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第84課
下面繼續學習《入行論》。
子三、修承受痛苦之安忍。
安忍苦不劇,復能成大利,
為除眾生害,欣然受此苦。
前面分析過,無始以來,我們因為欲妙曾無數次地墮入地獄,感受無意義的痛苦,卻沒有成辦任何自他的利益。如果我們能夠修持安忍,不僅痛苦不劇烈,而且還能成就更大的利益。對于這種能夠遣除眾生傷害的痛苦應該欣然接受。
地獄痛苦是很強烈和非常難以忍受的,與墮地獄的痛苦相比,修安忍的痛苦並不劇烈,並不嚴重也不廣大,因此,應該修持安忍的善行和苦行。前面頌詞中的「千返」,就是指無數次地墮入地獄。倘若我們能夠一次、兩次成功地修持安忍,就可以免除墮地獄的痛苦,如果能夠真正地把安忍修到位,就可以完全終止墮地獄的痛苦。
前面頌詞講到于自他利益沒有成辦,此處說安忍「復能成大利」,除了能夠消減痛苦,還能夠成就廣大的利益。修安忍可以清淨罪障,免除眾多痛苦,成就很大的功德。《入行論》中講「難行莫勝忍」,在所有的難行當中沒有超過安忍的。面對越難修持的苦行、越難忍受的對境,倘若能夠修持安忍,所帶來的福德也會越大。安忍功德非常超勝,所以它能夠成就大利。
對自己而言,如果能夠修安忍,現世不會受到嗔恨或眾多痛苦的折磨,後世也能夠成就殊勝的人天福報。從出世間的角度來講,以菩提心攝持而修安忍,能夠累積成佛的善根,從而獲得最為究竟的利益——佛果。因此,修安忍從現世、後世、世出世間等方面分析,都能夠成就大利。那麼對他人有什麼大利呢?表面看,修安忍好像對對方並沒有很大的利益,實際上,不嗔恨就消除了對對方的傷害,而且因為安忍的緣故,解除了以怨報怨的緣起鏈,對對方也是一種利益。所以,修安忍不僅自利還能利他。
另外,在《大乘經莊嚴論》中說道:以菩提心帶動的善行,如布施、持戒、安忍、智慧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在以布施、安忍等修法利益有情之外,菩薩還會為了對方的究竟利益而發願:願我成就時,以此善根將眾生安置在三解脫的種姓中,從輪迴中獲得究竟解脫。依靠修安忍的善根為緣,對對方發願,隨著菩薩修行善法功德的增長,這種因緣會逐漸加深、最後成熟而利益眾生。
釋迦牟尼佛在因地修持善法時的對境,不管是布施、持戒還是安忍,最後在佛陀成佛時,都無一例外獲得了相應的解脫和功德。對方首先是狹義的「他」,即我們安忍的怨敵,這個「小他」隨著菩薩修行功德的增長,可以逐漸地獲得大利。而「大他」即一切眾生,菩薩不僅僅為一個眾生發菩提心,是為了利益一切有情而發心。菩薩在修安忍的時候,菩提心的心量所及是一切眾生,是為一切眾生謀福利的修法,因此已經讓一切眾生獲得了這個善根。他通過修持安忍,不斷的累積善根,當他獲得解脫、成佛的時候,這個功德也成了一切眾生——「大他」獲得究竟利益的直接因、根本因。佛陀成佛之後,利益眾生的事業是無勤的、周遍的、恆常的、源源不斷的,的確對自他都能夠成就「大利」。
「為除眾生害,欣然受此苦」:知道這個道理之後,為了遣除一切眾生的傷害,成辦一切有情的利益,對于能夠給眾生帶來眾多利益的苦行,理應欣然承受。我們通過聞思,觀念上有所轉變,再通過觀修從內心生起感受,以這樣的方式修心,菩提心會逐漸趨于成熟。所以,在聞思和修行的過程當中要先了知道理,再逐漸觀修、串習。
前面是對親友作四害,接下來是講對怨敵作四善。誰對我和我的親友做四種加害我就會生嗔,誰傷害我的怨敵我就高興。相反,誰給予我的怨敵安樂、讚嘆、很高的榮譽,對他作四善等等,我就會嗔恨。接下來就要破除這種嗔恨。
壬三:破嗔于怨敵作四善者分三。
一、破嗔讚譽怨敵者;二、破嗔令怨敵安樂者;三、破嗔成辦怨敵利養者。
一、誰讚嘆怨敵,我要嗔恨他,對這種嗔恨予以破斥;二、誰令怨敵安樂,我就嗔恨他,對此進行破斥。三、誰幫助怨敵成辦了利養,我就嗔恨他,應當破除這種嗔恨。
葵一(破嗔讚譽怨敵者)分三:一、堪為自樂之因故當取受;二、是他樂之因故不應舍棄;三、宣說顛倒取舍之理。
第一個科判的意思就是講,其實讚嘆怨敵是自己快樂之因,所以應該取受;第二是其他眾生獲得安樂之因,他樂之因就是自樂之因,不應該舍棄;第三,宣說顛倒取舍,對于讚嘆自己的人取,對讚嘆怨敵的人舍,這是顛倒的取舍,是不如理如法的,必須要斷掉。
子一,堪為自樂之因故當取受。
人讚敵有德,若獲歡喜樂,
意汝何不讚,令汝自歡喜?
