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缽舍那講記 第十六講
第十六講
2005年3月3日
三界眾生之怙主,宗大師曾經在《三主要道》當中有談到一個偈頌。在昨天我們是談到《三主要道》里詮釋空正見的第一個偈頌。第一個偈頌當中最主要的內涵是談到了,縱使行者的內心有出離心以及菩提心,但要是無法生起空正見的話,還是沒有辦法斷除三有的根本,也就沒有辦法得到究竟的解脫。既然想要獲得解脫,斷除三有的根本,必須要生起空正見的話,那如何才能夠在我們的內心當中生起空正見呢?在下一個偈頌里就有談到,「觀見世出世間一切法,從因生果真實不虛妄,一切所執之境皆壞滅,彼乃趣入佛陀歡喜道。」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句話,「觀見世出世間一切法」這當中的「觀見」就是談到,一位想要證得空性的行者,他必須要能夠如實的了知「世間」以及「出世間」的一切法則,皆是由因生果的緣起之法。以字面上的意思而言,這當中的「世間」是談到了輪迴,「出世間」是談到了涅槃,所以藏文版的原文當中是談到了「觀見輪迴涅槃一切法」。為什麼在這個地方要特別的談到「輪迴」以及「涅槃」,最主要是在詮釋四諦的法門。一切的法皆可以統攝在輪迴以及涅槃當中,而更進一步的,以「四諦」的角度來探討所謂的輪迴以及涅槃這兩種法類的話,所謂的「輪迴」它最主要包含的是所謂的染污諦,而「涅槃」是所謂的清淨諦。所謂的「染污諦」就是我們在輪迴當中流轉的次第,而「清淨諦」是跳脫輪迴獲得解脫的次第。因此當我們在探討輪迴以及涅槃這兩類的法則時,我們必須要先能夠探討,我們是在輪迴當中如何的流轉?之所以會在輪迴當中流轉,最主要的因是來自于我們內心當中的「無明」。所以我們必須要先認識無明,並且看到無明所帶來的種種過患,透由知道無明所帶來的過患之後,才能夠更進一步的去探討無明的正對治為何。到最後我們會發現,證得無我的智慧是無明的正對治,而透由修學證得無我的智慧,而得到究竟的解脫。因此這當中就有特別的談到,「觀見世出世間一切法,從因生果真實不虛妄」,這當中的四諦法則,不管是染污諦,或者是清淨諦,他們彼此之間都有一種由因生果的緣起的軌則,而這樣的一種見解是所謂的粗分的依起見,粗分的依起見,是建立在由因生果的法則之上。
在這個偈頌當中的第二句話,有特別的強調「從因生果真實不虛妄」,這當中為什麼要特別的強調「不虛妄」這三個字呢?我們在輪迴當中流轉的同時,我們都知道之所以會在輪迴當中流轉受苦,是因為被「業」以及「煩惱」所束縛的緣故。所以在業以及煩惱束縛的當下,我們可以稍微的感受到,在輪迴當中流轉的滋味,並且在流轉的當下所必須要承受的苦,也是我們現前能夠稍微體會,並且感受到的一部分。雖然對于之前我們所介紹的清淨諦,也就是滅諦、道諦的種種功德,在當下我們或許沒有辦法生起強烈的體會,但實際上無法否認的一件事情,現今我們在輪迴當中流轉,並且在流轉的當下,是有許多的痛苦,是我們本身所必須要去承受的。有時候只不過是我們自己不想去思惟罷了,你仔細的思惟你就可以知道,我之所以會在輪迴當中流轉的原因,以及在流轉的當下所必須承受的苦為何?之所以會流轉的最主要的因素,你仔細的思惟大概可以知道,這一切都是來自于我過去所造的業,以及我內心當中的煩惱所造成的。甚至對于這一點,我們可以透由現量,能夠稍微的體會得出來,我們現今所遭遇的這一切是如何的。透由這樣的一種思惟方式,更進一步的我們可以去探討,輪迴的因也就是「無明」是不是有辦法斷除的?如果無明是有辦法斷除的話,究竟的解脫也應該是有可能會成辦的。雖然你在探討無明是否能夠斷除,解脫是否能夠成辦的這個問題的當下,雖然你沒有辦法透由種種的正理來做一個究竟的探討。但是透由業以及煩惱而造作了輪迴當中的苦,透由這樣的一種因果關系,我們慢慢的去思惟,會發現到「無明」的這種顛倒心識,或許可以透由正對治而將它完全的斷除,在斷除之後,解脫應該是有可能得到的一個果位。雖然在探討這個問題的時候,你或許沒有辦法舉出眾多的正理,但你不斷的去思惟,甚至去觀察,你可以稍微的了解到,斷除無明、得到解脫是可能的一件事情。
在現今的這個時代當中,我們都知道有很多的人,並不承認宗教的種種教義。甚至有很多的科學家,在探討所謂宗教所提倡的教義時,一方面他並沒有辦法完全的否定某一種宗教他所提出來的教義,但是另一方面,他也沒有辦法完全的承認對方所提出來的一些概念。所以到最後有很多的人,對于所謂的宗教,甚至佛教的這個內涵,他會認為這是「心」所捏造出來的一種法則。就比如以佛世尊宣說了佛法而言,很多的人會認為佛世尊是因為看到眾生苦樂的問題,而用他的心捏造出的一種法,他會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解釋佛世尊所傳下來的教法。但是以佛弟子的角度而言,當我們在探討這些事情的當下,似乎不是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作解釋。就以佛陀宣說四諦的法則為主,佛在宣說四諦法的當下,他並不會強迫弟子們一定要聽從他所講的這一切,他並不會說因為這是我說的,所以你必須要承認,甚至更進一步的你要照著這樣方式,強迫你一定要去做這件事情,並不會。佛在宣說佛法的同時,是透由各種的正理來證成他所說的這一切是有根據的。就比如說,我們現今都能夠感受到,我們所承受的苦,我們也知道在獲得了有漏的蘊體之後,在這個蘊體之上,是有許多的痛苦是必須要承受,必須要去面對的。但這一切是如何而來的呢?當我們仔細的去探討我們會發現到,我們所必須承受的苦,都是源自于種種的因緣聚集之後而形成的。並且在承受痛苦的當下,我們也都知道每一個人,尤其是以我們本身為主,我們都是想要離苦得樂。我們想要獲得快樂,但我們想要獲得的快樂才是如此的難成辦;我們想要避免的痛苦,在透由各種方式想要盡可能的避免的當下,卻沒有辦法完全的斷除。如果在此同時,你是承許來生是不存在的話,以這樣的一個論點而言,來生既然不存在,也就沒有所謂來生的痛苦。但是以今生的角度來作探討的話,現今你是想要離苦得樂的眾生,但是你知道你所承受的苦,透由外在各種的方式都沒有辦法去除,沒有辦法完全的解決,這個原因到底是在何處?從這個角度去作探討的話,或許你會有一些比較清楚的概念。
