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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 《入菩薩行》譯注 第五品 護正知

第五品 護正知

一、守護學處之要——護心

(一)護心則能護一切

1.總說須護心

1.欲護學處者, 一個想要守護菩薩學處的人,
策勵當護心; 應該要非常專注地護心;
若不護此心, 如果不能好好地守護這顆心,
不能護學處。 就不能守護好菩薩學處。①

2.縱心過患

2.若縱狂象心, 如果放縱那像狂象般粗野的心,
受難無間獄; 就容易犯罪而遭到無間地獄的災難;
未馴大狂象, 這世上,即使尚未馴服的大狂象,
為患不及此。 其為害的程度也不至于如此嚴重。

3.護心功德

3.若以正念索 如果完全以憶念正法的繩索
緊栓心狂象, 緊緊栓住那如狂象般粗野的心,
怖畏盡消除, 那麼一切惡報的恐懼將會完全消失,
福善悉獲至。 而一切的福善也唾手可得。①
4.虎獅大象熊、 老虎、獅子、大象、巨熊、蟒蛇
蛇及一切敵、 和各種各類可怕的仇敵、
有情地獄卒、 有情地獄的守護卒,
惡神並羅剎, 還有惡神和羅剎等妖魔鬼怪,
5.唯由系此心, 只要我們系住這一顆心,
即攝彼一切; 就能毫不畏懼地感化那一切外敵;
調伏此一心, 單單調伏這內在的自心,
一切皆馴服。 一切萬物都將變得溫順馴服。

(二)護心則護一切之理

1.過患依心

6.實語者佛言: 不妄語的佛陀曾說:
一切諸畏懼、 世上一切各種各樣的恐懼,
無量眾苦痛, 以及無量的痛苦,
皆從心所生。 都是從內心里產生出來的。
7.有情獄兵器 有情地獄中的那些可怕兵器,
施設何人意? 是誰故意制造的呢?
誰制燒鐵地? 是誰制造了熊熊燃燒的鐵板地?
妖女從何出? 地獄中的妖女又是從哪里產生的呢?
8.佛說彼一切 佛說:如此恐怖的一切災禍患難,
皆由惡心造。 都是從往昔的惡心造業所產生出來的。
是故三界中, 總之,在三界里面,
恐怖莫甚心。 沒有任何一件事比惡心造業更可怕。

2.六度依心

(1)布施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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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心樂與眾生 如果有人樂意將一切財物及果位功德
身財及果德, 毫無保留地施給所有的眾生,
依此施度圓; 經說:以這樣清淨的舍心就能圓滿施度。
故施唯依心。 因此,施波羅蜜多完全以心為主導。

(2)淨戒依心

11.遣魚至何方 須要把魚等野生動物送到何處放生,
始得不遭傷? 它們才不至于被殺害呢?
斷盡惡心時, 當人心中完全舍離殺、盜等惡念時,
說為戒度圓。 就稱為戒波羅蜜多圓滿。

(3)安忍依心

12.頑者如虛空, 這世上,頑劣的有情多得像虛空一樣,
豈能盡制彼? 怎可能全部制服他們呢?
若息此瞋心, 如果能止息內在所有的瞋心,
則同滅眾敵。 不就等于消滅了外在的一切敵人嗎?
13.何需足量革 一個人何必取得足夠的皮革
儘覆此大地? 遍蓋大地,然後才出門行走呢?
片革墊靴底, 只要用一小片皮革墊在鞋底走路,
即同覆大地。 不就等于蓋住了所有的地面嗎?
14.如是吾不克 同樣地,我也不可能
儘制諸外敵; 完全制服外界的一切仇敵;
唯應伏此心, 我只要努力調伏內心的瞋恨就夠了,
何勞制其余? 何必費神去克制其它外在的敵害呢?

(4)精進依心

15.生一明定心, 如果勤修三摩地而生起一種明朗的定心,
亦得梵天果。 就能獲得生梵天等色、無色界的果報;
身口善縱勤, 如果精神散漫萎靡,那麼
心弱難成就。 即使身口勤行善業也得不到生梵天的善果。

(5)靜慮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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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智慧依心

17.若不知此心—— 如果不能認識佛法最主要的關鍵——
奧秘法中尊, 心的奧秘或空性勝義諦的話,
求樂或避苦, 那麼縱然努力追求快樂、避免痛苦,
無義終漂泊。 仍免不了要在三界中毫無意義地漂泊。

(三)應勤護心

1.略說

18.故吾當善持、 所以我應當好好地觀照、
善護此道心; 好好地守護住我這顆心。
除此護心戒, 除了以正知正念守護內心以外,
何勞戒其余? 其它那許多繁瑣的禁戒要來做什麼呢?

