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第46課
下面繼續學習第三個科判「堅持不懈對治煩惱」:
吾寧被燒殺,或遭斷頭苦,
然心終不屈,順就煩惱敵。
「堅持不懈對治煩惱」是一種決心。什麼樣的決心?就是我寧可被燒殺,被烈火焚身,或遭到砍斷頭顱的痛苦,但我的心不會屈服、順從于煩惱怨敵,絕對不可能任其擺布。達到什麼程度,心不屈服、不順從煩惱怨敵?就是說縱然遇到生命危險,而且是極端恐怖的情況出現,我寧可遭受被焚燒而死、遭到斷頭的痛苦,都不屈服,表現出極其強大的斷除煩惱的決心。
試想一下,如果每個修行者都有這種決心,還有什麼煩惱不可戰勝?平時我們在修持斷煩惱之道時,遇到一點違緣就想退失,不想修法。實際上這種違緣遠遠比不上遭燒殺斷頭之苦。遇到一點點違緣就屈就于煩惱賊,如果我們用這種軟弱的心態修持佛法,怎麼能夠調伏內心的煩惱?煩惱從無始以來就盤踞在我們的相續中,力量非常強大,對治這麼強大的煩惱怨敵,沒有堅強的決心,沒有堅定的誓願,根本就無法辦到。所以,對于修持對治煩惱、斷除煩惱的態度應該是:寧可被燒殺、遭到斷頭之苦也不屈服。有了這種決心,即使遇到世間的種種違緣,也絕對不可能讓我們從修持斷煩惱之道中退失。
此處告訴我們,在內心當中要發堅定的誓願,有了這種誓願就可以和煩惱作戰到底,反之,遇到小小的敵人就已經投降了,那麼遇到真正強大的煩惱怨敵時,根本不可能和它做斗爭。
歷史上有很多不屈煩惱賊,不順就煩惱賊寧可舍身的修行者。經典中記載:有一位比丘托缽化緣時,不慎進入淫女家中,淫女想方設法引誘比丘,而比丘堅持守持戒律,淫女說:要不然你跳下這個火炕,要不然你就順從我的心意。比丘為了護持清淨戒律,寧可跳下火坑,也沒有順從貪欲。
《賢愚經》中有個著名的公案,在漢地也廣泛流傳。印度有個小沙彌和師父受一位居士長期供養,居士每天中午把飯、菜送到寺廟。有一天居士受到邀請去做客,因此,居士交代他的女兒負責送中午飯,但他的女兒忘記送午飯的事。到了中午,師父就派沙彌去施主家取午飯,沙彌到施主家後,他的女兒看到沙彌相貌莊嚴,頓時產生了很大的貪欲心,就用各種語言引誘他,並要求他還俗嫁給他,還說她有很多家產。沙彌想:如果現在轉身走開,對方正處于強烈的貪欲煩惱中,假如她追過來大喊大叫,有可能被其他的路人誤解,而引發對三寶的不信之心,所以沒敢逃跑。此時沙彌急中生智,對她說:「請先進到房子里,我已經考慮是可以的,但我需要做一些事情」。他讓這個女人為他找了一間空房,進去後把門拴上,把袈裟脫下來掛在衣架上,找了一把剃刀。他想:以前也有比丘誤入這種淫女的房子,為了不失戒律跳下了火坑;還曾有一船的比丘,在海中因為船只損壞全部落水,當時有位年輕的比丘找到一塊船板,另一位出家受戒時間比他長的老比丘告訴他:我出家的年齡比你長,是上座,你應該把船板給我,年少比丘聽了之後,毫無猶豫把船板遞給上座,自己淹死了;沙彌又想:有一群比丘在曠野中被強盜抓住,強盜把他們的衣服搶走,用草捆住他們的手,他們為了守護戒律根本沒有動一下,連草都沒有拔出來。他們為了護戒能這樣做,難道我不是佛弟子嗎?難道我不能守護清淨的戒律嗎?他想:現在我不舍棄三寶,也不舍棄戒律,為了護戒修行只舍棄生命。想到此,沙彌向佛陀涅槃的方向三頂禮之後,用剃刀割斷脖子上的動脈而死。這個女人在外等了很長時間沒有動靜,過來看時沙彌已經自殺身亡。她一下子清醒過來,貪欲心立刻息滅,等她父親回來後,她把整個事情告訴父親。當時有個規矩,沙門、修行者死在俗人家中要罰款,所以他自己到國王那里交罰款。國王問原因,他就把這件事講出來。國王很感慨地說:現在這樣的時代還有如此護戒的修行者,的確非常稀有。國王表彰了這個清淨的沙門,在整個國家里宣傳此事,很多人因此入道。當然沙彌並不是把頭砍下來,而是自殺身亡。但他的心始終沒有屈服煩惱,為了戰勝煩惱,他寧可舍棄自己的生命。有這樣的決心,還有什麼煩惱不能戰勝?肯定能戰勝。
