼我豈不是像稚童一樣無知嗎?
聲暫無心故,稱譽何足樂? 若謂他喜我,彼讚是喜因; 受讚或他喜,于我有何益? 喜樂屬于彼,少分吾不得。
讚譽我的聲音是短暫、無心的,因而這種無有意識而且無常的稱譽何足為樂呢?如果說因為他歡喜我才讚美我,所以他的稱讚就是我歡喜的原因,然而無論他讚美我或是他生起歡喜,這些對我來說有什麼利益呢?那些喜樂是屬于他人內心的,我一點兒也不可能得到。
他樂故我樂,于眾應如是, 他喜而讚敵,何故我不樂?
如果說自己是因他人的快樂而快樂,那麼對所有的人都應該同樣隨喜才對,為何他人讚譽我的仇敵而歡樂時,我卻悶悶不樂呢?
故我受讚時,心若生歡喜, 此喜亦非當,唯是愚童行。
因此,當我受到別人稱讚的時候,如果內心因此而生起歡喜,這種歡喜既不合理也沒有什麼意義,只能算是一種無知稚童的行為。
辛三、于誹謗吾者修安忍:
讚譽令心散,損壞厭離心, 令妒有德者,復毀圓滿事。 以是若有人,欲損吾聲譽, 豈非救護我,免墮諸惡趣。
讚美稱譽會使我的心掉舉散亂,損壞自己的厭離心,使我嫉妒具有福德才學之人,破壞圓滿福慧資糧的法行。因此,如果現在有人想損害我的聲譽,那麼他豈不是在救護我,使我免于墮落諸惡趣嗎!
吾唯求解脫,無需利敬縛, 于解束縛者,何故反生嗔?
我只想追求自他解脫的大安樂,不需要世俗名利恭敬的束縛,對于解除名利束縛的恩人,我為何反而要嗔恨他們呢?
如我欲趣苦,然蒙佛加被, 閉門不放行,云何反嗔彼?
好比我想走進充滿險惡苦難的宅舍,卻蒙受佛陀的護念與加持,有人緊閉著門戶不放我進去受苦,我為何反而要嗔恨他呢?
謂敵能障福,嗔敵亦非當, 難行莫勝忍,云何不忍耶?
如果說,仇敵誹謗損害等會障礙我積聚福德的善行,但是以此嗔恨仇敵也不合理,因為沒有哪種難行的功德能比得上安忍,那麼我為什麼不堅毅的忍耐而積聚更大的福德呢?
若我因己過,不堪忍敵害, 豈非徒自障,習忍福德因?
如果我因為自己嗔恨煩惱粗重的過失,不能容忍敵人的傷害,那樣豈不是給自己制造障礙,破壞了修持安忍這種積累福德的殊勝因緣嗎?
無害忍不生,怨敵生忍福。 既為修福因,云何謂障福? 應時來乞者,非行布施障, 授戒阿闍黎,亦非障出家。
沒有敵害就無法修行安忍,有了怨敵的傷害才能成就安忍的福德。既然敵害是修習忍辱成就福德的因緣,怎麼能說他會障礙修集福德呢?好比應施時而來行乞的乞丐,是修布施的助緣而非障礙;授予我們出家戒的阿闍黎也不是妨礙出家修行的障難,而是助緣。
世間乞者眾,忍緣敵害稀, 若不外植怨,必無為害者。 故敵極難得,如寶現貧舍, 能助菩提行,故當喜自敵。
在世間修布施的對象——乞丐有很多,但是修忍辱的外緣——怨害者卻很少,如果你不曾與外人結怨,別人必然不會主動來傷害你。因此修忍的敵害助緣極為難得,一旦出現就像出現在窮人家中的如意寶藏一樣,它是能助成菩提行的良伴,所以我應該歡喜自己的仇敵。
敵我共成忍,故此安忍果, 首當奉獻彼,因敵是忍緣。
安忍功德是敵我共同成就的,所以一切修習安忍的功德果報,首先應當奉獻給我的敵人,因為敵人是修忍的主要助緣。
謂無助忍想,故敵非應供, 則亦不應供,正法修善因。
如果說仇敵並無幫助我修安忍的意樂,所以他們不值得供奉,那麼你也不應該供奉引導解脫的正法因緣,因為正法也沒有助你修善的意願。
謂敵思為害,故彼非應供; 若如醫利我,云何修安忍? 既依極嗔心,乃堪修堅忍, 故敵是忍因,應供如正法。
如果說仇敵有損害我的意樂,所以不應該供養仇敵。如果敵人也像醫生對病人一樣利益我,那怎會有機會修習安忍而成就呢?既然要依靠嗔害心強烈的仇敵,我們才能修成堅固的忍辱,因此仇敵是得到安忍功德的根本助因,應該像供奉正法一樣去供奉。
己三(恭敬有情)分三:一、觀想福田而恭敬;二、觀想佛喜而恭敬;三、觀想害利之果而恭敬。
庚一、觀想福田而恭敬:
本師牟尼說,生佛勝福田。 常敬生佛者,圓滿達彼岸。
本師釋迦牟尼佛于《淨願經》中說過:「我依靠眾生如來之勝福田,獲得不可思議之功德莊稼。」因此經常恭敬供養諸佛與眾生的修行人,能圓滿二資抵達正覺彼岸。
修法所依緣,有情等諸佛。 敬佛不敬眾,豈有此言教?
就修行所依的助緣來說,眾生是菩提之因,與佛同等重要。如果敬重諸佛而不敬重眾生,這種言教與做法是不應理的。
非說智德等,由用故云等; 有情助成佛,故說生佛等。
我並非說眾生與佛的智慧功德相等,而是由二者都有助成佛果的作用故說二者相等,恭敬有情是成佛之根本助緣,所以說眾生和佛是相等的。
懷慈供有情,因彼尊貴故, 敬佛福德廣,亦因佛尊貴。
心懷慈悲供養有情的福德無邊,那是因為有情是尊貴的悲田;敬信佛陀的福德廣大無邊,那也是因為佛陀是尊貴的福田。
助修成佛故,應許生佛等, 然生非等佛,無邊功德海。
因眾生是幫助修行人成佛的必須助緣,所以在這點上應承認眾生與佛是相等的。然而眾生本身的功德完全不能和諸佛的無邊功德大海相比。
唯佛功德齊,于具少分者, 雖供三界物,猶嫌不得足。 有情具功德,能生勝佛法, 唯因此德符,即應供有情。
唯有佛陀圓滿了最勝的斷證功德,于具有佛陀少分功德者,就算供以三界內所有堪可供養之物,仍然是不能相稱的。而每一位有情,都有引生殊勝佛法的功德,單單因這份名符其實的功德,就完全值得去供養。
庚二、觀想佛喜而恭敬:
無偽眾生親,諸佛唯利生, 除令有情喜,何足報佛恩? 利生方足報,舍身入獄佛, 故我雖受害,亦當行眾善。
諸佛是眾生無偽的親友,唯一關心的就是利益眾生,因此,除了令諸佛所護念的有情歡喜外,還有什麼方法能報答佛恩呢?既然只有利益眾生才足以報答,為眾生舍身以及入無間地獄的諸佛之恩德,那麼就算我受到了眾生無故的傷害,亦應當安忍無怨,廣行諸善。
諸佛為有情,尚且不惜身, 愚癡驕慢我,何不侍眾生?
尊貴的諸佛怙主為了利樂有情,尚且不惜自身;愚癡的我憑什麼這麼傲慢,不去像僕役一樣恭敬承侍眾生呢?
眾樂佛歡喜,眾苦佛傷悲, 悅眾佛愉悅,犯眾亦傷佛。
眾生幸福快樂,諸佛也就會示現歡喜,如果眾生遭受苦害,諸佛就會悲傷難過,因此使眾生歡喜,諸佛也會歡喜,倘若惡意侵害有情,也就傷害了諸佛。
遍身著火者,與欲樂不生; 若傷諸有情,云何悅諸佛?
全身上下烈火熾燃的人,縱然給他所有欲樂享受,心里也不會生起快樂,同樣,如果傷害眾生,還有什麼辦法能讓諸佛生歡喜呢?
因昔害眾生,令佛傷心懷, 眾罪我今悔,祈佛盡寬恕!
由于我在往昔傷害過眾生,曾令悲愍眾生的諸佛傷心難過,所有這一切罪過,我今天都發露懺悔,祈求諸佛慈悲寬恕!
為令如來喜,止害利世間, 任他踐吾頂,寧死悅世主。
為了讓如來歡喜,我從現在起,發誓不作傷害眾生的惡業,而且要積極利益世間,哪怕眾生踐踏我的頭頂,寧願死亡我也要安忍,以此令世間的怙主高興。
大悲諸佛尊,視眾猶如己, 生佛既同體,何不敬眾生?
大慈大悲的諸佛聖尊,觀視眾生就像自己一樣,既然有情在體性上與佛無二無別,那麼我們為何不敬重有情怙主呢?
悅眾令佛喜,能成自利益, 能除世間苦,故應常安忍。
安忍怨害、利樂眾生能使如來歡喜,能成辦自己的利益,也能消除世間眾生的痛苦,因此我應恆常修習安忍。
庚三、觀想害利之果而恭敬:
譬如大王臣,雖傷眾多人, 謀深慮遠者,力堪不報復, 因敵力非單,王勢即彼援。
譬如國王屬下的大臣,雖然傷害了很多人,但有深謀遠見、識時務的人,縱然有力量也不會嗔怒報復,因為他們知道仇敵不只是一個人的力量,國王的威勢就是他的依靠後援。
故敵力雖弱,不應輕忽彼。 悲佛與獄卒,吾敵眾依怙, 故如民侍君,普令有情喜。
同樣,傷害我的仇敵縱然力單勢孤,也不應小看他而輕易報復,因為慈愛眾生的佛陀和懲治罪行的閻羅獄卒,都是仇敵的依怙,所以,我應該像庶民侍奉君主一樣,恆常隨順恭敬,使一切有情皆大歡喜。
暴君縱生嗔,不能令墮獄; 然犯諸有情,定遭地獄害。 如是王雖喜,不能令成佛, 然悅諸眾生,終成無上覺。
殘暴的君王無論怎麼生氣,也不能把人打入地獄受苦,但是,如果觸犯嗔惱諸有情,一定會遭受地獄的苦害。同樣,使一個有權勢的國王最高興,也不能賜給我成佛的安樂,但是取悅眾生,最後一定可以圓滿無上正覺。
云何猶不見,取悅有情果, 來生成正覺,今世享榮耀。 生生修忍得:貌美無病障, 譽雅命久長,樂等轉輪王。
為什麼我還看不出,取悅有情產生的巨大善果呢?取悅有情,能在未來成就佛果,今生也可享受美譽等榮耀。在生死輪迴之中,修習安忍也能使人得到:莊嚴殊妙的容貌,無有病障的健康身體,美好的名譽,長壽久住和如同轉輪聖王的無窮快樂。
第七品 精進 丙三之丁一(世俗及勝義菩提心能增上之方便為互助精進品)分二:一、品名;二、正論。
戊一、品名:精進。
戊二分二:一、略說必要精進之理由;二、廣說如何發精進。
己一、略說必要精進之理由:
忍已需精進,精進證菩提, 若無風不動,無勤福不生。
如上修習安忍後,還需要精進,唯有精進才能圓滿二資證得無上菩提,否則,就像沒有風,萬物則不會動一樣,如果缺乏勤奮精進,福德智慧資糧就不會產生。
己二(廣說如何發精進)分三:一、認精進之本體;二、遠離精進之違品;三、修精進之同品。
庚一、認精進之本體:
進即喜于善。
精進就是對善法充滿歡喜踴躍欣樂的心態,《菩薩地論》中定義曰:「為攝善法及利有情,其心勇悍無有顛倒,及此所起三門動業。」
庚二(遠離精進之違品)分二:一、違品懶散之諸因果;二、彼者如何舍棄之對治。
辛一、違品懶散之諸因果:
下說其違品:同惡散劣事, 自輕凌懶惰。貪圖懶樂味, 習臥嗜睡眠,不厭輪迴苦, 頻生強懈怠。
以下先說明精進的違品:同惡懶惰,耽著劣事懶惰,自輕凌懶惰。如果貪圖懶洋洋的舒適感受,喜歡躺臥床席,愛好睡懶覺,對輪迴痛苦沒有厭離心,那麼就會經常產生強而有力的各種懈怠懶惰。
辛二(彼者如何舍棄之對治)分三:一、對治同惡懶惰;二、對治耽劣事懶惰;三、對治自輕凌懶惰。
壬一、對治同惡懶惰:
云何猶不知,身陷惑網者, 必囚生死獄,正入死神口。 漸次殺吾類,汝豈不見乎? 然樂睡眠者,如牛見屠夫。 通道遍封已,死神正凝望; 此時汝何能,貪食復耽眠。
為什麼至今還不醒悟,為煩惱巨網所纏縛的人,一定會被生死輪回牢獄所囚,也正在進入死神的口里。死神在不斷地奪走同類的生命,難道你沒看見嗎?但是那些貪睡的人對此竟然無動于衷,就像牛看見同類為屠夫牽去宰殺一樣,蠢然無動。逃離的通道已被全部封死,而死神正在物色處死的對象,此時你怎麼還能安心地貪著美食、耽著睡眠呢?
死亡速臨故,及時應積資, 屆時方斷懶,遲矣有何用?
死亡很快就會降臨,所以應盡早地利用時間積集資糧,如果死到臨頭才斷除懶惰的惡習,那時已經晚了,再努力又有什麼用處!
未肈或始作,或唯半成時, 死神突然至,嗚呼吾命休!
往往在一件事尚未開始或剛開始做,或只完成一半時,死神就突然降臨了,那時你只能悲嘆:「嗚呼,吾命休矣!」
因憂眼紅腫,面頰淚雙垂, 親友已絕望,吾見閻魔使。 憶罪懷憂苦,聞聲懼墮獄, 狂亂穢覆身,屆時復何如?
因為憂傷難過,雙眼哭得又紅又腫,淚水不斷地從雙頰滾落下來,此時我不得不與圍繞的親友絕望地分手,而獨自去見閻魔使者恐怖的臉孔。臨死前,因為重憶一生的懶惰罪行將會憂惱不堪,聽到地獄中恐怖的聲音更是對墮落畏懼不已,甚至于驚狂而致流出不淨穢物染污自身,那時該怎麼辦呢?
死時所懷懼,猶如待宰魚, 何況昔罪引,難忍地獄苦。 如嬰觸沸水,灼傷極刺痛, 已造獄業者,云何復逍遙。
臨死時所受的畏懼,猶如掙扎待宰的活魚,那麼宿罪引來地獄眾苦,其難忍的怖畏痛苦更就不用說了。好比為沸水燙著的時候,細皮嫩肉的嬰兒一定會疼痛至極,那麼已造下熱地獄之罪者,為何還如此逍遙度日呢?
不勤而冀得,嬌弱頻造罪, 臨死猶天人,嗚呼定受苦。
不肯精進修習卻希冀得到安樂成就;嬌弱不能忍苦,造罪卻頻繁不休;明知老死將至仍然如天人一樣放逸度日,這三種人一定會飽受痛苦折磨。
依此人身筏,能渡大苦海, 此筏難復得,愚者勿貪眠。
依靠這寶貴的人身舟筏,能幫助我們渡越生死大苦海,這樣珍貴的人身筏,來生很難再得到,所以愚笨的人啊,不要再貪睡了!
壬二、對治耽劣事懶惰:棄舍勝法喜,無邊歡樂因, 何故汝反喜,散掉等苦因? 勿怯積資糧,習定令自主, 自他平等觀,勤修自他換。
喜愛正法是無邊歡樂之因,你為什麼要舍棄這種殊勝的喜愛,反而去喜歡散亂掉舉等無盡痛苦之因呢?我應毫無怯懦地勤聚福慧二資,修習禪定使自身心調柔堪能,然後精勤觀修自他平等、自他相換的法門。
壬三、對治自輕凌懶惰:
不應自退怯,謂我不能覺, 如來實語者,說此真實言: 所有蚊虻蜂,如是諸蟲蛆, 若發精進力,咸證無上覺。
我不應怯弱畏縮,懷疑自己不能證得無上菩提,如來是實語者,他在《妙臂請問經》中說過這樣的真實語:所有的蚊虻、蜜蜂和各種昆蟲、蛆類如果發起精進之力,都可以證得無上菩提。《妙臂請問經》中云:「復次菩薩如是正直隨學,作是思維,隨于獅子虎狼鵰鷲鵝鶴烏鴉梟鳥蚊虻蜂蚋一切身中,悉能成就無上菩提,況我現得人身,亦應勤精進,求證無上菩提也。」
況我生為人,明辨利與害, 行持若不廢,何故不證覺?
何況我生而為人,能明辨是非善惡、利害得失,如果在菩提道上精進修持,不半途而廢,哪有不證得無上正覺的道理呢?
若言我怖畏,須舍手足等; 是昧輕與重,愚者徒自畏。
如果說雖然精進能成佛道,但此過程中必須修持施舍手腳肢體等苦行,因此我很害怕,這是由于愚昧不知利害輕重,愚者自生無端的困惑與恐懼。
無量俱祗劫,千番受割截, 刺燒複分解,今猶未證覺。 吾今修菩提,此苦有限期; 如為除腹疾,暫受療割苦。
在無量俱胝劫的輪迴中,我曾無數次墮入地獄,受著割截、刀刺、火燒和分解肢體等痛苦,然而至今尚未證得菩提解脫苦海。今生我為了解脫而修習正法,此中所受的痛苦短暫而有限,就像病人為了除去腹腔內的腫瘤,而暫時忍受切割手術的痛苦一樣。
醫皆以小苦,療治令病除, 為滅眾苦故,當忍修行苦。 凡常此療法,良醫皆不用, 巧施緩藥方,療治眾痾疾。
醫師治病時,常以一些有輕微痛苦的療法,來除滅病患痾疾的大苦,同樣,為了消盡輪迴中的無邊痛苦,現在應當忍受修行中的些微苦行。然而,這些世間常醫治療之法,醫王佛陀並不采用,他會更善巧地使用最緩和的妙藥良方,使眾生于不逸不勞中療除嚴重的輪迴痾疾。
佛陀先令行,菜蔬等布施, 習此微施已,漸能施己肉。 一旦覺自身,卑微如菜蔬, 爾時舍身肉,于彼有何難?
