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莊嚴論解說 第三十九課
第三十九課
科判上的問題還是很重要的,「一切萬法無有自性,遠離一體多體,猶如影像」,這個推理,實際是利用自續因推翻自宗和他宗所承認的一切萬法實有的觀點。那麼,這一推理應該如何成立呢?下面對這一問題進行宣說。
庚二(建其理)分二:一、建立宗法;二、建立周遍。
宗法和周遍是因明當中的一種名詞。此處建立「自他所說法,此等真實中,離一及多故,無性如影像」是非常合理的,不論從宗法的角度還是周遍的角度,都是無有絲毫錯謬、完全真實的一種推理。
辛一(建立宗法)分二:一、建立離實一;二、建立離實多。
此處,實一就是指實有的一體,實多就是實有的多體。比如一個瓶子,它是否成為實一呢?不能成為實一。如果是實一,就完全成為獨立無二的一體,其他的任何分類都不容有。因此,一只氂牛或一根柱子等都不能成立為實有的一體。那麼,經堂里有很多人,是不是可以成立實多呢?雖然有很多人,但並不是實有的多體。在這個世界的萬事萬物當中,根本沒有一種實有的一體和實有的多體存在,《中觀莊嚴論》當中主要抉擇這兩個問題。
壬一(建立離實一)分二:一、破周遍之實一;二、破不遍之實一。
正文當中會講到:此處的科判,其他論典中也有從常無常、境有境方面來安立的,但在這里,主要是從遍不遍方面來作區分。
癸一(破周遍之實一)分二:一、破別能遍之實一;二、破虛空等總能遍之實一。
子一(破別能遍之實一)分二:一、破常法之實一;二、破補特伽羅之實一。
丑一(破常法之實一)分三:一、破他宗(外道)假立之常物;二、破自宗(內道)假立之常法;三、如是遮破常法之結尾。
寅一、破他宗假立之常物:
在這個世界上有很多外道,比如伺察派、數論派、勝論派等,他們各自承許某種常法存在,但是這樣的常法根本不可能成立,怎麼不成立呢?
果實漸生故,常皆非一性,
若許各果異,失壞彼等常。
果法實際是次第次第產生的,如果你們承認它所產生的果法各不相同,他體而存在,那你們所承認的常法就已經完全失毀了。
上述的離一多因,在自宗他派所說的欲知物——一切有法上成立,即稱為第一相宗法。對于只了知其部分或者完全不了知的某種事物想要進行了知,那麼,對這種事物就可以稱為欲知物。在這里,自他所承認的一切萬法即是欲知物,也就是指有法。遠離一體多體的因,應該在自宗他宗所承認的一切萬法——欲知物上成立,這就是因明三相推理當中的第一相,也叫做宗法。
什麼叫做宗法呢?「自他所說的一切萬法無有自性,離一及多故」,其中,「一切萬法」就是有法,「無有自性」即是立宗,「離一及多」就是所謂的因。離一多因既在有法上成立又涉及到立宗,這樣一來,第一相——宗法已經具足。比如說「柱子是無常的,所作故」,「柱子」是有法,「無常」是立宗,「所作」就是推理的因。那麼,所作在柱子和無常上成不成立呢?成立,因為柱子是因緣所作的,所作的必定是無常的。這就叫做宗法成立。所謂的宗法不成立,比如「柱子常有,所作故」,在這一推理中,所作雖然在有法——柱子上成立,但是在立宗——常有上不能成立,因為常有的柱子在這個世間不可能存在,因此我們對他回答說「遍相違[1]」。為什麼呢?因為所作與常有肯定是相違的。或者說,「石女的兒子是無常的,所作故」,所作在石女的兒子——有法上根本不成立,因此,宗法也不能成立。
所以,宗法不成立的情況有兩種,一個是因在立宗上不成立,如「柱子常有,所作故」;一個是因在有法上不成立,如「石女的兒子是無常的,所作故」,雖然所作在無常上可以成立,但石女的兒子不是所作的,因此可以回答「不成」。
總而言之,宗法能否成立,主要看推理的因在有法和立宗上是否成立,如果因在立宗和有法上成立,則宗法成立。這是自續因的三相推理中的第一相。如果宗法不成立,我們在回答時有兩種情況,或者給對方說「相違」,或者說「不成立」。比如前面說「石女的兒子是常有的,他是所作故」,所作在常有上根本不能成立,我們可以回答「遍相違」或者「相違」;如果說「石女的兒子是無常的,他是所作故」,所作在無常上成立,但在石女的兒子上不成立,這時我們回答說「不成」。這是辯論時的一種回答方式。
一般來說,在《量理寶藏論》中也講到:智者回答時有四種方式,如果對方說的是相似因,則說「不成」、「不定」或者「相違」;如果對方所承許的是真實因,則說「承許」。以前因明前派的很多論師對于回答的方式還承認為很多種,但因明自宗在回答時只承許上述四種方式。