這些公案都是前輩修行者的真實事蹟。我們後學者看到這些公案應該有所震動、有所啟發。他們為了護戒、為了對治煩惱不惜獻出生命,那麼我們現在不能因為小小的痛苦、障礙就舍棄對治煩惱的修行。
頌詞主要告訴我們的就是要「堅持不懈對治煩惱」,哪怕遇到生命危險,都不要屈就煩惱賊。
辛三、能斷除煩惱而生歡喜;
我們應該知道煩惱是可以被斷除的,如果煩惱始終不能斷除,我們下很大的工夫,最後還是紋絲不動,那我們精進修持就沒有意義了。但可喜的是:煩惱是能夠被斷除的,它的自性決定了它一定可以被斷除。想到煩惱可以通過精進修持而斷除,我們就應生起歡喜心,進一步堅定修持斷煩惱之道的決心。
常敵受驅逐,仍可據他鄉,
力足旋復返,惑賊不如是。
「常敵」就是普通的怨敵。世間普通的怨敵受到強力驅逐出境後,仍然可以盤踞在他鄉養精蓄銳,待實力恢復之後就卷土重來對你進行加害,但煩惱怨敵並不是這樣,如果一次性地從根本上根除,煩惱不可能再度復返。我們都知道,世上的怨敵有時雖然把他趕走,但他可以在其他地方盤踞、培養勢力;有時雖然頭目被殺死,但他的部下會在其他地方重振旗鼓;有時把怨敵家里的大人都殺了,但小孩可以隱藏起來以後再報仇,歷史上的《趙氏孤兒》就是個典型實例;有時把本人殺死了,但他的親友又承擔了所謂報仇的責任,所以這種怨敵總是無法徹底消滅。
世間的怨敵如「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反復出現,那煩惱怨敵會不會如此?如果煩惱怨敵也像平常怨敵一樣,就會出現這樣的結果:雖然我們把煩惱完全斷除,但它也可以養精蓄銳、卷土重來。如此一來,我們努力修持「斷除煩惱之道」就沒有意義了,因為它可以無數次重返而來,把煩惱擊敗了又產生,這樣永遠沒辦法根除煩惱,修道就沒有了意義。但寂天菩薩很肯定地告訴我們:「惑賊不如是」,就是說煩惱的怨敵不是這樣的。實際情況是怎麼樣的呢?如果一次性把煩惱完全剷除,它絕對不可能再卷土重來,一滅永滅。
在佛經及很多論典中,講到斷煩惱的功德,如果修行者獲得見道果位,已經把「見所斷」斷掉之後 ,見斷永遠不會再產生;如果到了修道圓滿的時候,把「修所斷」斷掉,「修斷」永遠不可能再出現。也就是說煩惱斷除後絕對不可能再次產生。
在小乘有部的論點中,曾經提到阿羅漢退失的情況,也叫退法阿羅漢。阿羅漢在斷除「修斷」之後,有可能從阿羅漢的果位退失,也就是說相續中突然產生「修斷」,然後就從阿羅漢果位退失。當然,按照小乘自宗的說法,退失的時間很短,因為阿羅漢有基礎,所以在很短時間就可以恢復。退到什麼程度呢?絕對不可能退到凡夫,最多退到初果就不會再往下退。
小乘有部有時有必要這樣講,但在大乘論典中不承認這種說法,認為這是不了義的說法,既然已經斷除了修惑,不可能突然在相續中出現煩惱。因為要獲得阿羅漢果位,煩惱障的種子要完全滅盡,已經沒有種子了,憑什麼重新產生修斷呢?它是沒有因緣產生的。所以大乘、小乘經部不承認阿羅漢得果後退失的情況。我們中間插述一下,有一些觀點是這樣認為的,實際上阿羅漢不可能退失。
所以我們一旦把煩惱滅盡,它絕對不可能卷土重來。世間有很多怨敵卷土重來的事例,漢朝時雁門關之外很多游牧民族經常騷擾關內,漢文帝把匈奴打跑後,一段時間它又重新來犯,又開始打,疲于奔命。經常出現這種情況。但是我們和煩惱作戰,是一勝永勝,如果真的一次性把煩惱剷除了,它絕對不可能有再度復返的機會,這就是「惑賊不如是」。
為什麼「常敵」(世間的怨敵)驅逐之後又會「力足旋復返」?而煩惱賊則一斷永斷,不會再回來的原因何在?我們要知道原因,不知道原因我們的內心中還可能有疑惑。
惑為慧眼斷,逐已何所住?