佛陀首先教人惠施菜蔬等容易施舍的物品,等到習慣了微小的布施後,漸漸就能修習施舍自身骨肉等大布施。一旦覺悟自身空性的本質,對之生起了像菜葉一樣無足輕重的感覺,那時候舍施身肉,對他又有何困難呢?
身心受苦害,邪見罪為因。 惡斷則無苦,智巧故無憂。
眾生感受身心苦害,其因即是執著身心為我的邪見並因之所造的罪業。而登地菩薩淨除了罪業,故無有苦果,善巧通達了無我智慧斷盡邪見,所以坦然無憂。
福德引身適,智巧令心安, 為眾處生死,菩薩豈疲厭?
廣大福德使菩薩身體健康舒適,善巧智慧更使菩薩心意寧靜安樂,為了利益眾生而住留生死輪迴,大智大悲的菩薩怎會有疲勞厭倦之心呢?
以此菩提心,能盡宿惡業, 能聚福德海,故勝諸聲聞。 故應除疲厭,馭駕覺心駒, 從樂趨勝樂,智者寧退怯?
以殊勝菩提心的力量,能消盡宿世罪業,也能迅速積聚如海一般深廣的福德,以此故說大乘道要超勝聲聞道。因此應棄除對大乘菩提道心厭身疲的倦怠,欣然乘載菩提心的千里馬,從安樂道馳向更殊勝的無上安樂,有智慧的人怎能退怯舍棄菩提行呢?
勤利生助緣,希求堅喜舍, 畏苦思利益,能生希求力。
增進精進利益眾生的助緣有四種:希求心、堅毅、歡喜心和放舍心。畏懼惡報痛苦和思維修法解脫的利益,能引生首要的助緣——希求心。
庚三(修精進之同品)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辛一、略說:
故斷彼違品,以欲堅喜舍。 實行控制力,勤取增精進。
因此為了斷除精進的違品,應該運用希求、堅毅、歡喜、放舍四助緣,以身心實行力與控制力,努力地斷除懈怠增上精進。
辛二(廣說)分二:一、積四助緣;二、出二力。
壬一分四:一、說信助緣;二、說慢助緣;三、說喜助緣;四、說舍助緣。
癸一、說信助緣:
發願欲淨除,自他諸過失, 然盡一一過,須修一劫海。 若我未曾有,除過精進分, 定受無量苦,吾心豈無懼?
在發菩提心時我曾發願,要淨除自他所積的無量罪過,但是要盡除一一罪過,必須修習一大海劫的時間。如果直到現在我仍然沒有發起淨除罪業的精進,那麼將來一定會墮落受無量的痛苦,對此我怎能不恐懼呢?
發願欲促成,自他眾功德, 成此一一德,須修一劫海。 然我終未生,應修功德分, 無義耗此生,莫名太稀奇!
最初我也曾發下誓言,要努力促成自他解脫成佛的眾多功德,而要一一圓滿修成功德,必須修習一大海劫的時間。可是直到現在,我尚未成就絲毫應修成的功德,毫無意義地虛耗了人生,真是莫名其妙啊!
吾昔未供佛,未施喜宴樂, 未曾依教行,未滿貧者願; 未除怖者懼,未與苦者樂; 吾令母胎苦,唯起痛苦已。
我未曾對諸佛作過廣大供養;沒有以廣大喜樂施予眾生;不曾遵行如來的教法;也不曾以財物受用滿足貧窮者的心願;我未曾消除畏懼者心中的恐懼;也不曾使痛苦者獲得安樂;我今生只是令母親飽受懷胎之苦而已。
從昔至于今,于法未信樂, 故遭此困乏,誰復舍信樂?
從往昔入輪回到現在,我一直未曾對佛法生起過信樂,所以落得如此困頓貧乏,明白了這點,那麼現在誰還會去舍棄對正法的信樂呢?
佛說一切善,根本為信樂。 信樂本則為,恆思業因果。
本師釋迦牟尼佛在《慧海請問經》中說過:「一切善法成就之根本乃為信樂。」而產生信樂善法的根本,就是經常思維因果業報不虛的道理。
痛苦不悅意,種種諸畏懼, 所求不順遂,皆從昔罪生。
痛苦、不快樂、各種各類的恐懼,所有的欲求不順遂,這一切惡報都出自往昔的罪行。
由行所思善,無論至何處, 福報皆現前,供以善果德。
如果實行了所信樂的善法,那麼他無論到什麼地方,善行的福德果報都會現前供養他以善妙的福德安樂。
惡徒雖求樂,然至一切處, 罪報皆現前,劇苦猛摧殘。
為非作歹的人,雖然想得到快樂,但是他走到任何地方,罪業的惡報都會現前,劇烈痛苦會猛烈折磨摧殘他的身心。
因昔淨善業,生居大蓮藏, 芬芳極清涼;聞食妙佛語, 心潤光澤生;光照白蓮啟, 托出妙色身,喜成佛前子。
因往昔所修集的清淨善業力,佛子將化生在廣大的蓮花苞中,其中妙香芬芳,清涼無比;由于聽聞通達了佛陀以妙音所宣的甘露法語,身心滋潤生出光彩;在佛光的照耀中,白色的蓮苞緩緩綻放,花蕊上煥然托生出殊妙的色身,欣喜地成為佛前之法子。
因昔眾惡業,閻魔諸獄卒, 剝皮令受苦;熱火熔鋼液, 淋灌無膚體;炙燃劍矛刺, 身肉盡碎裂,紛墮燒鐵地。
因往昔造作眾多惡業而墮落地獄的有情,閻魔獄卒會先用剝皮的酷刑使它受到痛苦;然後又用熱火熔化的鐵水,淋在它無有皮膚遮護的身體上;再以燃燒的劍矛刺砍,使它身肉碎裂,紛紛掉落在燒鐵地上。
癸二(說慢助緣)分二:一、總說;二、分說。
子一、總說:
故心應信樂,恭敬修善法。 軌以金剛幢,行善修自信。
所以我應當對善法生起信樂,恭恭敬敬地修習,並按《金剛幢品》中所說的要領,勤行善法並修習自信心。
首當量己力,自忖應為否? 不宜暫莫為,為已勿稍退。 退則于來生,串習增罪苦, 他業及彼果,卑劣復不成。
修行時首先應評估自己的能力,依自力而決定應行或不應行持某法,如果力量等因緣不具,則應暫時擱置,如果開始實行了,就不要有任何放棄退縮。否則來世也會慣于半途而廢,以此而違背誓言,增上罪惡苦果;從事其他的事情時,其善業與果報也會很微劣;而且自己最終會一事無成。
子二(分說)分三:一、業慢;二、力慢;三、惑慢。
丑一、業慢:
于善斷惑力,應生自信心。 吾應獨自為,此是志業慢。
在修習善業、斷除煩惱和能力三方面,我應該生起自信心,內心想我應獨自承擔修習一切善法,這就是修學菩薩度生事業的自信心。
世人隨惑轉,不能辦自利, 眾生不如我,故我當盡力。
世人都被無明煩惱控制著,無有自主,連自利也不能成辦,既然眾生都不能像我這樣有自主力,所以我應當負起責任努力成辦自他一切利益。
他尚勤俗務,我怎悠閒住? 亦莫因慢修,無慢最為宜。
一般世人尚且勤于世俗事務,發了菩提心的我怎能悠閒度日而不精勤修行呢?但是也不要因為傲慢好勝而修善,修學善法時最好不要間雜絲毫傲慢煩惱。
丑二、力慢:
烏鴉遇死蛇,勇行如大鵬, 信心若怯懦,反遭小過損。
當烏鴉遇到死蛇時,它會如同大鵬一樣勇猛發起攻擊,同樣,如果對抗煩惱的信心力量太脆弱,那麼輕微的煩惱罪行都會帶來嚴重的侵害。
怯懦舍精進,豈能除福貧? 自信復力行,障大也無礙。
如果怯懦無力舍棄精進,那麼我怎能解除福德的貧乏呢?倘若生起堅強的自信心,並努力修行,那麼障緣再大也不會防礙我的善行。
故心應堅定,奮滅諸罪墮, 我若負罪墮,何能超三界? 吾當勝一切,不使惑勝我。 吾乃佛獅子,應持此自信。
所以我應該堅信自己能戰勝所有的罪惡,如果我一再為罪惡所敗,卻想超越三界,那豈不是笑話嗎?我應當戰勝一切煩惱罪惡,而不讓任何煩惱擊敗。我是三界獅王本師釋迦牟尼佛之子,應該堅持這種戰勝一切的自信心。
以慢而墮落,此惑非勝慢, 勝慢不隨惑,此慢制惑慢。
導致墮落的慢心是煩惱,不是此處的勝慢,勝慢不屬于煩惱所攝,而是制伏傲慢煩惱的殊勝自信心。
因慢生傲者,將赴惡趣道, 人間歡宴失,為僕食人殘。 蠢丑體虛弱,輕蔑處處逢。
從我慢煩惱生出驕傲心的人,將會由此而造罪墮向惡趣,即使得到人身也會失去人間的種種歡樂,成為食人殘余的僕役;而且會生而愚笨、丑陋、身體虛弱無力,到任何地方都將受人輕視。
傲慢苦行者,倘入自信數, 堪憐寧過此?
因傲慢煩惱而不得不忍受種種苦害者,如果有人將這種發心也當作自信,哪還有比這更可憐的愚者呢?
為勝我慢敵,堅持自信心; 此乃勝利者,英豪自信士。 若復真實滅,暗延我慢敵, 定能成佛果,圓滿眾生願。
為了調伏心中的傲慢煩惱,我應該堅持能滅除一切煩惱的自信心,這才是真正具有自信的勇士,是超越世間的英雄和勝利者。如果能真正根除這種在意識深處潛藏蔓延的傲慢煩惱怨敵,定能成就無上佛果,圓滿一切眾生的願望。
丑三、惑慢:
設處眾煩惱,千般須忍耐, 如獅處狐群,不遭煩惱害。
如果不小心陷入貪嗔等煩惱之中,一定要千方百計地忍耐對治,應該像獅子處在狐狸等群獸中一樣,平靜鎮定而不為任何煩惱所擾亂。
人逢大危難,先護其眼目; 如是雖臨危,護心不隨惑。
人們在遇到危險急難時,都會先護住自己的眼目,同樣,即使一再遇到引生煩惱的危機,也應當保護自心不為煩惱所左右。
吾寧被燒殺,甚或斷頭顱, 然終不稍讓,屈就煩惱賊。 一切時與處,不行無義事。
我寧願忍受火燒、割殺,甚至于砍斷頭顱等折磨,但是無論如何我都不能退讓屈就于煩惱怨敵。無論在任何時間、地點,都不能做不合乎正法的非理行為。
癸三、說喜助緣:
如童逐戲樂,所為眾善業, 心應極耽著,樂彼無饜足。
就像孩童一心一意快樂地游戲一樣,我們的心應非常熱衷于投入自己所修的種種善法,而且要樂于其事,永不滿足。
世人勤求樂,成否猶未定, 二利能得樂,不行樂何有?
世人為了追求無義的欲樂而努力,卻不一定能因此而獲得快樂,自利利他之事一定能帶來安樂,但是知而不行怎能獲得安樂呢?
如嗜刃上蜜,貪欲無饜足; 感樂寂滅果,求彼何需足?
世人貪求五欲如同貪食劍刃上的蜜汁一樣,永無饜足之時,對能招感寂靜涅槃果報的善業,我當孜孜勤求,為何要對它們生起滿足的感受呢?
為成所求善,歡喜而趣行; 猶如日中象,遇池疾奔入。
為了圓滿成辦心中所求的善法,應當以歡喜心踴躍投入二利善行,就像日中酷熱難當的大象,遇到清涼的水池時欣喜奔入一樣。
癸四、說舍助緣:
身心俱疲時,暫舍為久繼。 事成應盡舍,續行余善故。
當長久修持導致身心都疲乏時,為了持之以恆,應該暫時把事情擱置下來休息。如果事情完成了,就該毫不眷戀地放下,以便再繼續修習其余的善法。
壬二(出二力)分二:一、實行力;二、控制力。
癸一、實行力:
沙場老兵將,遇敵避鋒向; 如是回惑刃,巧縛煩惱敵。
好比沙場上身經百戰的老戰士,遇到敵人攻擊時,能巧避鋒芒而施技戰勝對方,和煩惱作戰時也應如此,先避開煩惱鋒刃不為所傷,而後巧妙地對治消滅煩惱。
戰陣失利劍,懼殺疾拾取; 如是若失念,畏獄速提起。
在戰場上失落了手中利劍的戰士,都會害怕被殺而立刻拾起劍來,同樣,如果忘失了對抗煩惱、精進修行的正念之劍,應該畏懼地獄的恐怖而迅速提起正念。
循血急流動,箭毒速遍身; 如是惑得便,罪惡盡覆心。
就像為毒箭所傷者,箭毒隨著血液循環很快就會漫及全身,同樣,如果煩惱逮到了機會,罪惡染污就會立刻遍覆自心。
如人劍逼身,行持滿缽油, 懼溢慮遭殺;護戒當如是。
好比有人為劍所逼,捧著注滿油的缽行進,如果油溢了出來,他立刻就要血濺當場,這時捧缽者一定全神貫注地捧缽而行,同樣,持戒者也應如此謹慎專注地護心。
復如蛇入懷,疾起速抖落, 如是眠懈至,警醒速消除。
又如毒蛇入懷時,人們會立刻起身將它抖落出去,同樣,當我們察覺到睡意和懈怠生起的時候,就應立即警醒過來把它們消除。
每逢誤犯過,皆當深自責, 屢思吾今後,終不犯此過。
每次遇到疏忽而誤犯過錯時,都應當深刻自責,然後再三提醒自己:以後我一定不再犯這種錯誤。
故于一切時,精勤修正念, 依此求明師,圓成正道業。
總之在任何時候,都要精勤修持正念,以防罪過發生,並且以這樣的心態向善知識求學,完成菩提正道的修行大業。
癸二、控制力:
為令堪眾善,應于行事前, 憶教不放逸,振奮歡喜行。 如絮極輕盈,隨風任來去; 身心若振奮,眾善皆易成。
為了有能力堪任種種善行,應該在行事之前,憶念有關教言而謹慎不放逸,努力振作精神,歡喜愉悅地去進入行動。就像絲絮能隨風吹送而來去自如輕盈地飛舞,倘若身體輕安,為振奮的心意帶動,一切善法都易于成就。
第八品 靜慮 丙三之丁二(世俗菩提心能增上為靜慮品)分二:一、品名;二、正論。
戊一、品名:靜慮。
戊二分三:一、略說連接下文;二、絕斷靜慮之違品;三、修真實之靜慮。
己一、略說連接下文:
發起精進已,意當住禪定; 心意渙散者,危陷惑牙間。
修行人發起精進以後,應該將心意安住于禪定,因為心意沉掉渙散的人,如同居住在煩惱巨獸的利齒之間,危險萬狀。
己二(絕斷靜慮之違品)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庚一、略說:
身心若寂靜,散亂即不生, 故應舍世間,盡棄諸俗慮。
如果身心遠離了世俗塵囂和欲望獲得寂靜時,種種散亂就不會生起,所以應舍離世間,進而完全拋棄一切塵俗的思慮。
庚二(廣說)分二:一、斷世間;二、舍妄念。
辛一分四:一、需斷世間之理由;二、絕斷貪于內有情界;三、絕斷貪于外財等世間;四、斷已依止寂靜處。
壬一、需斷世間之理由:
貪親愛利等,則難舍世間; 故當盡棄彼,隨智修觀行。
如果貪戀親友,愛執名利等俗事,自己則很難舍離世間,所以應當完全舍棄一切世俗貪愛,並依循智者所說的方法去思維修習。
有止諸勝觀,能滅諸煩惱。 知已先求止,止由離貪成。
依靠禪定所生的勝觀,才能滅盡種種煩惱種子。知道了這個道理後,應當首先努力求得寂止,而想修成寂止又須先使內心遠離世間貪著。
壬二、絕斷貪于內有情界:
自身本無常,猶貪無常人, 縱歷百千生,不見所愛人。
自己的身命本來就是無常易壞之法,如果還要貪愛無常的親友而造罪,那只有墮入惡趣,縱然歷經百千次的轉生,也沒有機會遇見自己所喜愛的人。
未遇則不喜,不能入等至; 縱見不知足,如昔因愛苦。
如果不能親近所愛的人,心里則悶悶不樂,無法趨入等持;即使見了面,也不會知足,仍然像未見時一樣因永無滿足的貪愛而痛苦。
若貪諸有情,則障實性慧, 亦毀厭離心,終遭愁歎苦。
如果貪執有情,則會障蔽洞見諸法實相的智慧,也會毀壞導向解脫的厭離生死之心,最終要遭受輪迴諸苦的逼迫而憂惱。
若心專念彼,此生將虛度, 無常眾親友,亦壞真常法。
如果一心思念所貪愛的親人,今生將毫無意義地虛度,而且所貪愛的眾親友,還會破壞對真常安樂法的證悟。
行為同凡愚,必墮三惡趣; 心若赴聖境,何需近凡愚?
如果自己的行為和凡愚者一樣,那必定會墮向三惡趣,自心如果向往解脫聖境,何必親近愚癡凡夫而增加逆緣呢?
剎那成密友,須臾復結仇, 喜處亦生嗔,凡夫取悅難。
剎那之間,他們會成為密友,而不小心得罪了,須臾間又會變成仇敵,對于本應歡喜信受的善行也會生起嗔恚,異生凡夫真是難以取悅啊!
忠告則生嗔,反勸離諸善, 若不從彼語,嗔怒墮惡趣。
進獻忠言時,他們不但要生嗔恨,還會反勸我們放棄各種善法,如果不聽從他們的惡言,他們便會大發嗔怒而墮入惡趣。
妒高競相等,傲卑讚復驕, 逆耳更生嗔,處俗怎得益。
對勝于自己者生嫉妒;對與自己相等者,則爭強好勝;對卑微的人又生傲慢;受到稱讚又會驕矜自滿;聽到逆耳之言更是怒氣沖沖,與這樣的凡夫俗子交往怎會有利益呢?