我們一般的人都會想要藉由種種的方法,來讓我們獲得快樂以及解除痛苦,但實際上我們想要獲得的快樂,真的就獲得了嗎?我們想要解決的痛苦,難道就有辦法從根拔除嗎?實際上這都並不然。有時候我們會將這種寄望,寄托在科學家的身上,認為科學家他只要發明出某一種東西,我就能夠獲得快樂,甚至說科學家只要生產了一個新的產品,就能夠驅除我的痛苦,我們會有這樣的一種想法。但是實際上到現今,科學家發明了這麼多的東西,難道我們就真的獲得快樂,解決了一切的問題嗎?並不是。從這個當中我們可以發現到,苦樂的背後有一個最究竟的根本。就以痛苦而言,我們雖然想要透由外在種種的方式,來去除當下所面臨的苦,但似乎苦是沒有這麼容易可以解決的,從這里面我們就可以知道,我們自己本身並沒有自主權來解決這件事情。真正苦的背後,它最究竟的根源,不外乎就是業以及煩惱,我們是被業以及煩惱所控制住,所以當下透由我們自己本身的力量,想要藉由外在的物質來改變苦樂問題,這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情。也就是因此佛世尊在宣說佛法的當下,就有特別的強調,我們不想要承受的苦,之所以必須要去面對、要去承受,最主要的關鍵是因為我們被業以及煩惱所控制住了,他是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為佛弟子們介紹佛法。而並不是說因為我是佛世尊,所以對于我宣說的法,你們必須要認同,而且要照著這個方式去修行,他不會以強迫的態度,來強迫你一定要修學佛法。而是說對于世尊他所介紹的法,你透由思惟之後,到最後你會覺得,世尊所宣說的法似乎有一點道理。就以四諦而言,四諦的內涵實際上,都是可以透由正理來證成的,更進一步到最後,我們用現量也可以完全的觀察到四諦當中的內涵。
所以對于這一點,平時法王在講法的時候,都會有特別談到,現今透由科學的觀察,佛所宣說的某一類法,或者是追隨佛的佛弟子,以世親菩薩而言,他們所談到的一些論點,似乎沒有辦法透由現量來證成。比如以世親菩薩而言,世親菩薩說地球形狀、大小,形成的方式,但現今科學家透由外在的儀器所觀察的結果,似乎有一段很大的差距,所以對于世親菩薩所提出來的這些論點,透由現量似乎是沒有辦法觀察到的。如果我們在仔細的觀察之後,對于經論當中所提出來的內涵,確實沒有辦法透由現量來證得的話,這樣的一種法則你不去承認它,這也沒什麼關系。但對于四諦的內涵而言,不管科學家他透由任何的一個角度來作觀察,都會發現到這是不得不承認的一件事情。以我們現今所承受的痛苦,我們想要獲得的快樂而言,這是我們每個人都親身經歷,而且可以感受到的一件事情。所以對于這種苦樂問題,科學家透由外在的儀器檢查之後,是絕對沒有辦法推翻它,沒有辦法否定它的。
過去法王,在談論世親菩薩所造的《俱舍論》的時候也會談到說,對于世親菩薩所造的《俱舍論》當中某一部分的內涵,透由現今科學的觀察,似乎跟科學家所提出來的論點是有相違的。尤其是在世親菩薩所造的《俱舍論》的第三品里面有談到「業生世間一切法」,並且更進一步的有談到,南贍部洲,也就是我們現今所在的這個地球,它形成的方式,它的形狀、大小、外貌各方面都有詳盡的探討到。但當時在當地勝行的一部論著,是外道的一部論典。在外道的論典當中,它是有談到「梵天造作一切法」,並且對于南贍部洲的形狀、顏色以及外貌,也有作詳盡的敘述。但是對于第一點,也就是「梵天造作一切法」這一點而言,透由正理我們來觀察之後,我們會發現到,要是一切的法是由梵天王所造作出來的話,這會違反正理,甚至違反現量,也就是因為它違反正理、違反現量的緣故,對于這個內涵,世親菩薩在解釋的時候,就換了一種方式來作解釋,而談到了「業生世間一切法」。但是對于地球的形狀,或者是它的大小而言,實際上地球是圓的、是方的,跟我們說實在並沒有太大的關系,所以它是圓形也好,它是方形也好,甚至它是任何的形狀,其實這都可以接受,這並不一定要去否定,或者並不一定要去證成的一件事情。再加上當時印度是很流行外道的這一本論典的緣故,所以為了要適應當時眾生的根器,世親菩薩在解釋地球的形狀以及它的大小,它形成的方式的時候,是照著外道的論著來作解釋的。但由于第一個部分,也就是「梵天造作一切法」的這個內涵,透由正理以及現量來作觀察之後,會與正理、現量相違的緣故,所以並沒有以外道的方式來作詮釋,而更進一步的談到了「業生世間一切法」。但是對于地球的形狀和它的大小種種的內涵,因為當時這部論典相當的勝行,而且當時人們也是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詮釋地球的形狀以及大小等內涵,所以當時並沒有將這個部分做一個非常大的更改。
之前我們談到所謂的「緣起」的這個概念的時候,我們是以四諦的角度而談到了由因生果的緣起法。但實際上當我們在談到由因生果的緣起時,難道我們一定要從四諦的角度來作解釋嗎?這並不是。現今我們在日常生活里,我們的四周圍有許多的由因生果的緣起法,這些法則我們仔細的去觀察,我們就可以稍微的了知到,許多的果在形成之前,是必須要具備有很多的因緣和合之後才有辦法形成的。甚至我們現今四周圍有很多的東西是我們沒有辦法透由想象,沒有辦法透由內心思惟的力量,而得到的一個結果。我們會覺得很多的事情、很多的東西我們沒有辦法接受,甚至說它太不可思議了。但實際上這一切的事物都是建立在由因生果的緣起法之上,所以這當中就會特別的強調「真實不虛妄」的這個內涵。既然它是由因生果的緣起法,就表示它是存在的法則,既然存在的法則,我們就沒有辦法透由正理,或者是其它的正量來推翻它。但是當我們在建立由因生果的緣起法時,我們都會覺得由因生果的法則,是在外境本身而形成的一種緣起法,這是因為我們對于空性的內涵,完全沒有體會所造成的。透由善惡因、感善惡果的這種因果法則,我們會認為這種法則與我們的內心一點關系都沒有,不管我們平常在談論由心的力量去安立境也好,或者你不去談論這個問題,但實際上當你面對境界的時候,不管你嘴巴上面說由心安立,或者是不由心安立,你所看到的境界就是如此的真實。在你的內心當中所生起來的認知,你就是認為因果的法則,跟我的內心一點關系都沒有。甚至你會有一種縱使我的心不去安立它,由因還是會生果的,這是我們一般人會有的一種的概念。
但實際上我們更進一步的去思惟這個問題,既然果是必須要依賴、甚至觀待因才有辦法形成,就表示「果」的本身是必須要依賴他者,既然必須要依賴他者,就表示它並沒有自主的能力。我們也知道「一果」的形成,必須要透由眾多的因緣聚集之後,「果」才有辦法形成,「果」在形成之前,「因」必須要能夠具備,「因」沒有具備「果」就沒有辦法形成,「因」在具備之後,「果」是自然會呈現出來的。但是不管怎麼說,縱使由因所生的果,它本身具有強大的力量,但實際上它在形成的當下,是必須要觀待因緣,甚至觀待其它的法才有辦法安立的。既然必須要觀待,就表示它本身並沒有真實的自性,也不獨立,所以在這個當中我們必須要能夠去探討,觀待所形成的因果法則。對于這一點而言,科學家他也認同,在現今科學家的認知當中,他們會去探討許多微塵的這些事情,甚至他們發現到,許多佛教的論典里面根本就沒有談到的微塵,他們所談到的微塵是相當細分的。甚至他們也承認眾多細分的微塵在聚集之後,能夠形成粗分的微塵,而眾多粗分的微塵在聚集之後,是能夠形成一個個體的,這一點科學家他們也能夠認識到這個特色。所以他也知道,粗分的微塵,或者是個體,必須要透由眾多的細分微塵聚集之後,才有辦法形成,而從這個當中他們也能夠了解到,果是必須要觀待因,甚至必須要觀待眾多的因緣聚集之後,才有辦法形成。既然是必須要觀待,就表示它本身並不自主,也不獨立,「觀待」跟「獨立」這兩者是完全相違的。既然這一法是存在,又不自主,甚至在境界本身的那個方位,又找不到一個真實的境的話,那這一法它是如何安立的呢?既然它是存在,又不自主,在境界那個方位又沒有辦法真實的探討到它的話,就表示這一法是透由分別心去安立才有辦法形成的,它的形成完全是必須要觀待內心才有辦法建立,才有辦法形成出來。
