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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第56課

癸二(觀後當控制)分三:一、中止非事;二、行持應事;三、修未如是行之對治。

  前面的科判講了「觀察三門狀態」,主要觀察的是身體和心,附帶以隱藏的方式講到了對語言的觀察。接著「觀後當控制」是講觀察完三門之後應該控制三門,應該讓它處于馴服的狀態。

  子一:(中止非事)分三:一、斷除貪執散漫;二、斷除無義之事;三、斷除煩惱引發之事。

  丑一、斷除貪執散漫

  我們在學習和生活中會有很多散漫的境出現,當我們遇這些境時應該如何做呢?首先盡量防止散漫的情況出現,但如果迫不得已無法離開散漫境時,就要像此處所講「斷除貪執散漫」。

  我們在修學佛法過程中,總會產生煩惱,這些煩惱有些是通過主因——內心的習氣產生的;有些則通過外緣產生。《中觀四百論》云:「貪有從因生,亦有從緣起,從緣所起貪,易糾治非余。」貪是煩惱的一種代表,貪心也好,煩惱也好,生起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從因生,第二種是從緣起。因生就是在我們的內心中有種強烈的生貪的因和種子。比如:上一世我們串習嗔恨,串習了很久,今生中這個種子就開始現行,所以我們的脾氣就很大;或者前世串習了很多貪欲的事情,內心中貪欲的種子很強烈,那麼在今生中貪心就很容易現行。如果是內心中貪的種子現行而產生的貪心,不管有沒有外境,都會生貪,所以這是從因而產生的。第二種是從緣起的,從緣而起就是內心當中貪欲的種子不是那麼強烈,如果遇到了貪著的外緣時就生貪,如果沒遇則不生貪。

  「從緣所起貪,易糾治非余」,也就是說觀待外境而產生的貪心容易對治,為什麼呢?因為只是靠緣才產生,只要我們遠離這個境,遠離這個緣,貪心就不生起。「非余」是說由緣產生的貪不像由因產生的貪這麼不容易糾治。如果是從因而產生的貪,不單單要遠離外境,還要調伏自心。

  所以,生起貪心煩惱的因有兩種方式:一是從因而生,一是從緣而起,從緣而起比較容易糾治。在修法過程中,第一要盡量地遠離生貪、生嗔的境,讓它缺緣不生;第二,已經遇到這種境,或者內心中有強烈的由因而生的貪心種子怎麼辦?這時必須要觀修。在這樣情況下,不只是遠離外境就可以調治煩惱了,必須要下工夫去觀修。

  當然前面提到過,在觀修時第一盡量依靠一個相對好的環境,在清淨的環境中,我們可以避免生起煩惱的因緣,並能贏得修煉對治煩惱能力的時間。在相對清淨的環境中修法容易相應,在不產生重大煩惱的前提下,就開始觀修、訓練調伏煩惱的方法。通過修行,當斷除煩惱的能力逐漸加強時,再面臨這個境界時,就不會再生貪心,因為內心中已經把貪心種子,因方面的這種煩惱調伏了。

  此處頌詞也有這個含義,從緣而產生的,不要去面臨就可以;如果從因而產生的或者迫不得已遇到這種貪執的外境時,我們就要斷除對它的貪執,這個是很重要的。

  無義眾閒談,諸多賞心劇,

  臨彼境界時,當斷意貪著。

  當介入沒有意義的閒言碎語中,或者面臨很多賞心悅目的魔術、喜劇、戲劇時,不管怎樣,內心都應該斷除對此的執著之心。

  雖然這些外境不一定是不好的東西,關鍵是我們的內心貪不貪著。如果佛陀去看戲,雖然看但他不會有執著;或者一些修行有素的人在看戲時,雖然內心中可能有習氣會引發,但他和一般的普通人是不一樣的,雖然他也生貪,但他不會讓這種貪欲繼續延續、膨脹,他會對治,這就是修行者和普通人不同的地方。所以,我們如果到了這種場合中時,應該盡量斷除自己的貪著,最好是根本不生貪著。但針對一般人來講,根本不生貪著也不現實,這時盡量地把它當成如夢如幻的東西,或者使其向自己修行有利的方向發展,這是可以操縱的。

