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莊嚴論解說 第三十七課
第三十七課
現在講第二個問題,「自他所說的一切萬法,在勝義中無有自性,遠離一體多體故,如同影像」,這個推理到底是證成名言因還是證成義理因呢?
有人說:如果是證成義理因,那麼,遮破了一切法的緣故,它的有法也已經遮破了,這樣一來,法和有法變成無二無別,如同空中鮮花和石女的兒子一樣,這種說法顯然不合理。如果說是證成名言因也不合理,為什麼呢?「自他所說的一切法無有自性,離一及多故」這一推理,在遮破名言的過程中,已經自然而然引上了其他的法,就像瓶子不存在的地方存在一樣。也就是說,自他所說萬法的名言是無有自性的,此時無有自性的一個法已經自然而然出現了,如此一來便承認了一種他空的觀點。所以,他們認為不論承認證成義理因還是證成名言因,都是不合理的。
對于此處的推理,《中觀莊嚴論自釋》中不是很廣;嘎瑪拉西拉所著的《中觀莊嚴論難釋》大概講了這個推理,但看起來比較難懂。麥彭仁波切依靠他老人家的智慧,將《難釋》當中的究竟意義,通過淺顯易懂的推理方式在這里宣說得非常清楚。
下面對此進行分析:
此處的推理應該是證成義理因,《中觀莊嚴論》的作者靜命論師主要站在佛教的立場,通過離一多因破斥外道和佛教有實宗的觀點,這並不是名言上的辯論,而是意義上的辯論。因此,在回答這一問題時,必須依靠因明的遣余這一概念,因為所有辯論中的破立全部是在分別念面前取總相來進行破立的,而並非對萬法的自相進行破立。
由于外道和內道有實宗都承認一種實有法,因此依靠離一多因來破斥說:你們所承認不空的這種法不存在,應該是無有自性的,因為「一」不存在的情況下,「多」也絕對不可能存在。由此,對方也不得不承認離一多因。所以說,靜命論師與外道主要是在意義上作的辯論,也即依靠證成義理因來推翻對方的觀點。
在不了知「無有自性」這一名稱的人面前,雖然也可以通過這種推理進行論證,並稱之為證成名言因,但最根本、最主要的,還是意義上的辯論。法王如意寶也說過:靜命論師主要是從意義上作的辯論。因為外道認為:常有自在的我、自在天等,在意義上常有存在。他們從無始以來就以遍計無明和俱生無明執著這些為實有法。包括內道有部宗也認為:兩個極微真實存在。基于這一原因,靜命論師站在中觀般若波羅蜜多的立場上說:你們所承認的有實法根本不合理,因為一切法的建立必定要在一體和多體的基礎上,但是已經遠離了一和多的緣故,一切法肯定是無有自性的。所以,這樣的根本因最主要是從意義上進行論證,應該屬于證成義理因,這一點非常重要。
為什麼是證成義理因呢?在這個世界上,雖然根本不存在一個自性可得的法,但眾生由無始以來的執著習氣所牽引,仍然執著一切法都是實有的。為了打破這種實執,在這些具實執者面前,我們說:你們面前所顯現的這一切法是無有任何自性的。使他們了知:無有自性的有法和無有自性的所立名言雖然合理,但其本體根本不可能存在。
當然,對于外道所承認的常我,我們也沒必要拿一把鐵鎚把它摧毀,因為從遣余的心識來講,將他人所執著的實法安立為有法也是非常合理的。因此,大家對遣余這一概念一定要分析清楚,《量理寶藏論》第四品中將遣余分為四類[1]。也就是說,無常和所作雖然與柱子無二無別,但在遣余面前可以將它們分開,或者說非瓶是柱子、非房子也是柱子,在遣余上可以積聚很多法。
所以說,自性上雖然沒有任何可以建立的法,但從遣余的角度,將他人所執著的一切萬法安立為有實、建立立宗也是非常合理的。
下面說,將此推理安立為證成名言因也是非常合理的。
自他所見的一切如幻如夢的法作為有法,通過推理可以得出:自他所說的一切萬法,可以安立為無有自性的名言,因為離一多因的緣故。比如因明中,將項峰垂胡安立為黃牛的法相,我們可以說:「這個花白的動物叫做黃牛,具有項峰垂胡之故。」或者說:「扎西可以叫做人,知言解義故。」這就是建立名言的一種證成因。