所以因此在第三句話當中就有談到「一切所執之境皆壞滅」,這當中的所執境就是談到了「有自性」,或者是不需要觀待分別心所形成的境,這一點是透由正理能夠破除的。我們一般的人都會認為由因生果的緣起法,是在境界的那個方位很真實的能夠呈現出來,甚至在不觀察以及不簡擇的當下,我們能夠安立外境,但是你繼續的去觀察,甚至去探討境最究竟的本質時,你會覺得,你內心當中真實的境界似乎是不存在的。既然你在觀察以及探討之後,並沒有辦法找到一個真實的境的話,那境之所以能夠形成,最主要的因就是觀待于我們內心當中的分別心。所以既然境的形成方式,是必須透由內心的力量去安立的話,不需透由分別心所安立出來的境,就是我們必須要破除的,也就是這當中所謂的「一切所執之境」。這當中的「所執」是談到了「執著實相」,或者是「執著自性」的這種執著,它所執著的境是不存在的。雖然我們在不觀察、不簡擇的當下,會認為這個境是很真實的,但是你透由正理不斷的去觀察之後,你會發現境本身並不是以這樣的一種方式呈現出來。如果能夠以這種方式來探討空性的內涵的話,「彼乃趣入佛陀歡喜道」。
接下來我們看到《毗缽舍那》的正文,今天請翻到《菩提道次第廣論》的第446頁,我們進行的是第446頁的第二大段。在第三個科判當中,一開始他宗就提出了一個問難,這個問難當中就是提到了,破除了四生,有沒有辦法破生?所以談到了「由破自、他、俱無因生,若能破生,則四句生雖于名言此宗說無,故于破生不須簡別。」如果透由破除了四生能夠破生的話,那以你的角度,也就是中觀應成派的角度而言,四句生在名言當中是沒有辦法安立的,所以以你的角度,四生是可以透由正理來破除的。如果在破除了四生之後,生也能夠破除的話,「故于破生不須簡別」在破除生的時候,你不需要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這當中不需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就是談到你破生的當下,你不需要特別強調,我所破的「生」是所謂的「勝義生」。因為破除四生,要是能夠破生的話,在破生的當下,你不需要特別的去強調,你所破的生是勝義的生,你就直接說「你是破生」這樣就好了。「若不能破,則破四生亦不能破勝義之生」,如果破除了四生沒有辦法破生的話,那破除四生之後,相同的道理,也沒有辦法破除勝義之生,這是他宗所提出來的兩個基本問難。但對于第二點而言,自宗他會認為,如果生它所形成的方式,是以勝義的方式形成的話,也就是生本身要是勝義生的話,透由正理來探討,它必須要符合「四生」當中的任何一「生」。也就是因此透由破除了四生,能夠遮止「生」是有勝義,或者是能夠遮止「勝義生」的這一點,因為勝義生本身的當下,如果一法它是勝義生的話,透由正理來作探討,到最後都會發現到,它要不就是「自生」,要不就是「他生」等其它三種生法。因此如果能夠破除這四生,就代表它能夠破除勝義生。但是不是破除了四生之後,能夠破生呢?並不是。對于他宗所提出來的問難,自宗就回到說:「前說非許,當答後難」,對于之前你所提出來的第一個問難,我並沒有辦法承許,「當答後難」而對于你所提出來的第二個問難,我之後會作詳細的解釋。
若許勝義之生,須許堪忍觀真實性正理觀察。如果承許「生」它本身是有勝義的,也就是承許了勝義之生之後,「須許堪忍觀真實性正理觀察」,在承許了勝義生之後,我們也必須要承許這一法在透由正理觀察之後,必須要能夠堪忍正理觀察。這當中所謂的堪忍正理觀察,就是透由正理在觀察之後,它必須要找到一個真實的境,因為境界它本身是有勝義,有真實的話,透由正理在觀察之後,也必須要能夠找到一個真實的境界,這一點叫做「堪忍正理觀察」。所以若許勝義之生,須許堪忍觀真實性正理觀察,爾時須以正理觀察,自他等四從何句生?如果一法它是勝義生的話,透由正理來觀察之後,它必須要能夠安立這一法是自生,還是他生,還是俱生,還是無因生,它必須要從這四生當中找到一個最究竟的答案。由許勝義生,故定須許四句隨一觀察。所以得到的結論就是,如果你承許了勝義生,你就必須要更進一步的承許,我所承許的勝義生是四生當中的某一生,因為這一點是透由正理觀察之後所得到的一個結論。若僅受許依此因緣有此生起,未許實生,首先先將「實生」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如果說你只是僅承許了,透由因緣所生起的緣起法,在承許的當下,「未許實生」你並沒有承許,這種由因生果的緣起法是有勝義,或者是有自性的話,未許彼故,由于你並沒有承許真實的生,或者是你並沒有承許勝義的生,云何能以觀真實之理觀從自他等何者而生?既然你在承許生的當下,要是沒有承許真實生,或者是勝義生的話,那透由正理來作觀察之後,並不需要得到一個最究竟的結論,也就是它是四生當中的哪一生。因為你剛開始在承許的時候,並沒有承許生本身是勝義生,如果你承許了生本身是勝義生的話,透由正理來探討,我們必須要能夠安立它是四生當中的某一生,但實際上如果你只是安立了由因生果的緣起生,並沒有承許勝義生的話,透由正理在觀察之後,是沒有必要找到四生當中的某一生。以不須許堪忍正理所觀察故。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呢?因為由因生果的緣起生,它是無法透由、就是無法堪忍正理觀察的。因為剛開始它在安立的時候,它就是在一種不簡擇以及不追究的情況之下所安立出來的。既然它是在不簡擇,並且不去探討、不去追究它最究竟的本質之上而安立出來的話,透由正理來觀察,我們並沒有辦法找到一個真實的境。所以由因生果的緣起生,是無法堪忍正理觀察的。
又依緣生即能破除四句之生,不僅如此,透由因緣生,也就是由因生果的因緣生,是能夠破除四句生的,這一點在《入中論》當中就有提到,入中論云:「諸法依緣起,非分別能觀,故此緣起理,斷諸惡見網。」這當中的第一句話「諸法依緣起」,外在的有為法是透由緣起而產生的,「非分別能觀」這當中的分別,就是探討四生的這種正理,或者是探討四生的這種分別心。這種緣起法,透由觀察四生的分別心,或者是這種正理,是沒有辦法得到一個真實的結論,「故此緣起理,斷諸惡見網」,因此透由緣起的道理,能夠斷除我們內心當中顛倒的執著。故月稱論師,許依緣生破四句生,也就是因此從《入中論》當中的這一段文可以知道,月稱論師本身是承許「因緣生」能夠破除四句生。汝若許不從四句生則全無生,故違月稱所許而說。但是對于月稱論師所提出來的論點,你並沒有辦法認同。你認為如果沒有辦法安立四句生,也就是破除了四句生之後,也會更進一步的破除了生,這與月稱菩薩他所提出來的「依緣生」能夠破除「四句生」這個理論是完全相違,而且一點關聯都沒有。
又彼論云:「無因自在等,及從自他俱,非能生諸法,是故依緣生。」如汝則成自語相違,在彼論,也就是月稱菩薩所造的《入中論》當中,又有談到一個偈頌,在這偈頌里面有探討到「無因自在等」,這當中的「無因」是談到了無因而生,「自在」是談到了果的形成是透由大自在天王所造作出來的,這是不相順的因緣而產生的。「及從自他俱」,並且更進一步的探討到自生,以及他生,以及俱生的內涵。「非能生諸法」不管是無因,或者是大自在天,甚至自生、他生、俱生皆沒有辦法產生諸法。既然法的形成,並不是透由四生當中任何的一生所形成的話,那法是如何的形成呢?「是故依緣生」,法的形成是必須要依賴著「因緣」才有辦法產生的。這當中特別的強調了所謂的四生,四生里面所謂的他生的這個概念,我們可能要稍微的釐清一下。