云何返害我,然我乏精進。
煩惱被慧眼所斷,從我們相續中驅逐出去後,它住在什麼地方呢?沒有任何住處,無處可去,所以不能再返回來傷害我。對于可以一斷永斷,不能再返回來傷害我的煩惱,本來是可以斷掉的,但由于我內心怯懦,不具足精進,所以至今為止還沒有斷除煩惱。相反,如果我具足精進斷除了煩惱,那煩惱絕對不可能在我的相續中反復生起,想到這里就覺得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如果一個怨敵永遠滅不掉,總在威脅你,並一而再、再而三地騷擾你,試想煩不煩?肯定寢食難安。現在對于煩惱怨敵,只要我們具足精進,就一斷永斷,不會反復出現騷擾的情況,就會永遠得到安寧和自在,想到這就會很愉快。但現在面對這樣的好事,我們居然沒有去做,因為內心怯懦、缺乏精進而不去做斷除煩惱的修行,的確很不應該。
「惑為慧眼斷,逐已何所住?」為什麼世間的怨敵可以反復回來,而煩惱斷除之後就不會產生?我們可以分析:因為世間人相續中暫時有一個讓怨敵返回來的基礎,這個基礎就是我執、煩惱。只要受害者相續中有我執,心中就會有和他作對的怨敵的概念,對他而言,怨敵會再再回來,或者他會再再樹敵。對對方來講,相續中也有我執,我執未斷,他就會想到還有怨敵要滅,只要有機會就會想方設法地傷害他,直到把他消滅。暫時來講,因為怨敵的雙方都會有這種共同基礎——我執存在,那就會在此基礎上發展。
為什麼煩惱一斷就不會再回來?因為煩惱本身就是我執,從根本上來講,它沒有一個實在的本體,是染污性的。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它是一種假象,好像黃昏時我們把繩子錯看為蛇一樣,當我們沒有認清它的本質時,似乎是一條恐怖的蛇,在我們認為它是蛇時,自始自終這條蛇的本體是虛幻的,它從未出現過。煩惱、我執的本體就和這條蛇一樣,暫時看起來很強大,盤踞在我們的心中,使我們產生很多煩惱痛苦。從世俗角度來觀察,它的確存在,但是從究竟角度觀察,煩惱、我執就像黃昏繩上的蛇一樣,不管我們從世俗的角度認為它多可怕、多厲害,但實際情況是:它從來就沒有產生過,我執是顛倒的、本來不存在的自性,本體的虛假決定了它不可能真實存在。
「慧眼」是什麼?慧眼就是了知煩惱本質的智慧,用慧眼已經把煩惱我執看穿,認清了本來面目。煩惱是染污性的,無明的自性,而慧眼是殊勝的智慧,二者是正對治。當我們處在我執、煩惱的狀態中時,是沒有慧眼,沒有清淨智慧的。一旦有了清淨的智慧,看穿了它的本質之後,煩惱就會隨之消失。因為煩惱、我執本身並不是一個實實在在的東西,只要慧眼一看清它的本質,不需要驅逐,它就會自然消亡。就好像繩上的蛇,繩上的蛇在我們沒看清楚時,我們認定它是一條蛇,從頭到尾怎麼看都像蛇,如果我們把電燈一拉開,在強烈的燈光照射之下,我們發現它的本質就是繩子,當我們看清楚它是繩子時,這條蛇到哪里去了?當下消失!當下消失是把它趕出去了嗎?不是。因為它本來就是一個假相。所以不需要把它趕走,本來不存在,只需要認清它的本質就足夠了。
