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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藏傳佛教研究述

瑾桴·磬聲

宗教幾乎是伴隨著人類社會的形成而誕生,而且與特定的時代背景相聯系。歷史上,政治和宗教的協調與補充,往往成為社會安定繁榮的一種因素。佛教自東漢明帝永平八年時傳入中國後,逐步演變和發展,成為封建社會上層建築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近兩千年的歷史演變中,佛教不斷地域化、民族化,從而形成眾多的流派體系。公元七世紀,佛教從印度和漢地南北兩路傳入西藏地方之後,在吐蕃王朝的倡導下,佛教與西藏當地的原始宗教苯教相接觸,進行了幾個世紀的斗爭,其結果是相互影響,相互吸收,相互滲透,相互融合。佛教在其教義的基礎上,吸收了苯教的神祗和儀式,在教義上兼容大小二乘,而以大乘為主;大乘中顯密兼備,尤重密宗,並以無上瑜珈密為最高修行次第。到公元十世紀後半期,終于形成了具有濃厚西藏地方民族特色,有藏文三藏經典和嚴密的寺院組織,學經制度等內容的新的佛教派別——藏傳佛教。 在藏傳佛教的稱謂上,學術界存有不同的意見,一般俗稱「喇嘛教」;因源于中國西藏地區,有些學者主張稱為「西藏佛教」;又因其傳播是通過藏語文,也有學者主張稱為「藏語系佛教」。稱謂有異,其揆一也。 藏傳佛教形成後,曾在我國的西藏、內蒙古、新疆的蒙古族地區、青海、甘肅南部、四川西部、云南西北部,以及蒙古國、獨聯體境內的布里亞特和圖瓦自治共和國、印度、不丹、尼泊爾,錫金等地區廣為傳播和弘揚,近30年來,又在西方社會得到傳播和發展。藏傳佛教在國內傳播的地區占全國總面積的三分之一強,信仰這一宗教的除藏族外,尚有蒙古族、土族、裕固族、錫伯族、門巴族、珞巴族、羌族、怒族、納西族、普米族等少數民族和漢族的少數信奉者,人數多達千萬之眾。 藏傳佛教在形成初期,主要的教派有寧瑪、薩迦、噶舉等派。公元十三至十七世紀,薩迦派、噶舉派在元、明兩朝的扶植下,先後執掌衛藏(西藏)地方政權。十五世紀初,青海藏僧宗喀巴進行宗教改革,創立格魯派(俗稱黃教),在清朝政府的扶植下,勢力逐漸強大,取得壓倒其它教派的優勢,自十八世紀中葉起,執掌西藏政權至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末。 藏傳佛教研究是宗教學中的專門研究,研究者必須具備一定的藏語文水平和佛教知識,能夠閱讀藏文典籍,同時還要有吃苦耐勞的精神,深入藏族地區進行實地考察的知識和能力,這就給研究工作帶來一定的難度。所以藏傳佛教的研究在全國和甘肅都是起步較晚的一個學科。在不少研究工作者的努力下,終于揭示了它的「廬山真面目」。本文僅就甘肅學界在藏傳佛教研究情況作一述評。為了敘述方便,還得從解放前說起。 在甘肅,藏傳佛教的研究,始于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末。在此之前,國人對藏傳佛教的真實情況,很少全面的了解,能夠見到的材料,大抵都是些零星片斷,不成系統的記錄,更有的是些荒誕不經,給人以「神秘」、「恐怖」之感的無稽之談;至于宗教人士撰寫的有關著述,又往往偏執一端,語言晦澀,很難使人看懂。抗日戰爭爆發以後,一些從事社會學、宗教學的研究者們,從淪陷區來到大西北。其中李安宅就是從淪陷了的北平,輾轉到了大西北,隨後,歷盡艱難險阻,深入甘南藏區,對藏傳佛教格魯派(黃教)六大寺院之一的拉卜楞寺,作了長達三年之久的實地考察,「取得了大量材料,寫成了《藏族宗教史之實地研究》,這是國內、外公認為通過實地考察和社會調查而撰寫的有關藏族宗教史的第一部傑作」(雷潔瓊1988年6月為該書漢文版寫的序言中語)。