如果有人讚嘆怨敵有功德而獲得歡喜快樂,那麼愚痴的意識你呀,為什麼你不跟隨去讚嘆怨敵,讓自己獲得歡喜呢?
科判「堪為自樂之因」是指讚嘆怨敵是自己獲得快樂的因。如果我們對別人的功德、優點、處事方法等比較認同、歡喜,就會願意贊嘆他。一般來講是這樣:我們在內心中有一種認同,然後通過口來讚嘆,在讚嘆的過程當中,我們也能收穫歡喜,所以讚歎別人自己也能獲得快樂。頌詞引用了這個規律,讓我們止息因為他人讚嘆怨敵帶來的不悅和嗔恨。
「人讚敵有德」,比如張三讚嘆我的怨敵,是因為他看到了對方的功德心生歡喜,才願意對他發自內心地讚嘆。當然,此處的讚嘆都是指發自內心的,不是表面上的虛偽讚嘆。他能夠讚嘆我的怨敵,說明他認同、喜歡我的怨敵,所以讚歎之後,他也能獲得歡喜、快樂。我們讚嘆自己的上師、團隊、親友,乃至于世間的追星族讚嘆偶像,都是因為喜歡對方,認同對方的功德,對他讚嘆,然後內心也是充滿歡喜的。
我們也願意獲得快樂,不願意受苦。「意汝何不讚」,「意」就是意識。因為我們嗔恨別人,主要是意識在作怪,對方不一定有什麼真正的過患,只是我們的心看不慣他、討厭他、嗔恨他。因此教誡我們的意識:既然讚歎別人的功德能夠獲得歡喜,而且你也是希求歡喜和功德,那麼你也應該去讚嘆怨敵,這樣能夠讓你獲得歡喜。這是一種調伏自心,讓我們息滅嗔恨、嫉妒的好方法。其實這里包含了一個不可獲缺的要意:如果我們內心對怨敵的功德不認同的話,既便讓我們去讚嘆我們也不願意。在你真正認同對方的功德,願意贊嘆的情況下才能夠獲得快樂。假如說現在我按寂天菩薩的要求去做,本來我對怨敵張三看不慣,但是我也讚歎對方,被動讚嘆之後,雖然嘴里讚嘆了,其實內心還是很不舒服,不讚嘆可能還好一點,讚嘆了更不舒服,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就是缺少了一個環節:我沒有真正認同對方的功德。
這就要求我們公正地去看待怨敵。眾生對于自己喜歡的人,容易發現其優點並強化和夸大,對其缺點很容易忽略和弱化。相反,對不喜歡的人,則很容易弱化、忽略其優點,夸大強化其缺點。在這樣的心態下,我們很難發現對方的優點,即使發現了也不願意承認。所以我們要調整內心,讓心處于比較公正的狀態,不要被偏執的心所欺騙,否則,就不願意去看對方的功德,即使看到了,也會認為對方只是裝模作樣而已。要讓我們的心平復下來,公正地去看待任何事情,不要帶有色眼鏡,不要以偏袒的心去觀察。如果我們願意以公正的心態去看待事情,調心就成功了第一步。通過這個調整,我們的心能處于平等公正的狀態中,然後再去發現對方的功德,他的功德一直存在,只是以前被我的偏執之心覆蓋了,我根本不願意承認。現在用公正平等的心態看待,從因果的側面,從緣起的法則去看待對方,發現對方的確有很多功德,應該讚嘆隨喜。因此自己就願意認同對方,我們去發現、認同、讚歎對方,同時自己就獲得了歡喜。因此,表面上看好像是為了讓自己獲得歡喜。深層次的意思,是讓我們打破對怨敵不好的看法,處在公平的心態中,再作觀察,在這個過程中達到讓我們調心的目的。
科判講「自樂之因故當取受」,我們認同和讚嘆對方的功德,不僅今生自己能夠獲得歡喜,因為這個善行的緣故,來世也能夠獲得安樂,這是今生獲得歡喜、來世獲得安樂的殊勝方法。其中也包含了讓我們調伏內心,打破對怨敵偏執的殊勝方便。