所謂的「他生」,是談到了「果」的形成是必須要依賴「有自性」,或者是「有自方」的因,才有辦法產生的這種論點,它稱之為叫做他生。但實際上如果「果」的形成是依賴著「有自性的因」而產生的話,最到後果與因之間會變成相異、毫無關系的這種特性。我們都知道,比如以瓶子跟柱子而言,瓶跟柱這兩者是相異的個體,也就是他們並不是同樣的一個個體,他們本身是相異的,而且說實在的,瓶跟柱並沒有直接的關系,所以我們稱這兩種個體是相異,並且沒有任何關系的個體。如果「果」的形成是必須要依賴著有自性的因,才有辦法形成的話,推論到最後,他們這兩者,也會變成如同瓶柱般是相異,但是沒有任何的關聯。我們都知道「果」的形成是必須要觀待因,必須要依賴因,「因」從果的角度而言,它是他者,或者是他們這兩者是不相同的,甚至在佛教的專有名詞當中,是談到這兩者是相異的。但是不是代表果跟因之間,它所相異的內涵,是完全沒有關系的這種相異呢?並不是。我們知道果跟因之間它是有關系的,果的形成是必須要觀待因。甚至平常我們講麥子跟麥苗,麥苗的形成是必須要觀待,甚至必須要依賴著麥子,它才有辦法形成。所以這就表示麥苗與麥子這兩者之間的關系是相異的,但是有關聯的,因為麥苗的形成,是必須要觀待麥子才有辦法形成。但是由于麥苗的形成,不需要觀待「米」的緣故,所以麥苗與米之間的關系是相異,但是是毫無關聯的。也就是因為是毫無關聯的緣故,麥苗並不會從米當中而產生,所以這當中我們可以知道,相異之間又可以分為是有關聯以及無關聯的這兩種方式。但如果「果」的形成是必須要依賴著有自性,甚至是獨立的因,才有辦法形成的話,那到最後所形成的果與所形成的因之間,都是會有一種自性、獨立的這種情形發生,到最後這兩者之間會變成是毫無關聯,就如同是瓶柱般,他們是不需要互相依賴就能夠形成的。到最後如果這樣的一個論點是成立的話,如果「果」的形成是可以透由「自性」的因而成立,甚至推論到最後與它毫無關聯的一者,能夠生起一果的話,那從光明當中應該也是能夠產生出黑闇的這種特性。但實際上我們都知道,光明與黑闇這兩者,是沒有所謂的直接關系的,他們兩者是相違,而且並沒有直接的關系,所以黑闇是沒有辦法從光明當中現起來。這個地方最主要是談到了他生的這個概念,所謂的「他生」就是在安立果的當下,果是必須透由「有自性的因」而產生的一種因果法則,我們在這個地方稱之為叫做他生。「如汝則成自語相違」,對于月稱菩薩所提出來的這個論點,這當中是談到了,透由四生並沒有辦法生成一個果,既然透由四生沒有辦法生果的話,就表示「果」的形成是必須要觀待因緣的。也就是因為它是因緣生,而推翻了四生的這個論點,但是你卻不這麼認為,你認為推翻了四生之後,也必須要能夠推翻所謂的因緣生,因此你所提出來的論點,與月稱菩薩所主張的論點是有相違的。
「故依緣而生之緣起,永離四邊。莫更問云」,首先先將「四邊」這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故依緣而生之緣起,永離四邊,莫更問云:離四邊者為四何邊?從這當中我們就可以知道,依緣生它本身是遠離了四邊,也就是它是離開四邊的。對于已經遠離四邊的這一法,也就是緣起法本身而言,由于它自己本身是遠離了四邊,對于遠離了四邊這一法而言,我們不需要再一次的去探討,它是四邊當中的哪一邊?因為它本身就已經遠離了四邊。也就是因此,故依緣而生之緣起,永離四邊,莫更問云:離四邊者為四何邊?此等亦是未分「無生自性」無生,二者差別而成過失。首先在原文當中這一個名相應該是改成「自性無生」,這在後面的倒數第八行里面最上面的這個名辭當中會有談到,「若執自性無生,或無生自性」,這當中第一個名相它是翻成「自性無生」,在原文當中的這個名相也應該是翻譯成「自性無生」。所以在這個地方,此等亦是未分自性無生,無生二者差別而成過失。之所以會有以上所談到的這些過失,是因為沒有辦法仔細的去分辨,「自性無生」與「無生」這兩者之間的差別,而產生的過失。
首先之前的那個名辭應該是看到倒數第六行,「若執自性無生或無生性」應該是「或無生自性」這當中的第一個名相,法尊法師是將它翻譯成「自性無生」,這個翻譯是符合藏文版的原文,所以我們將之前的第一行,最下面的這個名相,也將它翻譯成是「自性無生」。接下來,云何論說:「真實時若理,觀從自他生,非理以此理,名言亦非理。」這個部分原文里面是談到,如果在之前自宗安立「生」的方式,是以之前所談到的論點來作安立的話,那你怎麼解釋《入中論》以下的這一段話,在原文當中它有這樣的一個意思。在原文里面就有探討到,「真實時若理,觀從自他生」,如果我們以觀察真實的正理來作觀察,「觀從自他生,非理」這一段文應該是連在一起的,「觀從自他生非理」透由觀察真實的正理去觀察之後,到最後我們可以知道,自生、他生等四生法這是不合理的。「以此理名言亦非理」,在字面上當中有探討到,以相同的道理我們去觀察的話,在名言當中也沒有辦法安立生,所以談到了「以此理名言亦非理」。對于這一段文他宗就提出了一個問難,覺得之前自宗你所提出來的觀點,跟《入中論》當中的這一段文,也就是它的文義是不符合的,接下來自宗就做了解釋。
此顯若許自相之生或實有生,則于名言由彼正理亦能破除,然非破生,這段文最主要闡釋的內涵是談到,如果承許了生,它是自相之生,或是實有生的話,「則于名言由彼正理亦能破除」,對于自相之生,或者是實有生,在名言當中透由觀察真實的正理在觀察之後,是有辦法破除的,「然非破生」但是在破除自相之生以及實有生的當下,並不是要破除生。所以原文當中的「以此理名言亦非理」,並不是說透由正理在名言當中能夠破除生,而是透由正理在名言當中能夠破除「自相之生」,或者是「實有生」。即彼論結合文云,這當中的「結合文」,也就是連接上下文的一段文,這一段文是在《根本頌》還未引述之前所談到的一段文,也就是在《入中論》的釋論當中,還沒有引這個偈頌之前有談到一段文,這段文中的意思是談到了:「若謂染淨之因須實體生,此說唯余言說存在。何以故?真實時等。」首先「染」是染污,「淨」是清淨,如果染污以及清淨之因,它本身是實體生的話,「此說唯余言說存在」,如果生本身是實體生的話,那安立實體生的當下,根本就沒有辦法在名言當中安立生的存在,那你說「生」是存在,是有辦法安立的,這只不過是你說說罷了。如果你認為生的本質是實體生的話,那實際上縱使你說「生是存在的」,但實際上生是沒有辦法安立的,因為安立實體生的當下,生是絕對沒有辦法安立的。「此說唯余言說存在。何以故?」為什麼呢?在以下所引的這段文當中就可以看得出來,真實時等。廣引彼頌,也就是在引這個論典之後,而來證成了之前所談到的這個理論,其釋又云,並且在釋論當中又再次的提到:「故自相生,于二諦中皆悉非有,雖非樂欲亦當受許。」