伴愚必然生,自讚毀他過, 好談世間樂,無義不善事。
與凡愚者親近交往,必定會導致自己犯下自讚毀他的罪過,並且喜好閒談世間的欲樂盛事,與一些無聊之事,傷風敗德的不善之事。
是故近親友,徒然自招損, 彼既無益我,吾亦未利彼。
總之,和愚昧的親友交往過密,只會給自己帶來損害,他們對我的修行沒有什麼利益可言,我也不能給他們真正的利益。
故應遠凡愚,會時喜相迎, 亦莫太親密,善系君子誼。
因此應該遠離凡愚俗人,一旦遇上了,應和顏悅色地善待他們,但是不要過于親密,應善巧地采取君子之交的不親不疏。
猶如蜂采蜜,為法化緣已, 如昔未謀面,淡然而處之。
就像蜜蜂采蜜一樣,修行人為了維持修法而外出化緣,以後也應如同素昧平生,以平常淡然之心與他人相處。
壬三、絕斷貪于外財等世間:
吾富受恭敬,眾人皆喜我, 若持此驕慢,歿後定生懼。
我的利養豐厚,又受人尊重,很多人都喜歡我,如果因此而生起驕慢,死後一定難逃墮落惡趣的恐懼痛苦。
故汝愚痴意,無論貪何物, 定感苦果報,千倍所貪得。
因此,不辨利害得失的愚痴意識啊!今生無論你貪圖名聞利養等任何事物,將來必定會感得千倍所貪得事物的痛苦報應。
故智不應貪,貪生三途怖。 應當堅信解,彼性本應舍。
所以有智慧的人,千萬不要貪著外境財利,貪著這些將引生墮落三惡道的恐懼。應該堅定地相信了解:從本性來看,名利等事物都是應舍離之物。
縱吾財物豐,令譽遍稱揚, 所集諸名利,非隨心所欲。
即使我的財物利養豐富,美名也傳揚十方,但是今生中努力聚集的名利,卻無法隨心所欲地伴我而行。
若有人毀我,讚譽何足喜? 若有人讚我,譏毀何足憂?
如果有人毀謗我,那麼再多的讚美怎值得高興呢?如果有人讚美我,那麼譏諷毀謗又怎值得憂傷呢?
有情種種心,諸佛難盡悅, 何況劣如我?故應舍此慮。
有情眾生有種種不同性向和愛好,就連諸佛也難以使他們全部稱心滿意,何況我這樣卑劣無能的凡夫呢?所以我應該放棄討好世人的念頭。
睥睨窮行者,詆毀富修士; 性本難為侶,處彼怎得樂?
世人對清貧的苦行者非常蔑視,對利養豐厚的修行人,又經常詆毀,凡愚的本性就難以結為法侶,和他們在一起,怎麼能得到快樂呢?
如來曾宣示:凡愚若無利, 郁郁終寡歡,故莫友凡愚。
如來曾經開示說:如果不能得到所欲的名利,愚痴的凡夫就會悶悶不樂,因此不要與凡俗之輩交往。
壬四、斷已依止寂靜處:
林中鳥獸樹,不出刺耳音, 伴彼心常樂,何時共安居?
山林中的樹木、飛鳥和走獸,不會發出刺耳煩心的言詞聲音,與它們相伴,內心會非常安樂平靜,何時我才能和它們一起快樂地安居呢?
何時住樹下,岩洞無人寺, 願心不眷顧,斷舍塵世貪? 何時方移棲,天然遼闊地, 不執為我所,無貪恣意行?
何時我能心無掛礙地安住在樹蔭下、岩洞中或無人干擾的寺廟里修行呢?願我的內心能以此不再眷念家宅和親友,斷舍一切對塵世的貪欲。何時我才能遷居于遼闊的自然環境中,不執著它是我所擁有的地域,心無貪執而無牽無掛自在地修行呢?
何時居無懼,唯持鉢等器, 匪盜不需衣,乃至不蔽體?
何時我才能無憂無慮地在山林中安居,只攜帶著缽、濾水器等幾件必需的用具,身著匪盜也不會要的糞掃衣,自在灑脫乃至于不需要作任何遮蔽偽飾。
何時赴寒林,觸景生此情: 他骨及吾體,悉皆壞滅法。 吾身速腐朽,彼臭令狐狼, 不敢趨前嘗,其變終至此。
何時我能赴往尸林,觀看尸林中的慘景而生起深切的認識:他人腐爛的尸骨與我的身體,都一樣是無常壞滅之法啊!我的身體很快就會死亡、腐朽,它的臭氣使貪食腐肉的狐狼,都不敢趨前品嘗,這樣的無常變壞結局最終一定會降臨啊!
孑然此一身,生時骨肉連, 死後各分散,何況是他親? 生既孤獨生,歿復獨自亡, 苦痛無人攤,親眷有何益?
自己孤零零地獨身來到世間,出生時骨肉本是連在一起的,可是死亡之後也得各自分散,更何況是個體相異的親友呢?生時既然是自己孤零零地出生,死時也只能獨自死亡,自己的苦痛他人無法代受,這樣親友眷屬有什麼利益呢?
如諸行路客,不執暫留舍, 如是行有道,豈應戀生家。
好比那些過路的旅人,不會貪著暫時歇腳的房舍,同樣在三有苦途中漂泊流浪的人,豈應留戀偶爾一遇的親友和家園!
迨及眾親友,傷痛及哀泣, 四人掮吾體,屆時赴寒林。 無親亦無怨,只身隱山林, 先若視同死,歿已無人憂。 四周既無人,哀傷或為害, 故修隨念佛,無人擾令散。
等到死亡後,親友們都會圍著我哀傷哭泣,然後四個人扛起我的尸體,送往尸陀林,既然最終難逃這樣的結局,為何不趁早上那兒修行呢?所以我應及早離開親友和怨仇,獨自一人隱居寂靜的山林中修法,如果親友們認為我早已不在人世,那麼縱然死了,也不會有人為我憂傷哀愁。臨終之時,身旁既無人痛哭或前來傷害,所以當我修習隨念三寶等正法時,不會受到干擾使自己分心散亂。
故當獨自棲,事少易安樂, 靈秀宜人林,止息眾散亂。
因此,我應當獨自棲隱在容易生活,沒有瑣事違緣擾惱,風景靈秀、令人心曠神怡的森林里,努力止息一切掉舉散亂。
盡棄俗慮已,吾心當專一, 為令入等至,制惑而精進。
舍棄一切世俗的思慮後,我應心系一緣,為了使自心趨入三摩地、制伏一切煩惱而精勤修持禪定。
辛二(舍妄念)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壬一、略說:
現世及來世,諸欲引災禍, 今生砍殺縛,來世入地獄。
無論在今生或來世,耽著五欲都會帶來莫大災難:今生會使人遭受砍殺捆縛等痛苦,在來世更會有墮入地獄受苦的巨大苦果。
壬二(廣說)分三:一、斷內貪女人;二、斷外財等;三、憶念寂靜之功德。
癸一分三:一、觀因者難為;二、本體不清淨;三、果者觀多害。
子一、觀因者難為:
月老媒婆前,何故屢懇求? 為何全不忌,諸罪或惡名?
在月老媒婆面前,為何總要懇求牽線作媒,讓自己得到女人呢?為什麼一點都不顧忌,因此而犯下諸種重罪或招致惡名呢?
縱險吾亦投,資財願耗盡, 只為女入懷,銷魂獲至樂。 除骨更無余,與其苦貪執, 非我自主軀,何如趣涅槃?
儘管危機重重,我也要冒險嘗試,就算散盡萬貫家私,也心甘情願,只因為女人的投懷送抱,能給自己帶來莫大的銷魂喜樂。然而除了一堆白骨和血肉等不淨物之外,女身更無其余可貪之處,因此與其苦苦貪戀這個非我能擁有與自主的不淨女身,何不如追求解脫的涅槃妙樂呢?
子二、本體不清淨:
始則奮抬頭,揭已羞垂視, 葬前見未見,悉以紗覆面。 昔隱惑君容,今現明眼前, 鷲已去其紗,既見何故逃?
初次會面時,少女鼓足勇氣才敢抬頭,揭開面紗後更加嬌羞,只敢低頭垂視,在她死亡埋葬之前,無論遇到任何男士,都得用面紗把臉遮蓋起來。然而從前使你迷惑顛倒的嬌容,現在完全呈現在眼前,尸林中的禿鷲已經撕開她的面紗衣裳,既然看清楚了,為何你要害怕逃走呢?
昔日他眼窺,汝即忙守護, 今鷲食彼肉,吝汝何不護? 既見此聚尸,鷲獸競分食, 何苦以花飾,殷獻鳥獸食?
昔日其他男人僅僅用眼角偷偷欣賞,你就要忙著遮擋他們的視線,今天禿鷲在撕食她的皮肉,吝嗇嫉妒的你為何不保護她呢?眼看著這堆不淨物所聚成的尸體,為眾多禿鷲、野獸所吞食,事實既然如此,你先前又何苦以花鬘等飾物,殷勤地奉獻給這鳥獸的食物呢?
若汝見白骨,靜臥猶驚怖, 何不懼少女,靈動如活尸?
如果見到白色的骷髏,即使靜臥不動也會令你驚怖不安,那麼由風大帶動的少女之靈動活尸,你為什麼一點兒也不害怕呢?
昔衣汝亦貪,今裸何不欲? 若謂厭不淨,何故擁著衣?
從前,就連為衣飾所蔽的女身都要貪愛,現在為何不去貪愛那裸露的女身呢?如果說,你不喜歡那不淨的身體,那麼為何會擁抱著原本污穢的著衣女人而滿足呢,難道是貪愛她的衣服嗎?
糞便與口涎,悉從飲食生, 何故貪口液,不樂臭糞便?
糞便與口水涎液等,都是從飲食消化而生的髒物,你為何貪愛吸吮她的口水,卻不喜歡她的臭糞便呢?
嗜欲者不貪,柔軟木棉枕, 謂無女體臭。彼誠迷穢垢。 迷劣欲者言:棉枕雖滑柔, 難成鴛鴦眠。于彼反生嗔。
貪欲強烈的人只貪求細滑的女人軀體,而不會貪著柔軟的木棉枕,他們說:「木棉枕沒有女人的體味。」這些人顯然已被髒物迷昏了頭。沉迷于卑劣欲望的人說:「木棉枕雖光滑柔軟,卻無法兩相交合成鴛鴦美眠。」因此,有時反而會討厭憎恨木棉枕。
若謂厭不淨,肌腱系骨架, 肉泥粉飾女,何以擁入懷?
如果說,你厭惡不清淨的糞便濃血等物,那麼以肌腱緊系骨架,充以內臟糞尿,再用肉泥薄皮粉飾的女身,你為何要緊緊擁入懷抱呢?
汝自多不淨,日用恆經歷, 豈貪不得足,猶圖他垢囊?
其實你自己擁有的不淨物已經夠多了,而且日用尋常,時刻都要伴隨著它們,難道這些髒東西還不夠你享受嗎?為何還要貪圖其他的臭皮囊呢?
若謂喜彼肉,欲觀並摸觸, 則汝何不欲,無心尸肉軀? 所欲婦女心,無從觀與觸, 可觸非心識,空擁何所為?
如果說你喜歡女人的細皮嫩肉,所以要觀看並觸摸她,那麼你為什麼不貪求那已經死亡的無心尸肉呢?如果說,你貪求的是女人的心,但是心識既無法觀賞也無法觸摸,可以觸及的絕對不是心識,你無聊地擁著女身作什麼呢?
不明他不淨,猶非稀奇事, 不知自不淨,此則太稀奇!
一個人不明白他人的身體原本不淨,這還有情可原,如果對日夜相伴的自身不淨都不知道,那就太稀奇了!
汝執不淨心,何故舍晨曦, 初啟嫩蓮花,反著垢穢囊?
你這個貪愛髒東西的糊涂心意啊,在晨曦中剛剛開啟的白嫩香潔蓮花,你為什麼不去愛樂,反而要貪著那充滿污穢的臭皮囊呢?
若汝不欲觸,糞便所涂地, 云何反欲撫,洩垢體私處?
如果你不想觸摸曾經涂過糞便垢穢的地方,那為什麼反而想去撫摸天天排泄糞穢等髒物的身體私處呢?
若謂厭不淨,垢種所孕育, 穢處所出生,何以摟入懷? 糞便所生蛆,雖小尚不欲, 云何汝反欲,垢生不淨軀。
如果說,你不喜歡骯髒的東西,那麼由腥臭的受精卵孕育而成,再從骯髒的產道生出來的女身,你為什麼要緊緊摟入懷中呢?糞便中長出來的蛆蟲,雖然很小,你也不想碰觸它,怎麼反而貪求不淨胎中所生,而且充滿不淨物的身軀呢?
汝自不淨身,非僅不輕棄, 反因貪不淨,圖彼臭皮囊。
你對自己那充滿污穢的身體,不但不輕視、厭棄,反而因執愛不淨之物而貪圖別人的臭皮囊,真是糊涂啊!
宜人冰片等,米飯或菜疏, 食已復排出,大地亦染污。
宜人的冰片等香料,可口美味的米飯和菜蔬,吃進身體後再排泄出來,竟然連大地都會被薰臭染污。
垢身濁如此,親見若復疑, 應觀寒尸林,腐身不淨景。
身體的污濁是顯而易見的,如果你仍有懷疑,應該到寒林中去瞧瞧,看看那些腐臭的棄尸和其他惡心的不淨景象。
皮表迸襲尸,見者生大畏, 知已復何能,好色生歡喜?
尸林中的那表皮迸裂、血肉不淨狼藉的腐尸景象,看到的人都會十分害怕,認清身體的真相後,怎可能再去貪愛那不淨的身軀呢?
涂身微妙香,栴檀非她身, 何以因異香,貪著她身軀?
女人身上所散發的微妙香氣,發自涂抹的栴檀香水而非她的身體,既然如此,為何因那不相干的香氣,而貪著女人的臭穢軀體呢?
身味若本臭,不貪豈非善? 貪俗無聊輩,為何身涂香?
如果身體本來就是臭惡的,那麼不去貪著它豈非明智之舉嗎?那些貪愛低俗欲樂的無聊之輩,為什麼偏要在不淨身上涂抹香水呢?
若香屬栴檀,身出乃異味, 何以因異香,貪愛女身軀?
如果妙香是從栴檀香水所發出,而身體的味道與此完全不同,那為什麼為了那不相干的香氣,而貪愛女人的身軀呢?
長髮污修爪,黃牙泥臭味, 皆令人怖畏,軀體自本性,
蓬散髒亂的長髮,又長又尖的污穢指甲,黃斑斑的牙齒,渾身的油汗泥穢臭味,如果這些可怕的現象都是人體的本來面目,那麼你何必貪著偽飾的身體呢?
飾身傷己器,何故令鋒利? 自迷癡狂徒,嗚呼滿天下!
偽飾身體就像傷害自己的武器一樣,你為什麼拼命地以偽飾去磨利它呢?嗚呼!這種自我誑惑的痴狂之徒,遍滿天下都有啊!
寒林唯見骨,意若生厭離, 豈樂活白骨,充塞寒林城?
如果在寒林中只是見到不動的尸骨,就會使人害怕而心生厭離,那麼你怎會喜歡住在那充滿活動白骨的城鎮寒林呢?
子三、果者觀多害:
復次女垢身,無酬不可得, 今生逐塵勞,彼世遭獄難。
再者,那充滿污垢的女身,不付出代價是得不到的,貪者今生必須為她一輩子奔波勞碌追逐欲塵,來世也還要因此飽受地獄等苦難。
少無生財力,及長怎享樂? 財積壽漸近,衰老欲何為?
年少時沒有能力賺錢,等長大了憑什麼享受欲樂呢?盛年之時為了積聚錢財而辛勞,等錢財積聚起來時,年紀也老了,衰朽老翁還要色欲做什麼呢?