2.廣說

(1)護心方式

19.如處亂眾中, 好比處身在擁擠混亂的群眾里,
人皆慎護瘡; 受傷的人都會謹慎照顧自己的傷口;
置身惡人群, 同樣,身陷五濁惡世的我們,
常護此心傷。 也該經常謹慎保護自心煩惱的傷口。

(2)護心原因

20.若懼小瘡痛, 倘若一個人害怕傷口的輕微疼痛,
猶慎護瘡傷; 尚且須要小心照顧自己的傷口;
畏山夾毀者, 那麼害怕被眾合地獄山壁夾爛的人,
何不護心傷? 為何不小心保護自心煩惱的瘡傷呢?
21.行持若如斯, 如果平時修行能這樣小心謹慎,
縱住惡人群, 那麼縱然住在惱人的惡棍堆里,
抑處美人窩, 或是處在誘人的美人窩中,
勤律終不退。 都會精進持律,始終不退。

(3)護心至上

22.吾寧失利養、 我寧願喪失財富、名譽、地位、
資身眾活計, 身體以及各種維生之計,
亦寧失余善, 也情願減少其它無關解脫的善行,
終不損此心。 但是決不毀損這正知正念的道心。

二、護心方便——正知正念

(一)略說

23.合掌誠勸請 現在,我合起雙掌,
欲護自心者: 誠懇地勸勉有意護心的人們:
致力恆守護 一定要努力持守護心的要領——
正念與正知! 不忘所緣的正念與了了分明的正知。

(二)廣說

1.無正大過患

(1)辦事力弱

24.身疾所困者, 身受疾病困擾的人們,
無力為諸業; 辦起事來有氣無力,無精打彩;
如是惑擾心, 同樣,心被煩惱擾亂的人,
無力成善業。 精神不能統一,所以很難修成各種善法。

(2)記憶衰退

25.心無正知者, 沒有明覺正知的人,凡事心不在焉;
聞思修所得, 因此,他們聞、思、修習所得的佛法,
如漏瓶中水, 就像裝在破瓶里的水一樣,
不復住正念。 那是不可能長久留在記憶里的。

(3)戒律不淨

26.縱信復多聞, 雖然博學多聞、對佛法有信心,
數數勤精進, 而且又肯精進修習善法,但是,
然因無正知, 如果他們覺察身心狀態的正知力太弱,
終染犯墮垢。 那麼最後還是會染上犯罪的污點。

(4)毀壞宿善

27.惑賊不正知, 如果沒有正知細心守護,不正知等煩惱賊
尾隨念失後, 就會在正念退失之後立即竄入;
盜昔所聚福, 盜取從前所積累的眾多福德,
令墮諸惡趣。 使人在不知不覺中墮向惡趣。

(5)妨礙上達

28.此群煩惱賊, 這群不正知等煩惱賊,
尋隙欲打劫; 正在到處找尋機會搶劫;
得便奪善財, 一旦找到了機會,便立刻奪走善法之財,
復毀善趣命。 甚至毀壞我們獲得善趣和解脫的慧命。

2.護正知方便——護念

(1)生正念之法

29.故終不稍縱 因此,我們無論如何都不該放逸,
正念離意門, 縱任正念離開心意的大門;
離則思諸患, 正念一失,就要立刻思惟惡趣的種種禍害,
復住于正念。 然後把心重新安住在正念上。
30.恆隨上師尊、 如果經常伴隨有德學的上師,
畏墮聞法語, 聽方丈開示並且畏懼犯罪墮落,
易令善信者 那麼有善根而又敬信佛法的人,
恆常生正念。 就會經常生出正念。
31.佛及菩薩眾, 諸佛菩薩具有清淨的五眼,
無礙見一切; 隨時都能無礙地看清一切事物;
故吾諸言行, 因此,我的所作所為和起心動念,
必現彼等前。 必然經常赤裸裸地呈現在他們眼前。
32.如是思惟已, 依照上述的方式如理思惟過後,
則生慚敬畏; 就會心懷慚愧、敬畏而憶念正法;
循此復極易 同時,也很容易使他們
殷殷隨念佛。 殷切地隨念諸佛菩薩。

(2)由正念生正知

33.為護心意門 為了在意門上防護煩惱賊的侵襲
安住正念已, 而把正念逐漸安住下來以後,
正知即隨臨, 這時,明覺的正知將自然隨著來臨,
逝者亦復返。 而忘失的佛法也會重新回到心中。

三、以正念正知護心

(一)學律儀戒

1.清淨三門

34.心意初生際, 在我們的身口意剛開始活動之際,
知其有過已, 就要以正知審察動機是否純正;
實時護正念, 如果察知偏差了,就該像大樹干一樣,
堅持住如樹。 謹守正念,絲毫不為煩惱風所吹動。

