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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因明典籍中的反駁論證探析(達哇)

藏傳因明典籍中的反駁論證探析

作者:達哇

  對形式邏輯而言,其反駁方式有兩種,即歸繆法反駁方式和矛盾法反駁方式。藏傳因明的反駁論證也不外此兩種,但其中最具特色的要屬歸謬法反駁方式。凱珠傑在《因明七論除意暗莊嚴疏》中,對敵論者將湖中的青霧當作煙而斷定的「湖中有煙」的判斷列出的反駁論式是:「有青霧的湖中應該有火,因為有煙。」[i]這個反駁論式,並沒有直接反駁對方的論題,而是將對方的「湖中有煙」這一判斷當作真,從而推出了一個與此判斷有必然聯系的「湖中有火」的結論來。而這個結論是與事理相違背的,是不可能的,所以,從這個結論的虛假性可以順理成章地推出「湖中有煙」這一判斷的虛假性。   歸繆法反駁方式雖然具有如此重要的邏輯意義,但藏傳因明也並不單單討論歸繆法反駁方式,它同樣也討論矛盾法反駁方式。因為在藏族理性文化中,直接論證已失去了它原有的價值,它基本已被具有矛盾法意義的間接反駁所取代。   一、 歸謬法反駁論證   (一)具有等值前提的歸繆法反駁論證   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證,是指反駁論式的大前提換質位後可以構成一個真直接論證式的大前提的反駁論證。對于直接論證式大前提和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式的大前提之間的轉換關系,我們可以通過一個例證進行說明。例如,對于認為「蘇格拉底為不死」的論斷提出的「蘇格拉底應該沒有生命,因為他是不死的」這一反駁論式來說,「如果是不死的,那麼就沒有生命」是這一反駁論式中的大前提,這個大前提如果換位成直接論證式的大前提的話,那麼以上反駁論式的直接論證形式就是:「蘇格拉底是不死的,因為他沒有生命」。顯然,這個直接論證是不能成立的,也就是說,這個直接論證式不是一個真直接論證式:因為其大前提「如果沒有生命,那麼就是不死的」雖然成立,但其小前提「蘇格拉底沒有生命」不能成立,所以其結論「蘇格拉底是不死的」也必然不成立。但我們在上面說過,這類歸繆法反駁論式的大前提換質位後可以成為一個真直接論證式的大前提。「蘇格拉底是不死的,因為他沒有生命」論式之所以不能成為一個真直接論證式,原因就是我們對原反駁論證式的大前提只進行了換位,沒有進行換質,所以,現在我們對「如果沒有生命,那麼就是不死的」再進行換質時,那麼就會成為「如果有生命,那麼就是有死的。」而這個判斷就可以構成「蘇格拉底是有死的,因為他有生命」這一真直接論證式。   對于以上的轉換過程,藏傳因明總結出這樣的規則:轉換後的直接論證式中的大詞,是由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式中的中詞的反面構成,直接論證式中的中詞,是由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式中的大詞的反面構成。這一點從上面的兩個論式中就可以得到清楚的說明:「不死的」是以上反駁論式中的中詞,其反面就是「有死的」,而「有死的」在直接論證式中充當著大詞;同樣,「沒有生命」是以上反駁論式中的大詞,其反面就是「有生命的」,而「有生命的」在直接論證式中充當著中詞。以S代表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式中的小詞,P代表大詞,M代表中詞,那麼,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式與由其轉換的直接論式之間的關系圖如下:   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式轉換成直接論證式的意義就在于,與被反駁論題(在反駁論證中充當小前提)的論據等值的論據不僅不能使被反駁論題成為真,反而使與被反駁論題相矛盾的論題成為真,這使被反駁論題顯得更加荒謬、更加虛假和更加不合事理。   