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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藏區天葬的人文地理(新巴.達娃扎西)

淺析藏區天葬的人文地理

新巴.達娃扎西

提要:本文通過比較、分析、引證等方法,對藏區天葬的起源、儀式過程、禁忌制度、文化內涵等方面進行了較詳細的探討,以促進人們對藏區喪葬文化的進一步了解。

生、老、病、死乃是人生的四部曲,而死則是人在所難免的最終歸宿。有生必有死,有死必有葬。最初的人類並沒有葬禮,葬禮出現與人類社會的發展及自身的認識有關。人類學家認為,葬禮是隨著靈魂觀念的產生而出現的。原始人通過對自身生理機制的理解,相信有一種肉體之外的精神在主宰人,死後定有一種理想的歸宿。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發展,人類對自身的認識思維也不斷得到了發展,並逐漸形成了一種觀念—–靈魂觀。靈魂觀念的形成最終導致出葬禮的實施。「葬禮最初的意義就是安慰亡靈……在當代,通過葬禮來表示對死者的哀悼與懷念,也是一種處理遺體的方式。當然,葬禮的原始意義並沒有徹底消除。」①

古往今來,人類對遺體的處理方法,各不相同,可謂千奇百怪:據美國NOVA頻道報道:亞馬遜地區的HANMANI族人,把死者的遺體燒成骨灰後制作一大鍋香蕉湯,讓死者的家族喝下,以表對死者的懷念;在中國東北的鄂倫春族把遺體放在樹上吹成「乾尸」,與 藏族的「樹葬」有所相似,這些奇特的葬俗與他們各自的信仰和習俗文化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

藏族的喪葬制度也不例外,藏民族認為「生死都是一種新的開始」。死亡也僅僅是此生的結束,而生命的輪迴是永無止境的。他們把喪葬作為一種布施行為,即把自己的肉體獻給那些有形無形的生靈,作為此生所積的最後一件功德。 雖然藏區各地的喪葬形式多樣,但一般可歸納為七種,分別是土葬、火葬、水葬、塔葬、樹葬、岩葬、天葬。在這七種葬禮方式中最為獨特的當屬天葬。

天葬即「施鳥」。藏語中叫做「夏朵」,藏語為(bya-gtor)。漢文著作中又稱作鳥葬、風葬等。天葬常被其它民族所誤解,視為不文明、野蠻的行為。清朝的駐西藏官員斥責天葬為「不倫不類,殘忍為甚」,「此等行事,下同畜類」(《衛藏通志》)皆痛恨至極。還一度想禁止天葬,改革這種葬俗。但由于受到藏族人們的強烈反對,最後迫使放棄「改革」。至今仍有不少人對天葬的認識不夠深,總用片面的心態去看待天葬。這對研究藏區喪葬文化造成了很大的障礙。

事實上,天葬是藏區喪葬文化中最為絢麗的一朵綺花。我們應該持「學術需理性,信仰要寬容」的研究立場和心態去認識天葬以及其它喪葬文化。這樣我們在認識和研究喪葬文化的過程中才能避免許多錯誤,以便樹立正確、客觀、科學的研究方法和體系。喪葬文化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研究和認識喪葬文化是對人類文化的一種重要的探討,價值極高,意義之大。筆者想采用對比、分析、引證等方法,試圖對「天葬」的起源、儀式過程及其文化內涵等方面作一些較全面的探討。並希望本文能拋磚引玉,給研究和探討天葬的學者們提供一些素材。

1.藏區天葬的起源

探求一個事物的發展首先必須了解其事物的來源,也就是說,認識其事物產生的根據。今天我們討論藏區天葬的起源,乃是探求藏區天葬存在的根據與性質,這一探求具有重要意義。有關藏區天葬的起源問題眾說紛紜,但一般可歸納為兩種:

1.1本土說——起源于藏區

有學者認為,吐蕃「七赤王」(gnam-gyi-khri-bdun)時 期,藏區就有實行天葬的習俗。但事實上,並非如此。《荀子·大略篇》中云「氐羌之虜也,不憂其壘也,而憂其不焚也。」《呂氏春秋》中也有類似的記載。氐、羌是中國古代居住在西部的所有民族的總稱。其中羌與藏是否有親緣關系,很多學者持有不同的觀點。但在《新唐書》記載吐蕃傳時云:「吐蕃本西羌屬」,《藏史明鏡》②中亦云:「漢代時,漢族稱藏族為西羌(以其地理方位而言)」。

雖然我們不能以此為憑,證明羌與藏有親緣關系,但我們以上述文獻為憑,可得出兩種結論:第一,中國古代,漢族曾經把居住在西部的民族分別稱作氐、羌,並把藏族稱作西羌;二,春秋戰國或更早時期,氐、羌都盛行火葬。《藏史明鏡》中記載七赤王傳時亦云:「傳說「七赤王」圓寂後,消逝在天空中,沒有陵墓。但事實上是火化遺體,讓煙霧升入空中(指火葬)的習俗已盛行」。由此我們可以推論,在吐蕃「七赤王」時期,享有西羌之稱的藏區,當時盛行的喪葬是火葬的可能性很高。因為,從不同的文獻記載看,在藏區實行天葬的時代比火葬還晚一些。

古代藏區民間有棄尸于原野的喪葬習俗即「棄尸葬法」,雖然,表面上與「天葬」有些類似,但事實上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因此,讀者懷疑那些稱「七赤王」時期有實行天葬的學者們,是否把原始的「棄尸葬法」與現式的「天葬」視為一體的。有關「棄尸葬」與「天葬」的區別,我們將會另用一個小節來討論,這里暫時不予敘述。

1.2外來說——起源于印度

公元七世紀印度已經盛行天葬了。當時唐朝偉大的佛學家玄奘到印度取經時所著的《大唐西域記注釋》③中記載印度葬俗時云:「送終殯葬,其儀有三,一曰土葬┈┈二曰火葬┈┈三曰野葬(指天葬)」。這時有「世界屋脊」之美譽的雪域高原是屬「五松」之一的法王松贊干布時期,以古籍材料為依據,藏區當時主要實行的葬俗是土葬。直到公元十一世紀末,藏區仍盛行土葬制度。《米拉日巴傳記》中記載米拉日巴的父親臨終時,給親屬朋友們留的遺囑中有這樣一句話:「死後我會在墓穴里看著你們的」。我們可以從上文遺囑中「墓穴」兩字看出,當時在吐蕃非常盛行土葬的。此外《新唐書》④(成書時間為公元1060年)中記載吐蕃習俗時亦云:「居父母喪,斷髮、黛面、黑衣、既葬(主要指土葬)而吉」。就此而論,我們可以證明,公元十世紀末到公元十一世紀初,藏區主要盛行土葬。但至今還沒有發現記載有關當時實行天葬的文獻。

公元十一世紀末,藏區葬俗發生了重大的變革,除土、火、水葬以外,天葬制度也從印度傳到了藏區。公元七世紀以前,佛教已經從印度傳到藏區,並得到推廣,但賦有佛教教義的天葬制度,並沒有傳到藏區。直到公元十一世紀末,印度僧人帕當巴桑吉(pha-dam-pa-sangs-rgyas)把天葬制度從印度帶到了藏區。《靈塔與金身》⑸中云:「他(指帕當巴桑吉)在西藏建立了希解(zhi-byed)和覺宇(jo-nang)兩 個教派,同時也把天葬制度傳入了西藏。」「他大力提倡這種方法,並且親自到天葬台為死者超度,他認為把遺體獻給禿鷲,這是一種高尚的奉獻行為,能贖回生前所有的罪孽,並得到解脫」(《漫游西藏》)。《巴蜀民族風情》等以及其它書籍中,亦有類似的記載。因此筆者認為,在他的教派被藏民所接受的同時,從印度傳來的天葬也被藏民所接納了,並且傳播到藏區各地,得到藏民的愛戴。

