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第23課
現在宣講的是第二品懺悔品。懺悔品中除懺悔的內容之外,還宣講了皈依等殊勝內容,這些對于一個學佛者或修行人來講,都是必不可少的竅訣。講懺悔時講到了四種對治力:厭患對治力、所依對治力、現行對治力和返回對治力,這四種對治力是修行懺悔時非常關鍵的要素。因為我們在有意無意中造下了很多罪業,如果不想讓罪業成熟就必須提前懺悔,如果罪業成熟之後就必須以受苦的方式才能得以清淨,所以在我們有時間、可以修法之時,應當提前把罪業在因上懺悔清淨。
懺悔必須要抓住四個要點:第一個是厭患對治力,是指對自己以前造過的罪業產生很大的後悔心,在此前提之下我們才願意懺悔,厭患對治力非常關鍵;第二個是所依對治力,指懺悔需要依止一個具力的對境來幫助我們清淨罪業;第三個是現行對治力,依止了殊勝對境之後,要修持善法來對治惡業;第四個是返回對治力,即發願以後不再造惡業。懺悔時如果圓滿了這四種要素,罪業可得以清淨,否則就不能達到究竟圓滿的清淨。
現在宣講厭患對治力,有兩個科判,第一總說懺悔罪業的方式已經講完了,今天講第二依靠殊勝對境而懺悔:
丑二、依殊勝對境而懺悔特殊罪業之方式
此科判中包括「依靠殊勝對境」而「懺悔特殊罪業」的方法,所以頌詞也可以分成兩部分來進行解釋,第一部分是:
惑催身語意,于三寶父母,
師長或余人,造作諸傷害。
主要宣講了依殊勝對境而造業,並說明什麼是殊勝對境。即:三寶、父母、師長、余人,依靠殊勝對境所造的業比普通對境嚴厲得多,依此對境造善業功德很大,造惡業過失也非常大。
首先是三寶。依三寶所造的罪業稱之為特殊的、非常重大的罪業。為什麼呢?因為三寶是福田,是整個世間中的明燈,是引導眾生趨向解脫的殊勝引導者。佛寶具足非常圓滿究竟的福德、智慧及善巧方便,可以稱之為世間的導師,是非常殊勝、嚴厲的對境;法寶是方法、方便,猶如患病時所獲得的藥物一樣,具足清淨、殊勝、離欲的功德,是我們的依靠處、皈依處;僧寶是修行者,大乘僧寶主要是指從一地到十地的菩薩,這些聖者相續中具足斷證的功德:斷除了相應的、部分的煩惱障和所知障及其所依無明、我執,證悟了殊勝的智慧,具有種種善巧方便和神通,僧寶也是一個嚴厲的對境。如果對三寶進行皈依、頂禮、供養,可以獲得殊勝的福德;如果對三寶造惡業,也是極大的罪業。三寶成為殊勝、嚴厲對境的原因,就是因為它是福田、是引導我們出離世間的殊勝對境。
第二是父母。針對胎生的眾生而言,都是依父母這種特殊因緣才能夠來到這個世界上,否則無法投生,也無法生長,更無法在世間享受快樂或修道。所以父母對我們具有生養之恩,讓我們來到世間,並且養育我們長大成人,對我們的恩德非常之大。所以如果對父母造罪業,也稱之為嚴重的、特殊的罪業。
第三是師長,包括兩種:第一種是引導我們出世間修法的堪布、善知識、上師等,給予我們種種教誨,引導我們學習佛法,讓我們知道善惡取舍道理的出世間的師長。如果沒有他們的引導,我們就無法了知佛經當中的究竟意趣,無法了知佛法所講的真實的、清楚無誤的修行方法。所以讓我們內心當中產生殊勝智慧、了知修行方法的師長也是殊勝對境。另一種是世間的師長,即教給我們很多世間知識的老師,對我們而言也具有殊勝的恩德。當然此處主要宣講的是出世間的師長。
