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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木剛博因明比較研究(孫中原)

末木剛博因明比較研究

作者:孫中原

一、形式邏輯   1.東方思想以對實踐的興趣為中心,與西方「為知識而知識」的唯理論,有根本不同。印度思想,以宗教實踐為重點,試圖以知識論把握宗教實踐,有合理一面。其合理性的最初成果,是初期佛教。它以宗教解脫為目的,思維方法同西方近代康德的批判哲學近似。不過,康德哲學以近代科學基礎為著眼點,兩千多年前的初期佛教,以解脫為目的,有根本興趣的不同。而排除獨斷的形而上學,注目于對現實的批判態度相同。由于印度思想的合理批判態度,不久誕生獨特的邏輯。   2.印度邏輯隨宗教思索而發達,作為解脫手段,是駁斥、說服論敵的論證方術。它以佛教為中心,在佛教外也得到發展,其內容是形式邏輯,其發達頂點,達到跟亞氏邏輯大致同等的高度。亞氏邏輯詳細論述邏輯的所有部門,印度邏輯常以推理論為中心,以解脫為宗旨。印度邏輯的特徵,是始終把解脫視為目的。亞氏開創的邏輯,是科學的工具,印度邏輯是解脫的工具。印度邏輯發達的源泉,在于印度思想中的理性因素。印度思想有唯理論的傾向,論爭又成為邏輯產生的導引。以印度正統思想彌曼磋派和跟它對抗的勝論派宗教理論的論爭為契機,興起對邏輯的反省,產生印度邏輯。   現存最早的古因明文獻,是《遮羅迦本集》。這部內科醫書中有一部分是邏輯研究。公元l世紀前後,佛教著作有《方便心論》,非佛教著作有《正理經》。到公元3至4世紀,佛教內部不斷進行邏輯研究,產生許多論著。不過其大部分梵文原典,已經遺失。在漢譯《大藏經》中,保留主要論著有《瑜伽師地論》第15卷,《阿毗達磨雜集論》第16卷,《顯揚聖教論》和《如實論》等。通過這些論著,可以概觀古因明的本質和意義。   印度邏輯著作,重視認識或認識源泉(量)的研究。通過何種認識能力,得到解脫的問題,一直是印度思想的根本問題。而認識源泉究竟是什麼?各宗派或學派的答案是不同的。對認識源泉的考察,表現了唯理論觀點和批判的態度。印度思想有豐富的合理精神。   在印度邏輯著作敘述的幾種認識源泉(量)中,有純邏輯意義的是比量(推理)。印度邏輯的中心在于比量,是以推理論為主的形式邏輯。在印度邏輯著作中,沒有獨立討論概念論和命題論,只不過是作為比量(推理)的要素,而在比量論中附帶論述。   印度邏輯中的概念問題,被視為推理中的概念包含關系。這個包含關系叫做「遍通」或「遍充」。它分為兩種。第一種,是概念B為另一概念A所包含,成為A的部分,即B包含于A。第二種。是B和A有相同范圍,即B等于A。所謂遍充,即B包含于A,或B等于A。這相當于西方邏輯所謂的周延。就上述兩種情況而言,就是B對于A周延。   在遍充關系中,被包含者B叫做「被遍充者」或「所遍」,包含者A叫做「遍充者」或「能遍」。用亞氏概念論的話說,能遍是屬概念,所遍是種概念。遍充相當于屬種關系。在印度邏輯中,這只是在作為推理條件的范圍內來考察的。就推理的大前提主項M為謂項P所遍充的場合而言,即M包含于P,或M等于P。為了證明「S是P」,首先S為M所包含(小前提)是必要的,其次M為P所包含(大前提)是必要的。這第二個條件就是遍充。用亞氏推理論的語言說,這就是「中概念M應該周延」的條件。所謂遍充,就是概念外延的包含關系,這正是推理的本質。推理是為概念外延包含關系所決定的思維方法。根據遍充說,可以闡明推理(比量)的本質。   從推理形式上說,《遮羅迦本集》的五支作法,是由假言三段論法構成的類比推理。