2.藏區天葬的儀式過程

天葬制度與藏區其它喪葬制度一樣,有嚴格的儀式。一般可分為四種,分別是「頗瓦」法儀式(’pho-ba)、「若恰」儀式(ro-chag)、「出殯」儀式、「積德」儀式(dge-ba-sgrub-ba)。下面我們對這四種儀式作一些分析。

2.1「頗瓦」法儀式

「頗瓦」藏語為’pho-ba即「超度」或「引路」。「頗瓦」法儀式是在病人病危的時候就開始了。喪家會請活佛和喇嘛前來為死者作「頗瓦」法事。

《西藏度亡經》(bar-do-thos-grol) 中指出,凡人死後都要經過中陰階段,也就是人從死亡到「轉生」的階段,一般分為三個時期。即生命系由一系列連續不斷的意識界構成,最初一個境界叫「生有意識」或「出生意識」,最後一個境界叫「死亡之際意識」或「死亡意識」。那麼這兩種境界之間,由有「新」的一個境界叫「中陰境界」。佛教認為,這時對于一個 沒有自我超度能力的凡人而言相當危險,稍有不慎,就會誤入歧途,墜入「六道輪迴」的循環中。因此必須要請高僧大德及活佛誦讀「頗瓦」經,超度死者的亡靈,勸導死者的亡靈,設法避開隨自己的心相而顯現的六道中的某一道或某一界;勸導死者的亡靈接受聖佛的慈悲加持而力求解脫。

2.2「若恰」儀式

「若恰」藏語為ro-chag即「捆 尸」。「若恰」儀式是「頗瓦」法事後頗為重要的一種儀式。人斷氣後,不能隨意移動遺體,等到「頗瓦」法事完後,才開始「若恰」儀式。先把往生者的衣服剝光,禁忌死者的遺體靠近皮制的衣服,因為藏民認為這樣死者會投胎成動物。四肢捆成一團,用哈達系住頸項,用酥油和金銀珠寶拌上糌粑,捏成一糰裝入往生者的 嘴、耳、鼻等穴中。

金銀珠寶在藏族人的眼中不僅是財富,而且還可以用來避邪;供獻給神靈,祈求贖去往者在生前所犯的一切罪孽。並引往生者的亡靈帶入「天國」,免受輪迴之苦。經過長期的調查和了解,筆者認為其用意及作用可以分類為兩種:一有一定的醫學知識。為使預防往生者體內的污氣——傳染性的細菌,傳染給活人;二有一定的宗教思想。佛教以為,雖然人已經死了,但往生者的靈魂不會隨人體的死亡而消逝——靈魂永遠會存在。人死後靈魂自然會離開尸體,此時若不做相應的儀式,惡鬼、凶神等「不淨」的魂會進入往生者的尸體里。這樣不僅往生者的靈魂得不到安寧,而且還會給活人帶來厄運。

「若恰」儀式完畢後,就請大喇嘛占卜有關送葬日子、葬法、法事等方面的卜。遺體停放時期,每天都有許多活佛和喇嘛前來做法事,超度往生者的亡靈。喪家在停放遺體期間,不得梳頭、洗臉、說笑、唱歌和跳舞。有關禁忌方面的內容,將會在下文中詳細討論,暫時不予敘述。

2.3出殯儀式

出殯的那天,一般很早,幾乎都是在天剛朦朦亮時開始,親友都要到往生者的家中作遺體告別儀式。當死者被他的後代背起時,後面由一個與往生者同齡的人(藏區有些地方不要求是同齡)一 手拿掃帚,一手拿方簍,把墊尸的土坯等掃掉,連同墊尸的土坯、墊子等放在方簍里,緊跟背尸人的後面。送行隊伍,每人手里拿香與死者同齡的人一同出門,並祈禱往生者早日能解脫。然後往生者的後代把尸體背到門外,交給運尸隊。死者同齡人用糌粑在門口畫一條線,把方簍里的東西扔到外面。運尸隊均不得回頭,因為這 樣死者的靈魂會返回到家,給喪家帶來厄運。

