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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莊嚴論解說 第四十九課

第四十九課

此處所講的內容牽涉到一些外道的觀點,因為很多外道認為:這個世界上有些法可以周遍于一切,比如未加詳細觀察時,人們認為虛空遍于一切。我們在這里所要抉擇的,就是此等遍于一切的法均不成立的道理。

子二、破虛空等總能遍之實一:

什麼是能遍和所遍呢?比如「人」,男人是人,女人也是人,東北人、南方人……,這就是所遍;而「人」能遍于這一切的所遍,因此稱之為能遍。再比如瓶子,能遍「瓶子」可以遍于下屬的一切瓶子,而所遍即是別法的金瓶、銀瓶等。

異方相聯故,諸遍豈成一?

所謂的別法,是存在于不同時間、不同方位的,如果這些別法互為關聯,那麼,遍于一切的能遍怎麼會存在實有呢?不可能存在實有。

一般來說,所謂的遍,顧名思義,也就是周遍于一切的意思,它可以分為兩種:一體遍和異體遍。

什麼是一體遍呢?若干個法以一體的方式跟隨著這一法的自性,比如樹木,世界上所有的樹木均跟隨這一名詞而了知。就像總法和別法一樣,如瓶子的下屬有很多別法——金瓶、銀瓶、東方的瓶子、西方的瓶子等等,這些都屬于瓶子的范疇,所以瓶子叫做總法,下屬各式各樣的瓶子即是別法。從某一角度來講,瓶子與金瓶並非他體的關系,瓶子是總法,金瓶是別法,瓶子可以遍于金瓶、銀瓶等,這就是所謂的一體遍。

什麼又是異體遍呢?異體遍是指在某種范圍內以他體的方式普遍存在,比如白色的衣服依靠紅色等其他染料涂色時,染料的顏色遍于衣服之上;或者,陽光照射在大地上,這就是以他體的方式普遍存在,也叫做異體遍。

從某一個角度來講,虛空、時間、方向能遍于一切。比如虛空,房子的里里外外都存在虛空;時間可以周遍于未來過去現在,任何一種法都受到時間的約束;不管任何一個法,都有東南西北四方四隅的方向。所以,這是一種總的能遍,它們可以周遍于大至須彌山小至微塵之間所有的法,並且人們以非常廣大、無法衡量的心態將其執著為實有。現在世間上的很多科學家專門觀察時間、空間,他們認為這是無可限量、無法測度的。

現在的很多外道認為一切萬法都是由虛空中生成的,由此出現了虛空派;也有人以太陽作為自己的觀點,從而出現了太陽派。還有一些外道,則將微塵作為萬事萬物的因。同樣,依靠上述時間、方向等遍于一切的主張,出現了時因派等外道,麥彭仁波切在《如意寶藏論·難釋宗派略說》中對這一外道作了廣泛宣說。

然而,勝論派等外道認為:自身隨行眾多「別」法的「總」法是以周遍、恒常、不現的自性而存在的。也就是說,總法就像一根繩子一樣,可以將它下屬的所有別法拴在一起。比如說「人」,依靠「人」的總法,可以將世間上任何角落的別法——六十多億人全部聯系在一起。

而且,他們認為總法應該是實有的。為什麼呢?不管什麼人,只要說到「人」,大家就會自然而然地在腦海中出現「人」的總相,因此,必定有一個總法實有存在。這樣的「總」又分為大總與小總兩種:所謂的大總可以周遍一切,比如「有」,除石女兒等不存在的法之外,凡是存在的法全部可以用「有」來代替,因此稱之為「大總」;而遍于同類事物的總法,比如樹木、人、犛牛等,則是「小總」。大總可以遍于一切小總,如「有」樹木、「有」犛牛……。

對于這樣的總法與別法,勝論派認為它們是實體互異的。這種觀點實際上非常不合理。如果認為總法與別法實體互異,也即總相「有」與下屬的樹木是異體,這樣一來,樹木不應該「有」了,二者他體的緣故。同樣,如果認為總法與別法為同一實體,則所謂的「有」與樹木一體,「有」與犛牛一體,這樣一來,會出現樹木和犛牛成為一體的過失。

諸如此類的種種觀點,《釋量論》的第一品和第二品中著重作了宣說,並且對外道各種常我以及總相和別相之間的關系進行遮破的理論也相當多,但詞句比較難懂。總而言之,無論總法還是能遍,或者虛空、無為法等,只要承認其為實有,依靠本論所提出的離一多因進行觀察,就可以完全推翻這種觀點。

因此,如果承許能遍實有一體,也即東方的樹是樹、南方的樹也是樹,一切所遍都與能遍的樹木相關聯。那麼,我們可以進行推測,虛空也好,樹木也好,能遍法與十方三世所有的所遍法是否存在聯系?

