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量論筆記――佛教的知識論(莊朝暉)
集量論筆記――佛教的知識論 作者:莊朝暉
歸敬為量利諸趣,示現善逝救護者。――陳那菩薩《集量論》 本文以宗喀巴大師著,楊化群先生譯的《因明七論入門》[5]為中心,結合其它經論及講義,側重對集量論進行一些整理與思考。錯漏之處,懇請指正! 因明的作用 在佛陀時代,舍利弗尊者就以大辯才,攝服無數學者修行者歸入佛門。當時的辯論理論,還沒有形成專門的一門學問。 [5]在宗喀巴大師傳中記載:過去西藏地方講授七部量論及陳那集量論者,僅知它是一種論述辯論方式的著作,以為其中沒有講到成佛證解脫的理路。他以純潔犀利的智力,通觀所有「因明」論著,特別是觀察到陳那的《集量論》,法稱的《釋量論》等,把大乘和小乘的一切修行次第,都正確地歸納進去了,因此,他對陳那、法稱崇奉異常,從他在書跋中寫的一首詩中,就可以看到他出自肺腑的景仰和讚頌。詩云:「三類所知諸事物,悉由三量予抉擇,能立能破以語誡,正理二主稽首禮。」 又據《夏壩活佛講因明》:「學因明主要為了三項:一、駁斥別人的邪見,比如不信佛法的人,對佛法反感的人等,要能說服他。二、攝受弟子,能給他講明道理。三、為了自己能夠通達一切教證二法。」 現在是科學時代,大眾相信科學,而因明學正是最講究思辨的。我以為,因明論正是很科學的辯論理論。所以,佛教徒和佛學研究者都有必要多多學習因明論和集量論。 因明論與集量論 [5]「因明」一詞,藏文原為「量(tshad ma)」。在漢地,似乎因明論偏重因明邏輯,而集量論更側重知識論。關于因明邏輯,漢地的研究已經比較豐富,而對于集量論,漢地的研究還剛剛起步,本文主要側重于集量論這一方面。 [12]量,梵語叫「巴日瑪那」,就是用尺「量」(發音為二聲)長短的量的意思。「瑪那」是「量」,「巴日」是首先,從新,更新的意思,量,必須是新的認識,不是已知的認識恢復記憶,是從新認識的,量到的,知道的。 量的定義:重新真切地認識自境之心。1、如果是已知的認識恢復記憶的不是量。2、沒有一點虛假和偏見,是實實在在的真切的認識。3、必是意識認識事物的思維,心就是意識。4、所認識的對象叫自境。 量,分兩種,現量和比量。 關于「境」與「有境」的翻譯 楊化群先生分別把「境」與「有境」翻譯為「客觀」與「主觀」。對此,末學認為不太妥當。隨著西方現象學的發展,「客觀」與「主觀」的二元對立,漸漸被揚棄了。另外,從佛學角度講,佛學既不是唯物,也不是唯心。虛云老和尚在《答蔣公問法書》里說道:「所謂唯心唯物。有神無神。皆是識心分別計度耳。或云。『若是。佛學亦唯心論耳。』佛學雖說唯心。然與哲學上之唯心論懸殊。哲學上之唯心論。于心執有。于物執無。釋迦所謂以攀緣心為自性。執生死妄想。認為真實者。唯物論者。于物執有。于心執無。釋迦所謂顛倒行事。誤物為己。輪迴是中。自取流轉者。唯神論者。劃分物質實體。與神靈實體。為截然不同之兩個世界。釋迦所謂惑一心于色身之內。認一漚體。目為全潮者。各執偏見。或因近視。認牛之影像為牛。或以管窺牛。見牛角者則認牛角為牛。見牛頭者則認牛頭為牛。本無不是。弊在不見真牛全體。佛教則溯本窮源。將真實白牛清楚指出。若因指觀牛。未有不見真牛全體者。故欲救唯心唯物論之偏閉。舍佛教莫屬。」 所以,不妨仍然保留為「境」與「有境」。可知曉或可明了,為境之性相(即定義);能理解或能明了,為具境之性相。 「境」與「有境」的定義相輔相成,一個是可明了,一個能明了。