(1)觀察身口

35.吾終不應當 無論如何,我都不應該
無義散漫望; 毫無目的、散漫地東張西望;
決志當恆常, 應該以堅決的意志,
垂眼微下看。 經常保持雙眼微張並向下垂視。
36.蘇息吾眼故, 為了讓垂視的雙眼獲得休息,
偶宜顧四方。 我應該偶爾輕松地四面看看。
若見有人至, 如果正好有人來到近處的視線內,
正視道善來。 就和顏悅色地看著他說:您好!
37.為察道途險, 為了察看道路上的危險,
四處頻觀望; 我應該偶爾四面觀望;
憩時宜回顧, 停下來休息的時候,
背面細檢索。 也該回頭察看背後有沒有危險的東西。
38.前後視察已, 前後四面都觀察過以後,
續行或折返。 就可以決定要繼續前進或折回。
故于一切時, 總之,無論在任何時地和狀況下,
應視所需行。 我都應該認清實際的需要才開始行動。
39.欲身如是住, 在行動中,當我們想采取某種姿勢,
安妥威儀已, 並且把動作安頓妥當以後,
時時應細察; 就應該隨時用正知仔細觀察:
此身云何住? 這個身體的姿勢是否還保持得很好?

(2)觀察心行

40.盡力遍觀察: 接著,我應該盡力作這樣的觀察:
此若狂象心 這個像狂象一般粗野的心,
緊系念法柱, 是否正緊栓在憶念佛法的念柱上?
已栓未失否? 是否一點兒也沒有離開走失?
41.精進習定者, 以各種法門精進習定的人,
剎那勿弛散; 連一剎那也不該讓心向外流散;
念念恆伺察: 應當經常像這樣仔細地觀察:
吾意何所之? 我這顆心正在哪些事情上活動?

(3)說明開遮

42.危難喜慶時, 遇到急難和喜慶等特殊狀況時,
心散亦應安; 如果不能專注,不妨隨遇而安;
經說行施時, 因為《無盡意經》說:布施的時候,
可舍微細戒。 如果不能持守細戒,就該泰然處之。①
43.思已欲為時, 當心考慮過某事並開始去做時,
莫更思他事; 最好不要再想其它的事了;
心志應專一, 應該心志專一,
且先成辦彼。 暫時先完成那件事情。
44.如是事皆成, 依照這個原則去做,就能辦好所有的事情;
否則俱不成。 否則,任何事情都不能成功。
隨眠不正知, 再者,如果真能做到這一點,
由是不增盛。 那麼不正知的隨眠就不至于增強了。

2.守護令不退

(1)莫令心散

45.無義眾閒談, 日常生活中,種種言不及義的閒談,
諸多賞心劇, 還有許多精彩誘人的戲劇,
臨彼境界時, 萬一不得已遇到這些不當的場合,
當斷意貪著。 就該謹守正念,不應心生貪著。

(2)棄無義行

46.無義掘挖割, 當我察覺自己正在無意義地掘地除草,
于地繪圖時, 或在地面上做繪圖等動作,
當憶如來教, 這時,應該回憶如來有關業果的教誨,
懼罪舍彼行。 以畏罪的心情舍棄那些無聊的動作。①

(3)細察動機

Ⅰ、略說

47.若身欲移動, 當我們想要移動身體,
或口欲出言, 或者想要說話,
應先觀自心, 這時,應先觀察自心的動機是否純正,
安隱如理行。 再以穩定的心情,恰當地去做。

Ⅱ、廣明

48.吾意正生貪, 當我的內心正生起貪欲,
或欲瞋恨時, 或者正要瞋恨的時候,
言行應暫止, 這時,應該暫停做事與說話,
如樹安隱住。 先把心像樹木一樣安住下來。
49.掉舉與藐視, 當內心正在散亂掉舉,藐視他人,
傲慢或驕矜, 或生起傲慢驕矜的心理,
或欲揭人短, 或有批評別人、揭人過失的動機,
或思偽與詐, 或者心生虛偽,或想欺騙別人,
50.或思勤自讚, 或者力圖讚美自己,
或欲詆毀他, 或者想要詆毀他人,
粗言與諍斗, 或想口出惡言並且與人諍斗,
如樹應安住。 這時,應該像樹木一樣安住下來。
51.或思名利敬, 或者想求名聞利敬
若欲差僕役, 或者想要差使僕役,
若欲人侍奉, 或者心想被人侍奉,
如樹應安住。 這時,應該像樹木一般安住下來。
52.欲削棄他利, 欲削減並棄置他人的權益,
或欲圖己利, 或想貪圖自己的利益,
因是欲語時, 如果因此而生起想說話的念頭,
如樹應安住。 這時,應該像樹木一般安住下來。
53.不耐懶與懼, 如果修習善法時不能忍耐,
無恥言無義, 懶惰、恐懼,行為無恥而言不及義,
親友愛若生, 甚至生起貪愛親友等凡俗之情,
如樹應安住。 這時,應該像樹木一般安住下來。

