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印行者的風采
那些已然證悟了「大印」的瑜伽士呀,他們必然會具備以下幾個方面的特質:
◆ 「見」——遠離了「二欲求」;
◆ 「修」——遠離了「三次第」;
◆ 「行」——遠離了「先後」的二元對立;
◆ 「果」遠離了「冀憂」的二元對立。
《法會大開示》第十二則
敬禮大寶上師!
至尊岡波巴大師曾經這樣教誨說:
那些已然證悟了「大印」的瑜伽士呀,他們必然會具備以下幾個方面的特質:
◆ 「見」——遠離了「二欲求」;
◆ 「修」——遠離了「三次第」;
◆ 「行」——遠離了「先後」的二元對立;
◆ 「果」——遠離了「冀憂」的二元對立。
接著,岡波巴大師又教誨說:
1.在所謂的「見——遠離了二欲求」中,「二欲求」是指:
對于「作為修行基礎的諸法實相」,在有所證悟之後,假如感覺到「所證的見解」,類似于「自、他兩方面」的宗見,那就會高興起來;反之,假如感覺「所證的見解」,有悖于「自他宗見」,那就會擔心起來——類似這樣的情況,就是「宗見的欲求」。
通過實修自己現今所承許的宗見,就想憑靠所作的一點兒修持,而獲得這樣那樣的成果——類似這樣的情況,就是「果位的欲求」。
作為已然證悟了「大印」的瑜伽士,在見解方面,他必須是一位業已遠離了以上兩種欲求的修行人。
2.所謂「修——遠離了三次第」,是指業已證悟了「大印」的瑜伽士,他必須是這樣的一位修行人:在實修的時候,他已然遠離了常規的漸修次第,沒有所謂「在加行階段『應該這樣這樣修』,在正行階段『應該這樣這樣修』,在結行階段『應該這樣這樣修』」的想法,而應不動不搖地恆常安處于法性的狀態,只在「水流相續瑜伽」(的一味心境)中修為。
3.所謂「行——遠離了『先後』的二元對立」,是指業已證悟了「大印」的瑜伽士,在做事的時候,他必已遠離了「先作這事,後作那事」的想法——總而言之,業已證悟了「大印」的瑜伽士,他必須是一位遠離了謹小慎微、瞻前顧後的揮灑自如的修行人。
另外,或者又可以說,其「行——遠離了『破立』的二元對立」。這是指業已證悟了「大印」的瑜伽士,他必然既已遠離了「破除煩惱」的願望,同時也必已遠離了「建立煩惱的對治工具——本覺」的願望,總而言之,業已證悟了「大印」的瑜伽士,他必須是一位已然遠離了「或破或立的二元對立」的修行人。
4.所謂「果——遠離了『冀憂』的二元對立」,是指業已證悟了「大印」的瑜伽士,他也必然既已遠離了「希望獲得涅槃」的希冀,同時也必已遠離了「擔心流浪輪迴」的擔憂——總而言之,對于已然證悟了「大樂」、已然證悟了「輪迴與涅槃不二」的瑜伽士來說,他必須是一位「上不求佛果、下不怖輪迴」的修行人。
對于「擁有證悟」的瑜伽士來說,他是必須具備以上這些內容的,你們大家都對照自己的實際情況,而這樣好好反思一番吧!
——岡波巴大師全集《珍珠之鬘第三輯·法會大開示》第十二則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