如果「境」少了「有境」,「境」就不成其為「境」;如果「有境」少了「境」,「有境」也不成其為「有境」。這種定義方式,也從某種程度上否定了物質與意識的第一性問題,反映了「境」與「有境」和合而成的特徵。 境 [13]「無我」(無自性)是最大的集合,「無我」里面又分成「存在」與「不存在」,也就是「有」(境)和「沒有」。 「有」、「境」和「所知」這些概念是相等的,是同義概念。 「沒有」是不存在,如兔角、既是A又不是A的東西、我(自性)。 「有」(境)是一種能被我們量所緣到的,即能被我們所認識的。任何能被我們認識的,能作為我們對境,作為我們認識對象的東西,那就是存在。如果不能被我們認識的東西就是不存在。上面說的「我們」是指所有有情,如果我們辯論時直接就說佛就對的,因為佛是遍知,佛都不認識,那就把它放在不存在那一類了。 這個分類是存在。有,也叫所知。能知是心、識,當然也可說我。所知的就是我們認識的對象。所知、有、存在,都是同義詞。在有里面有分成兩大集合:常(無為法)、物(有為法)。常就是一種非剎那性的法(無常是剎那性的),它不是剎那剎那變化的,例如概念。 據[5],外境之性相為,可知曉或可明了。 無為法(常) [13]一般我們說凡是概念性的東西都是常的。為什麼?因為它是我們擬造出來,想像出來的。虛空是常的,那麼但凡是常的東西就不能被我們直接經驗,不能由那種無分別心去經驗的――現量一定是無分別的,常是不能被嘗到、聞到、見到、摸到。 「虛空」與「無我」都屬于無為法。「虛空是沒有阻礙的」,只是一種構造上面的東西,只是我們在理解上面是通過分別心來構造出來的,而不能直接被我們經驗所見的。「無我」是常的東西。因為無我本身是構造的,是沒有實際變化的東西。任何依靠我們思維認識產生的,那就是常。 [12]無為法是常恆,定義:不是剎那變化的法。常恆有兩種,一切現象的常恆,部分現象的常恆。前者如無為法的虛空,[15]後者如瓶中的虛空。 有為法(物) [12]有為法是無常,定義:是剎那變化的法。剎那,是打一個響指的時間的六十五分之一,這是經量部的說法。中觀不承認有最短的時間,只有更短的時間。也不承認有最小的灰塵,只有更小的灰塵。 [13]物里面又分三大塊:物質(色法)、心、不相應行。 1、物質 物質的定義是:可成為色之法,由微塵所成者[5]。 物質又有兩個分類:外物質、內物質。它們的區分就是能不能被有情相續(心)所攝受的。跟我們生命直接有關的而被心攝受的就是內物質,如身體上的眼、耳、鼻、舌,所謂的五根。外物質就除此以外的物質性的東西,又分成顏色、形狀等。顏色又分四個根本色(青黃紅白),八個支分色。 [13]內物質(內色)就是我們身根所攝的五根,外物質(外色)就從五塵里面去分,色、聲、香、味、觸里面去分,就是我們攀緣的那個對象。這里要注意,物質在傳統上就翻譯成色法,但是色聲香味觸里面也有一個色,但那就不是色法了,而是色處。那麼色處的定義就是被眼識所能夠直接看到的東西。那麼眼睛所看的色處里面又有顏色和形狀兩種分法。顏色有根本色和支分色,形狀分成長短等。 2、心 心,明了就是它的定義。能夠明白能夠了解。心也有叫識的。心里面分心王,心所等。(心王和心所可以參見《大乘百法明門論》)。心的分法有好多種,心所只是從功能上而分的。另外有七種心的分法:現量、比量、再決識(已決智)、伺察意(分別意)、現而不定識、猶豫(疑惑)、邪見(顛倒識)。 現量就是無分別的新生的正確認識(離分別新生無錯謬識)。它要具備三個特徵:1、無分別,不是依靠概念生起的。2、新生的,最初產生的。3、一定要沒錯的。 比量與現量的差別在于它是有分別的,它依靠概念、推理的認識而產生。