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第85課
發了菩提心之後,大家一起學習寂天菩薩所造的《入菩薩行論》。
《入菩薩行論》共分十品,現在我們學習的是第六品。按照華智仁波切的科判,前三品是未生令生;生起之後,怎樣讓菩提心不退失呢?就要學習第四、五、六品,已生令不退。第四、第五品讓我們保持不放逸和正知正念,第六品主要是修持安忍。
修持安忍有耐怨敵忍、耐苦行忍和無生法忍三種。現在我們學習的內容主要是忍耐怨敵或內心的分別念對我們的傷害,它們對我們有什麼傷害呢?主要是障礙我們修持菩提道。如果只是對身體和心造成傷害,都不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對于修道者來講,即便是身體和心受到了傷害,也不一定成為退失菩提道的因。但在修菩提心、菩薩道方面,比如說我們產生了嗔恨、貪欲等煩惱,就會對修菩提道產生傷害。由于嗔恚心和利他的菩提心是直接矛盾、直接相違的緣故,對于修菩薩道的大乘菩薩來講,這種障礙可以說是非常嚴重。
我們要通過修安忍制止嗔心的方式,讓已經獲得的功德不退失,讓沒有生起的功德沒有障礙地生起,所以我們必須要修持安忍。第六品在華智仁波切的科判當中,為已生令不退的意義所攝。如果按照六度的意義來觀察,第三度就是安忍度,三地菩薩主要修持安忍到彼岸。現在我們可以說是在學習安忍的理念,或者修安忍的方法。在我們平時的生活、學習當中,也可以把安忍的修法運用進去,通過安忍來對治自己相續中的嗔恨煩惱。
現在學習第三個科判:破嗔成辦怨敵利養者,我們對于怨敵獲得利養會沒有辦法忍受,本來其他人成辦利養與我們無關,如果是自己、親友或者一個不認識的人獲得了利養,我們的反應也許沒有這麼強烈。關鍵問題是怨敵獲得了利養,這時,對方被我們貼上了一個怨敵的標籤,有這個標籤,就是表示他屬于和我作對的、我不喜歡的一類人。如果是這類人獲得了利養,我們就非常不樂意,乃至于對于他們獲得利養,還有供養他們的人等,都很容易產生一種不悅意、乃至嗔恨的情緒,所以我們要破除這一類嗔恨。
癸三(破嗔成辦怨敵利養者)分二:一、不應以得利養等之因而嗔他;二、理當以未得之因而嗔己。
怎麼破斥呢?從兩個方面來展開:第一、不應該以得到了利養等的因而對別人作嗔恨;第二、如果自己沒有得到利養,得不到利養的原因,是因為自己沒有累積這方面的因緣,如果真正要找一個嗔恨的對象,應該是自己。通過這兩個方面的觀察,我們就知道,我們不應該嗔恨怨敵成辦利養,不應該嗔他而應該嗔自。通過這個方式來止息自己的嗔心,這個過程本身就是安忍。
安忍和止嗔,只不過是同一事物的兩個反體,從不同的側面進行的描繪,安忍好像帶著一種功德方面的性質,止嗔好像在遮止一個什麼東西,其實止嗔也是安忍,安忍也是止嗔。一個是從正面安立安忍的修法和功德,一個是遮破它的違品,從這兩個方面進行了知。
子一(不應以得利養等之因而嗔他)分二:一、因實現自之願望故不應生嗔;二、因不加害我故不應生嗔。
怎樣不嗔他人呢?從兩個方面來進行遮止:第一,怨敵得到利養其實是我的願望,因為實現了我的願望的緣故,當然我就不應該生嗔;第二,因為對方得到利養對我並沒有生起甚麼傷害的緣故,也不應該生嗔。
丑一、因實現自之願望故不應生嗔:
此科判有三個頌詞,首先看第一:
初欲令有情,成佛受他供,
今見人獲利,何故生嫉惱?
「初欲令有情,成佛受他供」,字面意思是:我最初在入菩薩道、發菩提心的時候,曾經願一切眾生都能夠成佛,獲得三界供養處的身份。那麼現在見到別人獲得了一點點利益,為什麼要生起很大的嫉妒煩惱呢?就是說,不應生起嫉妒這種煩惱,或者生起惱害他人的意樂。
我們分析這個頌詞的主要意思是什麼?從哪個方面來幫助我們修安忍?學習《入行論》安忍品之後,我們如果細心一點,把修安忍的方法、要素做一個統計,可以發現修安忍有很多不同的側面,它從方方面面介紹了修安忍的方法。如果我們很籠統地學,會認為似乎沒有什麼特色,都在講安忍。如果我們細心一點,會發現每一個頌詞或者科判之下,修安忍的側面都不一樣,每個側面都能很好地闡述出讓我們修安忍的根據和理由。為什麼我們要對這種情況安忍、對那種情況安忍?或者這種情況出來,我們應該用什麼方法來安忍,那種情況出來,我們應該用什麼方法來安忍?每一種方法提出的根據都能夠有效地說服我們應該進行安忍,或者以佛教的術語來講,這就是竅訣,是怎麼能夠有效地止嗔的方法。
科判「實現自之願望」里包含了一個前提和基礎。是什麼基礎呢?用這種方法來止嗔,是指對于發了菩提心的菩薩而言。首先我們是發了菩提心的人,內心還有想要成佛、想繼續堅持修菩薩道的願望。這種願望沒有退失,如果這種願望退失了,科判所攝頌詞的這種止嗔的理由就沒有了基礎,沒有基礎這個頌詞就不具有說服力。比如隨便找一個不學佛法的人、一般的世間人,我們告訴他用這個方法來止嗔,他看了之後就沒有什麼感覺,不會認為這個頌詞、科判對他制止嗔心有什麼特殊的幫助。這個前提,就是針對發了菩提心的人、希望能夠繼續修菩薩道的人,這種止嗔的方式應該是有效的。
此類人一般有兩種情況:第一,內心還有繼續修菩薩道的願望;第二,在修菩薩道過程當中,可能還有一些煩惱。現在抓住這兩種因素來進行觀察,對于發了菩提心,修菩薩道的人而言,既然你是想繼續修菩薩道,那麼這種見怨敵得利養而生嗔恨的行為,其實和菩薩道是不相應的、是背道而馳的。如果他不願意徹底地失去修菩薩道的機會,就可以反觀自己的相續:我生起這種煩惱的確和菩薩道不相應。不相應應該怎麼辦?這個時候不是說,既然這樣我就放棄菩薩道了,在多數人不願意放棄的前提之下,那就放棄什麼?放棄煩惱、放棄嗔恨心。所以,此處引導我們修持忍辱和止嗔,是在發過菩提心的前提和基礎之上,從這個側面來安立修安忍的理由。
「初欲令有情,成佛受他供」已經提醒了我們,最初我是願一切有情都能夠獲得成佛的快樂而發了菩提心的,那時我為了利益一切有情,曾願包括怨敵在內的一切眾生都能夠成就無上正等正覺的佛果,成為三界的的應供處。
在上師面前也好,佛面前也好,或者我們自己每天念誦發菩提心儀軌、受菩薩戒的時候,都是在提醒自己:為了一切有情的安樂,為了一切有情成佛受他供,我們要再再地去糾正自己不好的發心,再再地去發起菩提心,每天都在串習這個內容。
「今見人獲利,何故生嫉惱」,既然最初我們發了願,願眾生能夠得到安樂、能夠受三界供養,現在我們看到張三李四或我們的怨敵獲得了利益,為何生出嫉妒煩惱呢?
