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莊嚴論解說 第九十五課
第九十五課
依靠種子的作用產生苗芽即是作用理,應該通達:這一點即是種子的法性力,就像火的自性為暖熱一樣。所以,任何因憑藉自己無有阻礙的一種能力,並不是不生自果;或者錯亂生果,比如青稞種產生豌豆等;也不會出現無窮生的現象,因一般只要生果之後,此層因果便會截斷。這就是一切有實法所具有的法性力,或者叫做作用理。
那麼,芽是從已滅的種子中產生還是未滅的種子中產生呢?
實際上,從已滅的種子中產生不合理,未滅的種子中產生也不合理。所謂的果只不過是從前一剎那種子這一近取因中產生而已。不管是農民還是學習教理者,只是將前面的種子這一因作為生芽的因,而承許未滅的有實法與已滅的無實法中任何一者生果都不合理。
前面也已經講了,種子相續不間斷地產生苗芽,真正的因果中斷而無法產生的概念始終得不到,因此,說種子滅完的無實法中產生以及種子未滅的有實法中產生都不合理。
真正的苗芽是依靠種子的色法部分產生,還是種子上無有他法的遣余部分產生?實際上,之所以說因果是虛妄假立的原因就是這樣,無論色香等還是八種微塵都不可能作為真正的因。如果將灰色種子在方向上分為東南西北,或者從時間上分為過去、現在、未來,現在也是分為一剎那一剎那,那麼,除了單獨分開作為因的這一部分,其他部分根本不能充當因,如此一來,整個名言也就全部瓦解了。為什麼呢?依靠因產生果是人們共稱的一種名言,你卻對因作了方向、時間、形象等方面的區分,然後說這一部分可以作為因、那一部分不能作為因,這樣一來,所謂因緣聚合產生果的說法也就不能成立了,因為除特定的那一部分,其他任何法都不可能成為因。
真正來講,因果與幻化沒有任何差別。人們經常將夢境、魔術作為幻化的比喻,認為幻化的大象、駿馬是虛假的,而種子生芽是實有的。大慈大悲的佛陀在《寶積經》等很多經典中說:諸法如幻如夢。為什麼這樣講呢?從現而無自性的角度來講,因果與幻化實際無有任何差別。
從做夢的角度來講,夢境中大象的顯現,最初的時候沒有產生過,正在做各種動作的時候其實體也不存在,最後也不知道消失于何處。同理,對綠色的苗芽進行觀察,其實它前面根本找不到一個實有的因,最後滅盡的時候也是什麼地方都找不到。即使正在顯現的時候,以離一多因或者金剛屑因來觀察,也與鏡中影像一模一樣,大慈大悲的佛陀在眾多經典中說諸法如幻如夢的原因就在這里。對于這一點,單單字面上、口頭上理解是不行的,應該在內心深處體會到:一切萬法的本體,正如佛陀所說的那樣,是如幻如夢、無生無滅的。
釋迦牟尼佛在第二轉法輪中抉擇一切法從空性中產生,正在安住時也是安住在空性當中,最後滅盡時也是在空性中消失。第三轉法輪包括《寶性論》等法門在內,則抉擇了萬法最初在光明如來藏的妙用中起現,中間安住以及最後消失也同樣除光明以外沒有其他任何法。有關這方面的內容具有非常甚深的意義,如果沒有長久聞思串習,僅僅從字面上不一定通達其中的深義,但是,為了通達這些甚深教義,在聞思過程中哪怕只是心中作意也會有不可思議的功德。
此處講到,如果承認因和果之間存在一種成實的產生,那從時間、方向等各方面應該經得起觀察,可是一觀察,所謂的名言全部都會如同水泡一樣破滅。一切有實法也是同樣,依靠智慧進行分析,根本經不起任何觀察,馬上就會消于法界,與夏天的彩虹無有二致。所以,靜命論師說,未觀察似乎實實在在存在,就好像愚童執著彩虹的美麗一樣,真正去尋找剖析其實質,完全是現而無自性的本體。
說「所謂的瓶子唯一是色塵」是完全不合理的,這只是對它部分的理解。同樣,對于因和果之間接觸、未接觸進行觀察,實際任何一種情況均不合理,但以因無欺引上自果卻是一種無可否認的規律。
