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悟自心
假如見到了眾生猶如幻化,那麼,也就接近圓滿二資糧了;倘若證悟了真正的「無生」深義,就是圓滿了二資糧。
《功德薈萃》第三十則
敬禮大寶上師!
至尊大寶達波仁波切又曾這樣教誨說:
一切諸法都是由因、緣和合而產生的。
接著,岡波巴大師又教誨說:
其中,若能拋棄所有的不善惡業,而無所欠缺地實修一切善行,這種情況,就是因、緣圓滿和合,因此,在尚未圓證無上菩提之前,我們不應遠離這些修為。
對于這樣的實修者來說,他先應聽聞具相善知識的教導,之後,又應丟掉今生繁雜無義的瑣事,而把庸俗的「世間八法」,拋之腦後;同時,我們也應拋棄對于一切財寶、親眷的貪著,進而更應認識到——就「輪迴」而言,它其實就是痛苦的本性;最後,則是拋棄執實、執相,而在這種狀態之中,平等地安放在「無生」深義的修習,進入禪定等持。
通過如此地踐履實修,我們就會體會到:這種「俱生心性」,即是「無生」,即是光明且不斷滅的法身;這時,我們也會深刻地感受到:林林總總的外在現象,也都不過只是自心習氣(所折射出)的影像罷了(其中,並無毫許實質可言)。
1.就「見」而言,憑藉證悟到「明(空)」融合雙運,我們的見解就不會流于「無想的邪見」了;
2.就「修」而言,通過體會到「無著空樂」,我們的修行就不會流于「下劣的無念」了;
3.就「行」而言,藉由將日常的行為轉化成「無所散亂、無所偏頗」,我們的行為就會遠離「斷見」與「常見」的錯誤境地了;
4.就「果」而言,「離心意識」的法性,(通過見、修、行的磨練,)由于已在自己這邊自然地現起,所以,自然不須再從其他地方,另加尋覓「果位」了。
有所偏頗的「見」、未離貪著的「修」、執取二元(對立)的「行」,便不是清純正確的「見」、「修」、「行」了。
假如業已證悟到了自心,那麼,除此之外,便無其他(可做的)了;借助于懂得了「無所修為」這種境界,(對于佛法)就會生起確定的見解。
◆ 證悟了(自心)「遠離生滅」,即是「見」;
◆ 一心專注于(自心遠離生滅的)「無生深義」,即是「修」;
◆ 在這種(自心遠離生滅的「無生深義」的)狀態中,無所散亂,即是「行」。
由此可見,只要我們證悟到了自心,確實便可一了百了了。
而這里講的這個「心」與「證悟」呢,也是不異的,這兩者就像水與波浪間的關系一般(不二地)存在著。
設若業已確定而真實地證悟了「不二」的道理,那麼,這時雖無(這是某某)眾生的想法,但是,對于具有苦難的有情,卻會自然而然地油然生起悲心。
假如見到了眾生猶如幻化,那麼,也就接近圓滿二資糧了;倘若證悟了真正的「無生」深義,就是圓滿了二資糧。
——岡波巴大師全集《珍珠之鬘第一輯·功德薈萃》第三十則竟
以此所生諸善行,
願我五道有情眾,
得證俱生之法身,
自然本具之大印!
以此(編撰此書所)產生的善行,
希望我等流轉于五道的凡夫們,
都能證悟到俱生心性、法身,
(或者說)證悟到自然本有的大印。
眾生怙主具德岡波巴大師在僧伽法會中所賜予的這些清淨正法,是由侍者效功·將邱益西[義為「菩提智」]筆記,並經我[指本書藏文編者]彙編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