其實他們獲得的利益是很少的,很少可以從幾方面來看:一方面是在現世中可能獲得了一點點利益,如對出家人而言,可能是獲得了一些供養;對在家人而言,可能是獲得一些收益,不管是漲工資、發橫財,還是中彩票等等。用世間話來講,就是自己不悅意、不喜歡的人,獲得了很多或者部分的收益。其實這些獲得的東西是有限的,就是幾百塊或者幾千塊錢,利益很少,這是獲得微利的一種解釋。
還有一個方面,就是和成為三界供養處的利益相比,他們所獲得的利益也可以說是微利。成佛所受到的供養如何呢?我們可以從佛經當中看到,在有的大法會上,佛陀講解了殊勝深奧的大乘佛法之後,菩薩們欲報佛恩而供養佛,有的供養價值三千大千世界的寶珠,有的供獻身上的瓔珞、寶冠等。菩薩本身福報就很大,他們的飾品、供品,都是價值連城非常昂貴的寶物。其他的供養者,如三界內的龍王、鬼神、大國王等等,供養的東西也都是非常殊妙的。所以說,和自己發願願眾生成佛之後所受的供養相比,當前怨敵所獲得的一點區區小錢,其實微不足道,他真實擁有的利益非常之少。所以「何故生嫉惱」呢?為什麼我要生起嫉妒心,然後產生損害他的心呢?其實這種心態是不應該生起的。
頌詞也提示了一個在修菩薩道過程中應該注意的地方。什麼是應該注意的地方呢?剛開始發心學佛的時候,往往有一種新鮮感,如:我現在皈依了,我現在是一個佛弟子了,現在我入大乘了,我在學《入行論》了,感覺到和以前的生活不一樣。一般人對剛接觸的東西,一方面是不太理解,一方面比較容易產生一種新鮮感。所以剛開始趨入佛法進行修持的時候,都有一種因為新奇而帶來的動力。
隨著時間的推移,有些人獲得了實際的收益,身心相續改變非常明顯,不用提,他們在修持過程中,獲得了覺悟和證悟。但是大多數的人,在度過最初的新奇期之後,好奇心就慢慢趨于平淡了,修學佛法的意樂和動力,也就不像最初那麼強烈了。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最初的這個發心(在佛教當中叫初心),就沒有那麼強烈了。沒有了最初入佛門的新奇心,以前的這些煩惱就壓不住了。壓不住之後,以前本有的貪欲、嗔恚、嫉惱等就開始慢慢明顯起來,憑他修道的力量,就覺得有點招架不住了,就會繼續在煩惱當中迷失。
可以這樣觀察整個過程:最初的時候,我們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凡夫眾生,相續當中的貪、嗔、癡煩惱很熾盛,中間遇到佛法,就像注入了一股新鮮的力量,對原有的煩惱有所波動和影響,這個最初的影響力逐漸趨于平淡的時候,相續又恢復到以前的狀態。所以,我們在趨入想要修道的新鮮觀念的時候,其實很需要通過各種方法來加深它的影響。很多人都是在最初和中間的時候,注入了新鮮的觀念開始學佛,然後在後期慢慢平淡。之後內心的煩惱就像睡醒了一樣,又開始有了。有時我們說,好像剛學佛時煩惱很少,現在多起來了,其實煩惱本身就這麼多,只不過在受到佛教思想的影響時,因為我們注意力轉移了,以前的東西就可能被忽略,其實它還在,只不過我們沒注意到。學佛法的興致和動力稍微減弱的時候,以前的煩惱又重新熾盛起來了。這種現象其實在每個修道人的相續當中都有可能出現,尤其在我們修道幾年之後,慢慢感覺到心態有點麻木和疲弱,好像沒有動力了,以前的嗔心等重新抬頭,導致了出現頌詞中所說的情況。
雖然最初我們發了菩提心,但在見到怨敵受到利養、供養的時侯,又開始生嫉妒心、嗔心,生傷害對方的心。如果不及時糾正,煩惱就會越來越強勢,最初的菩提心就會被埋沒在煩惱的煙塵當中,被完全障蔽。這個時侯,我們應該持續不斷地聞思修行、依止上師善知識、學習大乘佛法、觀修、誦咒,哪怕是每天的功課都不應該斷。