該書在介紹藏族文化背景與歷史概況的基礎上,著重介紹藏族在信仰佛教以前的信仰和早期佛教;格魯派——革新或當權的佛教;格魯派寺院——拉卡楞寺。這部著作雖然是半個世紀以前的舊作,但它是我國對藏傳佛教進行實地考察的一個開端,標志著一個時代的學術水平。另外,在藏傳佛教教義方面,李安宅撰有《拉卜楞寺概況》(載《邊政公論》1941年9月第1卷第2期)一文,在介紹拉卜楞寺及喇嘛教的簡史的同時,研究了稱藏族地區流傳的佛教為喇嘛教的原因;顯教與密教的區別,密教在漢族地區失傳而在藏族地區盛傳的原因,以及拉卜楞寺六大札倉(學院)的習經制度等。于式玉撰寫的《拉卜楞紅教喇嘛的現狀、起源與各種象徵》(《新西北》1942年6月西北史地專號第1輯),作者對散居于拉卜楞紅教僧人進行了調查研究。紅教(指藏傳教的寧瑪派)的僧人生活情況是:紅教僧人可娶妻生子,不像黃教徒那樣集中到寺院,而是散居在各處村莊里。他們平日經營家事,有人來請,則到人家去念經。他們所念的經可分兩類:一類是祈求平定禳災除難的白經,一類是招至邪魔、埋藏鎮物、咒人死亡的黑經。在西北地區,紅教的大本營在青海境保安(即今青海同仁縣保安)。紅教屬于佛教密宗,其祖師為公元747年入藏的蓮花生。紅教的首領叫「阿惹荷」(活佛),可是這等活佛並不轉世,而是輪流充當的,即從紅教僧人中推出那經典好些的來充當,三年一換,有義務而無權利。紅教僧人頭上蓄留大髮辮是什麼意思?作者經過深入調查才弄清「在他們密宗的理論上,對于頭髮有許多的解釋。那黑黑的頭髮,象徵著法身;上邊的各種神莊嚴,象徵報身;頭髮數多,象徵化身;盤在頭上,一來為得美觀,主要的意思是恭敬師尊,常想老師坐在頭上,以頭頂戴老師,因此盤起頭髮,算是給老師預備座位」。 紅教徒頭上的大辮子共分五十八股,象徵五十八尊忿怒神;頭上周圍的蓬松細髮,象徵無數的空行母。念經的時候,有時把頭髮披散有背後,為的使人害怕;有時以頭髮擊地,乃表示壓下了敵人。再則頭髮的外表象徵佛殿,其本身就是佛體。」頭髮在紅教徒的眼目中有這許多意義,在一般情況下是很難知曉的,只有深入到他們中間,取得他們的信任後才能了解到,正如作者所述:「我居留藏民區三年,能說他們的話,得到他們的信任,才發現出來的」。 在宗教活動方面的著文有:李安宅的《拉卜楞寺公開大會》(《新西北月刊》1941年10月第5卷1、2期合刊)、陰景元的《拉卜楞寺夏季辯經大會》(《邊疆通訊》1947年6月第4卷第6期)、《拉卜楞寺的七月會》(《邊疆通訊》1947年12月第4卷第12期)和《拉卜楞寺的四月會》(《邊疆通訊》1948年7月第6、7期合刊)等。其中李文《拉卜楞寺公開大會》較全面地介紹了除拉寺內僧侶們的法事活動繁多的大小會之外,每年要舉行七次公開大會:即夏歷正月的祈禱大會(藏語稱莫朗姆)、二月的祭會(叢確)、三月的舞會(朵吉羌)、四月的齋會(尼雍乃,又稱「娘乃」)、七月的說法大會(日禾扎)、九月的禳災殺敵仇舞和十月的宗喀巴逝世紀念會。所謂公開大會,自然也是法事活動的一種形式,就是在大會期間,寺院全部開放(平時是不開放的)。就寺院本身來說,有宣教的作用;對一般群眾來說,可以有到寺院內進行瞻禮、觀光的機會,是將教義通俗化具體化而來一個盡情欣賞的機會,是老百姓破除一年艱苦生活節奏的機會,也是以毛皮、牛馬換取青裸、谷豆以及其他外來貨物而從事大規模的經濟機會。所以在公開大會期間,蒙藏民族和商賈是不遠數百里麇集于寺院附近,進行貿易。相當漢地的廟會和物資交流會。七個大會中以正月和七月兩會規模為最大,甘南藏區的主要貿易,在解放前也是在這兩個季節進行的。 