運尸隊到了天葬場以後,先把尸體放在天葬台上,然後在天葬台附近燒松柏,上面撒上糌粑,俗稱「煨桑」。當濃煙升到空中時,天葬師(藏語為bshan-pa。安多有不少地區疊部、同德、車巴溝等均沒有職業的天葬師,大都是臨時的。這一點與康巴和衛藏大不相同。康巴與衛藏地區的天葬師都是專門從事天葬行業的天葬師,他們一般不會從事其它工作。還有一點是,康巴與衛藏地區的天葬師,並非誰想當就能當的,都必須由大活佛和大喇嘛認定後才能從事這一行業。沒有安多地區那麼隨意。)開始誦經為死者超度,並招禿鷲。藏民把禿鷲視為比丘的化身。認為禿鷲可使往生者的亡靈,實現超脫升天的願望。藏族有句諺語說:「對夏格不能扔石頭,對父母不能惡語」。「夏格」即禿鷲。藏語為bya-rgod,音為「夏格」。由此可見,在藏族人民心目中,禿鷲的地位與長者等同,並且受到嚴格的保護,不許任何人捕殺。

神鷹飛來後,天葬師就按《持者自解》一書所定的方法行葬,若往生者系「靜死」(老死和病死者)類則須在尸體上劃十三道正十字架;若為「亡死」(被殺類)則須在尸體上劃十二道交叉刀痕;「逆死」者(精神病類不正常死亡類)在尸體上劃十二道橫豎線,三種刀法後兩種可以互用。若往生者為僧侶,在下刀時,還要在背上劃上有宗教意義的花紋。接著剖腹,取出內臟割掉頭顱,把肉都切成小塊,把骨頭打碎,拌上糌粑捏成一團。然後,把骨團、肉團依次投向天葬台上,讓等候在一旁的禿鷲們吃,片刻之間就會吃得乾乾淨淨。藏民認為尸體吃得乾淨,不僅對往生者亡靈的超度有利,而且對喪家的安康也有利。但也有往生者的肉切完後禿鷲不吃的.據說皆因死者生前作惡多端、無惡不作,所以禿鷲不會吃。在藏區這樣的死者視為「罪人」,認為永遠不會得到解脫。

天葬完畢後,代表喪家的便會拿出早已備好的酒肉來犒勞天葬師,以表謝意。

2.4 「積德」儀式

天葬制度的最後一個儀式,七七四十九天為死者誦經外,喪家還要為死者豎塑「達覺」和「擦擦」。經幡在藏語中稱為「達覺」,即dar-lcog。藏民認為「沒有比經幡更功德無量、法力無邊的法」(《六字真言功德》ma-ni’i-phn-yon)。家里有人出門遠行,若把印有祝福的經幡插到山巔,神靈必定會保佑行人平安歸來;家里有人去世,若把印有超度亡靈的經幡豎在墳墓旁或山川邊,死者的亡靈會得到解脫。

泥塔,在藏語中稱為「擦擦」,即「tsha-tsha」。丹增嘉措活佛(sprul-sku-bstan-’dhin-rgya-mtsho』j-rtsom-』dus)的文集中對擦擦的解釋是:「擦擦即指通過誦修密宗特殊的儀軌,淨化骨灰,與泥土拌在一起。用模型造成小塔,開光加持。最後,供放于神山或其它清淨之地」。藏傳佛教認為,若把死者的骨灰及碎骨用來制作「擦擦」,既可為死者積德,也可使制作者幸福安康,功德無量。「擦擦」的內容方面,基本上宗教繪畫藝術所能包攬的內容均可表現,既有佛、菩薩、本尊神、護法神、高僧活佛,又有佛塔、壇城、總持咒(陀羅尼)等複雜的內容,但塑造佛塔形狀的較為普遍。

