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根本慧論》講記(25)觀業品(1)
為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為度化一切父母眾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為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全論分三:一、首義;二、論義;三、末義。
甲一(論義)分三:一、頂禮句;二、論義正文;三、隨念恩德之頂禮。
乙二(論義正文)分二:總品關聯、分品關聯。
丙二(分品關聯)共分二十七品:
一、觀因緣品;二、觀去來品;三、觀六情品;四、觀五陰品;五、觀六種品;六、觀染染者品;七、觀三相品;八、觀作作者品;九、觀本住品;十、觀燃可燃品;十一、觀本際品;十二、觀苦品;十三、觀行品;十四、觀和合品;十五、觀有無品;十六、觀縛解品;十七、觀業品;十八、觀我法品;十九、觀時品;二十、觀因果品;二十一、觀成壞品;二十二、觀如來品;二十三、觀顛倒品;二十四、觀四諦品;二十五、觀涅槃品;二十六、觀十二因緣品;二十七、觀邪見品。
丁十七(觀業品)分二:一、經部關聯;二、品關聯。
戊一、經部關聯:
佛陀在經中講「何為聖者種性?彼等無業,亦無業之異熟」等,宣說了無有業果的道理。「聖者」指見性的人,也就是回歸自性的聖者。在他的境界里,在諸法的自性中,沒有業,也沒有果,因果也不是實有。在究竟的勝義諦上,不存在業果關系。業和果不是事實存在,通過勝義諦的觀察量去觀察,同樣不可得。這是佛在經中所講的,龍樹菩薩在此處抉擇佛之密意,宣講這樣的真理。這是經部關聯。
戊二、品關聯:
對方認為:輪迴是存在的,因為業果存在。業和果存在,輪迴也肯定存在。如果輪迴不存在,則輪迴與業果之間也不應該存在聯系。如果積業者與受業者之間毫無關系,那麼今世所造的業,又怎麼可能在來世成熟呢?如果輪迴不存在的話,善業、惡業以及善惡業的果報都不存在,因為三善道、三惡道都是不存在的。若是輪迴不存在,則不存在「今生造業,來世果報成熟」等業和果之間的關系,也不存在「誰造誰受」「造業一定受報應」等道理了。所以業果存在,輪迴也應該存在。
現在對這種觀點進行觀察、遮破。
此品分三:一、隨說他宗;二、對方避免常斷邊之理;三、駁斥無咎之回答。
己一(隨說他宗)分二:一、略說業;二、廣說業之分別。
庚一、略說業:
人能降伏心,利益于眾生,是名為慈善,二世果報種。
這段偈頌所說的不是中觀自宗的觀點,所以說是「隨說他宗」。
「人能降伏心,利益于眾生」:如果補特伽羅人我能斷除三門之惡行,即降伏心。若是沒有降伏自己的心,沒有降服相續當中的貪嗔癡等煩惱,就會造業。有貪嗔癡肯定就有業,就會產生惡業。要降伏心之相續,斷除三門之惡業,同時還要利益眾生,有利他心,有利他的行為,這是善業。
「是名為慈善」:斷惡行善,名為慈善。小乘里主要強調斷惡行,斷除身口意所造的惡業。以什麼方式斷除呢?以降伏心的方式斷除。什麼叫降伏心?降伏內心的貪嗔癡等煩惱。煩惱沒有了,身口意自然就不造惡業了,這就是斷惡。行善就是有利他之心,去利益眾生。主要是利他心。有利他心,就有利他的行為。有這種動機,才有這種行為;若沒有動機,不會有這種行為。利他心就是利益他人、利益眾生的心,去利益眾生。若沒有真正的利他心,就沒有利他的行為,也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行善。斷惡行,能行持善法,這就是善。
「二世果報種」:「二世」指來世。若是行善法了,來世可得到長壽、悅意之果報,可以獲得快樂。快樂、福報是來世的果,它的種子是什麼?今生所做的善法。如同由豆的種子產生豆芽一樣,有豆種才會有豆芽。站在來世來報的角度講,來世的福報、快樂是今生行持善法的一個果報,今生的快樂和幸福是前世積累、行持善法的果報。其實業有現世現報,來世來報,很多生生世世以後再報。
偈頌里講的是善業和善果,惡業和惡果也是如此。若是不調伏相續,沒有斷掉相續中的貪嗔癡慢疑等煩惱,身口意肯定會造惡業。比如,肯定有妨害之心,就會損傷他人,這就是惡業。有害心、損害他人,這僅是一個例子而已。其實以貪嗔癡等煩惱所作的一切都是惡業。你造惡業了,來世就要遭受不順和痛苦。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這是簡略地講業。