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證與由其轉換的直接論證之間雖然具有等值的大前提,但是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證的思維過程仍然是獨立的,其思維過程如下:   作為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證,它必須要具備兩個條件:第一、其小前提必須是敵論者所承許的論題,也就是說小前提必須是被反駁論題,並且必須是一個虛假判斷。如果小前提不虛假,那麼直接論證所要論證的與小前提相反的的論題就不能成立;第二、其大前提必然要真實(即中詞與大詞間要有必然的聯系),如果大前提不真實,那麼小前提(被反駁論題)和反駁論題之間就失去了必然的聯系。如果小前提(被反駁論題)和反駁論題之間沒有了必然的聯系,那麼即使否定了反駁論題的真實性也不能使小前提(被反駁論題)成為虛假。再說,如果大前提不真實,那麼直接論式中的大前提也必然成為不真實,因為歸謬法反駁式的大前提和直接論證式之大前提之間具有等值關系,它們中的一方不真實時另一方也必然不真實。   通過以上的分析和探討,我們可以總結出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證的以下幾個特點:第一,對于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證來說,反駁論證和被反駁論題之間必須要有共同的主詞。如果沒有了共同的主詞,那麼這個反駁論證就不可能成為一個真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證。例如,「蘇格拉底是不死的」是一個判斷,「如果是人,那麼是不死的」是另一個判斷,那麼前一個判斷因為有主詞「蘇格拉底」,所以可以構成一個真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證,而後一個判斷因為沒有主詞,所以不能構成一個真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證;第二,反駁論證的小前提必須由被反駁論題構成,如若不然,就不是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證;第三,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證的被反駁論題必須是一個具有單稱判斷性質的錯誤判斷。   (二)不具有等值前提的歸繆法反駁論證   這種歸謬法反駁論證是凱珠傑在《因明七論除意暗莊嚴疏》中強調的一種歸繆法反駁[ii],這種歸謬法反駁論證與前一種歸謬法反駁論證有兩個主要不同點:1、對于前一種歸謬法反駁論證來說,被反駁論題構成其小前提,而對于後一種歸謬法反駁論證來說,被反駁論題構成其大前提;2、對于前一種歸繆法反駁論證來說,其大前提被換質位後可以構成一個真直接論式的大前提,並且由于兩個大前提都是真的,所以它們之間具有等值關系,而對于後一種歸繆法反駁論證來說,其大前提被換質位後不能構成一個真直接論式的大前提,並且由于兩個大前提都是假的,所以它們之間不存在等值不等值的問題。   現在我們通過一個例子來說明和揭示不具有等值前提的歸繆法反駁論證。假如,「蘇格拉底是不死的」和「如果是行星,那麼就有衛星」是兩個需要反駁的論題,那麼,第一個論題由于是單稱判斷,所以駁斥它的最有效反駁論證只能是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證,而不是不具有等值前提的歸繆法反駁論證或矛盾法反駁論證。