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善解義海 第三章 受持菩提心
辛五、隨喜功德,有二:
壬一、隨喜世間善業,壬二、隨喜出世間善業。
壬一、隨喜世間善業
諸有情惡趣,息苦之善行,苦者住安樂,欣悅而隨喜。
一切有情平息了三惡趣之痛苦,短暫世間,雖自身未曾經歷其善因、善行與善果,卻欣悅隨喜于諸苦難者之解脫,而處于安樂境地。
壬二、隨喜出世間善業,有四:
癸一、隨喜小乘善業,癸二、隨喜羅漢果,癸三、隨喜大乘善行,癸四、隨喜菩提因。
癸一、隨喜小乘善業
積菩提善因,彼善因隨喜。
隨喜聲聞、緣覺,積集轉向大菩提心之善因。
癸二、隨喜羅漢果
人身輪迴苦,定解脫隨喜。
隨喜人身從輪迴苦難中決定解脫,獲致阿羅漢果。
癸三、隨喜大乘善行
圓滿之菩提,菩薩地隨喜。
隨喜究竟之果位──諸佛之圓滿菩提,以及暫時性之果位──資糧位、加行位,乃至菩薩地。
癸四、隨喜菩提因
利樂諸眾生,發心善如海,饒益諸眾生,欣悅而隨喜。
願菩提心:利樂眾生之發心,其善行如海(無邊)
行菩提心:如實地饒益眾生,欣樂而隨喜。
辛六、勸轉法輪
于十方諸佛,合掌而祈請,為苦惑眾生,點燃正法燈。
面對十方諸佛,合掌祈請:或由眾生痛苦之無明,或由眾生苦難且無知之無明所產生之疑惑,祈請為于道及非道之諸無知者,點燃正法燈,顯示正道。
辛七、請佛住世
諸佛欲涅槃,合掌而祈請,莫令眾生惑,住世無量劫。
對于任一欲趣入涅槃之佛,合掌而祈請:莫令無知眾生沉迷,祈請佛勿入涅槃,住世無量劫。
辛八、功德回向,有二:
壬一、總回向,壬二、別回向。
壬一、總回向
如是諸觀行,所積一切善,願以彼消除,有情一切苦。
如前所述之禮讚、供養、懺悔等祈求,其所積聚之一切善業,我願用以遮除眾生之痛苦。
壬二、別回向,有三:
癸一、為病者回向,癸二、為飢渴者回向,癸三、為貧困者回向。
癸一、為病者回向
眾生疾乃至,尚未療愈前,願為醫與藥,並作看護人。
任何患病之眾生尚未痊愈前,我願意變作醫生或化為藥物,乃至成為病患者之護士。
癸二、為飢渴者回向
願天降食雨,解除飢渴難,饑饉劫之時,願充作飢食。
祈願上蒼普降甘霖與食物,解除眾生之饑渴,饑饉期間,我願化成解除飢渴之飲食,免除眾生之饑渴。
如是,在刀兵劫期間,我願化成天花飄降。
癸三、為貧困者回向
眾生貧困者,我為無盡藏,各種資生物,悉現彼面前。
對于貧困眾生,我願化為無盡之寶藏,于彼諸面前呈現各式各樣之生活資具。
庚二、修學利他心,有二:
辛一、總說舍一切,辛二、別說舍身。
辛一、總說舍一切,有二:
壬一、所舍之財物,壬二、所舍財物之原因。
壬一、所舍之財物
身及諸財富,三世一切善,為利有情故,不吝盡施舍。
身體及諸受用之財富,三世一切已作、正作、將作之善行,皆因成辦一切眾生之利益,毫不吝惜地施舍。
壬二、所舍財物之原因
由舍離眾苦,吾心當涅槃,死亦舍一切,施有情最勝。
由于舍一切財物而脫離愁苦,我心為求自他二利,故成就涅槃。臨終時,亦將同舍一切財物與身體。現今先舍諸眾生,乃為最殊勝,變成自他之大利益故。
辛二、別說舍身,有二:
壬一、舍棄為自己之積蓄,壬二、願利一切因之迴向。
壬一、舍棄為自己之積蓄,有二:
癸一、毫不顧慮之施舍,癸二、利他因之迴向。
癸一、毫不顧慮之施舍
吾既將此身,隨順施有情,一任彼歡喜,恆常打罵殺。
縱戲弄吾身,或侵侮譏諷,吾身既已施,云何復珍惜!
一切無害業,允許彼造作。
我布施此身予有情,任憑其意願而經常的打、侮、罵、殺等,縱使戲弄、侵侮、諷刺皆可。既然已經布施,何必珍惜此身是否遭受傷害?此諸行為短期內尚無妨害。云何業力?故允許其所造作?
癸二、利他因之迴向,有二:
子一、總說,子二、別說。
子一、總說
願彼見我者,悉獲眾利益。
願任何眾現見我之眾生,無論何時(短暫人世或甚至究竟解脫)無不成就利樂!
