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阿扎仁波切講記 第七十六天
第七十六講
對于五根現量,即眼耳鼻舌身這五種根識的現量,所證成的便是外在之色聲香味觸五種法。此五根現量乃是世間名言共許,以眼識可以看到色法,耳識可以聽到聲法,依此五根證成外在五境。然亦僅此而已,此五根現量對于色、聲、香、味、觸五境上的空性是無從證明的。它僅為名言上的量、僅為世間所共許,于五境上可稱之為現量,然而對于五境上的空性是不能稱之為量的,因其不可證成空性故。若能證成,比如我們的眼識可證成色上之空性,那我們在看到色法時也即是看到空性,但這一點凡夫是斷然做不到的。
下面則進一步作難。
若復難曰:「色等諸事物是自性成就,因為世間共同傳稱為自性成就呀。」
意為,既然大家都公認「眼見色、耳聞聲」是世間名言共許,可見這事是決定存在的,所以應該有自性成就、真實成就。既然大家的世相傳稱都是自性成就、諦實成就,那色聲諸法也應該是自性成就了。由此來進一步問難。
下面便回答:「這種情況,如女身雖是不淨、痛苦等的本質,但在世間上,卻共許為常樂我淨等,如並不象所共許的那樣成立般,色等諸法雖于世間上共許為自性成就,但並非如此,而是虛妄如幻。」
要知道,世間共許均需要一定條件的,並非稱許什麼便是什麼。世間雖然共許自性成就,如色聲香味觸五法,但事實上並非如此,而是虛妄分別、虛妄如幻的。世界上共稱的一切,是不能都承認的,是有一定條件的。正如不淨痛苦的女身,被世間稱為常樂我淨。依這個比喻來說明,色等外在一切法,世間上都執為實有,但並不能以世相傳稱為證。如果世相傳承為實,則一切法「如夢幻泡影」之理便無從顯現,也無法修行驗證——因為世間執一切實有、無虛幻。
于「名言共許」上,有人產生這樣的誤解:只要色聲等五法有世相傳稱共許即可,不必依量證成。如果這種觀點正確,那麼五境于世俗法上的存在也無法證成了。色聲等五法仍需以量證成——依世間上的共許的名言量來證成。
對于緣起諸法,有認為只是名言上稱許就可以,不需要用量證成。若如此,緣起的法、世俗的法就沒法用量證成,則緣起的世俗法是為虛假錯亂。這樣的認識不對。正確的看法是:世俗法、緣起法也需要用量證成,即名言量。
癸二、斷與聖教相違之諍,分二:子一、顯示彼經為不了義;子二、斷與他經相違。
其二,斷與經教相違之諍。認為說諸法無自性與經教相違,將此諍論斷除。此中分二:第一、「顯示彼經為不了義」,即開示無常道理的經文為不了義經典;第二、「斷與他經相違」,斷除與其他經典相違之諍,即與他經不相違。
子一、顯示彼經為不了義:
令世間人漸趨入 是故依怙說無常
彼諸法非剎那性
若言:「色若自性不成立,則與某些經典中宣說色等諸事物為無常等語相違。」
這是聲聞乘的諍論了:在一切經典里,說色聲這些法都是無常的。這些無常的基礎建立在何處?正是在一切法實有的基礎上,宣講無常。無論因緣也好、因果也好,都是在諸法執實的基礎上講。如果自性不存在,無常也就沒有了;無常沒有,則和經典里面說無常相違。這點我們一定要明白,他們認為:諸經典都是在實有的基礎上講無常、因緣果報。
下面便解釋說並不相違。
答曰:「並不相違。為了令某些說實事宗的世間人或補特伽羅漸漸趨入真如義故,具足善巧方便及大悲的依怙佛世尊宣說了諸法是諦實成立的。」
在諦實成就上,講無常的道理、因果的道理。「而實際上,于真如中,色等諸法並非剎那性成就。」在真如的、勝義的境界里面,沒有一切法的剎那性或者不剎那性。因為它源于實有——無常或常都是實有的內涵,在真如中是沒有的。所以在真如里面、空的境界里面、勝義里面,亦沒有剎那性。小乘宗派,如一切有部、經部,均是依初轉法輪而建立的。初轉法輪便是講一切法為實有。一切法的基礎均為實有。
至中轉法輪,便是無相法輪:無性無相。第三轉法輪——善分別法輪,則是三性三無性。唯識思想主要依第三轉法輪而建立的。
第一個,初轉法輪建立一切法實有的基礎。小乘談論法義,一定是在諸法實有的基礎上。如果諸法非實有,所談論的問題也就無處可立。所以他們講無常也好、講因緣或其他也好,都立意于實有。一旦不實有、沒有自性,無常的依法亦即沒有了。那大乘的思想,如中觀見,便和初轉法輪的很多經典相違背。此處便是答言不相違背,只是為了一種方便,為引領他們進入空性而暫時講的無常。