所以,這一推理既可以是證成義理因,也可以是證成名言因。一切萬法是無有自性的,這一點從意義上來講無可爭論,但是很多人並不了知這一點。因此,我們在具有實執的人面前說:「自他所說的一切萬法無有自性,離一多之故。」這是意義上的證成因。而在不了知「無有自性」這一名言的人面前,我們可以說:「自他所說的一切萬法,可以安立為無有自性的名言,遠離一體多體的緣故。」這就是名言上的證成因。
這樣推理有何必要呢?通過這種證成名言因或證成義理因,可以使原本已經了知的人再次憶念,而對從不了知「一切萬法無有自性」的名言或意義的人,通過此種正因進行比量推理,進而便可了知萬法無有自性的道理。
那麼,無有自性和顯現二者會不會矛盾呢?不矛盾。對方未通達遣余這一道理的緣故,認為無有自性就不能顯現,實際上,就如同水中的月影一樣,無有自性卻仍然可以顯現,二者之間不會有任何矛盾。
關于這一問題,有些論典承許此推理屬于證成義理因;有些論典承許為證成名言因。但是按照麥彭仁波切此處所講的觀點來理解,對了知中觀和因明總的觀點來講極為重要,尤其在解釋《中觀莊嚴論》此處所講內容的時候,這樣的分析更顯得格外重要。
癸三、分析是無遮抑或非遮:
《定解寶燈論》和《中觀根本慧論》中已經講過無遮和非遮,也就是說,遮破一法後不引出其他的法,叫做無遮;遮破一法之後引出了其他的法,就叫做非遮。
那麼,「一切萬法無有自性,離一及多故」,這樣的推理屬于無遮還是非遮呢?如果是非遮,雖然遮破了自性,但在無自性的後面還會引出其他法;如果說是無遮,遮破自性以後不會引出任何他法。
下面,首先有人提出了疑問:
離一多因與所破二者,如果說是無遮,所謂的無有自性僅僅是一個單空,就如同石女的兒子根本不存在,那石女的兒子死後需要處理後事也就成了多此一舉;無有自性與因、比喻等無有任何關系的緣故,使用離一多因進行論證也就無有必要了。因為,所立——「無有自性」這一點原本應該依靠因來了知,但是已經將一切萬法都遮破了,對于這樣不牽涉任何一法的單空,依靠所謂的因又能了知什麼呢?沒有什麼可了知的。
對方認為:如果是無遮則會出現上述過失。當然,這也是遣余上的問題,應該了知:意義上二者的確沒有關系,但在我們的心里可以對無自性和離一多因建立一種關系。因此,完全沒有必要擔心。
如果是非遮,在遮遣所破之後應該承許一個所立的有實法,因為是非遮的緣故,在遮破的同時應該引出另一法。對方提出了這樣一個疑問。
下面對此問題進行回答。前面分析「是應成因還是自續因」,以及分析「是證成名言因或證成義理因」這兩個問題時,麥彭仁波切說二者都可以安立。那麼,此處能否回答既是無遮也是非遮呢?並非如此。
對于這個問題,有人說:因是非遮,立宗是無遮。有人說:立宗是非遮而因是無遮。這樣分開安立並不合理,實際上,離一多因與無實所立都應該屬于無遮。
有人可能會想:中觀自續派在勝義中抉擇一切萬法無有自性,離一及多故。既然說勝義中不存在,那世俗中不是已經引出了其他法,由此變成非遮了嘛。
沒有這種過失。此處的推理屬于一次性論式,說勝義當中不存在時,只要勝義當中未引出他法就可以,因此不會成為非遮。
對方在前面提出:是無遮的話,那除了遮破所破以外,因與所立將毫無關聯。對此根本不必擔心,不會導致這種過失,為什麼呢?從遣余的角度來講,因與所立二者同是一個本體,但是反體並不相同。就像柱子是無常的也是所作的,我們在心中可以將無常和所作分開,將「柱子無常」作為所立,「所作」則作為因,在他人不了知柱子為無常這一點時,我們可以通過「柱子是無常的,所作故」這一推理使其了知。同樣,「一切萬法無有自性,離一及多故」,在本體上,離一多因就是無有自性,二者無有差別,但在具有實執的人面前,我們依靠遣余的分別念,將「離一與多」作為因,將「無有自性」作為立宗。因此,根本不會出現因與所立無有關聯的過失。
有些分別念較重的人也許會想:雖然是離一多因,但不是沒有自性吧?
