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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莊嚴論解說 第八十九課

第八十九課

前面從遮破角度宣講了世俗諦的三種法相之後,麥彭仁波切在這里以旁述方式也講了三種否定:非可能否定、非有否定和另有否定。以這三種否定可以遣除建立法相過程中的三大過患,也即相違、不遍、過遍。在因明當中,對于建立法相的要求比較嚴格,必須遠離這三種過患才是真實的法相,有關這方面,《釋量論·正量品》中有宣說。

我們在任何一個差別事上建立差別法,第一種情況,此差別法唯一在這一差別事上存在,比如,現在娑婆世界中可以稱為量士夫的唯一是釋迦牟尼佛,由于唯他具有這種功德,因此以另有否定的方式將其他人全部否定了。第二種情況,此差別法不僅在這一差別事上存在,在其他差別事上也存在,比如柱子是無常,由此已經將柱子不是無常的反體排除了,而且,不僅柱子是無常的,瓶子、大海、山羊等都具有無常的特點。

依靠上述兩種否定方式,可以成立自己所表達的意義。也就是說,想要說明唯一此法具有某種特點就以另有否定來抉擇,比如釋迦牟尼佛是世間上唯一的量士夫,或者唯一愛因斯坦是原子彈的創造者。如果不必表達唯一具有這種特點,比如月稱論師是無與倫比的中觀論師,這時並未否認龍猛菩薩、靜命論師、寂天菩薩等中觀論師,這時也就不用「唯有」這個詞。「唯有」在藏文文法中是具有特殊含義的另有否定的詞句,表面上看,「唯有」是一種肯定句,其實在肯定的同時,間接已經否定了它不具備的反體。

因此,在任何事物上具足任何差別法的角度來講,都可以分出無數反體的否定,比如瓶子是差別事,在它上面有很多差別法——無常、所作、有為法等等,每一個差別法都遣除了它的違品。我們說「瓶子是無常」,差別法的反品——不是無常已經否定了。或者以花布作為差別事,花布上面具有白紅藍等七種顏色,那麼,以白色可以遣除非白色、以紅色可以遣除非紅色……七種顏色分別具足了七種否定。

實際上,排除非本身的本體與肯定是一個意思。比如口中言說柱子的時候,以「柱子」兩個字已經排除了非柱子,與肯定柱子是同一個意思;說大海時,不是大海的本體已經遣除了,自然而然大海的本體已經建立起來了。

本論當中是說差別事和差別法,《般若經》、《現觀莊嚴論》當中經常講有法和法,所謂的柱子稱為有法,在柱子上具有多少個法或者特點,這樣說也是可以的。以藍色為例:有法或差別事是指單單藍色,而藍色上面的所作、無常等就是法或差別法。以人作為差別事,人的上面也可以安立很多不同的差別法。

平時研究任何一種法,首先要明白什麼時候是研究差別法,什麼時候是研究差別事,不然任何事物的本體和差別也就沒有辦法分析了。《俱舍論》中講心和心所時也講過:所謂的心是執著差別事的,心所則是執著差別法的。理解方法上稍有不同,但意思基本是相同的。

另外,《量理寶藏論》中說[1]:法相、名相、事相三者能遍于所有萬法。也就是說,任何一個法不具足這三者就不可能存在。其中,所謂的法相也叫做義反體,是從這一法本身的特點來安立的,如具有項峰垂胡;名相則是自反體,如黃牛;事相也就是事反體,指具體的事物,比如花白的黃牛。從意義來講,這三者也是一體的。麥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門》的頌詞和講義中,對自反體、義反體和事反體三者講得比較細緻,此處未作廣說,我們大概理解就可以了。

歸納而言,不管另有否定還是非有否定,全部是從遣除非自本體的角度來安立的。以上有關否定方面的問題,麥彭仁波切以非常淺顯易懂的語言,已經給大家介紹完畢,下面再回到世俗法的三種體相上繼續宣說。