了義不了義經,在唯識的觀點去看待,如三轉法輪時的《解深密經》便為了義經典,是最究竟的佛陀的意趣。在《解深密經》里面,勝義生菩薩問釋迦如來:「初轉法輪時,您講一切法實有;中轉法輪時,講一切法不實有,無自性無自相,如此便相違。而佛陀之語真實不虛、互不相違,這又是何意趣?」佛陀便講三性:依他起性、遍計所執性、圓成實性。即,初轉法輪時,講一切法實有,是從依他起性和圓成實性上講的,執此二性為諦實有;二轉法輪,講一切法非諦實無自相,是依遍計所執無自性而講。所以沒有相違。
我們講了三性三無性。三無性,即相無自性、生無自性、勝義無自性。意思是什麼?在唯識看來,三轉法輪才是究竟了義的,前面的初轉二轉均為不了義。不了義,是因為初轉法輪沒有明白說出,是什麼法不諦實,而在第三轉法輪里講得很清楚:遍計所執無諦實;二轉法輪時,則沒有清楚講出什麼是有諦實,而第三轉時清楚講出,圓成實、依他起都是有諦實。
這樣,在初轉法輪中,無常等一切有為法均是依他起,便是諦實有。這便和中觀的思想發生矛盾了。因此聲聞乘和中觀師諍論,稱其所持觀點和經典相違背。
中觀師便回答說:並不是相違背。講一切法有諦實、說無常,只是一種方便,為了令他們漸漸地證入空性。最終在空性的境界里,是沒有剎那性、沒有無常的。
子二、斷與它經相違,分五:丑一、斷于世俗中不成立之諍;丑二、斷積聚資糧不合理之諍;丑三、斷結生相續不合理之諍;丑四、斷有善惡差別不合理之諍;丑五、斷有輪迴涅槃差別不合理之諍。
其二,「斷與他經相違」。
這里分了五部分:
第一,「斷于世俗中不成立之諍」。對方諍論:在世俗中,這些色等法無常的道理也不成立,在世俗中也應當沒有無常的法。我們在這里便斷除這樣的諍論。
第二,「斷積聚資糧不合理之諍」。對方認為,若一切法無自性,積集資糧則不合理。此處予以斷除。
第三,「斷結生相續不合理之諍」。即若無自性,便沒法在輪迴中流轉。此處亦予以斷除。
第四,「斷有善惡差別不合理之諍」。
第五,「斷有輪迴涅槃差別不合理之諍」。
丑一、斷于世俗中不成立之諍:
在世俗中,對方認為不成立無常的道理。我們斷除這樣的諍論。
世俗亦應成相違
瑜伽世俗故無過 觀待世間見彼性
否則世間應能壞 女人不淨決定解
「世俗亦應成相違」,這是對方小乘人所說的。若言:「在世俗,或名言中,應與色等諸事物是剎那無常的道理相違。」既然色聲香味觸等法均可以靠外在的共許證成,那麼「因為在世間,認為上午有的事物下午還存在,那些事物在世間共許為是常的」,這樣在世俗名言中應該便沒有剎那無常的道理了,都是常的。既然如此,怎麼去說無常的道理呢?
如前面所講,色聲香味觸等法是通過世間共許來成立,也並不誹謗排斥這些世俗法。就連中觀派也承認:色聲香味觸法大家都這樣共許,所以也存在。對方聲聞乘則認為,既然世間共許就可以證明它存在——大家都承認,就應該有這麼一回事。那世間還認為「常」,如上午的事物下午還存在,則世間法也應為常,如此一來便沒有無常的道理了。
于是,實事師便以中觀師的觀點來反問駁斥:「如果依你們的觀點,在世俗名言中便建立不起來無常的道理了。」
「瑜伽世俗故無過」,這是中觀師回答。答言:「世間人無法用量證成色等事物(是無常)的這種過失是沒有的。無常性即是世間瑜伽師用名言量證成的世俗法,所以前面所說的那些過失是不存在的。」
世間人無法用量來證成色等事物的過失並沒有。可以用量證成色等事物。為什麼?像無常性,即是世間瑜伽師用名言量證成的世俗法。並非世上沒有無常——也是可以用名言量來證成諸法的無常性。所以前面說的,「在名言中沒有無常的道理」,這樣的過失是不存在的。無常是世俗的法,世間法有無常。
下面,對方又產生這樣的疑問:
若言:「若色等法是無常的,是就世俗而言的話,」色聲香味觸法是無常的,可以用名言量來證成,它只是世俗法而已。即使如此,對方又進一步諍論:「那麼,豈不相違見于經中見無常等十六行相即見真如的聖言?」經中說,見四諦十六行相便是見諦,見諦即見真如,那麼此處說無常是世俗法,豈不是和經中相違、如何解釋?