從以上論述中可知,為死者豎「達覺」和制作「擦擦」,是天葬儀式(藏區其它喪葬也一樣)中極為重要的儀式。因此喪家會花費大量的人力、財力,為死者豎經幡和制作小泥塔的。

2.藏區喪葬禁忌制度的文化內涵

喪葬的禁忌制度具有悠久的歷史和地域性特色。《新唐書》(thang-yig-gsar-pa)中記載吐蕃傳時云:「居父母喪,斷髮、黛面、黑衣」。雖傳到今天有所改變,但這種嚴格的禁忌制度仍然在藏區盛行。

在藏區不管誰家辦喪事,全村都會出力、出錢、出糧,並且常聚在一起為死者誦經。為了讓死者的靈魂得到安靜,全村會停止所有娛樂活動。若有活動已定,又無法改動日期的話,譬如結婚,「喜家」的長老 必須要攜帶酒、哈達到「喪家」去「請罪」,希望得到「喪家」的同意。一般來說,喪家會同意「喜家」的請求。若得到「喪家」的同意,方可按原定日期進行,但一般「喜家」會一切從簡。這一點剛好也印證了藏族的一句諺語:若鄰居有牲口去世,應悼念三天三夜(khyim-mtshes-la-ba-shi-na-mya-ngan-zhag-gsum)別說鄰居有人去世了,就算是牲口死了都要悼念。可想而知,藏族人們的品德有多高尚、心有多善良。

以上的敘述中充分反映了,藏族人們同甘共苦、相互關愛、團結融洽的生活情境。並且從不同的角度折射出藏族人民高尚的品德和奉獻精神。下面我們對此作進一步的分析,並歸納為兩點來談。

3.1藏族人民具有很強的團體精神

藏區人口少、環境相對惡劣、經濟條件落後,因此遇到自然災害或人為災難(強盜、敵人等)的頻率很高。當遇到困難時就得團結左鄰右舍來抵抗。可想而知,少數人或幾戶家庭是完全無法應付的。為了克服各種困難,為了適應生存環境和不斷繁衍後代,會許是為了處于人類「自我保護意識」或社會發展的需求,因此藏族人民在歷史過程中慢慢形成了強烈的團體精神。並且用這種堅忍不拔的團體精神、高尚的品德造就了享譽世界的雪域文化。

3.2藏族人民深受佛教「向善」思想的影響

蓮花生云:「大悲心為正法之根本,若無大悲心非吾正法也」。(chos-kyi-rtsa-ba-sning-rje-yin,sning-rje-med-na-rtsa-ba-rul)佛教大力提倡正法自始至終向善,並且勸導信徒們激勵向善。受佛教「向善」思想影響的藏族人們,在平常生活中非常重視行善,把幫助有難的人和處理好相互間的關系,作為一種行善或美德來看待。不僅大人自己要行善,而且還教育孩子們行善。他們認為,行善不僅可以積德,而且還能幫助自己獲得佛果。

藏區的喪葬禁忌制度,它不僅歷史悠久,而且還賦有濃厚的文化內涵和獨特的地域性特色。也正因為如此,藏區的喪葬制度才顯得別具一格。

4.藏區天葬反映出濃厚的佛教思想

天葬,藏語稱為(by-gtor) ,意為「施鳥」,即指把遺體施給禿鷲。我們可以從「施鳥」兩字中可以看出,天葬是被藏族人民視為一種「施舍」的葬法。

「施舍」是佛教最為倡導的行為準則。在佛教中,「施舍」是信徒的標志之一。它關系到信徒未來能否得道成佛,而「舍身」是布施的最高境界。佛經中有動人的「尸毗王以身救鴿」和「摩訶薩舍身飼虎」的故事。敦煌吐蕃文獻P.T.960號《于田教法史》中亦云:印度國王邁布達爾的管家西日登,為了救五百胡商,將身體供祭夜叉,最後成了世間佛⑥。敦煌發現的《要行舍身經》中,也有勸人死後分割血肉,布施尸陀林的宣傳。這類佛經故事在民間已廣為流傳,影響深遠。