庚二(廣說業之分別)分二:一、略說;二、廣說分別之相。
辛一、略說:
大聖說二業,思與從思生。是業別相中,種種分別說。
「大聖說二業」:趨入真如法性的大聖者仙人——圓滿正等覺佛陀,將業歸納為兩種:思業及意業。如經云:「思業即為意業,由思而生之思已業即為身語之業」。
「思與從思生」:「思」指意業,即動機、心念。「從思生」指思業,即身業和語業。為什麼說身業和語業是思業呢?因為它們是由思而生。語言和行為單獨沒有善惡,沒有善業,也沒有惡業,沒有業,但是它們通過思維、心念而產生,即從思而生,所以思業即為身語之業。思是因,就是因的名字交給了果,所以身業和語業叫思業。
「是業別相中,種種分別說」:佛主要講了兩個,一個是思業,一個是意業。意業指動機、意念,思業主要指思維或心念而生身業和語業。這里實際就是指意業、身業和語業,即身口意三業。在其他的經論中也有種種的分別之說,有很多業的分別之相。「種種分別說」就是有很多種說法。下文就要對此進行講解、解釋。
辛二、廣說分別之相:
佛所說思者,所謂意業是。所從思生者,即是身口業。
「佛所說思者,所謂意業是」:佛所講的思業,就是身口意中的意業。
「所從思生者,即是身口業」:佛所說「從思生」者,就是身業和口業(語業),這二者以思而生。
小乘認為身業和語業也存在,但是這二者必須要靠思維、意念。若是沒有發心和動機,就沒有單獨的身業和語業。在和意連貫的情況下,才有身業和語業。
大乘認為身和語沒有真正的業,無論是善業還是惡業,主要是以心、意識為主。心善一切善,心惡一切惡。心若不善,語和意就不善,心若善的話,語和意也善,主要是以這種方式安立身語二業。
前面講「是業別相中,種種分別說」,這些業的差別之相,也有各種各樣的說法,下文就要開始講業之相了。
身業及口業,律儀非律儀,及其余無表,亦善亦不善。
這里共講七種業。
1、語有表色業,即言說表明善與不善的語言詞句。這些語言詞句有說明善法的,也有說明不善法的,這些語言詞句就是語有表色業。
2、身有表色業,就是善與不善的身體行為。身體行為、表現上有行善的,也有行不善的,這是身有表色業。
語有表色業和身有表色業都是我們能看到的,而無表色業都是我們看不到的。
3、律儀無表色業,是永斷惡行,還有受持八關齋戒、沙彌戒、比丘戒等戒律。「永」是徹底的意思,即徹底斷除殺生、偷盜、邪淫等這些惡業,完全是善的行為。這是我們受戒時所得到的戒體,永斷惡業的律儀,稱為律儀無表色業。
4、非律儀無表色業,是永遠不斷除殺生、偷盜、邪淫等這些惡的行為,完全是惡的行為,始終不斷這些惡的行為。
律儀無表色業完全是善的行為,非律儀無表色業完全是惡的行為。前者永斷惡行,後者是永不斷惡行。所謂「永斷」和「永不斷」是什麼意思?就是從心里下這個決心:我永遠徹底除斷,或永遠徹底不斷除。
處中律儀無表色業是處于律儀無表色業、非律儀無表色業二者中間的一種業,有善的也有不善的。
律儀無表色業是有戒體的,處中律儀無表色業則是沒有戒體的,就是一般、普通的善與惡。律儀無表色業是從心里有「永斷惡」的決心,非律儀無表色業是從心里有「永不斷惡」的決心,而處中律儀無表色業則是一般的,既不是永斷也不是永不斷。比如說一般沒有受戒的人就有處中律儀的無表色業。這個處中律儀的無表色業主要是處中律儀,也分善和惡。
5、處中律儀善無表色業。比如供養僧眾,興建廟宇,給僧眾供齋等善行。然後,乃至該善業之果的福德受用尚未間斷之間,屬于該作者的善無表色業之相續就不會中斷,這當中就有善無表色業。
6、處中律儀不善無表色業。比如為了殺生而建屠宰場,或者為了利益而建酒店殺生。有這種行為之後,乃至該惡業的果報非福德(非福德就是指痛苦)受用尚未間斷之前,屬于該作者的處中律儀不善無表色業就會始終存在。這當中就有不善無表色業。
7、行思之業。語與身的有表色業,無表色業中的律儀、非律儀無表色業,處中律儀無表色業中的善與不善無表色業,加在一起共有六種業,再加上前面所有六種共計業的等起,也就是使善與不善之業現前的行思之業,主要是意念之業,共有七種業。
從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及思為七法,能了諸業相。
「從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什麼叫善?生福德,能產生快樂福報、福德之因叫善。什麼叫惡?非生福德,產生痛苦和災難之因叫惡。這是站在成熟果報的角度來區分善惡的。快樂、福報之因就是善,痛苦、災難之因就是惡。