子二、別說,有二:
壬一、實有發心之迴向,壬二、實有加行之回向。
丑一、實有發心之迴向
若人因見我,生起信憎心,願彼悉恆為,成辦眾生利。
任何人因見我而產生「瞋恚」或「信心」,祈願他能恆時為成辦眾生之利益因!至于「信心」在《入行論大疏》詮釋:「不虔誠。」
丑二、實有加行之回向
願彼損我者,及余害我者,如是辱我者,皆具菩提心。
任何人直接以惡口辱罵我,或以其它方式傷害我,或背後責罵我亦無妨,唯願其皆具有菩提心。
壬二、願利一切因之迴向
願為無怙依,道路行人師,欲渡者之舟,船筏與橋梁,
求洲渚之島,需燈者之燈,欲床者之床,需僕成彼僕,
如意寶妙瓶,明咒與靈藥,如意諸寶樹,諸需滿欲牛。
地等之四大,如虛空永恆,無量有情眾,資生大根本。
乃至虛空界,有情種種界,悉皆得涅槃,願為資生因。
我願為無救護者之怙主,菩提道上諸行人之調御師,欲渡江海者之舟楫、船筏、橋梁,欲求洲渚棲息者之島嶼,欲求燈火者之明燈,欲求床位者之榻,凡需我服侍的人,我皆願為其僕從。
我願如隨意而生之如意寶、妙寶瓶,所需皆能成辦之明咒,遮除病楚之靈藥,能生所需之如意樹,多寡奶酪皆有之滿欲牛,地、水、火、風等之四大,如虛空恆時為一切眾生資生之根本,願為無量有情生活方式之根本體性。如是盡虛空界之一切有情,直至涅槃期間,我願為其資生之因。
前之所述,善天論師與尊勝論師皆認其乃願菩提心之旨趣。
己二、正行
從依止法師修習發菩提心,或從所依三寶獲得。
從所依三寶取得,首先誦:
盡十方三世,諸佛與菩薩,請護念于我。
若從願、行菩提心各自取得,則頌文為:
願菩提心:
如昔諸如來,引發菩提心,如是為利生,我發菩提心。
如是,願菩提心文誦三回。
行菩提心:
如昔諸如來,于菩薩學處,如是依次住,我于諸學處,依次勤修學。
如是,行菩提心文誦三回。
若願、行菩提心同時誦,則如本論頌文:
如昔諸如來,引發菩提心,復次循序住,菩薩諸學處。
如是為利生,我發菩提心,複于諸學處,次第勤修學。
譬如往昔諸如來,為利他願成佛而發菩提心,依次學習與安住于諸菩薩學處。因此,我亦為眾生之利益而發菩提心,並循序學習諸菩薩學處。
已三、後行,有二:
庚一、結合,庚二、正行。
庚一、結合
智者如是持,清淨覺心已,復為增長故,如是讚彼心。
如前所述,智慧者以極為清淨之方式,緣持孳生菩提心,趣入菩薩行,同時不退失地增衍,頗值讚歎。
庚二、正行,有二:
辛一、自生歡喜心,辛二、他生歡喜心。
辛一、自生歡喜心,有二:
壬一、成辦自利產生歡喜心,壬二、成辦利他產生歡喜心。
壬一、成辦自利產生歡喜心
今生吾有福,善得此人身,復生釋迦族,轉成彼彿子。
現我當盡力,順乎家族業,慎勿雜染此,無垢尊貴種。
猶如目盲人,垃圾獲珠寶,如是我何幸,生此菩提心。
從此得知,此生實有大果報,何以故?因為善獲人身,又投生于佛陀種性成為佛子。當前,我應盡全力努力順乎如來家之清淨業。成就初、中、後期善業(譯注:初、中、彼善業;「初」即初發菩提心,「中」即修學菩薩學處,「後」即圓滿佛果),修習無垢尊貴之菩薩學處,護持菩提心,不為惡習所染污。譬如盲人從垃圾堆中獲得珠寶,甚為稀有,如是,我何其慶幸能啟發菩提心,故極其殊勝。
壬二、成辦利他產生歡喜心
摧破眾生死,是此勝甘露;遮除眾生貧,是此無盡藏;
止息眾生病,是此最勝藥;觀三世之苦,眾生休憩樹;
渡眾離惡趣,是能解脫橋。
能摧破眾生之死神,變成無死之最勝甘露者,是此菩提心。祛除眾生貧困,化為無盡寶藏者,是此菩提心。能治療眾生身心疾病之最勝醫藥,是此菩提心。對漂流三界痛苦不堪之眾生而言,能夠療養痛苦者,是此清涼大樹──菩提心。菩提心乃一切眾生從三惡道解脫之支撐物,離惡趨善之共用名──解脫橋。
除眾生惱熱,心生清涼月。眾生無知翳,破除是大日。
攪拌正法乳,提煉妙醍醐。
漂泊眾生三有因,且欲享受安樂者,此心能住最勝槃,滿意有情諸旅客。
為清除眾生由煩惱所覆之痛熟,故生起「清涼月」──菩提心。破除眾生無明翳障者,乃此光明日。攪拌一切正法乳,提煉妙醍醐。
菩提心使漂泊之眾生出離三有道,菩提心安住欲享樂之眾生,菩提心最能宴饗眾生旅客。
辛二、他生歡喜心
今于一切怙主前,引導眾生能成佛,引導眾生暫時樂,願天非天皆歡喜。
我現今于諸佛前,祈請其作證:引導眾生趣入究竟道──成佛之樂,及中間道──人、天之安樂,祈願天與非天等有情皆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