所以,煩惱、我執的虛偽本性,就注定了它斷掉之後永遠不可能返回的結局。因為我們已經徹底認清它的本性,所以不會再受它的迷惑,慧眼一旦產生,它就一直保留在我們的相續中一直觀照。通過不斷修行,把煩惱存在的基礎、煩惱的種子斷掉之後,它絕不可能再出現、返回來,所以說「惑為慧眼斷」。至于前面所說世間怨敵暫時的基礎——煩惱,因為那時沒有斷除煩惱的對治,所以眾生相續當中一直存在煩惱,它就有重新返回的基礎。而此時,煩惱並沒有真實、堅實的基礎,看起來很強大,其實只是一個假象,就像這條蛇一樣,看起來很強大、很恐怖,沒有發現它的本質之前,的的確確在傷害我們,讓我們感受恐怖。但實際上,它的本體就決定了它不是真實的東西,當我們用燈光一照,恐怖當下就消失。
「逐已何所住」?:它絕對不可能住在什麼地方,因為它的本體就是虛妄的,如果本體是實有的,把它驅逐後,就會有其他安住的地方。但是它的的確確沒有本體,沒有一個去的地方,這樣「云何返害我」,它在哪個地方養精蓄銳再返回來傷害我?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這個道理已經很清楚,就需要我們做一次滅煩惱的修行,只要把煩惱斷除了,就是一勝永勝,一斷永斷,煩惱不可能反反復複折磨我們。所以無始以來折磨我們煩惱,通過精進修行把它斷掉之後,就會獲得徹底勝利,這樣我們想起來就會生起歡喜心。煩惱本身實際上是虛假不存在的,怎樣觀察它的虛偽自性呢?下面頌詞就教我們如何觀察它的本體不存在。
惑非住外境,非住根身間,
亦非其他處,云何害眾生?
煩惱不是住在外境上,外境是指色法,不是住在色等外境當中;也不是住在我們的根和身體當中;也不是住在外境和根身中間;除了外境、根身和根身中間之外,其他地方也不可能安住,它怎麼害眾生?不可能害眾生。
煩惱不可能住在外境當中,不可能住在諸根和身體當中。為什麼不能住在外境當中呢?因為有時雖然境存在,但不一定有煩惱。從某些方面來講,煩惱是住在我們身體當中,它不可能住外境。為什麼不住在根和身當中呢?表面上看它是住在我們的身體當中,但實際真正觀察時,它不會住在根身里,因為有時儘管根身存在,卻不一定有煩惱。比如阿羅漢證得有余涅槃時,煩惱已經不存在,但身體、諸根還在;菩薩在入定時,根身也在,但煩惱不存在。所以我們可以說,煩惱並不是住在根身中,如果住在根身中,只要有根身,就會有煩惱。所以煩惱並不是真實地存在于根身中。
煩惱是不是存在于根身之間?外境和根身之間是一片虛空,虛空不會有任何法存在的基礎,所以煩惱不會存在于此。按前面分析,如果要住,也是住在眾生的相續當中,而不會住在其他地方。
那麼除了外境、根身和根身中間之外,其他地方會不會存在?不可能存在的。因為除了外境、根身,其他地方還有什麼可以存在的呢?物質都不存在,根本沒有存在的東西,不存在的東西是無法害眾生的。
此頌詞如果我們沒有分析清楚、弄清本意,只看字面意思會認為,「惑非住外境」,似乎告訴我們煩惱是存在的,只不過它沒有住處而已,沒辦法住外境,沒辦法住根身……但實際上並不是表達這個含義。為什麼此處說「住」呢?因為有為法都有三個或四個特徵:生住滅或者是生住異滅。此處就是從它沒有住于外境的住,再觀察煩惱本身沒有住,沒有住就不可能有生和滅。所以非住外境、非住根身間、不住于其他地方,配合前面頌詞來講,就是「云何反害我」,沒辦法反過來害我。它在其他地方找不到住處的原因是其本性不存在,如果煩惱是個真實存在的本體,怎麼可能沒有住處?它不住外境,也不住根身,什麼都不住,說明它的本性是不存在的,它沒個本體,儘管顯現是顯現,但根本沒有實實在在的自性。我們不觀察時,說煩惱好厲害,經常傷害我們,在此階段可以說煩惱住在我們的相續中。但真正觀察時,它沒有本體,不可能住于任何地方。沒有住就不可能有生滅,因為生住滅相互觀待,如果本體有生,就有煩惱,煩惱有真實的生,就會有真實的住,有了真實的住,就可能有真實的滅。但是煩惱本身觀察起來,是因緣和合的假象,所以沒有真實的生,不可能有真實的住,也不可能有真實的滅。如果沒有生住滅,它就不可能是有為法。那麼,它是不是無為法呢?無為法根本不存在。