對有些人而言,每天的念誦好像成為了一種任務,其實如果我們還在堅持念,這對我們有一種紀律性、約束性的作用,一方面是強迫我們憶念:我要發菩提心,我是個修道者等(我們念誦的有這些內容)。如果連念功課也斷掉了,學佛就好像沒有什麼大的收穫。有些人感覺念誦就是一個形式而已,可念可不念,但是如果把這個斷掉之後,可能連這個提醒的作用都沒有了。
按照有些大德的講法,每天念誦是對我們修法的一種提醒。比如說發菩提心儀軌就是提醒我們:我還是一個菩薩,我應該盡量發菩提心,我要利益有情、利益眾生。如果念的是《金剛經》、《心經》,就是提醒我們: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等等都是空性的,實相就是這樣,我們安住在實相當中,我們本身就是實相,只不過沒有認知而已,自己的身心、周遭的世界、所有的顯現法其實都是無自性的、空性的。如果我們念密乘儀軌,就是提醒我們一切身體等等都是佛的壇城,都是本來清淨的自性。念加行就是提醒我們應該生出離心,提醒我們不忘所修持的佛法,這方面很重要。哪怕我們每天只是在佛堂上供水、供燈、供香等,看似一個小事情,其實也是修行的一部分。我們每天聽課、思維,都是強迫我們不要忘記所修的道,不要忘失這種善心。如果把這些都停止了,那麼善心就會很快會被相續中的煩惱淹沒、泯滅。所以,如果我們經常性地和大家聽上師的課,或者大家一起聽法、一起討論、或者在一起念咒等等,這些都是幫助我們維持善心的好方法。
有時我們覺得好像自己一個人修行效果應該更好,和大家在一起很容易散亂、說閒話等,有的地方可能有這些小弊端,但是總的來講,和大家一起學習,比較容易保持、激發、維護自己的善心,這方面起的作用非常大。一天兩天可能看不出效果,但是幾年之後回頭看,其實這些過程都是幫助我們繼續修道的殊勝措施,非常有用。
為什麼我們發了菩提心,中間還會逐漸淡出菩提心的行列呢?就是因為發心的力量慢慢減弱之後,很容易被本來的煩惱所淹沒,所以這時我們更加應提起精神,學習佛法、祈禱上師,更加注意融入佛教修行中。
這個頌詞其實就是提醒我們,最初我們發了菩提心,中間相續又受到了貪著利養的染污,因為看不習慣其他眾生得到利養而生嫉妒心、生嗔心。這時必須重新憶念:我是發了菩提心的人,在最初發心時,我是願包括怨敵在內的一切眾生,都能夠成就無上正等正覺的佛果,獲得三界應供處的殊勝果位的。我們理應樂于見到別人獲利,現在看到別人獲利為什麼生起「嫉惱」呢?一反觀自己:其實我的心已經偏離菩提道太遠了,必須及時糾正。這時就是要通過憶念這個頌詞,安住于這個頌詞,反反復復地去觀察這個頌詞,然後讓自己內心中重新生起利益有情的菩提心,重新回到菩提心的狀態。
我們應怎麼樣修持安忍?比如我學完這個頌詞之後,覺得對自己有所觸動:的確如此,我是發了菩提心的人,我怎麼能產生這種很不好、很狹隘、很不清淨的想法呢?這是不應該的。有時我們在聽課或者看書的時侯,好像覺得有所觸動,但是一把書放下,接觸到世間的事物,這種觸動很容易退失,馬上又回到以前的狀態,這就是觀修的力量還不夠。因此我們就要專門把今天學習的內容反反復復去看,把它背下來,背不下來我就把書放在眼前,閉目思維頌詞的內容,反反復復地去觀察、思維它的每一個側面,思維它對自己止嗔所帶來啟發等等。很熟悉頌詞中的理性思維之後,嗔心、嫉惱的非理作意和分別念就會逐漸減弱,就會被壓制了。當我們看到別人今天得了獎金,或發了一筆財,如果產生不合理想法,就再通過頌詞帶來的智慧,再去反復觀修,這是一種一次又一次成功對治煩惱的方法。
以上說了,因為實現了我的願望的緣故,不應該生嗔,通過這方面來止嗔。
第二個頌詞:
所應恩親養,當由汝供給,
彼今已自立,不喜豈反嗔?