前面已經講了名言法的界限,但也並不是說唯有具自相的法才是名言法,除此之外,總相、二月等全部不承認,不能如此承許,否則,語言總相和分別總相也就不能承認了,有這個過失。所以,從靜命論師的觀點來講,在名言中暫時應該分為現相和實相,前者是在迷亂眾生面前所顯現的名言法,後者是指最究竟的顯現。從暫時的現相角度來講,黃色海螺的本體和它的有境應該承認;但從最究竟的角度,見到白色海螺的有境才是真相,而真正起功用的法安立為名言,也是從這個角度來講的,這就是靜命論師所要抉擇的名言。

那麼,針對世俗法的三種特點——未察似喜、生滅法和起功用,下面提出了一些問題。當然,這也不一定是真正敵宗提出來的問題,以前獅子賢菩薩在講到般若觀點時,也經常會自己站在對方角度開始自問自答。因此,對于下面的三種辯論,希望道友們在理解過程中認真思維對方究竟是如何承認的、自宗又是如何回答的,只有這樣才會明白因明和中觀的很多道理。

辯論一,有人說:世俗諦具有三種法相是不合理的,假設未經觀察時似乎歡喜而存在,那麼,苦受的事物(有法),在未經觀察的情況下也應該是喜受(立宗),是世俗之故(因)。

一切世俗法的第一個法相,就是在未經觀察時似而歡喜。對方認為這種承許不合理,比如個別道友雖然身體也不錯、生活也不錯,但還是無緣無故覺得很痛苦,如果世俗法在未經觀察時似而歡喜,那麼,特別強烈感受的這種痛苦作為有法,在未經觀察的情況下也應該成為一種似而歡喜的存在,為什麼呢?是世俗諦的緣故。但是不能這樣承認,因為正在感受痛苦的時候,不能說未經觀察的情況下是一種歡喜的感受。對方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

對于這個問題,可以用同等理來遮破。《俱舍論大疏》中也說:對方提出問題時,可以用一個同等理讓他分析。也即在對方分析的過程中,自宗用同樣的分析發出太過。這在辯論過程中是允許的,但是沒有任何關系的問題,在因明場合當中不允許提出來。

現在每天晚上講完課以後,我雖然感覺有點累,但還是讓大家提出一些問題。這樣的話,對大多數年輕人來說,可以稍微打開一點思路,尤其是有關佛教方面的很多問題,在這種場合當中通過一問一答的方式,大家一起探討還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們對上面這個問題回答說:梵天、大自在天、轉輪王的世間安樂(有法)應是痛苦(立宗),因為一切有漏法都是痛苦的本性之故(因)。

因為世間當中的梵天、大自在天、轉輪王活的時間特別長,生活也是非常安樂,但是,一切有漏法皆為痛苦,這一點,以教證、理證都可以成立,所以,梵天、帝釋天的快樂也應該成為痛苦。可是不能這樣承認,因為明明是快樂的,不要說轉輪王,現在世間的一些大老闆的生活也是非常快樂的,他正在快樂的時候,你不能說他所感受的是痛苦。

實際上,麥彭仁波切下面也說:第一個辯論只不過是咬文嚼字而已,不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如果分析其中的密意,轉輪王暫時來講的確是快樂的,但一切有漏法的因、果以及體性都是痛苦的,所以顯現上的這種快樂也是痛苦的意思。同樣,所謂的「似而歡喜」也並不是真正歡喜的含義,意思就是說,現在世俗諦中顯現的法,在未經觀察這一層面上,似乎是實實在在存在的一種法而已,實際上是不成立的。

下面的兩個辯論牽涉到空性,以及無為法和有實法的關系等問題,因此具有非常深遠的意義。

辯論二,對方說:既然生滅法都是世俗法,那麼,所謂的無遮空性(有法),應該成立為剎那性(立宗),因為是世俗法的緣故(因)。

《自釋》中說:「由于依于所謂世俗之分別念的緣故,無生等也成世俗,而不是勝義,如同樹木等的詞義一樣。」此中「無生」是指單空,也就是說,單空應該是世俗而非勝義,比如樹木的語言總相和義總相全部是世俗諦一樣。對此,不能說因不成立,因為單空是世俗法這一因可以成立,《中觀莊嚴論自釋》中已經明確說到:單空是世俗諦,不是勝義諦。如:「無生等也歸屬在正世俗中。」所以,無生空性歸屬于世俗諦當中是成立的,但空性是無實法,怎麼會成為剎那生滅的呢?不能如此承認。