Ⅲ、結義

54.應觀此染污、 我應當詳細觀察這顆充滿煩惱的心;
好行無義心; 一旦發覺它又熱衷于無聊的事物時,
知已當對治, 就用嚴厲的對治方法,
堅持守此意。 堅定地守住這顆心。
55.深信極肯定、 對于三寶和學處應該肯定、深信,而且
堅穩恭有禮、 意志須堅決穩定,態度要謙恭有禮,
知慚畏因果、 還要知慚有愧,畏懼罪惡的果報,
寂靜勤予樂。 于內心保持平靜,于外則盡量使別人快樂。
56.愚稚意不合, 愚稚眾生的意向千差萬別,很難盡如其意。
心且莫生厭; 但是我也不該因此就厭棄利他之行,
彼乃惑所生, 因為眾生是由于煩惱才產生這種心態的。
思已應懷慈。 想到這一點,就該對他們心懷慈愛。
57.為自及有情, 我要恆常利益自己及其它有情,
利行不犯罪, 不做違犯自性罪的惡事,
更以幻化觀, 更要以了知諸法如幻的無我正見,
恆常守此意。 經常守住我這顆心。
58.吾當再三思: 我應該再三這樣去思惟:經過了這麼久,
歷劫得暇滿; 好不容易才獲得這暇滿的人身;
故應持此心 所以我應該堅持正知與正念,
不動如須彌。 使清明的心像須彌山一樣毫不動搖。

(二)學攝善法戒

1.斷不學戒之因——貪身

(1)不應貪身之喻

59.禿鷹貪食肉, 當我死的時候,貪吃腐肉的禿鷹,
爭奪扯我尸; 為了奪食,互相拉扯我的尸體。①
若汝不經意, 意識啊!倘若你不會因此而不高興,
云何今愛惜? 現在又何必這麼在意地照顧它呢?
60.意汝于此身, 意識啊!你為何要把身體當成你的,
何故執且護? 然後加以養護和照顧呢?
汝彼既各別, 既然你和身體是各別分開的,
于汝何所需? 它對你又有什麼用呢?

(2)觀身不淨

61.癡意汝云何 愚笨的意識啊!
不護淨樹身? 你為何不去守護那乾淨的樹身呢?
何苦勤守護 為什麼偏要愛護這個臭皮囊呢?
腐朽臭皮囊 它只是一具既髒又易腐壞的有機體罷了。

(3)思身無精妙

62.首當以意觀, 你應該先用自己的觀慧,
析出表皮層, 把這層表皮與身肉區分開來,
次以智慧劍, 再用智慧的利刃,
剔肉離身骨。 從骨架上剔下肉來。
63.復解諸骨骼, 等到所有的骨骼一一解析完了以後,
審觀至于髓; 再從皮膚一直觀看到骨髓;
當自如是究: 然後自己認真地探究:
何處見精妙, 身體里面到底有什麼精妙的東西?
64.如是勤尋覓, 倘若如此努力尋找過後,
若未見精妙, 仍然不見有什麼值得珍惜的寶物,
何故憂貪著、 那麼你為何還要如此貪著、
愛護此垢身? 如此不惜一切地保護這個身體呢?①

(4)不應貪身之因

65.若垢不堪食, 如果你既不能吃身內的髒東西,
身血不宜飲, 也不能喝身上的血,
腸胃不適吮, 又不能吸吮胃腸,
身復何所需? 那麼身體對你還有什麼用呢?

(5)應令身修善

66.貪身唯一因, 你貪愛身體唯一的理由,
為護狐鷲食; 不過是為了保護狐鷲的食物罷了!
故應惜此身 除非你維護身體的目的,
獨為修諸善! 是為了要它聽受差遣去修學善法。
67.縱汝護如此, 縱使你這麼愛護自己的身體,
死神不留情, 但是當它被無情的死神奪走,
奪已施鷲狗, 並丟棄給鷲鳥和野狗當食物,
屆時復何如? 那時你又能怎麼辦呢?
68.若僕不堪使, 如果僕人已經不再聽受使喚,
主不與衣食; 主人也就不必供給他衣食了;
養身而它去, 倘若餵飽此身而它卻將離你遠去,
為何善養護? 你又何必把肌肉養得如此肥壯呢?
69.既酬彼薪資, 既然已經餵養了我的僕人——身體,
當令辦吾利; 現在就要它來幫我做事;
無益則于彼, 如果它不能利益我和其它眾生,
一切不應與。 那麼我就不再給它任何東西。
70.念身如舟楫, 應該把身體看成一艘渡越苦海的船筏,
唯充去來依; 它只是我來去修善的工具罷了;然而,
為辦有情利, 為了實現有情的利益,我仍應加以維護,
修成如意身。 以便利用它來修煉成如意的清淨佛身。