如果說毫不相關,如此則根本不能安立為遍。比如樹木,它如果與下屬的松樹、柏樹、東方的樹、西方的樹等任何樹都無有任何聯系,則所謂的「樹木」能否遍于這些別法之上呢?不可能遍。

如果說二者緊密相聯,那麼,東方的樹木和西方的樹木是不是一體?是一體的話,東方的樹變成西方的樹、檀香樹變成沉香樹……所有的別法全部成為一體了。對于這一點,誰會承認呢?任何人也不敢承認。否則,南方的人變成西方的人、西方的人變成北方的人……這一點具有現量的危害,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不僅如此,能遍是真實一體的緣故,喇榮山溝里長出一棵樹的話,全世界的所有樹都應該同時生長;或者一個人死亡,全世界的人都會同時死亡,但這也是不可能的。

如果承許各自的能遍不是一體,所謂的總能遍又如何成為一體呢?因為別法中東方的樹、西方的樹……有多少個所遍,所謂的總能遍也會變成如此多的數目,這顯然與你宗的觀點——能遍是普遍于一切的實體法相違。

在關于總法的問題上還是有一些辯論,《量理寶藏論》當中專門有觀察總別的一品。如果通達了總法和別法,因明當中的很多問題都會輕而易舉理解。所以說,總法和別法二者如果沒有任何關系,那麼,男人根本不是人或者人不是男人,會出現這樣的過失。實際上,我們可以說存在一種假立的關系,如果毫無關系,則會導致所遍與能遍不能成立。

對于上述總法和別法之間存在密切關系的說法,可以通過此處破除實一的理證進行破斥。它們之間真正有關系的話,那麼金瓶和瓶子之間、金瓶和銀瓶之間是怎樣一種關系,這樣一一觀察時,真正實有的一種關系根本不可能存在。

學習《中觀莊嚴論釋》這部論典,對因明的學習會有很大幫助,因為本論對總相、別相以及遣余等概念講得比較多。在這里,麥彭仁波切也說:所謂的總能遍也就是否定非其本身的一種遣余,在外境上並不成立。比如瓶子是總能遍,它下屬的所有金瓶、銀瓶全部用瓶子可以涵蓋,而所謂的瓶子是通過遣除非瓶以後,在分別念面前建立的一種概念,它並非以自相成立。比如有枝有葉是樹的法相,當我們見到有枝有葉的物體時,腦海中除了樹木以外的鋼鐵、大地、牛糞等全部都會遣除,由此假立了樹木的總相或者稱之為樹,它實際上是遍于一切別法的相。

按照《量理寶藏論》的觀點,在我們腦海中出現的這種遣余的概念,人們稱之為「總」,這樣的「總」並非真實存在,是一種無實法;「別」則是一種有實法。比如「瓶子」是所有瓶子的總相,它只能在分別念面前存在,而別法——金瓶、銀瓶等,可以用眼睛看、用手觸摸,它是一種自相,可以在外境中存在。

前面已經屢次提到過:人們在進行破立、取舍的時候,需要將現量見到的自相和遣余所得到的總相混合在一起。比如我說「將瓶子拿出去」,聽者依靠這種語言的總相,與自相的紅色瓶子相結合,然後做出相應的行為;而說者也是把腦海中瓶子的總相和自相的紅色瓶子混為一體。意思就是說,將總相耽著為自相,然後我說「將瓶子拿出去」,這就是破的道理;「將瓶子拿過來」則是一種建立。通過這種總相與自相混合的方式,人們可以進行破和立。

所以,對于人們日常的所作所為,只不過沒有觀察,如果真正詳細觀察,其實都是將自相和遣余的總相混在一起進行取舍的。因明中雖然承許其中存在一種錯亂的成份,但是,依靠這樣的推理可以作出取舍等行為。

