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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第37課

今天繼續學習寂天菩薩所造的殊勝論典《入菩薩行論》。

  《入菩薩行論》通過十品的教言教導我們發起殊勝的菩提心。菩提心是三世一切諸佛菩薩成佛的通衢大道,作為後學者,必須要了解、修行這樣殊勝的成佛之道。十品中前三品講到了菩提心沒有產生而令生起,中間三品(四、五、六品)是生起之後如何不退轉。現在正學習中間三品中的第一品,即第四品——不放逸。

  前面已經提到了不放逸的本體是謹慎取舍,也就是對我們的行為做謹慎取舍:一方面在整個修學佛法過程中,對因果及其他方面的謹慎取舍;一方面大乘的經論主要指圍繞菩薩行、菩薩戒做謹慎取舍。

  在修學菩薩行的過程中,如果舍棄了菩薩戒會有種種過患,反之會有種種殊勝的利益。在無始輪迴中,我們做過各種各樣的事情,在所作的事情中,佛陀通過殊勝智慧觀察,唯有發菩提心、修菩薩道最重要、最有意義。現在所說謹慎取舍,就是發了菩提心,受了菩薩戒之後,一定要不放逸,真正了知守持菩薩戒的殊勝功德利益。如果內心有舍棄菩提心的念頭要趁早制止,如果有違犯菩薩戒的行為,要通過殊勝方法如理如法地懺悔。

  現在學習的科判是講舍棄菩薩戒會墮惡趣的異熟果,其中真實宣說和彼之應理的科判已經學習完了,今天要講的是:

  癸三、遣除爭論:

  有人舍覺心,卻辦解脫果,

  彼業不可思,知唯一切智。

  前面提到如果舍棄了菩薩戒、舍棄了菩薩行、舍棄了菩提心,相當于欺騙了一切眾生,這樣無法生善趣,一定會墮入惡趣中。見到這個頌詞,學習它的意義時,我們內心會產生疑惑:因為在佛經當中,曾經記載了有些人舍棄覺心(菩提心),但還是成辦了解脫果,這個怎麼解釋呢?佛經和論典是否有相違的地方呢?做為後學者,產生這種疑惑就會猶豫不定,很難堅持「一定要守持菩薩戒,否則墮惡趣」的見解。寂天菩薩造論時考慮到這個問題,提前把問題提出來,然後再做解釋。

  「有人舍覺心,卻辦解脫果」,這句在各種注釋中都有詳細的介紹:佛經中記載舍利弗尊者,以前在六十個大劫中修持菩薩行,有一次一個惡魔索要菩薩的右手,菩薩自己砍斷了右手,用左手給他做布施,結果這個惡魔指責尊者用不恭敬的方式給他做布施(在印度,以右手遞東西是恭敬的行為,左手給別人東西是侮辱性的、不恭敬的行為),尊者當時想:已經把右手砍斷了,只有用左手給你布施,現在還說布施不清淨、不恭敬,眾生真是很難度。因此生起了厭煩心,舍棄了發心。但舍棄發心之後,沒有因此而墮惡趣,後來他在佛的教化下獲得阿羅漢果位。這是一種說法。

  《大智度論》中有另一種說法:舍利子尊者很長時間行持菩薩道,一次有個乞丐想要他的眼睛,尊者挖下眼睛作布施,不料那個乞丐聞了聞說:「很臭!」,便把眼睛扔到地上用腳踩碎。當時尊者產生極大厭煩心想:眼睛有用處布施才有意義,但卻被這樣糟蹋。尊者感到眾生實在難以調化,一個眾生尚且如此,更何況所有的眾生,度眾生非常困難,因此當下舍棄了利益一切有情的菩提心,趣入了小乘,在佛陀的教下獲得阿羅漢果。

