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佛教的「四句推撿」
一、何謂「四句推撿」 「四句推撿」是佛教用以證明諸法①不生因而了不可得的四條推證,即: (一)諸法不從自因而生。 (二)諸法不從他因而生。 (三)諸法不從自他共因而生。 (四)諸法不從無因而生。 為使人們更容易理解「四句推撿」,佛學家們常以「夢中的蝴蝶」為例來解釋「四句推撿」,即以「四句推撿」來證明「夢中的蝴蝶」之不生②,如下: (一)蝴蝶如果是從蝴蝶之自因而生的,那麼不做夢也應該有蝴蝶(不是指自然界中的蝴蝶),但事實上,不做夢,也就沒有所謂「夢中的蝴蝶」。 (二)蝴蝶如果是從夢之他因而生的,那麼凡夢皆應能生蝴蝶,但事實上,並非所有的夢都能生蝴蝶。 (三)蝴蝶如果是從蝴蝶之自因和夢之他因相合而成的共因而生,那麼,既然自因和他因分別都不能生蝴蝶,兩者相合又怎能生蝴蝶? (四)蝴蝶既不是從自因和他因而生,也不是從自他共因而生,那麼就應該是從無因而生,然而,無因則無果,無因又怎能生蝴蝶呢? 通過以上的「四句推撿」,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夢中的蝴蝶」是不生的,因而是虛幻不實、了不可得的。佛教認為,宇宙萬法就如同「夢中的蝴蝶」,若以「四句推撿」加以考量,那麼它們亦皆不生,皆了不可得。 二、《中論》對「四句推撿」的探討 《中論》立「八不中道」來破宇宙萬法。所謂「八不中道」,即是指: 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 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③ 《中論》認為,在這「八不」中,「不生」是主導,統領其他「七不」,它說: 「不滅者,若無生,何得有滅?以無生無滅故,余六事亦無。問曰:不生不滅已總破一切法,何故復說六事?答曰:為成不生不滅義故。」④ 這段話明白地告訴我們,「不滅」源自于「不生」,因為諸法若「不生」,又何來諸法之「滅」?可見「不滅」乃是「不生」的題中應有之義。再者,諸法若是「不生不滅」,那諸法自然也就沒有「常」、「斷」、「一」、「異」、「來」、「出」這「六事」 ,也就是說,「不常不斷」、「不一不異」和「不來不出」這「六不」亦是「不生不滅」的題中應有之義。既然如此,那《中論》何故還要立「不常不斷」、「不一不異」和「不來不出」這「六不」呢?這是不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呢?非也!在「不生不滅」後再立「六不」,那是「為成不生不滅義」,換言之即,立「六不」乃是為了把「不生不滅」中的含義更充分更個性化地表達出來。比如,關于「不常不斷」,《中論》曰: 「有人不受不生不滅,而信不常不斷,若深求不常不斷,即是不生不滅,何以故?法若實有,則不應無;先有今無,是即為斷。若先有性,是則為常,是故說不常不斷,即入不生不滅義。」 可見,「八不中道」中的「八不」之間並不是一種並列的關系,而是一種包含的關系,即「不生」中本就包含著「不滅」的意思;「不生不滅」中本就包含著「不常不斷」、「不一不異」和「不來不出」的意思。因此,在「八不中道」中,「不生」是總綱,其他「七不」其實是對「不生」作進一步解釋的注腳,是為綱服務的目,整個「八不中道」呈現為一個扇形的義域,如圖一: 不 生 不生不滅 不常不斷 不一不異 不來不出 因為「不生」是「八不中道」的總綱,所以《中論》在用「八不中道」破宇宙萬法時,實際上是在用「不生」破宇宙萬法--這是《中論》的核心內容;而《中論》所謂的以「不生」破萬法,其實質乃是用「四句推撿」來證明萬法之「不生」,它說: 「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 「諸法不自生」指的是諸法不從自因而生;「亦不從他生」指的是諸法不從他因而生;「不共不無因」指的是諸法既不從自他共因而生,也不從無因而生。