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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百日共修 共同之四外加行 因果不虛(四)

2011百日共修 因果不虛(四)

為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為度化一切父母眾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為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我們所感受的一切都是業,感受快樂是因為往昔修過善業,遭受痛苦是因為往昔造過惡業。我們都不願意感受痛苦,都想享受快樂,那就要斷惡行善。我們斷除了惡業,行持了善業,就可以永遠脫離痛苦,永遠獲得安樂,永遠改變命運。這是真實不虛的。大家一定要深信這樣的規律和真理,這叫因果正見。

佛在經中講:「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我們雖然知道佛的這個教言,但是都沒有做到。我們學佛修行就是要「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惡業與善業的表現形式有各種各樣的,我們要從小處著手,「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再微不足道的惡行,對我們的傷害也會非常大,因此要盡力遮止;再微不足道的善行,對我們的利益也會非常大,因此要盡力行持。

偷盜(不與取)。是指將不屬于自己的,屬于別人的財物、受用等,沒有經過對方的同意,通過各種渠道、各種手段據為己有。

跟前面講的殺業一樣,完整的偷盜也要具備四個條件(也叫四分支或四因素):對境、動機、行為、結果。

1、對境:一是指屬于他人的受用,自己沒有權利擁有和使用。二是指沒有經過對方的同意,據為己有。他人的受用不僅指財物,也包括如名氣、地位、好的機緣等,若是沒有經過對方同意據為己有,就屬于偷盜。

2、動機:動機有惡意和故意的。惡意是指因貪心、嗔恨心或在愚痴的狀態下進行的偷盜。善意是指為了度化他人,為了斷除他人內心的貪著,為了阻止他人拿這些受用去造彌天大罪或者替他人積累資糧,有必要的情況下,可以偷他人的東西替他人做功德。

大乘佛法對善意的偷盜行為,是在特殊的情況下才開許的。當使用溫和的方式無法解決問題,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采取這種手段,但這樣做的前提是:第一、不是為自己,沒有絲毫自私心;第二、能夠利益對方且利大于弊。

通常情況下,偷盜行為是在貪嗔痴的狀態下,或摻雜了一些嫉妒、傲慢等煩惱。故意偷盜與無意偷盜也不一樣,在無意當中或者自己不明白的情況下偷盜,不會犯完整的偷盜惡業;如果是故意或惡意地偷盜,便是犯了一個完整的偷盜惡業。

3、行為:自己親自偷盜,讓別人偷盜,隨喜他人偷盜,這三者是一樣的。不與取分類有三種:權威不與取、盜竊不與取、欺誑不與取。

(1)權威不與取:是指像國王之類勢力強大的人,不是依靠合法稅收而是以暴力強取豪奪或者動用軍隊等,以武力明目張膽地掠奪,諸如此類的不與取稱為權威不與取或勢力不與取。這種情況目前很少,多見的是利用職務、權力之便收受賄賂、偷稅漏稅等。

(2)盜竊不與取:主要是指諸如盜賊一類的人,在暗處通過各種手段,偷偷摸摸地將他人的東西據為己有。

(3)欺誑不與取:主要指在經商貿易等過程中,為了欺騙對方而以口說謊話、短斤少兩、非法稱斗(私下制造的秤斗)等詐騙手段將他人的受用、財物據為己有。《大圓滿前行引導文》里講到,在一般情況下,做生意除了邪見和邪淫,其他身口意的惡業都具備了(現在的生意場上,恐怕邪見和邪淫也具備了)。既然如此,是不是不能做生意了?也不是。這里主要是指以不正當的行為和手段做生意。做生意應該遵循正當的規則和方法,這樣就不會有罪過。

這樣一個完整的惡業,需要具足好多因素與條件,否則也不會造業,或者造業了,業也不會很嚴重。

現在是商業時代,我們不要為了自己的一點點利益而去做生意,而應該發心為眾生提供方便。這樣就不會有任何罪過,因為發心是純正的、清淨的。有付出就有回報,有利潤是自然的、正當的、應該的,但是你不能特意去求回報,不能為了回報欺騙他人,這種想法與心態是不正常的,是惡念,會有罪過。