第四是余人,就是對我們有恩德,給予我們很大幫助的人,是我們的恩人。有一些人雖然不是聖者,不包括在三寶當中,也不是師長,不包括在出世間的引導者當中,但他是一個具有福報的修行者,也可稱為殊勝對境。比如說最後有者可以稱為余人:大乘最後有者指十地菩薩,小乘最後有者指一生可以解脫的、相續中具有很大福報和修行功德的凡夫。
此處宣講了對殊勝對境造善可以獲得很大的功德,造惡則有很大的罪過。頌詞當中講到「造作諸傷害」,即對他們造作種種傷害,造作的方式是「惑催身語意」,因無明愚癡發動身語意三門造作。
身體造作的傷害:對于佛寶而言,如摧毀佛像、佛在世時提婆達多推山壓佛等等,都屬于通過身體對佛寶造作傷害;對法寶造作傷害的情況包括:撕毀佛經、燒佛經、用腳踩佛經等等;對僧寶造作傷害,如毆打修行者、毆打菩薩,這些都屬于身體造作傷害。
語言造作傷害是通過語言誹謗佛陀、佛像、法寶,誹謗或辱罵修行者等。
意造作傷害是指內心當中經常對佛、法、僧三寶產生邪見,通過自己的心對三寶造作傷害。不論依靠身、語、意三門之中的哪一個,造作傷害之後都會在相續中留下很嚴重的罪業,都是需要懺悔的。對父母造作傷害可以類推:打罵父母屬于身語傷害,內心當中對父母產生不好的想法屬于意傷害。對師長、余人也如此類推,所有的傷害都是通過身語意造作的。
而造作傷害的起因是什麼呢?頌詞第一句講得很清楚,即「惑催」——通過煩惱催動。有時無意之間造作,不是刻意的,但因對境很嚴厲,不能說完全沒有過失。通過很強烈的煩惱故意去造作,罪業就更嚴重。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我們煩惱很深重,不是故意去造罪業,比如在修行過程中不知不覺從內心中冒出一些邪見,自己不想生起而突然冒出來,這種情況經常令我們困惑。作為一個修行人來講,對上師三寶產生了邪見,對父母產生了不好的想法,很痛苦,不能說完全沒有過失,但從另外的角度看,並不是自己故意生起的,所以如果馬上懺悔可以得以清淨。這個頌詞講到了依靠殊勝對境造惡業:通過煩惱催動,以自己的身語意對三寶、父母、師長、余人造作了很多傷害。
第二部分講針對殊勝對境所造的惡業一定要懺悔。
因昔犯眾過,今成有罪人,
一切難恕罪,佛前悉懺悔。
佛陀在經典中講:真正的智者有兩類:一類是不造罪,一類是造罪之後懂得懺悔。在《極樂願文大疏》中懺悔支主要是對治愚痴,因為造罪是一種愚癡,造了罪之後不懺悔也是一種愚癡,過去因為愚痴造下罪業,現在懂得懺悔,實際上就是對治愚癡的一種方式,所以現在我們精進進行懺悔是有必要的。
「因昔犯眾過,今成有罪人」:因為以前自己煩惱深重,或者愚痴心深厚,犯下了眾多的過患。有時想起自己今生當中因為智慧不明,或者煩惱愚痴很嚴重的緣故,不管是針對三寶、父母、師長還是余人,多多少少造過一些罪業。有些人認為這些罪業今生我都沒有造過,是不是就不用懺悔了?今生沒有造過不等于前世沒有造。所以現在我們要用這種機會來懺悔今生及過去世所造的種種罪業。如果自己還沒有解脫,相續中還有比較深厚的現行煩惱,由此可知我們相續中仍然存在著很多的罪業,所以這些罪業也是需要懺悔的。
頌詞第三句講到「一切難恕罪」,難恕並不是完全不可以饒恕。對于佛法僧三寶、聖者和修行有素的修行者,不可能因為你詆毀、打罵過他而根本不接受你的懺悔。之所以能夠成為聖者,就是因為他調伏了相續中的煩惱、嗔恚,內心當中對眾生具有非常深厚的慈悲菩提心,所以對聖者而言,一定是能夠寬恕罪業的,因此我們不可能存在真正難以饒恕的罪業。有時候父母等凡夫人口頭上會說:「我絕不饒恕你。」是不是這個罪業就無法清淨、完全沒辦法解脫呢?但是通過罪性觀察,也不是。究竟來講,「難恕罪」的意思就是相對于普通罪業而言難以清淨的罪業,稱之為難恕罪,但究竟來講,一切罪業都是可以清淨的。