關于新生,辯論上面還是很多的。 再決識就是在通過上面兩種量已經產生正確認識後,對原來的那個事物再次決定的認識。它跟前面兩個的區別在于它不是新生的,就是已經認識到了,然後再決定。在下部見中都是如上劃分的,中觀見把再決識歸到量里面去,然後說一切有部、經量部、唯識部里再決識不是量,量一定要是新生的。唯識以下的兩部宗里面,再決識就不是新生的,它就不能成為量。 伺察意是不依靠因的,沒有依理推導之下,對事物產生一種新生的確定的認識。就是不曉得聲是不是無常,就肯定聲是無常。有點像我們現在宗教徒有很多對自宗的那種決定,所謂的感覺到是這樣,是沒錯吧,但是講不出原因。 現而不定識是什麼呢?比如我在專注講課時,但我眼睛偶爾還會看到外面的東西,那個背景在我心中在現量當中現起來,但我(心不在那上面)沒辦法決定。 猶豫,就是對一件東西是還是不是,兩邊都擺,無法作出決定。在作判斷時無法確定就是猶豫。決定就是確定的。 邪見就是錯誤的認識。如外道說聲是常的,那是邪見。這個是沒有原因,但至少他是確定的。 這是心的很主要分法,學佛教心理學部分時,這個七個分類大概要辯一年。 3、不相應行 不相應行,既不是物質,也不是識的那個物,你說物質,它不是,你說它是心,它不是。它是一種很特殊的東西,如時間。 我感覺,不相應行應該就是《大乘百法明門論》里的「心不相應行法」。 剛曉法師在《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14]里說:「所謂假法,就是只有個空名字而無有實體自性,也就是我們俗話常講的「有其名而無其實。」它與我們前邊所說的心所法、色法以及八識心王──心王我們也馬上說──不相同。心王、心所有法、色法是真,即有實體自性。」 從本質上來說,心王、心所、色法以及一會兒要說的心不相應行法都是有為法,都沒有自性,都是眾緣和合之法,但人家心王、心所、色法還有可指,而心不相應行法則可指也沒有。舉個例子,心不相應行包括「數」,像一、十、百等等數字,它們在日常生活中並不能直接被明了。 關于現量 [13]現量就是無分別的新生的正確認識(離分別新生無錯謬識)。現量要具備三個特徵:1、無分別,不是依靠概念生起的。2、新生的,最初產生的。3、一定要沒錯的。 [12]現前識:無分別的無錯亂的心識。現前識分四部分:根現識,意現識,自證現識,瑜伽現識。現量可以說是重新認識的現前識,現量也可分為四部分:根現量,識現量,自證現量,瑜伽現量。 值得注意的是,現量的內容與名是不同的。現量的內容必須通過現量才能知道;但名是比量可知。比如我看到張三這個人,張三這個人是現量的內容,現量可知;而「張三」則是一個名,這是比量可知的。 四種現量 有四種現前識(根現前識,意現前識,自證現前識,瑜伽現前識),對立的也有四種現量(根現量,意現量,自證現量,瑜伽現量)。現前識與現量類似,現量在現前識的基礎上再加上「新生」這一約束條件,故放在一起說。 1、根現量 根現前識定義:各自增上緣有色根中所生的對境識。其中的各自是指六識各自。增上緣,是幫助識加強影響力的緣。如,眼根的主要作用,能加強眼識對外在事物能看見的力量。增上緣,必是有色的根所生的,而且必是針對外境的識。 根現量定義:各自增上緣有色根中所生的,離分別心、無有錯亂的耽著識。在根現前識定義的基礎上,加上離分別心,無有錯亂,和依靠有色之根。 a、根識如何脫離分別心。 先看是明里,還是暗里。明里,是可以用現量所得的事物,比如,我現量可見桌子上這個瓶里有多少水。暗里,是必須用比量所證的一切事物。