  經典中還記載金色尊者曾經在四十劫中修持菩薩行,後來也是因為一些眾生的惡行,舍棄了菩提心之後變成緣覺。這些都是舍棄菩提心沒有墮惡趣的公案。

  在佛教歷史上,除了經典中有記載的這些尊者外,還有一些是在即將舍棄菩提心的時候,遇到了其他因緣而阻止。

  比如在第三次結集經典的時候,曾經有一位法友尊者想要參加,但因顯現上沒有證悟聖果,主持者不允許他參加結集。尊者說:「這個很簡單,我把項圈扔到空中,等它落地的時候,我當下可證悟阿羅漢。」當他正做之時,有菩薩接住了項圈,然後解釋說:這位法友尊者將在賢劫示現成佛,不能因為這件事情讓他趨入小乘。雖然不是因為逆緣要他舍棄菩提心,但舍棄菩提心,必定障礙成佛,會對無邊眾生的利益造成傷害。

  還有一個公案:陳那菩薩和外道辯論獲得勝利,但外道辯敗後沒有服輸,卻用法術噴火,把陳那菩薩的衣服等資具全部燒毀了。菩薩因此產生厭煩心,覺得這些眾生非常難以度化,不如自己趨向涅槃。于是把寫論典的白土扔到空中,想等白土落下時趨入涅槃,但拋上去很長時間都沒見到白土落下來。他抬頭一看,原來是文殊菩薩接住了白土並給他做了開示:如果你舍棄眾生而發小乘心,會產生下劣的智慧;不管怎樣,從現在直至成佛間,我會一直攝受你。

  為什麼要講這些事例呢?就是為了說明:發了菩提心,在修菩薩行的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違緣。有些原因是因為眾生剛強難化,如果發心度化一切眾生,都要一一面對此類眾生;另一個原因是:當一個人發了菩提心,魔王波旬會非常害怕、恐怖,會想盡一切辦法阻止菩薩繼續發菩提心、守菩薩戒。比如在菩薩面前讚嘆小乘修法殊勝,使他從大乘修法中退失,對小乘修法產生興趣,舍棄菩提心轉而趣向小乘。趨向小乘後,雖然有的人獲得阿羅漢果,但如果舍棄了菩提心、菩薩行,即便獲得阿羅漢果,也是對無邊眾生的利益做了傷害。

  有時我們會認為:同樣都是學佛,不學大乘轉而學習小乘,實際上沒有什麼可指責的。上師在注釋中說:從世間角度而言,學習這些教法都是自由的;但從因果和修學佛法的角度講,發了大乘心,對一切眾生都有利益,如果舍棄大乘轉而發小乘心、修持小乘之道,則舍棄了無邊眾生的利益,這是魔王波旬最樂于見到的事情。一個菩薩取證了小乘果,魔王會非常歡喜,更何況一個菩薩真正退失菩提心,完全從佛道中退失,魔王波旬會更為高興。所以他會用各種伎倆讓菩薩轉變自己的心:有時是自己不想學,有時是家人或其他違緣障礙,用種種方法使他逐漸從菩提心中退失。所以在修菩提心、學菩薩行時,內心的障礙、魔王的障礙都要面對。如果沒有堅持不放逸,沒有謹慎取舍,非常容易退失。不像極樂世界沒有退失的因緣,在娑婆世界有很多讓我們退失繼續修學佛法、修學菩提心的因緣。所以,要正視現實,我們處在一個很難堅持菩提心的環境和時代中,發了菩提心之後,要從多方面堅持自己的菩提心。

  有些人會想:其他經論中講,舍利弗尊者和金色尊者舍棄菩提心之後,一個成就阿羅漢果,一個成就緣覺果位,而本論頌詞卻說舍棄了菩提心一定會墮惡趣,無法生善趣,何況獲得解脫果,這不是很矛盾嗎?寂天菩薩回答:「彼業不可思,知唯一切智」,其實並不矛盾。有些人舍棄菩提心,成辦了解脫果,這說明業力的的確確不可思議,要完全了知舍棄菩提心卻沒有墮惡趣反而成就解脫果的因緣,這樣的因果只有佛陀才能了知得一清二楚,我們根本無法了知,實際上是遮止我們去思維這類特殊因果。

  綜合這個頌詞和前面頌詞的意義,做一個總結:從普遍的角度來講,本來是要利益眾生、發了利益眾生的誓願,也邀請了諸佛菩薩做為證人,答應要給一切眾生布施成佛的樂宴,現在如果舍棄了菩提心,就欺騙了眾生,也欺騙了諸佛菩薩,根本沒辦法獲得善趣的安樂,一定會成熟惡趣的果報。經典所講舍棄菩提心獲解脫果的例子,應理解為特殊事例,是不可思議的特殊業力,凡夫人難以思維,只有一切智智才能了知。