將一切難以饒恕的罪業在「佛前悉懺悔」,在以佛為代表的三寶等殊勝對境面前,全部發露,一一懺悔。我們必須要認知這些罪業,生起厭患對治力,在佛前或殊勝上師面前,把罪業說出來、發露懺悔。相當于我們不小心吃了有毒的食物,如果想讓自己的身體獲得安樂,必須要把它吐出來一樣,同樣我們想要清淨相續當中的罪業,也必須發露懺悔。當然有一部分是過去所造的罪業,現在已經想不起來,但通過觀想,在具有神通和一切遍智的佛陀面前,也發露懺悔這些罪業,這是非常有必要的。頌詞中講到必須懺悔依殊勝對境而造的特殊罪業,因為這些罪業難以清淨,如果現在再不懺悔就更難以清淨了。另外,這些罪業的果報也是非常嚴重的,我們現在如果任其發展,根本不懺悔的話,業果一旦成熟,我們就會極難忍受,所以現在有懺悔的機緣,必須要懺悔。
接下來講第二個科判所依對治力,即四對治力中的第二個對治力——所依對治力。它指依止一個具有功德的殊勝對境來懺悔。因為我們修行或調伏煩惱,依靠自己一個人的能力往往很難做到究竟和圓滿,所以要讓內心當中的罪業很快得以清淨,必須依靠一個具有圓滿功德的殊勝對境,因此我們要修第二個所依對治力。
癸二(所依對治力)分三:
一、皈依原因;二、所皈依之對境;三、如何皈依。
第一,皈依的原因就是分析為什麼要皈依?只有把原因弄清楚,才可以真正做到誠心誠意地皈依;第二,我們要認清皈依的對境是什麼,因為在世間當中有很多自稱能夠作為皈依境的人,我們要分清到底哪些能夠作為我們的皈依境,哪些不能,否則我們的資源、時間、精力都十分有限,找錯皈依境只能是浪費暇滿人身,不可能達到非常圓滿的目標,所以我們要認清所皈依的對境;第三,我們要懂得皈依的方法,必須要掌握。
子一(皈依原因)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略說和廣說在意義上沒有大的差別,略說是對廣說的含義先做一個提示。下面的科判當中會出現很多「略說」和「廣說」,我們要看略說、廣說從何而分。此處略說是從皈依的原因分出來的,所以是皈依原因的略說,首先講第一個略說:
丑一、略說:
罪業未淨前,吾身或先亡,
云何脫此罪,故祈速救護!
這個頌詞講了為什麼要皈依。如前所說,我們每個人相續當中都具有很多的罪業,千萬不要認為自己今生沒有造什麼很大的罪業,所以相續是清淨的。一個人的罪業是否清淨,可以從以下這些方面判斷:煩惱是否輕微?對于空性等深廣佛法的認知是否清楚?對眾生的慈悲心是否非常地猛烈?內心是否已生起斷證的功德?雖然有些人今生沒有造大的罪業,但是內心煩惱分別念不斷,對眾生發不起菩提心,或者對深奧的佛法難以通達,這些都是具有罪業的表現。這些相就是一種果,通過這個果來推因,說明內心還具有比較深厚的罪業。在我們的罪業沒有清淨之前,難以現前清淨的道,難以現前證悟之果。如果罪業未清淨,就會障礙我們修行。在罪業沒有清淨之前,實際上我們沒辦法真實獲得安寧,因為罪業一旦成熟,一定會讓我們感受難以承受的痛苦。于是我們要提前思維:為什麼要皈依?為什麼要精進懺悔?如果在罪業沒有清淨之前「吾身或先亡」——我的身體可能已經提前死亡了,就說罪業沒有清淨我就死了,那麼這個罪業一定會成熟在我下一世的身體上,到那時就只有在無可奈何中感受造罪的痛苦。所以我們要想:如果在死之前罪業還沒有清淨——「云何脫此罪」?