2.應善巧修善

(1)舉止應安詳

71.自主己身心, 因此,我要努力照顧好自己的身心;
恆常露笑顏, 經常面帶笑容,
平息怒紋眉, 平息憂惱的怒紋與皺眉,
善成眾生友。 學作眾生的親友,誠懇待人。
72.移座勿隨意, 移動桌椅時,不要輕率隨便,
至發大音聲。 以至于發出嘈雜刺耳的聲音。
開門勿粗暴; 開門時也不要太粗魯,
溫文悅人心。 舉止應當溫文儒雅而使眾人心生歡喜。
73.水鷗貓盜賊, 水鷗、貓和盜賊,
無聲行悄捷, 他們的行動都是謹慎敏捷而且靜悄悄的,
故成所欲事; 因此都能達成他們所求的目的。
佛諭如是行。 佛陀告誡菩薩應當恆常如此寂靜的行事。

(2)隨喜他人善

74.宜善勸勉人, 與朋友相處,應該善于勉人改過遷善;
恭敬且頂戴 對于益友不請直諫的逆耳忠言,
不請饒益語, 也應該恭恭敬敬地低頭接受;
恆為眾人徒。 最好能經常學習眾生的優點。
75.一切妙雋語, 對于他人所說的一切至理佳言,
皆讚為善說! 都應該由衷稱讚:說得好!
見人行福善, 如果看見別人行善積福,
歡喜生讚嘆。 就由衷隨喜並加以讚嘆。
76.暗稱他人功, 為避諂嫌,應該暗中稱說別人的功德,
隨和他人德; 並隨順別人一起稱說他人的功德;
聞人稱己德, 如果聽到有人讚美我的功德,
應忖自有無。 切莫驕矜自滿,應該認清自己是否有功德。
77.一切行為喜, 一切善行都是為了使自他獲得歡喜,
此喜價難沽; 而這種歡喜即使有錢也很難買得到;
故當依他德, 所以我應該多借助他人行善的功德,
安享隨喜樂。 使自己安享隨喜的快樂。
78.如是今無損, 這樣去隨喜,今生沒有任何損失,
來世樂亦多; 來世還會獲得很大的快樂。
反之因嫉苦, 否則,內心將因為嫉妒而郁郁寡歡,
後世苦更增。 來世還會遭受更大的痛苦。

(3)應巧學眾善

79.出言當稱意, 說話時,應該契人心意而且前後相關,
義明語相關, 詞義清晰而令人喜悅,
悅意離貪瞋, 心中遠離貪愛和瞋恨,
柔和調適中。 聲調柔和而且快慢適中。①
80.眼見有情時, 當我看見有情眾生的時候,
誠慈而視之; 心里應該立即聯想到:
念我依于彼 我必須依靠他們作助緣才能修成佛道,
乃能成佛道。 因此用誠懇慈愛的眼光看待他們。

 , ;

81.熱衷恆修善, 應當經常積極地去修學善法,
或勤興對治。 或用對治的方法奮力調伏內心的煩惱。
施恩悲福田, 如果能布施三寶福田、父母師長等恩田、
成就大福善。 和苦難眾生的悲田,將成就廣大的福善。
82.善巧具信已, 當我善于取舍而且具有信心以後,
即當常修善; 就應當經常修習善法,利益自他;
眾善己應為, 這一切善法都是我自己應該修學的,
誰亦不仰仗。 絕不無故依賴任何一位師友。
83.施等波羅蜜, 布施、淨戒等六波羅蜜多的修習,
層層漸升進; 應該要循序漸進,層層下學而上達才好;
勿因小失大, 不要拘泥區區德行而損失較大的法益,
大處思利他。 應該在更究竟的層面上考慮如何利他。①

(三)學饒益有情戒

1.應勤利他

84.前理既已明, 明白上述的道理以後,就應該精進利他了。
應勤饒益他。 深謀遠慮的大悲佛陀,
慧遠具悲者, 雖曾為聲聞行者和初學菩薩制定種種禁律,
佛亦開諸遮。① 但對一心利他的地上菩薩卻開許七支遮戒。

2.利他方式

(1)以財物饒益

85.食當與墮者、 在衣食方面,應該把食物分給墮落惡趣者、
無怙住戒者, 無人保護者和住戒修行的瑜伽士,
己食唯適量; 自己只吃適量的食物,
三衣余盡施。 除了三衣以外,其余全部布施出去。①
86.修行正法身, 這個用來修行正法的身體,
莫為小故傷; 不要為了區區的利他善舉而讓它受害;
行此眾生願, 如果能善用暇滿之身來勤修戒定慧三學,
迅速得圓滿。 那麼很快就有能力圓滿眾生的意願。
87.悲願未清淨, 在悲願還沒有完全清淨以前,
不應施此身; 不該隨便施舍自己的身體;
今世或他生, 無論在今生或來世,
利大乃可舍。 都只該為了成辦大的利益才考慮舍身。②

