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根本慧論》講記(4)觀因緣品(2)
為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為度化一切父母眾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為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今天繼續講《中觀根本慧論》。上一講的內容是遮破四邊生,即自生、他生、自他生、無因生。因為眾生普遍對他生有執著,這種執著在眾生相續中的串習也非常頑固、深厚,所以此處又特別再遮破他生。
戊二、(品關聯)分三:一、破四邊生;二、別破他生;三、破緣之能立。
己二(別破他生)分二:一、宣說他宗;二、以理破斥。
庚一、宣說他宗。
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
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
大多數沒有學過宗派的世間人、普通凡夫也都認為諸法是他生,即通過各自的因緣而產生這些果法。學過宗派的有些外道也持這個觀點。佛在經中也多處講了「諸法他生」。尤其我們內道——佛教里「說實有宗」(小乘有部和經部)認為,萬法不是自生,也不是無因生,也不是自他而生,而是他生。他們認為諸法有生,而且是他生。此處主要是遮破他生。
有部和經部認為:通過四種因可以產生一切有為法。此處稱為「四緣」,這里所謂的「緣」實際也就是「因」,它不是因緣之間的「緣」,它是和因同等的緣。這四個緣也就是四個因。他們講因的時候會講六種因,六種因和這四種緣是相互涵攝的關系,互相是涵蓋的,六因涵蓋四緣,四緣涵蓋六因。此處所講的四緣和《俱舍論》等其他處所講的六因,二者其實是一個意思。
也有和因不等同的緣。它和因是分別的,不是一體的。因就是因,緣就是緣,二者定義不同。對果的本體起作用者稱「因」。對果的支分(特法)起作用者稱「緣」。比如,稻種生稻芽,它有因,也有緣。稻芽的種子是因,這個稻種對稻芽自身產生作用,如果沒有稻種,就沒法長出稻芽。若是你種稻種,將來長出來的肯定是稻芽,它對稻芽的本體起到作用。否則,即使有水份、土壤、陽光等,但若種子不是稻種,也不會長出稻芽,也許就會長出其他植物。這在六因里稱為「同類因」,稻種最終長出稻芽,豆種則長出豆芽,這都是同類因。土、水、陽光等這些是稻芽的緣。若土好,水份合適,陽光也特別充足,長出的稻芽會特別好。若土不好,或水份不夠,或陽光不足,長出來的稻芽肯定不好。稻芽的顏色、形狀、味道等都是它的支分、特法,對這些起到作用者是緣。這個時候,因和緣組合產生果,因是因,緣是緣。二者對果所起的作用不一樣,定義也不一樣,所以不等同。
在此處講的這個緣和因是等同的,緣也指因,因也指緣。講因時所講的六種因與此處所講的四種緣,二者是相互涵蓋的關系。
小乘認為一切有為法都由四緣而生,也就是他生,現在就要破他生這個觀點。為什麼要別破他生?眾生的這種執著比較普遍,在相續中比較頑固,所以要進一步詳細地遮破。很多普通的世人也認為諸法是他生,但是他們沒有進行過觀察。他們只有觀點,沒有理由,並且對這個觀點有與生俱來的執著,即俱生我執。當他們進一步觀察的時候,就進入宗派的范圍了,或者是內道,或者是外道。若是以正確的一些推理去觀察,就可能會進入內道;若是以一些不正確的邏輯去推理,那就是外道了。無論是內道還是外道,都有很多種,相互間也持有很多不同的觀點。總結性講,我們講內道包括有部、經部、唯識宗、中觀;外道則有四宗派、八宗派等。其實,有各種各樣的外道,各種內道、外道都會各持很多不同觀點。現在主要破斥的就是具有理由的小乘有部和經部。
小乘的有部和經部認為,一切法都是從六因或四緣生。他們有時候講六因,即以六種因產生了這些法;有時候講四緣,即通過四緣產生了這些法。四緣指因緣、次第緣(等無間緣)、所緣緣(緣緣)和增上緣。六因指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遍行因、異熟因。