很多人雖然學佛修行了,但是也給自己帶來了很多災難與痛苦,這說明他所行持的肯定是惡。「我在念佛,我在誦經,怎麼能是惡呢?」你念佛、誦經是善是惡取決于你的心態,看你的發心、動機。若是你的心態不正確,發心不清淨,表面上做的是善,實際上是惡。帶來了煩惱,帶來了痛苦,帶來了不幸、帶來了災難,這就是惡果,它的因肯定是惡業。有的人雖然沒有學佛修行,但真正獲得了快樂、福報。他雖然表面上沒有行善,但這些善的果報之因肯定是善。
「及思為七法,能了諸業相」:能明白一切業相。《中論釋》里講:從享用而產生福德,以及如同從享用而產生福德的道理一樣,從罪業而產生的非福德,再加上行思共有七種法。
前面我們已經講了,有表色業有語表色業、身表色業;無表色業有律儀表色業、非律儀表色業,處中律儀表色業;處中律儀表色業有善表色業、惡表色業。這些最終也可以歸納為善和惡,要麼是產生福德的因,要麼是產生非福德的因。能產生福德的因是善,產生非福德——痛苦和災難的因是惡。再加上行思,一共有七種業。這就是我們所承許的業分別相。
己二(對方避免常斷邊之理)分二:一、設立辯論主題;二、宣說避免過失之答案。
庚一、設立辯論主題:
業住至受報,是業即為常,若滅即無常,云何生果報?
這里先講辯論主題:業和果之間如何安立關系?這是大乘小乘都要回答的一個難題。
「業住至受報,是業即為常」:所造的這個業是不是一直住著、不毀滅?造業後就產生業了,然後它不毀滅,一直安住著,直至業之果報成熟、結束。如果在業產生至果報結束之間,業以這種方式成熟、產生果報,這樣業就成為恆常法了。若是恆常法,那就是無因法,即不觀待因緣,要麼恆時存在,要麼恆時不存在,有這樣的過失。
「若滅即無常」:若它不是恆常,這個業在第二剎那時就毀滅了,它不住。
「云何生果報?」:它若是恆常的話,有過失。它若不是恆常,而是先毀滅,那麼它就沒有了,如同被火燒死的種子一樣,不可能再產生果報。如果種子被火燒壞了,以這種方式毀滅了,這個種子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產生它的果報。同樣,若是毀滅這個業,既然它第二剎那已經毀滅了,怎麼能產生果報呢?
第一種情況是假設業是恆常的,這是內道佛教的這些宗派都不承認的。一切有為法都是生滅法,都是無常的,不可能恆常存在,因此大乘小乘都不可能承認這種恆常的觀點。
若是在第二種情況下建立業果關系,對這個問題有很多不同的回答。小乘經部認為,業果中間有一個相續存在。無論是善業還是惡業,都是生滅法,不可能常住,它產生的第二剎那就毀滅了,但它的相續還是存在的。他們是通過相續安立業果的關系。業產生相續,一直到果報成熟的時候,業果之間有相續來做連接。小乘的有部認為,有一種不失壞法,由它在業和果之間做連接。雖然業毀滅了,但會產生相應的果報,中間有不失壞法。佛當時講過不失壞業。他們就認為這里面肯定有一個不失壞法,由它來做業和果的連接,只要有它的存在,就可以非常合理地安立業和果之間的關系。二者有這樣不同的說法。
庚二(宣說避免過失之答案)分二:一、經部避免過失之理;二、有部避免過失之理。
辛一(經部避免過失之理)分二:一、遣除常斷之理;二、宣說業果。
壬一、遣除常斷之理:
這個難題是:業產生的第二剎那,若是它沒有毀滅的話,那它就成為恆常了,也不能產生果報,這是常見,就是一個邊;若是它毀滅了,就如同被燒死的種子一樣,它再也不可能產生果法,這是一種斷見。這里具有常與斷的過失。
經部主要以什麼方式合理地安立因果關系呢?他們承許不斷的相續,由相續作為中間的連接,以這種方式安立因果關系。
如芽等相續,皆從種子生。從是而生果,離種無相續。
他們首先做了個比喻。因為種子存在,繼而產生苗芽、根莖以及枝葉等這些果法、相續,果實也隨後從該相續中產生。如果離開了種子,則果法等無從產生,也就不可能存在。他們用此方式建立了因果的關系,以此避免常斷的過失。
「如芽等相續,皆從種子生」:苗芽、根莖以及枝葉等果法、相續,都是從種子中產生。
「從是而生果,離種無相續」:種子產生相續,相續產生這些果法。離開了種子就沒有相續,沒有相續就不能產生這些果法。
從種有相續,從相續有果。先種後有果,不斷亦不常。
「從種有相續,從相續有果」:有種子就有相續,種子滅盡而產生相續,相續滅盡而產生果實。