相反,第二個論題由于是全稱判斷,所以駁斥它的最有效反駁論證只能是不具有等值前提的歸繆法反駁論證,而不是具有等值前提的歸繆法反駁論證或矛盾法反駁論證。從藏傳因明的角度來說,反駁第一個論題的有效反駁論證有兩種:一為「蘇格拉底應該沒有生命,因為他是不死的」,一為「蘇格拉底是必死的,因為是動物之一」。在這兩個反駁論證中,前者是具有等值前提的歸繆法反駁論證,後者則是後面將要講到的矛盾法反駁論證。也就是說,兩者都不是現在正在討論的不具有等值前提的歸繆法反駁論證。反駁第二個論題的有效反駁論式也有兩種:一為「是行星未必有衛星,因為金星是行星,但它並沒有衛星」,一為「金星也應該有衛星,因為它也是行星」。這兩個反駁論證中,前者是矛盾法反駁論證,後者則是我們現在正在探討的不具有等值前提的歸繆法反駁論證。   「金星也應該有衛星,因為它也是行星」這一論式,因為是不具有等值前提的歸繆法反駁論式,所以它與「蘇格拉底應該沒有生命,因為他是不死的」這一論式之間的區別是顯著的:1、具有等值前提的歸繆法反駁論式與被反駁論題之間的主詞是同一的,如「蘇格拉底是不死的」是被反駁論題時,那麼「蘇格拉底應該沒有生命,因為他是不死的」則是其反駁論式,它們的主詞都是「蘇格拉底」。而不具有等值前提的歸謬法反駁論式與被反駁論題之間則不具有這種情況,如,被反駁論題是「如果是行星,那麼就有衛星」之時,那麼其最有效反駁論式則是「金星也應該有衛星,因為它也是行星」。顯然,被反駁論題沒有主詞,而反駁論式則另設「金星」為主詞;2、具有等值前提的歸繆法反駁論式將被反駁論題當作其小前提來進行反駁,如,被反駁論題是「蘇格拉底是不死的」時,其反駁論式是「蘇格拉底應該沒有生命,因為他是不死的」。此反駁論式中,「蘇格拉底是不死的」既是其小前提,又是被反駁論題。而不具有等值前提的歸繆法反駁論式則將被反駁論題當作其大前提來進行反駁的,如,被反駁論題是「如果是行星,那麼就有衛星」時,那麼,其反駁論式則是「金星也應該有衛星,因為它也是行星」。此論式中,「是行星就有衛星」或「如果是行星,那麼就有衛星」既是其大前提,又是被反駁論題;3、具有等值前提的歸繆法反駁論式相當于形式邏輯中的對論題的反駁,而不具有等值前提的歸繆法反駁論式則相當于形式邏輯中的對論據的反駁。   二、 矛盾法反駁論證   與歸謬法反駁論證不同的是,任何矛盾法反駁論證都不能轉換成一個真直接論證式。也就是說,任何矛盾法反駁論證的大前提被換質位後都不能構成一個真直接論證式的大前提。色·昂旺扎西在《因明學概要及其注釋》中說;「其(反駁論式)大詞的反面成為(直接論式之)欲知主詞的中詞,其中詞成為欲知主詞的大詞時,不具備理由之三項條件之反駁論式就是不具有等值前提的反駁論證。」[iii]這里所說的「不具有等值前提的反駁論證」有兩個所指,一個是指前面所說的不具有等值前提的歸繆法反駁論證,另一個則是指現在所說的矛盾法反駁論證。例如,被反駁論題是「蘇格拉底是不死的」時,那麼反駁它的最有效論式有兩個:一個是「蘇格拉底應該沒有生命,因為他是不死的」之論式,另一個是「蘇格拉底是必死的,因為他是人」之論式。這兩個論式中,前者是具有等值前提的歸繆法反駁論證,後者則是現在所說的矛盾法反駁論證。對後者來說,其大前提是「如果是人,那麼是必死的」,這個大前提被換質位後則會成為:「如果是不死的,那麼必是非人」,換質位後的這個大前提就不能構成一個真直接論證式。這個大前提構成的直接論證式是這樣的:「蘇格拉底必是非人,因為他是不死的」。顯然,這個論證式不是一個具備理由三項條件的真直接論證式。所以,任何一個矛盾法反駁論式都不能轉換成為一個真直接論證式。   在矛盾法反駁論證中,通過真來推翻假是其作用和功能。因此,對于矛盾法反駁論證來說,它與形式邏輯中的間接反駁相當。形式邏輯對間接反駁的界定是:「通過確定與被反駁論題相矛盾的或相反對的論題的真,來確定被反駁論題的虛假性。」