諸法不從自因、他因、共因和無因而生,「是故知(諸法)無生」,「無生」者,即是「不生」也。《中論》還通過下面這段話申述了「四句推撿」的含義,它說: 「不自生者,萬物無有從自體生,必待眾因。復次,若從自體生,則一法有二體,一謂生,二謂生者。若離余因從自體生者,則無因無緣。又,生更有生,生則無窮。自無故他亦無,何以故?有自故有他。若不從自生,亦不從他生,共生則有二過,自生他生故。若無因而有萬物者,是則為常,是事不然。無因則無果,若無因有果者,布施持戒等應墮地獄,十惡五逆應當生天,以無因故。」 《中論》只是在理論上對「四句推撿」作出了歸納和解釋,至于如何將「四句推撿」應用于實際以破某某法,或證明某某法之「不生」則在《中論》中沒有提及。下面就讓我們轉而來具體地看一下「四句推撿」的一些應用實例。 三、智顗對「四句推撿」的應用 智顗(538-597)是中國佛教天台宗的創始人,他在《摩訶止觀》中闡述了圓頓止觀的「十乘觀法」原理。「十乘觀法」中的第四項是所謂的「破法遍」,即遍破種種心法(「破法遍」中的「法」是特指心法而言)。智顗所用來破心法的工具就是「四句推撿」,即他以「四句推撿」來證明心法之「不生」從而破掉心法。智顗說: 「通用龍樹四句,破令盡淨。若一念心起,即具三假, 三假如前說。當觀此一念,為從心自生心?為對塵生心?為根塵共生心?為根塵離生心?」 這里的「龍樹四句」就是「四句推撿」,因為龍樹在《中論》中闡述了「四句推撿」的思想;「一念心」是智顗對心法的一種形象化的稱呼,因為他認為各種各樣的心法都是眾生「一念妄動」的結果。「一念心」有時也作「一念」、「一念陰妄心」或「介爾陰妄一念心」 。 在智顗看來,「一念心」本是虛假不實、了不可得的,但眾生無明,總執「一念心」為實有,于是,智顗遂站出來破「一念心」以開啟眾生。智顗從兩個角度來破「一念心」,一是以「三假」來破「一念心」,此證「一念心」是假的,從而破掉「一念心」 ;二是以「四句推撿」(即他所說的「龍樹四句」)來破「一念心」,此證「一念心」是「不生」的,從而破掉「一念心」。以「三假」破「一念心」,這與本文主旨無關,此不贅述,但看智顗如何以「四句推撿」破「一念心」。 按照「四句推撿」的邏輯要求,智顗先立四個設問: (一)「一念心」是「為從心自生心」嗎?即「一念心」是從「一念心」之自因而生的嗎? (二)「一念心」是「為對塵生心」嗎?即「一念心」是從「塵」之他因而生的嗎?所謂「塵」,即是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也叫「六境」,系指眾生所面對的一切外境。 (三)「一念心」是「為根塵共生心」嗎?即「一念心」是自他共因而生的嗎?按「四句推撿」的規則,這里的自他共因應該是「一念心」之自因和「塵」之他因相結合而成的共因,但智顗卻說是「根」與「塵」相結合的共因,這兩種說法之間有矛盾嗎?回答是沒有矛盾的,因為,所謂「根」,即是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而「六根」乃是「一念心」之寓所,離開了「六根」,也就找不到「一念心」,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六根」即「一念心」,「一念心」即「六根」。「六根」是「一念心」的「六根」,同時「一念心」也是「六根」的「一念心」,「六根」與「一念心」是「一而不二」的統一體。