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
地基般的教導
當知無信人,不生白淨法;
如種為火焚,怎生綠苗芽?
《法會大開示》第一則
敬禮大寶上師!
至尊岡波巴大師曾經這樣教誨說:
就總體而言,對于修法者來說,是必須具備信仰、精進及般若的;也就是說:我們要以信仰為基、以精進為道、以般若為伴。
有關這層道理,如(龍樹菩薩著述的)《寶鬘論》中,有偈亦云:
由具信故勤于法,
由具慧故見真相;
此二者中慧為主,
慧之前導乃為信。
由于具備了信仰,
所以,
我們才會精進于正法;
由于具備了般若勝慧,
所以,
我們才會見到(自、他一切事物的)真相。
在這兩者之中,
自然是以「般若勝慧」為主的;
而「般若勝慧」(生起)的前導,
靠的卻恰恰是「信仰」呀!
又如《十法經》中,有偈亦云:
當知無信人,
不生白淨法;
如種為火焚,
怎生綠苗芽?
對于沒有信仰的人而言,
他們是不會生出各種白淨善法的;
這就如同被火燒過的種子一般,
想想看,這種種子,
它又怎能生出綠綠的苗芽呢?
另外,就信仰而言,又可分為七個方面予以討論:
◆ 生起信仰的因素;
◆ 已生信仰的證量;
◆ 信仰的分類;
◆ 信仰的體性;
◆ 與信仰相適合的比喻;
◆ 信仰的作用;
◆ 信仰堅固的證量。
第一,「生起信仰的因素」,又可分為四個方面:
1.倘能多讀佛經,自然可令我們(對三寶等)產生信仰。另外,要記住:在讀經前,先要修習供養;之後,再作祈禱;最後,才是正式的閱經。
2.倘能多與具有信仰的朋友交游,自然可令我們(對三寶等)產生信仰——俗諺中所謂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說的也就是這個道理。由此可見,多去親近具有信仰的朋友,這一點兒的確是很重要的。
3.倘能多去依止真正的善知識,自然可令我們(對三寶等)產生信仰。另外,這里所說的「真正的善知識」,是指「不違背任何的正法,而懂得踏實實修的人」;假如能與這類善知識相伴相隨的話,那就自然可令我們生信了。
4.倘能多修「死亡無常」,自然可令我們(對三寶等)產生信仰。另外,在這里我們又應漸次思維以下幾點:「死時不定」、「壽量無多」、「速為死擒」、「無常迅速」。通過如此地修習,假如對于這些道理生起了確定的深信,那麼,我們也就必可(對正法等)產生信仰了。
第二,「已生信仰的證量」,這是說(譬如)借助于信解了「死亡無常」的道理,那麼,在對這個眼前世間的貪著方面,我們自然就會收心轉意了;另外,(譬如)借助于信解了「業、因、果」的道理,我們也自然就會小心「善惡的取舍」,並自然會勤于「積集資糧」、「淨化罪過」,以至可以達到「除『法』無所思、除『法』無所行」的境地了。(諸如此類的,如「輪迴過患」、「慈心、悲心、菩提心」等等修法,皆有其生信之量,可類推。)
第三,就「信仰的分類」而言,可分三方面來講:即清淨信、勝解信及欲求信。
1.所謂的「清淨信」是指:當我們朝謁特別的聖物,參見上師、善知識或者從之聞法的時候,有時甚至會有「身毛倒豎、潸然淚下」的反應出現。要知道,類似這樣(藉由一時身心清淨而產生)的信仰,就是「清淨信」。
2.通過「勝解信」,可使我們對于正等圓滿佛陀的教誨,無論是廣是略,都能毫不懷疑地踏實實修。
3.通過「欲求信」,可使我們對于所實修的教法,無論是大是小,都能希望迅速地清淨障礙,並希望一定早點兒證得所修之法的成果——比如說希望得以生在人天善趣的高級生命形式、證得解脫的快樂以及獲得某些功德等。
第四,透過了解了「信仰的體性」,(在我們的心中,)可使「真正的信仰」與「並非真正的信仰」,兩者不相混雜,從而不令我們的信仰流于陽奉陰違、表里不一的貌似假相,這樣,就可以保證我們能夠僅僅只做「白淨善法」了。
第五,「與信仰相適合的比喻」是「淨水寶珠」。就像把淨水寶珠放入濁水之中,就可以使濁水得以淨化一樣;同樣道理,藉助于「信仰」這顆「淨水寶珠」,則可以分化身心的清濁,從而清淨我們的身心。
第六,「信仰的作用」,是使各種不善的行為,就像下弦的月亮一樣,慢慢地減弱下去;而使各種賢善的行為,則像上弦的月亮一樣,慢慢地增盛起來。
第七,有關「信仰堅固的證量」,如經論中有偈云:
不因願欲嗔與怖,
不因愚癡越正法,
——具此謂之具信者。
當知我們應該
不因願欲而違越正法、
不因嗔恚而違越正法、
不因怖畏而違越正法、
不以愚癡而違越正法、
——這就是信心堅固的證量。
假如真已具備了上述這些特徵,那我們就是擁有堅固的信仰了。
——岡波巴大師全集《珍珠之鬘第三輯·法會大開示》第一則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