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第80課
下面繼續學習輕侮等對我們無害的緣故,不應該生嗔。
謂他不喜我,然彼于現後,
不能毀損我,何故厭譏毀?
「謂他不喜我」:如果別人輕視我、不喜歡我的話,可能會對我的修行造成損害,所以我要發嗔心。我們回答說:「然彼于現後,不能毀損我」:這種所謂的輕視等等,對于我現世和後世的修行,其實都無法造成什麼傷害,「何故厭譏毀」?那麼為什麼要討厭、譏諷和詆毀對方呢?沒必要對對方生嗔心乃至做傷害。
有時我們會這樣想:如果對方不喜歡我或輕視我、侮辱我,導致其他眾生不喜歡我,對我的修行造成了傷害,因此我就要對他生嗔心。比如張三、李四侮辱我,說我的過失,他人因此受到影響,就開始不喜歡我,我的修行就可能受到損害。
在分析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需要了知:作為一個修行者,應該具有一種特立獨行的素質。當我們修行時,在某些場合可能需要觀待其他人,但是在對待根本性、本質性的問題上面,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臉色。如果別人不喜歡我,我就不修行,那麼我就會失去很多修行的機會,甚至有可能從根本上喪失修行的機緣。在世間當中,真正懂得修行的人、真正願意修行的人,可以說是鳳毛麟角,非常稀少,所以如果我們希望得到別人的贊同、或者一致性的推崇才去修行的話,在現在的社會中,其實根本不可能。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們如果認定了修行對自他有利益、對現後世有利益,就要去投入修行,不管對方怎樣看待我都必須去做。不能因為別人不歡喜我,我就不去做。這是在我們修行過程當中,應該了知的一個原則性的問題。
我們在修行的時候,哪些方面可以讓步,哪些方面不能讓步,這個問題必須知道得清清楚楚。上師在講記當中說:有些人因為家人不同意或者反感自己修行,為了維護他們的心的緣故,所以就放棄了修行,這是完全不合理的。在非原則性的問題上,我們有時也可以作些讓步:比如就吃素來講,本來作為一個佛弟子,按照佛陀的教言,從大悲心、從保護眾生生命的角度來講應該素食,但是如果遭到很多人反對,在家庭當中沒有辦法推行,而且有可能引發激烈的沖突和後果的話,這時我們暫時隨順他們也可以,因為吃素畢竟不是最根本、最原則的問題。但是如果讓我徹底地不學佛法、不修佛法,這就不是可讓、可不讓的問題了,因為這關系到我解脫的法身慧命,如果這也讓步,那我們就沒有辦法修行了。所以在這些問題上面,無論如何不能退讓,即便是他們不讓我公開地學,但是我的內心也不能夠放棄學佛,我可以在心中默默地觀修、默默地念佛。所以根本的原則、自己的底線是不能崩潰、不能退讓的,其他情況都可以觀察而行。我們不能認為別人不喜歡修行、不喜歡修行者、不喜歡修行人的行為、不喜歡拜佛等等,那我就不學了,這是不行的。我們不能完全看別人臉色行事,別人臉色好,我就修法;別人臉色難看,我就不修法,這是不合理的。抉擇的關鍵就是看利和弊孰大孰小,如果功德利益遠遠大于弊端,我們就要堅持下去。這樣的話,即便他人不喜歡我,那又怎樣呢?不會對一個真正的修行者造成任何影響。