關于寺院僧侶和宗教人物方面的著文有:黃明信的《拉卜楞寺的喇嘛生活》(《康導月刊》1945年3月第6卷第2、3、4期)、李安宅的《從拉卜楞寺的護法神看佛教的象徵主義》(《邊政公論》1944年8月創刊號第1卷第1期)和黃子翼的《嘉木樣呼圖克圖》(《邊疆通訊》1944年4月第2卷第4期)。其中《拉卜楞寺的喇嘛生活》主要介紹入寺為僧的人,從擇拜師傅、學習經典、辯論經典、獲得「格西」(善知識)學位的全過程情況。一個僧人要完成這個全過程需要幾十年時間,而且要求極為嚴格,所以絕大多數僧人終生也難取得「格西」學位。另外,要獲得「格西」,除了有學問之外,同時還要有一定的財力作後盾,文章說,要取得一個「多仁巴」(在西藏稱作「拉仁巴」)學位,需要四五百元白洋的用費。另外,該文對在拉卜楞地區把「喇嘛」(實指僧人)呼為「阿喀」原因,作了有趣的考證,認為喇嘛自小出家,在寺中自然需要一個年長的人照管,這照管者普通多是他的伯叔之屬。藏語伯叔為「阿喀」,于是阿喀就成了照管人的代名詞。同時他對于一切年長的喇嘛,也都叫「阿喀」。于是「阿喀」又成了一個普泛的對喇嘛的尊稱。這種考證分析是合乎當地的實際情況,是有道理的。《嘉木樣呼圖克圖》是介紹拉卜楞寺主嘉木樣一世到五世的生平事蹟的,略而不詳。 另外,1947年第五世嘉木樣活佛圓寂,由治喪委員會將散見在各報刊上有關拉卜楞寺的文章以及高僧撰寫的文章,整理彙編成《輔國闡化正覺禪師第五世嘉木樣呼圖克圖紀念集》。《紀念集》基本上概括了拉卜楞寺歷史情況和組織轄區屬寺等方面的情況,可以說是一本比較詳細完整的資料。從某種意義上講,也可以說是拉卜楞寺簡史、概況的結合。美中不足之處,也是略而不詳。 以上所述是從抗日戰爭爆發後至解放前(1938-1948)甘肅研究藏傳佛教的基本情況,也是甘肅藏傳佛教研究的第一個階段。這一階段研究工作的特點是:以個人研究為主,沒有形成力量;研究者們都是自己深入藏區進行調查而出成果的。 新中國成立之後,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極為重視民族、宗教工作。1950年在蘭州成立了我國第一所民族學院,培養了一批藏語文工作者。六十年代初又成立了甘肅省民族研究所,集中了一批研究人員。五十年代末和六十年代初,中央民委曾組織民族工作者深入民族地區,進行社會調查,甘肅省的民族工作者和研究人員也隨之參加,深入藏族地區進行調查研究,蒐集到大量的資料。然而,由于種種原因,關于藏傳佛教的研究工作進展不大,可能是我們囿于聞見,「文革」前的十七年,以及「文革」十年,共計二十七年,在這一較長的時間內,幾乎沒有見到這方面的研究文章和著作問世。粉碎「四人幫」後,被撤消了的西北民族學院和甘肅省民族研究所先後恢復,遣散了的人員大部分重新歸隊。新的形勢鼓舞了教學與科研人員,他們為了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再次深入藏區進行實地考察,研究藏傳佛教。西北民族學院的丁漢儒、溫華、唐景福、孫爾康四人,于1977年春開始到甘南、青海黃南、四川德格、甘孜和西藏自治區,歷時十個月,一邊實地考察,一邊收集資料,編著了《藏傳佛教源流及社會影響》一書,開始了甘肅藏傳佛教研究的第二階段。同年,上述四人又參加了由任繼愈主編的《宗教詞典》佛教部分中藏傳佛教教義、教派、寺院組織、宗教人物、經籍書文、菩薩諸天等詞目的撰稿工作。1981年12月,隨著《宗教詞典》由上海辭書出版社發行,「藏傳佛教」這一名稱,也隨之被國人所接受。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國各項事業蓬勃發展,藏傳佛教研究在甘肅開展起來,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關于藏傳佛教源流及形成的特點研究:丁漢儒等四人編著的《藏傳佛教源流及社會影響》,是甘肅研究藏傳佛教的第一部專著。