多欲卑下人,白日勞力竭, 夜歸精氣散,身如死尸眠。
多欲的卑下低賤苦力,白日的勞作使體能耗盡,晚上回家時精氣渙散困頓至極,身如死尸一樣睡在床上,無法享受欲樂。
或需赴他鄉,長途歷辛勞, 雖欲會嬌妻,終年不相見。
有些人為了生計而需遠赴他鄉,歷盡長途跋涉的艱辛,雖然他們渴望與嬌妻歡聚,卻終年也難得見上一面。
或人為謀利,因愚賣身訖, 然利猶未得,空隨業風去。
也有人為了謀求微薄的利益,愚昧地出賣自身,然而應得的財利還沒有到手,自己已經隨業風飄泊而去了。
或人自售身,任隨他指使, 妻妾縱臨產,荒郊樹下生。
有人自賣其身為人僕傭,自己一點自主權也沒有,完全要聽任主人的差遣,即使是妻子臨產之時,也只能到荒郊野地或樹下生孩子。
欲欺凡夫謂:求活謀生故, 慮喪赴疆場,為利成傭奴。
被貪欲所蒙蔽的凡夫說:為了生存,我必須設法賺取養家活口的資財,因此雖然擔心送命,仍然要披甲從軍奔赴疆場,為了蠅頭小利也要當奴僕。
為欲或喪身,或豎利戈尖, 或遭短矛刺,乃至火焚燒。
有人為了貪欲,或被殺身亡;或被人從肛門貫穿頭頂,豎掛在利戈尖上;或遭到短矛的刺殺;或被投入火中燒死。
癸二、斷外財等:
積護耗盡苦,應知財多禍, 貪金渙散人,脫苦遙無期。
財富的積聚、守護、耗散過程中充滿著痛苦及苦因,以此應知財產是無邊禍害的根源,那些為貪愛金錢而散亂的人,永遠沒有機會脫離三有的痛苦。
貪欲生眾苦,害多福利少, 如彼拖車牲,唯得數口草。
貪欲財利一定會導致眾多的痛苦,這種行為害多利少,就像那正在拉車的牛馬等牲畜,為了吃幾口路旁的草一樣,得不償失。
彼利極微薄,雖畜不難得, 為彼勤苦眾,竟毀暇滿身。
其實,像養家糊口這些微小的利益,就連旁生也不難辦到,但是無知的人們竟然為了這些而奔波受苦,白白糟蹋了難得的暇滿人身。
諸欲終壞滅,貪彼易墮獄, 為此瞬息樂,須久歷艱困。
五欲總是壞滅無常之法,但是貪著它卻容易使自己墮入地獄惡趣,如是為了那瞬間的享樂,也必須長期忍受艱難困苦。
彼困千萬分,便足成佛道。 欲者較菩薩,苦多無菩提。
只要以追逐欲樂所付出艱辛努力的千萬分之一去修行正法,就足以成就無上的佛道。與修菩薩行的菩薩比起來,貪欲者苦難無際卻沒有證得菩提的福份。
思維地獄苦,始知諸欲患, 非毒兵器火,險地所能擬。
如果仔細思維地獄惡趣的痛苦,就會知道五欲對人們的傷害,不是毒藥、兵器、烈火與危崖怨敵等險處的禍害所能比擬。
癸三、憶念寂靜之功德:
故當厭諸欲,欣樂阿蘭若。 離諍無煩惱,寂靜山林中, 皎潔明月光,清涼似檀香, 傾洩平石上,如宮意生歡。 林風無聲息,徐徐默吹送, 有福瑜伽士,踱步思利他。
因此,初學的菩薩應當厭離五欲,欣樂地安住于寂靜蘭若而修持禪定。那沒有爭斗煩惱、寂靜無人的山林中,皎潔的明月光,清涼得猶如栴檀香露,輕柔地涂敷在寬闊平坦的岩石上,禪修的岩窟舒適如同王宮,令人心意輕松愉悅。林間萬籟無聲,微風徐徐地吹拂,有福德的瑜伽行者,踱著細步,靜思利他的菩提心。
空舍岩洞樹,隨時任意住, 盡舍護持苦,無忌恣意行。
無人處的茅舍、岩洞與大樹,隨時都可任意安住,以此也免除了一切儲存和守護財產的痛苦,可以無拘無束專心地修行。
離貪自在行,誰亦不相干, 王侯亦難享,知足閑居歡。
像這樣遠離貪著、自由自在的修行者,與任何塵俗都無有干系牽纏,就算是帝釋天王等,也難享有這種知足的山居修行之樂。
己三(修真實之靜慮)分三:一、略說連接下文;二、廣說靜慮修法;三、教言成等持方便。
庚一、略說連接下文:
遠離諸塵緣,思彼具功德, 儘息諸分別,觀修菩提心。
如上思維遠離身心塵緣安住阿蘭若的種種功德後,就應止息妄想分別,觀修大乘菩提心。
庚二(廣說靜慮修法)分二:一、自他平等修法;二、自他相換修法。
辛一分三:一、略說;二、廣說;三、攝義。
壬一、略說:
首當勤觀修,自他本平等; 避苦求樂同,護他如護己。
首先應當精勤觀修,自己和他人本來平等,避苦求樂是我與眾生共同的需求,所以應像愛護自己一樣愛護其他眾生。
壬二(廣說)分三:一、如何修平等法;二、于彼妨難;三、如是修習之功德。
癸一、如何修平等法:
手足肢雖眾,護如身相同; 眾生苦樂殊,求樂與我同。
一個人的手腳等不同肢體雖然眾多,但是把它們都當成自身一部分來保護卻相同,同樣,眾生的苦樂感受雖然互異,但是追求快樂的意願卻和我完全相同。
雖吾所受苦,不傷他人身, 此苦亦當除,執我難忍故。 如是他諸苦,雖不臨吾身, 彼苦仍應除,執我難忍故。
雖然自身所感受的痛苦,不會傷及他人的身心,但是這些痛苦我也應該解除,因為自己執著身為我而極難忍受。同樣,雖然別人遭受的那些痛苦,不會轉移到我身上,不過我還是應當解除它們,因為一旦將他人的身體執為我,我也會為之而難以忍受。
吾應除他苦,他苦如自苦; 吾當利樂他,有情如吾身。
我應該解除他人的痛苦,因為他人之苦也是苦,就像自己的痛苦一樣;我應當利樂眾生,因為自他都是有情,使眾生快樂就如同使自身快樂一樣。
自與他雙方,求樂既相同, 自他何差殊?何故求獨樂?
既然自己與別人兩方面,都同樣追求快樂,那麼自他的需求有何差別,為何只求自己一個人的快樂呢?
自與他雙方,惡苦既相同, 自他何差殊?何故唯自護?
既然自他兩方面,都同樣不喜歡痛苦,那麼他們和我的這種心理需求有何區別呢?為什麼不愛護別人而只愛護自己呢?
謂彼不傷吾,故不護他苦; 後苦不害今,何故汝防護? 若謂當受苦;此誠邪思維! 亡者他體故,生者亦復然。
如果說,他的痛苦不會傷害到我,所以不需要替他防護解除痛苦,那麼未來的痛苦現在也不會傷害你,你又何必防范它呢?如果說,不防患未然,將會使我在以後受苦,這完全是一種邪的分別念,當下的「我」怎可能受未來之苦呢?因為死者是今生的「我」,而轉生受苦者又是另一個生命體。
若謂自身苦,應由自防護; 足苦非手苦,何故手護足?
如果說,發生在一個人身上的任何痛苦,應當由受苦者自己去防護,照這種觀點,那麼腳的痛苦不屬于手的痛苦,手又何必多管閒事,忙著去保護受傷的腳呢?
若謂此非理,執我故如此; 執自他非理,唯當極力斷。
如果說,防患于未然和以手護腳雖然不合理,但自己已經習慣執著為我和我所,所以會這樣做,而執著自他有分別的心念也不合理,應當盡力斷除這種輪迴根本的邪見。
相續與蘊聚,假名如軍鬘; 本無受苦者,誰復感彼苦? 既無受苦者,諸苦無分別。 苦故即當除,何需強區分?
所謂前世後世的相續和五蘊聚合,都只是假名而已,就像念珠和軍隊一樣,既然本來就沒有受苦者,那麼還有誰在感受痛苦呢?既然沒有真實獨立自存的受苦者,痛苦也就沒有什麼分別,所以只要是苦就應解除,何必堅持區分自他呢?
不應有此諍:何需除他苦? 欲除悉應除,否則自他如。
如果說既無真實的受苦者與痛苦,那何必去消除眾生的痛苦呢?這種諍難不合理,因為陷入愚痴妄執中的眾生仍然會被幻苦所困惑,所以要除苦就應平等地消除,否則也應平等保留自他的痛苦。
癸二、于彼妨難:
悲心引眾苦,何苦強催生? 若愍眾生苦,自苦云何增?
問:悲濟眾生將為自己引來很多痛苦,為什麼要強行激發悲心呢?答:如果菩薩一心愍念眾生之苦,那麼自己的痛苦怎麼會增加呢?
一苦若能除,眾多他人苦, 為利自他故,慈者樂彼苦。 妙花月雖知,國王有害意, 然為盡眾苦,不惜殉自命。
即使悲濟眾生會為自己帶來痛苦,但是以一個人有限的痛苦,如果能取代眾生無邊痛苦,那麼為了解救自己和其他眾生,大慈大悲的菩薩將樂于承擔這種痛苦。如《月燈三昧經》中記載:妙花月菩薩雖然知道國王會殺害他,但是為了使眾多有情獲得解脫,他毅然前往說法,並殉道該國。
癸三、如是修習之功德:
如是修自心,則樂滅他苦; 惡獄亦樂往,如鵝趣蓮池。
像這樣修習等觀自他而成熟悲心的菩薩,定會樂于消除其他眾生的痛苦,甚至為了利樂無間地獄眾生,菩薩也會欣然而往,如同天鵝歡喜地趣入蓮花池一樣。
有情若解脫,心喜如大海; 此喜寧不足?云何唯自度?
如果有情解脫了輪迴痛苦,菩薩心中的喜悅一定會像大海一樣深廣無際,這樣的喜悅難道你還不滿足嗎?為什麼要追求獨自寂滅解脫之樂呢?
故雖謀他利,然無驕矜氣。 一心樂利他,不望得善報。
因此,菩薩雖然不停地為眾生謀福利,但絕不會因此而驕矜自滿。菩薩一心一意地樂于利他,而不夾雜任何得善報的希企。
壬三、攝義:
微如言不遜,吾亦慎防護; 如是于他苦,當習悲護心。
對自身痛苦即使小如他人的不遜言詞,我也會謹慎防護以免受傷害,同樣,對于他人的任何痛苦,我也應該平等地修習慈悲愛護之心。
辛二(自他相換修法)分二:一、以理而略說;二、廣說修法。
壬一、以理而略說:
如親精卵聚,本非吾自身, 串習故執取,精卵聚為我。 如是于他身,何不執為我? 自身換他身,是故亦無難。
就像父精母卵聚合而成的受精卵胚,本來不是我的身體,但因無始以來俱生我執串習的原因,自己錯誤地將它執取為我。同樣,由精卵聚合而長成的他人身體,為何不能觀為我呢?以自身替代他身受苦,按道理不應有任何困難。
自身過患多,他身功德廣。 知已當修習,愛他棄我執。
自身是眾多禍患的淵藪,他人是廣大功德之源,認清這個道理後,就應當精勤修習斷棄對自身的執愛,而慈愛他人。
壬二(廣說修法)分三:一、總說相換法;二、分說對治區別;三、換已如何修持。
癸一分四:一、取受他者;二、舍自愛;三、自他為主之德患;四、是故必要相換。
子一、取受他者:
眾人皆認許,手足是身肢。 如是何不許:有情眾生分? 于此無我軀,串習成我所; 如是于他身,何不生我覺?
每個人都會把手腳等肢體當成為身體的一部分,那麼為何不同樣把每一位有情,都當成眾生整體的一部分而保護呢?因長久串習,在無我的身軀上竟然產生了「我」的錯覺,同樣對其他有情觀修為我所,有什麼理由不能生起我的感覺呢?
故雖謀他利,然無驕矜氣; 如人自餵食,未曾盼回報。
因此菩薩雖然一心為人謀利,卻無絲毫驕矜之氣,就像人們給自己餵飯一樣,從來沒有希求回饋或善報。
微如言不遜,吾亦慎回護; 如是于眾生,當習悲護心。
對微如他人不遜言詞的痛苦,我也會謹慎小心地防范以免受傷害,對眾生的任何痛苦,我也應該同樣地對待,常修慈悲和愛護。
怙主觀世音,為除眾怖畏, 湧現大悲心,加持自聖號。
因此大悲怙主觀世音菩薩,甚至為了消除眾生畏懼大眾等不安恐慌,慈悲地加持自己的名號,使稱念聖號者獲得平安寧靜。
聞名昔喪膽,因久習近故, 失彼竟寡歡,知難應莫退。
以前連聽到名稱都害怕的事,由于長久親近串習,現在偶一失去,反而會覺得憂悶不樂,所以要對自他相換耐心修習,千萬不要知難而退。
若人欲速疾,救護自與他, 當修自他換,勝妙祕密訣。
如果有人想以迅速有效的方法,救護自他眾生以免除一切痛苦,那他應當修習自他相換菩提心這種殊勝秘密的成佛妙訣。
子二、舍自愛:
貪著自身故,小怖亦生畏。 于此生懼身,誰不似敵嗔?
由于貪著自己的身體,導致我們對微小的險難也會生起畏懼痛苦。對這恐懼痛苦之源的身體,哪個智者會不當作怨敵一樣嗔恨呢?
千般需療除,飢渴身疾者, 捕殺魚鳥獸,伺機劫道途。 或為求利敬,乃至殺父母, 盜取三寶物,以是焚無間。
貪愛自身的人,會千方百計地為了解除飢渴、疾病,而不惜捕殺池魚與飛鳥走獸,甚至埋伏于道途中伺機劫奪行人。更有甚者為了財利與別人的恭敬,乃至不惜造作殺害父母、盜取三寶財物等極重的罪業,以此而導致墮落無間地獄為烈火焚燒。
有誰聰智者,欲護供此身? 誰不視如仇?誰不輕蔑彼?
有智慧的人,誰會貪執愛護與供養這個身體呢?哪位智者會不把它視如怨仇呢?哪位智者會不輕視厭離它呢?
子三、自他為主之德患:
若施何能享?自利餓鬼道。 自享何所施?利他人天法。
如果全部布施了,自己怎麼會有享受之物呢?這種自私自利的慳吝想法是餓鬼之道。如果自己享用完了,拿什麼布施呢?這種利他的善念,是人天善道之法。
為自而害他,將受地獄苦。 損己以利人,一切圓滿成。
如果為自利而傷害別人,那一定會感受地獄惡趣的苦報。如果為了利益別人而不惜損失自己的一切,那樣就會圓滿福智資糧,得到一切成就。
欲求自高者,卑愚墮惡趣。 回此舉薦他,受敬上善道。
那些只求自己高高在上的傲慢者,來世一定會卑賤愚昧,甚至墮落惡趣。如果扭轉這種自高的心態而薦舉尊敬他人,那麼將在人天善趣中備受恭敬。
為己役他者,終遭僕役苦。 勞自以利他,當封王侯爵。
為了自己安樂而役使他人者,最終要遭受轉成僕役倍受被奴役的苦痛。為了利益他人而不惜勞碌自己的人,將來定當轉為王侯,享有官爵權勢。
所有世間樂,悉從利他生; 一切世間苦,咸由自利成。
所有的世間安樂,都是從利益他人的善法而生;所有世間上的痛苦,都是由非法謀求自我利樂而形成。
何需更繁敘?凡愚求自利, 牟尼唯利他,且觀此二別!
這何需再多費口舌解說呢?凡愚者自始至終在追求自利,而得到的只有痛苦,能仁一心利益眾生,終成正覺,只要觀察此二者的差別便可明白自己該何去何從。
若不以自樂,真實換他苦, 非僅不成佛,生死亦無樂。
如果不能以自身安樂,真實地替換別人的痛苦,那麼不但不能成就佛果大安樂,在生死輪迴中也不會有快樂幸福。
後世且莫論;今生不為僕, 雇主不予酬,難成現世利。
暫且不論自私自利者來世果報如何,在現世,如果一個人不願委屈自己為人勞作,雇主也不願支付酬勞給他,這樣就連今生的小利樂也無法成辦。
利他能成樂,否則樂盡失; 害他令受苦,愚者定遭殃。
利他,能使自己成就今生後世的安樂;自利,則會失去一切圓滿安樂。如果為了自利而傷害他人使他受苦,這種愚人一定會遭受災殃。
子四、是故必要相換:
世間諸災害、怖畏及眾苦, 悉由我執生,此魔我何用?
世間一切災害、恐怖和痛苦,都是從我執而生起,那麼我還留著這個我執大惡魔做什麼呢?
我執未盡舍,苦必不能除; 如火未拋棄,不免受灼傷。 故為止自害,及滅他痛苦, 舍自盡施他,愛他如愛己。
假如不能完全舍棄自我愛執,必然不能根除一切自他的痛苦,就像不拋棄手中的火,便難免受灼傷一樣。所以為了止息我執造成的自我傷害,也為了永遠滅除眾生的種種痛苦,我應當將自己完全施舍給他人,愛護眾生如同愛惜自己一樣。
意汝定當知:吾已全屬他。 除利有情想,切莫更思余。
心意啊,你一定要了知:自己已經完全屬于他人,因此除了利益有情外,千萬不要再想其余事了。
不應以他眼,成辦自利益; 亦莫以眼等,邪惡待眾生。
你不應再用屬于他人的眼等肢體,成辦自己的利益,更不能以屬于他人的眼等身肢,造作惡業傷害眾生。
故當尊有情;己身所有物, 見已咸取出,廣利諸眾生。
總之,應當尊重有情,以有情利樂為至上,自己所有東西,在發現後應盡量取出布施,廣泛地利益其他眾生。
癸二(分說對治區別)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子一、略說:
易位卑等高,移自換為他, 以無疑慮心,修妒競勝慢。
將自己與卑下、相等及高于己者三種對象交換易位,然後毫無疑慮地以易位後的身份,對易位前的自己生起嫉妒、競爭、我慢,藉此而對治煩惱,修習悲護之心。
子二(廣說)分三:一、于卑者換修嫉妒;二、與平等者換修對比心;三、與高者換修傲慢。
丑一、于卑者換修嫉妒:
蒙敬彼非我,吾財不如彼, 受讚他非我,彼樂吾受苦。
他受人尊敬,而我卻沒有;我的財產遠遠不如他豐裕;他受人稱讚,而我備受辱罵;他稱心如意而我卻飽受痛苦。
工作吾勤苦,度日彼安逸; 世間盛讚彼,吾之身名裂。
我必須勤苦工作,而他卻安逸度日;他廣受世人讚譽,而我卻身敗名裂。
無才何所為?才學眾悉有, 彼較某人劣,吾亦勝某人。
如果我毫無才學,那該怎麼辦呢?其實人人都多多少少有一些本事,他雖然比我強,但勝他一籌的大有人在,而我雖卑劣,但還會有某些人比我更低劣,因此他又有什麼了不起呢?
戒見衰退等,因惑而非我; 故應悲濟我,困則自取受。
我戒律廢馳、見解退失等是情有可原的,因為那是由于煩惱所催而非我的意願,所以他作為有悲心的修行人,應該盡力救助我,如果在中間遇到了困難,他也應該安忍。
然吾未蒙濟,竟然反遭輕; 彼雖具功德,于我有何益?
然而我不但沒有得到他的濟助,反而遭到輕視,這種人雖然有才學功德,但對我又有什麼益處呢?