這幾天我一直在講各方面的因果,但不是要求大家什麼也不能做,什麼也不許做,不然你們這些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就無法生活、工作、生存了。發心很重要,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先發心,然後再做。修行就是轉念,若是不轉念,所思所想都是造業,一言一行都是造業。轉念不容易,要有正確的發心,要有清淨的心態。

我們都是凡夫,在沒有獲得智慧,沒有開悟、證悟之前,要做到沒有一點惡念,不犯錯、不犯戒是不可能的,但我們現在可以發露懺悔,慢慢地就可以獲得智慧,再去積累無漏的善根。如果連懺悔都做不到,就不是修行人了。我們和普通人不一樣,普通人時刻都在造業,但是他不知道自己造業,更不可能反省、懺悔。

佛法是圓融的,佛法不可能給你帶來壓力,也不可能給你帶來煩惱。善惡的標準有好多種,你應該根據自己的修行層次用相應的標準來衡量、要求自己。作為一個凡夫、一個初學者,你用佛菩薩的境界、善惡標準來衡量、要求自己是不合適的。但那樣的境界與標準,是我們努力的目標與方向,只要我們堅持,最終一定會達到的。

偷盜與殺生一樣,要感受四種果報。

1、異熟果:就是在惡趣里感受痛苦。偷盜分三種:因貪心而偷盜,因嗔恨心而偷盜,因愚癡而偷盜。

一般的情況下,以嗔恨心,為了傷害對方,為了報仇而偷盜,異熟果是下地獄;因貪心,貪財物、權力、勢力而偷盜,異熟果是投生為餓鬼;在愚痴的狀態下偷盜,外道的一些修法里,有把偷盜當作善業或修行的,還有盲目地跟著別人偷盜,異熟果是投生為旁生。

嗔恨心是墮落地獄的因,貪心是投生餓鬼的因,愚痴是投生旁生的因。另外,還有根據煩惱的粗重程度、動機的大小、次數的多少來定罪業的輕重,分上品、中品、下品。上品下地獄,感受寒熱的痛苦;中品投生為餓鬼,感受飢渴的痛苦;下品轉生為旁生,感受互食的痛苦。煩惱分重的、中等的、輕的,動機的大小與是否有畏懼感和羞愧心都有關系。如果你把偷盜當作本事,就是沒有一點畏懼感和羞愧心,這種是動機極大的情況。偷盜的次數就不會是一兩次,而是經常性的,次數越多,惡業越重。

我們現在學佛修行了,雖然還做不到「諸惡莫作」,但是我們不能跟普通人一樣。我們可以有煩惱,但不能太粗重;可以有動機,但不能太惡劣,應該有畏懼心與羞愧心。你在上師三寶面前,在父母眾生面前,立過多少誓言,下過多少決心,但是都沒做到。你這是欺騙上師三寶!欺騙父母眾生!對此應該有羞愧心!

次數方面也要注意,我們雖然現在做不到徹底不犯錯誤,不犯戒律,但是應該少犯,這樣後果也不會太嚴重。有些人雖然學佛了,但是一點都不在乎,非常隨便,這樣還不如不學佛,至少不會拿佛法來造業。

2、等流果:有同行等流果和感受等流果。同行等流果就是今世與前世所造的業相同,沿襲過去的惡習,從小就喜歡偷雞摸狗。感受等流果是指受用非常貧乏,即使有一點財產,也會被人搶走、偷走、騙走等等,甚至被迫與敵人共同享用。如果現在貧困,一無所有,沒有別的原因,就是前世偷盜的果報。很多人雖然很想賺錢、發財,起早貪黑地積累財富,但始終賺不到錢,發不了財。雖然同樣上班、工作、做生意,但是有些人有錢,有些人沒錢;有些人能掙到錢,有些人掙不到錢;有些人能發財,有些人發不了財。有些人甚至非常辛苦,非但賺不到錢,發不了財,反而還十分貧困。