1978年12月,由西北民族學院和甘肅省宗教學會鉛印內部發行(1991年2月于北京民族出版社正式出版),影響頗廣。該書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和方法,對藏傳佛教的產生和發展(佛教在西藏的早期情況、佛教西藏地方化——藏傳佛教的形成、主要教派及其教義、藏傳佛教在蒙古地區的傳播);「政教合一」制度和藏傳佛教寺廟的僧伽組織、活佛轉世制度、寺廟經濟、思想文化影響、經法教育制度和解放後的藏傳佛教等方面都作了概要和全面系統的敘述。國內學術界用馬克思主義研究、出版這類宗教的專著,見到的較少。是書的不是之處,其深度顯得不夠。 唐景福、溫華的《喇嘛教》(《百科知識》1981年第8期),對喇嘛教(即藏傳佛教)的形成及其主要派別創建的歷史和特點,作為較全面的介紹,富有很強的知識性。丁漢儒、溫華、唐景福合著論文《喇嘛教形成的特點問題》(《世界宗教研究》1981年第2期),從四個方面對佛教傳入我國西藏後發展和形成喇嘛教的特點作了分析,論述了佛教與苯教互相斗爭融合並逐漸演化為喇嘛教的過程;密宗在藏區所以得到傳播崇信的社會原因;活佛轉世制度和政教合一制度的產生發展過程及其社會意義。對喇嘛教的名稱、宗教的傳播、活佛轉世和西藏原始信仰的關系、政教合一等問題也都作了一些新的探討。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一定階段的歷史現象,密宗是九世紀中期從印度傳入西藏的。當時,西藏的經濟、文化十分落後,人民生活極端貧困。崇信密教不必苦讀經典,不必累世修行,只要經過上師灌頂,多念咒語,供花敬佛,祭祀燒施,就可快速成佛。這是一種廉價而又省力的精神鴉片,容易被那些迫切希望擺脫極端困難、文化落後的群眾所接受。佛教本來是禁欲主義者,無論大乘小乘都有「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等四條戒律。至于女性是被歧視的,平時不能隨便入廟,即使出家也不能成佛。但密宗卻有些特別,講究所謂「雙修」,乃為「助道」;說什麼男女雙修,「男是智慧,女是方便」,意即用巧取的方法速成佛。他們除了供奉「佛母」、「明妃」、「歡喜金剛」等偶像,還專門講述所謂「雙修儀軌」。按照這個所謂「雙修儀軌」修持,即能滿足現世享樂的欲望,又能進入來世享樂的佛國。物質的和精神的,現世的和來世的,都被占有了。什麼「方便」、「智慧」?密宗的「雙修」,猙獰的神像,神祕的咒語,說穿了它的奧秘,就是被統治者用來欺騙、恐嚇、鎮壓農奴,鞏固封建農奴制的一種「方便」和「智慧」罷了。《喇嘛教形成的特點問題》一文中這些論述被認為雖然不是結論,但「是言之有理,持之有故的」(見王點著《雍和宮和奧秘》紫禁城出版社)。1984年6月陜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任繼愈、李羨林、蔡尚思等著的《中國佛學論文集》和1985年3月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國少數民族宗教》兩書都收錄了該文。1989年10月,該文曾獲國家民委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論文二等獎。 在藏傳佛教教派研究方面:唐景福、溫華撰的《試論西藏佛教薩迦派的歷史及其作用》(《世界宗教研究》1983年第3期),論述了藏傳佛教薩迦派形成的歷史背景,薩迦派得到元朝的支持以後,在內地與西藏地方關系所起的作用;薩迦派在宗教上的特點和衍變;薩迦派在發展藏族文化上的貢獻。