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莊嚴論解說 第四十課
第四十課
在別周遍之中,有常物的周遍以及補特伽羅的周遍,尤其是第一類——外道所承認的有實法上,根本不可能存在實有的一體。有關這一道理如何成立的問題,在前文「自他所說法,此等真實中,離一及多故,無性如影像」這一頌詞中已經講述完畢。
現在除佛教以外的一些宗教,比如天主教、基督教,他們認為上帝是存在的,依靠它可以產生萬事萬物,它是能夠發揮作用的一種有實法。基督教實際是由天主教演變過來的,因為天主教的很多儀軌和行為具有非常強的約束性,很多人難以適應,于是逐漸逐漸演變成現在所謂的基督教。現在東西方國家的基督教比較興盛,因為他們的很多行為與現今社會比較相合,因此,這一教派得到了社會上大多數人的認可。
不論基督教還是天主教,他們認為世間上的萬事萬物是由上帝創造的,在他們的歷史書中說:上帝以勤作的方式利用六天時間創造了萬物,第七天休息。所以,現在東西方很多國家在禮拜天的時候一定要休息,否則,他們認為會受到上帝的懲罰。
但是他們所承許的上帝到底是常有還是無常呢?如果是無常,造作世間萬法也是可以的。但在創造的時候,是一次性創造還是次第性創造的呢?
實際上,他們只是一種依靠信仰的宗派,不是特別強調理論,因此,對于上帝如何存在、如何創造萬物等問題,甚至基督教徒自己也根本弄不清楚。
如果是常有,常有的法創造萬物是根本不可能的,這一點通過離一多因進行分析就可以完全遮破。如果是無常,創造萬物倒也可以,但是在創造時,以一體的方式創造還是以多體的方式創造?現在春夏秋冬的不同變化、萬事萬物各種各樣的現象,是不是由上帝繼續創造的呢?對于這些問題應該逐一分析,但是在他們的宗派典籍當中,並沒有看到有關這方面問題的文章。
在印度、尼泊爾等地,大自在派或遍入天派等外道比較興盛。有關他們如何創造世界的觀點,在全知無垢光尊者的《如意寶藏論》中講述得相當廣。我們在閱讀無垢光尊者有關外道觀點的論典時,有時也不禁會想:無垢光尊者是不是一輩子都在研究外道啊?!大家有機會的時候,可以通過尊者的論典進行了解。
這些外道認為:作為因的大自在天等,在現在、未來、過去三時中恒常不變,在長存的同時,彷彿陶師制瓶子般造出器情萬物。當然,這和我們現量所見到的很多理證都有妨害,不能這樣承認。為什麼呢?下面對這一問題繼續破析。
凡是六根面前顯現的萬事萬物,或者生老死病、春夏秋冬、苦樂等舍等眾生不同的業感,全部是次第性顯現的,不可能在同一時間當中顯現。因此,你們承許為恆常的任何因都不會同時生出這一切果實,由于是一環扣一環循序漸進、接連不斷而生起的緣故,你們所承認的不論是大自在天還是遍入天或者上帝,在義理面前根本不可能成立。
基督教或者天主教等教派,在行為上雖然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可,但從見解來講,像大乘佛教那樣至高無上的見解,在任何一個宗派中都是無法尋覓到的。因此,在如此五濁黑暗的社會當中,能夠值遇釋迦牟尼佛的教法的確是相當有福報的。因為在佛教當中,從見解、行為、修行到最後獲得的果位,無論對哪一方面進行分析,任何人都找不出絲毫的過錯。只要通達這樣的智慧,在任何人面前都是無所畏懼的,尤其了達中觀或者因明的推理、真正通達空性無我的獅吼聲或者名言中業因果不虛存在的道理之後,在任何智者面前都會立于不敗之地。對此,作為佛教徒應該生起堅定的定解,這一點是非常有利益的。
按照對方的觀點,在具有唯一、不可分割、一個整體這三種特點的常因當中,可以產生一切果,那麼在這一因上,應該完整無缺地具足一切生果的能力。如此一來,世間上一切眾生各不相同的種種苦樂等舍的感受,以及器世間形形色色、變化多端的種種現象,為什麼不在同一時間當中生起?生果之因的能力無有任何阻礙的緣故,一切果法應該在同一個時間當中產生,果的誕生怎麼會延遲呢?