  為什麼有些人舍棄了菩提心,卻成辦了解脫果呢?其他尊者對其中的因果做了一些分析:有些論師認為:利益眾生的世俗菩提心已經舍棄,但證悟空性智慧沒舍棄的緣故,仍然可以獲得解脫。這個怎麼理解呢?舍棄菩提心後不再為一切眾生的利益而奮發,是舍棄世俗菩提心,但修持人無我空性的智慧沒有放棄,因為這個緣故而沒有墮惡趣卻獲得解脫果。法王如意寶和上師在講解這個頌詞時,是直接按照寂天菩薩的頌詞意義解釋:「彼業不可思,知唯一切智」。寂天菩薩說,到底什麼原因導致舍棄菩提心卻沒有墮惡趣,是很特殊的因果,我們根本沒辦法了知,對此完全了知的只有佛。我們也許會認為這是推脫之詞,沒有把這個問題做個詳細分析和解釋,其實並不是這樣。因為業果相當微細,作為凡夫,對于很複雜的因果,只能了知粗大的部分——比如農夫春天播種,秋天收成;或者你打我一拳,我還你一拳等,還有很多很微細、最微細的因果根本沒辦法了知。頌詞中寂天菩薩回答得非常圓滿:這個業力不可思議,唯有一切智智才能了知。

  既然有這樣的先例,是不是我舍棄菩提心,也可獲得解脫果?既然已經有舍利子尊者、金色尊者這些事例可以遵循,我自己是不是舍棄了菩提心之後,不會成熟墮惡趣的果報?這是沒辦法給自己打包票的。因為佛陀在經典中已經講得很清楚,如果受持了菩提心、菩薩戒之後又舍棄,並不是像很輕率的決定做一個事情又反悔這麼簡單,實際上欺騙了所有眾生,中斷了一切善法的修行,是很大的惡業的緣故,所以很難因此而獲得善趣,更何況獲得解脫果位。從這個方面來講,特例是針對某些人的特殊業力,這種特殊業力我具不具足呢?很難說。還是老實按照寂天論師的意思,要了知過患後做謹慎的取舍,這是從普遍角度來講。這種難以思維的特殊業力,在整個歷史上都非常非常少,一般人如果舍棄菩提心,想要再進一步獲得殊勝果位,是非常困難的事情。

  通過以上的分辨遣除爭論,讓我們們進一步加深了正見—舍棄菩提心一定墮入惡趣。

壬二、失毀利他行為:   舍棄了菩提心,將失毀利他的行為,失毀利他行為,會導致很嚴重的罪過。從善法的角度來講,所有的善法都以利他為主:世間善行以利他為核心,小乘的善法中以利他為主,大乘菩薩當然更是唯求利他。既然都是利他,那有何差別呢?

  大乘菩薩為了利益一切眾生,放棄自己的種種利益,因此更加清淨、更加偉大。小乘的修法也是一種善行,也有利他而修行的成份,但不如大乘菩薩發心廣大、清淨、深遠。前面我們分析過,所有善法都是以利他為核心,一切的善業都是以利他為核心。不殺生有利他的成份,不偷盜也有利他的成份。小乘修行中很多戒律也是不傷害他人,有直接利他和間接利他的作用。而大乘菩薩利他的行為更加主動、清淨、廣大、深遠、全面。所以如果失毀了菩提心,將失毀最圓滿的利他行為。所有善法當中,利他的善法最為殊勝,如果我們失壞菩提心,也就失壞了最大的善心,這是菩薩戒中最大的罪行。

  菩薩戒墮中,此罪最嚴重,

  因彼心若生,將損眾生利。

  在這個頌詞中講到,如果失毀菩提心,過失非常嚴重——「菩薩戒墮中,此罪最嚴重」。按照無著菩薩的觀點,有四種根本罪;按照《菩薩虛空藏經》等有十八條根本罪;再加上不舍棄願菩提心,不舍棄行菩提心,總共是二十條根本罪,每一條墮罪都有各自的罪過。學習戒律時,有人會產生這樣的想法:小乘的別解脫戒,破戒後不可以再恢復,而菩薩戒可以再恢復,所以很多人對于別解脫戒非常重視,而對菩薩戒不重視。