比如,他的包里有沒有糖?我不能現量看見,只能根據他現在正在吃糖,推測可能他的包里還有糖。 還有一種非常暗里,比量都不可證,必須通過聖者言論比如佛經來暫時成立。 b、無錯亂之心。 見色體的根識是不錯亂的,因為所見的對境,就如所見對境之像那樣存在著,如實有故。如,這個東西是綠的,我不會看成是黃的,是長的,我不會看成是短的,這叫不錯亂。他是怎樣看到的,他所見的對境就如那樣地存在著。 有人問:如果只有兩個人,一個是有眼病的人,一個是正常人,一個見是黃色,一個見是白色,算誰對誰錯?怎麼叫與對境相合?相合的標準是共許,對錯不過是人們共同所定的,本質也是空。比如,印度的四種姓,在印度就是對的,在我們就是錯的。再如老鼠如果看東西都是黑白兩色的,那它們就在這個共同基礎上建立它們的標準。 c、依靠有色之根(才能明白識相)。 此問題上,有經部與唯識兩種不同觀點。依經部觀點。現前識,依靠根來分辨,識不是單獨見色。根,用現在的說法,好像類似于感覺器官的神經細胞之類,這只是個讓現在的人想像的比喻,指一種我們看不到的很細的色體,在眼眶內形成橢圓形的形相,幫助眼識收集外境的形相,以讓它認識明白。 依靠感覺知所在的根,才能看到色。依經部觀點,要靠三個緣:增上緣、所緣緣、等無間緣,才能生起根識。增上緣:對于生果能增強力度者。所緣緣:能使心識生成境像(對外境現象的模擬),這個境像,就像我們看電視轉播的足球賽,並不是真正球賽本身,而是生成的境像。看到色體後,使心識能感覺到的一種形相。等無間緣:前識滅後,第二剎那識馬上生起的功能,就是能接班的心識。就好像我們上班的換班,站崗的換崗一樣。 (唯識家所講根識之三緣,其意義應如何理解? 一、謂由自己薰習習氣之力,主要能生自果根識境之相分,為根識所緣緣之性相,比如:見青色前瞬根識,不論是否被其他之認識所間隔,仍然是同類見青色根識後瞬根識之所緣緣。把所取相說為所緣緣,系就名言而言,非就總而言。 二、謂主要能生根識持境之種子,為根識增上緣之性相,比如:由見青色前瞬根識之力,主要能生持青色之阿賴耶識上之力量。 三、等無間緣之性相,已如前述,比如,由于前瞬認識之力,于感受見青色根識自性,主要直接生起相續識之上力量。) 眼根見色時三種功能。1、能感覺到色體的一種形態。2、能(在眼根中)顯現出色體的模樣、圖像。眼根看到的色體不是直接的外在現象的真相,而是化到眼內的假象,眼睛以這個來判斷外在事物。3、能抓住現象直接轉移匯報給意識來了別。 2、意現量 2.1 能說明意現前識的量 說明意現前識的量,是通過現量可以知道的,因為自證現前識是專門觀察內在六識的現前識,所以可以知道意現前識。 2.2 性相,也就是定義 意現前識,自因意根所生的,能了別外在事物的,離分別心,無錯亂之心的意識。怎麼理解根現前識所生起的等無間意識所生的,而且離分別心無錯亂之心?自己的增上緣是意根,類似于現在說的腦神經細胞,是意識所在處的根,能力是能直接了別、識別外在的一切事物,它又必須是離分別心無錯亂之心。什麼叫有分別心?一是推理的,二是現前認識不清的。比如,我現在看到瓶,反映給意識,判斷很精確,就不是有分別心的。而如果我猜測這人門後有個凳子,也不知是什麼樣子,十分模糊,這就是有分別心。 2.3 三個緣 a、所生的前一剎那意根是等無間緣。 b、同時意根所識別的對境是所緣緣。 c、前一剎那所發生的意識就是增上緣。有因果關系。 2.4如何可以生起意現前識的方法 根現識諸後剎那之所以為意根現識,謂由有自境之助伴根現識作為等無間緣,所生之明了境像離分別復無謬誤之認識故。 