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宗法義精要 七、皈依上師三寶 4、歸依之後應依止上師修學
密宗法義精要
七、皈依上師三寶
- 皈依之後應依止上師修學
皈依後應遠離者三:一、皈依佛,不皈依天、神、邪魔、外道。以天雖有福,未脫輪迴苦;山神、土神、灶神等,不出三界;魔、外縱有神通,非正道,均于吾人死後不得幫助,故不應供養禮拜。
二、皈依法,不傷害有情,乃至不憎嚇他,以憎嚇他當受瘋魔報。即在夢中亦不起殺心犯罪也。
三、皈依僧,不信外道邪見,不與同住,亦不與疑謗三寶密法者為伍(不與此等惡人為朋共聚)。
皈依後應學行者有三:一、皈依佛,見畫、塑、雕、鑄等佛像,應無顛倒的生起恭敬供養之心。龍樹菩薩云:「世尊像,無論泥、木、石、瓦造成,或壞損者,均當供養,因有護法護持。」亦勿在貨物上印造佛像等。
二、皈依法,下至經典一字一偈,亦當尊重,勿置于床上,及不淨處,亦不可置放他物于經上。過去世尊將入涅槃時,曾告阿難云:「我過去無經典,只自記耳!五濁惡世,可以結集流通,當視之如佛。以字音如法,義如佛如僧,實三寶具足也。」德格學人見經即置額目間,或云眼鏡、香等均不可擱壓。祖師等開示鄭重如此。
三、皈依僧,對漢、藏、男、女出家者,均當尊重,見僧伽衣亦應恭敬。皈依後有順應者三:(一)恭敬善知識如佛,常聽開示,如教修學,不踏上師日影足印。(二)以善知識教誡為法寶,不可違背。(三)上師侍者及同學弟兄,均視如僧寶,不可侮慢。此為重要,否則犯戒。
特別于密壇灌頂上師,當視如三寶具足身,為佛代表,以其行動皆為救度眾生,且多方便法門也。「瑪巴洛渣入印度,訪那若巴上師,聞已入涅槃,因思法身不滅,遍求之,冀得一見。一日入山,見師趺坐,當前有六十二尊金剛本尊等壇城,那問:『禮上師乎?抑禮金剛壇城乎?』瑪思金剛難見,因先禮拜,隨見金剛等入上師心中,始知為上師功德(佛、金剛)、事業(護法)所顯現。」故當視上師即具足一切金剛本尊也。
智悲光尊者云:「上師恩德甚大,微論病痛快樂,順緣違緣,應視為上師、三寶所加持,不可變動心志。如偶有病患,亦當力疾修學,無病精勤,更何待言耶?又思心中剎那起一善念,成一善業,或熱時得一線涼風,冷時行一絲暖氣,均當視為上師之加持力也。」經論中廣如是說。入佛子菩提行論云:「世尊、大德均入涅槃,猶黑夜無月。凡夫心中,偶起信心,或生一善念,當如雷時掣電,即此一線光明,應認為上師加持力所得。」故應時時依靠上師,不可忘失。如病求醫藥,應當思為方便顯現,以所見醫視如佛,聞聲為法,余人為僧。旅行中亦當作觀禮拜,不可謂非佛堂,以十方諸佛遍滿虛空無所不有也。
修內加行者,須念四皈依,或內外金剛皈依讚,隨念一種即足也。睡時,想五聚皈依境在中心,或在身旁,觀令明顯安臥。食時,想舌為佛母,食如甘露,以供三寶;或未食先供,想我食為供余。如著新衣,想變化天衣無數,以供三寶,余一給我。如是觀想,均須略修定也。其他受用亦同,乃若美麗園林,莊嚴宮殿淨水明山,勝妙品物,雖非自有,亦可淨發歡心,供養三寶。故藏中汲水,先供後用,亦此意也。
普賢行願品云:「過、現功德及未來身根受用,均須供養三寶。」又「朔望晦日,特別設供,不可間斷,一切受用,美滿者應思為三寶加持,若遇惡境,及夜有惡夢,亦當依靠求加持。常念四皈依,如是串習日久,則到中陰身時,自然念念不忘三寶而得加被。總之,一切行動當仰賴三寶,縱舍身命,亦勿退失。因無始身命,數如恒沙,均不遇三寶也。印度有居士,為外道所窘,逼舍三寶,居士終不為奪,外道殺之,血如甘露,立生淨土。」又阿底峽尊者初入西藏時,人問佛、外之分,尊者云:「視有無皈依處,及皈依清淨與否為斷。」「印度外道掌簡巴,常修氣功,亦戒殺、盜、淫,且作七供,雖得相當成就,但不能解脫輪迴。」即以不知皈依三寶故。蓮花生大士云:「當來藏中佛法衰微,我將化身入藏宏法,惟導人皈依三寶,持清淨戒。」相傳即阿底峽尊者也。
佛經云:「皈依佛者,為佛子。皈依法者,不殺不嗔。皈依僧者,不與邪外為友。」如以佛子而販賣佛像,造業甚大;見佛像不佳,當說工作壞,勿妄評瀆;置經床上地下,或跨越,其罪匪輕;經上不可置佛像,此有至理。因業重不聞法身佛說法,經典為法身舍利,一閱而知法義,能說能行,出生諸佛故。
特別學密法者,于鈴杵應當尊重,須知九股杵表九乘、五股表五佛五智,杵上佛相為毗盧遮那,鈴中墜子,表法身佛母,中有咒輪。一切智慧三寶具足,所出音聲無異佛語。又最勝秘密法之鈴杵與壇城無異,勿以鈴置八供音樂上,當另供樂器。「牟亞鄉有大德某,內外深邃,所用法器,弟子亦不盡知。只見常念藥師經而已!及入寂,弟子于衣袋中出小鈴杵,及小壇城,有秘密法典,庋藏一櫃中,人皆不知不見也。」真正學密者,不當如是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