  實際上從功德和利益的角度來講,菩薩戒的功德非常大,遠遠超過了守持小乘別解脫戒的功德。反過來說,如果破壞了菩薩戒,它的過患也遠遠超過破壞別解脫戒的過患。若破了別解脫戒認為有很大過失,而破了菩薩根本戒卻以為沒有什麼,實際上這是一種顛倒。若這樣認知,則會導致對菩薩戒根本不重視,對別解脫戒很重視,則對菩薩戒應該更加重視,因為破壞一條菩薩戒的過失遠遠超過破壞別解脫根本戒的過失。所以說破一條菩薩戒的過失相當嚴重,若十八條戒全破了,則會產生極為嚴重的過失。

  在所有菩薩戒的墮罪當中「此罪最嚴重」。「此罪」意思是舍棄菩提心的罪過是最嚴重的,因為守持菩提心這條戒律是所有菩薩戒的根本,菩薩戒要在守持菩提心的前提下才能具足。有菩提心才會有菩薩,有菩薩才會有菩薩戒,絕不可能有不具菩提心的菩薩。若無菩提心,則絕對不是菩薩。如果舍棄了菩提心,菩薩的身份也因此而終結,不再是菩薩。同樣的道理,菩薩戒以菩提心為核心,若具菩提心,則具菩薩戒;若失壞菩提心,則已失壞菩薩戒。所以,如果舍棄了菩提心,罪過是最為嚴重的。

  「因彼心若生,將損眾生利。」一旦產生舍棄菩提心的意念,必將損壞眾生的利益。因為菩提心的本體是為了利益一切眾生發誓成佛的一顆善心。這顆善心一旦失壞、終止,利益一切眾生的善行就會因此中斷,從而失壞一切眾生的利益。

  雖然菩提心能帶給眾生利益,但凡夫的智慧很難分別、了知,通過經典教證可知,只要相續中具足菩提心,就能利益很多眾生。或許有人認為:要真正利益眾生,只有成就佛果、菩薩果位之後才能做到。其實成就之後是屬于很明顯的、廣大的利益眾生。而一般凡夫發了菩提心,對眾生也絕對有利益。如果終止菩提心,利益眾生的善行自然終止,更無法承辦廣大利眾的佛果,或者菩薩果位。所以,一個菩薩失壞菩提心,發起我不再利益眾生的心,看似沒什麼大不了,但通過分析完全了知:如果終止了菩提心,則終止了一切眾生的利益。傷害一切眾生利益的過失非常嚴重,這個過失直接來自舍棄菩提心。如果沒有舍棄菩提心,即便毀壞了一條菩薩戒,但是因為還具足菩提心,根本沒有失壞故,就可以通過儀軌重新受戒。或者通過分析毀壞戒律程度,哪些需要重新受戒,哪些不需要重新受戒。這在很多菩薩戒的論典當中講得很清楚。具有菩提心就好辦,如果完全沒有菩提心,這一切全部失壞,也就不能再次依靠儀軌受戒。所以這樣的過失相當嚴重。

  以上分析了失壞菩提心一定會損壞眾生的利益,罪業非常嚴重。所以在修學菩薩戒的過程中,暫時沒有辦法做廣大弘法利生的事業,但不要舍棄菩提心。有些眾生很難以調化,我們可以發願以後有能力時度化他,千萬不要舍棄菩提心。只要沒有舍棄菩提心,修學的因緣沒有中斷,我們還是可以逐漸調服自己的心;如果舍棄菩提心,則很難真正趨入菩薩道。雖然在很久遠以後,可能會重新產生菩提心,但此期間由于舍棄菩提心,會導致很多的痛苦。對于大乘行者來講,這是不應該走的彎路。學習《入行論》就可以預防我們發菩提心後走彎路、犯錯誤。因此,寂天菩薩告訴我們,失壞菩提心的過患相當嚴重,讓我們盡量避免過患,不要舍棄菩提心、失壞菩提心。

  下面進一步宣講失壞利他行為的意義:

  雖僅一剎那,障礙此福德,

  因損有情利,惡趣報無邊。

  雖然僅僅是一剎那,障礙了「此福德」,損害有情的利益,一定會招致無邊的惡趣果報。「此福德」如何理解呢?就是對其他眾生發起菩提心的福德,如果從中作梗,使菩薩利益眾生的事業有損,甚至不能利益眾生,則會導致作障礙的人感受惡趣的果報。所以說不僅自己舍棄菩提心有極大過失,就是對正在發菩提心的菩薩、對正在以菩提心利益眾生的行為作一些障礙,果報不可思議。比如有些人發了菩提心放生,或者以菩提心攝受號召別人放生,如果自己從中作障礙,阻礙放生本身就有很大的過失,再加上放生是以殊勝菩提心攝持的,這個過失更大。因為以菩提心攝持的善法有個特點,即使所做的善法范圍有限,比如為一百條魚放生,表面上看放一百條魚的功德利益有限,但以菩提心攝持的善行功德,完全不是一百條魚的范圍,因其所緣是一切眾生,為了利益一切眾生而放生,若從中作障礙、阻止,實際上障礙、阻止了利益一切眾生。

  上師教導我們:布施時哪怕只有一個對境—對一個乞丐或幾只鳥作一點點布施,也要想到是為了利益一切眾生。以當下的善法為例,做好發心利益一切有情的準備,所做的事情看似很小,但因為有清淨廣大發心的緣故,就可以讓善法變得無窮無盡。所以有菩提心攝持和沒有菩提心攝持完全不同,有菩提心攝持的善法功德無量無邊,如果阻礙了有菩提心攝持的福德,則罪報無窮無盡。

  有些菩薩發心以講解正法的方式利益眾生,在此過程中,若能隨喜讚嘆、提供順緣,做些幫助,或者勸人聽聞,這樣可以積累很大的福報,因為菩薩講法不是為自己,而是為一切有情,所以如果能夠提供幫助,則與廣大的菩提心願相應,也會獲得廣大的利益。相反,因為嫉妒、嗔恨、無明愚癡作一些障礙、挖苦等,或者阻礙別人聽聞,實際是阻止菩薩利益廣大無邊眾生的事業,因損害了有情的利益,所以必將招至無邊的惡趣果報。如果阻礙的是一件小事,即使有苦報也不會無邊無際。但是,如果去阻止菩薩利益一切有情的善法,則是對一切有情的利益做了傷害。有情到底有多少?實際有情是無量無邊、沒有辦法衡量,就好像從某地一直往東走,在無窮無盡的時空中,沒辦法找到邊際。所以在十方的時空中,我們根本找不到邊際,有多大的虛空就有多少眾生存在——無窮無盡,如果損害了他們的利益,過失非常嚴重。

  作為菩薩這些都需要了知:一方面如果舍棄了菩提心,就舍棄了眾生;另一方面菩薩發心利益眾生時,並不是一、兩個眾生,而是發心要利益一切眾生。所以,我們發心的時候,在腦海中可能只能浮現出幾百、幾千個眾生。還要拓寬我們的心量,眾生的數量沒辦法衡量,不但是此世界、他世界,不但人類,旁生、餓鬼、地獄等的很多眾生,實際上往四周擴展有無數的世界、無數眾生存在,無論我們是否能見到、是否能了知,它們的確存在于十方世界中,都是我們要發心利益的。做一個善法是為利益一切眾生,阻礙此善法則是阻礙了一切眾生利益。因此當我們發菩提心時,我們發心是利益所有的一切眾生,反過來講,如果障礙菩薩的弘法利生事業,也就障礙了這麼多眾生的利益。

  「因損有情利,惡趣報無邊。」因為損害了這麼多眾生利益的緣故,一定會感受廣大無邊的惡趣果報,這僅是作一剎那之間障礙的果報。如果有人煩惱深重,經常障礙菩薩善法,的確過失非常嚴重。如果發了菩提心之後,因為無明愚癡做了這樣的罪業,就需要懺悔。每個眾生相續中的煩惱、愚癡各不相同:有些煩惱少,有些粗重。無論怎樣,如果我們曾經有所違犯就要懺悔,也許今生沒有違犯,前世有沒有違犯我們不知道,因此要經常念一些懺悔文,懺悔無始以來的業障,這是非常有必要性的。