《正理經》的五支作法,在某種程度上以不明顯的形式,包含亞氏的直言三段論法,並具有類比推理的意義,它是兼有類比推理和直言三段論兩種性質的不完整形態的過渡性形式。   古因明諸文獻,有相當于謬誤論的篇幅。現存《如實論》,由始到終是關于謬誤的研究。其他文獻,也對謬誤給予異常的關注。印度邏輯在諸學派論爭中,需要敏感捕捉論敵的謬誤,清楚顯示印度思想的合理性。   印度邏輯的頂點,是陳那完成的新因明。與古因明不同,作為新因明的陳那邏輯有三個特徵。第一是因三相說。第一相「遍是宗法性」,是因(小前提)的條件,相當于「所有S是M」,或「S包含于M」。第二相「同品定有性」,是喻(大前提)的條件,相當于「M包含于P」,或「M等于P」。第三相「異品遍無性」,是第二相的對偶(完全換質位),是第二相的否定形式的表達。   陳那邏輯的第二特徵,是獨創九句因新說,完全枚舉推理大前提(喻)的所有場合,應用因三相,特別是第二相和第三相,提供區別有效式和無效式的標準。   陳那邏輯的第三特徵,是三支作法推理。陳那完成作為演繹推理的三支作法,由喻體(全稱判斷,大前提)和因(小前提)到宗(結論),相當于直言三段論第一格第一式。在邏輯領域,印度合理思想,儘管遲誤數世紀,但終于完全靠自己的力量,與希臘合理思想一起,攀登到相同的頂點。   3.因明在中國和日本:無著(310-390)論述因明的著作《順中論》梵文原本散失,今存漢譯。本書初次出現「因三相」的概念,不過無著自己沒有利用這個原理,構成新因明。在佛教邏輯中,實際應用這個原理的,是無著之弟世親(330-400時期)。世親因明著作幾乎全部散失,僅存漢譯片段。陳那梵文著作原典大部分已遺失,現存漢、藏譯本。主要著作《集量論》殘存藏譯。概述其學說的《因明正理門論》僅存漢譯。陳那弟子商羯羅主(天主)《因明正理門論》的入門書《因明入正理論》,現梵文原本和漢譯本均存。法稱的因明體系,在西藏極其興旺,關于法稱著作的注釋書規模龐大。中國對陳那和天主的著作,有大規模研究。但大部分限于字句注釋。在眾多注釋書中,規模最大的是法相宗慈恩大師窺基(632-682)的《因明入正理論疏》(《因明大疏》)。在中國,因明研究隨法相宗的衰亡而衰落。日本用給慈恩大師的《大疏》以再注的形式,繼續因明研究,傳至現代,迄今未絕。   4.對印度形式邏輯的基本估計。印度的形式邏輯(因明),以推理論為中心,展開自身的體系,經歷由古因明到新因明的發展過程。歷史上因明學的許多著作,被翻譯成漢、藏語言。在印度邏輯著作的梵文原本業已喪失的情況下,多有漢、藏譯本存世。因明學始終沒有在中國社會廣泛流傳,僅在少數學者的書齋或寺院的經堂上被誦讀鑽研。一種不能在社會上廣泛流傳和應用的學說,自然缺乏生命力。這其中必有值得總結的文化學教訓:第一,因明學采用宗教經典中的術語與誦經式的語言,沒有使用大眾化、通俗化的語言。第二,因明論著中譯本,沒有跟中國土生土長的邏輯術語掛鉤,不便為中國世俗知識分子接受。第三,缺乏比較研究和說明,沒有跟世人更易接受的西方邏輯融會貫通。   5.末木剛博成果的突破:把艱澀難懂的印度邏輯整套特殊語言,翻譯為現代大眾化的語言,使用符號邏輯方法解釋、說明和發揮,更容易為一般人接受,也更可看出印度邏輯的性質和特點,便于傳播和應用。末木剛博的研究成果和方法,對我國研究者應能有所啟示。   末木剛博以符號邏輯工具,分析論證《遮羅迦本集》的五支論式,是由假言三段論法構成的類比推理,《正經理》的五支論式,是兼有類比推理和直言三段論兩種性質的過渡性形式。到陳那的新因明,形成作為完整演繹推理形式的三支論式。