頌詞的意思和科判相應。「所應恩親養」:對你有恩德的親人,本來是你應該親自來供給他們財物、利養等等。「彼今已自立」,現在他通過自己的力量獲得了財物、利養。「不喜豈反嗔」?你不但不歡喜,反而對他自己獲得生計產生嗔心。
下面進一步分析里面的含義。「所應恩親養,當由汝供給」是通過世間的比喻來說明意義。「恩親」怎麼理解? 「恩」為恩人,「親」就是親人,比如說,誰對我有恩我應該報恩,報恩就通過自己的財富、力量和各種方法來報答對方。還有父母,因為對自己有生養恩德的緣故,我也應該親自去供給種種所需,恩親也可以這樣講。「恩親養」,就是我對所有的親人、恩人,都應該親養,「親養」也可以理解成親自去供養,自己親自去做的意思。
「彼今已自利」,本來這一切都是自己有責任、有義務去做的,但是如果有哪一位親人恩人,他沒有依靠你的能力,通過他自己的努力、福報,已經獨自獲得了謀生的物資,那麼我們應該替他高興,因為本來是你應該去給予這一切的,在他自己獲得的時候,按理說,你應該非常歡喜才對,更說不上生嗔了。現在,本來是你自己應該獨自供養、親自供養的對象,他已經獨自獲得了利益,你為什麼還對他產生這麼強烈的嗔心呢?其實產生這麼強烈的嗔心是不對的,完全是非理作意,這是它的比喻。
實際的意義怎麼理解呢?怎麼對照呢?就是說:一切眾生,就是我們所應「恩親養」的對境。從哪個方面來體現?第一個恩人,就是說我們要對一切眾生修大恩,無始以來,眾生對我都有很大的恩德,尤其是要和母親聯系在一起,思維念母。在七重因果教授中就有這種觀察的次第,第一個修法是念母,然後是念恩、報恩。我們首先要把一切眾生觀想成對自己很有恩德的親人,尤其是母親。這當然有很大的必要,因為我們的心有一個特點,修菩提心就是抓住、利用了這個心的特點,引導我們修菩提心。這個特點是什麼?對于自己親近的人,我們就很自然地願意對方獲得快樂,離開痛苦,哪怕是成佛的果,我們也很願意讓我喜歡的人、親近的人獲得。不是親近的人,可能我就不願意他們獲得。利用這種心態,我們把所有的眾生觀想成我們的母親。這樣觀想並不是毫無根據,因為無始以來因果關系錯綜複雜,所有的人都曾經做過我的母親,都對我有恩德。我就利用這一點開始觀修一切眾生都曾經做過我的母親,他們在做我母親的時候,就像現世的母親對我一樣,如是地疼愛和撫養。以現世的母親為比量,無始以來的眾生在做我母親的時候,都是如此。當然個別情況除外,絕大多數母親對自己的子女都是非常疼愛的。
我們通過觀修,首先建立一層這種關系,通過長時間觀修之後,我們認同了一切眾生是我母親,也認同了他們對我有恩德的這個事實。觀修要達到什麼程度?就是要達到——我對現世母親的這種感情,對一切眾生也要培養出來。培養出這種感情之後,我們就修持悅意慈心,因為他是我的親人了,所以就很容易對對方修持悅意慈心。看到眾生的時候就很歡喜、很高興,很願意他獲得安樂,很願意他離開痛苦。七重因果教授修到第六重的時候叫做殊勝作意,殊勝的作意是什麼?就是修到認為一切眾生都是我的父母,我要願一切眾生能夠離開痛苦,願一切眾生能夠獲得快樂之後,接著發願:一切眾生、一切老母有情離苦得樂的事情,由我一個人成辦,我要親自挑起這個重擔,這就是殊勝作意,發起了救度眾生的責任感、利他心。再進一步修到第七重教授時發願:為了利益眾生的緣故我要成佛,這時發願成佛的心態,是真正以利他為前提的、很真實的菩提心。修菩提心的過程就是這樣的。
之所以說「所應恩親養,當由汝供給」,是因為我們發菩提心、修菩提心的體系就有這種特點,要對一切眾生觀悅意慈,對一切眾生要了知他們是我們的恩人、親人,我應該給他們提供離苦得樂或者成佛的利益,我應該一個人來成辦,有這種殊勝的觀想,恩親可以從這個方面了知、體現。發菩提心的時候,一切眾生我一個人來承擔,殊勝作意中就有這麼一條。
嚴格來講,我發了菩提心,一切眾生的利養都應該由我一個人來供給。比如說,其中一個很具體的眾生——當前我面前這個所謂的怨敵,他已經自利了,通過自己的福報獲得了利養、財富,我們發菩提心的時候並沒有把這個怨敵排除在外,所以其實當前假立的怨敵他不需要你的幫助,自己已經獲得了自利,獲得了利養,那麼按理來說我應該高興,為什麼「不喜豈反嗔呢」?不但不高興,反而還嗔恨,這就不應該了。所以說我們就應該反過頭來觀察,其實我是不應該這樣做的。尤其是當我們生起很大嗔心的時候,通過這個方法的簡單思維就可以強制性地壓制嗔心,就是說:其實我是不對的,我是發了菩提心的人,我怎麼生起這麼強烈的嗔惱心呢?我願對方痛苦,不願對方獲得利益的心態不對。這時就可以壓制住煩惱,一次、兩次成功壓制,就可以讓修安忍的心逐漸生起並強烈起來,這個方面其實是非常重要的。
在修菩薩道的過程當中,我不願意我的怨敵受到恭敬和利養的實際原因是什麼呢?有時就是被概念害的,什麼概念呢?就是這個怨敵的概念。為什麼說怨敵是個概念呢?同一個人,我對他的看法好,他就變成我的朋友,看法不好,他就變成我的怨敵。其實怨敵本身是個內心安立的概念而已,在佛法的很多理論和觀想中,就說怨敵真正傷害你可能就只有一次——某次因緣他可能罵過你、打過你或者傷害過你,就一次而已,在一生的絕大多數時間當中,他其實並沒有對你作傷害,他還要睡覺,還要做很多事情,很多時間中你們根本碰不到面。如果我們把這些客觀的因素加進去觀察,其實這個所謂的怨敵對我們作的傷害是很少的。但是因為我們拋不開這個怨敵概念的緣故,一輩子都受它所困,一輩子都覺得這個人是我的怨敵,想起來就氣,其實很多問題是自己給自己造成的。如果把這個所謂怨敵的標籤、概念拋棄之後,並沒有一個實實在在的怨敵存在。
所以說,這個所謂的、我們不高興的怨敵或在修菩薩道的過程當中邁不過去的坎,就是個概念而已。此處我們只是用怨敵的概念來說明問題,還有很多其他所謂的概念,我們生活在概念當中,如「親人」,或者「我」等等,其實一個個觀察下來都沒有實質,全都是自己的概念,自己活在概念當中,被很多概念所困擾。我們要通過學習佛法來打破這些固有的概念和執著。當然最細微的概念是用空性、無二慧、無二取的智慧打破的,一切起心動念都是分別念而已,全都是無自性的,安住在空性當中,一切概念自然就化解了,我們就現前了實相的證悟。
下面我們繼續分析頌詞。
不願人獲利,豈願彼證覺?
妒憎富貴者,豈有菩提心?