有些人雖然沒做太多的事情,沒有太多的付出,卻發財、賺錢了。很多人認為老天爺不公平,其實不是老天爺不公平,都是自己的因果。人家前世布施修福報,你前世偷盜造惡業,結果能一樣嗎?有些人雖然有一點點錢或者有一些其他的財物,但是要麼被別人搶走了,要麼被別人偷走了,要麼被別人騙走了。這些人想不通:「這麼多人,為什麼不騙別人,偏偏騙我呢?」這不是無緣無故的,是有因緣的,都是自己的因果。

佛法講近因和遠因。凡夫只能看到近因,看不到遠因。內在的一些因緣我們看不到,只能看到表面上的一些因緣。有些人拼命地賺錢、積累財富,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舍不得用,最後突然生病了,或者有其他急事,積攢的錢因此全部花光了,這也是因果。若是你想發財、想賺錢,就要斷惡行善,特別是要斷除偷盜。通過不正當的方式得到的東西都屬于偷盜,都是有果報的。也許當時沒被人發現或者是僥幸逃脫了法律的制裁,但是你逃脫不了因果的制裁。你即使擁有了這些東西,也是暫時的,長遠看只能給你帶來災難,不可能給你帶來幸福!

你的擁有也許是福,也許是禍。搶來的、偷來的擁有肯定是禍!我們觀察一些人的經歷就一目了然了!我們不能再迷茫、再糊涂了,應該明白什麼是真正的福。財富不是福,法福才是福。精神的享受才是最大的享受,內心的快樂才是真正的快樂。修來的財富才是福,搶來的或騙來的財富,不是福而是禍!不要說未來世,即使在現世,你也不可能因此得到幸福和快樂,它只會給你帶來災難!

我們都是心胸狹隘,目光短淺,任何事情都考慮得不周到,看得不透徹。唯有用佛法的智慧才能看得既全面又透徹,你才能明白真正的福和禍。現在好多人,雖然要權力沒權力,要財富沒財富,但是每天都能沐浴在佛法的光明中,享受著佛法甘露的滋潤,這種快樂是無法比擬的。即使擁有世間再多的財產,再大的權力,再高的地位,也無法與之相比!有權力的人有很多,有錢財的人也有很多,但是他們的內心有快樂,有安寧,活得輕松自在嗎?不可能的。我們在一天當中獲得的快樂,他們一輩子都得不到;我們在剎那當中得到的輕松,他們一輩子也得不到。大家應該明白什麼是真正的幸福,什麼是真正的快樂。

要想轉變命運,就要在取舍善惡上下功夫,斷惡行善。想賺錢、發財,就要修舍心,有舍才有得。把身體施給眾生,做利益眾生的工具,斷除對身體的貪執;把受用施給眾生,斷除對受用的貪執;把善根布施給眾生,斷除對善根的貪執。

3、增上果:投生為人時,成熟在外境上的果報:所出生的地方非常貧困,莊稼常遭受霜凍冰雹的襲擊,樹木不結果實,饑荒時有發生。同在城市里生活的人,命運也都不一樣。有些人所在單位效益好,逢年過節發很多東西;有些人所在單位效益差,連發工資都困難;有些人所在單位甚至倒閉了,被迫下崗了;有些人找不到工作,即使幾經周折找到了工作,也拿不到工資;有些人有一些財產,但是危害重重,經常被偷、被搶、被騙。偷盜的人到哪里,哪里就會受影響。如果老闆有神通就好了,一觀察這個人有偷盜的習氣就不聘用他,免得連累公司倒閉。這些都是往昔偷盜的增上果。