(2)以佛法饒益

88.無病而覆頭、 遇到無病而覆著頭巾、纏頭或撐傘的人,
纏頭或撐傘、 以及手持兵器等態度上表現不恭敬的人,
手持刀兵杖, 不宜對他們宣說佛法;
不敬勿說法。 因為要使傲慢者獲得法益是很困難的。
89.莫示無伴女, 對無人陪伴的婦女不要說法,
慧淺莫言深, 對智量狹窄的人也不說深廣的佛法,
于諸淺深法, 對于各種精深和粗淺的佛法,
等敬漸修習。 應該同等恭敬並循序漸進地去實踐。
90.于諸利根器 對于能容受廣大教法的利根之器
不應與淺法, 不應只教授層次粗淺的佛法,①
不應舍律行, 也不應該棄舍菩薩戒行,
以咒誑惑人。 用經咒來欺騙世人。

(3)以威儀饒益

Ⅰ、行住坐食

91.牙木與唾涕, 拋棄洗牙木、鼻涕、痰和唾液的時候,
棄時應掩蔽; 應該順便把它們掩埋起來;
用水及淨地, 但是卻不可隨便把屎尿等髒東西
不應棄屎溺。 傾棄在別人使用的水源和地面上。①
92.食時莫滿口、 吃東西時,不要塞滿嘴巴,
出聲與咧嘴。 也不要出聲並狼吞虎嚥。
坐時勿伸足, 席地而坐時,不要伸張雙腳,
雙手莫揉搓。 也不要無聊地對搓雙手。②
93.車床幽隱處, 在馬車、床榻和臥房等隱蔽的地方,
莫會他人婦; 不要和婦女單獨相處;③
世間所不信, 所有會使世間人不敬信三寶的行為,
隨俗避譏嫌。 都應該在觀察詢問之後隨俗避嫌。

Ⅱ、示路

94.單指莫示意, 做手勢示意時,不要單用一個手指,
心當懷恭敬, 應該心懷恭敬,舉止莊重,
平伸右手掌; 平伸五指,整個右手一起做動作;
示路亦如是。 指示道路也該用同樣的方式。
95.肩臂莫揮擺, 如果沒有必要,切莫大幅揮動手臂,
示意以微動、 只要輕微地移動、出聲,
出聲及彈指; 或作彈指等動作示意就可以了;
否則易失儀。 否則,很容易失去莊重的威儀。

Ⅲ、睡臥

96.睡如佛涅槃, 睡眠時,應該像佛涅槃的姿勢一樣,
應朝欲方臥; 朝著希望的方向右脅而臥;
正知並決志: 入睡前,應保持正念正知,作意光明,
覺已速起身 並下定決心:醒後立刻起來!

(四)結語

97.菩薩諸行儀, 佛經說:菩薩的行儀是沒有限量的。
經說無有盡。 這些行儀,雖然初學者不可能全部都做到,
然當盡己力, 但是上述各種淨化心行的根本行持,
修持淨心行。 我們一定要盡力去實踐。

四、圓滿學處之余要

(一)廣說

1.淨化學處之因

98.晝夜當各三, 在每天早上和夜晚,
誦讀《三聚經》, 應該各分三次念誦《三聚經文》,①
依佛菩提心, 並依靠歸依三寶和發菩提心等四力,
悔除墮罪余。 悔除根本罪以外的各種違犯罪。②

2.應學之范疇

99.為自或為他, 無論是為了自己或其它人,
何時修何行, 在哪種狀況修什麼行持,
佛說諸學處, 我們都應該努力去修學,
皆當勤修習。 經中所說適合該狀況的學處。
100.佛子不需學, 凡是經中所說的學處,
畢竟皆無有; 佛子眾都應該努力去修學;
善學若如是 能像這樣善學一切學處的行人,
福德焉不至? 怎麼會缺乏福德呢?①