因此自相生從勝義以及世俗的角度來做觀察的話,皆沒有辦法安立,「于二諦中皆悉非有,雖非樂欲亦當受許」,自性生在勝義以及世俗當中,皆沒有辦法安立的這一點,雖然你不想要承認,但你也不得不承認。故自性生是勝義生,因此自性生本身就是所謂的勝義生,「若此許者」這句話應該改成,「若許此者」自性生本身就是勝義生,如果你承許自性生是存在的話,若許此者,就是如果你承許了自性生的話,「雖名言許」雖然從你的角度,會認為名言當中自性生是有辦法安立的,「雖名言許,如彼勝義生」這個字應該是「如破勝義生」,如破勝義生而當破除。雖然你在名言當中會認為自性生是存在的,但就如同你會破除勝義生一般,自性生本身是勝義生,所以破除了勝義生之後,自性生也是會被破除的。所以就談到了「如破勝義生而當破除」,就是如同破除了勝義生之後,透由正理的觀察,自性生也應該要被破除。是此論師所許勝處,這一點是中觀應成派的論師,他們所提出來的不共見解,故于名言亦不應許有自性生。因此在名言當中,不僅僅勝義生是不存在的,自性生也是不存在的。接下來的標點符號應該改成是逗號,並且它在解釋這一句話的時候,是引了下面《入中論》當中的這一段文來證成說,「故于名言亦不應許有自性生」的這個內涵,並且引了《入中論》當中的這一段文,入中論云:「如石女兒自體生,真實中無世非有,如是諸法由自性,世間真實皆不生。」這當中就談到了,就如同石女兒是不存在的,「自體生真實中無」,自體生它本身,以勝義的角度而言是沒有辦法安立的,不僅以勝義的角度沒有辦法安立,「世非有」以世俗的角度而言,它也是沒有辦法安立的。「如是諸法由自性」,如果色身等諸法它本身是有自性的話,「世間真實皆不生」,以世間也就是世俗,或者是真實也就是勝義的角度而言,皆沒有辦法產生。因此引了《入中論》當中的這一段文,來證成在名言當中「自性生」也是不存在的。早上的課就上到這個地方。
接下來請翻到《菩提道次第廣論》的第447頁,首先我們看到第447頁的倒數第六行。在這之前他宗是談到了,在破除了四生之後,不僅能夠破除勝義生,在破除勝義生的當下,生也必須要破除。因為以他宗的角度而言,生的本質就是勝義生,因此破除勝義生的當下,生的這一點也應該要能夠被破除。對于這樣的一個理論,自宗就有做了回答,接下來我們看到下面的這一段文。
「若執自性無生或無生性」,請加上一個「自」這個字,若執自性無生或無生自性,謂全無生,反難緣生與無自性生二者相違,呵為無耳無心。這當中就談到說,如果執著「自性無生」或「無生自性」是完全不存在的生,「反難緣生與自性無生二者相違」,並且在這個執著之上,在這種見解之上,你反而提出一個問難,認為「緣生」與「無自性生」這兩者是完全相違的話,「呵為無耳無心」,這當中所謂的「無耳無心」在下面的文里面會作介紹。說無自性生未聞所說自性妄執無生意謂無耳,這一段文里面藏文的原版是提到了「自性無生」,如果在談到「自性無生」的這個名辭的時候,「未聞所說自性」當對方在談到自性無生這個名辭的當下,如果你沒有聽到前面的這兩個字,也就是「自性」的這兩個字,而只聽到「無生」的這兩個字的話,「未聞所說自性妄執無生」,因為你自己本身沒有聽清楚,而你執著了無生的話,「意謂無耳」這表示你的耳朵是有問題的。及說自性未解其義意謂無心。如果你的耳朵很正常,你聽到的是「自性無生」這四個字的話,當你在聽到自性無生這四個字之後,你沒有去思惟「何謂自性的內涵」,而執著著所謂的自性無生,就是所謂的無生的話,這表示你因為沒有去思惟「自性」的內涵的緣故,所以你是「無心」的,就表示你是一個不懂得去思惟的人。因此正文里面就談到了,「及說自性未解其義」,縱使你聽到了「自性」這兩個字,但是沒有如理的去思惟的話,就表示你是一個無心者。
如六十正理論云,這一點在龍樹菩薩所造的《六十正理論》當中有談到兩句話,這兩句話里面談到了:「緣生即無生,勝見真實說。」這當中的「勝見」是指著佛陀的意思。在《六十正理論》的字面上有談到「緣生即無生」的這一點,對于這一點其釋中云,在《六十正理論》的釋論當中有做了一段解釋:「若見緣起,諸法自性皆不可得,首先在「起」的旁邊打上一個標點符號,打上逗號。如果見到了緣起,諸法自性皆不可得,就表示這一法它本身的自性是沒有辦法獲得,也就是如果你真的看清楚這一法之上的緣起的話,就沒有辦法認識到法之上的自性,所以就談到了「若見緣起,諸法自性皆不可得」。以依緣生者,即如影像無自性生故。如果這一法它是必須要觀待因緣,依賴著因緣而產生的話,它的本質就猶如同影像,是沒有任何自性的生。這當中的「影像」就如同我們昨天所探討到的,在鏡中臉的這種影像,這種影像的形成,是在眾多的因緣,也就是外在的鏡子,以及我們自己本身的臉孔,眾多的因緣聚集之後,透由我們的內心顯現出來的一種影像,這種影像你仔細去尋找之後,並沒有辦法找到一個真實的境界。而實際上外法的形成,也是透由因緣聚集之後而形成的,因此它的本質就如同是鏡中的影像,並沒有任何的自性,而談到了無自性生故。
對于自宗所談論的內涵,他宗在下面就做了一個問難,所以下面的這一段話,是他宗所提出來的一個觀點,若謂既依緣生,豈非是生,云何說彼無生?如果這一法的形成是必須要依賴著因緣才有辦法產生的話,「豈非是生」難道它不是生嗎?如果它是生的話,「云何說彼無生?」為什麼你要說它是無生的呢?為什麼你在字面上,要強調緣生即無生的概念?難道觀待因緣所生的法,它不是生嗎?如果是生,為什麼你要談到無生呢?第一點,若云無生,則不應說是依緣生,如果它是無生的話,你在解釋它的當下,你不能夠解釋「它是依靠著因緣而產生的」,故此非理互相違故。因此「緣生」以及「無生」這兩點是完全相違的,如果你安立「緣生」就沒有辦法在這法之上安立「無生」的道理,因此這兩點是完全相違的。對于他宗所提出來的問難,自宗在下面就做了一段解釋。噫唏!嗚呼!自宗覺得感到相當的感概,無心無耳,就談到說,跟我作問答的這個人,他既然是一個無耳、而且無心的人,縱使他有耳,他也不懂得去思惟這段文當中的內涵,亦相攻難,此實令我極為難處。現今我既然要跟這樣的一種人作問答,這實在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若時我說依緣生法,即如影像自性無生,對于自宗所要談的內涵,這當中就有談到「若時我說依緣生法」,我所謂的法在形成的當下,它是依賴著因緣而產生的,而它的本質,「如影像自性無生」就如同是影像般沒有任何的自性,爾時豈有可攻難處?」對于我所提出來的這個論點,你難道能夠提出什麼有力的問難嗎?故應珍重判彼差別。因此在談論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必須要先能夠分辨得出來,「自性無生」與「無生」這兩者的差別。