蓮花戒論師的《中觀莊嚴論難釋》當中,將「延遲」解釋為安住。也就是說,種子既然無有阻礙全部具足,它的果還會停止嗎?不可能的。比如,加行道在獲得勝法位時,在最後一剎那無間獲得見道,這時無有任何法可以阻礙它。同樣的道理,在苗芽產生的瞬間,不會有任何阻礙使它停止產生。因此,常有的因在無有任何阻礙的方式下全部具足,那麼,世間上的所有果法為什麼不能在同一時間中當下產生?因緣如果完全具足,果卻沒有產生,則說明果並非跟隨因而隨存隨滅。這樣一來,你們的因果方式會出現錯亂的過失。
對方辯駁說:果法不能在同一時間當中產生,是因為需要俱生緣的緣故,如果俱生緣具足,果法可以馬上產生;俱生緣不具足時,果法也不會產生。
這種觀點非常不合理。你們承認因是常有的,既然是常法,又怎麼會觀待俱生緣呢?就如同想要將虛空染上各種顏色一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你們所承許的常有的因還需要依靠俱生緣產生萬法,這是永遠也不可能實現的一件事情。
下面用一個假設句——假設依靠俱生緣使常法有所改變,那也是非常不合理的。
怎麼不合理呢?我們可以提出這樣的問題:如你所說需要觀待俱生緣的話,那俱生緣具足時的常物和俱生緣不具足時的常物是一體還是他體?或者說,二者之間有沒有差別?
如果說有差別,則說明此二者非一體。這樣一來,原來具足俱生緣的常物,現在變成了不具足俱生緣的常物,因此已經成為無常了。比如說今天戴帽子的我和明天不戴帽子的我是不是一體呢?不能說是一體。如果是一體,不戴帽子時的我已經戴帽子了,戴帽子時的我也應該不戴帽子。所以說,如果認為這樣的常物在具足俱生緣和不具足俱生緣時有差別,顯然已經失毀了你們自己的立宗。
假設說沒有差別,那麼如同最初具足俱生緣一樣,根本不可能有不具足俱生緣的機會,因為這樣的常物由俱生緣的力量牽引而根本毫無自由。就好像套在脖子上的繩索被別人拉著一樣,依靠俱生緣創造的任何果法,由于因完整無缺的緣故始終不會消失。因此,所謂的上帝如果常有,上帝在最開始時因為具有俱生緣而創造了世界的萬物,那麼,正如一開始創造萬物那樣,現在也必須如此創造萬物。為什麼呢?因為你承認其為常有,而且創造萬法的所有因完整無缺存在的緣故。以這種方式進行推導時,對方也就無話可說了。
這時,有人反過來說:大自在天可以根據自己的能力有時候造、有時候不造。
既然如此,你所謂的能力與大自在天之間是什麼樣的關系?如果二者異體的話,也僅僅是將俱生緣安上了能力的名稱而已。如果說二者同體,則如同前面所說,常有一體的因具足的緣故,果法永遠都不會滅。但這是不可能的,春天盛開的鮮花,到了秋天時已經凋零;原本年輕貌美、朝氣蓬勃的少年,現在已經兩鬢斑白,第七世達賴喇嘛的道歌中也說:原來青春美滿的面容,現在已經變成衰老的形象,不要說別人,即使自己也不忍目睹。
如果是常有的話,年輕時如何美麗,到六七十歲時仍然不會有所改變,然而大家有目共睹的一種現象就是,隨著歲月的流失,任何人在身體、智慧等很多方面都會出現種種不同的變化。這就是無常導致的。所以,大家對無常的道理應該生起一種切身的體會。
同樣的道理,世間的萬物如果常有,自相續中無論如何也無法生起真正的定解。因為因是常有,果就不能有毀滅的現象,事物在最初時如何顯現、最後也應該如是顯現。但這一點根本不能成立。