有些人可能會想:這樣辯來辯去有什麼意義呢?其實意義是相當大的。因為通過這種推理方式與對方進行辯論,可以在自己的內心當中生起一種定解。什麼樣的定解呢?佛教的這種因明辯論方式,任何一種邏輯推理都是無法戰勝的,通過這種推理方式完全可以推翻別人的邪見。
當然對沒有智慧的人來講,宗法、同品、異品等成不成立根本不重要,只要飯吃得好一點兒、睡覺香一點兒就可以了。但是,對于真正想要了解佛教精華意義的人來說,首先應該通達因明的推理方式,包括平時與人交談的過程中,懂得因明推理的人與不懂因明推理的人也有很多差別。不懂因明的人,所建立的很多觀點都是一種不定因,比如說「這個人肯定是個壞人,吃飯的緣故」,這是「不一定」的,如果吃飯就是壞人的話,你自己也應該是壞人了……。因此,通達因明的推理方式還是非常重要的。
這樣的離一多因如果具備,那麼,其所立無實——無有自性必然存在,這就是第二相同品。比如「柱子是無常的,所作故」,所作的因在無常上完全具足。因為所作與無常只是反體不同,實際上,無常就是所作,所作就是無常,這叫做同品遍。那麼,「自他所說的一切萬法無有自性,離一及多故」,無有自性和離一多因其實也是同一個意思,因為遠離一體和多體的話,它的本體必定是沒有自性的;如果沒有自性的話,也就必定是遠離一體多體的,此二者完全是一種同體相屬的關系,這就是第二相——同品已經具足了。
所立無實——無有自性如果不存在,離一多因也就不存在,這就是第三相異品。「一切諸法無有自性,離一及多故」,如果不是無有自性,那麼離一多因也無法安立,這就叫做異品遍。比如「柱子無常,所作故」,如果柱子不是無常的話,就決定不是所作的。不是無常的而是所作的法存不存在呢?根本不存在。
所謂的異品遍,僅僅沒有看到是不行的,必須不存在。比如無常的反方面——異品應該是常,如果是常法的話根本不可能是所作的,在異品方面已經完全不存在。然後,同品方面只是存在不行的,比如「瓶子是所作性,勤作的緣故」,「勤作」在所作里不能遍。所以,同品方面必須遍存在,而違品方面根本不存在,這樣的一種推理才是真正三相齊全的推理。
所以,平時給別人發太過也好,自己建立真因也好,應該具足三相——宗法、同品、異品,如果三相已經具足的話,可以說這就是顛撲不破的一種真理。
由于依靠「離一多因」已經完全確立了「無有自性」這一所立,因此,從正方面叫做同品遍,從反方面叫做異品遍。如果在其上運用比喻,則分別稱為同品比喻和異品比喻,比如「柱子是無常,所作故,如同瓶子」,這是同品喻;「柱子不是所作,則非無常,猶如虛空」,這就是異品喻。
周遍成立的因——離一多因,在自他所承認的欲知物——有法上成立,這樣一來,它的所立也就可以無欺得以證實,由此便可排除二相與六相等過多過少的邊。《量理寶藏論》中也講到[2]:三相必須具足,如果三相不具足則不是完整的推理。因為承認二相則會出現過少的過失,承認四相、五相、六相則會出現過多的過失[3]。依靠此處所講的三相推理,完全可以推翻他宗所承認的觀點。
陳那論師所作的《集量論》中說:「三相因見義。」通過這樣的三相推理,可以見到一切萬法的真實義,這是自利比量與他利比量當中的自利比量。法稱論師所造的《釋量論》中說[4]:「宗法彼分遍。」此處的「分遍」就是指同品遍和異品遍。因此,因明自宗承許:三相具足就是一種完整的推理,三相不齊全則不能說明一切萬法的真正意義。
通過上述論證,已經詳細闡明了離一多因在一切有實法上成立的道理。本論《前釋》中說:「切莫認為此因不成立。」此離一多因在自宗和他宗所承認的萬法上應該成立,怎麼成立呢?下面根據《難釋》中的推理再作詳細分析。
首先建立離「實一」,因為「一」若不成立,「多」就不可能成立,「多」的組成基礎即是「一」,故而才最先確立離實有的一體。在未加觀察的時候,「一」肯定是有的,這一點我們從小就開始學習,我就是一個人,柱子就是一根柱子,「一」應該成立。但實際上,所謂的「一」只是分別念假立的,根本不可能真實成立。如果「一」不成立,「多」也不可能成立。如果「一」和「多」不成立,一切有實法也就根本不可能成立,因此首先建立離實有的一體。
在這個世間,無論欲界、色界、無色界,或者西方、東方的任何一個國家,只要存在一個實有的法,這個法決定不可能有現和不現的部分。如果有現和不現的部分,那現的部分與不現的部分是不是一體?比如一百個人同時見一個瓶子,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眼識產生,有些人看瓶口、有些人看瓶腹、有些人看瓶底。如果瓶子是實有一體的話,一百個人的眼識也應該變成一體了。但是這樣承認成不成立呢?根本不能成立。每個人見到瓶子的眼識都有各自不同的特法,因此說,瓶子真實存在是不合理的。