無熱惱請問經云:「若從緣生即無生,于彼非有生自性,若法仗緣說彼空,若了知空不放逸。」在這句話當中特別的強調了,由因生果的緣起法。這當中的第一句話「若從緣生」,這里所謂的「緣生」就是談到所謂的依起見的內涵,並且更進一步的「若法仗緣說彼空」,我們如何能夠知道,法的最究竟的本質是空性的內涵?這完全是要依賴著依起,或者是緣起的道理才有辦法建立,因此這當中的「仗」就是有依賴的這個意思。「若法仗緣說彼空,若了知空」,以這樣的一種方式去認識空性的話,「不放逸」這里面的不放逸,是更進一步的談到了不墮入常斷二邊。如果在思惟空性內涵的當下,能夠配合著依起見,而來闡釋空性的內涵的話,就不會墮入所謂的常斷二邊。這兩者它不僅不會相違,而且是必須要能夠相輔相成,透由依起了解空性,藉由空性認識依起,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認識空性的內涵,就不會墮入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所認為的「常邊」,或者是完全不存在的「斷邊」。因此這一句話里面就有特別的強調,「若法仗緣說彼空,若了知空不放逸」。
接下來解釋到,初句說言「緣生即無生」,在第一句話當中有談到「緣生即無生」,字上面是探討到了觀待因緣所生的法它是無生的,但是這當中的「無生」是什麼內涵呢?第二句顯示無生之理云:「于彼非有生自性。」所謂的「緣生即無生」當中的「無生」,從第二句話當中我們就可以認識得出來,「于彼非有生自性」這種緣生法,它的本質是沒有生的這種自性,也就是沒有自性的生。是于所破加簡別言謂無自性生。因此在第一句話里面所談到的無生,是必須要加上自性的勝義作簡別,而談到了無自性生的這個概念。頗見一類,聞彼諸句未解彼理,專相違說,生即無生,依即無依,但是過去有很多的論師,尤其以西藏的論師為主,在看到這些文意的時候,或者是聽到這一方面的一些法則的時候,「未解彼理」並沒有深入的去探討,經論當中最主要表達的內涵,「專相違說」並且會闡釋一些相違的概念,比如提示到「生即無生」,生它就是無生,依即是無依,狂言愈大,知見愈高。而實際上這些論師,對于經論當中的內涵根本就不認識,他們自己本身所持的見解,也是完全錯誤的。這一點,明顯句論引楞伽經云,在月稱菩薩所造的《明顯句論》當中,引了佛經《楞伽經》里面的一段話,談到說:「大慧!無自性生,我密意說一切法無生。」這當中就是對著菩薩而談到,「我密意說一切法無生」,這當中的「密意」就是談到說法背後最主要的一種想法。佛在宣說諸法是無生的時候,佛說法背後最主要的動機,或者是他的想法是想到說,「一切的法是無自性的生」,所以在宣說法的當下,就是以「無自性生」作為說法的動機,而談到「諸法是無生」的道理。因此「無自性生,我密意說一切法無生」,佛以無自性生作為他講法的動機,而談到了一切法是無生的這個內涵,此說極顯。這段文當中可以清楚的看出來,所謂的「無生」最主要強調的內涵,是強調了「無自性生」。又破生等應不應加勝義簡別,義雖已答,然分別答至下當說。更進一步的探討到,在破除生的時候,是不是應該加上勝義來作簡別,也就是破除生的當下,它是不是要破除勝義的生?所謂的「加勝義簡別」就是,是不是要破除勝義的生的這一點,「義雖已答」它的內涵已經透由之前的文義,已經做了簡單的回答,「然分別答至下當說」但要更進一步的來解釋這一點,在下文當中還會繼續的作介紹。
對于這一點中觀應成派,以及自續派的論師他們所持的論點,並不相同的。以中觀應成派的論師而言,在破生的時候,必須要加上勝義作簡別,也就是生在「名言」當中雖然有辦法安立,但是如果要破生的話,所破的生是必須要加上勝義作簡別,也就是必須要破除勝義之生。這一點以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而言,並沒有辦法認同。19
在之前最後一句話當中就有談到,「又破生等應不應加勝義簡別,義雖已答,然分別答至下當說」,這句話有談到,應不應加勝義簡別。之前是談到了中觀應成派以及自續派對于這個論點所提出來的概念,甚至它所提出來的論點是不相同的。雖然中觀應成派以及自續派,都不承許「生」是「有勝義」的這一點,但是當在破除有自相的生,或者是有自性的生的當下,中觀應成派的論師並不需要加上「勝義」的這個名辭來作簡別,也就是有自性的生以及有自相的生,是能夠直接破除的。但這一點以中觀自續派的論師而言,中觀自續派的論師是承許有自相、有自性的生,所以在破除有自相、有自性生的同時,是必須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也就是它必須要再次的強調,我所破除的「生」是「有勝義」的自相生,或者是「有勝義」的自性生,這兩者的差別在下文當中會詳細的作介紹。
對于之前所談到的這一點,以中觀自續派的角度而言,中觀自續派的論師們,認為《心經》的內涵是沒有辦法隨言取義的,而《般若經》當中以《十萬般若經》的內涵而言,《十萬般若經》的內涵是能夠隨言取義的。雖然在字面上都會看到所謂的無色、無聲的這些字眼,但是《心經》是沒有辦法隨言取義,而《般若經》是有辦法隨言取義的。因為中觀自續派的論師認為《般若經》當中在解釋無色、無聲的內涵時,是有加上勝義來作簡別,而之前《心經》當中的內涵,並沒有加上勝義作簡別的緣故,一者是能夠隨言取義,一者是不能的。但是這一點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中觀應成的論師認為,不管是《心經》或者是《十萬般若經》當中的內涵,皆是能夠隨言取義的。因為這當中的內涵不管是無色,或者是無聲,在探討這一法的同時,都有加上勝義而作簡別,所以他認為不管是《心經》或者是《十萬般若經》當中的內涵,皆是可以隨言取義的。
接下來,此等皆是顯示彼一切能破皆不能破無自性中因果建立。在之前的文里面,最主要就是要談到,在無自性當中能夠建立因果的這一點,透由正理或者是透由種種的方式,是沒有辦法產生任何的違害。這當中的「能破」就是我們一般所謂的問難,或者是應成。透由種種的問難,它是沒有辦法破除無自性理可以建立因果的這一點,所以談到「顯示彼一切能破皆不能破無自性中因果建立」。似能破中最究竟者,這當中所謂的「似能破」,所謂的「能破」就是所謂的「應成」。「能破」就是你能夠提出有力的正因,來破斥、或者是破除對方所安立的宗,這稱之為是能破。但是「似能破」就是你所提出來的正因,你自認為的正因,並沒有辦法直接的對于他人所立的宗產生任何的傷害,這稱之為叫做「似能破」。在「似能破」當中最究竟者,也就是最糟糕的,謂自破他如何觀察,即彼諸過于自能破無余遍轉。在「似能破」當中最糟糕的一種狀況,就是對于你自己所提出來的論點,你不僅僅沒有辦法破除對方所立的宗,甚至對方以相同的方式來詢問你的時候,你可能都沒有辦法做出正確的回答。也就是對于你自己所提出來的論點,到最後反觀問你自己的話,你自己可能都講不出一個所以然。汝等所立即似能破最究竟者,首先先將「者」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汝等所立」就是以自宗的角度,在看待他宗的時候就認為,「他宗」也就是你所立的這些觀點,正好是「似能破」里面最究竟,也就是最糟糕的一種理論。以破他宗觀察正理害、不害等皆被遮回,其能破理成所破故。對于你之前所提出來的種種問難,這些問難不僅沒有辦法傷害到我,到最後「其能破理成所破故」,你所認為能夠破斥對方的這些正理,到最後都會被你自己所提出來的理論而破斥,所以「其能破理」就是你自認為可以破除對方的這個正理「成所破故」,到最後會被你自己所提出來的理論完全的破斥。