當我墮入惡趣中,正在感受痛苦時,怎麼樣才能擺脫罪業呢?想到這里我們就要皈依三寶,皈依懺悔的對境,所以第四句講:「故祈速救護」,因為靠我們自己的能力很難自我救贖。雖然修行不是單純靠他力,但是他方的助緣對我們而言非常重要。一方面修行靠自己的決心和誓願,另一方面也要依靠殊勝對境的引導和提攜,自他兩方面的因緣如果都具足了,我們再做修行也好,懺悔也好,就比較容易完成。
有些人最習慣認為現在還有時間,現在自己還要忙于其他的事情,反正有的是時間,所以現在不著急懺悔,總是想以後再做。但是時不我待,就在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後天當中,自己的生命已經到了盡頭,那個時候才開始後悔、著急,往往已經難以補救。佛菩薩在很多經論中都提醒修行者,在死亡到來之前、在還有機會、還自在的時候,一定要先認清楚自己處于什麼情況:如果我們正處在火坑的邊緣,形勢非常危急,就要馬上采取補救措施。如果沒有認清這一點,很容易墮到火坑中。如今的問題是:眾生本已處于很危險的境地,卻不認知自己的處境,根本不做補救,不提前做準備。當死亡突然來臨、痛苦突然來臨的時候,我們就會措手不及、手忙腳亂。
在很多經論中,佛菩薩都苦口婆心地通過各種的教言、比喻和公案告訴修行者,現在一定要認清自己所處的時局、環境和狀態。我們的內心環境充滿了各種煩惱、罪業,就好象裝有無數顆隨時可能爆炸的炸彈,如果自己不注意、提前把它清理乾淨,說不清楚哪一天在什麼時候,這些炸彈就會爆炸。所以處于這樣危急的情況下,就不能裝作一點事都沒有,不能忽視這種情況的存在,我們要依靠頌詞去思維,並不是聽到這個道理就可以了——以前不知道現在知道了,不能夠滿足于此。這個頌詞提示了一個很深的道理,主要是讓我們生起一種緊迫感。有了這個緊迫感,我們才願意去皈依;沒有這個緊迫感,我們即使皈依了,力量也不強。所以我們要想到:自己的罪業很重,如果現在死了就無法得以清淨,而真正能夠幫助我的,就是殊勝的皈依境,所以現在我要祈禱佛菩薩、聖尊,迅速救護我,所以頌詞第四句是「故祈速救護」,祈禱聖尊迅速地救護我。這方面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我們現在要皈依殊勝對境的原因就在于此。
丑二(廣說)分二:一、思維疾速死亡而生起皈依之心;二、思維死亡極恐怖而生起皈依之心。
這兩個科判的意思是:要生起皈依,就要從死亡的角度進行思考。前面略說講到「吾身或先亡」,也提到了無常;廣說把無常和皈依的道理更加緊密、廣大地結合在一起進行宣講。
第一,我們為什麼要皈依呢?當思維到死亡疾速之後,就會覺得沒有時間做其他的事情,馬上能生起很清淨、急迫、堅固的皈依之心;第二,思維很快就會到來的死亡是非常恐怖的,因此生起真實、無造作的皈依之心。
有時我們表面上做了皈依儀式,在道友面前,都認為我是皈依的人,但實際上觀察內心,我們的皈依並不是非常深刻,只是表面形式——修法時念一念皈依偈,但內心中並沒有對上師三寶皈依境產生非常清淨、非常堅固的皈依之心,還帶有一些疑惑。這種帶有疑惑的、形式上的、假裝的皈依,如果只是為了方便人與人的交往,或者在某個團體中需要皈依的身份,雖然暫時可以起一點作用,但畢竟是具有欺惑性的緣故,對修行不能起到真實的幫助。所以我們要思維切身利益,就要思維疾速死亡:這個死亡很快到來,而且非常恐怖,其他無可救護,只有所皈依的三寶能夠救護。此時就會擺脫一切虛偽的皈依形式,從內心中對三寶生起一種清淨的信心、皈投依靠之心,那才有用。