  此處講了兩類情況:第一類是「無義眾閒談」。「無義」主要是指對修行沒有幫助。閒談很容易講閒言碎語,因為我們所說的話和內心的想法是相應的,越喜歡談的事,說明內心越有興趣,我們可以從語言推知內心,或者內心有這種發心就會在外在的語言上說出這種話,這樣就和修行格格不入。

  但其中也有特殊情況,比如有時有些高僧大德,為了引導眾生而與眾生談各種各樣的話題,逐漸眾生就會對大德或者佛法產生親近感,之後上師再給他講一些佛法就容易接受。如果最初他沒有好感,或者對你不願意親近,有排斥、抵觸的情緒,跟他講再好的法即便是講密法、講大圓滿,他都聽不進去。但如果他對你有好感,願意接近你,即便是給他講皈依,他都覺得確實很好。所以為了眾生能接受教化,還是要用些善巧方便。在這種情況下,雖然很多大德本來對某些話題沒有興趣,但也和不同的眾生。很多有智慧的上師也非常健談,談問題可以直擊人心,很容易抓住聽者的心,這樣聽者容易跟著他的思路轉,慢慢地在不知不覺中把他引導到正道,這就起到了調化的作用。如果舍棄這種方便,用其它的方式調伏,不一定能夠收到這樣的效果;用了這些善巧方便,就能夠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所以,對于為調伏眾生而言應該另當別論,但對于修行者來講,如果是恰巧碰到了,有時可以隨順談一談,不要貪著。

  第二類是「諸多賞心劇」。上師講記的解釋是開法會時或者有些佛教方面的戲劇等,或如注釋所講觀賞一些魔術、豐富多彩的節目等。在碰到這種情況時,也要斷除對此的貪著。我們可以把這些觀想成如夢如幻的境界,因為戲劇本來就是由很多不同的演員,根據故事情節,通過他們身體、語言等表現出來的。所以,所謂的劇目,就是很多分散的因緣積聚在一起,變成了讓很多眾生喜歡的節目。我們看時就知道它是很多因緣積聚的緣故,必定是假立的,必定是無有自性的,如此也能夠知道一切都是如夢如幻的。通過節目的表現也容易知道,它就是人編排的、就是假的,所以如果我們在面臨這樣的境界時,了知它是如夢如幻的。然後再把這個觀點應用到日常生活中時,也可以了知,生活中的一切實際上也是一場戲劇而已,只不過是各種不同的因緣臨時聚集在一起,顯現了我們的身體、家庭,顯現了很多各種各樣人物、事件等,所以,這一切也是眾生上演的一幕又一幕戲劇,了知此理之後,知道這一切都是假立的,就不會有貪著。在修法過程中,主要並不是外境如何,而是我們內心對這個問題怎麼看。

  佛教中有段很著名對話,帝洛巴尊者對那洛巴尊者講的教言:「顯現不縛執著縛,斷除執著那若巴」。顯現不是束縛,貪著才是束縛。如果你對它貪著就會有束縛,所以對他的弟子說你應該斷除貪著,這個是非常重要的。

  此處告訴我們,眾生生而為人,肯定會遇到各式各樣的環境,城市里面有城市的環境,山里面也有山里的環境,不可避免會遇到環境,遇到之後就要看我們的心處于什麼狀態。如果我們對人、事物產生各種貪著,就會就會引發一系列惡性循環,如果不貪著,把它當成顯現或者當成調伏自己心的對境,這時修行不但不會受影響,而且還會深入到其中的本性、實相,讓我們安住在殊勝的菩薩道當中。所以此處講到了斷除貪執散漫的必要性。