[iv]這種界定也完全符合藏傳因明的矛盾法反駁論證。   藏傳因明的矛盾法反駁論證所要反駁的論題既可以是單稱命題,也可以是全稱命題。例如,被反駁論題是「蘇格拉底是不死的」時,那麼駁斥它的矛盾法反駁論式是這樣的:「蘇格拉底是必死的,因為他是人」。這個反駁論式中,小前提「蘇格拉底是人」是一個真實判斷,大前提「如果是人,那麼是必死的」是一個眾所周知的普遍事實,由于這兩個判斷都是真實判斷,所以這兩個判斷所扶持的「蘇格拉底是必死的」論題也必然是真實的。如果「蘇格拉底是必死的」是一個真判斷,那麼通過矛盾律我們就可以肯定:「蘇格拉底是不死的」是一個虛假判斷。如果被反駁論題是「如果是行星,那麼就有衛星」之時,那麼駁斥它的矛盾法反駁論式則是這樣的:「是行星未必有衛星,因為金星是行星,但它並沒有衛星」。對于這個反駁論式來說,其反駁論據由兩個單稱判斷構成,即「金星是行星」和「金星沒有衛星」。如果這兩個單稱判斷都是真實的,那麼由它們所扶持的「是行星未必有衛星」的判斷也必然是真實的。我們知道,「金星是行星」和「金星沒有衛星」是兩個有科學和事實依據的真實判斷,所以由它們扶持的「是行星未必有衛星」的論題也必然是真實的。如果「是行星未必有衛星」是真實的判斷,那麼通過矛盾律我們就可以肯定:「如果是行星,那麼就有衛星」是一個虛假判斷。   藏傳因明的矛盾法反駁論證有三個基本特點:第一,雖然單稱命題和全稱命題都可以通過矛盾法反駁論證來得到反駁,但是對藏傳因明而言,反駁它們的首選方法是歸繆法反駁論證,通過歸繆法反駁論證達不到推翻被反駁論題的目的之時,才付諸于矛盾法反駁論證;第二,在藏傳因明中,矛盾法反駁論證,既是一種反駁的過程,又是一種直接論證的過程。因此,在藏傳佛教中的有關闡述般若、中觀、因明等理論之著述中,一般見不到直接論證的影子,直接論證的地位基本已被矛盾法反駁論證所取代;第三,藏傳因明中的矛盾法反駁論證,是通過反駁論題之真來推翻被反駁論題之假的一種反駁方式,所以它具有間接反駁的性質。   三、 反駁論證的其它形式及特點   (一)有效反駁論證的其它形式   1、複雜反駁論式。複雜反駁論式在結構性質上與以上所說的「二支」反駁論式完全相同,都屬于二支反駁論式。但它們是由于智力訓練、文字游戲、詭辯及娛樂等之需要而產生的,所以在外在形式上與一般反駁論式有明顯的不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⑴ 有多重小詞之形式。例如,對于「有法瓶,有法柱,有法實在(這里的「有法」一詞是反駁論證式的一種邏輯常項,它表示它後面的是反駁論式中的小詞),應是所作,因為是無常」之論式來說,小詞有三個,即「瓶」、「柱」及「實在」,「所作」是大詞,「無常」則是中詞。   ⑵ 有多重大詞的形式。例如,對于「有法瓶,應為實在,應為剎那性,應為物質,因為是所作」之論式來說,「瓶」是小詞,「所作」是中詞,「實在」、「物質」、「剎那性」等是大詞。   ⑶ 有多重中詞的形式。例如,對于「有法瓶,應為無常,因為是實在,因為是物質,因為是所作」之論式來說,「瓶」是小詞,「無常」是大詞,「實在」、「物質」和「所作」等是中詞。   (二)無效反駁論證   無效反駁論證可分為常規性無效反駁論證和非常規性無效反駁論證兩類。其中,常規性無效反駁論證可劃分為三類,即小前提和大前提皆不成立類、小前提不成立類和大前提不成立類。   ⑴ 小前提和大前提皆不成立類。例如,對于「聲應為非存在,因為是常住」之論式來說,聲是「非常住」,而不是「常住」,並且「常住」是「存在」,而不是「非存在」,所以,此反駁論式的小前提和大前提都不成立。   ⑵ 小前提不成立類。例如,對于「聲應是無常,因為是視覺對象」之論式來說,如果是「視覺對象」,那麼就是「無常」,這樣,此論式的大前提是成立的。但是,「聲」是「聽覺對象」,而不是「視覺對象」,所以此論式的小前提不成立。   ⑶ 大前提不成立類。