所以,只要承認次第性產生果法,就說明常有的因根本不可能存在。只要前後一體無實,也就必定不是常有的法。
前面已經分析了俱生緣和常有之間的關系,也分析了能力和常法之間的關系。對方為了避免上述所說的種種過失,于是說:因雖然是恆常的,但由于階段不同的緣故,不應該承認為一體。也就是說,萬物的作者——上帝的本體雖然是常有的,但是並非一體。
當然,這只不過是一種說法而已。有些外道說:一切萬法就像毒蛇一樣,毒蛇的本體雖然是一體、常有,但毒蛇的身體具有很多彎曲的部分,這些部分是不同的。
對此可以進行駁斥:你們前面說因是常有的,現在卻根據不同的階段而有所改變,這樣一來,難道不是已經失毀了你們自宗所承認的自在天常有的觀點了嗎?因為是不同階段之他法的緣故。
對此,外道認為:自在天等儘管不是一個整體,但自性或相續是一個,因而在不同階段也是恆常的,這樣不會有任何矛盾。比如世間上的舞蹈家,本體雖然是同一個人,但上午可以裝扮成天人、下午卻裝扮成魔鬼一樣,自在天雖然有各種不同的階段,但從相續角度來說應該是恆常的。
下面對此問題進行分析:只要不是唯一無分的法,是常有就不應理。頌詞當中的前兩句「果實漸生故,常皆非一性」已經破除了常有的「實一」,而後兩句「若許各果異,失壞彼等常」則破除了常有的「非一」。也就是說,所謂的「非一」和「實一」兩者已經在頌詞中完全破斥了。由此不僅可以駁斥外道的觀點,而且,自相續中俱生和遍計的執著也會隨之破掉。
麥彭仁波切在前面分析時說:破除俱生我執,遍計我執也可以隨之破除,但遍計我執破除的話,俱生我執不一定破除。當然,外道所承認的除我執以外的一個遍計我執即使破除,也不一定會破除俱生我執。但是,關系到我們現在執著的身體或者我所執著的法時,對于這樣的遍計我執進行遮破之後,俱生我執也可以隨之遮破。比如外道認為自己的身體是大自在天或者上帝創造出來的,它是不空常有的。對于這種遍計我執,通過離一多因的方式將其遮破後,對俱生我執有沒有損害呢?一定會有所損害的。在這種情況下,遮破遍計我執的同時,俱生我執也已經破除了。
關于這一問題,雖然有各種各樣的解釋方式,但真正的無謬論義就是如此。藏傳佛教有關《中觀莊嚴論》的注釋非常少,現在想要參考也是很困難的,除了《自釋》和《難釋》以外幾乎沒有,而這兩部論中也未講到其他解釋方法。但不管怎樣,麥彭仁波切說:真正的無謬論義已經在這里宣說了。
此處只是將遍于一切數目的總相安立為一體而已,如果是真正實有的一體,就不可能避免上述所說的諸多過失。而對于假立的「一」,在這里並未進行遮破,我們可以將柱子或天空中的月亮假立為「一」,但這樣的「一」根本不存在真正的實體。
對于這種所謂「一」的概念真正去觀察時,實體的「一」不存在,假立的「一」也是不存在的。如果假立的「一」和實體的「一」都不存在,那麼,所謂的「一」存在又在何處有一個立足點呢?因此,所謂的「一」完全是一種顛倒分別念。
這樣一來,有些人說「我一個人好孤獨、好痛苦……」,有些人說「我一個人住在寂靜的山洞里,好快樂、好舒適……」,諸如此類「一」的概念完全是假立的,根本不可能存在。總而言之,境與有境都不存在,依此完全可以包含所有的修行內容。
第四十課
98、常法為什麼不能產生果?
99、以理證說明實有的「一」和假立的「一」不存在的道理?通達此理有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