上師在講記中引用了《開啟修心門扉》里阿底峽尊者的一個教言:「眾人不悅,正合我意。」修行人的思維方式和做事方式和世間人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很多世間人不喜歡我,恰恰說明我的行為正是符合于佛法的。當然這里也要排除一些情況:如有的修行者性格乖張,故意去做一些錯事,這種行為既不符合世間規律,也不符合佛教規律,只會令人討厭,絕對不屬于我們鼓勵的情況。
假如我的行為符合佛教的規律,不符合世間的規律,而世間人恰恰因為這一點不理解我,認為我是另類人,他是因為不了解佛法而不喜歡我,其實反證了我的修行是正確的。以前我們引用過仲敦巴尊者關于世間法和出世間法差別的教言,如「符合經論的是正法,不符合經論的是非法」;或「世間喜歡的是非法,世間不悅的是正法」等等。所以,如果我們所做是正確的事情,即便很多人不喜歡,我們也要去做,這並不能成為我們可以生嗔心的理由。
下面我們分析:「然彼于現後,不能毀損我」。我們擔心的是什麼?就是很多人不喜歡我,會對我的修行有傷害。但是到底有沒有傷害呢?寂天菩薩分析說:「然彼于現後,不能毀損我。」「彼」就是其他眾生不喜歡我、輕視我的狀況。這對我現在和以後的修行會不會造成傷害呢?我有無必要生嗔心呢?實際上,即便很多世間人不理解修行人的行為,對于真正的修行者也不會有絲毫損害。上師在講記當中引用了米拉日巴尊者的話。從米拉日巴尊者的傳記、歌集中可知,即便是在佛法興盛、全民信佛的西藏,當年也有很多人不理解、不喜歡米拉日巴尊者的修行方式,並不為眾人所認同。
尊者的修行方式是在真實意義上出離輪迴的一種修法,而一般人所行持的佛法在很大程度上都與世間法掛鉤,大家已經習慣了這樣的修行,對于不一樣的修行方式,就覺得不可思議、不能理解。即便很多人不理解,對尊者的修行有沒有傷害呢?沒有傷害。而且他依靠這種方式修行,最終獲得了殊勝的證悟。雖然米拉日巴尊者是一個特殊的例子,但是也可以說明:如果一個修行者堅定自己的修行之路,他人喜不喜歡對他的修行沒有什麼傷害。
當然我們既不是處在全民信佛環境,也不象米拉日巴尊者一樣有顆堅定、穩固的修法心態,就在這種環境當中,我們更要突破重圍、堅定自己修法的理念。如果有很多人對修法不理解,我們自己也要堅持。最擔心的情況是什麼呢?就是「大家學佛,我就學佛;大部分人不學佛,我就不學佛」。在歷史上的多次滅佛運動和「文革」中,就出現了很多這樣的搖擺不定者。假如現在社會上有一種流行趨勢是學佛,人人都在讚歎修行,都在叫好,這時候我就去學佛了,其實是為了趕時髦、覺得自己很新潮;但如果社會上多數人都在批判學佛,說學佛很落伍等,這時候我就不學了,這種人很容易放棄自己的修行。真正觀察下來,其實作為一個真正的修行人,不可能如是輕率。如果我們經過觀察,已經認定了修法的確具有暫時、長遠的廣大利益,就不會受這些影響。所以在這樣環境當中,即便很多人都不理解修行,我們還是要堅持自己的修行之路。
全知麥彭仁波切的《二規教言論》中有一個教言:「雖此大地滿惡人,然自當持高尚行」,即使整個世界都充滿了充滿了反對者,充滿了不清淨的惡行,自己也應該堅持高尚行。從環境的角度講,即便我周圍都是不信佛法的人、不修行的人,但我還是要守持自己的清淨行。比如現在我們在工廠里面、公司里面,很多人們都不修行,但是我還是要在這個環境中保持自己修行的本色。