不愍愚眾生,危陷惡趣口, 向外夸己德,欲勝諸智者。
他對無知無能、身陷惡趣口中的眾生,視若無睹,毫無悲愍之心,反而還在向別人虛夸自身功德,想以此勝過其他智者。
丑二、與平等者換修對比心:
為令自優勝,利能等我者, 縱諍亦冀得,財利與恭敬。
為了使自己優越超勝,對那些在財產能力等各方面與自己相等的人,縱然發生爭吵也不惜,只希望能贏得更多的財利與恭敬。
極力稱吾德,令名揚世間; 克抑彼功德,不令世間聞。 復當隱吾過,受供而非他; 令我獲大利,受敬而非他。
我將盡力宣揚自己的功德,令名聲傳揚世間各方,而對他要千方百計壓制,使世人聽不到他有任何優點功德名譽。我更要設法隱藏自己的過失,使自己廣受供養,而對他要完全相反,盡力顯露其過失使他得不到分毫利養,使我今後獲得名利地位,倍受恭敬,而不讓他獲得任何名利恭敬。
吾喜觀望彼,淪落久遭難, 令受眾嘲諷,競相共責難。
我自己心懷安樂,而希望看到他長久淪落苦難,慘遭不幸,我要使他成為眾人嘲諷的笑柄,成為眾人競相責難的對象。
丑三、與高者換修傲慢:
據云此狂徒,欲與吾相爭, 才貌與慧識、種姓寧等我? 故令聞眾口,齊頌吾勝德, 毛豎心歡喜,渾然樂陶陶。
據說,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徒,要想和我一爭高低,難道他的見聞、才智、相貌、種姓、財富等,能和我相比嗎?因此我要使他看到世人都異口同聲地讚頌我的功德,我因此而汗毛直豎、欣喜若狂,完全沉浸在喜樂之中。
彼富吾奪取;若為吾從僕, 唯予資生酬,其余悉霸取。
他所有的財富,我一定設法奪取,如果他淪為僕從為我工作,我將只給他剛剛能維生的酬報,其余全部霸占為己有。
令彼乏安樂,恆常遇禍害。 彼為墮生死,百般折損我。
我要想方設法使他失去安樂,恆常遭受禍害痛苦的折磨,因為他是使我墮落生死輪迴、飽受苦害折磨的禍首。
癸三(換已如何修持)分二:一、以溫和而教誡;二、以粗暴法制伏。
子一、以溫和而教誡:
汝雖欲自利,然經無數劫, 遍歷大劬勞,執我唯增苦。
心意啊,你雖然想追求自利,然而經過了無數億劫努力,更飽嘗了無盡痛苦與艱辛,但是這種自我愛執只能讓你增加痛苦而已。
是故當盡心,勤行眾生利。 牟尼無欺言,奉行必獲益。
所以,你一定要盡心盡力修習正法,精勤于利益眾生的菩薩行為,本師釋迦牟尼佛絕無欺人之言,依教奉行必然會獲得安樂利益。
若汝自往昔,素行利生事, 除獲正覺樂,必不逢今苦。
如果你從往昔至今,一直修習舍己利他的菩薩行,那麼除了獲得究竟圓滿的正覺大樂之外,必定不會遭逢現在的煩惱痛苦。
故汝于父母,一滴精血聚, 既可執為我,于他亦當習。
總之,既然你能將父精母血聚合而成的身體,執著為自我,那同樣對其他眾生,也應如是修習相換,當成自己一樣去愛護。
應為他密探,見己有何物, 悉數盡盜取,以彼利眾生。
自他相換後,我應該成為他人的密探,只要發現自身有任何他人所需之物,立刻全部盜取,用以利益眾生。
我樂他不樂,我高他卑下, 利己不顧人,何不反自妒?
如果我安樂而別人不安樂,我高高在上而別人寒微卑屈,我只顧自利而不照顧別人,那麼為何不轉而嫉妒自己,關懷別人呢?
吾當離安樂,甘代他人苦; 時觀念起處,細察己過失。
我要主動地舍離安樂享受,心甘情願地取代別人所受的痛苦,時時內觀一言一行的發心動機,細細檢查自己大大小小的過失。
他雖犯大過,欣然吾頂替; 自過縱微小,眾前誠懺悔。
雖然是他人犯下的大過錯,我也應樂意頂替他承擔責任,自己如果有過錯,即使微小也應在眾人面前誠懇地發露懺悔。
顯揚他令譽,以此匿己名; 役自如下僕,勤謀眾人利。
我要廣泛地宣揚他人的名譽功德,藉此隱藏自己的名聲,我要像役使僕從一樣奴役自己,為眾人精勤地謀求利益。
此身過本多,德寡奚足夸? 故當隱己德,莫令他人知。
自己本來就是罪過深重之人,暫時生起的小功德有什麼值得宣揚呢?所以我要盡力隱藏德學,不讓任何人知道。
往昔為自利,所行盡害他; 今為他謀利,願害悉歸我!
總之,以前為了謀求自身利樂,我所作的盡是傷害他人的惡業;現在為了他們謀求幸福,願這一切禍害都歸于我自己!
莫令汝此身,猛現頑強相, 令如初嫁媳,羞畏極謹慎。
如是修行時,千萬不要讓自身行為猛烈地表現出粗暴頑固的態度,應該像剛剛嫁人的新娘子一樣,略帶羞澀,畏人譏笑而謹慎地約束言行舉止。
堅持利他行,切莫傷眾生。 妄動應制止,逾矩當治罰。
你一定要堅持利益有情,千萬不能再傷害任何眾生,如果妄念蠢蠢欲動,應及時制伏止息,如果心念違越了戒規,應當嚴厲處罰。
子二(以粗暴法制伏)分二:一、制伏意識;二、制伏身體。
丑一、制伏意識:
縱已如是誨,汝猶不行善, 眾過終歸汝,唯當受治罰。 昔時受汝制,今日吾已覺, 無論至何處,悉摧汝驕慢。
心啊,雖然我已經如是教誨過你,如果你還不肯依教行善,那麼將來一切過失都將歸咎于你,那時你所得到的只有嚴厲處罰。往昔我愚笨無知,完全為你控制,如今我已經覺曉了你是一切罪惡痛苦的根源,所以無論你到哪兒,我都要將你的狂妄我執驕慢摧毀無余。
今當棄此念:尚享自權益。 汝已售他人,莫哀應盡力!
現在你應該舍棄尚可享有自主以自我享受為主的想法,因為我已經將你賣給所有眾生了,你不要悲傷難過,盡力去服務眾生主人吧!
若吾稍放逸,未施汝于眾, 則汝定將我,販與諸獄卒。 如是汝屢屢,棄我令久苦。 今憶宿仇怨,摧汝自利心!
如果我稍微不留意,沒有將你布施給眾生,那麼你一定會執著自利而造惡業,最終將我出賣給地獄獄卒。我曾經多次因大意疏忽而被你出賣,並且因此而長久地受苦。如今回憶起這些宿世仇怨,氣憤難平,我一定要徹底消滅你這自私自利的惡心!
若汝欲自惜,不應自愛執; 若汝欲自護,則當常護他。
如果你想珍惜自己的安樂,那就不要再頑固地愛執自己了;如果你真想保護自己以免受苦難,那麼就應當恆常愛護他人。
丑二、制伏身體:
汝愈獻殷殷,護此不淨身, 彼愈趨退墮,衰朽極脆弱。 身弱欲愛增,大地一切物, 尚且不魘足;誰復愜彼欲?
對此不淨穢身,你越殷勤保護得周到,它就會愈來愈趨向于衰朽脆弱,變得對小苦也不堪承受。身體如是脆弱下去,欲望就會不斷增加,就算擁有大地上一切事物也滿足不了,那樣還有誰能滿足欲望呢?
逐欲未得足,生惱復失意; 若人無所求,彼福無窮盡。
追逐欲樂永遠無法得到滿足,只會帶來煩惱和失望、沮喪;如果一個人對世俗欲塵心無所求,他的福德快樂將會無有窮盡。
樂長身貪故,莫令有機趁; 不執悅意物,厥為真妙財。
貪圖安樂只會增長對身體的貪執,所以不要讓自身有享樂的機會,只有不貪執任何世俗悅意之物,那才是我們最珍貴而真實的財產。
可怖不淨身,不動待他牽, 火化終成灰,何故執為我? 無論生與死,朽身何所為? 豈異煤等物?怎不除我慢?
這可怕的不淨污垢之身,自己無法動彈,完全要靠心意牽動,死亡火化後它最終會成為一堆灰塵,為什麼要執著這無實的髒東西為我呢?不論生前之身或死後之身,這種腐朽身軀能有什麼用呢?它與煤炭等卑微事物有何區別?既然如此,為何不除卻執身為我的我慢呢?
奉承此身故,無義集諸苦; 于此似樹身,何勞貪與嗔?
因屈從身執而侍奉這個身體,我毫無意義地積聚了許多苦惱,然而色身就像樹木一樣,無情無義不知報恩,我又何苦為它生起貪愛嗔恨呢?
細心極愛護,或棄鷲獸食, 身既無貪嗔,何苦愛此身?
無論是細心愛惜保護身體,或者把它丟棄給禿鷲野獸分食,它既不生貪也不會生嗔,一點都無所謂,既然如此,我又何苦貪愛著它呢?
何毀引身嗔?何讚令身喜? 身既無所知,殷勤何所為?
有什麼誹謗能引起身體嗔恨呢?有什麼讚譽能引起身體喜悅呢?身體自己既然對毀譽毫無所知,那我又何必殷勤地為執愛它而執著毀譽呢?
若人喜我身,則彼為吾友。 眾皆愛己身,何不愛眾生?
如果說:身雖無知,但是執愛保護好它,能使他人喜歡我,成為我的好朋友。那麼所有人都喜愛自身,我為何不同樣去愛護他們呢?
故應離貪執,為眾舍己身, 此身雖多患,善用如寶筏。
因此,應該遠離貪執自身的惡習,為了謀求眾生利益而施舍自身,自身雖然會引生許多過患,但將它看成渡越苦海的寶舟而善加運用,仍有必要。
庚三、教言成等持方便:
愚行足堪厭,今當隨聖賢, 憶教不放逸,奮退昏與眠。
往昔那些愚昧散亂行為,足以使人厭倦了,今後我要追隨聖賢智者的足跡,恆時牢記聖教而不放逸,努力擊退昏沉和睡眠。
如佛大悲子,安忍所當行; 若不恆勤修,何日得出苦?
我要像大慈大悲的佛子一樣,忍苦耐勞地勤修所應修持的正法,如果不能持之以恆地精勤修行,何時才能使自他脫離痛苦輪迴大海呢?
為除諸障故,回心避邪途; 並于正所緣,恆常修三昧。
總之,為了消除取證無上菩提道上的諸種障礙,我要徹底扭轉我執惡習,遠離一切邪道,並依止上述的正所緣境(即自他平等、自他相換菩提心),經常修習三昧。
第九品 智慧 丙三之丁三(勝義菩提心能增上為智慧品)分二:一、品名;二、正論。 戊一、品名:智慧。
戊二分二:一、略說生起智慧;二、彼者廣說。
己一、略說生起智慧:
此等一切支,佛為智慧說。 故欲息苦者,當啟空性慧。
前面的發心、靜慮等一切學處,皆是佛陀為了真實智慧而說的。因此,想要息滅一切煩惱痛苦的人,應當精進引生空性智慧。
己二(彼者廣說)分四:一、抉擇正見;二、以修行持;三、以理斷除增益;四、證空性之作用。
庚一分三:一、建立二諦;二、于彼辯駁;三、成立大乘之殊勝。
辛一分三:一、二諦之分類;二、二諦之法相;三、抉擇二諦之補特伽羅。
壬一、二諦之分類:
世俗與勝義,許之為二諦。
輪涅所攝的一切法分世俗諦與勝義諦,這是佛法中所認許兩種層面的真實。
壬二、二諦之法相:
勝義非心境,說心是世俗。
勝義諦不是二取執著分別心的境界,心及心所之境被稱為世俗諦。
壬三、抉擇二諦之補特伽羅:
世間見二種:瑜伽及平凡。 瑜伽世間破,平凡世間者。 復因慧差別,層層更超勝。
抉擇二諦的有情世間有兩種,已得寂止勝觀的瑜伽士和未得勝觀之平凡世人。其中,瑜伽士能破遮一般凡夫的觀點,而瑜伽士當中,又因通達空性智慧的差別,上上者能超勝諸下下者的見解。
辛二(于彼辯駁)分三:一、辯駁基為二諦;二、辯駁道為空性;三、辯駁果為利他。
壬一分三:一、與平凡世間的辯駁;二、與諸聲聞的辯駁;三、與唯識宗的辯駁。
癸一、與平凡世間的辯駁:
以二同許喻,為果不觀察。
或有人反駁說:許一切法無實的瑜伽世間怎能破斥平凡世間的見解呢?答曰:以二者共同承認的比喻即可成立。又問:若諸法無實如幻,則布施學道又有什麼用呢?答曰:這是為得果之必要,不觀察而說也。
世人見世俗,分別為真實, 而非如幻化,故諍瑜伽師。
世人以根識現見世俗諸法,便迷亂地分別計執為真實存在,而不認為是如幻化一般的虛假緣起現象,所以與許諸法如幻無實的瑜伽師發生爭議。
癸二、與諸聲聞的辯駁:
色等現量境,共稱非智量; 彼等誠虛偽,如垢謂淨等。
以根識現量成立的色聲等境,是世人共同以名言分別施設而非理智量,這些現量境都是虛妄的計執,就像不淨身體被世人稱之為潔淨可愛一樣。
為導世間人,佛說無常法; 真實非剎那。豈不違世俗?
問:若色等諸法無有自性,則佛陀在經中所說的諸行無常,豈不是成無理嗎?答:為了引導世間人打破常有執著,佛才在經典中宣說了無常教法,然而在實相中,諸法既非剎那,也非常恆。問難:如上所述,無常不是勝義,另一方面無常難道不也是與世俗相違嗎?這樣一來,無常既非勝義,也非世俗,你們的觀點有大過失。
瑜伽量無過。待世謂見真, 否則觀不淨,將違世間見。
答:中觀師之瑜伽量無有此過。若觀待世間名言諦則可說,見到無常就是見到了真實,但這並不能說無常即是勝義,否則就像修不淨觀的瑜伽師,觀見女身不淨時,難道不是遮破了世間人許女身潔淨的觀點嗎?而女身不淨也並非無我勝義。
供幻佛生德,如供實有佛。 有情若如幻,死已云何生?
問:既然一切皆如幻無自性,供養如幻之佛如何能生功德呢?答:供養如幻佛陀可以生出如幻功德,就像你們主張供養實有佛能生實有功德一樣。問:如果有情如幻不實,如同幻化人,那死後怎麼會再投生呢?
眾緣聚合已,雖幻亦當生。 云何因久住,有情成實有?
答:只要眾緣聚合,縱然虛幻,有情仍會不斷轉生。問難:雖然如此,但幻化者總是在短時間出現,而有情自無始以來一直流轉輪迴,因此二者不可能相同。答:怎麼會因為生命假象存在時間長久,而使有情成為實有呢?
幻人行殺施,無心無罪福。 于有幻心者,則生幻罪福。
問曰:若一切法無實如幻,則應如同幻人行殺施等,不成立一切罪福。答曰:幻化的人殺幻人或行幻施等,因無有發心,所以沒有罪福。但是,有如幻之心者行殺施,則會生出如幻罪業或福德。
咒等無功能,不生如夢心。 種種因緣生,種種如幻物, 一緣生一切,畢竟此非有。
此等幻咒等物無有緣生如夢心識的功能,故幻人無心。要依種種不同因緣,種種如幻事物才能生起,而單一因緣產生一切現象,這種情形絕對不可能存在。
勝義若涅槃,世俗悉輪迴, 則佛亦輪迴,菩提行何用? 諸緣若未絕,縱幻亦不滅; 諸緣若斷絕,俗中亦不生。
聲聞:如果說世俗諸法本來即是自性清淨涅槃,而世俗一切法皆屬輪迴,如此則輪涅同體,佛陀亦應轉于輪迴,那樣為得佛果而修持菩提行又有何用呢?中觀:並非如是,如果各種因緣尚未斷絕,那麼幻象等縱然虛幻,也不會消滅;如果各種業惑因緣斷絕而趣入離垢涅槃,那麼在世俗中也不會產生輪回幻象。
癸三、與唯識宗的辯駁:
亂識若亦無,以何緣幻境? 若許無幻境,心識何所緣? 所緣異實境,境相即心體。
真相唯識:如果一切法無自性,連迷亂識也不存在,那麼能以何法去緣取幻境呢?中觀:如果你們唯識宗不許虛幻外境,那心識又以何為所緣境呢?唯識:心識所緣非實在的外境,一切境相即是心識本身。
幻境若即心,何者見何者? 世間主亦言:心不自見心, 猶如刀劍鋒,不能自割自。
中觀:如果幻境即是心識本身,那麼是誰見誰呢?世間唯一怙主——佛陀在《寶髻經》中說過:自心不能見自心,就像刀劍鋒刃不能自己割自己一樣。
若謂如燈火,如實明自身。 燈火非自明,其無暗蔽故。
唯識:就像燈火能同時照明自身和外境一樣,心識同樣也能明了自身及所現境相。中觀:比喻不成。燈火本身並非自己照明的對象,因為它本來就沒有暗蔽。
如晶青依他,物青不依他; 如是亦得見,識依不依他。 非于非青性,而自成青性。
唯識宗:如水晶的青色必須依其他緣才能映現,但青琉璃的青色卻是本具,並不需要依靠他緣,同樣,我們也能看出:某些心識需要依靠他緣成立,而自證分則不需要他緣即能自證自明。中觀:此喻亦不成,因為青琉璃並非是從非青色的琉璃不依任何他緣而自成青色。
若謂識了知,故說燈能明。 自心本自明,由何識知耶?
如果說由異于燈的心識能了知「燈火自明」,所以說「燈火能明自體」,那麼你們所說的「自心本自明」,又是由哪個異體心識了知而作如是之言呢?