因為「六根」即「根」 與「一念心」有著這樣密切的關系,所以智顗所說的「根」與「塵」的共因實際上也就是「一念心」與「塵」的共因。 (四)「一念心」是「為根塵離生心」嗎?即「一念心」是「根」與「塵」相離無因而生的嗎? 依據上述這四個設問,智顗對「一念心」進行了「四句推撿」,其具體過程如下: (一)「一念心」不從自因而生 智顗說:「若心自生者,前念心為根,後念為識,為從根生心?為從識生心?若根能生識,根為有識故生識?根為無識故生識?根若有識,要識則並。又,無能生所生,根若無識而能生識,諸無識物不能生識。根既無識,何能生識?根雖無識而有識性故能生識者,此之識性是有是無?有已是識,並在于根。何謂為性?根無識性不能生識。又,識性與識為一為異?若一,性即是識,無能無所;若異,還是他生非心自生,如是推求,畢意知心不從自生。」 前文已言,「一念心」與「根」有著密切的關系,即「根」是「一念心」的寓所。智顗在這里又提出了一個「識」的概念,這個「識」也與「一念心」有著密切的關系。根據引文,這個「識」顯然是指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和意識之「六識」 。「六識」是「六根」對「六塵」而起的,具體是:眼根對色塵起眼識,耳根對聲塵起耳識,鼻根對香塵起鼻識,舌根對味塵起舌識,身根對觸塵起身識,意根對法塵起意識,圖示如下: 六根: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六塵: 色 聲 舌 味 觸 法 六識:眼識 耳識 鼻識 舌識 身識 意識 如果說「六根」是「一念心」的寓所,那麼「六識」便是「一念心」的表徵,因為「一念心」並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它總是或表現為「一念眼識」,或表現為「一念耳識」,或表現為「一念鼻識」,或表現為「一念舌識」,或表現為「一念身識」,或表現為「一念意識」。從這個意義上講,「六識」即「一念心」,「一念心」即「六識」,「六識」是「一念心」的「六識」,「一念心」是「六識」的「一念心」,「六識」與「一念心」同樣也是「一而不二」的統一體。至此,我們可以說,「六根」、「六識」和「一念心」這三者乃是一個「三合一」的統一體,如果把「一念心」比作一棵樹,那麼「六根」便是樹根,「六識」便是樹冠。因為「六根」、「六識」與「一念心」有著如此密切的關系,所以智顗把證明「一念心」不從「一念心」之自因而生的推撿過程等價地轉換成證明「一念心」不從「六根」、「六識」而生的推撿過程,再等價地轉換成證明「六識」不從「六根」而生的推撿過程。這個「六識」不從「六根」而生的推撿過程是這樣的: 1、如果「六根」能生「六識」,或「六識」能從「六根」而生,那麼,「六根」是本具「六識」而能生「六識」呢?還是「六根」本不具「六識」也能生「六識」?如果「六根」本具「六識」,那麼,「六根」既然已本具「六識」,那還用再生「六識」嗎?可見,「六識」並非從「六根」而生。再者,如果「六根」本不具「六識」也能生「六識」,那麼,那此本不具「六識」的事物(比如石頭、花草等)也能生「六識」,而實際上這是不可能的。總之,不管「六根」本具還是不具「六識」,「六根」都不能生「六識」。 2、「六根」本具或本不具「六識」都不能生「六識」,那麼作為一種中間狀況,「六根」是不是可能具有「識性」而能生「六識」呢?智顗認為這也不可能,因為所謂「識性」就是「六識」的「識性」,「六根」若具「識性」,實際上也就是具「六識」。前面已言,「六根」具「六識」意味著「六識」不從「六根」而生,據此可知,「六根」即使具「識性」亦不可能生「六識」,更何況「六根」不具「識性」! 