例如,對于「聲應是無常,因為是存在」之論式來說,「聲」必定是「存在」的,所以此論式的小前提是成立的。但是,如果是「存在」之時,未必就是「無常」,所以此論式的大前提不成立。   以上三類反駁論式之所以是無效反駁論式,是由于立論者所立的反駁論式的小前提或大前提自身的不真實,使被反駁論題不能得到推翻而造成的。這類反駁論式的無效性是鮮明的、直接的,所以稱之為常規性無效反駁論式。   除了以上三類外,還存在著另一類性質之無效反駁論證。這類無效反駁論證,是指反駁論證的大前提和小前提要麼是真實的,要麼是被敵論者所承許的,但它仍然不能證明被反駁論題的虛假性的一種論證。這類反駁論證是一種特殊意義上的無效反駁,所以稱之為非常規性無效反駁論證。這類無效反駁論證有四類:   ⑴ 大前提和小前提都為真實類。例如,被反駁論題是「聲是無常」時,列出的「聲應為無常,因為是所作」的論式就是這種意義的反駁論證。這個論式中,大前提和小前提雖然真實,但它們不僅沒有推翻被反駁論題,反而證明了被反駁論題,所以是無效反駁論證。   ⑵ 大前提和小前提都被論敵所承許類。例如,論敵認為「聲是視覺對象,是視覺對象時則必然是常住」之時,那麼被反駁論題就是「聲是常住」。這時,如果列出「聲應是常住,因為是視覺對象」之反駁論式時,由于此反駁論式的大前提和小前提都是論敵先前承許的,所以,此反駁論式不能使論敵認識到「聲是常住」這一判斷的虛假性,所以此反駁論證也是一個無效反駁論證。   ⑶ 小前提真實而大前提被論敵所承許類。例如,論敵認為「聲是所作,是所作就必然是常住」之時,那麼被反駁論題就是「聲是常住」。這時,如果列出「聲應是常住,因為是所作」之反駁論式時,「聲是所作」(小前提)是真實的;「是所作就必然是常住」(大前提)是論敵先前就承許的。在這種情況下,此反駁論式不能使論敵認識到「聲是常住」這一判斷的虛假性,所以此反駁論證也是一個無效反駁論證。   ⑷ 大前提真實而小前提被論敵所承許類。例如,論敵認為「聲是常住,是常住就必然是非所作」之時,那麼被反駁論題就是「聲是非所作」。這時,如果列出「聲應是非所作,因為是常住」之反駁論式時,「如果是常住,那麼是非所作」(大前提)是真實的;「聲是常住」(小前提)則是論敵先前所承許的。在這種情況下,此反駁論證不能使論敵認識到「聲是非所作」這一判斷的虛假性,所以此反駁論證也只能成為一個無效反駁論證。   對于無效反駁論證還有其它的分類方法,但是這些分類方法都是對以上七類進行的另一種角度的引伸和補充,所以在此不加贅述。   (三)顯示反駁論證的兩個標志   1 、反駁論證對被反駁論題的反駁不是單一的,而是多重的和連環的。因為對反駁者所立的單一的或孤立的反駁,論敵一般不會即刻承認的,要麼會說小前提不成立,要麼會說大前提不成立。對于這種非難,反駁者只能組織新的反駁論式進行證明。這種證明過程就是一種多重式和連環式的論證過程。因此,當一論式具有這種多重式和連環式的論證過程時,那麼這就表明它就是一個反駁論式。   2 、反駁論式有自己獨有的邏輯常項。例如,對于「有法聲,應為無常,因為是所作」而言,「有法」和「應」或「應該」是其中的兩個特殊詞項,它們只有在反駁論證中才能被運用。因此,當一個論式中有這兩個詞項存在時,那麼我們就可以斷定此論式就是一個反駁論式。   [i]凱珠傑·格勒白桑:《因明七論除意暗莊嚴疏》(藏文),民族出版社1989年版,第372頁。   [ii]凱珠傑·格勒白桑:《因明七論除意暗莊嚴疏》(藏文),民族出版社1989年版,第372頁。   [iii]色·昂旺扎西:《因明學概要及其注釋》(藏文),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319頁。   [iv]蔡賢浩:《形式邏輯》,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249頁。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