如此對于總法進行遮破之後,別法也就不攻自破了。比如說沒有「樹」,那麼,東南西北或者未來、過去等所有別法的樹都已經不存在了。或者說沒有「人」的同時,就已經否定了所有不同方向、不同時間、不同形象的人。這樣一來,總法與別法一體異體的過失也就根本不存在了。

那麼,什麼是總相,什麼是別相呢?所謂的總相只是遣除一種反體,比如說瓶子,除瓶子以外所有不同類的法全部排除在外,而同類的瓶子全部可以涵蓋。別相則既要遣除同類又要遣除異類,比如說金瓶,它不僅將瓶子以外的不同類法全部遣除,包括銀瓶、銅瓶、鐵瓶等同類的瓶子也一併遣除,因此具足兩種反體。

實際上,總相和別相都是將多體假立為一,比如所謂的金瓶也有東南西北、過去未來等很多的金瓶,只是將多體假立為一而已。

癸二(破不遍之實一)分二:一、破實一之外境;二、破實一之識。

子一(破實一之外境)分二:一、破粗大之實一;二、破微塵之實一。

丑一、破粗大之實一:

障未障實等,故粗皆非一。

很多人認為粗大的實法應該存在,因為一切萬法當中實有存在的現象比較多。這種說法並不合理,比如五蘊的身體肯定不是實有,因為存在被衣服覆蓋的部分和未被衣服覆蓋的部分。由此可知,粗大部分也並非實有。

所謂的粗大實際上是數多極微聚合的部分,比如內在的身體以及外界顯現的瓶子、氆氌、住宅、山川洲島、妙高山王直至大千世界之間,無論任何事物, 假設說為實體,那麼,遮障的部分與未遮障的部分是不是一體?如果是一體,遮障的部分已經成為未遮障,無有遮障的部分也應該被遮障了。

如同身體被衣物遮障未遮障的部分以及運動靜止、染色未染色、焚毀未焚毀等,這些迥然不同的許多法又怎麼會變成一體的自性呢?這是根本不可能的。

有些人辯解說:遮蓋和未遮蓋的部分是從支分角度來講的,而有支則是指整個身體。他們認為:有一種總法可以涵蓋全部,不存在覆蓋和不覆蓋的差別,應該是一體的。

實際上,對于有支不存在這一點,《釋量論》中已經講得非常清楚。下面麥彭仁波切對這種觀點駁斥說:你們到底在說什麼呀?請問,所謂的有支與所有支分究竟是一體還是異體?

如果承許一體,由于有支的本體是一體的緣故,支分也應如同有支一樣不可分割。比如身體這一有支是一體,就不應該出現手、腳等眾多組成的支分,但是我們可以現量見到:身體的上半身不是下半身、下半身不是上半身。按照你們所謂一體的觀點,上半身與下半身不應該存在分別,頭也應該接觸地面走路,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如果所謂的能遍于一切支分的有支與支分他體,這樣一來,此二者如同瓶子和氆氌一樣無有任何關系,我們應該除手腳等支分以外見到另外一個有支的身體,然而,身體上上下下的哪一個部分是有支呢?而且,所謂的有支不應該遍于所有的支分,就好像瓶子不能遍于氆氌一樣,這樣一來,身體的有支又該如何成立?無論如何都無法成立。

外道說不會出現這樣的過失,因為有支與支分這二者是依靠聚集的法相而緊密相聯的,因此無需單獨得到。《量理寶藏論自釋》中對于外道所承認的有支與支分之間的幾種關系講得比較詳細,那麼對方所說的積聚到底是怎樣的呢?就如同犛牛積聚在草地上一樣,有支和支分就是這樣一種積聚的關系。但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下面就對這種積聚進行遮破。

所謂的積聚,如果是腳上存在一種有支的積聚,手上也存在一種有支的積聚,此二者是他體的,如此則導致手、腳等整個身體的部分完全分開,又怎麼會積聚為一體呢?如果說是一體的話,左眼變成右眼、左耳變成右耳,或者鼻子變成耳朵等,這樣會導致你們的過失更加明顯。

因此,只不過通過分別心將眾多分支聚合耽著為一體而假立為有支而已,除此之外,成實的一體法根本不可能成立,只有如此,一切名言才極具合理性。相反,如果有支是的的確確存在的一法,也就不可能避免一體、異體等理證觀察的妨害。

第四十九課

115、以什麼樣的理證遮破虛空等能遍總法的實一?

116、由哪幾個方面辨別總法與別法的差別?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