現在有些人想通過換單位,換地方改變現狀,這是不可能的。這些人到哪里都一樣,這是自己的因果。有些人一聽說別人出國,在國外能賺好多錢,貪心就生起來了,也想辦法出國賺錢,結果沒賺到錢,又回來了。有些人聽說做某某生意賺錢,就急著借錢、貸款,還沒等做起來,這個項目就不行了。此時這些人就想不開了:「我怎麼趕上這個時候呢?怎麼沒趕上前兩年能賺錢的時候呢?」借的錢、貸的款又還不上,只能乾著急。這都是不與取的果報。 4、士用果:惡業與日俱增,若是不懺悔,生生世世輾轉延續漫無邊際的痛苦,像滾雪球一樣不停地增長,依此終將漂泊在茫茫無際的輪迴之中。我們真是非常有福報,非常幸運,遇到了佛法,知道了懺悔,也懺悔了,罪業就不會增長了。

這是偷盜的四種果報。現在搶或偷的人應該很少,但是欺騙和詐騙的人很多。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再注意,不要犯偷盜罪,否則就要感受這四種果報。

邪淫。這是針對在家人制定的戒律。

往昔西藏法王松贊干布在世期間,制定十善法規中明文規定:在家人也務必要遵守人倫道德,禁止邪淫,一定要奉公守法,護持戒律。

邪淫的過患特別嚴重,對毀壞其他戒律會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淫欲是輪迴的根,淫行是輪回最重要的因緣。出家人應該徹底斷除非梵行,在家人應該斷除與夫妻之外的人發生不淨行為。另外,在家人還有非人、非處、非境、非時、非法和非量等的要求。

1、非人:與家族七代之內的親屬有不淨行為,與直系親屬、僧尼有不淨的行為,與他人的妻子或者別人已經支付了錢財的人有不淨的行為,與未成年的少男少女有不淨的行為。

2、非處:在密處以外的地方,比如在口腔、肛門有不淨的行為(包括用手)。

3、非境:在父母、老師、上師、僧眾附近(能聽見、看見的地方),在佛像、佛塔、佛經等三寶所在的地方有不淨的行為,身上帶著佛像(包括佩戴系解脫、加持品)做不淨的行為,在人群當中(眾人聚集處)或在有光線的地方有不淨的行為,也是邪淫。

4、非時:在白天、齋戒日 、哺乳期、妊娠期、月經期、患病期間、產婦尚未完全康復期間,傷心憂愁之時,有不淨的行為。

5、非法:通過毆打等暴力手段發生不淨的行為。

6、非量:一夜之內做超過五次以上的不淨行為。

具足邪淫罪業也需要四個條件:對境、動機、行為和結果。邪淫也要感受四種果報。

1、異熟果:在惡趣中感受痛苦。若是以嗔恨心做不淨的行為,如為了報仇、羞辱對方、傷害對方等,一般的情況下要下地獄,感受寒熱的痛苦;若是以貪心做不淨的行為,則轉生為餓鬼,感受飢渴的痛苦;若是在愚痴的狀態下做不淨的行為,如有的外道把不淨行當作修行,認為是行善,則要投生為旁生,感受互食的痛苦。或者按照煩惱的程度以及動機的大小分為上、中、下三品。所謂上品邪淫惡業,是指貪嗔癡極其粗重並且長期積累,以這樣的滔天罪惡就會下墮地獄,造中品邪淫惡業的人會投身餓鬼,積累下品邪淫惡業的人則轉生旁生。

2、等流果:指投生為人的時候,要感受的果報。等流果有同行等流果和感受等流果。同行等流果是今世與前世所造的業相同,前世喜歡邪淫,今生也喜歡邪淫。有些人從小就喜歡邪淫,這就是過去世中的串習、習氣。感受等流果是丈夫或妻子長相丑陋、懈怠懶惰,雙方猶如勢不兩立的仇人一樣。相貌丑陋,是指看著不順眼,不順心,不一定是長得難看。既然雙方這麼反感、討厭,為什麼還要結婚呢?就是愚癡顛倒,受業力的牽引。