頌詞的意思是講,如果我們不願別人獲得微少利益的話,怎麼可能願他獲得殊勝的覺悟呢?如果嫉妒、憎恨富貴者,那麼這種相續是沒有菩提心的。有時我們自詡是菩薩、是修菩提心的人,但是我們要看一看,在修菩提心的過程中,是不是真正和菩提心相應?作為一個初學者,每個起心動念都和菩提心相應,這也是做不到的事情。在生了嗔恨心和不好的作意之後,至少我們要反觀我這個心態是不是正確?如果不正確,我就要補救、懺悔。如果認識到這個問題是不對的,下一次這種心態再產生的時候,就不會像完全沒有對治時肆無忌憚地產生了。所以說,只要我們認識這是不對的、錯誤的,那麼第二次再生起嗔心的時候,這種善心一定會帶進去,然後慢慢在這個過程中去接受實相。所以我們需要長時間來習慣很多的修法,讓自己的心和修法相融合。
對修行者來講,在修行佛法的過程當中,有一點比較重要,我們可以探討這個問題,哪一點比較重要呢?就是時間,時間很重要。我們在和修道的人互相接觸的時候,或者有些道友在提問題的時候,都會有一個相同的問題,什麼問題呢?就是覺得我學了這個修法之後好象用不上,或者有時能用上,很多時候用不上,有點著急。其實這個問題本身並不是修法的問題,有時候就是時間的問題,時間太短了,沒有足夠的時間讓我們去消化,去認同修法。很多時候我們想在很短的時間當中,馬上就能收穫奇效。其實並不是我們本身有什麼問題,真正有問題的就是我們太著急,太著急本身是一個問題。
很多教義需要我們再再地學習,用很長時間去反復串習,在短期看來,它的功效和作用並沒有辦法很快顯露。如果我們反復修學這個法,反復去融于自心,再過幾年或十幾年的時候,它的效果就顯現出來了,我們慢慢接受了這種說法,內心接受了這種教義。內心一旦接受之後,我們處理事情的方法就不一樣了。
有時我們剛剛學了幾個月或幾年的教法,覺得雖然學了這麼多,好象沒有產生實際的功效。當然一方面我們以前也講過,馬上要產生功效,這是有困難的,因為無始以來實執的力量的確太強了,而現在我們修行的力量太弱,有時我們就反復強調這個方面。但是我們今天再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其實,就是我們的時間不夠,時間太短了,如果時間長一點,我們再再串習這個修法,到了一定的量之後,我們的心就發生改變。比如我們剛開始學空性的教法時,覺得特別抽象:明明我是看到這個東西,明明我能摸到這個東西,但它就是空性的、無自性的。我們覺得這兩個概念難以融合,太難理解了。但是如果把空性的教法慢慢學下去,學很長時間之後,過幾年再來看我們的相續,就會發現我的內心深處,其實對空性的觀點已經接受了。我再來看這個物體,就覺得它顯現的當下就是空性的,任何問題都沒有,我就很自然地已經接受它了。這個變化是從哪里來的呢?一方面當然與我們持續不斷地學習有關,一方面還是時間問題,需要時間來消化、接受它。
如果時間夠長,我們的相續一定能夠被佛法所影響,因為佛法所開顯的就是我們心的本來狀態,就是心的實相。安忍也好、發菩提心也好、空性也好,內心本身的狀態就是這樣的,隨著我們修行的時間長了之後,慢慢我們就開始接受它了,最後還能夠在我們的相續中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利他的思想也一樣,剛開始總是受到自私自利心的影響,佛經論典中總是說利他、放棄一切自利,但我自己好象怎麼也放不下。不過不要緊,我們只要學下去,慢慢學下去。最後就發現,利他的思想在我們的實踐中生起來了,站住腳了。之後雖然可能還會產生自利心,但是已經不強了,總有一種對治。內心產生自利的時候,總是隱約覺得不對,一觀察,就是利他的思想已經在起作用了。所以,利他思想越來越強大,自利心就越來越弱了。剛開始時,要讓我們放棄自己的一切利益去利他,這是根本不可思議、不能接受的,但最後過了十幾二十年再看,很自然就能接受這個觀念了。
我們再探討這個問題。有些人剛剛學了幾個月、兩三年,就覺得學了佛法對相續沒有改變,或者還會再再產生煩惱,其實不要那麼著急,初學的一般凡夫,出現這種狀況是正常的反應,不是什麼反常的問題,因為佛法是慢慢影響我們的。以前我們沒分析過這個問題,他認為我學了這個教法,至少應該有一個預期,但為什麼不出現呢?其實這種想法能夠產生,也是我們修學佛法的結果。只要我們不放棄,慢慢再學下去,雖然不會有一種翻天覆地的轉變,但是轉變是一定會有的。就好象冬天地底下的竹筍,我們在地面看不到它的生長,看不到不等于沒有,它在慢慢地長,到一定的時候就一下破土而出,我們說竹筍在這呢,它已經長出來了。很多改變是悄悄進行的,所以在修法過程中不要過于著急。
當然,不著急不是讓我們去懶散,完全沒有這個意思。有時我們自己太過于著急的緣故,往往就會錯掉很多最寶貴的經驗、很多好東西。我盼著發生奇蹟,馬上發生一個驚天動地的轉變,出現翻天覆地的變化,今天學到佛法,明天就想成佛,其實這種想法本身就是一個我執的體現。如果不著急,慢慢學下去,因為學習佛法也是消亡我執的過程,如果感應遲遲不發生,我希望的東西不出現,就是在打磨我執、打擊我執。對我們來講,不學習佛法或者學習佛法不順利,就感覺很挫折,很失敗。其實我們換個角度看問題:這個失敗是誰在失敗?是我執本身在感到失敗,這是個好事,是好現象,這個我執受到打擊了。如果我們能夠正視這個問題,經過一次次打擊之後,我執心就慢慢平復了,就能更加清楚、冷靜地看待問題。所以我們在修法的過程中不要太冒進,實際上很多問題都是因冒進而來。