若謂:汝許有色等,故于彼等此觀察轉,我等無宗故彼觀察不能轉入。最後他宗又談到說,「若謂:汝許有色等,故于彼等此觀察轉」,如果承許色等諸法是成立的話,這一切透由正理來觀察會產生種種的過失,「我等無宗故」但是我並不承許色等諸法是存在的,「彼觀察不能轉入」所以透由正理來觀察,對于我所立的宗,並沒有辦法產生任何的傷害,這是他宗最後所提出來的一個論點。此答不能斷彼諸過,自宗就回答說:縱使你以這樣的一種方式在逃避種種的過失,但實際上這樣的一種回答,並沒辦法斷除,也就是並沒有辦法解決你自己本身的問題,于應成派及自續派,何決擇時,茲當宣說。對于這樣的一個論點,之後在解釋應成派以及自續派,這兩派當中所提出來的宗義時,會作詳細的介紹。
以上我們已經結束了第三個科判,在這個地方我們可以翻到《菩提道次第廣論》的科判當中的第十頁。在第十頁里面,右下半部我們可以看到,申一「明所破義遮破太過」,這個科判當中有做了幾個引申,到最後會談到了「顯所設難皆非能破」,而這個科判里面,我們已經介紹了前面的這三個科判,接下來我們進行的是第四個科判,當第四個科判結束之後,「明所破義遮破太過」的這個科判,就已經完全的結束,接下來我們看到正文。
亥四、觀察有事無事等四句而為破除然不能破
正文當中,第四、破除有事無事四句無能妨害。首先就談到了,若謂中觀諸教典中,破一切事,或破自性有無二俱二非四句,在四句的旁邊打上一個標點符號,是逗號,無不攝法,故以正理能破一切。首先探討第一句,「若謂中觀諸教典中,破一切事,或破自性有無二俱二非四句」,之前我們在破勝義生,或者是在破自性生的時候,有談到四生的這個概念。透由破除了四生而破除了有勝義、有自性的生,那相同的在中觀的諸多教典里面也會再次的談到,要破除勝義有或者是自性有的當下,必須要破除四邊,這當中的四邊,是談到了有自性的邊,完全不存在的邊,以及二俱邊,以及二非邊。要破除了這四邊,才能夠破除有自性的有。而實際上這一點的內涵,跟之前所談到的「破生」的這個內涵是很類似的。也就是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們,並沒有辦法很清楚的去分辨「有」以及「自性有」這兩者之間的差別,所以認為「有」它本身就是「自性有」,「有」與「自性無」是完全相違的一法。對于這樣的一個觀點,中觀應成的論師會談到了,破除了「四邊」而破除了「有自性、有」的這一點,這一點當中就是在第一句話里面有特別的談到。
之前我們所談到的這一段文也就是,「若謂中觀諸教典中,破一切事,或破自性有無二俱二非四句,無不攝法,故以正理能破一切。」從一開始到「故以正理能破一切」這段文,是他宗所提出來的一個觀點。他宗認為如果法是存在的話,他必須以「有自性」的形態,以有自性的方式才有辦法存在。因此這一法它必須是在「四邊」當中的任何一邊,所以這當中就有談到「無不攝法」,四邊當中是包含一切的萬法,萬法是必須要能夠被四邊所涵蓋的,因此破除了四邊也能夠破除所謂的法,他認為「法」都必須要被這四邊所涵蓋,因此破除了四邊之後,法應該是能夠被破除的,這是他宗所提出來的第一個觀點。對于這個論點接下來自宗就談到了,此如前說事有二種,這就如同之前我們在探討,事或者是事物的時候,事物本身可以分為兩大類,若以自性所成之事,如果事物它本身是有自性的,隨于二諦許何諦有皆當破除,有自性的事物本身,不管是從勝義或者是世俗,任何一個角度來作觀察的話,「皆當破除」皆沒有辦法安立,能作用事于名言中非能破除。之前我們是談到第一類的事物,也就是有自性的事物。有自性的事物在勝義以及世俗二諦當中,是沒有辦法安立的,另外一種事物,是有作用、能作用的事物。也就是一切的有為法,它都能夠稱為有作用的事物。而這種有作用的事物「于名言中非能破除」,它在名言當中是沒有辦法破除的。以上是談到了所謂的事物,事物當中簡單的來分,可以分為這兩大類。又無事中,接下來是談到了所謂的無事,「無事」就是沒有作用,或者是不能作用的一法,我們稱之為叫做無事。又無事中,若于無為許由自性所成無事,如此無事亦當破除,如果在安立無事的當下,「若于無為許由自性所成無事」,所謂的「無事」,它是等于所謂的「無為」,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談到的無為法。在安立無事,或者是無為的當下,如果是以「有自性」的角度來安立的話,「如此無事」這樣的一種無事「亦當破除」,如是之有事、無事二俱當破,這當中的「如是」是談到了有自性,「有自性」的有事以及無事,這兩者應當被破除。也就是如果一法它當下是有事,又是無事的話,它是以有自性的有事、無事的這個內涵存在出來的話,這個內涵應當是要被破除的。有自性之俱非亦當破除。相同的「俱非」如果是有自性的話,這一點也應當是被破除的。
在這個地方有特別的強調說,「二俱」以及「二非」的這個概念。一法它本身不可能是「有自性」,以及完全不存在的「無」,這兩種的交集,這個稱之為是「非二俱」。也就是一種法它在形成的當下,它不可能成為有自性,跟完全不存在,這兩點的交集點,這是不存在的。相同的,雖然它並不是這兩種的交集點,但是「非這兩種交集點」它本身是「有自性」的這一點,也是會被破除的。
下一段,故一切破四句之理,皆當如是知。若未能加如此簡別而破四句,也就是在破除四句的當下,有一些是必須要加上勝義或者是自性來作簡別的。如果在破除四句的過程當中,不刻意的去加上勝義作簡別的話,會產生以下的過失,就談到了破除有事及無事時,作是破云:「俱非彼二」,也就是在破除了有事以及無事的這個和合體的當下,會談到了「俱非彼二」也就是非有事和無事。因為在破除有事及無事,那這當中的有事跟無事,並不是分開的一個個體,而是說破除一法,它是有事以及無事的和合體,是它的交集的這一點的當下,我們會談到說「俱非彼二」,也就是這一法並非有事和無事的和合體,簡單的來說這一法並非有事和無事。次又破云,但是接下來在談到二非的時候,又會談到:「亦非非二」,如果不加上勝義作簡別的話,就會談到說,並非非有事及無事。之前在破除有事以及無事的當下,既然已經談到了非有事和無事的話,就表示非有事和無事的這一點應該是存在的。但是更進一步在談到二非的時候,如果不加上勝義作簡別的話,就會談到「亦非非有事和無事」,這兩個論點本身是完全相違的,是自許相違。雖知如是而云無過,強抵賴者,我等不與瘋狂共諍。如果你知道你所提出來的論點本身,在字面上就已經相違的話,但是你又要狡辯說,你自己講的是沒有錯,「我等不與瘋狂共諍」,自宗就談到,我是不會與一位瘋子一起來作辯論的。你對于你自己所提出的理論你都不清楚,甚至你知道自己本身有過失的當下,你還狡辯的話,那我是不會與你這位瘋子一起來討論這件事。
下一段,復次,破蘊自性之體,或破其我便發智慧,了無自性或了無我。更進一步的,在破除蘊體是「有自性」之後,或者是破除了「有我」的內涵,而在內心當中會生起智慧,這種智能它能夠通達蘊體本身是無自性,或者是通達無我的這個概念。若復破慧無自性境,是為破壞中觀正見,如果你破除了智慧它所執著的境,也就是「無自性」的這一點的話,就表示你破壞了中觀正見。為什麼呢?由破能達諸法無性智慧境故。因為你在當下,你破壞的是智慧最主要的所緣境,就是「法無自性」或者是「無我」的這個內涵。之所以要觀修空正見,最主要是希望讓我們了知法是無自性,或者是無我的這個概念,但如果你在闡釋空正見的當下,你認為連智慧它所執著的境,也就是無自性或者是無我的這一點,都會被破除的話,那就表示你是破壞了中觀正見,那我們花那麼多的時間來討論,或者是觀修空正見,這豈不是沒有任何的幫助嗎?正文當中的課程,今天就暫時上到這個地方。