有些人想離婚卻離不了,有的人不想離婚卻離了。學佛修行人是不應該勉強的,這都是因果!業力現前了,只能面對、承受,沒有別的辦法,不是你想離不想離的事。

以前有人問過我:「學佛修行人離婚是不是犯戒、犯錯誤呢?」不一定!若你是自私的,應該離但是你卻不離,這是一種錯誤,是一種罪業;若你是自私的,不應該離但是卻偏要離,這也是一種錯誤,是一種罪業。結婚、離婚不是你能主宰的,是有因緣的。因緣沒有到,想離也離不了;因緣到了,想過也過不下去。

現在很多夫妻每天都無休止地吵鬧,甚至大打出手,他們認為,造成夫妻不和的原因在于對方性格惡劣,其實這完全是由各自前世邪淫的感受等流果導致的。因此,夫妻之間,特別是已經學佛修行的夫妻,彼此不要心生嗔恨,大動肝火,應當認識到這是自己往昔邪淫的果報,盡可能修忍辱,懺悔往昔所造的惡業,並發誓、發願:今後縱遇命難也不再造如此惡業。正如帕單巴仁波切所說:「夫妻無常猶如集市客,切莫惡語爭吵當熱瓦 。」

現在的夫妻越來越沒有感情,越來越不和睦了,這就是邪淫越來越頻繁,越來越流行的緣故。很多夫妻都是互相利用,沒有利用價值之後就離婚,根本沒有感情可言,這都是造業!夫妻不和,婆媳不和,家庭關系處理不好,都是邪淫的果報。邪淫的罪過非常嚴重,容易犯其他的戒律。淫欲是輪迴的根,淫行是輪回最重要的緣。因和緣都具備了,還能不輪迴嗎?

3、增上果:是成熟于外境上的果報,所居之處臭氣薰天、污穢不堪,有糞坑、淤泥等令人惡心的地方。很多人生活在同一個地區、城市里,但是居住環境卻不一樣:有的離垃圾堆近,有的離廁所近,有的能經常聞到臭味,有的能遇到一些不淨的物質。

4、士用果:造下邪淫惡業,若是不懺悔,罪業會與日俱增,將來要感受巨大的痛苦。

這就是身的三種惡業:殺生、偷盜、邪淫。我們是學佛修行人,任何時候都要注意,不能隨便。凡夫是顛倒的,把假當成真,把苦當成樂。殺生、吃肉、詐騙、邪淫,看似享受樂趣,其實都是痛苦!我們不能跟凡夫一樣,不能跟他們學,不能這樣糊涂,不能再愚癡顛倒了。好好受持戒律,保持三門清淨,在這種狀態下所得到的快樂,才是真正的快樂。佛是慈悲的,不可能讓我們感受痛苦。佛在菩提樹下成道的時候,知道了獲得真正的快樂的方法,然後將此法告訴了我們,想讓我們也獲得真正的快樂。

若是你認為斷除身三惡業難,說明你沒有看破——沒有看透世間,沒有看透緣法。輪迴如火坑,如毒蛇窩,如羅剎洲,沒有絲毫的快樂和幸福,只有痛苦,都離不開痛苦的本性,超不出痛苦的范圍。

這些都是無常的,都在剎那剎那中變,在剎那剎那中生滅;都是空性的、虛假的、如幻如夢的,沒有什麼可靠的,也沒有什麼可執著的、留戀的、貪戀的,應該全部放下。看破就是要看透,知道是痛苦,是無常,是虛假的,這樣才能放下。放下就是放下貪欲,放下執著。

身三惡業都是一些粗大的惡業,容易發現,容易斷除。語四惡業和意三惡業很難發現,更難斷除。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過患敵, 生老病死猶波濤,願度苦海諸有情。

以佛所獲三身之加持,法性不變真諦之加持, 僧眾不退意樂之加持,如是迴向發願悉成就!

達雅塔,班讚哲雅阿瓦波達呢耶所哈!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