3.修學之原則

101.直接或間接, 不管是直接或間接,
所行唯利他; 一切作為都只該為了利他;
但為有情利, 並且也只為了有情的利益,
回向大菩提。 而把一切行善的功德都迴向無上菩提。
102.舍命亦不離 我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
善巧大乘義 也永遠不舍棄
安住淨律儀 精通大乘三藏教義
珍貴善知識。 並持守菩薩律儀的珍貴善知識。
103.應如吉祥生, 關于親近善知識,應該依照《華嚴經》。
修學侍師規。 「吉祥生傳」所說的侍師原則而修學。②
此及余學處, 至于該品經文未宣說的其它侍師學處,
閱經即能知。 只要閱讀《寶云經》等大乘經典就可以知道了。
104.經中學處廣, 經藏里面廣泛宣說了菩薩學處,
故應閱經藏; 所以應該披閱大乘經典;①
首當先閱覽 其中,首先應當閱覽
尊聖虛空藏。 詳明根本墮和懺罪法的《聖虛空藏經》。②
105.亦當勤閱讀 此外,還須要再三研讀
《學處眾集要》; 這部《一切學處集要》的論典;
佛子恆修處, 因為菩薩所應經常修學的行儀,
《學集》廣說故。 在《學處集要》中都詳細地作了說明。
106.或暫閱精簡 如果不堪研習大部頭的《學處集要》,
《一切經集要》。 那麼就暫時先讀較簡略的《一切經集要》。
亦當偶披閱 如果行有余力,不妨再參看
龍樹二論典。 龍樹所造的那兩部同名的《學集》和《經集》。①
107.經論所未遮, 凡是經論中沒有禁止我們修學的學處,
皆當勤修學。 都應該努力去實踐。
為護世人心, 為了維護世間人對三寶的信心,
知已即當行。 所有已經學過的學處都應該認真去修習。②

(二)結義

108.再三宜深觀 總之,我們應該要再三觀察
身心諸情狀; 身體和心理各階段的細微狀態;
僅此簡言之, 而單單上述這一點,
即護正知義。 就是守護正知的要義。③
109.法應躬謹行, 這些學處是需要身體力行的,
徒說豈獲益? 光是嘴巴上說說能獲得什麼利益呢?
唯閱療病方, 如果一個病人只閱讀藥方而不服藥,
疾患云何愈? 對于疾病的治療能有什麼幫助呢?

①《學集》第六「護身品」引《月燈三昧經》說:「想得禪定,應該具備有正念和正知的習慣……想得淨戒,也應該努力修定(正念正知)。」(以上經文引自《菩提道燈難處釋》,參見《阿底峽與菩提道燈釋》,頁191;另見大正,32,98下)續引《寶云經》說:「知一切法皆依于心,心為先導故……」接著又引《華嚴經》說:「于自心建立一切菩薩行故……應守護心城,謂不貪一切生死境界……應淨治心城,謂畢竟斷除慳嫉諂誑……應寬廣心城,謂大悲哀愍一切眾生;應開心城門,謂悉舍所有,隨應給施;……應嚴肅心城,謂逐諸惡法,不令其住……若能如是淨修心城,則能積集一切善法。」(大正,32,98下~99上;10,413下~414上)以上這幾段經文,可視為第1頌「護心即護學處」的經文依據。

①參見《學集》第六「護身品」(大正,32,98上)。

①參見《學集》初品(大正,32,77下)。另見《大集經·無盡意菩薩品》:「云何舍時非時?……行布施時,舍修持戒……」(大正,13,201中)。

①參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大正,23,854上~854中)。

①參見《學集》第十二「治心品」(大正,32,117中)。

①第62、63、64三頌,參見《學集》「治心品」(大正,32,117下)。

①參見《學集》第六「護身品」(大正,32,99中)。

①關于「不要拘泥區區德行而損失較大的法益」,參見《學集》初品(大正,32,78下)。又,關于「布施……應該要循序漸進,層層下學而上達才好」含蓋的層面很廣;舉凡:行布施時是否出于大悲的動機,是否能行以恭敬尊重的態度,是否具有不望報的心理,是否轉求來世人天福報,是否心中毫無慳吝懊悔,是否回向無上菩提,是否能兼顧其余五度等等都包含在內。若依《入中論》,則須登上初地始得圓滿布施波羅蜜多。不過,依前後文義推敲,此句似應專指六度的度度升進而言。例如智作慧《廣釋》說:「行布施者,應進而持戒;持淨戒者,應更修安忍等」(台北版,冊36,頁29,2016);善天《巧貫》所說略同(頁111,735)。

①關于權開菩薩身口七支遮戒,略見《學集》所引《方便善巧經》、《寶云經》(大正,32,108上~中);詳見《菩提正道菩薩戒論》(頁204~217)。又,此頌第三句「慧遠具悲者」,印度注本或作「大悲深切、不顧自利、一味利他而且悲智雙運的方便善巧者」(《廣釋》,台北版,冊36,頁29,2022~4),或作「大悲意樂已清淨者」(《巧貫》,頁111,737),或作「徹見眾生利益的大悲行者」(威月《顯明殊勝》,頁165,4495),意思都是指「被開許遮戒的利生菩薩」。而西藏注本卻大多解釋成「開許遮戒的大悲佛陀」(《妙解大海》,頁202;《甘露滴》,頁401;Meaningful to Behold,頁159)。只有《妙瓶》先遵循傳統西藏注本的解釋,然後引述《學集》的《方便善巧經》、《寶云經》和聲聞《律》,最後才婉轉地補充說:若依印度諸注疏,則「慧遠具悲者」應指只顧利他的大菩薩,亦即被開許身口七支不善業者(《妙瓶》,頁278)。