麥彭仁波切站在中觀角度,再次發出了一個同等理的太過:無遮空性(有法)應該不能思維、言說(立宗),你承許它為勝義之故(因)。這一點周遍可以成立,而且決定可以成立,為什麼呢?佛經中說:「勝義尚且在心之運行中亦無有,何況說一切文字。」所謂的勝義諦在心的行境中也是無有,更何況說文字的行境?不可能有。對方如果說:這樣承認是正確的。對于單空來說並不能這樣承認,因為與現量相違。所謂的單空,我們在口中可以言說,心中也可以如是思維,所以你說它是勝義諦根本不合理。

這種辯論方式,大家應該用心思維,不然剛開始好像根本分不清是對方說的還是自宗說的,實際上,只要願意下功夫,會發現這里面的意義還是非常深奧的。

第三個辯論是從具有功用這方面來辯論的。對方說:虛空等無為法(有法)應成可以起功用(立宗),是世俗之故(因)。

他們認為虛空應該成立為世俗法,因為所知萬法必定包括在二諦當中,由于這一虛空並非遠離一切戲論的境界,也不是單空的一種表示,所以不是勝義諦,應該是世俗諦了,既然是世俗諦就應該起作用。然而,虛空明明不具有功用,不管俱舍還是因明,虛空都應該包括在無實法當中。

麥彭仁波切同樣站在中觀角度說:關于這一點,推理要從意義上來理解,而不是從詞句上理解。在意義上,所謂的虛空是常有無實法只不過是一種言詞,從任何法不存在的角度安立而已,真正虛空的本體既不是有為法也不是無為法。不然按照對方的說法,以同等理類推,石女的兒子也應該起功用了,因為他是世俗法之故。為什麼呢?一切所知萬法可以包括在二諦當中,而石女的兒子不是勝義諦的緣故,必定屬于世俗法,應該起功用。

這樣一來,對方完全可以了知,石女兒和虛空在名言中除假名以外根本不存在,因為詞句一致並且意義的本體不存在這一點,對于所有無實法來說都是相同的。

對方如果分析說:石女兒起功用的說法不能成立,由于執著石女兒的心可以包括在世俗諦當中,因此不包括在二諦的過失並不存在,但它的體相根本不可能存在。既然如此,我們對虛空同樣可以分析:執著虛空的有境可以包括在世俗當中,除此之外真正的虛空也是不存在的,所以不會有虛空起功用這種過失。

對方再次辯解說:虛空和石女兒子截然不同,因為虛空在名言中是存在的,法稱論師也經常以此作為常有的比喻,《俱舍論》中也講到地水火風空五大;石女兒在名言中根本不存在,因此二者之間存在很大的差別。

對此可以回答:在外境的自相上,虛空和石女兒沒有任何差別,同樣不存在自相,因此,在觀察外境的場合里,你說虛空與石女兒不同,虛空存在、石女兒不存在的話,究竟是以何種理由來成立的?對于這一點很期待你們的回答。實際上,對于虛空和石女兒,沒有任何真實的證據可以說明一者成立一者不成立,二者在本體上都不可能存在。

麥彭仁波切說:以上只不過是為了開開玩笑才稍稍運用了一些辯論。

真正從意義上來講,所謂的「未察似喜」,也就是指如同水泡、陽焰一樣,在未經觀察的情況下可以聽之任之,似乎真真切切存在著,由此稱之為「似喜」。而並不是指感受中的痛苦和歡喜,因為虛幻的景象也不決定是歡喜的,比如出現令人恐懼萬分的景象時,根本不可能感受歡喜。

因此,這也只不過是對未加觀察的情況下,似乎真實成立而自取欺騙的角度相似表示的,千萬不能將頌詞當中的「喜」認為是身心快樂的過程。因為在未經觀察的時候,痛苦也是實實在在存在的,就像有些道友一樣,正在聽課的時候也是心煩意亂,聽也聽不進去、看也看不進去,這樣一來,是不是應該說未察似苦、未察似痛、未察似愁……

[1] 《量理寶藏論》:三法周遍諸所知,是故闡釋彼安立。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