我們在懺悔時,會念皈依、金剛薩埵、三十五佛等儀軌。如果不是以很清淨、很猛烈的信心做祈禱,實際上它能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相反如果通過很猛烈的信心做祈禱,效果就會非常明顯。作為一個真正想要解脫的修行者,必須要經常自我反省、自我思考:是只滿足于做一個形象上的修行者?還是真正要做一個能夠調伏內心、法能夠對相續起作用的修行者?要達到這些目的,必須要思維死亡無常、死亡恐怖、死後有誰真正能夠對自己有幫助的道理。只有把這些前行的內容思維透徹,再做皈依才會沒有一點假裝,才會真正發自內心地皈依,發自內心地懺悔,這樣的修法才是真實的修法,否則就是一種偽裝的修法,偽裝的修法做得再好,終有一天會露餡的。在誰面前露餡呢?在死神面前。在自己真正遭受痛苦的時候,以前那些虛偽的修行就會露餡。如果早點思維這些道理,就不要虛偽修行,應該真修。所以現在我們要真實修行前行法,幫助自己從虛偽作意轉變為真實作意。必須多思維無常,因為這真正關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雖然死亡還沒有在我們身上顯現,但是終有一天會來臨,而且那時是非常恐怖的,我們提前學習,提前思維,就能提前轉變,能夠幫助我們成為真正的修行者。
寅一(思維疾速死亡而生起皈依之心)分三:一、略說;二、廣說;三、攝義。
一、略說:
此處的「略說」是對思維急速死亡而生起皈依之心的略說。
死神不足信,不待罪淨否,
無論病未病,壽暫不可恃。
我們的罪業如此深重,死亡也會很快到來,思維這些道理後必須要做一個決斷:到底怎樣利用自己的時間?只有把壽命不可靠的道理深深扎根在自己心里,才能保證我們利用每天的時間真正修行。
頌詞第一句說:「死神不足信」。有時我們覺得死亡離自己很遠,或認為死亡是他人的事;雖然聽過、看過很多人的死亡,但總覺得和自己無關。張三死了,李四死了,王五死了,或者國外發生戰爭、爆炸、車禍死了很多人,我們不深入思維總是覺得死亡與自己無關。還有人認為:反正我沒有病,我的事沒做完,我不會死。這些觀念實際上都是不可靠的。死神足以信賴嗎?是不是等到什麼事情都做完了,我願意死再死呢?不是這樣的——「死神不足信」。我們不要以自己的分別念認為死亡不會到來,這只是一個願望而已,因緣不一定能按自己的願望成熟。以為自己不死,或者以為現在還不會死,都是一種分別妄念,不足以信賴。
實際上死亡隨時會到來,「不待罪淨否」。死亡不會等到自己罪業完全清淨了才來。如果死神會等到所有眾生罪業清淨了才來,那麼我們也不用著急馬上修法。因為不管怎麼樣死亡會等到眾生罪業清淨才到來的,所以我們不用著急了。可是死亡不會等到罪業完全清淨之後才來——「不待罪淨否」,它隨時會來臨。此處清楚說明,事實是:死神不會等待眾生罪業清淨。有些人根本還沒有修懺悔,死亡已經到來;有些正準備懺悔時死亡降臨;還有一些人懺悔清淨部分罪業時就死亡了;當然也有罪業完全得以清淨之後死的,種種情況都發生過。現在我們還有選擇權,還有自主權,自己該怎麼選擇?應該要抓緊時機,提前一分鍾修,就有一分鍾的把握,提前兩分鍾修,就有兩分鍾的把握,要知道死神不會等到我們罪業清淨才來。現在我們是帶罪之身,相續中充滿很重的罪業,倘若死神現在降臨,眼前貪執的所有東西都要拋棄,唯獨無法拋棄的就是業。失去了今生的生命,帶著這麼沉重的罪業,後果是不堪設想的。所以自己要思維,要抓緊時間皈依。