煩惱不存在有為法的自性,沒有它的法相,所以根本不存在它的本體自性。這里主要是為了說明:煩惱沒有自性、沒有本體。從勝義的角度觀察時,煩惱本身就是不存在的。如果它不存在,怎麼傷害我呢?如果是在世俗諦中,煩惱可以存在,可以傷害眾生。但到了勝義諦的層面,到了勝義諦的本體中時,真正觀察找不到它的本體,不管是從生的角度,從住的角度,還是從滅的角度來講,都找不到它的本體,所以,我們可以下結論:煩惱是不存在的,它是一種假相。
假相說明它不是真實存在的,就像繩子上的蛇一樣。它從哪里生的?沒有生。它住在哪里?沒有住。從哪里滅?沒有。它都是不存在的,只不過是一個假象而已。說它不存在,可當我眼睛看花了的時候,它似乎存在;要說存在,當我們定睛一看時,它又沒有。這就叫世俗和勝義的關系。
煩惱也是一樣,如果我們在世俗當中不認真觀察時,似乎存在,我們可以修持斷煩惱之道把它斷掉。但是真正在觀察時,它是假的。假相有什麼可斷,有什麼可離開的?它本來就不存在。所以在勝義當中無所修、無所斷。但世俗中,畢定有它存在的顯現,所以有讓它斷除的修法,它也可以真實地被斷掉,這就是世俗和勝義的道理。
此頌詞主要是從勝義諦去分析,煩惱本身不存在。一個本身不存在的煩惱,云何害眾生?一個不存在的煩惱,怎麼害不存在的眾生?根本不可能。煩惱被認知其自性空的智慧眼斷掉之後,它就一滅永滅,不可能再存在。
下面就從世俗的角度講,我們不應該恐怖這樣的煩惱。
惑幻心莫懼,為智應精進。
何苦于地獄,無義受傷害?
從世俗的角度來講,煩惱是幻化的。它雖然存在,但必定是幻化的自性、假相。對于假象性質的煩惱,我們的心就不會恐怖;如果煩惱不是虛幻的,真實的存在于我們的相續中,存在于我們本體自性中,那我們就應該害怕,因為我們無論如何也斷不掉。
但現在我們知道煩惱本身是假相,假相的本質就決定可以被斷掉。所以了知它的本性之後,我們就沒有必要懼怕了。我們平時懼怕它是因為煩惱的力量好大,把它執為實有。我們認為它是真實存在的,所以對它心生恐懼。
通過前面勝義諦的分析,我們知道煩惱實際上是不存在的,是假相。我們回到世俗中也要了知:煩惱的確存在顯現,也有作用,但它的本體就是虛幻的自性,對于虛幻自性的煩惱「心莫懼」。為了生起看破假相煩惱的智慧,我們應該精進地修持斷煩惱之道。假如有了這種智慧,我們就不可能因為煩惱的傷害,讓我們再生煩惱,遭受墮地獄等無意義的傷害。以前受到這些傷害,都是因為沒有精進、沒有產生智慧。現在我們了知真相後,就應該精進修持斷煩惱之道,以後絕對不可能再墮地獄。