在相關的經典和論典中是這樣說的:不論太陽還是月亮,在澄清水池中完全可以映現出與之一模一樣的影像。如果對此進行觀察,月影正在水池中顯現的時候,天月的色法與水月這種影像接觸還是不接觸?所謂的接觸和不接觸實際都不合理,這一點我們可以現量見到。因和果之間的關系也是如此,就如同天月不存在則水月不會顯現一樣,二者之間的關系只是一種很巧妙的自然規律,當因完整無缺時果自然會現前。
大家對諸佛菩薩以誠信心祈禱時,就如同澄清的水器放在地上一樣,諸佛菩薩的加持力必定會原原本本顯現。比如經堂里面有一千個人一心一意祈禱蓮花生大士,那麼,在每一個純潔的心池當中,都可以顯現蓮花生大士加持的月影。這時,蓮花生大士的加持與我的心是接觸還是不接觸?即使名言中也是不可能觀察的,這就是一種緣起規律。
以因本身的能力可以生果,唯一是緣起規律。現在的很多物理學家、化學家每天苦思冥想,但對因和果之間的關系,根本得不出一個真正的結論,因此,只要超越了緣起規律的范圍,無論如何下定義也是沒辦法的。當然,作為佛教徒不會頑固不化、心存嫉妒,只要你除因緣和合以外能夠說出另外一種因與果的關系,我們也是可以承認的,但是,自古以來沒有一個人可以超越這一范圍,唯有佛陀的緣起規律才能說明一切萬法真實的正相。
對于「種子生芽、業現果報」之間的關系進行分析,到底因滅以後產生還是因未滅產生呢?在未滅的情況下,果已經產生的時候因還存在,如前所說就會出現因果同時的過失。假設從滅法中產生,種與芽之間已經被剎那性的滅法中斷,則會出現因果並非一個相續的過失。種、芽之間如果未被剎那性的滅法中斷,所謂的因怎麼會成為滅法呢?不應該滅,而種子始終未滅,以因生果的情況也就不會存在了。
下面再來觀察,種子滅的第一剎那未滅的同時生芽還是已滅之後生芽?如果是未滅的同時生芽,滅法之因與苗芽之果二者已經同時存在,因而不合理。如果是已滅後生芽,那麼,第一剎那滅法已經滅盡後會再度出現第二剎那的滅法,這時,第二剎那的滅法與芽同時並存,因果又成同時了,所以也不合理。這樣一來,除了滅法產生滅法以外,產生苗芽的機會始終不可能存在,最後滅法已經遍滿虛空了。
如果說滅法並非剎那性,這種恆常又有實的事物無有功用的緣故,又怎麼能充當生果之因呢?這種所謂的因也可以生果的話,恆常存在的自在天也應該生果了。由此可見,即使種子已經滅盡,但後面始終會有滅法出現,所以永遠不會有生芽的機會。
此外,由于始終被滅法占據,因和果的相續已經全部斷絕,必定導致一切法永不存在的結局。正如本論《難釋》中所說的那樣,從已滅和未滅的兩種因中產生均不合理的緣故,應該對以因生果這一法爾理誠信不移。
對于因和果之間的關系應該如此抉擇,這樣的道理,哪怕多少個佛教徒或者智者來到你跟前,除此之外也不會再有其他說法,在其他的非佛教徒面前,也是完全可以站得住腳。這種定解一旦生起,你的相續中已經生起了名言中因果的正見。《四百論》中說:即使毀犯戒律,也切莫失毀正見。
作為一個修行人,對自相續中的因果正見應該把握一種分寸。有些人太過分了,由于中觀和密法當中出現了「因不存在、果也不存在」之類的詞句,于是認為因和果都不存在,這樣的話,中午沒有必要吃飯,也沒有必要為了吃飯先生火了,所以不能這樣想。有些人也太執著了,認為因果是穩固不壞的、永遠不能摧毀的,說「萬法是空性的,因果是不空的」,這也是絕對不合理的。
任何一個法,有現相的層面也有實相的層面,根據自己智力的不同,可以著重現相也可以著重實相,但無論著重哪一個側面,在這一側面的規律都不能違越。比如對勝義空性一竅不通,那麼就不可能超越因果;如果真正通達了勝義諦,名言的規律或法則也是可以超越的。
