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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的活佛轉世(道證)

藏傳佛教的活佛轉世

  道證

  藏傳佛教的活佛轉世,被稱為世界七大神秘現象之一,它是藏傳佛教的一種獨特的傳承方式。它把中國傳統的靈魂不滅的思想和佛教業力自如的教義以及佛、菩薩圓覺解脫、化身轉世、普度眾生的思想融為一體,這種思想得到藏傳佛教其他教派的認同。活佛,是對佛教「三身」思想的進一步發揮。佛教三身說就是指佛有三身:一為報身,只有修行境界很高的大菩薩才能看見,凡夫是看不見的;二為法身,法身無形無相,是指不生不滅的理體;三為化身,化身是為度化眾生而隨緣顯現。在西藏,活佛往往被認為是佛、菩薩或聖僧、大成就者的再生。所謂活佛轉世,按藏傳佛教說法,是指大喇嘛和活佛(阿拉合)生時修行已達到了斷除妄惑業因,證得菩提心體,于生死之間,能不昧本性,不隨業力而自在轉生,復接其前生的職位,繼續完成普度眾生的善緣。最初確立可以轉世的活佛,一般都是具有一定威望的高僧大喇嘛,轉生辦法是在大喇嘛死後通過降神、占卜的籤示,尋得和喇嘛圓寂時間相近而生下的靈童,繼其法位。「活佛轉世」創始于噶瑪噶舉派。

  活佛轉世制度的肇始

  活佛轉世制度由藏傳佛教噶瑪噶舉派首創。此派創始人是都松欽巴(四川甘孜州新龍縣人)。他的弟子噶瑪拔希是神通非凡,在藏區影響很大。1253年忽必烈南征云南大理時,知他法力不俗,派人召他到四川西北的絨區色都會見,要他長期隨侍左右,他執意不肯。1256年他接元憲宗蒙哥的詔書,到和林受到蒙哥和阿里不哥的崇信,並賜金印、白銀。因為他的恩師都松欽巴喜歡戴黑帽,蒙哥為尊重他們的習慣,賜給他金邊黑帽。三年後蒙哥去逝,忽必烈戰勝了與他爭權的阿里不哥,繼了大汗之位。他想起了當年噶瑪拔希不願留在他身邊的舊事,又因他有幫助阿里不哥的嫌疑,而下令逮逋了他。並動用了火燒、餵毒、頭上釘鐵釘等刑罰,因他神通廣大而沒有受到傷害。後來忽必烈考慮他在藏區的影響,又釋放了他,他要求回藏,得到同意。回藏後他就一直住在楚布寺。1283年圓寂。圓寂前對弟子鄔堅巴說他死後,會出現一名繼承黑帽派密法的傳人。1284年攘迥多吉出生于噶舉派一代宗師密勒日巴的故鄉後藏貢塘,被認定為噶瑪拔希的轉世。他雖是藏傳佛教的第一位轉世活佛,但習慣上稱他為噶瑪噶舉黑帽系第三世活佛,將噶瑪拔希追認為第二世,此宗創始人都松欽巴為第一世活佛。

  第三世攘迥多吉的得意弟子扎巴僧格(1283——1349),受到元帝賜給的金邊紅帽,而開創了紅帽派。這一派轉至十世時,由于勾結廓爾喀軍入侵後藏,因此被停止轉世了。

  活佛轉世制度的形成

  在此之前,各個教派的傳承一般為師徒傳承和家庭傳承。公元十三世紀創建活佛轉世,西藏社會正處于佛教興盛的後宏期,教派林立。並逐漸形成了獨立的寺廟經濟,寺廟不僅擁有自已的土地、牲畜和牧場,還有自已的屬民。隨著各教派的宗教勢力和經濟實力不斷膨脹,一個個實力雄厚的宗教首領集團出現了。這時宗教集團的勢力和影響已超越世俗家族的范圍,單一的家族支持已無法滿足其需要,只有追求更廣泛的社會支持和更高層的中央政權的支持,才能使自已教派的勢力得到進一步的弘揚。因而,既符合這一追求的需要,又有利于宗教首領集團穩定的新的傳承方式——活佛轉世制度應運而生,並逐漸得到推廣。