大乘的殊勝之處就在于它直指顯現的本性。如果通過其它的方式,我們首先會認為煩惱是真實存在的,應該產生實有的智慧,把煩惱真實的滅掉,我們認為它是真實的,就會產生一種真實的恐怖。我們修道時,因為受到實執的影響,不能從方方面面入手,所以花了很大的力氣但收效甚微。現在我們通過大乘的加持,了知煩惱本身是幻化的,沒有自性可言,雖然還沒有真實的斷掉煩惱,但是通過學習,已經生起了煩惱是幻化的正見,內心中的恐懼就少了一大半,當如夢如幻的真實智慧產生的當下,虛幻的煩惱立刻消失。到底怎樣消失的?消失後去了哪里?不需要問,因為它的本性本體不存在,沒有真實的生,沒有真實的住,滅了之後也不去向哪一個地方。所以只要產生了這種大乘的智慧之後,通過這個方式就能斷除煩惱。
所以,我們一定要認認真真把大乘直指物質本身的教言,學習得非常透徹,只有這樣才可以通過大乘的智慧觀察人生,觀察所執著的事物。把自他從妄執中解脫出來。為什麼叫大乘?就因為具足這種殊勝的善巧方便。它的修行大、所緣大、精進大、方便大等等七大,稱之為大乘。這種大智慧、大悲心,如果在修行者的相續中產生,這個人就會契合于大乘。
所以,作為修行大乘教言的追隨者,進入大乘第一個要素——大悲菩提心,必須要認真修;第二個直接看破萬法本體的大智慧——般若的智慧一定要生起。有了這些要素,我們就可以說是修大乘的人。
己三、攝義:
思已當盡力,圓滿諸學處,
若不遵醫囑,病患何能愈?
思維了前面所講到的不放逸的內容之後,就應該盡力圓滿經論中所講到的菩薩學處。就好像一個病人,有了藥方,如果不遵醫囑,病就沒辦法痊愈。
我們學習、思維前面的內容,就是為了讓我們盡力實踐菩薩行、圓滿學處而服務的。所以我們學習完之後,就應該盡量奉行菩薩學處、圓滿菩薩學處,這樣學法才有意義。如果我們只是滿足于表面上看看頌詞、聽聽,大概了知意思和其中一些修行的道理,沒有認認真真去實踐,那學這部論典的意義不大。學論典的意義並不是就這麼一點點,比如我們看一部小說,把故事情節看清楚了就好,它沒有額外衍生的意義,沒有更深的意義。但佛典的意義很深,關鍵在于我們只看不行,還要去實踐,學就是為了實踐而服務的,實踐才能夠調伏我們的煩惱。所以我們學完之後,必須要盡力的去圓滿學處。
最後此處打了一個很形象的比喻:一個病人,因為病得很重去看醫生,醫生給他找出了病根所在,也給他開了藥、抓了藥。如果病人認認真真照醫囑服藥,病患就可以逐漸痊愈。如果不遵醫囑,按自己的想法來,病患就沒有痊愈的希望。
修行佛理和去找醫生看病是一樣的道理。比如佛陀在經典中,或者祖師在論典中已告訴我們如何修行,首先怎樣聞思,聞思之後怎樣去修行。猶如醫生一樣的上師、善知識告訴了我們修行的方法,我們聽到之後就要去實踐,這樣我們內心中的煩惱、我執等過患就會慢慢消盡,逐漸獲得殊勝的果位。
寂天菩薩在《入行論》中已經把道理教導我們了,下一步就看自己怎麼做了。佛陀大悲心的體現,就是給我們宣講了解脫法,讓我們知道解脫是依賴于自己的,講了法之後要去修行,這樣就能解脫,不修行就不能解脫。
《入行論》在在處處也告訴我們這些道理,如果覺得應該真實修行的話,就好好修行;覺得不應該修行,雖然對寂天菩薩、對《入行論》沒什麼損害,但對自己應該是個最大的傷害。就如去看了醫生,醫生給了你藥方,把藥開給你,你根本不當回事,不去服用你的病只能越來越重。所以這種殊勝的對治法,如果我們學了之後不重視,仍然我行我素的按照按照輪迴眾生的慣有思想面對輪迴的事情,那麼我們在輪迴中的病就會越來越深,毫無痊愈的希望。
「攝義」告訴我們應該怎樣努力去修持。
以上謹慎取舍的不放逸品就學習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