頌文便回答:「觀待世間成彼性,否則世間應能壞,女人不淨決定解。」並不相違,經典里面說「見無常十六行相即見真如」,此聖言中之「真如」,只是相對的真如,不是究竟的空義。只是相對于世間來說,是比較真實的道理。
中觀師答曰:「並不相違。世間普通人貪著于色等的常樂我淨,僅就觀待這點,說見色等無常即見彼真如性。」色等無常的道理,畢竟比常樂我淨的觀點正確一些。觀待世間人太過顛倒,把太顛倒的觀點破除、你見到色的無常性,即是見到它真實的情況。這真實的情況不是究竟的空性,而是相對的真理,是為了破除世間人常樂我淨的顛倒見而說無常、苦、無我、不淨。見真如,只是相對的一種情況。
「若不是這樣,世間共稱的一切都能作為正量的話」,這是中觀師的回答,若按你們聲聞乘師的意思,世間共同承許的一切都是正確的(如世間共稱為常的,便為常的),「那麼,貪著女身潔淨的世間凡夫之心,亦能破壞那些修習不淨觀的瑜伽師了悟女身不淨的決定解。」按照對方的觀點,世間共許的即是正確的,那麼,世人觀世間為常樂我淨就是正確的,而瑜伽師的修行反而是錯誤的了。通過凡夫的認識便可以破除瑜伽師的認識,這是不行的。若按聲聞乘師的見解便有這樣的過失。
丑二、斷積聚資糧不合理之諍:
如幻由佛生福德 如佛有實福亦爾
若言:「如果一切法無自性,供養佛能獲得廣大的福德就沒有道理。」對方說,若你們認為一切法無自性、如夢幻泡影,自然就是萬法皆無。一旦皆無,說供養佛可以積聚廣大的福德,豈不是生不起來?因為供養的佛沒有,產生的福德自然也沒有。
答曰:「沒有這樣的過失。供養無諦實猶如幻化的佛是能出生廣大的福德,這是怎樣的情況呢?猶如你認為供養諦實有的佛能出生廣大的福德那樣,供養無實如幻的佛亦能出生廣大的福德。」
我們供養如幻的佛陀,能出生廣大的如幻的福德,這和你們認為的供養諦實有的佛陀而出生諦實的福德一樣。供養無實如幻的佛陀亦能出生廣大的福德。你們只是把它作為實有了,產生福德方面,並沒有什麼差別。
所以,供養亦會產生福德資糧。
丑三、斷結生相續不合理之諍:
對方認為,如果一切法無自性,有情在輪迴中生生死死便不合理了。
或問有情若如幻 死已云何得再生
這是對方的問難了,「若言一切有情無實如幻」,一切有情沒有諦實性、如幻如化,「則應如幻化的牛馬破滅後不復再出現一樣」,像魔術師用咒語加持木石等物,讓它們變成牛馬。一旦咒語失效,牛馬便消失,亦不會再出現。「有情死後又如何再投生到來世呢?應不能再生。」同樣,對方認為有情如幻化的牛馬一樣,死之後就不會再投生了。因此,他認為輪迴無法再安立。
下面的兩句話便回答這個問題。此處稍提一下:對頌文中哪些是對方問的,哪些是自己回答的,一定要搞清楚:
如其諸緣聚會時 爾時能成諸幻事
這便回答他們的問難。答曰:「只要使有情結生相續的因——業及煩惱的諸種因緣聚會于一處,這時就要受生。」流轉的因便是惑業,由煩惱驅使造業,所謂惑業苦。只要煩惱與業這樣因緣聚合,便要輪轉受生,毫無辦法、沒有一點自在。正如那些幻化的牛馬,就算破滅,在幻咒、幻物等齊全的情況下,亦會再次顯現。同樣,有情在惑業和煩惱具足的情況下就會投生。
相反,二者因緣不具足的情況下是不會投生的,若斷除煩惱,有情亦不會投生。「猶如幻化的牛馬亦是在幻咒、幻物等齊全的時候才顯現出來一樣。二者若是在因緣不具的情況下,是不會出生的。」像幻化的牛馬若缺少了其中的咒語,亦不會出現一樣。有情亦是在因緣的作用下受生。所謂緣生緣滅:因緣起就顯現,因緣滅則破滅。並非因為如幻就一切消失,這都是靠因緣作用的。
下面對方進一步問難,「此二者並不盡相同」,牛馬等幻物和我們的投生還是不一樣的。「有情無始而有,時間久遠,而幻景則不是,二者在有無諦實上並不相同。」有情自無始以來便有了,時間久遠;而幻境,如魔術等卻是時間短暫的幻象。因此,幻境為非諦實有,有情則為諦實有。