如果我們踏踏實實慢慢去學、去修煉,雖然不會一下子發生很大的轉變,但關鍵是心相續會逐漸逐漸地改變。佛法肯定是有利益的,不管我們是在聞思還是打坐,它肯定會發生。就像打坐的人,坐了一百天,可能九十九天都沒有任何的動靜。比如無著菩薩在雞足山觀修彌勒菩薩十二年,一點反應都沒有,連個善夢都沒有做過,但是最後,他還是親見了彌勒菩薩尊顏。其實他的改變在第一次觀修的時候就開始了,但只不過這個改變比較微小,是次第發生的。最後當他看到老母狗時,十二年當中累積起來的資糧一下子爆發了,他對母狗產生了不可抑制的大悲心。大乘菩薩最需要的是什麼?就是大悲心。依靠這種大悲心不可抑制的爆發,之後就發生了彌勒菩薩的顯現。雖然十二年觀修,沒有一次善夢,但是依靠這十二年的累積最後才出現這個善果。
對我們而言也一樣。我們修佛法時,如果幾個月沒有出現什麼感應,我們就好灰心,其實以無著菩薩這麼利的根基,他是佛授記的人,也曾經十二年沒有生起一個善夢。這對我們來講是一種啟示:第一,我們是什麼根基?第二,我們積累了多少資糧?我們在十二年當中是不是精進地修習?都要觀察。所以我們幾年、幾個月沒有反應非常正常,還要繼續學習。
有個大德在講到這個問題時說:如果你在幾個月、幾年當中沒有任何改變,這不是因果錯亂,而是因果不虛的表現。為什麼不會出現感應?就因為因果的資糧還沒有達到。它因緣沒有聚集,所以不會發生顯現。什麼時候出現了果,說明因緣到了,在因緣沒有到之前,都要努力修行。該聞思要聞思,該修行要修行。今天累積,明天累積,不斷地累積下去,就如世間有言「不問收穫,只問耕耘」,只要耕耘了,你不想,收穫都會來;每天想收穫,想得太多了,反而忘記了種因——耕耘的事不做,每天只是空想我怎樣才能馬上收穫,空想今天證悟、明天證悟,把時間花在這上面,忽略了因緣的累積,其實沒有意義,果是不會發生的,沒有理由發生。所以,我們在學習佛法的過程當中,要經過很多的磨鍊、挫折,這對修法來講是有意義的。
只要我們累積,變化就會發生。每一句佛號、所聽聞的每一個字、每一句的佛法,其實都在引發我們相續的轉變,只不過每次的轉變很微小,我們一下子感覺不到。但只要它仍然不斷地在轉變,大的轉變總有一天會到來。我們想想無著菩薩的公案,對我們非常有激勵。雖然我們發了菩提心,現在好象感覺沒有力量,不要緊,只要我們修下去、學下去,這種轉變絕對會發生。我們自已也是這樣的,每天學習好像看不出轉變,但是過幾年回頭一看,才發現幾年當中又成熟了不少,我的承受力、安忍力,對佛法的認知等都進步了許多。所以我們在學習的時候,要真正正視時間的問題。如果我們有足夠的耐心去承受,總會給我們帶來好的收穫和回報。
在修行過程當中,如果有人在旁邊催促你應該找一個更快的道路,你照著走一段時間,回過頭來看,其實還在原地踏步,浪費很多機緣和時間,現在不應該太冒進。有些人認為:我現在已經多少歲了,很著急。其實越這樣,越是不能著急,越應該把修習的路看清楚再走。如果自己沒有正知正見,有可能走得越快偏離正道越多。這里稍微發揮探討了一下這個問題,和修法、頌詞還是有一點關系,沒有離題太遠。
頌詞中說,如果不願讓人獲得利益的話,當然就更不願意讓人獲得覺悟,因為這點利益和覺悟的利益相比較,根本不算什麼。覺悟是非常大的一種利益,不單是獲得財富的問題。比獲得財富更重要的是本來的佛性已經覺醒了。對一切眾生來講,最殊勝的財富就在我們內心當中。如果我們願意眾生顯現內心的佛性,對眾生獲得利益就應該更加願意。如果我們能夠容忍別人獲得一百斤黃金,按理來說,更能容忍他獲得一錢黃金,大的方面都能容忍,為什麼小的方面不能容忍?我願意對方獲得正等正覺的覺悟,我為什麼不能願意對方獲得一點點世間的利益呢?其實應該願意才對。
所以這里講,「妒憎富貴者」——對富貴者產生嫉妒、嗔恨,「豈有菩提心」,難道真的有菩提心嗎?不可能有菩提心。有時我們想,我是願意對方成佛的,但我不願意他獲得錢財,就是說容忍他獲得覺悟,但不能容忍他獲得眼前的一點收益,這是錯誤的想法。
這個問題前面分析過,上師在講記中也講過這個問題。願意一切眾生成佛,是一種總相的發願,對自己沒有利害關系。而當前我的怨敵、競爭對手,他獲得了錢而我沒有獲得,這時就容易產生不悅意的想法,因為和自己的利益得失直接掛鉤了。一方面,我們要總的發心、廣大地發心,要讓一切眾生獲得覺悟,同時也要把著眼點放在當前的、比較具體的小事情上面。比如說願對方獲得利益,願對方離開痛苦,願對方獲得財富,願對方獲得心靈的安樂等等。只有從這方面去觀修,當別人真正獲得的時候,我們內心中就會非常願意了。
但是,如果只是把注意力放在願對方獲得一點點錢財上,比如說我們通過觀修,願一切眾生、乞丐每天都能夠獲得一百元的收入,願窮人、自己身邊的人都能夠看得起醫生,窮孩子都能夠上得起學,窮人都能夠獲得好的工作等等,假如每天我們只是在這些細節方面觀修而忽略了大的方面,那我們的發心也是有侷限性的。只有把兩個方面都結合起來,一方面從總體、全面來觀修,願一切眾生獲得覺悟,這方面是大的一種發心,然後在這個大的發心里面,再願單個的眾生獲得暫時的利益和究竟的快樂,這種心態才是比較圓滿的。
如果把重點放在只是願一切眾生都獲得覺悟上,這很容易淪為一種高談闊論,只是願總相的眾生獲得快樂和成佛,但是當前的眾生獲得快樂你就忍受不了,可能出現這種過失。同樣,如果把注意力只是放到細節方面,忽略了大的、總的、全盤的眾生成佛的利益,發心就有局限性。只有一方面願總相的眾生獲得覺悟,另一方面也願單個的眾生、每一個眾生都能獲得眼前的利益,兩方面結合起來就好了,這樣不管是從局部、從全局,還是從戰略、從戰術哪個方面觀察,都是一個比較完整的發心和修行的方式了。
丑二、因不加害我故而不應生嗔。
若已從他得,或利在施家,
二俱非汝有,施否何相干?
