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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莊嚴論解說 第五十三課

第五十三課

子二(破實一之識)分二:一、破認為外境存在宗派(有部宗、經部宗等)所許的實一之識;二、破認為外境不存在宗派(唯識宗為主)所許的實一之識。

丑一(破認為外境存在宗派所許的實一之識)分二:一、破不共各自觀點;二、以說共同實一之識不容有而結尾。

寅一(破不共各自觀點)分二:一、破自宗有實二派之觀點;二、破外道之觀點。

卯一(破自宗有實二派之觀點)分二:一、破無相有部宗之觀點;二、破有相經部宗之觀點。

此處所說的「相」,是指識和外境之間是否存在一種行相。在承許外境存在的宗派當中,有部宗在取外境時不承認存在行相,因此稱為無相派;經部宗則承許識在取外境時存在一種行相,所以稱為有相派。

辰一(破無相有部宗之觀點)分三:一、建立自證合理;二、說明境證非理;三、說明無相觀點不合理。

巳一(建立自證合理)分二:一、認識自證之本體;二、說明彼為自證之合理性。

午一、認識自證之本體:

現量可以分為四種,即根現量、意現量、自證現量、瑜伽現量。總義當中已經講過:本論的五大特點之一,即是承許自證在名言中存在是合理的。我們再三說過:名言中應該承許阿賴耶和自證。對此,麥彭仁波切以及自宗的很多論師經常引用靜命論師的這一頌詞進行說明和論證。

遣除無情性,識方得以生,

凡非無情性,此乃自身識。

遣除了無情法的反面,也即遣除了無情法以後的一種明清法,就叫做識。因此,凡是非無情的本性均可以稱之為自證識。

總的來說,有承認外境與不承認外境兩種觀點。承認外境的觀點,又包括無相有部宗與有相經部宗兩種。

《俱舍論》中說,承許外境無相的有部宗論師認為:每一個根都是具有不同形狀、顏色的一種色法,比如眼根像胡麻花、耳根像卓嘎樹的樹疥疤一樣。經部宗以上承許根只是取境的一種能力。唯識宗認為,所謂的根只不過是阿賴耶上取境的一種習氣和功能。

有部宗說,外境應該是存在的,依靠眼根等可以執取外境的色法等,而識就如同玻璃球一樣,它自己的本體是透明的,不需要一種行相而是直接緣取外境。其中,鼻根、舌根、身根以接觸的方式緣外境,眼根和耳根以不接觸的方式取境。

根也可以分為有依根和相應根,正在起作用的根叫做有依根,比如眼睛已經見到色法、正在見到色法或者將要見到色法時,眼根就稱為有依根;這時,耳根未起到根的作用,但耳根仍然存在,因此叫做相應根。

有部宗認為:有依根可以直接清楚地緣取自己的對境,如經部宗所許的紐帶——行相根本沒有必要。他們究竟是如何承許的呢?比如,眼睛在見瓶子時,不需要依靠任何行相而是直接緣取外境瓶子的自相。

這種觀點其實並不合理。暫時來說,在取境的問題上,經部宗的觀點相對比較合理,但究竟來講,最合理的就是唯識宗的觀點。因為唯識宗既不承認有部宗所許的外境,也不承認經部宗的隱蔽分,而是說一切萬法皆為心的幻變,這種承許在名言中非常合理。靜命論師的這部論典,勝義中依靠《中觀六論》、世俗中按照唯識宗的觀點進行抉擇,這種方式最為合理的原因即是如此。

所以,大家應該了知,在對萬事萬物進行分析判斷的時候,按經部宗的觀點雖然也有一定的道理,但真正來講,最合理的觀點是不承認外境。可是一開始就說外境不存在——柱子不存在、瓶子不存在、山河大地不存在的話,世間人很難接受。因此,首先應該以經部觀點作為階梯,《量理寶藏論》和《釋量論》中也說:在承認外境時,必須依靠經部宗的觀點進行宣說。