意識(意現前識)者,謂由自之增上緣意根親生之識,亦即由自之前剎那同類識將消逝之際所生之識故,此說合理。 3、自證現量 謂唯向內緣取相,為自證現識之性相,于一切識上皆有。 自證現量,是對自己內在思維的觀察方式,怎麼會存在這種完全內向的思維方式呢?一種解釋是,因為我記得昨天的事,所以必然有記憶的意識,記憶的意識不是虛象的,是現前識,說明有一種意識能夠觀察自己的思維和五根識等,所以就有了這樣的記憶。中觀否定這個,認為這只是思維的回顧。 4、瑜伽現量 謂由修持正確義境之力所生聖者離分別復無謬誤之認識,為瑜伽現識之性相,分為:聲聞,獨覺,大乘之瑜伽現識三種,舉例如次:如聲聞之見道,獨覺之見道,大乘之見道。 瑜伽現量,離分別心,無散亂心,無我、無法的現量。是聖者以上才有的現量。 比量 謂依具備三相之因對自之隱秘境新證之知覺,為比量之性相。分為三種:一、物力比量,謂如以所作性為因,證悟聲是無常之知覺。二、世許比量,謂如以存在于所明了境物上之因,而可云懷兔是月而證悟之比量。三、信解比量,謂如依經過三種觀察所訂正之聖教為因,證悟「由施造福」等聖教所啟示之義為不欺誑之知覺。 具境 能理解或能明了,為具境(認識)之性相。分為能詮(語言)及心識二種。 關于能詮與所詮 能詮:由語言之力能理解所詮意義,為能詮之性相,從性質方面分為:名、句、文三種。 能詮從性質方面分為:名、句、文三種。 唯能詮表境物之性質,為名之性相,如言瓶子。分為二種:謂對彼物首先以語言安名之—,能藉以無誤理解其義,為彼物真名之性相,比如:言獸王為獅子。謂爾為可安真名之物,因其與他物有某些相似處作為理由,對彼物後來所安之名,為彼物假名之性相,比如:婆羅門孩童,因其嘴大鼻塌,故名之曰獅子。 能詮表境物性質或差別,是句之性相,如說:小瓶子。 能結合詮表境物差別法(特點)正反兩面之事,為文之性相,如說:用小瓶盛水來! 所詮:謂由名言所理解,為所詮之性相,分為:由執著言語思維之力說出之語言所理解之義,為執著所詮之性相;由言語思維分別識所見力說出之語言所理解義,為由執著所詮說出直接所詮之性相,比如瓶之總義(即抽象之瓶)。 執著所詮分為:直接執著所詮及間接執著所詮二種。比如:由依詮表瓶無常之言語理解瓶為無常,瓶非常住(永恆不變)。 又所詮分為:講說時之所詮、入物時之所詮。前者分為:執著所詮,真正所詮二種。後者不分類。講外境終。 主要經論及講義: 1、(前期正理派的《正理經》) 2、陳那菩薩,玄奘譯《因明正理門論》、《集量論》(法尊大師譯編《集量論略解》 )――新因明 3、商羯羅主,玄奘譯《因明入正理論》(釋《因明正理門論》) 4、法稱大師《釋量論》(法尊法師譯《釋量論略解》),共有因明七論(《釋量論》、《定量論》、《正理滴論》、《因滴論》、《觀相屬論》、《成他相續論》、《諍正理論》) 5、宗喀巴大師著,楊化群譯,《因明七論入門》 6、窺基大師著《因明入正理論疏》 7、薩班?慶喜幢編著,明性法師中譯《量理寶藏論》 8、楊化群著《藏傳因明學》 9、沈劍英的因明學研究 10、剛曉法師所講因明論和集量論 11、波米.強巴洛卓著《入因明學階梯》 12、夏壩活佛講因明,似乎是依根敦主巴(Dge-bdun-sg-lub,1391-1474)著《大量論正理莊嚴論》而講 13、寶僧法師《因明基礎課》 14、剛曉法師《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 15、寶僧法師《般若中觀因明寶鬘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