「無論病未病」:不管是病中還是健康的狀態,死亡都會隨時到來。如果得了癌症等嚴重的病,會想到死亡快來了;如果自己很健康,往往很難去思維死亡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沒有重視死亡的觀念。實際情況是無論是否生病都會死亡,比如遇到車禍、水災、地震、戰爭等等,很多因緣都可能導致死亡。沒有任何徵兆、突然倒地而死的情況也比比皆是。這個頌詞提醒我們:不管是生病的人還是健康的人,死亡降臨的機率都是相等的,沒有任何人可以保證下一刻自己不會死。我們再再講過,在遭遇車禍而死亡的人中,有誰想到下一剎那自己會死亡呢?幾乎沒有,死亡就在毫無預料的情況下發生了。
講無常的時候,經常會有人提出一個問題:想也會死,不想也會死,那麼想和不想之間到底有什麼差別?如果不思維死亡,致命之處在于:我們荒廢了時光,不會想修行,即便修行,也只是形象上的修法。思維死亡也許今天到來,也許就在明天,這樣憶念死亡有什麼用呢?會讓我們經常處于警覺中。想到今天可能死亡,所以不能荒廢時光;明天可能死亡,必須抓緊時間修行。總是處于憶念死亡的狀態中,就會盡量減少惡業,行持善法。
頌詞講到無論罪業清淨與否和病未病死亡都有可能降臨,不論事情是否完成,死亡也會隨時降臨。世間人會想:我不能死,因為我剛開始創業,事情還沒做完。但實際上,死亡並不能隨心所願,它隨時會發生。了解這一真相之後應深深思維,將死亡無常的觀念扎進自己的心。
思維疾速死亡,就不能拖延時間,要馬上產生皈依三寶之心,尋找依靠之處。皈依三寶並不是世間人所認為的:只是信仰佛教的人找一個精神的依靠而已,其實並非如此,三寶具有真實的功德。皈依三寶一方面的確有了精神依靠,但這種依靠並不是烏托邦,並不是不存在的某種寄托。我們經常皈依祈禱三寶,三寶必定會以威神之力賜予加持;懺悔時依靠三寶的威力,通過自己強烈的懺悔之心,兩方面因緣和合,重罪都可以很快消除,何況輕罪。因此思維死亡速疾降臨而產生的皈依心是非常清淨、非常猛烈的。
因吾不了知,死時舍一切,
故為親與仇,造種種罪業。
想到速疾死亡,為今生所造種種罪業實際上就沒有任何意義。對于死亡無常我們往往沒有深刻的了知,或根本不了知。問世間人他會不會死,他答:「當然會」,但沒有更深入的思考。對于修行人,了知死亡無常有多深,可以觀察自己的行為:了知得越深,念咒修法越精進;如果不精進修法,經常處于散亂之中,說明非常膚淺。我們要深刻思維,頌詞雖然看似簡單,容易理解,但是造論並不是只讓我們明白字面意思,而是要對意義透徹理解並應用在修行中。如學習宣講懺悔中皈依的頌詞,一定要達到真心實意皈依三寶的目的。每個頌詞要和所修的內容緊密結合起來,放在內心當中去思維,才能體會到頌詞的真正殊勝之處。
因為我們對于死時必定會舍棄一切這個事實不了知,或了知得很膚淺,所以為了親人和怨敵造作了很多罪業。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不了知親人、仇人是無常的緣故,認為親人一定會長久相伴,仇人永遠會是怨仇,有常執之心。為了保護親人,打擊怨敵造很多罪業:有時依靠自己的身體或棍棒等武器親自打擊仇人;有時通過計謀報復;有時內心盼望怨敵遭受種種不如意的事情。身語意都有可能造作罪業。保護親人也一樣,內心經常貪執親人,不論他們是否有功德都予以讚嘆,做一些親近、幫助的行為。越執著親人,對傷害親人的他方越會認為是自己的仇人;對親人貪執越大,對仇人仇恨就越大,貪與嗔相輔相成密不可分。