科判的意思是,因為對方得到利益並不加害我,對我沒有什麼傷害,所以我不應該生嗔。頌詞的意思是,如果怨敵已經從施主方面已經得到了受用,或者這個利養還仍然在施主家里,沒有布施出去,在這兩種情況之下,「二俱非汝有」,財物都不會到你手上,「施否何相干?」那麼它布施怨敵也好,不布施怨敵也好,和你有什麼關系呢?和你根本沒有絲毫關系,對你來講無利無害,為什麼要生嗔呢?既然無利無害,「二俱非汝有,施否何相干?」不管你的怨敵得到也好,沒有得到也好,這兩種情況和你都是沒有什麼關系的,為什麼要生起嗔心呢?但是他就是生起了嗔心。
具體是在那方面生嗔心呢?我們分析「若已從他得」、「或利在施家」這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 「已從他得」,就是怨敵已經從施主那里得到了財富,第二種情況是利養還在施主家,沒有給他。這兩種情況我都相當于一個局外人,和我沒有關系,財富第一剎那在施主手上,第二剎那給了怨敵,財富只是在他們兩個手上轉讓,我是第三方,其實與我沒有什麼關系,雖然和我沒有關系,但是我的心里就發生了微妙的變化。如果第一剎那利養在施主家,沒有給我,也沒有給怨敵,我就能夠接受。第二剎那,財富還是不在我手上,但從施主家轉到了怨敵手上,這個時候我的心態就變化了,注意!這時心態就變化了。雖然我仍然沒有得到,但是財富一到了怨敵手上,馬上我就生起嗔心了,總科判就是看到我的怨敵成辦利養我就不高興,我就嗔恨。那麼要找到生嗔的關鍵是在哪?就是第一句「若已從他得」,怨敵從施主手上得到了財富,然後我就開始生嗔。其實真正分析,財富不管是在施主手上,還是在怨敵手上,和我都沒有關系,但在施主手上我就不生嗔,在怨敵手上我就生嗔,就覺得不舒服了。
下面再與科判因不加害我故而不應生嗔對照分析,財富從施主手上轉到怨敵手上我就生嗔,生嗔的前提是什麼?就是他對我有傷害我才生嗔,如果對我無害我就不生嗔。我們觀察:財富從施主手上轉到怨敵手上,是不是對我有傷害呢?對我沒有任何的傷害。沒有傷害我為什麼要生嗔呢?我不應該生嗔。那麼嗔心生起是什麼原因?就只有一個結論:非理作意。產生這個嗔心其實毫無理由,就是一種非理作意,一個妄執而已。
現在我們分析,財富從施主轉到了怨敵手上,這個過程本身有沒有實質性傷害呢?如果財富從施主手上到怨敵手上的過程本身是有實質性傷害的(假如不是我妄執,而是因為實質的變化),我生嗔的原因就是因為這個過程本身具有實質性傷害。那麼我們再舉個例子設想這種情況:在我不知情、根本不知道的情況下,財富從施主手上轉給了怨敵,如果說這個過程本身有傷害的話,那麼即便是我不知情,我也會突然感覺到胸口被重擊一下或者我就昏倒在地了,之後我觀察是什麼原因?哦,原來是因為財富轉移給怨敵導致的,其實這種情況不會出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不管如何財富轉移,我根本不會有任何反應,對不對?只不過我知道施主把財富給了怨敵,于是我就不高興了。分析下來,這個生嗔就是一種非理作意。為什麼我要生嗔呢?因為我們的心識有非理作意,其實他並沒有對我造成任何傷害,我生嗔沒有任何根據,不應該生嗔才對。
為什麼這麼強調非理作意呢?世間人也有正常的思維。我們做任何一個事情,都應該有一個目的或理由,為什麼這樣做、是什麼理由、什麼根據,世間人也有是非判斷的標準。如果我生嗔的確能夠找到理由,那也沒什麼可指責的,因為畢竟有理由啊。但是現在經過我們分析,怨敵得到施主的財富對我什麼傷害都沒有,而我生起了嗔心,這就是我的非理作意,沒有根據沒有理由。這樣的人所做的事情,怎麼可能被認同呢?應該不會被認同。否則我就是個瘋子,瘋子做事就沒有任何邏輯和理由,做了就是做了,問他為什麼說不出任何根據。如果我還是願意這樣去生嗔,我是願意成為一個瘋子?還是願意做一個有理性的人?現在我是一個修道的人、一個有理性的人,如果是一個有理性的人,還是應該會承認根據的。那麼我在分析過程中,發現了我的嗔心是非理作意的話,就比較容易讓我們回歸理性,讓我們止息嗔心。我們越分析、越觀察,越顯現出非理作意是嗔心的本質。如果不觀察頌詞發現它的本質,我就不會發現生嗔是個非理作意,也許我第一次生嗔心,第二次還會這樣生嗔心,第三次還是照舊。如果有一次我發現:其實我生嗔心是個非理作意,不對!我就可以有效地制止它。比如緣這個頌詞我再再觀察,第一次觀察、第二次觀察、觀察了十次,觀察了一百次,每一次觀察都得到了一個同樣的結論,什麼結論呢?都得到同樣一個「非理作意」的結論:我這個想法是錯的;我這個想法是錯的;我這個想法是錯的。觀察一次,就加強一次,每一次觀察,就再加強一次。最後我再產生這種心態的時候,我就自然而然知道我這是非理作意,就告訴自己:放棄吧!觀察很多次之後,效果就會顯示出來,如果只是粗略看一下,只是觀察一兩次,也許體會不到它的真實含義。只要反復觀察,「我生嗔是非理作意」這個核心就會慢慢浮現,越來越明顯。最後把頌詞的意義完全吃透,完全融入到我內心的時候,再看到怨敵從施主家得到供養,我就不會產生非理作意的嗔心了。
子二、理當以未得之因而嗔己:
何故棄福善,信心與已德?