接下來我們進行問答。這當中的第一個題目:假設在某處,住著一位名叫洛桑的人,有一百位聖者認識這位洛桑,在這一百位聖者的名言識中所認識的這位洛桑,彼此間都不同。若依應成派之見解,請問:洛桑這個人的存在,是否因此而有一百種不同的存在方式?對于之前的這個問題是問到說,洛桑這個人的存在,是否因此而有一百種不同的存在方式?那仁波切的回答是:是的!洛桑這個人的存在,是會有一百種不同的存在方式。
對于這樣的一個問題,我們必須要仔細的去思惟,也就是當我們的「心」在緣著一個人,或者緣著一件事情的時候,是有辦法生起所謂的正量,或者是正確的心識。但當我們在探討這個問題的時候,必須要小心的思惟,因為這個地方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就比如說,以同樣的一個東西而言,不同的人,從不同的角度在看待這一樣東西的時候,有一些人會認為「這個東西很好」,有一些人會認為「這個東西不怎麼樣」,甚至覺得「它不好」。相同的,在看待長、短的時候,某一些人的認知,他會認為這樣的一種長度叫做「長」,而某一些人的認知,他卻會認為這樣的一種長度叫做「短」。但實際上對于相同的一個個體,不同的眾生會生起不同的感受,甚至會生起不同的心識,在某一種的情況之下,這種心識有可能兩者皆是正確的,甚至兩者都是正量。就比如甲一,他緣著這個東西的時候,他會認為這個東西是很好的這一顆心識,在某一種情況下他有可能會成為正量。但是在相同的時間,相同的地點,另外一個眾生在看到這個東西的時候,他也會認為這個東西不好,或者是不怎麼樣,在某一種的情況下,這樣的一顆心也有可能會成為所謂的正量。但實際上這兩種人,在看待同樣的一個個體的時候,之所以會在這之面分出好壞,這是因為他們觀待了某一者,或者是他們自己本身的思考邏輯有不同的緣故,在觀待之下,會以他們自己的思考邏輯來安立這一法的好壞。如果「法」本身它就是所謂的「根本的好」,或者是「根本的壞」的話,這當中有一顆心,它就沒有辦法成為正量,但實際上並不是如此。相同的,對于同樣的一個人而言,有一些人看到這個人,他內心會覺得「他是好人」,有一些人看到這個人,他會覺得「他是壞人」。但為什麼我們看到同樣的一個人,會有不同的感受?這表示我們所認知的好,或所認知的壞,這是在一種比較或者是觀待之下所形成的一種內心的感覺。如果說「人」他的本身就有所謂的好跟壞,而且這種好、壞是有一種「自性」的話,那在這個人之上所生起來的兩種不同的心識,有一者可能就是錯誤,甚至這兩種心識本身是相違的。不過要很仔細的去探討這個問題,似乎有一些困難,但是在這個當中有一些比較重要的概念,你們可以私底下好好的來作探討。
以一個簡單的例子而言,對于同樣的一個人,不同的兩個人,透由不同的角度來看待它的時候,一者會因為這個人曾經幫助過他,會認為「這個人是好人」,甚至會覺得這個人他稱之為叫做「友人」,或者是「親人」;另外一方會因為這個人曾經傷害過他,所以他會安立「這個人是壞人」,或者是他的「敵人」。但實際上對于相同的一個人,兩者的內心當中所現起來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一者是緣著對方是好人,甚至是親人;一者是緣著對方是壞人,而且他是敵人,但實際上這兩顆心都是「正量」。由于這兩顆心都是正量,並且這兩顆心,它都是緣著相同的一個人,所生起來的正量的緣故,所以當我們在安立這一法的時候,有時候不仔細思惟,會覺得這當中有很多的相違點。但從這個例子里面,我們必須要能夠了解的是,「法」的形成就是在一種「觀待」的狀態當中而形成出來。如果今天所謂的親人,或者是敵人,是在「人」它本身的那個方位,會有一個「真實」的敵人,或者是親人的話,對于這樣的一個「人」,所生起來的兩種不同的概念,這本身,或者他們彼此之間是會產生相違,這是沒有錯的。但今天這兩種不同的人,對于相同的一個對象,內心之所以會生起絕然不同的感受,這是因為在比較之後,內心去安立的一種境界。也就是對于甲方,可能是因為對方曾經幫助過他,對于他產生某一種的好感之後,甲方會認為這一個人是好人或者是親人,這是在一種「比較」的狀態之下,或者是「觀待」的狀態之下而形成的一種境。相同的,甲二也是如此,也就是因此,這兩種人雖然對于同樣的一種境界,會生起完全不同的意識形態,但這兩種意識形態,皆可以稱之為叫做正量。這就表示在「境界」的那個方位,並沒有「真實」或者是「有自性」的好壞,如果在境界的方位有真實的好壞,或者是有一位真實的敵人跟親人的話,對于這樣一個真實的境界,如果你生起相反的一種意識形態,那就表示你所生起的心是顛倒、是錯誤的。但今天在安立這個問題的時候,卻不是從「境界」本身來看待,是在一種「觀待」的狀態之下所安立的境,對于這樣的一種境界,所現起來的兩種不同的意識形態,皆可以稱之為叫做正量。
在許多道次第的論著當中,在闡釋正見時都會提到一個專有的名辭,而提到所謂的「緣著施設處的正量」,也就是緣施設處的正量,但這個名辭有很多的成就者,認為這個名辭本身就是有問題的。在談到「緣著施設處」的正量時,其實它最主要闡釋的內涵就是談到,施設處本身是「有自性、有自方」的。所以會對于緣著施設處的這一顆心,去安立為「它是緣著施設處的一種正量」。但這樣的一種名辭,在宗大師父子三尊所造的論典當中,幾乎是看不到的。宗大師在安立正量的時候,他會安立正量本身是能取的,也就是它有能力去執取一個境界,所以他所安立的名辭是安立「能取」的正量,它並不安立「緣施設處」的正量。因此對于之前的這個名相,也就是「緣施設處的正量」這個名相,在宗大師父子三尊,甚至我們平常比較普遍的大經論里面,是看不到這樣的一個名辭。但是在現今很多道次第的注解里面,會看到所謂「緣施設處的正量」這個名辭。在取這個名辭的背後,它有一種涵意就是認為,對于施設處本身要是能夠生起某一種正量的話,就表示我們是沒有辦法去改變這個施設處;那對于同樣的一個境,生起不同的意識形態的話,這樣的一種意識形態是錯誤的。也就是因此當宗大師在解釋所謂的「名言有」的時候,他也並沒有談到「緣施設處的正量」。在談論「名言有」的時候,他認為所謂的名言有,就是被名言識所能夠共許、能夠安立;並且在安立之後,其它的名言量是沒有辦法違害的;並且這樣的一個論點,在透由正理如實的去觀察之後,也不會產生任何的過失,如果這三點都具備的話,那宗大師是承許這一法是名言有,也是可以安立的,他並沒有在這三個特點當中,特別的強調「緣著施設處的正量」。因此對于這樣的一個名辭,現今有很多的成就者,都對于這樣的一個名辭做出了反對的看法。今天的這堂課就上到這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