  丑二、斷除無義之事:

  無義掘挖割,于地繪圖時,

  當憶如來教,懼罪舍彼行。

  沒有意義地挖地割草,在地上面寫字、畫畫,當我們心沉溺在這樣的狀態中時,應該憶念如來的教法,因為害怕違犯了佛制的教言、得到罪業的緣故而舍棄這種行為。

  我們進一步分析:「無義掘挖割」,對于比丘來講,不能挖地、割草,這些事情是遮止的。所以對出家人和比丘而言,就不能沒有意義地去挖地割草。這樣做就會犯佛制的戒律。當然如果是有意義的,如:修經堂、修佛塔等,也有稍許開許的地方。這是針對出家比丘而言,害怕違犯佛制戒律,所以不能做。

  《大圓滿前行引導文》中講到《毗奈耶經》中的一個龍王的公案:以前在迦葉佛時代,因為佛制規定比丘不能夠砍樹,乃至于砍樹枝等都不允許。有個比丘行路時,樹枝掛到了他的袈裟,他就對這棵樹生起了嗔恨心,拿刀把樹砍了。因為他輕視了佛的教言,輕視佛的戒律,認為自己沒有直接殺生,也沒有對眾生造成傷害,戒律規定不能砍樹到底有什麼必要?出于輕視的心理砍了樹,他死後墮于龍中,頭頂上壓著一棵大樹,樹根下面有很多小蟲在吃他的身體。到了釋迦牟尼佛出世時,他想到佛面前尋找解救之道,但佛陀讓他到彌勒佛出世時再去想辦法。所以,由于輕視戒律,看似微不足道的罪行令他感受了在佛出世時都無法解決的痛苦,究竟何時可以解脫也沒有一個定數。

  此公案說明,以輕視的心哪怕違背一條小小的佛制戒律,也會感受如此罪報。所以「當憶如來教」,應該憶念如來制定的教言,如來教一定是針對眾生非常有必要的。佛陀是遍智,該取該舍只有佛陀的遍智才能了知。以凡夫人的分別心,可能會認為比丘想的對,如果我們去殺生,直接傷害眾生的生命,這個不能做。但有什麼必要不讓我們砍樹、割草?好象沒有什麼道理,沒有什麼根據。凡夫人會覺得佛制定這個戒律沒有必要,那麼就產生輕舍之心,依此心違背戒律,過失非常嚴重。

  罪行是不是很大,一方面要看違背的戒律是不是很大;另一方面,以前上師再再講過,就是看我們內心中對戒律有沒有畏懼心、有沒有慚愧心。即便是犯了戒律,但在犯時,如果內心中有慚愧心,慚愧心是善法、是善心,通過慚愧心的力量,可以把所犯的罪行減輕。如果沒有慚愧心,以無所謂的心態認為:犯就犯了。即便是小小的罪業,因為有輕舍學處的心態,罪行會變得很大。

  所以「當憶如來教」。因為制定戒律的是佛陀,佛陀是遍智,佛陀制定這樣的戒律一定是通過遍智考慮、衡量之後制定的,以凡夫人的智慧無法了知。如果通過輕視的心舍棄佛陀的教言,就會犯下意想不到的罪業。我們在犯戒、造罪業的時候,覺得無所謂,但在感受痛苦時,是實實在在地在我們身上引發難以忍受的痛苦。

  針對出家比丘來講,是這樣的。如果是沒有受此戒律的人,該怎樣做呢?做為一個大乘行者,如果有意義當然另當別論;如果因生活所迫,必須要種田、割草等,在沒有傷害眾生的前提之下,佛沒有規定不能做這些事情。但是如果沒有意義地做些挖地、割草等事情,因為會傷害很多生命,還是要「懼罪舍彼行」。