若識皆不見,則明或不明, 猶如石女媚,說彼亦無義。
如果自他諸識都不能見到你們所承認的唯一實有心體,則觀察它能否自明或不明,就像說石女兒身姿嬌媚一樣,沒有任何意義。
若無自證分,心識怎憶念? 心境相連故,能知如鼠毒。
唯識:如果沒有自知自明的自證分,那麼心識怎能憶念過去的認知呢?中觀:因為心境相連,所以一旦回憶所經驗的外境,就能憶念起取境之識,就像冬季被毒鼠咬傷,而不知中毒,到春雷響時毒發,就能知道被咬同時所中的毒。
心通遠見他,近故心自明。 然涂鍊就藥,見瓶不見藥。
唯識:有他心通之人能了知遠處他人的心思,而自心最近,所以更能自明自知。中觀:不能成立,就像涂上煉成的眼藥,可以遠見地下的寶瓶,卻不能看見近在眼睛上的藥。
見聞與覺知,于此不遮除。 此處所遮者,苦因執諦實。
唯識:若無有自明自知的自證分,則心識于一切法也不能明知,如是則斷絕一切名言,所以汝宗所許不應理。中觀:世俗名言中的見聞覺知等,在此並非我們所遮破否認的對象。此處所要遮除的是,一切痛苦的根本原因——諸法實有執著。
幻境非心外,亦非全無異。 若實怎非異?非異則非實。
假相唯識:幻境不是心外另一相異的事物,但也非與心完全相同。中觀:如果許心識實有,則外境為何不許非異,若許心境非異,則心亦應成無實也。
幻境非實有,能見心亦然。 輪迴依實法,否則如虛空。
中觀:就像所見幻境並非實有,卻能作為所見,同樣,如幻之心也無實有,而可作能見。唯識:輪迴諸幻法必須依實有的依他起識,否則就會成虛空一樣,不會有任何法。
無實若依實,云何有作用?
中觀:如汝宗所許,無實之輪迴法如果依于實有的依他起識,那怎麼會有作用呢?
汝心無助伴,應成獨一體。 若心離所取,眾皆成如來。 施設唯識義,究竟有何德?
中觀:汝宗許境相心體始終不異,如是則汝心無有所取之助緣,應成自證自明的獨立體。若心離所取,則能取也不可能存在,自心離一切二取染污,那一切眾生豈不是都成了如來!你們所建立的諸法唯識之宗,究竟有什麼意義和利益呢?
壬二(辯駁道為空性)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癸一、略說:
雖知法如幻,豈能除煩惱? 如彼幻變師,亦貪所變女。 幻師于所知,未斷煩惱習, 空性習氣弱,故見猶生貪。
問難:雖了知諸法如幻化,但是怎可能依這樣的空慧斷除煩惱呢?就像幻變師,明知那些幻女是依幻術變出來的,也會生貪愛之心。答:幻術師對于所知,尚未斷除執實煩惱習氣,而且證空性之習氣極為微弱,因此雖知是幻,見後仍會生起貪心。
若久修空性,必斷實有習; 由修無所有,後亦斷空執。
若恆久修觀諸法空性,必定會斷除執諸法實有的無明習氣,再進一步由觀修一切有事無事皆無成實所有,其後亦能斷除空性之執。
癸二、廣說:
觀法無諦實,不得諦實法。 無實離所依,彼豈依心前?
由觀修諸法為無實有,最終也就得不到任何諦實法,既然無有諦實法,無實也就失去了所依,那時無實法又怎能顯現在心智前呢?
若實無實法,悉不住心前, 彼時無余相,無緣最寂滅。
如果一切有實與無實之法,皆不住于心前,那時也不會有其他任何成實之相,心無有任何實執所緣,即是離戲之最寂滅境界。
壬三、辯駁果為利他:
摩尼如意樹,無心能滿願; 因福與宿願,諸佛亦現身。
就像摩尼寶珠與如意樹,雖無分別心卻能滿足祈求者的願望,同樣,由于眾生的福德與佛的宿願力,無分別心的諸佛也能現身利益眾生。
如人修鵬塔,塔成彼人逝。 雖逝經久遠,滅毒用猶存。 隨修菩提行,圓成正覺塔。 菩薩雖入滅,能成眾利益。
就像有人為了消除龍病而修建鵬塔,並以咒願力加持,塔成之後,那人即逝世了。雖然他已經逝世了很久,但是他所加持的塔,仍有息滅龍毒的作用。同樣,諸菩薩隨順菩提大願修證菩提,而圓滿成就了利益有情的無上正覺寶塔,菩薩雖入寂滅涅槃,然而能成辦眾生的一切利樂。
供養無心物,云何能得果? 供奉今昔物,經說福等故。 供以真俗心,經說皆獲福。 如供實有佛,能得果報然。
有事宗:供養無分別心的諸佛,怎能獲得福德果報呢?中觀:供奉住世真實之佛或其涅槃以後的舍利塔等,佛經中說過其功德相等。無論以清淨離戲之心或世俗善心行持供養,經中說都能獲得相應的福報。因此就像你們許以執實之心供佛能得實有果報一樣,以如幻之心供佛,也能獲得如幻福德果報。
辛三(成立大乘之殊勝)分二:一、大乘聖教成立佛經;二、道為空性成立對治。
壬一、大乘聖教成立佛經:
見諦則解脫,何需見空性? 般若經中說:無慧無菩提。
聲聞:由現見四諦十六行相即得解脫,因而何必現見諸法無自性的空性呢?中觀:佛在《般若經》中說過:「凡執實有相者,皆無三菩提之解脫。」沒有般若空慧就不能證得三乘菩提,所以你們的觀點不能成立。
大乘若不成,汝教云何成? 二皆許此故。汝初亦不許。 何緣信彼典,大乘亦復然, 二許若成真,吠陀亦成真。
中觀:如果大乘經典非佛說,不能成立,那麼你們小乘教典又怎能成立呢?聲聞:因你我兩宗共許四部阿含是佛親宣,故可成立。中觀:依據不成立,因為在你等初生之時,你不是也沒有承認小乘經典為佛親宣嗎?你憑什麼理由相信小乘經典為佛語,我也可以用同樣的理由成立大乘經典。如果說,兩個人認同了就算真實,那麼許多外道承認的四吠陀,豈不也成了真理?
小諍大乘故。外道于阿含, 自他于他教,二諍悉應舍。
聲聞:小乘無有是否佛說之爭,而大乘卻有如是爭論,故大乘不是佛說。中觀:不然。外道對內道的阿含經有爭論,而內道中自他各宗派亦相互執為他教而爭議,按你們的觀點有爭皆應舍棄,都不能成立為佛說。
比丘為教本,彼亦難安立; 心有所緣者,亦難住涅槃。
本來比丘是佛教的根本,然而沒有般若空慧就很難以安立真正的比丘,因為心有所緣實執者,難以住于或得到涅槃。
斷惑若即脫,彼無間應爾, 彼等雖無惑,猶見業功能。
如果比丘僅斷煩惱即能得到涅槃解脫,那麼在斷惑的無間就應得到如是之果,然而那些阿羅漢雖然無有我執煩惱,但仍然可見他們要受宿業的功能,由此可見他們所證並非究竟涅槃。
若謂無愛取,故定無後有; 此非染污愛,如癡云何無?
如果說他們無有無明我執愛取,決定不會有後有,不會再轉生世間,所以應許得究竟寂滅解脫。然而那些非由我執所染污之愛,如對時、境之事不能知曉之無明癡心,又怎麼會沒有呢?
因受緣生愛;彼等仍有受, 心識有所緣,彼仍住其中。
因為有受緣,即可生起愛著,而阿羅漢有感受,其心識仍有所緣執著,所以他們仍然住在愛執之中未得究竟寂滅。
若無空性心,滅已復當生, 猶如無想定,故應修空性。
如果只修習四諦而無證悟空性的智慧,那麼染污心識雖然會暫時被伏滅,但還會再度復生,就像入無想定一樣,所以應修習根除一切邊執的離戲大空性。
若語入經藏,即許為佛語, 三藏大乘教,云何汝不許? 若因一不攝,一切皆有過; 則當以一同,一切成佛語。
聲聞:如果教言編入或符合經藏,就可以承認為佛語。中觀:那麼多數大乘教典與小乘三藏相同,為何你們不承認為佛語呢?如果因一部不攝于小乘經藏的大乘不共經典,便認為一切大乘教皆有過或非佛語,那麼同理推測,應當以一部與小乘經義相同的大乘教典,成立一切大乘教典為佛語。
諸聖大迦葉,佛語未盡測, 誰因汝不解,廢持大乘教?
大迦葉等諸大阿羅漢,尚且沒有透徹了解所有的佛語,誰讓你們因不理解大乘經典,就認為大乘教不應該接受奉行呢?
壬二、道為空性成立對治:
為度愚苦眾,菩薩離貪懼, 悲智住輪迴,此即悟空果。
為了救度愚癡苦惱的眾生,已遠離貪懼的菩薩,以大悲大智留在輪迴中,而不墮有寂二邊,這就是證悟空性的作用。
不應妄破除,如上空性理。 切莫心生疑,如理修空性。
不應輕妄地破斥如上所述的空性教理,應該心不生任何懷疑,如理如法地修習空性。
空性能對治,煩惱所知障, 欲速成佛者,何不修空性?
空性能對治障礙解脫成佛的煩惱障與所知障,因此想要迅速成就佛果者,為什麼不努力修習空性呢?
執實能生苦,于彼應生懼; 悟空能息苦,云何畏空性?
執著諸法實有會產生輪迴痛苦,所以應對它生起畏懼,而證悟空性能止息一切輪迴痛苦,那為什麼要害怕修習空性呢?
實我若稍存,于物則有懼; 既無少分我,誰復生畏懼?
實有自性的我如果存在少分,則對外物自然會有種種畏懼,然而實相中無有任何真實存在的我,那麼又有何種法會生畏懼呢?
庚二(以修行持)分二:一、修人無我;二、修法無我。
辛一分二:一、修俱生我空;二、修遍計我空。
壬一、修俱生我空:
齒發甲非我,我非骨及血, 非涎非鼻涕,非膿非膽汁; 非脂亦非汗,非肺亦非肝, 我非余內臟,亦非屎與尿; 肉與皮非我,脈氣熱非我, 百竅亦復然,六識皆非我。
牙齒、毛髮和指甲不是我,我也不是骨骼、血液、唾液、鼻涕,不是膿液,也非膽汁;我不是脂肪,也不是汗水,不是肺臟也不是肝臟,我也不是其余任何內臟,更不是大便和小便;肌肉和皮膚不是我,運行于脈絡中的氣、體溫不是我,眼等百竅不是我,六識也都不是我。
壬二(修遍計我空)分三:一、破我許為意識;二、破我許為無情;三、辯駁無我之義。
癸一、破我許為意識:
聲識若是常,一切時應聞; 若無所知聲,何理謂識聲? 無識若能知,則樹亦應知; 是故定應解:無境則無知。
如果了別聲音的識是常恆,那麼任何時刻都應該聽到聲音;如果沒有所了知的聲音,那麼憑什麼道理說有識能聞知聲音?如果沒有了知而可安立為能知,那麼樹木也應成為聞聲等能知,所以應該理解:如果沒有所知外境,則沒有相應的能知。
若謂彼知色,彼時何不聞? 若謂聲不近,則知識亦無。
如果說前時聞聲之識,後時雖不聞聲,但能了別色等余法,故彼識是常有。既然聞聲之識常有,那麼在它知色之時為何不聞聲音?如果說因聲音不在附近故不聞,那就應知無境則了知其境之識也無有。
聞聲自性者,云何成眼識? 一人成父子,假名非真實。
中觀:再說,自性成立的聞聲之識,怎麼會變成取色的眼識呢?數論外道:如同一人,既可為父,也可為子,如是一識,既可聞聲,也可取色。中觀:比喻不成。一人安立父子二者,是不同觀待之假名,不能在勝義中真實成立。
憂喜暗三德,非子亦非父。 彼無聞聲性,不見彼性故。
汝宗所許的憂喜暗三德平衡之自性,既非為子亦非為父,同樣眼識也不具聞聲自性,因為不可找到其中的聞聲自性。
如伎異狀見。是識即非常。 謂異樣一體,彼一未曾有。
外道:就像藝伎,一人能現多種形象,聞聲之識也可以顯現其他狀況而見之。中觀:如果是這樣,則彼識應成非常有。外道:表現不同而自性卻為同一,所以是常。中觀:這種所謂的表現不同、自性為一之常法,從來不曾有過。
異樣若非真,自性復為何? 若謂即是識,眾生將成一。
如果異樣的顯現不真實,那麼異樣之中的真實自性又是什麼呢?如果說即是神識本身,那麼所有眾生也將成為一體。
心無心亦一,同為常有故。 差殊成妄時,何為共同依?
此外,汝宗所許的有心之神我與無心之自性等二十五諦,也應成為一體,因為它們同為常有之法。各種差殊不同之法成立為非真實,此時怎麼能成立彼等之中有共同所依或唯一總體呢?
癸二、破我許為無情:
無心亦非我,無心則如瓶。 謂合有心故,知成無知滅。
無有情識也就不是我,因為沒有心,就會像瓶子等物一樣。如果說「我」本身雖然無知,但與識會合時即會有心識了知,那麼由無知成為知,無知我的觀點也就壞滅了。
若我無變異,心于彼何用? 無知復無用,虛空亦成我。
如果我是常恆不變之物,那麼心識對它又有什麼作用呢?如果我無知也無作用,虛空也應該可以成為我。
癸三(辯駁無我之義)分三:一、辯駁無我者不應理因果;二、辯駁無我者不應理大悲;三、不破假立之我。
子一、辯駁無我者不應理因果:
若我非實有,業果系非理; 已作我既滅,誰復受業報?
問難:如果沒有真實不變的我存在,那麼業果之間的聯系就不合理,因為業在完成的下一剎那,我若無實即會無常變滅,那麼應由誰承受業報呢?
作者受者異,報時作者亡。 汝我若共許,諍此有何義?
答:今生造業者和後世受報者是不同的,果報顯現時造業者早已壞滅,如果這是你我兩宗共許的觀點,那麼爭論這個問題又有何意義呢?
因時見有果,此見不可能。 依一相續故,佛說作者受。
如果有造業者受果,那就是在因位時即可現見果,這種現見是不可能的。佛陀說造業者受報,是依世俗名言假立的同一五蘊相續而言。
過去未來心,俱無故非我。 今心若是我,彼滅則我亡。 猶如芭蕉樹,剝析無所有; 如是以慧觀,覓我見非實。
過去心、未來心俱不可得故不是我,而現在心如果是我,那麼當它消逝時,我豈不是也會消亡嗎?譬如將芭蕉樹干一層層剝開,會發現無有任何實質,同樣以智慧觀察尋找,就會發現我也非實有。
子二、辯駁無我者不應理大悲:
有情若非有,于誰起悲愍? 立誓成佛者,因癡虛設有。
問:如果有情不是真實存在,那麼菩薩對誰起悲愍呢?答:為度化眾生而立誓成佛之事,也是基于愚癡虛假設施而有。
子三、不破假立之我:
無人誰得果?許由癡心得。 為息眾生苦,不應除此癡。
問:若無有真實的自性我,誰能證悟佛果呢?答:在名言中觀待癡心可許有證果之幻事存在。為了息除如幻眾生的痛苦,這種癡心雖屬無明分別,暫時也不應消除。
我慢痛苦因,惑我得增長。 謂慢不能除,修無我最勝。
執著實有自我的我慢,是一切輪迴痛苦之因,也會使我執煩惱得以增長。如果說我慢不能根除,那麼修習無我是最殊勝的根治方法。
辛二(修法無我)分四:一、身念處;二、受念處;三、心念處;四、法念處。
壬一分三:一、總觀察身體;二、分觀察分支;三、故除貪身。
癸一、總觀察身體:
身非足小腿,腿臀亦非身, 腹背及胸肩,彼等復非身; 側肋手非身,腋窩肩非身, 內臟頭與頸,彼等皆非身; 此中孰為身?
身體不是足、小腿,大腿、臀部亦非身,腹背與胸、肩膀這些部位也不是身體,兩側的肋骨與手臂不是身體,腋窩、肩頭不是身體,內臟與頭、頸這些部位都不是身體,在各個部位中,到底哪兒是身體呢?
若身遍散住,一切諸支分, 分複住自分,身應住何處?
如果說身體遍及散住于四肢百骸之中,可是每一支分各住于自分,那麼身體的自分到底住于何處呢?
若謂吾一身,分住手等分; 則盡手等數,應成等數身。
如果說我的身體整體,分別住在手等一切分支上,那麼有多少數量的手等分支,就應有同等數目的身體。
內外若無身,云何手有身? 手等外無它,云何有彼身?
如果內外都沒有自性成立的身體,那麼手足等部位中怎會存有身體呢?而身體除了手腳等部位外無有他物,那麼又怎會有手腳等以外的身體呢?
無身因愚迷,于手生身覺。 如因石狀殊,誤彼為真人。 眾緣聚合時,見石狀似人; 如是于手等,亦見實有身。
身體雖無真實存在,卻因為愚癡迷亂,于手等生起有身體的妄覺,就像將形狀特殊的石塊,誤認為真實的人一樣。雖然真實中無有,但眾因緣聚合時,石塊都會誤認為真人,同樣對手腳肢體等聚合,亦會誤認為實有身體存在。
癸二、分觀察分支:
手復指聚故,理當成何物? 能聚由聚成,聚者猶可分。 分復析為塵,塵析為方分, 方分離部分,如空無微塵。
手也是由指節等聚合而成,那麼手本身又應當是什麼呢?再者,指節也是由更小支分聚合而成,而聚合的支分又可分為更細小的成分,小成分又可再分解成微塵,微塵又可析為方分,最後方分不成任何一分,猶如虛空一般,連微塵也不成立。
癸三、故除貪身:
是故聰智者,誰貪如夢身? 如是身若無,豈貪男女相?
所以有智慧者,誰會貪著如夢幻般本來非有的無實色身呢?如果已如是了知無有真實身體存在,那怎麼還會貪執男女身相呢?
壬二(受念處)分四:一、觀察受性;二、觀察受因;三、觀察受果;四、觀察受者。
癸一、觀察受性:
苦性若實有,何不損極樂? 樂實則甘等,何不解憂苦? 若謂苦強故,不覺彼樂受。 既非領納性,云何可謂受?
如果痛苦實有存在于內相續,那為什麼不會障蔽安樂生起呢?如果安樂實有存在于外境,則甘美食物等令人愉悅的事物,為何不能使憂苦的人快樂呢?如果說這是因為痛苦太強,以至蓋過了快樂,所以才感覺不到樂受。既然這種樂受有不能被領受的性質,那麼它怎能算是受呢?
若謂有微苦;豈非已除粗? 謂彼即余樂;微苦豈非樂?