有部宗在見外境這一觀點上,與未學宗派世間人的想法和說法非常接近。因為世間人經常認為:以眼睛來見柱子、瓶子等法,所見的瓶子就是能裝水的這個瓶子。很多沒有學過宗派的人,包括一些高級知識分子也從來沒有分析過:瓶子究竟是怎樣存在的?眼睛是如何見到瓶子的?比如一個演員在舞台上表演,下面有一千個觀眾在觀看演出,這一千個人當中,每個人都認為自己眼睛所見到的對境就是台上的這位演員。他們只會產生這位演員的表演非常精彩或者實在糟糕等想法,除此之外,所見的到底是總相還是自相?或者是隱蔽分還是顯現分?是以根來見的還是以識來見?是以有接觸的方式來見,還是以不接觸的方式來見?對于這些問題從來不分析。

有部宗的這種觀點實際上極其不合理。《釋量論》的講義中非常清楚地講到:一百個人如果真正見到了那一外境,這一百個人就應該同樣產生一種眼識。事實並非如此,一百個人當中,也許有五十個人產生了這位演員表演相當精彩的眼識,另外五十人也許認為他的表演非常糟糕。如果是真實見到同一個外境,就不應該產生種種不同的差別。而且,眼睛見到外境時,到底是接觸外境還是不接觸外境?不接觸則無法真正見到外境;如果接觸,一百個如同胡麻花那樣的眼根應該出現在瓶子上,由于眼根是微塵性的,那麼多種色法——一百個眼根與瓶子又怎麼會在同一個位置上存在呢?根本不可能同時存在,所以說接觸也完全不合理。

關于這一問題,《俱舍論自釋》當中,世親論師站在經部宗的觀點,對有部宗發出了很多太過。經部、唯識等上一乘的宗派認為:真正的對境不可能顯現,而是依靠所指點出的那一行相顯現在眼識等面前的。但是,只有真正了知那一外境才叫做取外境,比如眼識見到色法後可以了知外境色法的特點,這才是見到了外境;或者,耳識聽到聲音並了知此聲音的特點,這就是「聽到」的含義。《俱舍論》中稱為領受——只有領受到外境,才可以叫做取境。所謂的「取」並不是用手來抓著某種東西,而是對外境的本體如理如實地了知,這就叫做「取」。既然了知外境才稱之為取境,有部宗的觀點又怎麼會合理呢?根本不合理,因為你們承許眼根是一種色法,是一種無情法,以一種色法又如何了知另一種色法呢?根本不能了知。

麥彭仁波切的《釋量論大疏》講了很多有關這方面的道理。有時候特別想翻譯,但是這個工程非常巨大,而且,翻譯完以後可能也沒有人看得懂。法稱論師在《釋量論》的頌詞後面說:就像江河融入大海一樣,如此甚深智慧的論典唯有融入自己,世界上的其他人不會了知。的確是,法稱論師的智慧相當尖銳,對一切事物的本體分析得非常透徹。因此,聞思過《釋量論》、《俱舍論》這些論典,很多小的問題都會輕而易舉通達。但是究竟能不能翻譯也只有以後再看,這些都是隨著自己心情的波濤隨存隨滅的法,現在也不好說。

有部宗認為經部所說的以識來見外境不合理,因為識是無有阻礙的法,如果以識來見,牆壁外的法也應該可以見到,事實上根本見不到的緣故,應該是以根來見外境。實際上,以根來見更不合理,比如有玻璃阻擋時還是可以見到外面的景物,而眼根這種色法又怎麼會穿過阻擋的玻璃直接見到外面的色法呢?肯定不能見。這說明並不是以根來見的,而是通過識來見色法的[2]。

無論任何對境都應該由識來現見並了知,離開了識又如何能了知呢?絕不可能了知。雖然不是真正通過眼根見到色法,但是眼根不存在,也就如同盲人一樣根本不能取境。因此,眼根是一種增上緣——眼識取境的一種輔助力量,取境能否成功也取決于它的存在與否,不過真正的領受者應該是識,如此承許非常合理。

下面通過鏡子的比喻來說明經部宗的觀點。

比如說鏡子當中顯現一個瓶子,並不是瓶子真正到了鏡子里面,只是與瓶子相同的影像在鏡子中出現。因為鏡子是具有八種微塵的色法,而瓶子也是具有八種微塵的色法,如果真正的色法——瓶子出現在鏡子里,那是不是原來的鏡面已經不存在了?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經部宗特別強調說:顯現在識前的一切部分僅僅是外境的行相而已,而在識前顯現的外境行相,是由真正的外境這一隱蔽分指點才得以顯現的。就好像鏡子中顯現的只是瓶子的一個行相,並不是真正的色法——瓶子。同理,人們見外境也只是見到外境的行相,並不是真正的外境,真正的外境是一種隱蔽分,通過它可以指點出這一行相。