如果我們能夠平復對怨敵的偏執心,也就能夠對我們貪執的人(包括自己),恢復正常的心態。自己是我們嚴重偏袒的對境,對自己的功德很願意表現,對過失則千方百計地隱藏,總是在人們面前展示自己堅強有力、光輝美好的一面,隱藏自己不好的地方。如果能夠有一個公正的心態,冷靜地觀察自己,就會發現自己還有很多過失。把這些過失和佛經論典當中的修法進行對照,會發現其實我們離修行的目標還有很大的差距,從而幫助我們找到問題的所在,然後去解決它。
我們以前也分析過,修道應該有一顆平常心,對親友不偏袒,對怨敵也不偏執,用平常的心去觀察,功德是功德,過失是過失,在平常的心態之下,我們才能夠真正發現道之所在,否則沒辦法真正修道。
如是所生樂,唯樂無性罪,
諸佛皆稱許,復是攝他法。
前面的頌詞「意汝何不讚,令汝自歡喜」,以及科判「堪為自樂之因」,都講到了「樂」,這個樂到底怎樣呢?這個頌詞進行了解釋。通過隨喜他人的功德,尤其是隨喜怨敵的功德所獲得的樂有四種特點:第一「唯樂」,第二「無性罪」,第三「諸佛皆稱許」,第四「復是攝他法」。
第一,「唯樂」。這種樂是一種純粹的、絕對的快樂,或者說是快樂的源泉,它是由善因引發的快樂。
第二,「無性罪」。在佛法當中,罪分為兩種:即自性罪和佛制罪。無性罪就是講本性不是罪業,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面來分析和理解無性。當然,樂本身是無記法,苦樂是以前善惡業的果,《俱舍論》中講,它是非善非惡的無記本體。
此處分析的是哪三方面呢?第一,分析樂的起因。有些快樂的起因可能是罪業,比如說,通過詐騙的手段得到了錢財,這種快樂的起因就是罪業。第二,有些快樂可能會導致不好的結果,它的果是和罪業相聯系的。第三,樂的本性可能和罪業相應。比如說,吸毒人在吸毒的時候可能會有一種快樂,但是這種快樂是和吸食毒品的罪業相應的,所以它的本性和罪業相應。因此,可以從起因、結果和本性三種情況來分析。
那麼我們隨喜他人的快樂,是不是屬于這三種情況?第一,它的起因是通過隨喜他人功德,因是清淨的。第二,分析它的結果,隨喜是善法,所以並不會引發不好的結果。比如說,吸食毒品或飲酒的快樂與罪業相應,會引發很不好的結果。而我們隨喜他人功德的這種樂,不會引發罪業和痛苦。所以,從果的角度來講,也是清淨的。最後,其快樂本身是和善法相應的,所以本身也沒有性罪。無性罪的含義需要從這三個角度來分析。
第三,「諸佛皆稱許」,因為它的起因善,本體善,結果善,初中後都是賢善的,這樣的快樂當然是佛陀所稱許、讚嘆的,說明得到了佛陀的認可。佛陀是修行圓滿、功德圓滿的大聖者,所以佛陀稱許讚嘆,就說明它一定和正道相應。
第四,「復是攝他法」,這是攝受他人的善巧方便。很多眾生都想攝受他人,都願意很多人讚嘆自己,認同自己,那麼如何才能讓別人認同自己呢?有些人不懂得善巧方便,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拼命地詆毀他人、揭人短處、抨擊他人、說別人的過失,他覺得如果把別人說得一無是處,打垮別人,自己就脫穎而出了。但是真正有智慧的人就會發現,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貶低、傷害別人,具有很大的過患,說明這個人不是一個值得尊敬的人。而如果經常讚嘆怨敵,讚歎他人,別人就會發現這個人沒有嫉妒心,很公正,心量很大,具有功德,然後會對他產生信心。這就是攝受他眾的殊勝善巧方便。