從我們是初學者的角度來講,雖然我們做不到如米拉日巴尊者那樣不為所動的殊勝功德,但是我們通過學習認知道理後,可以通過反復觀修加深對修法的熱情或堅毅的程度,這樣我們會慢慢成長起來。其實修行就是在和無始以來的習氣做斗爭,在這種惡劣環境中有個不斷成熟、不斷成長的過程。如果我們能夠堅持下去會獲得成功,如果稍有不慎也有可能葬送自己修行的慧命。
所以真正來講,別人喜不喜歡對我們現今的修行其實不會有影響。那對以後呢?別人不喜歡我,會不會因為這個而使我墮惡趣啊?會不會使我在後世成為一個惡人?這也不會的。單單憑對方的一個不喜歡,對我以後也不會造成傷害。所以既然不能毀損我,「何故厭譏毀」?那麼我為什麼要討厭不喜歡我的人呢?去譏諷、詆毀不喜歡我的人或者輕視我的人是不應該的,因為對我沒有傷害的緣故。
前面科判里講「輕侮等無害」,那麼怎麼無害?從修行的角度來講,對現後的修行無害;從傷害的角度來講,對現後也無害。緊跟前面頌詞「對身心無害」的意思分析:前面是對身心當下的本體無害,現在這個頌詞也可以理解成對現在和以後的身心也無害。所以,既然對現後的身心都無害,那我們為什麼要去嗔恨對方呢?就是不應該的意思。
下面講第二個科判:
子二、不應嗔成為利養之違緣者。
利養也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出家人、在家人對這個問題都很關心。利養是一個術語,就是指財富、錢財,諸如此類的東西。一個欲界的凡夫眾生,他對利養、財富這些東西都是很執著的。有些出家人如果沒有安住在法義上,他會很在乎利養、錢財、別人對他的供養等,因為很執著的緣故,誰動了他的利養,他就會不高興、生嗔心,誰擋了他的財路,他也會生嗔。雖然他有一個修行者的名稱,但是他也會生嗔。在家人也是一樣:起早貪黑是為了掙錢,如果誰擋了他的財路,不讓他得到,他也會生嗔。我們要正視這個在家、出家都要面對的問題。誰對我們的利養造違緣,我們都不應該嗔恨。
不應該嗔恨分三:「丑一、嗔罪嚴重」,「丑二、利養無有實質」,「丑三、遮破有實質之妄念」。
這里從三個側面告訴我們:「不應嗔成為利養之違緣者」。第一個是「嗔罪嚴重」。對給我們的利養造違緣的人不要生嗔,第一個說服點是什麼?嗔罪很嚴重的緣故,不要為了一點點利養、一點點的財富而造下很嚴重的嗔恨的罪業,得不償失。
第二是「利養無有實質」。第一個科判分析的側重點是嗔罪,這里分析的側重點是利養。利養到底值不值得我們去發脾氣呢?「無有實質」的緣故,不值得。它告訴我們要放下對利養的執著,如果我們對利養的執著放松了或者放棄了,別人再怎麼樣去搶奪,再怎麼樣去障礙,我不會去執著生嗔的,就是因為我們對利養太執著了,誰都不能動,誰要動我就對誰不高興、對誰生嗔心。所以我們就要抓住生嗔的來源,把來源抓住,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之後,我們再碰到類似情況,就不會產生嗔心了。
第三個側面是「遮破有實質之妄念」,我們認為利養是有實質的,那麼這里就遮破這種妄念,進行問答,打破妄念。
首先講第一個科判嗔罪嚴重:
謂礙利養故,縱我厭受損,
吾利終須舍,諸罪則久留。