1、因緣。因緣包括很多,對自果的產生起到幫助作用者,都是因緣。比如以稻種產生稻芽,稻種是稻芽的因緣,類似這樣的都是因緣。
2、等無間緣,也叫次第緣。心和心所會有次第緣,其他的法沒有這個。無論是心還是心所,前前是後後的因,後後是前前的果。比如說第一個剎那心是第二個剎那心的因,第二個剎那心是第一剎那心的果。第一個剎那心息滅的同時,第二個剎那心就會產生,所以叫次第緣,也是立即的意思,即立即產生。
所謂無間緣,就是指中間沒有時間、空間的間隔,就是一剎那。剎那、剎那、剎那……,這些剎那連續不斷地產生,這叫相續,心和心所的相續就是這樣產生的。在不斷產生的時候,前前是後後的因,因和果之間沒有時間、空間,前一個剎那息滅的同時,後一個剎那就產生了,立即就產生。這是我們在宏觀的世界中,在一個粗大的境界中講的。
若是詳細一觀察,在微觀世界里看,那就沒有了。只有剎那,沒有相續,只有一念,沒有其它,既可以說有一念,也可以說沒有一念,不存在有和沒有的分別,這個時候就進入一真法界了,沒有任何的分別。
不是所有的心和心所都是等無間緣。小乘認為,一個修行人最終入無余涅槃的時候,心和心所的連續都會停止。心和心所的連續一停止,就進入無余涅槃了,進入無余涅槃的時候,就沒有心和心所。停止前的最後的那個剎那、最後的心和心所不能成為等無間緣,因為它們沒有產生果,對果沒有產生作用,怎麼能成為緣呢?所以它不是等無間緣。除了它,一切心和心所都可以成為等無間緣。他們也有真如,即在無余涅槃當中安住的時候,那種境界叫真如。這是小乘自己所持的觀點。
根據大乘對此進行的觀察,小乘進入無余涅槃後,會在相似無念境界中安住很多劫,經歷很長的時間。但是,大乘認為,佛在經中也講了,此時心和心所一切都斷滅,但是斷滅的是粗大的心和心所,細微的心和心所還沒有斷滅,所以小乘的涅槃不是究竟的涅槃,他們的真如不是究竟真如,他們最終還要從那個境界中出來,再進一步進入大乘道,最後才能成就圓滿。
大乘認為,最後入涅槃或一真法界的時候,一切轉識成智,心的連續就變成智慧了,這個時候心和心所的連續就會停止。同樣,停止前最後剎那的心和心所不能成為等無間緣。除此之外,一切心和心所都可以成為等無間緣。因為除了入涅槃、入法界,心和心的相續是不會間斷的,沒有停止的時候,前前是後後的因,前前是後後的等無間緣。
《俱舍論》里也講到三種無心之時,在下面這三種情況下沒有心和心所的波動與連續:其一,入睡眠之時;其二,昏迷之時;其三,入寂滅、入無余涅槃時。入睡眠和昏迷的時候,眼、耳、鼻、舌、身當時就沒有了,但這也是存在辯論的,大乘佛法里講,這個時候粗大的心和心所的相續停止了,但是細微的沒有停止。此外,根據大乘觀點,小乘里講的無余涅槃停止也是一些粗大的心和心所,細微的心和心所都沒有停止。大乘佛法里,最後入法界的時候,心和心所都不是那種黑乎乎的狀態,這個時候有光明,有智慧,所以還是沒有斷,這個時候不是心和心所,而是變成智慧了,分別沒有了,完全進入平等的狀態。這點和小乘不同,小乘里不強調光明、智慧,也可能就是進入那種黑懵懵的狀態,心和心所的連續沒有斷。
3、所緣緣。所緣緣是所緣境,通過所緣境可以產生六識,六境是六識的所緣緣。比如,通過音聲可以產生耳識,音聲是耳識的所緣境,所以音聲是耳識的所緣緣。通過柱子等色法可以產生眼識,柱子、寶瓶等色法是眼識的所緣境,這些色法就是眼識的所緣緣。通過六境產生六識,這六境是六識的所緣緣。六識屬于精神,物質不會有所緣緣。
4、增上緣。增上緣涵蓋的面很廣,但是增上緣不是真正的一個緣。比如要產生一個果法,它有它自己的因緣,它通過自己的因緣而產生,這時除了它自己的因緣,其它的一切法都可以成為它的增上緣,因為都對它的產生沒有進行阻礙,憑這點就可以成為因。這不是一個真正的緣(因),但也可以這樣稱為增上緣。增上緣和六因里的能作因是等同的,二者是一個意思。