所以,我們能夠看到或者自己主動去發現敵人的功德,並且加以讚嘆,其實也能獲得具有這四種特點的安樂。當然,真正去做的時候,可能不太容易。比如我作為一個旁觀者,張三和李四是敵人。我可以對李四說:「你應該讚嘆張三,這樣你可以獲得利益,有很多功德,而且讚嘆他也不困難。」我勸他會覺得很容易,覺得李四也容易去做。但是,如果落到自己的頭上,對我的怨敵,對自己看不慣的人,可能就看不開了,這個時候就需要李四來開導我。所以,這些事情說起來是容易的,但真正去做可能不太容易。但是,不管容易與否,我們要認同這個理念,並加以實踐。為什麼叫做難行苦行呢?就是因為不好做,如果容易做就不會稱為難行苦行了。所以,雖然知道很困難,但還是要積極地改變自己,只有這樣才能夠和正道相應。
子二、是他樂之因故不應舍棄。
謂他獲樂故,然汝厭彼樂,
則應不予酬,此壞現後世。
讚歎別人其實也是他人快樂之因,所以不應該舍棄。一個真正修菩薩道的人關心的就是他樂,所以此時對于他樂之因,他可以直接接受,並且這樣去做。
但是對于我們普通人,可能還需要花費一些周折才能做到。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就是不願意讓別人獲得快樂,其實關心的還是自己的快樂,那為什麼他樂之因不應舍棄呢?需要轉變一下思維,其實他樂之因也就是自己的快樂之因,和自己的快樂是掛鉤的。我們的特點就是這樣的,願意正視對自己有利的東西,而不願意正視對自己沒有利益的。所以,如果單說:這是他樂之因的緣故,你不要舍棄。我們就會想:他人的快樂與我無關,雖然我已修菩薩道,但是我現在管不了他人。但是,如果說:他樂之因就是自己快樂之因。我們就會想,為什麼呢?從發心賢善與否的緣起規律來看,如果我們在發心的過程當中,處于善心的狀態,就會有好的回報;如果我們的心處在不好的狀態,就會帶來痛苦。所以,通過這種緣起規律來勸告我們:應該正視他人的快樂,不應該讓別人不快樂。如果我們放棄了別人的快樂,其實就是舍棄自己的快樂。
謂他獲樂故,然汝厭彼樂,
則應不予酬,此壞現後世。
前面講「如是所生樂,唯樂無性罪,諸佛皆稱許,復是攝他法。」這種快樂我當然願意獲得。但是讚歎他人是他人獲得快樂,張三讚嘆的是我的怨敵,我是不願意他獲得這種快樂的。這里面包括兩個問題:第一、受讚者是怨敵,他受到了讚嘆很高興;第二、張三在讚嘆的時候也獲得快樂。但是,這恰恰是我不願意看到的,我對讚者和受贊者兩方面都有點意見。怨敵受讚我不願意看到,張三讚嘆我的怨敵,我對張三也沒有好感,也不願意他獲得快樂。
「謂他獲樂故」可以從兩方面講:怨敵獲得了受讚嘆的快樂,張三獲得了讚歎他人的快樂,而我作為和怨敵的對立面,不願意他們獲得快樂。如果以此為根據的話,「然汝厭彼樂,則應不予酬」,如果不願意別人獲得快樂,就不應該給予別人酬勞。但是「此壞現後世」,如果不給別人酬勞的話,第一,毀壞了現世的快樂;第二,毀壞了後世的快樂。
此處的重點是:雖然我自己願意獲得快樂,但不願意他人獲得快樂,尤其是不願意怨敵和讚嘆怨敵的人獲得快樂。但是,如果我們不願意他人獲得快樂,自己也沒辦法獲得快樂。此處講「則應不予酬」:比如你雇傭了工人為你做事情,應該給他報酬。但如果只是願意自己獲得快樂,不願意他人獲得快樂,那就不能給他報酬,這樣他就沒辦法獲得快樂。但是如果他不能獲得快樂,自己也沒辦法獲得快樂。今生當中因為你不給他工錢,他就會和你爭吵,甚至毆打你、起訴你等等,這樣一來你今生就不會快樂。另外,如果他幫你做了事你不給錢,就相當于偷盜,觸犯了因果規律。本來應該給別人的錢不給,相當于不予取,這樣嚴重的因果,導致後世你也沒辦法獲得快樂,所以「此壞現後世」。而且作為一個菩薩,不願意別人快樂的話,根本上已經失壞了菩薩應有的心態和行為。