根據以上兩條推撿,智顗得出了「六識」不從「六根」而生的結論,而這個結論,實際上也就是「一念心」不從「一念心」之自因而生,因為「六根」、「六識」與「一念心」這三者是一體的。 (二)「一念心」不從「塵」之他因而生。 智顗說:「若言心不自生,塵來發心故有心生,引經云:有緣思生,無緣思不生。若爾,塵在意外,來發內識,則心由他生。今推此塵為是心故生心?為非心故生心?塵若是心,則不名塵,亦非意外,則同自生。又二心並則無能所,塵若非心那能生心,如前破。若塵中有生性是故生心,此性為有為無?性若是有,性與塵並,亦無能所;若無,無不能生。如是推求,知心畢竟不從塵生」。 「一念心」既不從「一念心」之自因而生,也就是「一念心」不從「六根」、「六識」而生,既然如此,那麼「一念心」是不是從「六塵」而生呢?智顗認為「一念心」亦不從「六塵」而生,其推撿過程如下: 1、「六塵」如果就是「一念心」本身,那麼「一念心」從「六塵」而生實際上也還是從「一念心」之自因而生,而不是從「六塵」之他因而生;「六塵」 如果與「一念心」共存于一體,那麼兩者遂無能所分別,「六塵」亦不可能生「一念心」。「六塵」 如果與「一念心」沒有任何關系,那麼「六塵」也不可能生「一念心」。 2、是不是「六塵」中有「生性」而能生「一念心」呢?非也!「六塵」中如果真有「生性」,那麼「六塵」與「生性」之間遂無能所之別。「六塵」與「生性」之間既無能所之別,「六塵」又何以能生「一念心」呢?再者,「六塵」中如果沒有「生性」,那麼「六塵」當然也就不能生「一念心」。 根據以上兩條推撿,智顗得出了「一念心」不從「塵」之他因而生的結論。 (三)「一念心」不從「一念心」與「塵」的自他共因而生 智顗在推撿「一念心」不從「一念心」與「塵」的自他共因而生過程中,將「一念心」具體化為「六根」,並論證「一念心」不從「六根」與「六塵」的自他共因而生,他說: 「若根塵合故有心生者,根塵各各有心故合生心?各各無心故合生心?若各各有,合則兩心生,墮自他性中。若各各無,合時亦無,譬如鏡面各有像故合生像?各無像故合生像?若各有像,應有兩像;若各無像,合不能生。若鏡面合為一而生像者,今實不合,合則無像,若鏡面離故生像者,各在一方則應有像,今實不爾,根塵離合亦得如是。如是推求,知心畢竟不從合生。又根塵各有心性,合則心生者,當檢此性為有為無,如前破。」 如果「一念心」是從「六根」與「六塵」相合而生,那麼,究竟是「六根」與「六塵」中各各含有「一念心」故而兩者相合能生「一念心」呢,還是「六根」與「六塵」中各各不含「一念心」兩者相合也能生「一念心」?若是「六根」與「六塵」各各含有「一念心」,那就不存在兩者相合生「一念心」的問題,因為原本就存在兩個「一念心」;若是「六根」與「六塵」都不含有「一念心」,那兩者即使相合也不能生「一念心」,這就好比有兩面鏡子,如果兩面鏡子中各有像,那麼兩者相合應有兩像;如果兩面鏡子中都沒有像,那麼即使兩者相合也不可能有像。依托這個比喻,智顗斷定「一念心」不從「六根」(「一念心」)與「六塵」自他相合的共因而生。 (四)「一念心」不從離「六根」與「六塵」的無因而生 智顗說:「若根塵各離而有心生者,此是無因緣生。為有此離?為無此離?若有此離,還從緣生。何謂為離?若無此離,無何能生?若言此離有性,性為有為無?若性是有,還從緣生,不名為離;若性是無,無何能生?如是推求,知心畢竟不從離生。」 如果離開了「六根」與「六塵」也能生「一念心」,那麼這「一念心」便是從無因而生。然而,細想一下,「離」本身不也是一種因緣嗎?不也是一種生「一念心」之因嗎?可見,「一念心」從「離」而生,其實質還是從因緣而生,而不是從無因而生。反過來,若無此「離」,無何能生?也就是說,無「離」亦不能生「一念心」。