「謂礙利養故」:有人認為別人對我不高興、不生信心,都會阻礙我獲得利養,所以我要嗔恨對方。寂天菩薩答道:「縱我厭受損,吾利終須舍,諸罪則久留」。縱然我喜歡獲得利養,縱然我非常不喜歡利養受到損害,但是到頭來「吾利終須舍」:死亡到來的時候利養終究還是會舍去;利養舍去之後「諸罪則久留」:我為了獲得利養而造下的生嗔、傷害眾生等罪業則會長久存留在我的相續中,乃至于在業報受盡之前一直存在。嗔罪是非常嚴重的,我們如果只把眼睛盯在利養上,就考慮不到嗔罪的影響。如果用心觀察,了知嗔恨的罪業非常嚴重,我們就會放下對利養的執著。因為我們的分別念和執著的方式就是這樣:把注意力放在對境的悅意、可愛、好處上容易生貪;如果重點思維它的過患,我們就不容易生貪。寂天菩薩有效地利用了這種心的特點告訴我們:對給我們的利養造違緣的人不應該生嗔心。此處的重點在哪里呢?就是嗔恨心的罪業很嚴重。如果我們為了得到利養產生很重的嗔心,因嗔罪很嚴重的緣故,即便得到了利養也得不償失。
前面我們分析很多人對利養非常貪著的原因是什麼?如張三曾經輕蔑、侮辱我的名聲,導致了其他人、施主對我不生信心,對我不生信心的緣故,我就得不到利養了,因對我獲得利養造成了傷害,所以我要對張三產生嗔恨心。從世間的角度講,一個人在世間打拼做事業的話,聲譽、口碑很重要,如果有人詆毀你,說你不誠信、說你拖欠別人的工資等,這時你的信譽度就受損了,受損了你就可能接不到工程,或者沒有合同,沒有事情做,自己的財路就斷了。所以在家人有可能因為別人給自己造成不良影響、導致自己利養受損的緣故,很嗔恨這個詆毀自己的人。不管世間、出世間,不論在家、出家,這種情況都是會存在的。雖然他非常討厭利養受損,但是寂天菩薩告誡說:即使你非常討厭利養受損,但是我們也要知道:「吾利終須舍」。它有兩個意思:一是指你大限來臨的時候,擁有再多的財富也要舍去。不管你是個修行者、是個出家人、還是個法師,反正到你死的時候,並沒有特權說我是一個修行者或我是一個上師就可以把錢帶走,這是不可能的;或者一個世間的大富豪雖然財富很多,但死亡的時候還是要放棄一切,沒有權利帶走一針一線。還有一種意思是:不一定到大限來臨,就在今生中可能因為某種因緣的現前,比如你破產了或者怎麼樣,反正你的利益就不得不舍棄了,必須要舍棄。利養是一個不穩定的有漏法,我們去尋找的時候非常困難,但是失去的時候就徹底失去。我們有可能終其一生中都在尋找財富,但是一旦死亡來臨,擁有再多的錢也要放棄。現實中有很多活生生的例子:有人一輩子打拼,賺下了幾十億、上百億的資產,一旦大限來臨,死亡的時候一個人走了,錢留在世間當中讓別人花、讓別人用,或者引來了無數禍根,因這筆錢開始爭斗、打仗等等。
這個頌詞的重點是「吾利終須舍」,不管什麼人,大富翁還是普通老百姓,到了死的時候,利益終究會舍去,一點都帶不走。佛陀在《教王經》中教誨國王:萬般皆不去,唯有業隨身。死的時候自己最喜歡的身體帶不走,這些房子、錢財、名聲的什麼東西,反正全部都要留下,只有自己的心識孤零零地投生,只有業跟隨著你。我們必須認清這個事實:一切利益終究會舍去,而為了得到這個利益造下的罪業則會久留。所以我們辛辛苦苦打拼了一輩子,但得到的財富最終全部要拋棄,也許我們在得到利益的過程當中,哪怕只是產生了一分鍾的嗔心——「諸罪則久留」:這一分鍾的嗔心永遠跟著你,乃至于在沒有完全受盡果報之前,一直非常穩固地存在于你的相續中。這個罪可以直接理解為嗔心的罪業,如張三對我的財富造成了傷害,所以我要嗔恨他、打倒他,之後我才能順利地獲得財富,這種發心和行為帶來的罪業會久久地留在自己相續當中,這就是緣起規律的一種特性。所以我們就知道了:嗔心的罪業非常嚴重的緣故,我們到底有沒有必要為了得到一點點的利養去嗔恨對方、嗔恨敵人?