如果說苦性成實常有,在大樂生起時仍然有細微之苦受,那麼,大樂豈非已經消除了較大的痛苦,微小之苦又為何不能消除呢?如果說微苦即是領受大樂外的微樂,那麼微苦豈不成了快樂,怎麼能說是苦呢?
倘因逆緣故,苦受不得生, 此豈非成立:分別受是執?
如果苦受因為逆緣而不能生起,那不是成立受是因緣所生之無自性法,而分別感受為實是一種錯誤執著嗎?
故應修空性,對治實有執。 觀慧良田中,能長瑜伽食。
因此,應該修習空性勝觀,對治實有執著惡習,從如理觀察諸法的智慧良田中,能長出滋養瑜伽士的定慧糧食。
癸二、觀察受因:
根境若間隔,彼二怎會遇? 無隔二成一,誰復遇于誰?
如果內根與外境有間隔,那麼根境二者如何相遇而生觸受呢?如果根境之間沒有間隔,就會成為一體,那麼還有誰能遇到誰呢?
塵塵不相入,無間等大故。 不入則無合,無合則不遇。
根塵與境塵不可能相互進入而成為一體,因二者皆無空間,大小也相等,不能互入就不會完全相合,不能相合就不能真實相遇。
無分而能遇,云何有此理? 若見請示我,無分相遇塵。
如果說無方分的微塵能夠完全相遇,無有方分而能相遇,這種說法怎麼會應理呢?如果你們看到了沒有方分而能相遇的微塵,那麼請指出來讓我見一見!
意識無色身,遇境不應理。 聚亦無實故,如前應觀察。
意識沒有色身,如果認為它能與外境相遇,那也是不應理的。根塵識聚合生觸也不應理,因為聚合也非實有,一如前面所作的觀察分析。
若觸非真有,則受從何生? 何故逐塵勞?何苦傷何人?
如果觸非真實存在,那麼觸的果——感受將從哪里產生呢?一切感受皆無自性,那麼為了追逐欲塵而歷盡辛勞又是為什麼?到底有什麼苦受在傷害何人呢?
癸三、觀察受果:
若見無受者,亦無實領受, 見此實性已,云何愛不滅?
如果能現見沒有真實的受者,也沒有真實存在的感受,在洞見這種實相後,由受而生的貪愛怎會不息滅呢?
癸四、觀察受者:
所見或所觸,性皆如夢幻。 與心俱生故,受非心能見。 後念唯能憶,非能受前心; 不能自領納,亦非它能受。
眼等諸識所見或所觸到的一切,都如同夢幻一樣毫無自性。所受與能受之心俱生故無有前後,所以受非心能見。後來的心念只能回憶前心,而不能領知前一剎那的感受本身,感受本身也不可領納自己,而其他法也不可能領納感受。
畢竟無受者,故受非真有。 誰言此幻受,能害無我聚?
受者終究是不存在的,所以感受本身也不是真實存在。既然如此,那麼如幻的苦樂感受,怎能損害無我的五蘊聚合體呢?
壬三(心念處)分二:一、觀察心性無有;二、觀察心者無生。
癸一、觀察心性無有:
意不住諸根,不住色與中, 不住內或外,余處亦不得。
心意不住在眼等六根中,不住在色等六境上,也不住在內根與外境之間,心意不在身內,也不在身外,而其他處也找不到。
非身非異身,非合亦非離, 無少實性故;有情性涅槃。
心既不是身體,也不是異身之外法,非與身相混合,也非離身而存在,因此心識無有絲毫真實自性,諸有情的自性本來即是涅槃。
癸二、觀察心者無生:
離境先有識,緣何而生識? 識境若同時,已生何待緣? 識若後境起,緣何而得生?
如果離所緣境就先單獨有根識,那麼根識是緣什麼境而生起的呢?如果境識同時存在,那麼根識已經生起,又何必要觀待所緣境呢?如果根識是在所緣境生起後才有,那麼根識能緣什麼境生起呢?
壬四(法念處)分二:一、真實法念處;二、于彼辯駁。
癸一、真實法念處:
故應不能知:諸法實有生。
因此不可能以正理推證了知:諸法實有自性產生。
癸二(于彼辯駁)分三:一、辯駁二諦不應理;二、辯駁無理由;三、辯駁觀察無窮。
子一、辯駁二諦不應理:
若無世俗諦,云何有二諦?
問:如果一切法無自性,世俗也應成無有,而無有世俗諦,那麼怎能成立世俗勝義二諦呢?
世俗若因他,有情豈涅槃? 此由他分別,彼非自世俗。 後決定則有,非故無世俗。
問:世俗如果是觀待眾生迷亂分別而有,那麼有情怎能證得寂滅涅槃呢?答:恆時不滅的此等世俗顯現續,皆是由其他眾生的分別戲論而顯現,並非涅槃者自現之世俗。如果世俗諸法自性成立,那麼滅盡二取趣入涅槃之後,亦決定會有觀待自己的世俗,然而並非如是,所以滅盡分別戲論者無有自世俗,可得寂滅一切世俗迷亂現相的涅槃也。
子二、辯駁無理由:
分別所分別,二者相依存。 是故諸觀察,皆依世共稱。
能分別之心與所分別之境,二者相互觀待而存在,因此一切分別觀察智,皆依世間共同不察似有之名稱而安立。
子三、辯駁觀察無窮:
以析空性心,究彼空性時, 若復究空智,應成無窮過。 悟明所析空,理智無所依。 無依故不生,說此即涅槃。
有事宗:以分析諸法空無自性的智慧,推究出諸法皆空時,此空智並不能觀察自己,如果它還需要分析為空,那麼應成無窮觀察之過失。中觀:當悟解所分析的法是空性後,能分析的理智便無所依緣,如果無有所依緣之境,能依之析智自然無從生起,能所皆不生,說此即是涅槃也。
庚三(以理斷除增益)分二:一、破有事宗之能立;二、建立性宗之能立。
辛一、破有事宗之能立:
心境實有宗,理極難安立。 若境由識成,依何立識有?
許心境實有的宗派,其立論依據很難成立,如果說外境實存可以由心識了別而成立,那麼依憑什麼成立心識實有呢?
若識由境成,依何立所知? 心境相待有,二者皆非實。 無子則無父,無父誰生子? 無子也無父,如是無心境。
如果說,識可由實有存在的所知境成立,那麼依憑什麼說實有所知呢?如果心境二者相互觀待而有,那二者都非真實存在。就像沒有兒子,就不能稱之為父,而沒有父親,兒子從何出生呢?所以真實義中無子也無父親,同樣心境二者也沒有真實存在。
如芽從種生,因芽知有種。 由境所生識,何不知有境? 由彼異芽識,雖知有芽種, 然心了境時,憑何知有識?
有實宗:如同芽從種子生,以苗芽即可推知有種子存在,同理,從所知境生出來的識,為何不能推知有真實存在的境呢?中觀:由異于苗芽的心識,雖然可依苗芽推知有芽種,但是當心識了別所知境時,又能憑何異識推知有真實存在的心識呢?
辛二(建立性宗之能立)分三:一、觀察因為金剛屑因;二、觀察本性為大緣起因;三、觀察果為有無生因。
壬一分三:一、破無因生;二、破他生;三、破自生;四、攝義。
癸一、破無因生:
世人亦能見,一切能生因, 如蓮根莖等,差別前因生。
無因生不合理,因為世人也能看見,一切果皆有能生之因,如蓮花之根莖等種種差別,也由其不同之前因所生。
誰作因差別?由昔諸異因。 何故因生果?從昔因力故。
問:是什麼造成了因的種種差別呢?答:是從產生此因的前因之種種差別而造成。問:為什麼此果之因能生此果呢?答:是由往昔之因力而決定。
癸二(破他生)分二:一、無常他生;二、常有他生。
子一、無常他生:
(華智仁波切的科判中,有「已述」二字,大概是指心念處中,觀察心者無生一段,對破無常他生的理論已有論述。)
子二、常有他生:
自在天是因;何為自在天? 若謂許大種,何必唯執名?
如果許自在天是創造世間之因,那麼什麼是自在天呢?如果說四大種即是,那又何必執著自在天的虛名呢?
無心大種眾,非常亦非天, 不淨眾所踐,定非自在天。 彼天非虛空,非我前已破, 若謂非思議,說彼有何義? 云何此彼生?
無有心識的地水等大種數目眾多,非常有,也不是天神,而是被踐踏的,是不淨法,所以它們絕不是常恆獨一應供的大自在天。此外,自在天不是虛空,也不是我,這一點如前已破。如果說自在天是不可思議的,那麼說他是作者又有何用呢?既然不能了知他,那又憑什麼說此等是他生出呢?
我及自在天,大種豈非常? 識從所知生,苦樂無始業, 何為彼所生?
我與自在天及地水等大種豈非許為常有嗎?諸心識皆緣所知境而生,苦樂等諸感受由無始以來所造的業力而生,那麼什麼是自在天所生的呢?
若謂因無始;彼果豈有始? 彼既不依他,何故不常作? 若皆彼所造,則彼何所需?
如果說諸法之生因——自在天無有開始,那麼他所生的果,怎會有開始呢?自在天既然是不依任何他緣的獨立生因,那為什麼不恆常造作諸法呢?如果一切法都是他造的,那麼他還需要依賴什麼他緣呢?
若依緣聚生,生因則非彼。 緣聚則定生,不聚無生力。 若非自在欲,緣生依他力。 若因欲乃作,何名自在天?
如果說依靠因緣聚合而生萬法,那麼生因就不是自在天,因為一旦因緣聚合則決定能生果,若無因緣聚合,自在天也就沒有生果之能力。如果萬物不因自在天的欲望而生,那麼就是依其他因緣力而生的。反之,若諸法依自在天的欲望而生,則他為欲所牽已成無常無自在者,那麼他怎麼能稱為自在天呢?
微塵萬法因,于前已破訖。
另外伺察派外道許常有成實的微塵為萬法生因,這在前面觀察無方分微塵時已經破訖。
癸三(破自生)分二:一、破主物;二、破自生。
子一、破主物:
常主眾生因,數論師所許。 喜樂憂與暗,三德平衡狀, 說彼為主體;失衡變眾生。
常恆的「主」是眾生之因,那是數論外道師所許的觀點。樂憂暗三德平衡之狀,就是所謂的主物,而三德失去平衡時,即會變化出眾生與萬物。
一體有三性,非理故彼無。 如是德非有,彼復各三故。
獨一主物有三種不同性質,這是不合理的,所以主物不是真實存在,同樣三德也不可能真實有,因為它們一一也應同樣具有三種性質分類。
若無此三德,杳然不聞聲。 衣等無心故,亦無苦樂受。 謂法即因性;豈非已究訖?
如果沒有三德存在,則亦無有它們所生的聲等諸法,如是應成恆時不可有聞聲等現象。而衣等外境諸法無有心識,故亦不可能有苦樂等感受。如果說衣等諸法是苦樂之因,而在勝義之中,衣等諸法的存在,難道不是在分析身等無實有之時已經破斥完了嗎?
汝因具三德,從彼不生布。 若布生樂等,無布則無樂; 故樂常等性,畢竟不可得。
汝宗所許的諸法生因具有樂等三德,然而從三德不可能見有布等生出。如果你們認為布等外境法可以生出樂等,然而布匹等尚無法成立,那麼樂等又從何而出呢?所以樂等常恆性完全是不存在的。
樂等若恆存,苦時怎無樂? 若謂樂衰減;彼豈有強弱?
如果樂等三德恆常存在,那麼痛苦時為何感受不到樂呢?如果說,受苦之時樂受減弱了,所以感受不到,然而真實恆存的事物怎會有強弱變化呢?
舍粗而變細,彼樂應非常。 如是何不許:一切法非常。 粗既不異樂,顯然樂非常。
如果樂等舍去了前時之粗相,而變成細微所以不能見,那麼這種樂等法應成立為無常。同樣,你們為什麼不承認:一切有為法都是非常恆的呢?既然樂受與粗細非異,那麼樂受有粗細變化顯然是非常恆的。
子二、破自生:
因位須許有,無終不生故。 顯果雖不許,隱果仍許存。
外道:凡生果,必須要承認在前因中果就存在,如因中無果,則始終不應出生。在因中,雖不能許有明顯的果,然而不明顯的果仍然應承認存在。
因時若有果,食成啖不淨; 復應以布值,購穿棉花種。 謂愚不見此,然智所立言, 世間亦應知。何故不見果? 世見若非量,所見應失真。
破曰:因位時若真實有果存在,那麼吃食物時應成食不淨糞,而且應該以買布的錢去買棉花種子來穿。如果說世人愚痴,見不到種子里有布等,那麼你們了知真如的祖師所說的道理,世間人亦應了知才對,然而世人為什麼不能在因中見到果呢?如果說世人所見非量,所以不能以世人不見而不成立因中有果,那麼世人所見之果亦應成虛假。
若量皆非量,量果豈非假? 故汝修空性,亦應成錯謬。
外道:如果能量是假,所量也就成假,那你們中觀宗的量果豈不也成虛假嗎?因此,你們依量修習空性也應該是錯誤的。
不依所察實,不取彼無實。 所破實既假,無實定亦假。 如人夢子死,夢中知無子, 能遮有子想,彼遮也是假。
答:如果不依所觀察的有實法,則不能單獨執著其無實,所破的有實既然是虛假,則無實也顯然是虛假的。如同有人夢到兒子死亡而痛苦,若能了知夢中的兒子是虛無的,定能滅去痛苦;那麼他的能遮有子之念,當然也是假而不實。
癸四、攝義:
如是究諸法,則知非無因, 亦非住各別,合集諸因緣, 亦非從他來,非住非趨行。
如是分析後,就可了知諸法不是無因而生,也不是真實存在于各別因緣中,或合集的諸多因緣中,諸法非從他處來,無住也無去。
壬二、觀察本性為大緣起因:
愚癡所執諦,何異幻化物? 幻物及眾因,所變諸事物, 應詳審觀彼,何來何所之?
以無明愚癡而執為真實存在的諸法,與幻術師所變的幻物又有什麼差別呢?幻物與眾因緣和合所變現的諸事物,應該仔細審觀,到底從何處來?向何處去?
緣合見諸物,無因則不見。 虛偽如影像,彼中豈有真?
因緣聚合時,就可見到諸法顯現,若無因緣,則見不到任何一法,所以諸法如同影像一樣,其中怎麼會有真實自性呢?
壬三、觀察果為有無生因:
若法已成有,其因何所需? 若法本來無,云何需彼因? 縱以億萬因,無不變成有。 無時怎成有?成有者為何?
如果諸法已經真實存在了,那麼何必還要生起它的因呢?如果諸法本來就不存在,那麼要它的因做什麼呢?縱然聚合億萬的因緣,也不能把無的法變成有。無未離無有之法相,怎會變成有呢?如果無已失原狀,那麼變成有的又是誰呢?
無時若無有,何時方成有? 于有未生時,是猶未離無。 倘若未離無,則無生有時。 有亦不成無,應成二性故。
如果在「無」的相狀時沒有「有」,那麼何時才能成為「有」呢?而且,在「有」尚未生起之時,即是還沒有脫離「無」的相狀,如果還沒有脫離「無」的相狀,就不會有出生「有」的時機,同樣,「有」也不會變成「無」,否則這種法應成存在「有」「無」二種性質。
自性不成滅,有法性亦無。 是故諸眾生,畢竟不生滅。 眾生如夢幻,究時同芭蕉。 涅槃不涅槃,其性悉無別。
于真實中諸法自性無有成實的斷滅,諸有法也非自性成立的有,因此世間一切眾生,于畢竟中不生也不滅。眾生現象如同夢幻一樣,以理推究時,便能了知一切等同于芭蕉空洞無實,而解脫涅槃與不涅槃的輪迴世俗,在本性上無有任何差別。
庚四(證空性之作用)分二:一、自利平息世間八法;二、利他無勤生起仁慈。
辛一、自利平息世間八法:
故于諸空法,何有得與失? 誰人恭敬我?誰復輕蔑我? 苦樂由何生?何足憂與喜?
因此,對一切自性皆空的諸法,有什麼可以得到和失去的呢?有誰恭敬我,又有誰在輕蔑我?苦樂從何處生起呢?有什麼值得歡喜或憂傷呢?
若于性中覓,孰為愛所愛? 細究此世人,誰將辭此世? 孰生孰當生?孰為親與友? 如我當受持,一切如虛空?
如果在真實性中尋求,誰是貪愛者?所貪愛的又是什麼呢?細細探究,此世的一切有情,有誰會辭別此世而死亡?有誰已出生又有誰將會出生呢?有誰是親戚和朋友呢?諸人為什麼不和我一同,受持這如同虛空一樣的平等空性見呢?
辛二、利他無勤生起仁慈:
世人欲求樂,然由爭斗因, 頻生煩亂喜。勤求生憂苦, 互諍相殺戮,造罪艱困活。
世人雖然都想獲得安樂,卻由于不斷爭斗怨敵、貪愛親友,而頻頻導致了極端煩亂和歡喜情緒的產生。勤求欲樂使人生起憂傷苦惱,並因此而與人相互爭論,互相砍殺殘害,不斷地造作罪業,以致陷于極其艱困的生活之中。
雖數至善趣,頻享眾歡樂, 死已墮惡趣,久歷難忍苦。 三有多險地,于此易迷真, 迷悟復相違,生時儘迷真。
雖然因偶然的福德因緣而屢次投生于人天善趣,頻頻享受人天快樂,但死後仍會感受惡報,墮落惡趣,長久經受難忍痛苦。總之,三界之中充滿了墮落危險,置身于其中極易為無明迷惑而失去對真實的了解;再者,迷惑與證悟是相違的,以業力投生于此即會盡迷而不能了達真實。
將歷難忍苦,無邊如大海。 苦海善力微,壽命亦短促。
迷失真實者將要經歷的難忍痛苦無法比喻,而且此苦難歷程像大海一樣,無有邊際。在三界苦海中,眾生修善的能力極為微薄,壽命也很短促。
為活及無病,強忍饑疲苦, 睡眠受他害,伴愚行無義。 無義命速逝,觀慧極難得。 此生有何法,除滅散亂習?