如果我不願意對方快樂,我自己的快樂也會失壞,這就是因果規律。關鍵在于自己的心,我不願意對方快樂就是惡心,它會帶來惡果,這種心態會直接讓自己的快樂失壞;如果我天天發願盼著對方受苦,這樣的惡心也將導致自己受苦。如果願意對方快樂,願一切眾生快樂,這是善心,它會帶來自己的快樂,在善心的狀態中會給我們帶來安樂;如果我不願意對方乃至一切眾生受苦,那麼這種善心就會讓自己斬斷一切痛苦。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平時要觀修慈悲心、觀修菩提心,因為菩提心是個大善法。為什麼要斷掉我們自私自利的作意,要斷掉我們的惡心,也是因為這個原因。但是有時候我們沒有了知這樣的規律,覺得如果天天去詛咒某個人,內心盼著他受苦,好像自己就很快樂了。其實這反而是會讓自己不快樂,感受痛苦的直接因。
如果我們要真正為自己負責,就應該開放我們的心胸,做應該做的事情,願一切眾生獲得快樂、願一切眾生斬斷痛苦;願一切眾生的痛苦由我來承受,願一切我的安樂讓眾生去享受,如果經常性這樣去觀修,把這個修法修得很純熟、真實、自然、堅固,我們的快樂就垂手可得,痛苦就會消失無蹤,永遠斷除。佛菩薩就是成功的事例,他們修這個修法已經成功了,我們如果這樣去修也會逐漸成功。所以說「是他樂之因故不應舍棄」,他樂之因就是自樂之因,如果舍棄了他樂之因,自己就沒辦法獲得快樂,這就是頌詞「此壞現後世」含義。
子三:宣說顛倒取舍之理。
他贊吾德時,我亦欲他樂,
他讚敵功德,何故我不樂?
頌詞的字面意思是,張三讚嘆我的功德,我也願他獲得快樂,那麼他讚嘆我的怨敵的時候,為什麼我不願他獲得快樂呢?我也應該願他獲得快樂。就像我願讚嘆我的人獲得快樂一樣,我也應該希望讚嘆怨敵的張三同樣獲得快樂。如果在這兩者之間做取舍,只願讚嘆我的人快樂,不願讚嘆怨敵的人快樂,這就是顛倒取舍,從道理上也是說不過去的。
前一科判已經講到「是他樂之因故不應舍棄」,如果我不願對方快樂我就不會有快樂,而這是我不願意看到的。但是這里面還有一個差別,我並不是一味地不願張三快樂,如果張三讚嘆我的時候,我當然是願他快樂的。但是如果張三讚嘆怨敵,我就不願他快樂了。所以,我並不是一味地不願對方快樂,如果和我有利、有關系的人,我願他快樂,和我無關的人我就不願他快樂。
前面講到,如果你不願別人快樂,就相當于不給你的僕人酬勞,剝奪他的權力,這樣是不對的。這里和前面的差別在于,讚嘆我的人我願他快樂,而讚嘆怨敵的人我不願他快樂,是這樣承接下來的。
「他贊吾德時」,張三讚嘆我的時候,我心里很舒服,覺得張三這人不錯,所以我對他就有好感,也願他一切順利、健康快樂,我們大家都有這種心態。同樣是張三作為讚歎者,他讚嘆我的時候,我願他快樂,但他讚嘆怨敵的功德時,我就不高興了,其實這是不合理的。
「何故我不樂」,同樣是張三在讚嘆,讚嘆我的時候我就快樂,讚嘆怨敵的時候我就不快樂,這從道理上是說不通的。他讚歎我,我願意他獲得快樂;他讚嘆怨敵,是因為他認同怨敵的功德而歡喜讚嘆,既然如此,我應該衷心地願讚嘆者張三,也能夠因為讚嘆怨敵的功德而獲得快樂。
如果真正生起這樣的心態,遇到張三讚嘆怨敵的時候,就可以止息嗔心。因為看不慣張三讚嘆怨敵,不高興而生嗔,如果能夠打破顛倒取舍,張三讚嘆怨敵,我也不會因為這個事情而生嗔,所以這是止息嗔心的一種方便。
葵二、破嗔令怨敵安樂者。
初欲有情樂,而發菩提心,
有情今獲樂,何故反嗔彼?