  從活佛轉世出現以來,藏傳佛教有數百個活佛轉世體系,區分活佛的大小就是看其是否受過中央的西藏地方的冊封。藏傳佛教是在某些方面藏族社會向封建農奴制過渡的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除了具有階級社會一切宗教所有的共同屬性外,從興起就按照其獨特的形式發展,即宗教勢力和地方勢力在政治和經濟上緊密結合。西藏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它的政教合一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必須由中國中央政府授予的以佛教自治的一種地方區域性的政治反映,不過學者們都習慣借用黑格爾的「政教合一」這一名詞罷了。公元十三世紀,蒙古汗王統一西藏,封薩迦八思巴為帝師,兼管西藏地方政權,使僧人執牚政教大權,出現了全藏性質的政教合一制度。公元1264年元朝設立總制院(後改為宣政院)管理全國佛教事務和西藏行政事務,命薩迦寺寺主八思巴總領制院院事,管理西藏行政事務。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五世達賴喇嘛圓寂,清朝政府把六世(後改為七世)達賴格桑嘉措從青海護送到拉薩,于公元1720年在布達拉宮坐床,廢除了第巴制度,設立四名噶倫共同管理西藏地方行政事務,清軍留駐西藏。不久,四名噶倫內部發生內訌,清政府速采取措施,平息了內訌,委任頗羅鼐總理西藏地方事務,並派駐藏大臣。但是頗羅鼐于乾隆十二年(1747年)去逝,其子那木扎勒襲郡王爵,繼續總理西藏地方政府,由于他秘密與蒙古準噶爾部首領勾結,背叛清朝。駐藏大臣殺了那木扎勒,他的黨羽又了殺駐藏大臣,七世達賴格桑嘉措平息了叛亂,清朝政府從此在西藏正式設立噶廈政府。噶廈藏語之意為發布政令的機關。設有委員四人,藏語叫噶倫,由一僧三俗組成,以僧官噶倫為首,均為三品官,由達賴喇嘛管理。格魯派掌權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從此正式確立。七世達賴去逝後,清朝政府任命丹吉林大活佛、德穆呼圖克圖攝政,從此西藏開始在達賴喇嘛未成年以前,采用攝政制度。可見西藏達賴喇嘛掌管西藏地方政府之政權是從七世達賴格桑嘉措開始的,這是清政府為改變西藏行政制度而授予的,在清朝中央政府領導下實行「政教合一」制度。但九至十二世達賴喇嘛在青年時就夭折了,一直由攝政活佛牚管政教。到光緒二十年(1894年)十三世達賴土登嘉措19歲時,光緒皇帝諭達賴親政,攝政的活佛才辭呈。

  象達賴、班禪、過去外蒙的哲布尊丹巴和內蒙的章嘉呼圖克圖,是清朝著名的四大活佛。他們分別是西藏、蒙古的宗教領袖。西藏可以任藏王的四大林呼圖克圖諸如策默林活佛、功德林活佛、熱振活佛、德穆活佛地位也非常崇高,在達賴年幼或圓寂時,只有他們才有資格擔任藏王或攝政。那些大寺廟的住持,如拉卜楞寺的嘉木樣呼圖克圖、昌都帕巴拉呼圖克圖、楚布寺噶mb呼圖克圖等等,他們的名字是載入清朝理潘院院冊的,也都是大活佛。從拉薩三大寺來講,措欽朱古(轉世活佛)是一等,扎倉朱古是二等,康村朱古是三等,另外還有許多等外活佛。依據慣例,只要是當過甘丹池巴或三大寺堪布的,就有資格轉世,但這還要看他生前的德業以及對本宗的弘化。據有關資料記載,藏傳佛教的大活佛,僅由清朝中央政府在蒙藏地區冊封的呼圖克圖的,在理藩院注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就有160名之多。到了解放初期至民主改革時,僅西藏自治區境內大約就有3000——4000位活佛。