①參見《學集》「護身品」第六(大正,32,99,下)。「三衣余盡施」參見「護受用福品」(大正,32,103中)。

②賈曹傑在《佛子正道》中,引用提婆《四百論》解釋第86頌,意義十分恰當,茲譯述如下:「雖視身如仇,猶應慎守護,戒圓命長久,能集大福德。」(頁94)。又,《學集》第三「護法師品」所引《寶云經》、《虛空藏經》說:非時而施身是為魔業(大正,32,85中)。

①第88、89頌初句,參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大正,23,903下~904上;710上~710下)。第89及90頌前二句,參見《學集》「護法師品」所引《寶積經》(大正,32,86上;11,632中)。

①參見《學集》第六「護身品」所引《菩薩別解脫經》(大正,32,99中)。

②同〔注13〕。

③參見《學集》第六「護身品」所引《法集經》(大正,32,29中),以及《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大正,23,710上~710下)。

①參見《學集》第十六「增長勝力品」(大正,32,130中)。

②宗喀巴對此頌「墮罪余」的解釋比較嚴謹,他認為是指:除了故作罪以外的其余違犯罪——非染違犯罪(《菩提正道菩薩戒論》,頁106)。

①參見《學集》初品(大正,32,77下)。

②第102、103兩頌分別參見《學集》第二「護正法戒品」所引《大乘四法經》和《華嚴經》(大正。32,83下、82下)。

①參見《學集》初品:「方廣大乘說,菩薩諸律儀。」(大正,32,79上~中)。SS本中雖無此句,然《菩提道燈難處釋》中亦曾引用。前述引文即依據《菩提道燈難處釋》(《阿底峽與菩提道燈釋》,頁172)。另見《妙瓶》引用《學集》第二「護正法戒品」說:「此外,也該閱覽經藏,因為菩薩學處多見于經藏之中……如果不讀經藏,就不知罪墮;不知罪墮,當然就無從防范;所以應該經常恭閱經藏。以上一段說明:以不舍善知識和閱讀經藏受持正法。」(頁137;另見藏譯《學集》,台北版,冊37,頁9,575~7;漢譯本,見大正,32,83下)。

②《菩提正道菩薩戒論》中論及根本罪時,曾引善天《巧貫》「應先讀誦《虛空藏經》,乃堪思擇根本諸罪」一句,並解釋道:「諸罪中,能毀戒者為根本罪。《虛空藏經》已概宣說(原文意為:多所宣說),故應閱知。」(頁53)。

①第103~106頌的解釋,詳見智作慧《廣釋》(台北版,冊36,頁31,2134~2191)。關于第106頌後半,《廣釋》說:「我想:(龍樹二論)其中可以見到某些不見于本論的學處。」(冊36,頁31,2191)。《妙瓶》則說:「因為(龍樹)這兩部論還明示了許多本論未說的學處。」(頁318)。

②《菩提正道菩薩戒論》所引《學集》說:「凡諸菩薩于諸如來所正遮處或不應頓時作者,不應修學。如是,初行住大乘者,不應于此二中修學。舍此二外,自余一切即應修學。」(頁41)。

③從第108頌可知,所謂「正知」是指對于自己身心各階段狀態了了分明的明覺心態。與此相反的「不正知」,就是心不在焉的心理狀態。如安慧《廣五蘊論》說:「云何不正知?……謂于去、來等不正觀察故。」(大正,31,854上)《三十唯識釋》則說:「……于進退之際,對身、語、心的活動不能正知起現。」(霍韜晦譯本,頁90)可見「正知」之「正」,是現在進行式,指當下、正在的「正」,而不是形容詞正確、不正確或正、邪的「正」。然而,在漢傳佛教的「百法」中,「正知」、「不正知」的「正」字,向來被解釋為「正確」或「正當」的意思。例如窺基《大乘百法明門論解》就說:「不正知者,于所觀境謬解為性,能障正知毀犯為業……令知不正故,名不正知。」(大正,44,50上)又如唐大乘光所撰《大乘百法明門論疏》說:「正了諸法,名為正知;邪了不達,名不正知。」(大正,44,56中)後來的唯識學者如曇曠大師等人,也都承襲此說,並輾轉傳習至于今日。此乃漢譯佛典中佛學術語被誤解之一例,盼有心之士稍加留意。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