  第二條就是「于地繪圖時」,在戒律當中沒有直接講在地上畫圖、寫字有什麼重大的過患。那為什麼佛不讓在地上畫圖、寫字呢?有時畫畫、寫字是有必要的,比如在商量問題時,身邊恰恰沒有紙筆,就會找樹枝在地上畫圖、寫字,因為這個有意義,可能是沒有過失的。但有時我們是在毫無必要的情況下,就在地上或在紙上亂畫,隨便寫字,這說明什麼問題?當我們漫無目的地在地上畫的時候,表示我們的心處于散亂的狀態,這種狀態和佛要求我們經常觀自心、憶念善法是相違的;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做這事本身到底有什麼意義?對自己沒有利益,對眾生也沒有利益,在地上畫寫只是消磨時光而已;如果在畫寫時,地上恰巧有小蟲,就有可能傷害眾生;即便沒有殺害眾生,在地上沒有意義地亂畫,對一個學菩薩道的菩薩來講,有什麼必要呢?我們必定不是一個普通的世間人,雖然我們現在還是凡夫,還是世間的眾生,但必定是進入了大乘,進入了大乘,就不能按照純粹的世間人的標準來衡量,既然我們選擇了入大乘,那麼我們的心態、行為還是要和一般的世間人有所不同才對。

  世間人隨便畫,沒什麼問題。因為世間人沒有什麼學習和修法,可以做這些沒有意義的事情。但我們必定是一個發了菩提心的菩薩,很多事情等著我們去做。在地上繪圖沒有任何必要性,作為一個菩薩來講,不會做沒有必要的事情。做任何事情以前,都要觀察,我做這個事情到底有什麼用?如果沒有什麼用,就會放棄。無意識地在地上畫圖、寫字,菩薩是不會做的。因為根本沒有用,只是消磨時光而已;或者從某個角度來講,在這個時間當中我們沒有去修持善法,嚴格意義上講也浪費了修法的時光,對眾生的利益有害。如果用畫圖的時間發心或者念咒,因為有菩提心的攝受,肯定對眾生會有利益。但這段時間當中,沒有修持善法,對眾生就沒有起到幫助的作用。再從更寬泛的角度來講,這樣做對眾生是有害的,因為發了菩提心的人,是以利益眾生為目的,沒有做這個事情,相當于對眾生利益有所傷害。所以,我們要憶念如來對菩薩的教言,害怕通過這些行為來衍生其余的罪業,從而舍棄這些無意義的事情。

  這里「斷除無義之事」,只是以「無義掘挖割」和「于地繪圖時」為代表,還有很多類似的、對于菩薩修學自他二利沒有利益的行為,菩薩都要觀察,沒有利益的就要放棄。所以,此處告誡我們,菩薩在修道的過程中,要做有利益的事情,因為暇滿人身難得,無常是很迅速的,要盡量做對自己、對眾生有利益的事,諸如此類「于地繪圖」等事菩薩還是不要做,因為對修行沒有任何的幫助,我們一定要舍棄。

  丑三:(斷除煩惱引發之事)分三:一、略說;二、廣說;三、攝義。

  寅一、略說:

  若身欲移動,或口欲出言,

  應先觀自心,安穩如理行。

  如果我們的身體想要移動,或者我們的口想要出言說話,那麼之前都應該首先觀察自己的心,安穩如理地行持,奉行善法。

  這個要訣是總說,是一個很殊勝、很關鍵的問題。因為我們的身語都受心的支配,不能想移動就馬上移動,想做馬上就做。如果我們做一個事情,事前沒有考慮,有可能引發不良的後果。所以,作為一個菩薩來講,要不放逸,也就是謹小慎微,在身語意有所作之前,需要謹慎考慮,這樣才能夠在修行過程中,每件事情、每一個思維都能夠和正法相應。