比如一百個人見同一個瓶子,每一識的行相各不相同,也就是說,任何人也沒有見過真正的外境——瓶子,但是瓶子的行相可以在每個人的眼識中顯現。就好像一百個鏡子同時對著一個瓶子,這一百個鏡子當中都會出現瓶子的行相,你不能說一百個鏡子里有一百個瓶子,也不能說瓶子的一部分跑到鏡子里面去了。同樣,一百個人見瓶子的時候,瓶子自己的本體以隱藏的方式存在,但瓶子的行相可以在一百個人的眼識當中出現。

由于每個人都有各自不同的意識部分,一百個截然不同的相續中,必定各自存在著了知瓶子的現分或識分。如果不是這樣,而是如有部宗所說的僅僅依靠眼根來見,那麼,由于不存在了知瓶子的現分,也就根本不可能見到瓶子。因此,應該承許以識來見外境。然而一百個人在見瓶子時,各自眼識前所顯現的那一行相,不會出現在其他相續面前,互相絕對不會混雜,因為相續是互為異體的。

所以說,只要顯現,就一定是意識的一種自現。這一點是誰都不可能推翻的。但是,顯現的行相不可能無因無緣中產生,因而能指點出行相的外境應該存在。

「指點出行相」是經部宗比較關鍵性的一句話,他們認為:外境——瓶子這種隱蔽分存在,就如同鏡子中可以顯現瓶子,而且瓶子的顏色、形狀等無有絲毫差別地在鏡中顯現一樣,外境的所有特點和形象可以完全顯現在眼識當中。人們在取舍的過程中,只是將顯現在眼識中的行相與真正外境的自相錯認為一體而已。我們平時照鏡子也是這樣,看到自己的面容在鏡子中顯現時,經常認為:「我現在瘦了、難看了……」其實鏡子里的面容並不是自己真正的本體,而是將鏡子里的影像和自己的自相誤認為一體。實際上,眼識見到瓶子時,我們認為已經見到了瓶子,實際只是見到了瓶子的行相,並非真正見到了瓶子,只不過將瓶子的行相當成了自相,如此而已。

這就是經部宗不同的觀點:外境——真正柱子的本體是一種隱蔽分,任何人都見不到、摸不到,人們見到的柱子只是一種行相,真正的柱子以潛伏或隱蔽的方式存在著。

雖然所謂的外境也是以微塵組成的,對其逐漸抉擇就可以了知為空性,但只要承認外境,就必定要承認經部宗這一極富合理性的觀點。

以比喻來說明這些道理,比如以染料改變的玻璃作為現量,真正玻璃所取的只是染料的影像。此處的「染料」並不是指給其他物品著色的顏料,而是說,各種顏色的布匹上放置一個水晶球,水晶球的本體是透明的,但我們看的時候,就好像布匹的顏色已經染在了水晶球上。其中,布匹的顏色如同真正的外境,水晶球即是識,而水晶球上見到的布匹顏色則是行相。水晶球是可以現量見到的,當我們將水晶球放在布匹上時,透過水晶球可以看到布匹各種各樣的顏色,而真正布匹的顏色卻絲毫未見。

因此,現量顯現的唯一是識的本體,而如同布匹隱藏在水晶球下面一樣,真正的外境也是以隱藏的方式存在著,根本見不到。真正來講,經部宗在見外境的過程中,實際就是自己的眼識見自己,只不過這樣的眼識帶有一種外境的染污而已。

[1]《釋量論》:彼諸慧能無劣弱,亦無通達甚深性。彼諸增上精進者,亦無能見最勝性。諸眾生中我相等,繼持善說不可得,如眾河流歸大海,吾論隱沒于自身。(法尊法師譯)

[2]經部宗認為,雖然識可以見到色法,但並不能見到所有的遮障之法,只有因緣具足時才可以見到;如果因緣不具足,識也見不到。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