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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分25 發行菩提心 當修六度(1)

※【導讀】

  布施是通過斷除「我所有」的觀念,而間接地訓練布施者拋棄「我執」的邪見,其目的便是對治由「我執」而發出的根深蒂固的慳吝習氣;從因果的角度來看,布施也可以幫我們積下新的福德善根,而造就來世或成佛時色身的受用圓滿之因。因此,布施便成了初步對治我執的簡單易行而行之有效的佛子行誼,一旦「布施」掉了自己的慳吝習氣,便是我們圓滿施度的時候。

  布施必須以般若為眼目,唯有配合「三輪體空」的「清淨慧」,才叫「布施波羅蜜多」;否則,便只是單純的「布施」,而並不能真正地到達圓滿覺悟的彼岸。就大乘佛教而言,布施過程應該包含三個要點,那就是所謂的「三勝妙」:前行發心、正行無緣、結行回向。

  ※【釋異】

  本頌第三、四句「是故當勤行布施,而不望報佛子行」,有的譯作「故于身財盡舍卻,不望報是佛子行」。此二句的藏文原義是:因此,(我們應該)去做不希望(別人)回報以及(來生)果報的布施。由此可見,「故于身財盡舍卻」的譯法,並不符合藏文所要傳達給我們的確切訊息,這樣的漢譯,似乎言之過重。如果對初學者也要求「身財盡舍卻」,那麼,恐怕大多數人都會望而卻步,而不敢跨入大乘之門了。

  舍身的情形,藏傳佛教大都認為須在現證空性之後,才可在適當的時候、適當的場合下,為了廣大義利才可真正修習;否則,輕舍這個可以成辦自他利樂的難得暇滿人身,便是魔業。當然,「舍身」也可變相地理解為發菩提心後,「吾既將此身,隨順施有情,一任彼歡喜,恆常打罵殺」。另外,讓一些在家菩薩一作布施時,便都要「身財盡舍卻」,似乎也有點兒強人所難、不切實際。

  因此,修習布施大可不必如此小題大作,非要弄到「身財盡舍卻」的地步不可。對于一些大修行人,他們能夠作到「身財盡舍卻」,當然是再好不過的了;但對一些慳心較大的眾生,佛說甚至可以教他將財物從左手交到右手,而來培養布施之心。佛門廣大,方便多多,似乎大可不必非要「身財盡舍卻」,才算布施也。

  無戒自利尚不成,

  欲成利他留笑柄;

  故于三有不希求,

  而勤護戒佛子行。

  對于無戒者而言,

  假如(他們)連自利都不會獲得成功的話,

  那麼,若欲成辦利他之事

  就(實在)是可笑之處了。

  因此,(我們應該)

  去守不以希求三有(人天安樂)

  作為目的的戒律,

  (有關這一點兒,)

  是佛子(們)所應實踐的。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