為了活命與健康無病,眾生必須強忍飢渴和疲乏痛苦,恆時要忍受昏沉睡眠逼惱,有時還會受他人傷害,而且經常要陪伴愚友去做無聊的俗事。無意義的人生稍縱即逝,而觀察空性實相的智慧,卻又極難獲得,今生還有什麼方法可以斷除無始以來的散亂惡習呢?
此時魔亦勤,誘墮于惡趣。 彼復邪道多,難卻正法疑。 暇滿難再得,佛世難復值, 惑流不易斷,嗚呼苦相續!
于此迷昧濁世之時,諸魔邪惡勢力也會非常賣力,設法誘使人們墮落惡趣,而且世間充斥著顛倒惑人的邪見外道,使人們很難消除對正法的疑慮。暇滿人身很難失而再得,而且更難值遇有佛出世的明世,縱值佛法,斷除煩惱相續也不容易,嗚呼,痛苦相續不斷的可憐眾生啊!
輪迴雖極苦,癡故不自覺。 眾生溺苦流,嗚呼堪悲愍! 如人數沐浴,或數入火中, 如是雖極苦,猶自引為樂。
雖然輪迴是如此痛苦不堪,但眾生因為愚癡,對此卻絲毫不自覺。三界眾生皆沉溺于痛苦洪流之中,嗚呼,真是堪可悲愍啊!就像有人為得清涼而數數沐浴,或為得熾熱而數數趣入火中,如是眾生雖住于極端痛苦中,然而自己還以為安樂。
如是諸眾生,度日若無死。 今生遭弒殺,後世墮惡趣。
處于這樣的險惡境中,三界眾生仍放逸度日就像根本沒有老死之苦一樣,這些可憐眾生,今世要遭受死神的弒殺,後世將會墮入惡趣,飽受極苦。
自聚福德云,何時方能降, 利生安樂雨,為眾息苦火? 何時心無緣,誠敬集福德, 于執有眾生,開示空性理?
要到什麼時候,才能從自己積聚的福德之云中,降下普利眾生的安樂甘霖,為眾生息除熊熊輪迴苦火?什麼時候我才能通達三輪無緣,以誠敬之心積集清淨福德資糧,對執著實有而受苦的芸芸眾生,開示諸法無緣空性的真理?
第十品 回向 丙四(如是善果利他回向品)分二:一、品名;二、正論。
丁一、品名:回向。
丁二(正論)分二:一、略說回向;二、彼者廣說。
戊一、略說回向:
造此入行論,所生諸福善, 回向願眾生,悉入菩薩行。
著作這部《入菩薩行》所生的一切福德善根,回向給十方三世所有眾生,願他們都能趣入廣大的菩薩行願。
戊二(彼者廣說)分三:一、為他安樂回向;二、為自菩提行之因而回向;三、為二利增勝佛法而回向。
己一分二:一、為離劣而回向;二、為勝士滿願而回向。
庚一分二:一、遠離總遍三界有情之苦而回向;二、分別遠離三惡趣等各有情之苦而回向。
辛一、遠離總遍三界有情之苦而回向:
周遍諸方所,身心病苦者, 願彼因吾福,得樂如大海! 願彼盡輪迴,終不失安樂, 願彼悉皆得,菩薩相續樂。
無論在任何地方,所有遭受著身心痛苦的眾生,願他們因我的福德善根,獲得如大海一般廣大安樂!願他們在輪迴期間,始終不失世間善趣的暫時安樂,最終也願他們都獲得菩薩相續不斷的無漏安樂!
辛二、分別遠離三惡趣等各有情之苦而回向:
願諸世間界,所有諸地獄, 彼中諸有情,悉獲極樂喜。
願所有世間中一切地獄,其中一切苦難有情,都能脫離苦難,獲得極樂世界中的喜樂!
願彼寒者暖!亦願菩薩云, 飄降無邊水,清涼炙熱苦。
願寒冰地獄中,受凍有情都得到溫暖;也願從菩薩的廣大福德之云中,飄下無邊甘露水,清涼著熱地獄有情而息滅炙熱痛苦!
願彼劍葉林,悉成美樂園! 鐵刺樹枝乾,咸長如意枝! 願獄成樂園,飾以鷗鵝雁, 悅音美飛禽,芬芳大蓮池!
願地獄中的劍葉林,都變成天人的美妙樂園!願其中長著鐵刺的樹枝干,都長成如意寶樹的枝葉和珍果!願地獄變成的樂園中,點飾著水鷗、大雁、天鵝等鳴吟著和雅悅耳音聲的美麗飛禽,以及芬芳流溢的廣大蓮花池。
願煨成寶聚,燒鐵成晶地, 怖畏眾合山,成佛無量宮。 岩漿石兵器,悉成散花雨, 刀兵相砍殺,化為互投花!
願熱地獄中熾燃炭堆都變成珍寶聚,熱鐵地基變成清涼水晶地,令有情怖畏的眾合山,化為如來的無量宮。願復活地獄中岩漿、鐵丸、刀劍等,都變成繽紛散落的花雨,其中的刀兵互相砍殺惡斗,變成相互投擲鮮花的嬉戲!
陷溺似火燃,無極大河眾, 皮肉熔蝕盡,骨露水仙白。 願彼因吾福,得獲妙天身, 緩降天池中,天女共悠游。
陷溺于無極大河地獄中的有情,皮肉為似火一般熾熱的河水所熔蝕,露出水仙般白森森的骨頭。願他們因我修習善法的福德,而獲得美妙天趣之身,緩緩降落在天界清涼水池中,和天女們一起歡快地嬉游。
云何此中隼,卒鷲頓生懼? 誰有此妙力,除暗生歡喜? 思已望空際,喜見金剛手, 願以此欣喜,遠罪隨密跡。
凶暴可怖的獄卒和鷹鷲怎麼突然恐慌起來呢?是誰的妙德威神力量,消除了黑暗而帶來光明喜悅?忽然離開了痛苦的地獄有情思維著,驀然仰首空中,欣喜地見到威光赫然的金剛手菩薩,願他們以此極度喜歡之力,遠離宿罪,隨著菩薩而往生。
願獄有情見,香水拌花雨, 自天迅飄降,熄滅熾獄火。 安樂意喜足,心思何因緣? 思時望空際,喜見聖觀音!
願地獄中受苦的有情,都能見到摻拌著香水的花雨,從天空紛紛飄降而熄滅熾熱的獄火,使他們頓得安樂、心意喜足,此時不禁內心思慮:這是什麼因緣呢?突然抬頭仰望空中,喜出望外地見到了手持蓮花的觀世音菩薩。
願獄眾有情,歡呼見文殊, 友朋速來此,吾上有文殊, 五髻光燦燦。已生菩提心, 力能滅諸苦,引樂護眾生, 令畏盡消除,誰願舍彼去? 彼居悅意宮,天女齊歌頌, 著冠百天神,齊禮蓮足前, 花雨淋髻頂,悲淚潤慈目。
願地獄中受苦有情,能見到文殊菩薩而大聲歡呼:友伴們,不要害怕,趕快到這里來!我們上空中有頂具五髻的文殊童子,他身閃金光,威力無比,已生起了殊勝菩提心,能滅除諸惡趣之苦,引安樂予眾生,使怖畏盡除,誰願意離他而去呢?他正坐在賞心悅目的宮殿中,四周飄揚著成千天女所合唱的讚歌,數百位冠冕華麗的天神,一齊在他蓮足前頂禮,無數天花妙雨淋在他莊嚴髻頂,大悲淚水濕潤了他仁慈的雙目。
復願獄有情,以吾善根力, 悉見普賢等,無礙菩薩云, 飄降芬芳雨,清涼復安樂, 見已彼等眾,由衷生歡喜!
同樣,也祈願地獄有情,因為我的福德善根力,都能見到普賢、地藏等菩薩以無礙能力所變現的祥云,及從云端飄降而下清涼芬芳令有情安樂的甘露雨,見到此景的地獄有情,都能由衷地心生歡喜。
願彼諸旁生,免遭強食畏! 復願餓鬼獲,北俱盧人樂!
願旁生道有情,遠離弱肉強食的恐懼!願餓鬼道眾生,都能獲得如北俱盧洲人一樣衣食無缺的安樂!
願聖觀世音,手出甘露乳, 飽足餓鬼眾,永浴恆清涼!
願聖者觀世音,從手中不斷地流出甘露乳汁,使一切餓鬼得到滿足,並永浴其中,常得清涼。
願盲見形色,聾者常聞聲! 如彼摩耶女,孕婦產無礙!
願所有盲人都能見到色相,聾者都能聽到聲音;願孕婦都像佛母摩耶夫人一樣,生孩子時毫無障礙痛苦!
願裸獲衣裳,饑者得足食, 渴者得淨水,妙味諸甘飲! 願貧得財富,苦者享安樂! 願彼絕望者,振奮意永固!
願裸露缺衣者能得到衣服,飢餓者能及時獲得足夠的食品,乾渴者能隨欲得到淨水與各種美味飲料!願貧窮者得財富,受苦者安享快樂!所有失意絕望者,能精神振作,意志堅定而永不頹喪!
願諸病有情,速脫疾病苦! 亦願眾生疾,畢竟永不生!
願所有患病的有情,迅速解脫疾病痛苦!願一切眾生的疾病,今後永遠消失絕跡!
願畏無所懼,縛者得解脫! 弱者力強壯,心思互饒益!
願膽怯者無所恐懼,被捆縛者獲得解脫!瘦弱者強壯有力,且心存善意,友愛互助!
願諸營商賈,處處皆安樂! 所求一切利,無勞悉成辦! 願諸航行者,成辦意所願, 安抵河海岸,親友共歡聚!
願那些奔走十方的商旅,處處都能吉祥平安,所營求的一切利益,都, 能不費辛勞而順利成辦!願在海中航行的旅客,都能圓滿成辦心中的願望,平安抵達大海岸邊,和親友們歡樂會聚!
願迷荒郊者,幸遇諸行旅, 無有盜虎懼,無倦順利行! 願諸天守護,無路險難處, 老弱無怙者,愚癡顛狂徒!
願那些迷路在荒郊野外的行者,都能幸遇旅行的商客,也能無有盜匪虎狼等危險恐懼,旅途中一切順利,毫不疲倦!願仁慈的天神,在無路險惡之處,保護那些衰老弱小的無有依怙者,以及那些愚癡顛狂的可憐人!
願脫無暇難,具心慈愛慧, 食用悉富饒,時時憶宿命! 受用願無盡,猶如虛空藏! 無諍亦無害,自在享天年!
願眾生都能脫離無暇修學佛法的八難,個個具足信心、智慧與慈愛,飲食受用皆能豐饒富足,經常能回憶宿世!願一切眾生受用圓滿無竭,就像修成虛空藏三昧一樣!願眾生彼此之間無有爭論,也不相互殘害,自由自在地安享天年!
願卑寒微士,容光悉煥發! 苦行憔悴者,健朗形莊嚴!
願窮困卑微貧寒之人,個個容光煥發,具足威神!願那些因修苦行而使身形憔悴枯槁的修行人,個個身體健朗,形色莊嚴!
願世諸婦女,悉成男子漢! 寒門晉顯貴,慢者轉謙遜!
願世間所有婦女,都轉生為英勇健壯的男子漢!願所有貧寒者都晉升為顯貴,傲慢狂徒都變成謙謙君子!
願諸有情眾,因吾諸福德, 悉斷一切惡,常樂福善行!
願一切有情眾生,因我所有福德,都能斷除一切惡業,常常樂于行持利他的福德善業!
願不舍覺心,委身菩提行! 諸佛恆提攜,斷盡諸魔業!
願一切眾生不舍願求菩提心,全心全意投身于修持菩提之行!願十方三世諸佛永遠護念提攜,加持他們斷除各種魔業和障礙!
願諸有情眾,萬壽永無疆, 安樂度時日,不聞死歿名!
願所有的有情,個個萬壽無疆!願他們安樂地度過時日,連死亡的名稱都不需聽聞!
願于諸方所,遍長如意林, 充滿佛佛子,所宣妙法音! 普願十方地,無礫無荊棘, 平坦如舒掌,光滑似琉璃!
願東西南北等諸方所,都成為遍長如意樹的園林,充滿諸佛和菩薩聖眾所宣說的微妙法音!願十方所有地表,沒有石礫和荊棘等不可愛之物,大地平坦如同舒張的手掌,光滑柔和如同吠琉璃寶一樣!
願諸菩薩眾,安住聞法眷, 各以妙功德,莊嚴佛道場!
願一切菩薩聖眾,周圍皆有眾多聽法眷屬安住,各個運用神妙功德,莊嚴著十方佛教道場!
願諸有情眾,相續恆聽聞, 鳥樹虛空明,所出妙法音! 願彼常值佛,以及諸佛子, 並以無邊云,獻供眾生師!
願一切有情,能相續不斷地聽到,飛鳥、樹林、虛空、光明中所發出的微妙法音!願他們經常值遇諸佛及佛子聖眾,並以廣大無邊的供養云,敬獻給一切眾生的導師!
願天降時雨,五谷悉豐收! 仁王如法行,世事皆興隆!
願天降及時雨,五谷禾稼等皆獲豐收!願仁王依照佛法如理行持國政,一切世事皆欣欣隆盛!
願藥具速效,咒語咸靈驗! 空行羅剎等,悉具慈悲心!
願藥物都具有特效,消災祈福的咒語皆能靈驗!願空行、羅剎和猛獸等,都能具有慈悲心!
願眾無苦痛,無病未造罪! 無懼不遭輕,畢竟無不樂!
願眾生無有絲毫苦痛,不受病惱,不造一切導致痛苦的罪業!無有一切畏懼,也不遭任何輕蔑歧視,心中無有任何不快樂!
願諸伽藍寺,講誦以興盛! 僧伽常和合,僧事悉成辦!
願所有寺廟,都能具足不斷地講習誦經,日漸興盛!願一切僧眾恆常和合相處,聞思修習、弘法事業都能圓滿成辦!
願欲學比丘,悉住阿蘭若! 斷諸散亂已,輕安堪修善!
願所有想修學正法的比丘,都住在寂靜之處,斷除一切散亂,身心輕安,堪能修習一切善法!
願尼得利養,斷諍遠諸害! 如是眾僧尼,戒圓無缺憾! 犯者願生悔,時時懺罪業, 壽盡生善趣,不復失禁戒!
願所有尼眾都能得到恭敬利養,斷除是非爭論,遠離各種身心傷害!也願所有僧尼,個個戒行清淨,毫無缺失!願犯律儀的出家人,都能生起悔改之心,時時懺除罪業,他們來世得生善趣,永遠不再失毀所持的禁戒!
願智受尊崇,化緣皆得足! 心續悉清淨,令譽遍十方!
願有德學的智者廣受尊崇,外出化緣乞食的出家人皆能得到足夠供養!修行者心相續能完全清淨無染,美名也傳遍十方!
願離惡趣苦,以及諸艱困, 復以勝天身,迅速成正覺!
願修行者從此遠離惡趣之苦,以及所有艱難困厄,更願他們以勝過天身的暇滿人身,迅速成就正覺!
庚二、為勝士滿願而回向:
願諸有情眾,殷勤供諸佛, 依佛無邊福,恆常獲安樂!
願一切有情,數數恭敬供養諸佛聖尊,以佛陀的無邊福德加持,恆常獲得究竟安樂!
菩薩願如意,成辦眾生利! 有情願悉得,怙主慈護念! 獨覺聲聞眾,願獲涅槃樂!
願菩薩們都能如意成辦一切眾生的利益!願一切有情都能得到諸佛怙主慈愍的護念!願獨覺聲聞乘行者,皆能回小向大,獲得究竟涅槃大樂!
己二、為自菩提行之因而回向:
我未登地前,願蒙文殊恩, 常憶己宿命,出家恆為僧! 願吾菲飲食,維生充體能! 世世願恆得,圓滿寂靜處!
在我尚未證得初地前,願能蒙受文殊菩薩恩賜加持,恆常能回憶宿命,生生世世出家為僧!願我能以菲薄的飲食,補充體能,維持修行所依的身命!更願我生生世世都能安居在理想的寂靜環境中修行!
何世欲相見,或欲問法義, 願我無障礙,面見文殊尊! 為于十方際,成辦有情利, 吾行願得如,文殊圓滿行!
無論在什麼時候,想見到文殊聖尊,或者想請問甚深法義,願我都能毫無障礙地面見文殊聖尊!為了在十方世界中,成辦一切有情的利益,願我的一切作為如同文殊菩薩一樣圓滿!
乃至有虛空,以及眾生住, 願吾住世間,盡除眾生苦!
只要虛空世界未盡,眾生未盡,願我一直住留世間,消盡一切眾生的痛苦!
眾生諸苦痛,願悉報吾身! 願因菩薩德,眾生享安樂!
願眾生諸般罪業苦果,全部報應在我身上,願因我修持菩薩行的廣大功德,令眾生享受無邊安樂!
己三、為二利增勝佛法而回向:
願除苦良藥,一切安樂源, 教法伴利敬,長久住世間!
願解除眾生痛苦的唯一良藥、出生一切安樂的源泉之佛教,伴隨著世間眾生的供養與恭敬承事,長久地住留世間!
乙三(圓滿結尾)分三:一、憶恩頂禮;二、何者造論;三、譯跋。
丙一、憶恩頂禮:
禮敬文殊尊,恩生吾善心, 亦禮善知識,恩長吾三學。
最後,我虔誠地禮敬文殊聖尊,是聖尊恩賜加持使我生起了願求無上菩提的善心;同時,我也禮敬各位善知識,是他們的恩德助長了我的戒定慧三學。
丙二、何者造論:
寂天阿闍黎所作之《入菩薩行》,至此善說圓滿。
丙三、譯跋:
首由印度堪布沙爾瓦其那提婆與主校羅扎瓦吉祥積,參迦濕彌羅本而譯成;其後,復由印度堪布達磨師利拔駝羅,主校羅扎瓦仁欽桑布與釋迦意,據摩揭陀傳本及其注釋,重譯審訂而成;最後,由印度堪布蘇馬的格底與主校羅扎瓦具慧般若比丘,重新修正、翻譯,並善加審訂。(釋如石法師由藏譯漢,並參照梵文本,詳加審訂。)
《入菩薩行》簡釋至此圓滿。願以此回向法界一切含識,皆入菩薩行願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