再者,是不是「離」有「生性」而能生「一念心」呢?「離」若有「生性」,那麼這「生性」也是因緣,從而「離」有「生性」而生「一念心」還是從因緣而生,而非從無因而生。「離」若無「生性」,那麼,既然無「生性」,「離」又何以能生「一念心」呢?如此這般地反復推撿,智顗認為「一念心」亦不從無因而生。 經過以上看起來頗為複雜的「四句推撿」,智顗論證了「一念心」不從自因、他因、共因和無因而生,即「一念心」之不生,從而從「不生」的角度破了「一念心」,這就是智顗所創立的「十乘觀法」破法遍方法之一。 四、代結語:梶山雄一對「四句推撿」的評述 梶山雄一在《龍樹之邏輯》一文中把「四句推撿」稱為「四句否定」,並對其作了如下的評述,他說: 事物,不管是什麼樣的,不管是在哪里的,一定不由自身而生,不由其他東西而生,不由自他兩者而生,又不由無原因而生。 所謂事物由自身而生,譬如壺由自身而生,其意思指原因與結果完全是同一。所謂由其他的東西而生,是結果由與它不同的東西而生,譬如壺由黏土而生,這黏土對壺來說,是一他者。此中,原因與結果是在相異的關系中。 倘若原因即是結果自體,與結果是同一的話,則便會出現「壺由壺自身而生」的不合理說法了。又,倘若這同一性是生起的作用的本質,則壺便會恆常地無限地繼續不斷由其自身生起了。但如原因異于結果,則兩者變得無關系了,故壺當亦可以由絲而生了。絲與黏土,對于壺來說,都是他者,故是相同哩。 此中,《中論》的思想家亦結合著數論學派的學說來解釋「由自身而生」一點。這學派主張有萬物的根本原因,這亦當說為是質量性的世界原因。這根本原因若與作為個人的靈性的純粹精神--這是複數的--相交涉,則會使自己變異,以世界中任何東西的姿態展現出來。金塊雖變為王冠、神像、灑器,但卻恆常不失其自身的本質;根本原因亦是那樣,它存在于所有東西中,而不變其本質。依這個思考方式,原因與結果可以說是同一的。不過,這學派只認為原因變異為結果,而以結果的形態展現出來,並未如龍樹那樣,說事物由其自身生起。龍樹在《中論》(1·1)頌中說「由自身而生」時,大抵是考慮過數論學派的意思的,但他並未具體地忠實地重複這個意思;他是把「由自身而來的生起」一事,還原到最素樸的、最具有原則性的形態而加以批判哩。 關于(由他物而來的生起)亦可同樣說。勝論學派認為,當原因集合而成結果時,這結果完全是新的,原來不存在的。因此,黏土之于壺,絲之于布,都是他者。不過,這學派亦未說結果是由完全無關系的人者而生起。相反地,它說是由他者生起,這他者具有生起結果的可能性或潛力。 數論學派的自因,勝論學派的他因,對結果來說,都不是絕對的自身,絕對的他者,無寧是,它們又是自身又是他者哩。可以說,這與作為第三原因的「自他二者」是一致的。所謂自他二者,即是在很多原因中,有某東西是其自身,其他東西則是他者的意思。換言之,這即是在很多原因與條件的集合的意思,或是一個原因,其中一部分是自己,另一部份是他者的意思。 對于原因的集合一點,龍樹提出這樣的問難。在這個集合全體中,一個一個的部分中,都找不到結果;此中,原來不存在的結果,是怎樣生出來的呢?《中論》的(1·1)頌的注釋者以為,「自他二者」這第三原因,由于具備有第一的自因與第二的他因所有的困難,故亦不能成立;他們的說法,是理所當然的。 至于那些不存在于多數的原因、條件的集合中的東西,作為結果而生起,可視為「沒有原因而生起」的情況。沒有原因而生起,即是由「又不是自身又不是他物」而生起;這等于由非存在而生起。事物由非存在或偶然地生起,並不是因果關系的合理解釋。 注釋者清辨作這樣的解釋:所謂無因即含惡因,家有惡妻的男子嘆息說:「我沒有妻子哩」,便是這種情況了。基于這樣的解釋,清辨即把一些論點,視為第四種的無因生的情況而批判之。這些論點包括以神或純粹精神、根本原因、時間等為萬物的原因的思考方式與以事物都是自然地形成的偶然論。此中,我們可以看到清辨時期(六世紀)學界方面的說法和中觀派與它們的論爭。不過,月稱反對清辨這個注釋,他以為這些惡因應列入自他因中,並應該受到批判。