其實這個教言可以普遍使用在一切人上面,有些在家、出家修行者,很多時候都是為了利養而產生了很多貪欲心、嗔恨心和不如法的行為。因為利養最容易產生過患,所以我們在利養方面尤其要多做觀察分析,我們得到的就是這麼一點點,失去的很多很多。嗔心的罪業會連續不斷導致我們在地獄、旁生、餓鬼道感受長久的痛苦,而且到了人道的時候,殘余的業力還會繼續發揮作用。嗔心的業報受完之後,它還有一個種子在,這個種子成為第二次重新生起嗔心的來源,就不單單是你為了利養造下嗔恨的過失這麼簡單了,還有很多一系列的連鎖反應、後續效應在等著你——果報當中有異熟果、等流果、士用果等等。如等流果是指到了後世的時候,因為以前嗔心很重,到了後世你還是很喜歡生嗔心、容易生嗔心,你再生嗔又引發了後面的連鎖反應,所以生嗔的習氣就會這樣延續下去,很難斷除。以此為種子,還會生生世世產生這樣一種罪過。所以經過觀察,如果能終止這個罪業就非常善妙,如果不終止,為了一點點利養、一點點蠅頭小利,失去的是很多世的寶貴人身和安樂。如果我們有一個比較遠大的戰略眼光,我們會不會為了當前的一點點小利益,然後放棄以後很長時間的安樂呢?作為一個正常人來講,都不會願意。但是難就難在這個地方,因為這是很細的因果,要對這個很細的因果產生誠信的人不多,有的人總是有所懷疑:因果是不是這樣的?產生一念嗔心的過失真有這麼大嗎?所以他會被當前的利益所蒙弊。當前的利益看得到、摸得到,可以抓到手上,可以操控、可以享受,而所謂的罪業果報這些東西,對于一些初學者來講,就覺得很抽象、很遙遠、捉摸不定,無法操控。很多人對這個問題沒辦法抉擇,就是因為沒有產生決定信解的緣故,所以在利養和嗔罪的天平上抉擇的時候,就偏向了利養。可是恰恰因為這種錯誤的選擇,導致了一系列更多的後果。以前講過這叫「近視」,沒有遠大的眼光,只看當前的利益,所以就導致損失了很多以後的安樂、德福。
我們一方面要學習這個理論,另一方面要真正在業果不虛上面、因緣法則方面多下工夫,只有對因緣法則產生了定解,才能在這個問題上容易抉擇。寂天菩薩為什麼這麼輕松就說:「吾利終須舍,諸罪則久留」,因為對寂天菩薩來講,這樣講已經足夠了,已經把問題講清楚了。但是對現在的很多人來講,對業因果還沒有特別地認同,還有所懷疑,所以會覺得這個理論難以理解,很難信服,不是理論本身有問題,而是我們缺失了這部分的聞思,所以在學這個頌詞的時候我們還要補課,什麼課呢?業果規律。在任何時候我們都要去補,把缺失的這一課補齊之後,我們再來看這個頌詞,就很明了了。里面的內容、意義非常流暢,所講的道理也非常尖銳。我們會的的確確地明白:沒有必要為暫時的利養而造下滔天大罪,「諸罪則久留」這種情況不要發生在我們身上。當時寂天菩薩所宣講的對境都是對因果有誠信的人,所以如果我們誠信因果,一看到這個頌詞馬上就可以了解它的真實含義,如果沒有因果方面的智慧、知識,可能要稍微難懂一點。
寧今速死歿,不願邪命活,
苟安縱久住,終必遭死苦。
意思是說:寧可在今世當中很快死去,也不願意以邪命的方式來長久存活,苟且偷安活于世間,即便住了很長時間,最終也會遭受死亡的痛苦。不管怎樣,我們最終會面臨死亡的到來,死亡到來之後,業因果跟隨著就來了。所以我們要做一個取舍和判斷。寂天菩薩告訴要發一個誓願,什麼誓願呢?我寧可在今生當中失去利養,因為失去利養的緣故我就沒辦法生存了,所以我寧願當下死亡,也不願意通過害他的途徑或邪命的方式讓自己活下去。如果我必須選擇的話,就選擇「不以邪命活」。