如:   所有話語都是有暫時性的(宗,結論)   因為所有話語都是人為的(因,小前提)   而所有人為的都是有暫時性的(同喻體,大前提)   如瓶子(同喻體,跟結論主項「話語」同類的例子)   並且所有非暫時性的都是非人為的(異喻體,大前提的對偶,即完全換質位命題)   如虛空(異喻依,跟結論主項「話語」異類的例子)   其中由同喻體、因和宗所構成的推理,相當于三段論第一格第一式。保證三支論式有效的因明基本原理「因三相」,被給出與亞氏三段論規則對應的解釋。   第一,第一相「遍是宗法性」,相當于亞氏三段論規則「小前提應該是肯定的」。   第二,第二相「同品定有性」,相當于亞氏三段論規則「大前提必須全稱」和「中項必須周延—次」。   第三,第三相「異品遍無性」,是跟第二相等值的另一種說法。陳那獨創的「九句因」,是完全列舉大前提(同喻體)的所有可能性,而以第二、三相為標誰,加以鑑別,以提供保證推論有效性的正確大前提。   6.特點。東方思想的特點,是以對實踐的興趣為中心,跟西方「為知識而知識」的唯理論傾向不同。印度思想的特色,是以宗教實踐為重點。其合理一面,是知識性、批判性,排除獨斷,在思維方法上與西方近代康德哲學或分析哲學近似。不同的是,康德哲學或分析哲學,是以近代科學為基礎,印度宗教思想以解脫為目的。印度邏輯的發達,導源于印度思想中的理性因素,學、教派的論爭,成為邏輯誕生的導引。印度邏輯在佛教內外發展。其發達頂點,如陳那和法稱新因明,達到跟亞氏邏輯大致同等的高度。不過亞氏把邏輯作為科學的工具,探討邏輯的所有部門,印度邏輯作為解脫的工具,以推理論為中心,概念論、判斷論不發達。就概念的定義理論而言,比中國邏輯(如荀子「正名」)稍遜一籌。借助命題(判斷)的認識,則被叫做「惡分別」(妄分別),加以排斥,這就產生輕命題,重推理的特殊邏輯。印度邏輯輕命題,儘管在推理論、謬誤論中發現「相違」(矛盾)的謬誤,但不能把矛盾律(以命題形式表達)作為規律抽象出來,這是印度邏輯的不足。   二、辯證邏輯   1.印度邏輯有把合理思考和非合理解脫相聯結的一面,這使它以佛教為中心,發展為一種獨特的辯證邏輯,即建立以不合理(矛盾)為中介的思維辯證法。這是以解脫為目的,或以解脫為內容的辯證法。這種辯證法,自從遷移到中國佛教後,變形為更獨特的思維方式。這種辯證法,跟以黑格爾為代表的西方辯證法的顯著不同之處,在于它不是使認識得以發展,而是通向解脫的辯證法。西方從黑格爾到馬克思等的辯證法,是用來研究認識內容不斷重新展開的過程辯證法。與此不同,佛教系統的辯證法,是用來把同一內容從種種觀點來重新評價的非過程辯證法。而且西方辯證法是把認識不斷重新展開的肯定辯證法。相反,佛教系統的辯證法,可以區別為兩種類型。其一是由合理思考,轉化為非合理解脫的否定型辯證法,另一是由非合理解脫,重新復歸為合理思考的肯定型辯證法。這第二種類型的辯證法,在肯定的限度內,具有跟西方大致相似的一面。不過,這種肯定的辯證法,在佛教系統中,也是建立在解脫這種非合理性的基礎上的,以否定的辯證法為根據。佛教系統的辯證法,基本上是否定的辯證法。   2.中國翻譯因明的大部分文獻。在梵文原典幾乎喪失淨盡的現代,這些漢譯的因明文獻,是佛教邏輯的寶貴資料。辯證邏輯在中國佛教中非常發達,建立在印度所未見的獨特形態的辯證法。中國佛教的辯證法,是以三論宗、天台宗和華嚴宗為代表的、肯定的、非階段性的辯證法。中華民族自古就培育了一種矛盾觀和相互關聯的思維方法。這是中國佛教辯法發達的基礎。   3.末木剛博追尋辯證邏輯從印度佛教到中國佛教遷移演變的軌跡。印度佛教中的辯證邏輯思想,帶有否定的和非過程的性質,這跟西方辯證邏輯思想的肯定性和過程性不同。古希臘哲人蘇格拉底通過對話揭示論敵的矛盾,從而駁倒論敵,獲得新的合理思想。