  雖然我們每一次起心動念,每一次身語意都和正法相應很困難,但不能放棄努力,盡量在身體移動、在開口說話之前,都先觀自心,觀察它的必要性,找到很好的意樂,然後再去做這個事情。如果我們在做事情的過程中不觀察,缺少這種觀念,就沒有觀察自心安住善法的機會。如果我們做不到在剎那剎那中先觀自心,但至少我有這個觀念,有這個觀念就可以在盡量多的時間當中,去觀察自己的身體,去觀察自己的心。所以,通過不斷地串習、努力,能力得到加強,最後就可以真正做到每次身體移動之前,每一次想說話之前,都觀察自己的起心動念,找到最好的意樂,再去付諸實行,成了非常順利、簡單的事情。

  所以當我們身體想要移動時,就要觀察自心:身體移動到底要做什麼?身體移動,包括走路,哪怕移動一下身體,或者要做一些動作,就要觀察我做這個動作,到底是和正法相應還是和惡業相應?比如:想要去頂禮,這和正法相應,我就可以做;去轉塔,和正法相應,就可以做。如果我的身體移動想要去做非法的事情,就要觀察和正法不相應、和惡業相應的緣故,就終止它,不能夠讓它移動,因為移動之後,就成為事實,惡業就會圓滿,對自他的修行都沒有利益。

  口中欲出言的時候,尤其是如此。很多罪業、紛爭,都是由于說話不注意而引發的。所以,當我們說話之前,要觀察自心:我說這句話,到底是什麼目的?如果是為了爭強好勝就不說了,如果是為了利益他人,就有必要,即使有害怕的心和情緒,還要克服,因為必定對眾生有利益。分析觀察好之後,就把我們的心調整到最佳狀態,再在這樣心的指揮之下說有意義的話語,這方面很重要的。

  尤其是在大庭廣眾當中,一定要注意,當我們身體要做一些動作,或要開口說話,首先要觀察場合,觀察自心。上師在講課的時候也經常提這個問題,在全知麥彭仁波切的《君規教言論》和薩迦班智達的《格言寶智論》中都有這樣的教言。尤其在人多的時候說話,我們更加要注意。因為每個人的喜好、根基意樂都不同,有時說出的話會傷有些人的心,這時對自己來講是沒有必要的。所以在說話之前盡量多地考慮到這些不同的情況,考慮好之後觀察、調整好自己的發心,該說的就說,不該說的就不要說。所以先觀自心的狀態,然後「安穩地如理行」。

  安穩就是穩重,我們身體要移動時不能不穩重,說話也不應該不穩重。所以,身心、身口都以很穩重的、如理的、奉持善法的方式行持,如果能夠這樣,我們的身、語、意都能夠調整到正法的狀態,就能夠做到在移動身體、說話時都和正法相應。如果能夠做到這樣,除了我們在上座打坐修法之外的時間都能夠和法相應,基本上是全天候的修行人。不是在上座的20分鍾中我在修佛法,下座之後完全表現為一個凡夫人、野蠻人的行徑,那就不對了。所以盡量通過這樣的方式讓我們的身、語、意全天候地處于善法狀態中。

  這個頌詞是很重要的,上師在講課時也經常說,藏地有些大德在講法之前,首先要念這個頌詞,尤其是要念「應先觀自心,安穩如理行。」我們在講課時最好先觀自心,講這個課到底是什麼目的?有什麼必要?是為了讓別人尊重自己,或者讓自己得到一個智者的名聲?還是講法就是為了把佛法的意義能夠傳遞出去,讓更多的人正確地了知佛陀在法要當中到底講了什麼,到底講了什麼利益眾生的方法,讓很多人接受他,之後通過這樣的法義來改變眾生的現狀,能夠利益眾生。有這樣動機講法是最好的,有這樣的動機去聽法是最好的,有這樣的動機去做任何的善事都是最好的。所以我們應該先觀自心,安穩如理行。

  寅二、廣說:

  下面的頌詞講到了很多竅訣:在我們起心動念要生煩惱之前讓言行暫止,終止不如法的行為。

  吾意正生貪,或欲嗔恨時,

  言行應暫止,如樹安穩住。

  此處講了兩種,一個是正要生貪心時,第二個是正要生嗔心時。

  當我的心正要生起貪心時,我要如樹安住,當我的心正要生起嗔恨時,言行應暫止,如樹安穩住。

  我們要生貪心、生嗔心時要制止自己的言行。為什麼要把貪心、嗔心放在調伏煩惱之首來講?因為眾生的相續中,貪心和嗔心的煩惱是最粗重、最嚴重的,貪欲和嗔恚能引來非常重大的罪業。貪欲心會引發五無間罪之一破和合僧:比如提婆達多當年為了貪著成為僧團的領袖而開始破和合僧;嗔恨心也會引發重大的過失:比如通過嗔心會導致謗法、導致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

  小乘中很多破戒的情況都是從貪心引發的,殺人是從嗔心引發的。菩薩戒中貪著自己的財、法不布施;犯根本戒如別人懺悔時以嗔心不接受,都和貪心、嗔心有關。而且世間中很多自性罪如殺生、偷盜、邪淫等,不和貪心、嗔心煩惱相連的罪業幾乎沒有。所以,在欲界眾生的相續中,由貪心和嗔心引發的罪業相當嚴重。

  所以,首先要觀察我們在生貪、生嗔狀態中應該怎麼做。「吾意正生貪」,我的心正在生貪心時,我應該觀察這個貪心。

  首先觀察到我生貪心了,第二要觀察生起貪心的過患。眾生流轉輪迴不願意修解脫道的原因,就是貪著輪迴當中的安樂,不願意從輪迴當中出離,不願意付出很多時間精進修菩提道。總的來講是通過貪執產生的,貪執會引發很多其余的過患,不單是當下一念產生的貪心,產生貪心的同時本身就有過患。第二通過貪心引發惡行。比如:通過貪心就開始偷盜,引發一連串的連鎖反應,很多罪業都是通過一個貪心產生的連鎖反應。

  嗔心也是一樣的。所以,「吾意正生貪」時,要知道貪心的過失很大,不應該讓它繼續發展,這時我們的語言、行為要停止。比如:為了騙得別人的信任,為了讓自己獲得錢財說妄語,這時就要想到將引發很大的過失,言語要暫止;正要偷東西的時候,行為要暫止,「如樹安穩住」,猶如大樹一樣穩穩地安住在善法的狀態當中。

  「或欲嗔恨時」,了知了貪心就可以類推嗔心也是一樣的。貪心和嗔心是比較粗大的,相對來講比較容易認知。當我們生起很強嗔心時,第一要認知我生嗔心了,第二要想它的過失。如果任其發展,有可能引發巨大的過患,所以言行要暫止,生嗔心想罵別人、侮辱別人、打人時就要暫止。暫止有時兩三分鍾,兩三分鍾不夠就十分鍾,上師在講記說,如果停止十分鍾,我們強大的貪欲心和嗔恨心就會終止下來,就會中斷一連串的不良後果。

  很多事情都是一樣的。如果當時這一念貪欲、嗔恨沒有控制住,不單是當時的一念產生後果,而且會產生連鎖反應。反過來講,當時如果制止了這個貪欲、嗔心,就不單是制止了當下的一念貪欲和嗔恨,以後的一連串的惡行連鎖反應都會因此而終止。善和惡它之間就是這樣的,當我們在修善時,惡是無法同時存在的,修善惡業就終止了,不單是終止了惡業,而且善法的相續增長了,並終止了惡業的一連串的連鎖反應。如果一念是這樣,第二念也是這樣,如果一天是這樣,一個月是這樣,一年也是這樣,這個作用是雙向的,當你在修善法時,同時終止了惡業;當你在造惡業時,善法就終止了。我們為什麼一定要選修善法不要選擇造惡業呢?實際意義上就是這樣的。所以說我們在生貪、生嗔時言行要暫止,猶如大樹一樣穩重安住。

  今天的課就講到這個地方。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