其中主要論述了成吉思汗死後,其子窩闊台(元太宗)即位,遂將西夏舊地和青甘藏區劃給他的次子闊端做為份地,闊端駐涼州(今甘肅武威)後,于1244年派親信大將多達那波和加曼二人入藏,邀請富學五明的薩迦派第四代祖師薩班·貢噶堅讚到涼州,商談西藏歸順蒙古問題。薩班雖出身世襲貴族兼教主家庭,但思想較先進,趨向革新,以63歲高齡,東來內地。于1247年在涼州與闊端會晤,順利議妥了西藏歸順蒙古的條件。薩班致公開信于西藏各僧俗首領,陳述利害,勸導歸順,從此西藏正式歸入祖國版圖。唐景福撰的《喇嘛教噶舉派的歷史及其作用》(《西北史地》1985年第2期),論述了噶舉派代替薩迦派統治西藏時,西藏的社會生產發展的情況,及其與明朝的關系。 才旦夏茸撰的《西藏佛教宗派名稱之研究》(《西北民族學院學報》1982年第2期),該文對藏傳佛教各教派的名稱,從教義方面作了詳盡的闡釋,並對學術界流行的有關藏傳佛教教派名稱的錯誤稱謂進行了正名。 在藏傳佛教僧傳研究方面:才讓撰的《瑪爾巴傳略》(《西北民族學院學報》1988年第2期),該文簡明扼要地敘述了藏傳佛教史上頗有影響的人物、噶舉派創始人瑪爾巴克服種種困難,三次赴印度求法的艱難過程以及傳道布法和生活的情況。彭清深撰的《布敦·仁欽珠在藏文佛典目錄和分類上的貢獻》(《西藏民族學院學報》1992年第4期)該文考察了藏傳佛教夏魯派宗師布敦·仁欽珠一生的學術活動,其對藏傳佛教和藏族文化做出了二件巨大的貢獻:一是撰寫了西藏歷史上第一部成型的教法史《善逝教法源流》,漢譯本定名為《佛教史大寶藏論》又稱《布敦佛教史》,這是一部有極高歷史價值的勳碩大著;二是編纂了藏文大藏經《丹珠爾目錄》,這部《丹珠爾》乃是藏文佛典完備的定本。公元十三世紀雕版印刷術傳入西藏,整結教義教典清甄佛籍的重任歷史地落在布敦之肩,而布敦也正是應運而生出色完成這一大任的一代大德高僧。布敦大師以廣深的佛學思想和「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的目錄實踐活動相輝映,揭示了藏文佛典深湛博大的學術內容和沉積亙遠的藏族文化淵源。唐景福編撰的《中國藏傳佛教名僧錄》(1991年6月,甘肅民族出版社出版發行),該書是首本漢文藏傳佛教的僧傳,乃為中國僧傳史領域的研究發了先聲。收錄藏、蒙、土、漢等藏傳佛教名僧123位,總傳體裁,編排以時間為序、經緯交織,時間為經,事蹟為緯,分別述說,時限自公元八世紀西藏佛教前弘初期名僧巴桑囊起始,到十世班禪確吉堅贊圓寂為止,時達千余年。雖然藏傳佛教與漢地佛教同出一根,但其歷史作用和表現形式與漢地並非完全相同,藏傳佛教的佛學思想淵源,經典翻譯,宗教傳承是接受了印度大乘教的直接影響,同時基于西藏地區的自然條件和經濟文化的長期落後,為了保護早期的封建所有制,人們的勞動幾乎全部用來進行社會生產,這一情況的在宗教上的反映,就是偏重實踐而不尚教理的學風,嚴守佛教經典,注意宗教實踐的推廣,重視教義和苦修,少作理論上的發揮,這是適合統治階級需要的。藏傳佛教既具有從大乘空宗移植的神秘思想體系,較為完備的經典,和社會現實相等人為宗教的共同性又吸收本教某些巫術崇拜儀式和神祗,並發展為眾多教派,宗教與經濟、政治和文化結合形成了「政教合一」制度、活佛轉世制度和特有的寺廟僧伽組織及經法教育制度,這些都構成了藏傳佛教的重要特點。藏傳佛教不僅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而且也是一種社會力量,是一種政治、經濟、文化的綜合體現。故此為藏傳佛教名僧立傳與漢地佛教傳統的各種「高僧傳」就有著相當距離的著眼點與出發點。