「先種後有果」:先有種子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種子產生的第二剎那時毀滅了,所以它不是恆常。種子本身滅了,但它所產生的相續沒有斷滅,種子產生相續,相續產生果實,由相續作為連接,最後產生了果報,所以它不是斷滅,沒有斷滅。若是斷滅的話,它就永遠是不生果的。種子本身毀滅了,因此它不是常;它中間有相續,通過相續而產生果報,這樣它也不是斷滅。
這是比喻,下面講喻義。
如是從初心,心法相續生。從是而有果,離心無相續。
任何善惡的心相續都是從心法等業中產生的,隨後又從此法等相續中產生了苦樂的果報。從心法這些善業中產生心之相續,從相續當中產生苦樂等這些果報。如果不存在心法之類的業,其結果——心的相續也不可能產生,而成為必定無有之法。
他們拿種子來做比喻,說明善惡因果的關系,心法等業產生心的相續,最後產生苦樂等果報。
從心有相續,從相續有果。先業後有果,不斷亦不常。
「從心有相續,從相續有果」:從心法等這些業產生相續——心之相續,從相續中產生苦樂、喜怒哀樂等果報。
「先業後有果,不斷亦不常」:先有業後有果,業在果報產生之前一直存在,直至異熟果報成熟之後才會滅盡,所以既不是斷滅,也不是恆常。這些善業、惡業會毀滅,所以不是恆常;但是它的相續不會毀滅,相續產生了相應的苦樂等果報,所以它也不是斷滅。它既不是恆常,也不是斷滅。
壬二、宣說業果:
能成福業者,是十白業道。二世五欲樂,即是白業報。
「能成福業者,是十白業道」:能產生福德的,就是善業。「十白業」指身三業、語四業、意三業,共有十種善業。
「二世五欲樂,即是白業報」:這十種善業產生第二世(來世)五欲樂,即色聲香味觸五種悅意欲樂。
頌詞中說的是善業,惡業也是如此。能產生非福德的業是惡業,也叫黑業。共有十種黑業道:身惡業是殺盜婬三業,口惡業是妄語、惡語、綺語、離間語;意三業是貪心、害心、邪見。這十種惡業會令來世感受非悅意欲樂,即苦痛、災難等。
這就是業和果,善業有善果,惡業有惡果。業果中間有個相續,以此安立業果,用這樣的方式來建立因果關系。
辛二(有部避免過失之理)分二:一、宣說他宗之過;二、建立自宗。
壬一、宣說他宗之過:
「他宗」指經部。經部認為,以相續來作連接,以此合理地安立因果關系。但是有部認為這是不合理的。
若如汝分別,其過則甚多。是故汝所說,于義則不然。
如果按照對方的說法而建立承認業果相續的觀點,就會有極大、極多的過失。
你們說相續中產生果報,但是相續所產生的必須是同類的,不是同類的就不能產生,猶如從種子苗芽等中,最終只能產生與其相續一致的果實一樣。比如,稻種只能產生同類的稻芽,不可能產生麥子。從稻谷的種子中只會產生與其同類的果實,而不會產生異類的果實。同理,相續中有善、惡、無記等很多法,若是從善法等心相續中,只能連續不斷地產生同類的果報,不能產生不同類的。
從三界與六道各自的補特伽羅的業當中,也應該產生與自身相續同類的果報,而絕不會產生不同類的其他果報而使相續中途間斷。比如,在同一時間里,一個人、眾生只能有一個心的相續,不能有兩個心的相續同時存在。若是兩個心的相續同時存在的話,就成為兩個人、兩個眾生了。善、惡、無記等這些法只能產生同類的,中間不能有別的。若是這樣,要麼所產生的永遠是善,要麼所產生的永遠是惡,要麼所產生的永遠是無記。如果先產生善之心,繼而又產生惡之心,後來又產生無記之心,這是不可能的,都是不允許的。
此外,對于欲界、色界、無色界這三界的眾生而言,他們的相續中也只能產生同類的善業、惡業或無記業,不同類的則不能產生。若是這樣的話,所謂「欲界的眾生轉生到色界」「色界的眾生轉生到無色界」等,這些都是很難成立的。善有有漏的善和無漏的善,所謂「有漏的善轉為無漏的善」,這也是不能成立的。
這是有部破他宗,「他宗」這里指經部。他們認為,因為相續只能產生同類的,不能產生非同類的,所以「因和果中間有個相續,通過相續產生果報」的觀點是不合理的,經部的所說有很多過失,很難成立。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過患敵, 生老病死猶波濤,願度苦海諸有情。
以佛所獲三身之加持,法性不變真諦之加持, 僧眾不退意樂之加持,如是迴向發願悉成就!
達雅塔,班讚哲雅阿瓦波達呢耶所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