我們以產生眼識為例來說明增上緣。若要產生眼識,基本要具足三個緣(因):其一,所緣緣,即如柱子等所緣境,如果沒有柱子等色法,眼識就不可能產生了。其二,次第緣,即心相續連續不斷,前一個剎那心是它的次第緣(等無間緣)。其他都具備,字印得很清楚,但是字卻看不清楚,缺少什麼?就缺少一個根,這屬于增上緣,要有眼根,無有殘缺的眼根才能看得清楚。若沒有眼根或眼根有殘缺,就見不到東西;若有的人眼花,看不清字,這是眼根有問題。無有殘缺的眼根才能看清楚,這個眼根就是增上緣。要具足這三個緣(因),才會產生眼識。通過眼根取所緣境,能取是這個眼識,所取是這個境。
以上是舉例來說明增上緣,但是增上緣的這個面特別廣,所有的這些沒有障礙它產生的一切法都可以成為它的增上緣。它和能作因是同等的。
小乘既講四種緣,也講六種因,四緣包含六因。六因有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遍行因、異熟因。
1、能作因。能作因和增上緣是等同的。要產生一種果,除了它自己的因緣,其他一切有為法都是它的能作因,為什麼?因為都沒有障礙它的產生,所以都可以成為能作因。憑什麼而成為因?憑沒有障礙。因緣具足時,果法產生了,誰也障礙不了,因為沒有障礙它的產生,所以成為因了。
2、俱有因。在同一個范圍內、同一時間里產生的法,互相可以成為因,這叫俱有因。
此處我們以一種微塵為例對此進行說明。這種微塵並非此前所講過的「極微塵」,籠統而言,它是我們的眼耳鼻舌身這些六識所能接觸到的最微小的一個色法,是比較粗大的一種法,這里只是籠統這樣講的,因為若以第六意識仔細觀察,也能接觸到更細微的。這樣一個微塵至少是由土塵、水塵等八種法組成,這八個法和這個微塵沒有前後順序,在同一范圍內、同一時間里產生。其實這些在《俱舍論》里講得特別科學,跟現在的科學家們所講的一致。這個微塵為什麼由八種法組成?這有很多原因與理由。它必須以這八個法才能組成,所以至少要有這八種塵。這八種法一種也不能欠缺,並且一同產生,存在也是同一存在,在存在的過程中,互相都可以起到作用,互為俱有因。之所以這樣的一個色法——微塵不會分散,就是由于它們之間互相在做作用,所以他們之間是俱有因。
3、同類因。「同類」指同一種類型。產生的果和所依的因是同一種類型,所以叫同類因。在物質和精神上都可以有同類因。
在物質和外境上講,比如,前一個柱子作為因,產生後一個柱子。一個柱子也是在剎那當中生,它的存在也有很多的剎那,直到它損毀之前,一直是以自己的前一個剎那作為因而產生後一個剎那的。昨天的柱子和今天的柱子是同一個相續,但不是同一個法。我們用眼睛很難看清楚它的變化,過了十年、二十年才能看到它的變化,之前你看不到。其實,它是在剎那間變化的,它也是在剎那剎那當中生,在剎那剎那當中滅。若是它在第一剎那中沒有滅,在第二剎那中也不能滅,在後後剎那中一直不會滅,柱子就變成恆常了。現在的物理學家也承認,物質一產生的同時就變了,也可以說是滅了。後一個柱子是前一個柱子的果,前一個柱子是後一個柱子的同類因。
在意識、精神上講,眼識看一種色法持續一分鍾,這里也有很多剎那。這一分鍾的眼識在第一剎那就變了,但它的這樣一個連續沒有斷,這個法第一剎那就滅了,但它因緣具足,第二剎那又產生了,然後通過第二剎那,第三剎那又產生了,就這樣連續了一分鍾。在此間,前前是後後的因,因為前後都是眼識,也是心識,屬于同一種類型,即「同類」,所以成為同類因。
4、相應因。心和心所二者是相應因。因為它們在同所緣境、同所依等五個方面都是相應的,所以叫相應因。
5、遍行因。它是同類因的一個支分。為什麼要講它個別列出來呢?因為只有三界,尤其是欲界眾生相續中的煩惱會成為遍行因。比如,我在一分鍾內連續不斷地生起嗔恨心,這里有很多剎那心,前前是後後的因,這是遍行因。貪心也是如此,我生貪心兩分鍾,這里有很多剎那心,前前是後後的因,即遍行因。它是同類因的一個支分,單獨列出來也是有意義的,講《俱舍論》的時候會仔細講。
6、異熟因。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善因有善果,惡因有惡果,這叫異熟因。你前世修善業了,後世就感受到善果,這個善果是前世善因的果,所以前世的善因是現在這個善果的異熟因。造惡業也如此,若前世造惡業了,後世就要感受惡果和痛苦,前世造的惡業是這個痛苦和惡果的異熟因。
總之,這六種因包含四種緣,四種緣包含六種因。除了能作因,其他五種因都包含在四緣的因緣里了。