藏傳佛教正是具有上述的特點,因此給其僧人立傳就必備有一定的標準,以何種角度,采用那種界限,取舍立傳的素材?編撰者緊緊結合藏區社會特點,以在藏傳佛教史和藏族史上起過重要作用的碩勳大德作為立傳的僧選,收錄各宗派的創始人與主要傳承者以及歷代的達賴、班禪等各大轉世活佛,這些至尊名僧在各個歷史時期,都以勤勞智慧開拓疆土,維護祖國的統一大業中建立突出的功績,他們是信仰藏傳佛教各民族傳統文化的集大成者。是書為藏傳佛教名僧的立傳獨辟蹊徑,開啟新的路端,以嚴謹的學術性,準確的資料性,與編排結構的系統性構成的特點得到宗教學界的好評。1993年6月,該僧傳獲得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 關于藏傳佛教在甘肅兩大寺院——拉卜楞寺和禪定寺的研究方面:對于拉卜楞寺的建立問題,有曲又新撰的《拉卜楞寺創建和發展情況述略》(《甘肅民族研究》1982年第3期)和他的《拉卜楞寺名稱的由來及其權屬辨疑》(《中央民族學院學報》1983年第4期),考證了「扎西苛」到「拉卜楞」一詞的由來。關于拉卜楞寺的權屬問題學術界有兩種觀點:一種屬于青海和碩特部黃河南前首旗蒙古親王說;一種是歸今夏河縣甘加鄉的原卡加部落的卡加「洪保」(意為土官)說。曲又新通過多種文獻的考證,認為後一說法是正確的,並指出,西蒙古(即和碩特蒙古)雖然統治了青海,「卻不能忽略自古世居在這些地方的藏族及其孤立分散在蒙古王公統治下生活著的事實。而這些地方的藏族群眾又無一不是受著自己直接頂頭上司-土官(也可叫部落長)、土司的統治」。 在拉卜楞寺和河南蒙古親王間的關系方面,曲又新又撰《拉卜楞寺之根本擅越-黃河南蒙古親王概說》(《甘肅民族研究》1983年第3期),較詳細地論述了青海和碩特蒙古前首旗的歷史和河南親王的世系。還有張慶有的《黃河南蒙古親王岱青和碩齊與一世嘉木樣結盟考略》(《甘肅民族研究》1986年第1期)也探討了和碩特蒙古部與拉卜楞寺建立者嘉木樣活佛一世間的關系。 孫爾康撰的《拉卜楞寺政教合一制的發展》(《西北民族學院學報》1979年第1期)較詳地論述了拉卜楞寺政教合一制的形成、發展和強化的全過程,以及拉卜楞寺政教合一制下的封建剝削和統治方式。尤其是對在第五世嘉木樣時,拉寺政教合一制的強化過程,述說較詳,對研究近現代安多藏區歷史有一定參考價值。樊保良撰的《論拉卜楞寺在歷史上的作用》(《西北史地》1986年第3期),和姜法璞的《略談拉卜楞寺在安多藏區的地位和影響》(《青海社會科學》1986年第1期)兩文,用史料探討了拉卜楞寺在西北藏區的歷史地位。唐景福的《拉卜楞寺僧人學經制度與經濟來源述略》(載四川民族出版社1988年出版的《藏族史論文集》)論述了拉卜楞寺僧人學經的方法、次第、學位的獲取及該寺的經濟來源是:根本施主的奉獻,廣收布施,信教群眾的供奉和經商放債等。 丹曲、馬秉勳二人合寫的《噶丹賽赤貢唐倉及三世貢唐倉丹貝仲美述略》(《甘肅民族研究》1986年第4期)著重介紹這位藏族著名高僧——貢唐倉丹貝仲美的生平以及他的著述在藏族文學發展史上的地位。另外,丹曲又新發表在1983年第3-4期《甘肅民族研究》的《拉卜楞地區三百年大事紀略》一文,較詳細的記述了自第一世嘉木樣活佛誕生之日起到拉卜楞地區解放時止,三百多年內拉卜楞寺及其所轄教區內發生的和一些波及面較廣、影響較大的歷史事件。還有羅發西等人合編,由甘肅民族出版社1987年8月出版的《拉卜楞寺概況》,這是新中國誕生以來,公開出版的第一部研究拉卜楞寺歷史的綜合性資料,特別是對該寺的著名學者及其著作的介紹,是有一定的學術價值的。在拉卜楞寺對外開放的今天,也是廣大旅游者了解藏傳佛教歷史、文化、藝術、文物知識以及僧侶生活的尚好的通俗讀物。 