不守己得財,何不自嗔責?
為什麼我要拋棄福善、信心和自己的功德呢?我不去守「己得財」,「己」是自己的己,不是已。我們不去守護自己應該獲得的財富,為什麼不自己嗔責自己?應該自己嗔責自己。頌詞里面有「福善、信心與己德」三個詞,是什麼意思呢?其實就是獲得利養的三個要素。如果對方具足這三個要素,他就能獲得利養,如果我沒有具足這三個要素,我就沒辦法獲得利養。如果我想獲得利養,我就不應該拋棄這個三個要素。現在我們沒有獲得利養,肯定是因為這個三個要素不具足,為什麼我要拋棄它們呢?既然我們想要獲得利養,應該想方設法去累積這三個因緣,如果這些因緣是被我自己拋棄的,那麼應該嗔責自己才對。我沒有守護以前應該得到的財富如:福德、福善、功德等等,這是獲得利養的直接因。我沒有去守護這個財富,把這個財富自己拋棄掉了,如果要找一個嗔恨的對象,應該嗔恨自己,不應該嗔恨對方,怎麼不應該嗔恨對方呢?你嗔恨對方不對,你嗔恨怨敵也不對,你不能說怨敵不應該獲得財富;也不應該嗔恨施主:你為什麼要給我的怨敵錢和利養呢?這樣嗔恨是不對的。我們沒有獲得財富是嗔誰?不應該嗔恨怨敵,也不應該嗔恨施主,應該嗔恨自己。
我們分析獲得財富的因是什麼?第一句、第二句頌詞中已經講很清楚:福善、信心、己德。福善可以說是前世的因,前世我做了很多布施等福德、善法,我上供三寶、下施有情,供養曼扎、供養僧眾等等,這是前世的因,我們稱之為遠因。第二個是己德,可以理解成近因,近因就是今生做的功德,比如說持戒、多聞或者行為如法等等。第三個是緣,緣是什麼呢?就是信心,誰的信心?施主的信心。這個地方我們分析的是什麼?就是獲得利養的三個要素。獲得利養第一個必須要有遠因,就是前世所作的福德善根。第二個是今生中要具有功德,這個「己德」是直接引發施主信心的原因,施主為什麼對你生起信心?是因為施主看到你是一個修行者,比如你有戒律、有功德等等。或者這個信心也可以來自于世間,領導對你很信任,或者其他人對你很信任,他為什麼給你錢?因為你做得好,你遵守紀律,一心一意為公司著想,你的業績很突出,這些都是今世你受到信任的因,或者信心的因。有了第一個前世的福德,第二個現在做得好的己德,第三個對方因你做得好生起信心,所以他就把財富給你,或者給你發獎金,或者給你利養。這些方面其實就是三個要素,第一個要前世的福德,第二個要己德,己德就是今世暫時的、比較明顯的布施、持戒、聞思修等功德,第三個就是對方對你的信任。有了這些因就可以獲得利養、獲得財富。怨敵因為具足了這三個因,所以他獲得了,然後自己呢?我沒有獲得。
頌詞主要是講 「理當以未得之因而嗔己」。就福善、己德、信心三者而言,我前世沒做福善,今生當中我的行為也不如法,別人沒對我生信心。「何故棄」就是說你為什麼要拋棄呢?我如果想要獲得利養,為什麼要把這些因緣拋棄掉?「不守己得財」,不守的意思一方面可以理解為你已經獲得了,你不守;另外一種理解是:不守就是你根本就沒有,你沒有做這些因,不具足這些因,你沒有守護、具足這些可以獲得利養的財富,福善、己德等等因,「何不自嗔責」?就應該自己嗔責自己,不應該去嗔恨別人。這樣我們就知道了,如果自己沒有獲得利養,一定是自己的問題,而不是怨敵的問題,也不是施主的問題。
學習佛法分析的時候,就是要做一個理性的分析和理性的思維。沒有學習這個頌詞之前,我們的思維基本上比較混亂,把很多因果攪在一起,分不清楚到底是我的過失,還是別人的過失。比如說這個頌詞里面的問題,當施主給了怨敵財富時,我生起了嗔心。在我們不分析的時候,思路是很混亂的,我也許覺得我不對,但是不對在哪個地方不清楚。我們就分析,我在這兒生嗔心,我沒得到這筆錢,是因為怨敵的問題嗎?不對,不是怨敵的問題。是因為施主的問題?也不是施主的問題,是不是我的問題?一分析,就是我的問題。這里找到了:沒有得到利養,其實是你自己沒有具足福善的遠因,也不具足己德的近因,然後沒有得到別人的信任,像這樣自己沒辦法獲得利養,至少是這筆錢自己沒有具足這個因,當然其他的也許具足。在這個事件當中,自己的福德、己德和別人的信心都不具足,不具足怨不得別人,只能怨自己。所以真正分析下來,我不得財富,是因為自己不具足功德,要嗔責就嗔責自己。我既不能嗔責怨敵,也不能嗔責施主,我通過這種思維有效地制止了對怨敵和施主的嗔恨。這個時候並不是真正要去對自己發起一個很大的嗔心,主要是通過這樣的方式,止息自己對怨敵和對施主的嗔恨心,安住在安忍的狀態中。
本課就講到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