  活佛轉世制度的盛興

  如果說是噶舉派創造了活佛轉世,那麼將活佛轉世進一步發揚光大則是格魯派。格魯派創建于十五世紀,其建立後,所有大小寺院都是以活佛轉世傳承,他們繼承和完善了活佛轉世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傳統儀軌和歷史慣例。宗咯巴的大弟子賈曹傑·達瑪仁欽得宗咯巴的衣帽傳承,繼任甘丹寺的法位。甘丹寺寺主藏語譯為「甘丹赤巴」,在藏族社會中享有十分崇高的地位,即是黃教的教主。宗咯巴被認為是甘丹赤巴的始祖,而把賈曹傑稱為第一任甘丹赤巴,他任甘丹赤巴達11年之久。1430年傳給宗咯巴第二大弟子克主傑·格魯貝桑。公元十六世紀中期時,拉薩的哲蚌寺在黃教寺院中實力最為雄厚,掌握著黃教寺院勢力的領導權。當時,黃教寺院的經濟勢力已經發展得很強大,既需要將這種既得的經濟利益保持和繼承下來,又需要對外與其他封建勢力進行抗衡的角逐,而要解決這些問題,勢必要由一個固定、統一的領袖人物來主持解決。于是在公元1546年(嘉靖二十五年),哲蚌寺的上層僧侶迎來了年僅三歲的索南嘉措(1543——1588),稱他為活佛,讓他作黃教寺院的領袖。這是格魯派采用活佛轉世制度的開始,他一生最大的成就是把黃教傳布到內蒙古,使全蒙族人民改信佛教。當時蒙族人民大多信奉薩滿教,他勸蒙古大汗俺達汗廢除不良的風俗習慣,得到內蒙古人民的敬仰。俺達汗贈送他「對識一切瓦齊爾達賴喇嘛」的稱號,「達賴」蒙語是「大海」的意思。「喇嘛」是藏語「上師」的意思。從此才有達賴喇嘛的稱號。據此,格魯派的後人,才追認根敦嘉措(1475——1542)為「第二世達賴喇嘛」,根敦朱巴(1391——1474年)為「第一世達賴喇嘛」。

  根敦朱巴是宗咯巴年紀最小的弟子,賈曹傑和克主傑也曾經教過他。1447年他到日喀則修建了扎什倫布寺,它是黃教在後藏建的第一所寺院,與拉薩三大寺,並稱為黃教四大寺。他還在青海宗喀巴的家鄉修建了塔爾寺。在四川理塘修建了理塘寺。他在格魯派中有很高的地位。1438年克主傑去逝後,他被推舉為甘丹寺第三任甘丹赤巴人選,因他忙于修建扎什倫布寺和傳教,而舉薦了他人。他還認定了蒙古族的俺達汗的曾孫為達賴四世的轉世靈童,這是唯一的一位蒙古族達賴活佛。

  五世達賴名阿旺羅桑嘉措(1617——1682),他出生後並沒有被承認為四世達賴的轉世,由于四世班禪的周旋說情,到六歲時才被迎到哲蚌寺。清朝統一全國以後,達賴五世受到順治皇帝的邀請于公元1652年(順治九年)來到北京。第二年返回西藏,途經代噶(今內蒙古涼城縣),清朝官員帶著金冊金印,對他進行冊封,從這時起,達賴喇嘛的地位得到了清朝的正式確認,而且從此以後,使歷代達賴喇嘛都必須經中央政權的冊封,成為一項制度。公元1653年清朝又冊封固始汗,也賜了金冊金印,讓他做清朝統治西藏的代理人,從而西藏的行政權力,明確由固始汗執掌。

  固始汗是衛拉特蒙古四部之一和碩部的領袖。此部皆信黃教。固始汗在蒙古受到準噶爾部的排擠,1636年初,他率部從新疆起兵,殺掉青海可汗,滅掉四川白利土司,吞併西藏黃教勁敵第悉巴地方政權,把大部分藏區置于他的統治之下。在固始汗的支持下,黃教的經濟和宗教勢力得到了絕對的優勢。

  從四世班禪起,確定以扎什倫布寺為其母寺。五世班禪羅桑意希(1663——1737)也于公元1713年(康熙53年)冊封為「班禪額爾德尼」,賜金印金冊,也規定了歷代班禪額爾德尼都必須經過中央政權冊封的制度。