注釋: ①、 指世間的種種有生、住、異、滅四相的「有為法」,而非指「無為法」(也就是「空」)。 ② 、比如丁福保在《佛學大辭典》中解釋「四句推撿」詞條時就是這樣做的,他說:「以自因、他因、共因、無因之四句推撿有為法,以證諸法之不生不可得也,例如夢為蝴蝶,此夢中之蝶,若由自生,則無夢,蝶可自生;若由他夢而生,則夢常生蝶;若蝶之自因與夢之他因,自他俱生,則自他各無生因,何由相合得生;若無自他而生,則如虛空,並無自他可常生蝴蝶,如是而推,諸法便為不生不可得也。」(見丁福保《佛學大辭典》,上海書店1995年12月版,第756頁中、下)佛學家以「夢中的蝴蝶」為例來解釋「四句推撿」,極有可能是受《莊子·齊物論》中的「莊周夢蝶」故事的影響,該故事曰:「昔者莊周夢為蝴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適志與,不知周也。俄然覺,則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夢為胡蝶與?胡蝶之夢為周與?周與胡蝶,則必有分矣,此之謂物化。」 ③、 《大正藏》第30卷,第1頁中。 ④ 、同上,第1頁下。 、星云大師說:「八不,主要在破眾生的自性執,也就是說,緣起的諸法,其當體性空不可得,但是凡夫、外道及有所得的行者不能體認一切法空,總執有實在性的法,從常識上的實在,到形而上的實在,不能超脫自性妄見。此自性見,在時間上,即有常見、斷見;在空間上,則有一見、異見;在時間的運動上,則有去、來執;在法的當體上,則有生、滅執。」參見星云編著《佛光教科書·2·佛教的真理》,台灣佛光出版社1999年10月版,第152頁。 、《大正藏》第30卷,第1頁下-第2頁上。 、同上,第2頁中。 、同上。 、《大正藏》第46卷,第63頁下。 、智顗有所謂的「一念三千」之說,意思是眾生的「一念心」即具三千種世間。所謂「介爾」,形容一念心之極微弱。湛然《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五之三曰:「介者,弱者,謂細念也」。 、所謂「三假」即是「謂因成假、相續假、相待假。法塵對意根生一念心起,即因成假;前念後念次第不斷,即相待假;待余無心知有此心,即相待假。上因成約外塵內根;相續但約內根;相待,豎待滅無之無,又橫待三無為之無心也。」(見《大正藏》46卷63頁上)簡單地說,因成假系指「一念心」是由根塵「因緣和合」而成的,無自性故而為假;相續假系指「一念心」是前念後念相續,沒有定性,故而為假,此猶如西哲名言「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面對相續流動的河水,我們難以把捉到;相待假系指「一念心」總是相待于別的東西而言的,故而為假,若是離開了相待的東西,便無所謂「一念心」,這就好比長是相待于短而言的,若離開了短,也便無所謂長。 、《大正藏》第46卷第63頁下-64頁上。 、而不是指「八識」。「八識」是唯識論中的一個核心概念,它由「六識」(叫「前六識」)再加上第七末那識和第八阿賴耶識所組成。 、《大正藏》第46卷,第64頁上。 、同上。 、同上。 、見吳汝均編著《佛學研究方法論》,台灣學生書局民國72年3月版,第289-292頁。這里是全文照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