  毀一有情樂,自身且遭損,

  況毀盡空際,有情眾安樂。

  承接前面所講的失壞利他行為。為什麼會導致無邊的惡趣果報呢?下面用教證、理證來宣說它的合理性:

  「毀一有情樂,自身且遭損」。毀壞一個有情的快樂,自身尚且要遭到很大的損害,何況毀壞了盡虛空界一切有情的安樂,自己要長時間墮入惡趣的果報就更不用說了。為何說毀壞一個有情的快樂,自身會遭到損害?主要是以聖教量成立。上師在講記中引用《正法念住經》:「殺害一個眾生,需要在一中劫當中墮入地獄。」殺害一個眾生,我們要墮地獄一中劫,在一中劫當中感受強烈的地獄痛苦,從地獄中出來後,還要感受五百次連續被別人殺害的果報。一個是異熟果:如果我們殺害一個眾生,比如拍死一只蚊子,拍死一只蚊子,就會讓我們在地獄中感受一中劫的痛苦;如果地獄的痛苦消盡後,是否業完全消盡?沒有,大的業消盡了,我們從地獄出來重新投生,假如投生為人之後,細的業還沒有盡,我們會再進一步感受等流果。等流果有兩種:一個作者等流,一個受者等流。從感受等流果的角度講,比如我們投生為人,五百世要被別人殺死,這是受者等流果。從作者等流的角度講,以前喜歡殺生的人,今生還喜歡殺生,又會去拍蚊子、蒼蠅等,又造下來世痛苦的因,形成一種惡性循環。因此毀壞一個有情的樂,自身遭到怎樣的損害?從異熟果、等流果方面分析,都成為惡性循環的因。所以我們遭受這種苦難的因果並不只是這一世,而是生生世世都會繼續造業,為此我們遭到很大的損害。

  這是從殺一個眾生的角度講,其他偷盜、誹謗等罪業也是同樣的,毀壞一個有情的快樂,自身就會遭到很大的損失;何況毀壞盡虛空界有情的快樂。如果對菩薩修善法制造違緣,或者使其失壞菩提心,損害了無量無邊眾生的快樂,如何不墮惡趣呢?肯定會墮惡趣的。《注釋》中引用很多教證,《寂滅決定生滅經》中講:一個人如果搶奪南瞻部洲一切眾生的財富,而且斷除一切眾生的生命,罪過很嚴重,如果一個人對菩薩甚至于只是布施旁生一團食的善行作障礙,後者的罪過完全超越了前者無量倍。

  因此,我們要經常思考,寂天菩薩也再再講這個問題。我們有時候對因果的取舍本末倒置。如對殺生、偷盜這樣因果很重視,一方面是正確的,但是很容易忽略「菩提心」,隨便把菩提心舍棄。或者今天發了菩提心,明天拋棄菩提心;不再學大乘道,趨入小乘,認為小乘道很快會獲得解脫等,這樣去毀壞菩提心,還覺得沒有什麼過失。上述教證告訴我們:如果對成佛的善業做障礙,過失要比搶劫殺害一切眾生的過失嚴重無量倍。因此,我們在學習或作抉擇時,這是非常重要的取舍因果之處。發了菩提心,千萬不要失壞菩提心,只要未失壞菩提心,即便暫時犯了一些過失,通過菩提心的威力,懺悔也很容易清淨。若失壞菩提心,雖然其它的十善業道修得圓滿,業因果或者戒律守持得很好,對自己的修行來講,也只是本末倒置,抓次要的放棄了主要的。般若經論中說:這是一種魔道、顛倒之道和入魔之相。

  因此,毀壞一個眾生的快樂要感受很嚴重的痛苦果報,何況損害了無邊眾生的快樂,這種過失就更加嚴重了。

  壬三、阻礙解脫:

故雜墮罪力,菩提心力者,

升沉輪迴故,登地久蹉跎。

  有些人會想:舍棄了菩提心,犯了菩薩戒不要緊,我再發就可以了,通過再次發菩提心的力量能使以前墮罪消失,讓自己不墮惡趣。這樣能否彌補過失?由于一個人相續中,間雜了墮罪的力量和菩提心的力量,這兩種力量此起彼伏,所以升沉輪迴。菩提心力讓我們上升,罪墮力讓我們下墮,在升升沉沉中,登菩薩地則會拖延很長時間。