我們為親人和仇人造了很多罪業,但以佛法的眼光和通過智慧觀察,所做的一切是否有真實意義呢?如果不學習佛法,會認為保護親人打擊怨敵理所應當。但實際上這些行為都是由愚癡所導的種種貪執或嗔恚煩惱所發動的,發起的主因是我執和無明,起因就錯了。我們在護親滅敵的時候往往不擇手段,為了保護親人殺生偷盜,為了打擊怨敵造作罪業。但實際上親和仇是不是真實存在的?我們要了知,在死的時候一切都會舍棄,千般不舍的親人要舍棄,萬分痛恨的仇敵也要舍棄。事情發生的當下我們覺得問題很嚴重,但到死的時候,不過是一陣煙霧,一切都消于法界中,並不是我們所認為的實有的存在。
更深層次分析:所謂的親不是恆常不變的,所謂的仇也是依某種因緣而出現的,親仇全是自己的分別念。親人經常反目,對自己造成傷害,就會變成仇敵;所謂的仇敵,或許對方並沒有這麼認為,或者並沒有對你造成傷害。從佛法的角度來講,親和仇都是無常的,前世的親人是後世的仇敵,今生的仇敵會成為後世的親友,所謂親仇都是暫時性的。但是我們因為不了知無常性,賦予了過多的偏執,由親仇而起造作了種種罪業。
修行者必須要有智慧和觀察能力,佛法教育我們用清晰的智慧去分析親仇和罪業之間的關系,到底值不值得為了死時必定會舍棄的親仇而留下讓自己感受難忍痛苦的罪業?這個問題必須在心中好好思考,否則親仇的分別念仍然會占上風,善分別念就會落在下風。無始以來我們對親仇的觀念根深蒂固,認為保護親人、打擊怨敵天經地義。而現在要放棄這種沒有利益的分別念,用善分別念取而代之。但這種力量還很弱,所以現在必須要仔細思維親和仇的關系,為之造罪自己將感受痛苦,而那時親與仇都已死亡成為過去。將這些問題思維透徹,這樣學習論典,串習善念才會真正起到一定的作用。
二、廣說:
仇敵化虛無,諸親亦煙滅,
吾身必死亡,一切終歸無。
緊接著略說的內容進一步進行闡釋。當我們死亡的時候,不論是仇敵還是親友,乃至我們的身體,一切最終都會化為烏有,何必為了虛妄不實的東西而造作很重的罪業?
「仇敵化虛無」的意思可以從兩個方面理解:首先,我們現在執著的仇敵,也許過一段時間反而變成自己的朋友,所以以前認定的怨敵化為虛有,這是一種理解方式。其次,我們牢牢執著而不可原諒的怨敵也會自然死亡,這是第二層意思。
「諸親亦煙滅」:自己認為關系很好的親友,或許因為很小的因緣,比如玩耍時稍有不和,或者因為錢財產生糾紛,乃至于因為一些誤解親友反目成仇。從這個角度來講,親友已經灰飛煙滅。從第二個方面理解,雖然關系很好,但死亡之後化為灰燼,我們執著的親友最後也會消亡。
最重要的一點:「吾身必死亡」,我的身心是執著親怨、造作罪業的來源,但它最終也會死亡——「一切終歸無」,所有仇敵、親人、我的身體都會死亡,說明了世事的虛妄性,在仇敵、親友和我之間發生的事情,有時是微不足道的,但卻衍生了很多的矛盾、貪愛、罪業,然而就連造惡者本身都會死亡、會消散。如果我們能夠提前看清這個事實,就不會因為過度的貪著親怨關系而造下很多的罪業。
這個頌詞主要讓我們思維「一切終歸無」的道理,體會執著親怨毫無意義,進一步了知緣這些對境造罪業毫無意義,進而認識到現在必須要懺罪,為了懺悔的質量必須皈依三寶,這樣將無常、皈依和懺悔連接起來,修行才有了很清淨、很堅實的基礎。
本課就講到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