作為一個修行人,又能夠生存下去,又不以邪命養活,那是最好的。假如說必須要選擇一邊:一種是因為沒有錢財、沒有糧食吃,七天之後很快就會死亡;另一種就是通過造罪的方式可以活得長一點。這怎麼選擇呢?如果單單從今世的角度看,很多人認為生命只有一次,或者只有今生,就不會考慮以後的業因果問題,但是佛菩薩告訴我們,要想到三世因果,事情並不是只有今生這麼簡單。所以在這種前提下,我寧願選擇迅速死亡,也不願意通過造罪的方式苟延殘喘。這樣抉擇並不是鼓勵我們去死,而是鼓勵我們安住正法,勉勵我們為了正法可以拋棄一切乃至生命。只有依靠這樣的決心、誓願,這樣的堅持和守護,我們修行佛法才可能真正獲得成功。否則,一點小違緣就會讓我們放棄修行佛法,這樣修行很難成功。通過邪命養活長久住在世間也沒有什麼意義,這種生存本身就沒什麼價值,因為是用不正當的手段換來的,而且最終還是要遭受死亡。死亡的來臨是沒有辦法避免的,只不過通過這個手段延長了活在世間的壽命而已,但是整個過程充滿了罪業,勢必在將來給自己帶來很多不想感受的苦果。
上師在注釋中引用了《山法寶鬘論》講的五種邪命,五種邪命一般指修行人。如有些出家人不好好修道,經常使用詐現威儀、諂媚奉承等手段來騙取錢財;在家人以不正當的手段如殺生、偷盜、說很大的妄語得到錢財。正命就是通過正當的手段來維生,邪命就是通過不正當的手段來維生。即便我們用不正當的方式獲得了錢財,讓自己的生命延續下去,最終也會死亡。這就是告訴修行者,我們在世間要用清淨的方式來生活,這樣今生有意義,後世也有意義。如果用不清淨的方式生活,也許眼前有一點利益,但長期看來,必然有很大的過患。
對此我們一定要認認真真地思考。這個時代很多人都是金錢至上、崇尚利益,真正願意清淨生活的人不多——不學佛法里面的人不多,修學佛法的人里面也不多。有些人這樣認為:學學理論、聞思、修行都可以,但是不能影響到我的生存、我的財富,就說如果觸及到自己的利養,就肯定不願選擇佛法了。是在不觸及當前利益的情況下,怎麼修佛法都行,一旦碰到自己最執著的東西,就無法繼續修行了。
我們對于業因果真正要做很深的思維,只有做了很深的思維之後,我們才能在大是大非的問題面前,有一個正確的決定。否則就沒辦法面對違緣,甚至情願選擇邪命而活,也不願清清淨淨地生存。
不願邪命活這個科判的連接是什麼?就是嗔罪。因為張三對我誹謗,導致很多人對我沒有信心,中斷了我利養的來源,所以我要對張三生嗔,打擊他,把他消滅之後,我就得到很多錢財。邪命和科判直接對應就是嗔罪,因為它是通過嗔罪嗔恨對方、打擊對方,然後得到生存的資具、利養。但我「寧可速死歿」,也不願意、也不能夠為了得到利養去嗔恨怨敵、打擊怨敵,這是不應該的。
下面講第二個科判 「利養無有實質」。
其實即便我們得到了利養,它也沒有什麼實質可言,而且在很短時間當中最終會放棄,所以為了這些沒有實質的東西,不應該產生這麼強烈的反應和執著。
夢受百年樂,彼人復甦醒,
或受須臾樂,夢已此人覺,
覺已此二人,夢樂皆不還。
「夢受百年樂」:一個人在做夢的時候感受了百年的快樂,然後「彼人復甦醒」,之後就甦醒過來了。另外一個人在夢中只感受到了須臾的快樂,然後「夢已此人覺」,他也從夢中醒來了。二人在做夢時感受的快樂有長有短,但是「覺已此二人,夢樂皆不還」,醒來之後,兩個人的夢樂都不會再返回來,都已經消亡了。