  我們的想法比較簡單:如果犯了菩薩戒就懺悔,舍棄了菩提心再發起來不就行了嘛!好像有點道理,但這樣只會把最重要的事情耽誤了。如果一直堅持很清淨的菩提心,就可以很快登初地,從輪迴中獲得解脫,獲得廣大、清淨的利益眾生的力量。

  如果墮罪的力量和菩提心的力量夾雜在相續中,這兩種力量交替起作用,犯墮罪時,就去重新發菩提心、去懺悔,發之後又開始退失,退失之後又發……你退失時是一種墮罪,發心時是一種功德,就好像兩個力量很大的人同時拽著一個人往兩邊拉,中間的人在原地沒辦法動彈。修菩薩道要避免出現這樣阻礙解脫的事情。

  話說回來,如果一個人相續中全是墮罪,那肯定不會呆在原處,只會墮惡趣。所以修菩薩道的人,必須把以前阻礙解脫的罪業清淨掉,再不造新罪,開始修持善行,只有這樣才能進一步累積更多的資糧,趨向于非常清淨的目標。但現在我們相續中既有墮罪的力量又有上升的菩提心的力量,兩種勢力夾雜起作用,會讓我們在輪迴中此起彼伏,拖很長的時間不能登地。「久蹉跎」,就是拖延很長時間的意思,讓我們一直在輪迴中,沒有辦法獲得解脫。

  從現在開始我們要堅持菩提心,盡量避免發心過程中的這些過患;依止善友,經常觀修菩提心的力量。很多事情都是來自于習慣,就好像一個人以前不吸菸,習慣了吸菸之後要讓他放棄很困難;或者一個人以前不喝茶,喝茶時間長了之後突然不讓喝,就覺得很不習慣。同樣的道理,只要習慣了菩提心的修法,以菩提心做為修心及生活過程中主要的思維模式,一旦習慣了,讓我們不要以菩提心思維都很困難。

  菩提心的力量非常偉大,雖然暫時來講它是一種有為法,是一種心所,但只要我們長時間串習——去討論、去思考、去觀修,就可以讓它從無到有,成為相續中的主導力量,不會出現發了菩提心後又想放棄,或以其他慳吝心夾雜其中,使它變成雜有罪過的心態,而使它變得非常清淨、非常有利。

  諸佛菩薩在最初修行時,和我們一樣是凡夫人,同樣具有煩惱、我執等很多習氣,但通過這種修法再再觀修,就逐漸擺脫了輪迴中固有的思維,擺脫了凡夫眾生的習氣,逐漸使菩薩的行為、思維、功德在相續中生起,從而成為聖者。

  現在學習了這樣殊勝的法要,能不能讓它在相續中起作用,就要看我們在這上面下多大的工夫,如果只是像玩耍一樣,法雖然很好,但不能融入相續,這是自己的過失,不是法的過失。學習這麼多頌詞,無外乎是從方方面面刺激我們這顆麻木的心,讓我們精進起來,重視菩薩道的修行,不要把它當成一種可有可無的世間的東西,要明白它是所有所知中,最重要的所知;是所有學問中,最殊勝的學問;是所有智慧中,最善妙智慧。

  輪迴當中的事情,無始以來我們做了無數遍,每次都是同樣的結果。比如轉生為人,每次從孩童到少年、到青年、到壯年、到老年、到死亡,都有一個拼搏、積累的過程,辛辛苦苦積累了很多,最終全部放棄。第二世又重新來,重新積累,積累到最後又放棄。輪迴中我們到底得到了什麼?最後的結果一無所獲。如果生生世世在菩提心上下工夫,絕對不會在死時完全放棄,下世又重新開始。這就是菩提心、菩薩道和輪迴世間之道最大的差別。現在我們學到了自他脫離輪迴之道,就不要沉溺在輪迴瑣事當中,應該非常重視這種殊勝的修法,讓菩提心深入到內心中去,變成自己心相續一部分。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