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之旅 第四章 守護誓言 二、密乘共同十四條根本戒
二、密乘共同十四條根本戒
(未接受過密法灌頂或未經上師開許的人請不要閱讀此章節)
大圓滿法修行人所守護的密乘誓言分為頓根者無守護之誓言和漸修者具守護之誓言。無守護之誓言是說證悟諸法本來清淨無取舍的大圓滿之見者,超越守護界限的誓言,既無守護也無失毀,他們的修行境界以我們淺薄的凡夫智慧無法衡量;漸修者具守護之誓言是說對處于行道過程中的修持者來講,必須通過守護誓言來淨化心相續,護持別解脫戒、菩薩戒、密乘根本支分誓言等有守護界限的一切誓言。
對一般根機的大圓滿法修行人而言,在戒律方面的要求是「外持別解脫戒;內持菩薩戒;密持三昧耶戒(誓言)。」三乘戒律在調伏煩惱的目標上是一致的,其中:別解脫戒以發菩提心攝持就成了菩薩的利他事業;菩薩戒在獲得灌頂並以大智慧的解脫之見攝持下就成了密乘三昧耶戒。如果三乘戒律在形式上有相沖突的地方,就根據自己的修行境界以及何者更利于調伏內心煩惱來抉擇。不管怎樣,在因果的抉擇方面還是應該持謹慎態度,所以《時輪金剛大疏》中說:「故初業者莫做瑜伽事;瑜伽行者莫做成就事;獲成就者莫做遍知事。」
雖然密法中不同的灌頂有不同的戒律,但所有的密宗戒律都是以十四條根本戒為基礎的。只要接受過密宗的灌頂就已經受持了這十四條根本戒,因此,只要接受了大圓滿法的灌頂,就要嚴格守持以下十四條根本戒。
下面將此密乘共同十四條根本戒逐一簡略講解。(此處是按戒條的含義講解的,詳細戒條請查閱《三戒論》。)
第一條:誹謗、欺侮三恩師或者擾亂三恩師的心
這個過失是最嚴重的,所以放在第一條。此處所指的三恩師是指賜予灌頂、講授密法、傳授竅決的三恩德上師。密法中再三強調,在選擇上師準備依止前,師徒之間一定要互相觀察了解,一旦已經建立了師徒關系,那麼無論上師的功德成就如何都不能誹謗,不能以嗔恨心凌辱。如果認為上師人品不好、沒有學問、戒律不清淨、沒有智慧、沒有禪定力等等,認為自己比上師強,以嗔恨心詆毀、輕侮上師、擾亂上師的心就犯此根本戒。界限為弟子對上師生嗔心不懺悔而遠離,上師也不接受弟子的懺悔,失去了師徒關系。
第二條:對于佛陀或上師已經宣講、自己也已經明白法義的教言,故意輕視違背
對佛陀所宣講的教法(主要指三乘戒律即別解脫戒、菩薩戒、密乘戒)及上師的言教,自己已經明白了但是以輕視的心態故意違背就犯此根本戒。以輕視的態度並且故意違背、相反而行,這兩者同時具備構成違犯此戒。比如上師叫你皈依了以後就不要殺生了,並且要多放生,你已經聽明白了,可是你輕視上師的話,還是像從前一樣踩死螞蟻、打死蒼蠅蚊子,故意違背上師教言,這就違犯此條戒了。如果沒有輕毀的態度不算完全犯,如果不明白上師的意思也不算完全犯,但還是有過失。
第三條:恨嫉欺侮金剛道友
這里的金剛道友主要指修學密法並具備密乘戒的道友。尤其是依止同一位上師的道友,參加同一壇城灌頂的道友,如果犯此戒過失更加嚴重。金剛道友之間如果因嗔恨嫉妒而互相打罵(這里所指的罵必須是對方已經聽見並且知道你是在罵他),就犯此根本戒。對方沒有聽到不算犯戒。如果沒有嗔恨心,而是出于幫助對方的目的而打罵道友也不算犯此戒。這里所指的道友必須具備密乘戒,如果對方已經失去密乘戒,就不屬于金剛道友。