這是以一個例子做比喻。我們在做夢的時候,有時夢就比較長,比較完整,有時是斷斷續續或者非常奇怪;有時在夢中一直做美夢感受快樂、感覺很舒服,有時就是享受一剎那的快樂,之後馬上就醒了。也許我們沒有夢受百年樂的經歷,但在歷史和很多經典上的確有這樣的記載。有人在做夢的時候,感受了一百年的快樂,還有人在做夢的時候只是領受了須臾的快樂,大概是十分鍾就從夢中醒來了。從夢境的角度來講,一個是一百年,一個是十分鍾,時間方面有長短。但是一旦醒來之後,「夢受百年樂」的人和夢受「須臾樂」的人都是「夢樂皆不還」,二者在夢中的快樂已經完全消亡。
在因明中,分析夢就是顛倒意識的一種體現,所以從夢中醒來之後,夢中的情景全部都會消亡的。為什麼有些人做夢夢了一百年,有些人做夢很快就醒了?上師在講記中也分析過這樣的原因。這種故事實際上古往今來很多,有很多事例可以證成。上師還講了一個例子:一個人做夢過了一輩子,他從別人剛倒上茶的時候開始做夢,醒來的時候茶的熱氣還沒有消退。有人問:倒一杯茶,從冒熱氣到涼之間可能就二十分鍾左右,這麼短的時間,夢中怎麼會有一百年的體驗呢?從根本討論這個問題,其實這就說明時間本身並不是實有的,一兩秒也好,還是幾十年也好,並沒有實有的長和短,所謂的長短是無自性的、觀待的,也可以說是通過眾生的業感安立的。所以,幾十年時間如果是決定的,那麼在二十分鍾當中,不可能夢到一百年的快樂。但是因為時間本身是虛幻的,長短不是決定的,而是觀待安立的,本身無自性的緣故,所以長和短可以互容。我們認為十年當中可以容納一秒很正常,因為十年的時間很長,一秒的時間很短;但是我們很難理解短可以容長:在一秒當中可以容十年,十年可容一秒中。難以理解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我們受了長短是固定的概念的影響。其實我們分析的時候,長短並無自性,本身就是空性的,因為空性之故,長可以容短,短也可以容長。《普賢行願品》中講一剎那中有塵數劫,其實就是從時間無自性、空性來講,短和長並沒有什麼固定的、不一樣的地方,長和短是平等的。平等的含義就是短可以容長,長可以容短。所以有時我們覺得時間很長,有時覺得時間很短。在一些特定的前提下,如我們覺得特別快樂的時候,實際上已經過去了一天,但我們會覺得時間很短過得很快。如果是自己痛苦的時候,一秒鍾好像一年一樣難熬。時間隨著不同的因緣在變化,本身並沒有什麼固定的自性可言。
比如說時間長短安立的問題:世間人知道有些蟲子是朝生暮死的,早晨太陽升起的時候,這個蟲子誕生了,到晚上太陽落山的時候它就死了。以我們人道的時間看,它就只有一天的壽命,很短很短。但是對于這個蟲子來講,一天時間就是它的一生。這個一生到底是長還是不長?蟲子從剛開始出生到發育、成熟、交配、走向衰老、最後死亡,雖在我們的眼中只有一天的時間,對我們而言很短,但對它來講是一生的時間。從佛經的觀點來看,我們人道從降生開始到發育、成長、衰老、死亡,假如說活一百歲,一生一百年;但從天人的眼光看,因為天人的壽命特別長,可能只是一上午的時間,天人一上午的時間我們人道一生已經完了。我們覺得這個時間夠長了,一百年哪,其實他們看起來就只有半天,覺得人生的壽命太短了。就像我們看蟲子一樣:哦,你這個蟲子太可憐了,朝生暮死,早上出生晚上就死啦。但是對它來講是整整一生,就相當于我們從一歲活到一百歲,我們覺得經歷了一百年這麼長的時間,但從天人的眼光看起來,你只有半天,或者一個小時的壽命而已。所以壽命長短,其實只是一種概念,沒有什麼實實在在的自性。