雖然這類故事純屬神話傳說,但卻對天葬作了恰如其分的解釋。並充分反映了佛教徒對佛教「施舍」思想的一種現行實踐以及佛教徒對天葬極度崇尚的精神。

5.藏區天葬制度具有獨特的地域性特色

天葬制度與藏傳佛教的復興及印度文化的大量輸入有關,但天葬制度傳入藏區後,更形成了其獨特的地域性特色。天葬制度除了儀式上具有獨特的地域性特色外,在其含義及用意方面,也比其它喪葬制度(水葬、火葬、土葬等)更具有獨特的個性。

5.1藏區天葬不同于原始的「棄尸葬」法

人類社會的早期時期,人們對尸體的處理是比較隨意的。棄之于原野或置之于山洞,任其腐爛,任禽獸食之。《周易》中云:「古之葬者原野之薪,葬之中野,不劫不樹,喪期無數」。沒有嚴格的喪葬儀式和制度。故我們管它叫「棄尸葬」法。據古籍記載,藏區北部的牧區有「棄尸葬」法的習俗。並且有不少學者認為,那屬于藏 區早期的天葬,也就是說天葬是藏區土生土長的一種喪葬習俗。但筆者認為,我們不能以此為憑,說此為天葬的起因。因為「棄尸葬」與「天葬」有著本質的區別。

正如我們在上文中談到的,天葬是屬于布施性的葬俗。藏民認為,把尸體施給那些本以其它動物為食的動物和其它生靈後,它們就不會再去傷害其它動物。這樣可以用自己本屬無用之身來保護許許多多寶貴的生命,無疑是一件功德無量的善事。同時天葬也含有其特殊的場景,對解脫極為有利。但棄尸葬卻與天葬截然不同。棄尸葬沒有融入任何宗教意義。最主要的是它僅僅只是作為一種處理尸體的方式,而不是天葬那樣作為高尚的布施行為來實行的。此外,天葬台的選定方面也有著本質的區別。天葬選定天葬台,是佛教密宗大師根據自身的慧觀能力、風水原理而選定的,十分嚴格。絕不像早期的「棄尸葬」法那樣隨意選擇。

由此可見,天葬與早期的「棄尸葬」法有著本質的區別。因此我們不能混為一談。

5.2藏區天葬不同于波斯拜火教的天葬

波斯人把拜火教稱為巴爾西,最早的聖火點燃于拉格斯。巴爾西人是來自古代助勞斯特爾的代表者。拜火教視太陽和火是上帝萬能的微象。他們認為火是光明的、溫暖的、純淨的,所以世上除了火之外,沒有更神聖的東西。

波斯的拜火教有實行天葬的習俗,但與藏族的天葬截然不同。拜火教視尸體為不淨,極端厭惡,因此死者就得葬在墳塔里,用很高的院牆同周圍的地方擱開。拜火教的信教徒認為,尸首運到墳塔的途中會把路弄污的,但是如果人們在棺材後面,帶著一雙眼邊有黑點的白狗或黃狗,則可潔淨道路——因為狗把魔鬼趕走了。儘管藏區有些地方認為眼邊有黑點的狗能驅趕魔鬼,但並沒有拜火教那樣棺材後面帶著狗驅趕魔鬼的習俗。從著名的瑞典探險家斯文?赫定的《亞洲腹地游行記》⑦中可知,拜火教教徒實行天葬並不象藏族那樣,將尸體處理乾淨。而是把尸體扔進塔中,任其腐爛,或讓鳥獸食之,並不被視為一種高尚的布施行為。就此而論,藏傳佛教式的天葬與拜火教式的天葬,從認識尸體到處理尸體的觀念和儀式等方面截然不同。