在我們分別念的假立當中,可以認為瓶子是一體的,但如果是真實的一體,就不應該有現和不現的部分。從時間來講,過去、未來、現在都不應該發生任何變化,比如今天的瓶子、明天的瓶子和後天的瓶子都是一體的,這樣一來,如同今天的瓶子那樣,後天的瓶子也應如是而不能發生任何變化。但是,在這個世界上有沒有這種恆常不變的法呢?根本不可能有。或者,這個瓶子不應該出現東邊存在西邊不存在、西邊存在東邊不存在的情況,而應該是遍于一切空間、遍于一切時間,也不應該出現不同的人見到從而產生不同眼識等現象。由此將會導致世間中千差萬別、各式各樣的法自然消失,不會出現東方的瓶子、西方的瓶子,或者金瓶、銀瓶等種種分類,全部成為如同虛空一般的一個整體。
事實並非如此,一切時方中無量無邊、各種各樣、色彩斑斕、現量而現的這些景象,由于無一實有,絕對會顯現的。比如餓鬼見到的是膿血,人卻可以見到水;或者,在某人心目中不共戴天的仇敵,在另一個人的心目中則是至親至愛的友人。由此可以了知,真正的實相上並不存在一種恆常實有的法。
很多人可能認為:輪迴中的法如柱子、瓶子等,依靠離一多因、金剛屑因等進行推理時,全部可以遮破。可是涅槃的法,比如如來藏、法界等,能不能用離一多因進行駁斥呢?
可以駁斥。《般若經》中說[5]:若有較涅槃更為超勝之法,彼亦如夢如幻。《涅槃經》中說:所謂的涅槃,如幻,如夢,如陽燄,如彩虹。運用很多比喻將所謂的涅槃和如來藏等抉擇為無有自性,《楞伽經》中則將如來藏抉擇為三解脫門[6]。這個教證[7]在《入中論自釋》和《善解密意疏》中都已經引用了。麥彭仁波切在其他的相關論典中也說:外道所承認的不可思議的我和佛教承許的如來藏,在本體空性與否方面存在很大差別。如此宣說的原因就在這里。
因此,包括輪迴和涅槃所攝的一切萬法,通過離一多因進行觀察時,任何一法都不應承許為實有。如果說如來藏以離一多因也無法遮破,那與外道所承認的常有自在的我也就無有任何差別了。
有些外道或未學過宗派的人提出疑問:所謂的造物者和佛教所說的如來藏有什麼差別呢?為什麼格魯派的有些大德說覺囊派所承認的如來藏與外道沒有差別呢?我以前在有些問答錄中也介紹過這個問題[8],實際上,真正翻開一些了義經典就可以了知,釋迦牟尼佛已經宣說了如來藏也是遠離一切思所分別的,其他經典當中也進一步解釋到:這樣的涅槃與外道的常我,在三解脫門——本體空性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別。這個問題相當重要。
在這里已經次第宣說了離一多因在自他所說的一切有實法上成立的道理。當然,如果從科判而言,將常與無常、外所取境與內能取心,或所知對境與能知心識作為總科判也未嘗不可。但是,由于依靠常無常、境有境等來分科判並不完整,故而此處按照蓮花戒論師《難釋》的觀點:外道所承認的常法等全部可以歸屬于「遍」當中,而無常等則可歸屬在「不遍」當中,因此,這里將遍與不遍作為總科判。而《自釋》中說:「『異體方……』頌詞中的異體絕對是指遍與不遍。」意思就是說,真實的周遍是在異體的基礎上成立的;如果是非真實的周遍,則不一定是異體,在同體上,假立的周遍也可以成立。
第三十九課
97、分別解釋三相推理中的宗法、同品、異品,並舉例說明。
[1] 遍相違:屬于互絕相違當中的間接相違,具有直接相違差別法之間接相違法相,以自身來遮破非自身的能遍法存在,如所作與常有,所作的非自身是非所作,非所作的能遍是常有。
[2] 《量理寶藏論》中說:一相直至六相間,相似安立許他錯。
[3] 蔣陽洛德旺波尊者在他所著的《量理寶藏論釋·開顯因明七論燈》中也說:從一相到六相之間的相似安立方式,除了三相以外承許其他觀點都是錯誤的,原因是,如果三相不全,就無法推出所立,為此不能成為真因;假設三相齊全,其余所有法相就沒有意義了。
[4] 《釋量論》:宗法彼分遍,是因彼唯三。如是正因,唯有果性、自性、不可得三種因。以宗法與無則不生之關系,于唯果、自、不可得因上決定故。
[5] 《般若八千頌》云:諸法如幻如夢,超勝涅槃之法如若存在,亦如幻如夢。
[6] 三解脫門:本體空性、因無相、果無願。
[7] 《楞伽經》云:世尊告曰:大慧!我所宣說如來藏者不同外道所說神我。大慧!如來應正等覺是于三解脫門、涅槃、無生等句義說名如來藏。
[8] 見《妙法寶庫·遣疑明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