我們再來看剛才那個例子:比如倆個人在一起喝茶,都倒一碗茶,一個人沒睡覺,一個人去睡覺了,沒睡覺的人看了看表,哦,五點鍾。過十分鍾睡覺的人醒來了,對醒覺位的人來講過了十分鍾,對剛才做夢的人來講,已經過了一百年的時間。這個故事與天人時間的道理是一樣的,只不過一人在睡夢的時候覺得過了一百年,但在一人醒覺位只過了十分鍾而已。所以我們就知道了:時間本身是無實質的,所謂的長、短都沒有自性可言,在不同的因緣下,它會出現這些情況。
前面我們舉了一些例子:一是快樂的時候時間過得快,痛苦的時候時間過得慢;二是比較小蟲和人、人和天人之間不同的時間概念;三是醒覺位的時間和夢中時間的不同。所以在不同的因緣、特定場合的情況下,「夢受百年樂」這個現象是可以出現的。分析的時候,主要是抓住時間無自性的特點,因無自性的緣故,沒有固定的長短,所以它可以在十分鍾當中展現一百年的時光,也可以在一百年當中展現十分鍾的時光,原因是合理的,只不過這些事情出現的因緣不是特別容易,發生的概率比較低,所以我們就把它當成奇聞了,如果經常出現,大家就不以為怪了。
我們再看它的意義:
壽雖有長短,臨終唯如是,
設得多利養,長時享安樂,
死如遭盜劫,赤裸空手還。
壽命雖有長有短,但臨終死亡的時候「唯如是」,就是這樣的。「設得多利養」,有些人即使是得到了很多利養,在人間長時間享受安樂,但死亡到來的時候,猶如遭到了了盜匪的搶劫一樣,赤裸空手而還,進入中陰身,也是這樣的。
這個情況和前面的夢喻也是一樣的,有人做夢時間比較長,有人做夢時間短,但是醒後「夢樂皆不還」。同樣的道理,在世間有些人壽命很長有利養,享受了幾十年的快樂生活;有些人壽命短只享受了一兩年,甚至半天、一天的幸福生活,二者是有差別,但是「壽雖有長短」或安樂有長短,「臨終唯如是」:不管什麼人到了死的時候都一樣,完全一樣。壽命很長的人趣入死亡時什麼都帶不走,壽命短的人到了死亡也什麼都帶不走,全都是赤裸身體空手而還。所以,即使我們在世間通過不正當的手段得到了很多利養,或者用正當的手段得到了很多利養,但在死亡的時候,都是必須赤裸而還,猶如突然遇到強盜把我們所有的財富全部搶走了,什麼都不給你留下,死亡到來的時候也是如此。
我們仔細思維,頌詞里面包含了許多意義:有壽命無常的意義:突然死亡的時候什麼都帶不走,唯有業隨身,講到了死亡無常;又有業因果的意義:如果你在人世清淨而活,沒有造業的緣故後世就會得安樂,如果邪命而活,死後就感受惡趣痛苦。之後也牽涉到了輪迴的苦樂問題:如果你造了重業會在輪迴中感受三惡趣的痛苦,造了善業感受三善趣的安樂;也有暇滿難得的意義,雖然不明顯,但間接有這個意思:我們得到人身之後應該怎樣做?暇滿人身很難得的緣故,應該去修持正法,而不應該用暇滿人身去造惡業、去生嗔、或者邪命養活等等。所以頌詞里其實包括了許多修行的要素,如果我們把這些要素搞清楚了,它已經明白地指出了我們應該怎樣修持清淨的佛法,所以不應該為了一些沒有實質的利養去造罪業、生嗔心,說這麼多教言都是為了息滅我們的嗔心。
我們再回到科判當中。大科判是「不應嗔成為利養之違緣者」,第一方面講嗔罪嚴重,第二方面講利養沒有實質。我們認真觀察:哦,利養其實沒有實質,辛辛苦苦地得到了利養,最終還是要全部毀壞,或者沒有辦法帶走一針一線。利養本身沒有實質,再加上我們為了獲得這個無有實質的利養又造下了罪業,這樣分析觀察下來,是不是值得為利養生嗔呢?作為一個有智慧的人,的確是不值得的。所以說寧可清淨而死,也絕對不邪命而活。如果有人傷害我,造成我的利養中斷的話,我應選擇安忍,安住在正念和善法當中,不應該為了利養來傷害自己的善心,就是這個意思。
今天的課程就講到這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