金剛道友不團結,互相嫉妒、誹謗,講對方的過失等等,這是我們平時最容易犯的錯誤,一定要謹慎對待。如果金剛道友之間互相仇視、打罵,會破壞灌頂之壇城,弟子得不到任何成就,而且後世一定會為此行為而感受苦果。《大莊嚴續》中說:「切莫于師親近眷,以及一切金剛友,粗語惡言而嘲諷,表示抑或近面說。即使出現于夢中,心中亦當作懺悔,真實就犯及意犯,假設未以正念攝,成為過失亦未懺,徑直而下墮地獄。」
第四條:對眾生舍棄慈悲心
即使只是對一個眾生舍棄慈悲心,心里想:「希望這個人永遠遠離一切快樂,恒時遭受痛苦,即使有朝一日我能夠度化他,我也不再理他了。」就犯此根本戒。如果平時吵架、打架,生起暫時的嗔恨心,但沒有發這樣的願不算犯此根本戒。
第五條:對眾生舍棄世俗菩提心
對眾生舍棄菩提心(這里指的是世俗菩提心中的願菩提心),舍棄為度化眾生成佛的願菩提心就犯此根本戒。比如,自己一心一意幫助他人時卻遭到他人的惡意中傷,這時可能會想:「眾生太難度了,我還是少管別人的閒事,自己修行自己成就好了。」或者在修行過程中遇到挫折,進展緩慢就灰心,不想行菩薩道了。如果有這種想法就違犯此根本戒。如果舍棄了行菩提心,比如布施、持戒、忍辱等,但心里還是有「為度化眾生而成佛」的願菩提心,不犯此根本戒。
第六條:誹謗尋道外道宗、以及入道聲緣宗、大道大乘宗等
對外道以及佛教內部的聲緣宗派、大乘大道各宗派,都不能以嗔恨心誹謗。《遍攝一切研磨經》中說:「曼殊師利,若于如來所說聖語,于其一類起善妙想,于其一類起惡劣想,是為謗法。」如果對外道或各教派、各法門之間互相誹謗(比如顯密之間、禪淨律各宗派之間、密法各宗派之間互相爭論排斥),認為自己所修的法門是最圓滿的,他人所修的法門都不夠殊勝而進行誹謗詆毀,就違犯此根本戒。
對外道也不能輕易毀謗,很多佛菩薩為了度化各類眾生會化現出各種形象,有時就會化現成外道、仙人等形象來度眾生。《毗盧遮那菩提續》中說:「不能詆毀外道宗,若人詆毀外道者,遠離毗盧遮那因。」
由于眾生的興趣愛好和領悟能力各不相同,沒有辦法用一個法門把眾生度盡,所以導師佛陀宣講了八萬四千法門,每個法門都是佛陀度化眾生的善巧方便,就像醫生給不同病症的病人開的藥方,目的是希望眾生恢復健康。如果自作聰明地任意評論這個法怎樣,那個上師怎樣;或者為了維護自宗,自讚毀他,只會給自己帶來極其嚴重的惡果。
謗法的罪過超過五無間罪,果報非常嚴重。《大方廣總持經》中說:「若有愚人不解如來方便所說,而作是言:是法如是,是法不如是。毀謗正法及佛菩薩,我說是輩趣向地獄。」《地藏十輪經》中說:「復有一類,于大乘得微少信,實是愚癡,自謂聰敏。于我所說聲聞乘法、緣覺乘法毀呲誹謗,不聽眾生受持讀誦,下至一頌。如是等人名為毀謗佛正法者,亦為違逆三世諸佛。」《入大乘論》中說:「毀謗大乘法,決定墮惡道。」《意護續》中說:「若謗普賢密意法,乃至虛空之邊際,死後墮入金剛獄。」
大恩上師法王如意寶在《智悲精滴》中說:「就一般情況而言,眾生往生淨土存在兩大障礙,其一是五無間罪,其二是舍法罪。第一條我堅信自己不曾違犯,有時我卻擔心自己會不會違越第二條,因為在護持自宗的同時,言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產生誹謗他宗的過失。無論是三藏法師還是普通修行人,在今世的言行中極易觸犯謗法罪,因而為了往生極樂世界,我們應當時常猛厲懺悔。」
從密乘戒的角度來講,則屬于破根本誓言,果報更加嚴重,超過規定的期限未懺悔,必定感受金剛地獄的果報。每個佛弟子不可不謹慎!