6.藏區天葬反映藏民族的環保意識

當今的人類早已訪問了「月宮」,跨越了太陽系,創造「上帝」未曾創造過的新型物質。人類社會的經濟、文化、政治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但邁向二十一世紀的人類同時也面臨著種種危險:森林濫耗、水土流失、草原沙化、物種消滅、糧食不足等,可謂是千絲萬縷、無其不有。人類所面臨的各種危機,根源于人類自身的 「貪欲」。倘若人類稍微愛惜自己身邊的動物和植物,完全可以避免當今所面臨的種種危機。但人類總是為了實現自己眼前的利于而不擇手段。因此大大加快了人類走向自我毀滅的腳步。

崇信佛教的藏族自古就有放生和保護自然環境的習俗與觀念。藏文古籍中有記載:吐蕃「五松」時期,松贊乾布把「不殺生」定為國法的頭條,並嚴格執行。「把不殺生列為國法的頭條,除藏族以外世上從來沒有其它國家這樣做過」⑧。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放生和保護自然環境逐漸從「國法」轉變成為藏族人民的「約定習俗」。藏族人把禿鷲視為神鳥,更有些地方民間認為,禿鷲是比丘的化身,受到嚴格的保護,不許任何人捕殺。藏民認為,把尸體施給那些本以其它小生命為食的動物後,它們就不會再去傷害那些小動物。這樣可以保護許許多多動物的生命,視為一件功德無量的善事。正因為有藏族人民這樣的呵護,世界上幾乎要滅種的許多動物和植物,仍然在藏區生長、繁衍。當今雪域高原已成為遠離城市喧嘩、適應野生動物生活的最後一方淨土。這與佛教不殺生的教義和思想有著密切的聯系。

天葬提倡把尸體施舍給禿鷲、不留遺體、不修墳墓。因此節約了大量原本用于修墳墓的土地,很好的解決了人口多、土地相對短缺的問題。雖然天葬中有許多佛教思想,但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來講,天葬不僅是一種布施性的葬禮法,亦是一種具有「環保」意識的葬法。對藏區、中國、乃至對整個世界的環境保護都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7.結束語

天葬是藏族喪葬文化中的最絢麗的一朵綺花,它不僅歷史悠久,而且還盡有獨特的地域性特色。迄今已有一千多年的歷史,它最終以藏區獨特的風格,以藏傳佛教文化特有的屬性,屹立在喪葬文化的聖地之上,成為藏區、中國,乃至世界喪葬文化中最奇特的葬禮。從古至今,世界上的各民族都進行了而且正在進行著各自不同的喪 葬活動,但無疑都不能與藏區天葬相媲美。它完美地展現了一個崇尚宗教的民族,對死亡的認識和對宗教最高境界的追求;充分體現出雪域喪葬文化的奇特璀璨。研究和探討天葬是對藏族喪葬的文化的探求,研究價值極高。因此,筆者認為,天葬是一種值得人類社會去重視和提倡的葬法。

注解之參考文獻:

①《藏傳佛教民俗與信仰》才讓著民族出版社 1998.9 P216

②《藏史明鏡》彭措次仁著西藏人民出版社1992.11第二版P9、P17

③《大唐西域記注釋》唐朝佛學家玄奘著中央民族學院科研處1984.3

④《新唐書》第19冊歐陽修著中華書局出版社1975.2P6071

⑤《靈塔與金身》馮智著海南出版社1997.3第一版P2

⑥《于田教法史》敦煌吐蕃文獻P.T.960號

⑦《亞洲腹地旅行記》斯文赫定著上海書店印行

⑧《佛教常識手冊》庫修著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年4月P211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