如何長時有諦實 有情實有亦如是
答曰:「怎麼能因為時間的長久,就使有情成為諦實有的呢?這是不能的。如果真像你認為的那樣,幻景亦有長短不同許多種情況,」魔術師的幻術,有的可以持續數日乃至經年,有的卻只能維持幾秒鍾。「夢中亦有憶念一劫或一剎那的不同,其中皆應分有諦實、非諦實的差別,實則不然,它們同為虛假的東西啊!」連夢境也有一劫和一剎那的不同,「百年大夢」,增劫人壽八萬四千年時,可能一做夢就是幾百年。若如此,一劫之夢應為諦實,一剎那之夢則為虛假。實際卻不是,即使長達一劫的夢也是夢,不可能為諦實。所以,不能以時間來判斷諦實還是非諦實。
丑四、斷有善惡差別不合理之諍:
對方認為,如果無自性,就沒有善惡。
若殺幻化士夫等 彼無心故罪不成
若言:「如果一切法無實如幻,那麼應如殺幻人等沒有罪過般,殺有情亦應無罪過。」幻化的人、牛馬,哪怕加以殺害也沒有罪過,這在律法上也是承認的。但若殺害有情,雖然有情是如幻的,卻有罪過,這該如何解釋呢?應該同樣無罪才是呀!
于具幻化之心者 饒益生福損生罪
答曰:「不對。」殺幻化的人或其他有情亦有罪過。為什麼?「對于幻化的人或牛馬等士夫,或殺害或捶打,如果錯認為它們是人,而欲殺害,刺以利器,則得加行罪,」如果將其當作真實的有情,而去殺害,有加行罪。「但由于幻化的士夫沒有命根,或說為沒有心,故無殺生根本罪,無心識故。」幻化的牛馬士夫沒有心識,這是非常關鍵的,因此加諸殺害不獲根本罪。而如幻的有情就不同——他有命根,有心識。「而對于有著幻心的人等,」就是有幻化心識的人有情,「若布施衣食作利益的事,則會出生廣大的福德,若做打縛等傷害的事,則會出生罪惡,因為這些有情都有心識的原故。」差別就在這里,既有心識,你對他幫助就有利益,對他傷害就會造惡。
若復言:「彼二者既然在有無諦實上相同,如何又有有心與無心的差別?」為什麼魔術師幻化的沒有心識,而幻化的有情卻有心識?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
咒藥等無此力故 不能生起幻化心
從種種緣所出生
答曰:「幻咒與幻物等都沒有能力令幻化的士夫生起心識,」咒語再厲害,亦無法令幻化的士夫生起心識。「所以幻化的人與牛馬等任何時候都生不起心識。」這就說明,你若對幻化的人畜造作傷害,並沒有根本罪,因為它永遠也沒有心識,而幻化有情是有心識的。現在科學再發達,心識也無法制造。再先進的電腦永遠也趕不上心識的功能。克隆人再厲害也超不過化生,化生可以無中生有,而克隆人至少還要取身上一個細胞。在取細胞時,會有其他心識投入。正如我們身上的濕生,有濕氣的地方自行長出蟲子,亦是有心識投入。現在的科學永遠只能提供硬體設施,心識是永遠不能制造的。若能制造,不如制造一個具備一切福德的心識,就免得大家修行了。
下面進一步說緣生緣滅的道理:一切法都是因緣的幻現,一因產生多果不可能發生。
「依靠幻咒與幻物等種種因緣,而出生房屋、人、牛馬等種種虛假幻化的景象,這些都是依于種種的因緣才產生的,」不管是我們知道的幻象,還是如幻的有情,均為因緣所感而生。「不論何時何地,僅一種因緣能出生眾多果的能力,是永遠不會發生的。」一個因產生無量無邊的果——像基督教所說的上帝制造整個世界,是絕沒有的。如果這樣,就可以制造很多的心識。
是諦實有,就不會是因緣所現、亦不需要很多因緣。而事實上一切都是因緣所感,哪怕幻化的牛馬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