第七條:在非器非圓非儀軌、失毀畏深五者前故意洩露密法
對非器(非根器者)、非圓(灌頂未圓滿者)、非儀軌(沒有做過儀軌者)、失毀(已破密乘三昧耶戒者)、畏深(畏懼甚深法者)這五種根機的眾生傳授密法的儀軌、器、行為和法的意義,犯此根本戒。密宗的修法非常重視傳承,修法的次第分明,不同根機的弟子修法修到什麼程度傳給什麼樣的法都要求傳法上師善巧方便地觀察因緣,如果在因緣時機還沒有成熟的情況下過早地向他人透露密宗的一些不共同的見解,他人往往因為不理解而產生邪見,甚至因此而謗法;還有,如果對沒有接受灌頂或傳承的人宣講密法的內容;或者為了人情和個人的名利而宣講密法的不共同見解,都屬于違犯此根本戒。
第八條:詆毀五蘊,毀損肉體
密法認為:我們的五蘊身是一個壇城,身內具足一百尊佛。如果認為這個五蘊身是不清淨的、是無常的,不可能是五方佛的壇城進而詆毀五蘊身,或者無意義地毀損自己的身體(比如砍斷手腳、有意燒傷身體等)就犯此根本戒了。如果認為五蘊的本體雖然是五方佛的壇城,但在凡夫的境界里卻是由不清淨的血肉合成,是無常的,修不淨觀和苦行也是佛所說的善巧方便,以這樣的觀點修不淨觀和苦行就不犯此條根本戒。
我們平時對自己的身體不要太苛刻,應該照顧好自己的身體,因為我們要利用這個身體來修持佛法,利益眾生,同時當作是供養諸佛壇城。但也不是說要貪圖享受,滿足貪欲,而是給予維生所必需的照顧。
第九條:懷疑自性清淨正法
密宗觀點認為:基道果所攝的一切諸法本來清淨,一切眾生都有光明如來藏,以不離不毀的方式存在著。如果是在了解密乘的觀點之後生懷疑心,認為這只是佛的善巧方便的說法,就違犯了此條根本戒。如果認為:現在我對密法的見解還不夠了解,因此無法理解這種觀點,將來通過聞思修法,我會慢慢明白的,就不算犯此根本戒。
第十條:對應行降伏法的惡劣眾生反行仁慈
對惡劣的眾生(比如傷害金剛上師、毀滅佛法,傷害很多眾生的人),如果自己有降伏的能力就應該去降伏,以免他們繼續造重大惡業。如果自己有降伏的能力不但不去降伏反而生平凡的慈悲心攝受他們就犯此條根本戒。如果自己沒有能力和條件就應該遠離他們,不能給他們傳密法,也不能以慈悲心攝受他們。如果是為了保護佛法和眾生的利益,使他們改邪歸正而與這類人接觸,不算犯此戒。但是在心里我們還是要發菩提心,不能舍棄他們,因為再怎麼惡劣的眾生都有佛性,都有成佛的潛能,而且都是我們輪迴中的父母,都在輪迴中受苦,我們還是要祈禱他能早日得度、早日脫離輪迴苦海。
第十一條:以分別心衡量不可思議的正法
法界實為不可言思、以分別念無法衡量的,這是佛的各別自證智,若要表達的話,只能以不可言、不可思而說。若以凡夫心的分別念來衡量不可思議的法界,將勝義諦的本來清淨執為有或執為空,或執為口可言、心可思的法,則犯此戒。
第十二條:破失信眾的信心
具有清淨信、欲樂信和不退轉信心的眾生本為法器,應當攝受,
如果你有能力卻不利益他,不救度他,反而引誘欺騙他,不護持他的信
心,則犯此戒。(但是否具信心需經五、六年的觀察。)
使信眾退失信心的過失也是非常嚴重,因為如果這個眾生以慈悲心加以引導,不斷鼓勵增長他的信心,他能依法修行很有可能即生成就,但因為你的打擊使他退失了信心,從此失去了修法的機會或對密法、佛法起邪見而造惡業,將導致他後世墮入三惡道中,而他的這種完全不同的命運都是因為你的傷害造成的,與你有著直接的關聯。
第十三條:不如法受用或使用誓言物
對于密乘可以使用的資具(如金剛鈴、杵、手鼓等);受用的物品(如五肉五甘露);誓言物(如薈供、唱金剛歌、跳金剛舞等),應當用時而不享用,比如:認為受用誓言物很髒,或者認為使用鈴、杵等法器是多余的而拒絕享用,就犯此根本戒。
對待酒、肉等飲食受用,在修證沒有達到一定境界的情況下,
不能肆無忌憚地飲用和食用。薈供的時候,用手指沾在酒里然後涂
在嘴唇上,吞吃像蒼蠅腿的體積一樣大小的肉,就可以表示接受了受用誓言物,就不會犯此戒。對一般的人而言,薈供時接受甘露丸,就表示接受了受用誓言物,就不會犯此戒。密乘的法器有表法的作用,平時可以把這些法器供在供桌上,如果沒有供也不要緊,只要沒有拒絕的態度就不算犯此戒。
第十四條:當面或背後譏毀女性
在當面或背後譏毀誹謗所有的女性並且讓對方聽到了就犯此戒。在末法時代,有很多佛菩薩化現女身來度化眾生,我們根本不知道誰是佛菩薩的化身,如果任意毀謗所有女性就有可能在無意中毀謗了佛菩薩的化身,也有可能毀謗到已經證悟了的智慧女性,所以過失也是非常嚴重的。
作為一個密乘修行人,無論是做上師還是做弟子,無論是在家人還是出家人,無論在哪里,無論什麼時候,都要守持好以上十四條根本戒,在日常言行中,以正知、正念、不放逸(正知是指明確守護誓言的功德和違背誓言的過患;正念是指出現違背誓言的時候能夠想起對治;不放逸是指身口意三門小心謹慎,就像新媳婦剛到丈夫家中一樣,恆時以護戒之心防止惡業發生。)的方式,像保護自己的眼睛一樣護持應該守護的誓言,謹防自己失壞誓言。如果能守持好這十四條根本戒,即使今生不能證悟,至少也能保住人身,後世有因緣繼續修持密法,直至究竟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