對卓尼禪定寺的研究方面,有楊茂森的《藏傳佛教古剎——卓尼禪定寺》(《青海民族學院學報》1985年第2期)和《卓尼版〈大藏經〉》(《青海社會科學》1986年第1期)兩文,主要介紹了卓尼禪定寺建立的歷史和刻印的《大藏經》,資料性較強。王繼光撰的《卓尼丹珠爾目錄》(《甘肅民族研究》1991年第1期)對卓尼禪定寺所刻印的《丹珠爾目錄》進行了考據性的詳勘細探,並將卓尼楊氏土司的世襲傳承也作了訂誤和說明。包壽南編的《甘肅藏族近百年大事紀略》中也附有「卓尼禪定寺組織系統表及寺院歷史沿革說明表」,對于研究禪定寺也有其參考價值。 在藏傳佛教著述的翻譯方面:有唐景福翻譯的當代著名藏族學者東噶·洛桑赤烈著的《論西藏政教合一制度》一書,1984年1月由甘肅民族出版社出版,該書主要論述自佛教傳入西藏地方後,與藏族原始信仰笨教經過兩個多世紀的斗爭,互相吸收,互相融合,藏傳佛教的形成,在統治階級倡導,扶植下,僧人參政,政教合一制度形成始末。取材頗多,內容豐富,對政教合一制度形成之始末,能用辨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較為系統地道其原委。對研究藏傳佛教發展史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楊士宏翻譯的《卓尼政教史》(西北民族學院民研所編印,內部發行。1990年10月由蘭州古籍書店出版編入《中國西北文獻叢書·少數民族文字文獻卷》發行)是書譯自拉卜楞寺第二世嘉木樣活佛季美昂吾撰的《丹珠爾》目錄「如意寶鬘中有關卓尼部分史料,對研究卓尼版《大藏經》有一定參考價值。 另外,王沂暖主編的《藏漢佛學詞典》1986年8月由青海民族出版社出版。該詞典主要以藏文佛學詞彙為基本詞條,並包括藏傳佛教著名高僧、寺院名和佛教經典名稱。所收詞目第一版為3781條,(第二版增至13000條,130萬字)。詞目的注釋以漢文為重,能用藏文注釋的詞條,亦注釋了藏文,文字簡明扼要,通俗易懂,由于歷史的原因,現存的藏文典籍,無論那一方面,無不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充滿佛教的名詞術語,對研究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藏漢佛學詞典》的出版問世,無疑是對藏學研究特別是對藏傳佛教的進一步研究,都提供了極大的方便。該詞典是我國第一部,曾獲1987年甘肅省社會科學科研成果二等獎,1989年國家民委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榮譽獎。 除此,在藏傳佛藏文典籍方面:甘肅民族出版社出版了藏文《拉卜楞寺志》(1987年7月版)、《宗教源流史》(1984年4月版)、著名高僧《貢唐丹白卓美傳》(1987年6月版)、《第二世嘉木樣協巴·久美旺布傳》(1990年2日版)、《章嘉若貝多吉傳》(1989年11月版)、《第一世嘉木樣傳》(1987年6月版)、《卓尼丹珠爾目錄》(1986年12月版)和《安多政教史》(1982年3月版)等等。對研究藏傳佛教提供了極大方便。 這一階段關于藏傳佛教研究的特點是:涉及面廣,有一定的深度。研究方法有個人研究項目,也有集體合作項目。在研究過程中都得到單位領導的有力支持。所以在時間上和第一階段幾乎差不多,但成果比第一階段豐富。這就是甘肅學界對藏傳佛教研究的基本情況。今後,我們還打算在這方面作評述工作。

(原載西北民族研1997年1期)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