  四世班禪和五世達賴是二黃教集團奠立基礎的兩個主要人物。四世班禪羅桑卻吉堅贊(1567——1662)是扎什倫布寺的寺主,班禪活佛轉世系統是從他開始的。1645年,蒙古和碩部的固始可汗在控制西藏後,贈送他「班禪博克多」的稱號。「班禪」是班智達欽波的簡稱,意思是大學者,而且從此以後成為班禪轉世才專有稱號。「博克多」是蒙語,是對智勇雙全的英雄人物的一個尊稱。班禪活佛轉世系統正式建立,並追認克主傑為一世班禪;索南喬列(1439——1504)為二世班禪;恩薩巴·羅桑頓主(1505——1566)為三世班禪。

  活佛轉世制度的運作流程

  以達賴、班禪兩大世系為例,歸納其傳統做法如下:

  1、降神觀湖。有關轉世的預言、徵兆和神諭,是尋訪靈童的主要依據。尋訪靈童一般在前世活佛去世一年後開始進行。首先打卦或請護法神降神,觀神湖,確定靈童出生地的方向、路程及地方特徵等。

  2、秘密尋訪。派出由寺院高僧組成的尋訪小組按照神諭、徵兆線索分路尋訪。尋訪的結果,有時只找到一位靈童,有時找到兩位或兩位以上。

  3、遺物驗證。找到符合各種特徵的靈異孩童後,取出前世活佛生前常用、最喜歡的器物,再混以其他相同形狀和數量的器物,使真偽相雜,然後讓靈童辨認。如果靈童抓到的都是前世活佛生前用過的器物,就認為該靈童系前世活佛轉世。

  4、金瓶掣簽。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頒布「金瓶掣簽」法,由清廷制金瓶兩個,一藏拉薩大昭寺,一貯北京雍和宮。凡西藏、蒙古大活佛,如達賴、班禪和哲布尊丹巴、章嘉等轉世時,將經過遺物驗證篩選出的數名候選靈童報中央政府同意後,需將覓得的若干靈童的名號寫在象牙籤上,置簽金本巴瓶中,分別由駐藏大臣在大昭寺和理蕃院尚書在雍和宮,監督掣簽,當眾掣出一名,即被定為正式靈童。據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經清朝中央政府審定後正式頒行的《欽定善後章程》第一條說:「假若找到靈童只有一名,亦須將靈童的名字的籤牌和一個沒有名字的籤牌共同放進瓶內,假若抽出沒有名字的籤牌,就不能認定已尋找到的兒童,而要另外尋找。」可見即使尋找到一位轉世靈童也需要金瓶掣簽。金瓶為乾隆皇帝所賜,瓶心插著五支雕有如意頭的象牙籤,由駐藏大臣監督抽籤。此儀式十分隆重,大臣將靈童姓名、出生年月日,用滿、漢、藏文書寫在牙籤上,抽中者即為轉世靈童。然後,即可聘師為靈童剪髮披剃、取定法名,等舉行坐床典禮。凡是蒙古大活佛圓寂,需將尋訪到的轉世靈童的姓名、年齡申報理藩院,由理藩院堂官會同掌印扎薩克大喇嘛,共同在雍和宮舉行金瓶掣籤,決定轉世靈童。1924年,蒙古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圓寂,此活佛傳承制度遂告終絕。章嘉活佛最後一世解放以前移居台灣。1978年在台灣逝世,未聞有轉世之說。因此北京雍和宮的金瓶,解放以後也從未聽說用過。

  5、批准繼位。將掣籤情形、掣定之靈童名字、預選的正副經師、預選的坐床日期等,報告中央政府,請求批准繼位。

  對活佛轉世制度,根據原活佛認定的權限,歷來由中央政府認定的大活佛,解放後由國務院宗教局(現改為國家宗教事務局)審批。一般的活佛轉世,由 、州(地、市)兩級佛教協會認定,省、州(地、市)兩級政府宗教部門審批。寺院不得擅自尋訪轉世靈童,認定轉世活佛。活佛轉世制度不受境外任何組織和個人的支配;寺院不得承認境外組織和個人認定的靈童和活佛,更不得在寺院為其舉行坐床儀式。未經政府批准的轉世活佛不得主持宗教活動和寺院事務。

  第十世班禪圓寂後,即按照傳統儀軌和歷史慣例選出了新一任轉世活佛,這就是第十一世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傑布。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