這是以矛盾(不合理性)為中介,促使合理思想由低級向高級推移。與此相類似,龍樹的議論方法,是以揭示合理性的自相矛盾為手段,否定合理性,而復歸于非合理性。龍樹用反駁(歸謬法),對認識進行批判,這一點跟康德的「辯證論」相似。他論證把事物作為孤立的實體處理,會出現謬誤,從而成功地闡述因果的相互依存關系,即如果A是B的因,則B是A的果,反之亦然。把因果作為相互關聯的兩項關系,可以避免對因果認識的謬誤。   4.辯證邏輯在中國佛教中非常發達,有在印度所未見的獨特形態。中國自古對社會實踐表示強烈關心,早就意識到實踐中的矛盾。漢族自古培育一種矛盾觀和相互關聯的思維方法,養成不是孤立考察實體,從相互關聯上思考的習慣。這是中國佛教中辯證邏輯發達的基礎,決定中國佛教中辯證邏輯思想的肯定性和非階段性(同時性),代表是三論宗、天台宗和華嚴宗。   5.印度龍樹的辯證思維,是否定性、階段性的。世親的辯證思維,是肯定性的、階段性的。與此不同,中國三論宗、天台宗、華嚴宗和整個中國佛教的辯證思維,都是肯定性的、非階段性的。這表現漢族強烈肯定現實的精神。天台宗把矛盾對立概念,作為相互關聯的整體理解的思維方法,表現中國佛教的獨特邏輯,這種邏輯的精密程度令人吃驚,不能說東方民族在邏輯上不強。   6.天台宗主張,綜合觀察事物的相互關聯,可以避免謬誤,把事物割裂開來,進行孤立觀察,會發生錯誤。這種整體論的真理觀,在現代仍有應用價值。在天台宗的思想中,沒有充分發揮否定的作用,不是通過否定,進行批判、克服和改革。馬克思指出辯證法的本質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黑格爾說精神的力量在于否定,否定力的減弱,是精神的衰頹。天台宗的極端肯定,是無批判地承認現實,接受、承認、容許一切,毫不違逆,這種消極態度是其思想的弱點。   參考文獻   [1] 孫中原:《中國邏輯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年版。   [2]孫中原:《末木剛博》,載卞崇道、加滕尚武編:《當代日本哲學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2年版,第106-117頁。   [3]末木剛博:《邏輯學的歷史》,載岩波書店1968年版《邏輯》,孫中原中譯,載《現代邏輯學問題》,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3年版。   [4] 末木剛博:《東方合理思想》,講談社1970年初版,1980年第7次印行,增補新版法藏館株式會社2001年版,孫中原中譯,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5] 末木剛博:《因明的謬誤論》,載日玉城康四郎編:《佛教比較思想論研究》,東京大學出版會1979年版,孫中原中譯,載《因明新探》,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6] 末木剛博:《符號邏輯》,東京大學出版會1962年版;《邏輯概論》,東京大學出版會1969年版;《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研究》2卷,日公論社1976-1977年版;《現代邏輯》,東京弘文堂1978年版;《西田幾多郎》4卷,春秋社1983-1988年版。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