有時候我們會對令怨敵安樂的人生嗔心,但是我們要破除這樣一種嗔恨。如果誰令我們的怨敵快樂,給他提供順緣、對他讚嘆等,在我們感到不舒服的時候,就要反觀一下我們的發心。「初欲有情樂」,我們最初發心是願一切有情快樂,包括怨敵在內。現在這個眾生之一的怨敵獲得快樂了,為什麼不但不高興反而嗔恨對方呢?這是不合理的。
我們憶念最初的發心狀態,我們進入菩薩道是真心誠意地發願:願一切眾生獲得快樂!願一切眾生獲得菩提果!我們發了這樣的菩提心。如果有一個眾生獲得快樂,我就應該高興,但反觀內心的時候,我們很多初學者做得遠遠不夠。我們願意看到有些人快樂,比如說親友、自己喜歡的人,他們快樂了我就高興;如果是不喜歡的人、不喜歡的國家、不喜歡的民族,他們獲得快樂、成功,心里就非常難受。
反觀我們的菩提心,問題出在沒有平等之心。修菩提心的時候,有一個重要的修法就是舍無量心,就是平衡這個關系。如果過于貪執親方,可以通過某種修法把過度的貪執壓下來;如果過于不喜歡怨敵,就通過某種修法把他的地位抬上去,在這樣一壓一抬之間就做到「舍」,即處于一種平等的狀態。我們對于親友過份地喜歡,不分青紅皂白地貪執,這時必須要觀他的過失,讓我們過度的貪心降溫。我們對怨敵過度地不喜歡,打壓他的一切功德,這時我們要觀他的功德,把他的地位抬起來。經過這樣的觀修之後,我們才能做到「平等舍」,平等地對他們發慈心、悲心和喜心。雖然發心的時候願一切有情快樂,做的時候卻難以做到,究其原因就是偏袒心太重,所以必須要先修舍無量心。舍無量心修到一定程度,就能平等地去發慈心,悲心、喜心。
四無量心的宣講次第是慈悲喜舍,而華智仁波切在《前行》當中講的修行次第是:首先要修舍心,把舍心修好,才能夠做到平等慈、平等悲、平等喜。如果舍心不修好去修慈心,就會有偏袒。因為內心對親友、怨敵本身就有偏袒,如果以偏袒的心態去修慈心,所有的力量會全部轉移到親友方面去;悲是拔苦,拔出的痛苦全是親友的苦;喜,也全是親友的安樂等等。如果最初不通過舍心來平衡,我們修的一切的慈、悲、喜都會有問題。如果把舍心修好了,修悲心拔苦的時候、修喜心的時候都能做到親怨平等,這樣修下來的菩提心就是平等心:願一切眾生快樂,願一切眾生離苦,願一切眾生獲得安樂的佛果。
頌詞中講,要憶念我們最初的發心,實際操作的時候,還有許多具體的修法。未修的應該去修,沒有了解的需要去了解。修好之後,我們發起的菩提心就能夠做到平等,就能夠破除對令怨敵安樂者的嗔恨,破除不平等心。
今天的課就學到這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