「四緣生諸法」:小乘有部、經部講六因,也講四緣。在這里,他們說通過四緣而生,這是所謂「觀因緣品」,即因緣而生。破除了四緣生,就等于破除了一切緣生。破除了一切緣生,就破除了一切因生,也就抉擇無生了。
小乘有實宗認為,由因緣而生的都是有為法,沒有因緣而生的都是無為法。無為法只有擇滅、非擇滅、虛空、真如這四種,也有講三種的,但是它所涵蓋的面特別廣。
擇滅。阿羅漢最後入寂滅的時候,一切所斷煩惱都斷掉了,再也不會產生,再也不能產生,這叫擇滅。
小乘——尤其是有部——認為,這時有一個法或一種物質令那些所斷煩惱不能產生,這種物質就是擇滅,也是無為法。他們認為,擇滅是種很細微、透明的物質,它不是因緣而生的,也不同于柱子、寶瓶等普通物質,它自身具有很多特點。以後在《俱舍論》中會詳細講到。
大乘也承認不再生叫擇滅,但是大乘不承認「擇滅是一種物質」這個觀點,他們會破斥這種說法,並且能推翻這種觀點。大乘認為,不存在一種阻止煩惱產生的物質,能斷的煩惱都斷了,為什麼再不產生了?因為具備了能證的智慧。當智慧生起時,這些煩惱就無法再產生,無法再起作用。因此,所謂「擇滅」就是以智慧揀擇諸法而令煩惱不再生起。再也不會產生,僅僅這個叫擇滅就可以了。
非擇滅。有些法在因緣不具備的情況下不產生,這里有一種作用,這個法就叫非擇滅。小乘——尤其是有部——認為,這也是一種物質,與擇滅那種物質的性質相同,它不是我們能看到或者所認為的物質。大乘同樣不承認這是一種物質,但承認確實有這樣一種虛空般的情況與狀態,這是無為法,這個叫非擇滅。比如,雪山上不長草,兔子的頭上不長角,是因為什麼?因為非擇滅。之所以不長草或不長角,是因為因緣不具備。若是長角或長草的因緣具備的話,也會長出來,但是因緣沒有具備,不具備就不長角或不長草,這就叫非擇滅。
小乘和大乘都講擇滅與非擇滅,都乘許有如是的無為法。但是小乘承許它們是種物質,大乘則推翻了這個觀點,建立它們不是物質、沒有物質的觀點。
虛空和真如也都是無為法,都不是由因緣和合而產生的。若是由因緣和合而產生的,那都是有為法。但此處所講的「因緣和合」也是一個粗大的、宏觀的概念,比如種子、水分等條件具足,就稱為「因緣和合」。我們在講一些細微中觀的時候,也會講「因緣和合」,但是與此處所講的不同。
前面把這些有為法、無為法簡單介紹了一下。根據小乘的觀點,一切有為法就由這四種緣而生。
「更無第五緣」:一切有為法都由上述四種緣而產生,沒有通過第五個緣而產生。很多外道認為,一切法由造物主、主宰者來產生和創造。比如,由恆常存在的自在天、遍入天等創造外器世界和內情眾生。現在也有外道認為,神我、天主等創造人類,造作快樂。「第五緣」指的是什麼?就是指外道所講的這些。萬法不是這些自在天、神我等來產生和創造的。一切有為法都是通過前述四緣而產生,沒有通過第五緣產生的法。除了前述四緣,其他一切都屬于「第五緣」,萬法不是由他們來產生,也不是由他們來創造。
第一,若有這樣的創造者,我們應該能見到,但是卻見不到。
第二,若造物主等這些是實有的、恆常的,前後就不能有變化。但是他們造人類的時候,若是不變,怎麼創造呢?他肯定有沒有造和造的時候,沒有造這些人類的時候,與造這個人類的時候,二者前後不是有變化了嗎?沒有造人類之時的自在天或者神我,與造人類之時的自在天或神我,二者就不一樣了。若二者前後相同,還是一個的話,那麼既然之前沒有創造,後來也不能造;若後來造了,之前也應該造。
第三,他們造人類時,是在同一個時間里造的,還是在不同的時間里造的?若是在不同的時間里創造的,就存在變化。若是在同一時間創造,那麼一切都要在同一時間里產生,這是沒法實現的。
可見,這些都是不合理的,所以這種觀點不能成立。其他很多破斥在下文中還有廣說,不在這里講了。
這是宣說他宗,即對方所立的觀點。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過患敵, 生老病死猶波濤,願度苦海諸有情。
以佛所獲三身之加持,法性不變真諦之加持, 僧眾不退意樂之加持,如是迴向發願悉成就!
達雅塔,班讚哲雅阿瓦波達呢耶所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