所以,大家在學習中觀的過程中應該有所收穫,什麼樣的收穫呢?對萬法的真相一定要把握一種分寸。不要認為什麼都是空的,對一切因果全部不在乎;也不要認為一切法實實在在存在,永遠都不空,無論任何一種場合都不要過分執著。
在聞思的過程中,自己應該將麥彭仁波切和其他高僧大德的教言結合起來修持,自相續中的世界觀也好、因果觀也好,應該在內心生起一定的定解,對于名言與勝義的因果界限有一種標準,這一點非常重要。
以種、芽作為比喻,在名言中,包括牧童以上的人都會說因滅了以後生果,為什麼會如此安立呢?這只是為了遣除因本身在果位存在這一點,才說依靠因產生果的。實際上,仔細觀察因如何產生果時,根本得不出任何結論。根登群佩說:智者在越接近萬法實相時,越是啞口無言。對于種子與苗芽越觀察越無法以語言來表達,因為一切法的實相不可能用語言表達出來,就如同一開始可以用手指來指月亮,但真正望過去時,所謂的手指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因此,語言只是暫時了解萬法真相的一種方法,真正來講,萬法的真相根本無法以語言文字來代替,因和果之間的關系也是同樣。
因的剎那滅盡與果的剎那產生二者,如果未被他法中斷而生滅,也就不會存在因果生滅的情況。除了先前的因本身以外,能生果的滅法在因滅亡之後遺留下來從而成為有實法,這一現象根本不可能存在。一切果雖然以因作為前提而產生,但在理解時應該明白,所謂的前提也就是指除因以外不存在任何能生果的有實法。
辛二、現基必為實空:
故謂俗無因,非理亦不然,
設若此近取,真實請說彼。
此處主要破有實宗的觀點。
有些人認為:所謂的世俗法無因是不合理的,應該存在因。
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如果真正存在一個近取因,你應該指出來,到底這個因是什麼?按照中觀宗的觀點,一切萬法產生的因根本不可能存在。為什麼呢?一切法在無有自性的同時,以因生果的方式不滅而顯現,因此萬事萬物絕對是在自性不成立的同時顯現的。
有實宗的論師說無分微塵和無分剎那應該實有存在,唯識宗認為依他起識在勝義中也是存在的,他們認為萬事萬物的顯現必須有一個基,如果現基不存在肯定不合理。
實際上,這樣一種世俗的現基或近取因如果真實存在,那麼請你們一定要指點出來。假設真正存在這樣一種現基,一切法都是依靠它來產生的話,中觀宗也可以承認,但是以真正的智慧進行觀察時,一切法即使在世俗中也是不存在的,《入中論》說[1]:以理證來觀察時,一切法在世俗中也不存在,就像石女兒的自性產生在世俗和真實義中都不存在一樣。
靜命論師在此說到:如果無有任何理證妨害而真實存在的話,我也會承認它是因。可是,依上述理證已證實一切所知均不成立為實有,所以,要安立實有之因實在是無能為力,正如龍猛菩薩在《成名言論》中說「字一咒皆無」一樣。
全知果仁巴曾說:不要說藏地,就連印度也是沒有《成名言論》。不過,《中觀六論》中的《成名言論》,的確在藏文中沒有翻譯過,只有其他五部論典。
《成名言論》中說:所謂的密咒並非一個字,而是由很多字組成的,如果其中一個字沒有都不可能成為此密咒,那麼,所謂密咒的加持是不是僅僅一個字的功用呢?並不是,這也是一種因緣和合。妙藥也是同樣,其中存在很多成分,單單依靠一種元素能否起到藥用呢?根本不行,實際這也是因緣和合才可以有效用的。在魔術中顯現的大象、駿馬等,也需要木板、石子以及幻師的技術等很多因緣聚合才能顯現。所以,《成名言論》中也以密咒、妙藥、魔術等比喻說明了一切法緣起而現的道理。
[1] 《入中論》:如石女兒自性生,真實世間均非有,如是諸法自性生,世間真實皆悉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