從本體上,「離一多因」與「無自性」雖然無有異體,但在不了知者面前,可以通過遣余的方式給二者建立一種關聯,使對方了知:由于離一與多的緣故,必定是無有自性的。
《量理寶藏論》、《釋量論》以及《定量論》都講過:從遣余的角度來講,即使不存在的法也可以存在一種關聯,石女的兒子與虛空的鮮花也可以從遣余的角度進行假立。當然,這樣的假立有符合外境和不符合外境兩種。比如說「石女的兒子住在天空的花園當中」,雖然可以在心里面如此假立,但並不符合道理;然後說「石女的兒子無有自性」,這就是符合道理的一種遣余。
《量理寶藏論》中說:所謂的相屬和相違全部是依靠心來假立的。比如種子和芽,它們的本體上並不存在真正的彼彼所生,只不過是無者不生的一種關系,但在分別念面前,所謂的關系可以通過心來假立。在心假立的情況下,所有的破立都是可以的,否則,任何破立都將無法安立。
對于上述問題,建立林林總總的這些觀點的論師們儘管飽嘗了破立的千辛萬苦,但事實上,如果認真分析現量取自相、遣余取總相的道理,一切疑惑自然便會消失得無影無蹤。比如眼睛看見柱子時,柱子的自相以現量方式在眼識面前可以了然顯現,隨後,心中以總相的方式,執取「這是紅色柱子」、「這是白色柱子」。也就是說,將現量取自相、遣余取總相二者結合在一起而取境。對于這樣的取境方式完全了知後,對方所發出的種種太過也就會迎刃而解。如果沒有通達遣余這一關鍵性問題,對上述問題無論如何分析,也根本得不出任何結論。
有關這方面,精通《因類學》中所講的遣余以及三相——名相、事相、法相等道理非常重要。我想我們學習因明的時候,也應該首先學習《因類學》,不然無法打開自己的思路,這樣每次遇到一個推理,大家不是打瞌睡就是「坐飛機」,沒有任何意義。
有關遣余、破立以及三相方面的道理雖然非常重要,但是此處並未詳細宣講。各位道友如果想要詳細了知,可以參閱《量理寶藏論》等因明論典。
壬三、闡明喻理:
「一切萬法無有自性,離一及多故,猶如影像」,此處對「影像」這一比喻作進一步說明。
《父子相會經》中說:「如極潔鏡中,如實而顯現,無有自性像,炯巴知此法。」「炯巴」是當時請問者的名字。釋迦牟尼佛說:炯巴你應該了知,在極其潔淨的鏡子中,可以如理如實地顯現萬事萬物,但正在顯現的影像,在鏡子的里里外外根本不存在,一切萬法正如鏡中影像一樣,都是顯而無有自性的。
鏡中的影像雖然顯現,卻根本沒有一絲一毫的自性存在,這一點,世間任何人都是承認的。因此,依靠「影像」這一比喻,使眾生了知一切萬法都是無有自性的。
實際上,在未經詳細觀察時,面容在鏡子中真真切切、毫不混雜而顯現,這一點通過自己的眼識可以真實現見,並且認為鏡子中的人就是自己。但是真正去分析的話,在鏡子的里里外外,面容等即使微塵許也得不到。同樣,自己在鏡子中見到「我」,由此產生「好看」或「不好看」等感受,真正去觀察時少許也不可得。
對于自己眼識所見到的影像加以觀察,鏡子的里里外外根本無有所謂「影像」的存在,那鏡子與自己之間的空間會不會有呢?也是根本找不到的。那麼,眼識的本體中是否存在這樣一種影像呢?根本不存在。不僅影像無法找到,即使執著影像的有境也是遍尋不得,因此,不僅鏡中影像的本體不成立,而且觀察者的心識——執著好看、不好看的心識也根本不成立。
通過這種比喻可以了知:外道所承認的常有自在的我,雖然在他們的分別念前顯現,可是真正通過離一多因觀察時根本不可能存在;小乘宗所承認的實有法,雖然顯現,卻也如同鏡中影像一樣,無有絲毫的自性存在。麥彭仁波切在此處為我們宣講了一個非常甚深的竅訣。
明明沒有得到卻仍然執為有是不合道理的,假設沒有也可以執為有,為什麼不執著石女兒也存在呢?應該了知,這是非常愚痴的一種行為。因此,大家應當領會現而無實這一比喻的道理,正如《三摩地王經》所說:「秋季夜晚之水月,澄清無垢河中現,水月空虛所取無,一切諸法如是觀。」
第三十七課
93、本論為什麼承許「自他所說法,此等真實中,離一及多故,無性如影像」既是證成名言因也是證成義理因?
94、什麼叫做非遮和無遮?本論對此推理又是如何承認的?為什麼?
[1]即有實遣余和無實遣余,此二者分別又包括名言遣余和心識遣余,共有四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