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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基于事實的假設推理框架(莊朝暉)

一個基于事實的假設推理框架

作者:莊朝暉

摘要:本文從Poole的信念出發:非單調性並不是邏輯系統的問題,而是假設集的問題。接下來介紹了現量、比量和因明論的概念,並把它們分別對應為事實、邏輯和假設推理系統。文中認為,因明論提供了一個演繹推理和假設推理的統一框架,並使用因明論解釋了Hampel悖論。接著,文中給出了因明論的形式化定義和若干定理,重點基于「可誘導」和「可允許」這兩個概念。在這個框架的基礎上,因明論相對Poole系統的優點被討論,因明論的非單調性質和辯論性質被討論。

  關鍵詞:因明論;歸納邏輯;假設推理;可誘導的;可允許的;不一致的非單調性;辯論系統   1 基于事實的假設推理   首先,我們考察經典的三段論:「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蘇格拉底是人,所以蘇格拉底是要死的。」這里說的「所有人」是什麼意思呢,它包含了什麼?如果我們定義「人是一種會死的……」,那麼「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顯然是對的。但是,當「要死的」並沒有在「人」的定義中出現時,我們憑什麼說「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在我們地球,是否在某個地方住著不死的人?在人類的未來,是否有可能有人不死?在其它宇宙空間,是否有一些可稱為「人」的,它們也不會死?這一切對于人類都是未知的,我們不能證明,我們也不能否證。對于我們來說,真正科學的態度只能對這一切存而不論,像胡塞爾一樣用括號暫時括起來。如此來說,談「所有」是一種虛妄,我們最好把「所有」用括號括起來。

  我們只能談我們可以說的東西。當我們說「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我們說的是我們身邊的張三、李四、王五等都是要死的。或者我們可以這樣說,「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是我們從張三的死、李四的死、王五的死等歸納得出的。當我們所說的「所有」限定在張三、李四、王五等人身上時,我們說的是事實。但當我們所說的「所有」推廣在某些未死的人身上,未知的人身上,無限多的人身上時,我們的「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只能是假設。

  這個假設之所以至今還成立,是因為我們還未曾發現它及其推論的反例。這個假設之所以獲得我們每個人的承認,是因為在我們每個人的身邊都未曾發現它及其推論的反例。

  但如果在某一天,我們發現有人不死,那麼我們必須修改這個假設。同樣,如果某一個人發現有人不死,他也將修改他的知識。   我認為,在知識的增長進程中,往往是由歸納產生了一個理論,再應用演繹進行推廣。如果在演繹出來的定理不符合某些極端的情況(也就是被證偽),這時候就再來個更高層次的歸納,然後再應用演繹進行推廣……歸納可以發現新知識,演繹可以推廣新知識和否證新知識。

  如果出現矛盾,那並不是演繹系統的問題,而是知識集(或假設集)的問題。如果我們說「所有的人的都是要死的」,但後來卻發現有一個人不死。問題並不是出在我們的推理過程中,而是出在我們的假設上。這正是Poole[1]的觀點。

  Poole[1]雖然提出了一種基于事實的假設推理機制,但仍然存在以下缺點。首先,它的可能假設集與事實集可以是不一致的,這不符合直觀。其次,它的推理系統中沒有誘導機制,假設是不足令人信服的,也不符合人類認識自然的規律。其三,它的推理系統中只有演繹部分,沒有歸納部分,不利于對知識發現的整個過程進行描述。

  而因明論,正是可以克服以上缺陷的一個推理框架。   2 因明論簡介   因明是佛教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2]因明是梵語「希都費陀」(Hetuvidyā)的意譯,「因」指推理的依據,「明」即通常所說的學;因明,就是印度古典邏輯中佛家所發展起來的關于推理的學說。因明是大乘佛教的「五明」(即五門學問)之一。因明大致可分為古因明和新因明。陳那是新因明的代表人物,《因明正理門論》[3]是陳那的代表作,玄奘法師于公元649年譯成漢文。近年來,巫壽康[4]用羅素、懷特海《Principia Mathematica》一書中的一階邏輯系統對因明論進行了嘗試的描述。本文的因明理論主要基于陳那的《因明正理門論》。   《因明正理門論》的推理是使用宗因喻的三支論式,例如:   宗:聲是無常   因:所作性故(所作:是造作出來的)   同喻:有某個所作見彼無常,猶如瓶等;   異喻:若是其常見非所作,猶如空等。   其中,宗為要推出的結論。宗的主詞稱為宗有法,宗的賓詞稱作宗法。如上例中的「聲」即是宗有法,「無常」即為宗法。   上例可以解釋為:「我認為聲音是無常的,原因是聲音是造作出來的。存在有某個造作出來的是無常的,猶如瓶子等(同喻),並且凡有常的都不是造作出來的,猶如虛空等(異喻)。」

  一個正確的因明推導要滿足「因三相」的條件:「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這里的同品指有宗法性質的事物;異品指無宗法性質的事物,有興趣的可以參見文獻[5]的「以一階邏輯試釋《因明正理門論》」及相關資料,我們這里給出「因三相」的直觀示例。在上例中,「遍是宗法性」指「所有的聲音都是所作的」,「同品定有性」指「存在某個所作是無常的」,「異品遍無性」指「所有有常的都不是所作的」。

  注意到,因明論的三支論式與三段論是有點類似的,但它們又不盡相同。三段論並沒有推導出新知識(在演繹封閉意義下),而因明論的目的是推導出新的知識。三段論是完全的演繹系統,而因明論則含有相當的歸納成分。因明論要求的「遍是宗法性」與三段論是類似的;而「異品遍無性」解釋中的「所有」並不是指一般意義上的全稱量詞,而指的是經驗范圍內的「所有」。如果把「異品遍無性」解釋中的「所有」理解成一般意義上的全稱量詞,那麼因明論就包含了三段論。但差別正在于此,這里的「異品遍無性」指的是當前經驗下的「異品遍無性」。在此經驗意義下,結論是不能用三段論的演繹推理可靠得出的,而還需要同喻來誘導,也即這里的「同品定有性」。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所有的聲音都是所作的」沒問題,問題就出在能不能說「所有所作的就是無常的」。三段論假定這是成立的,演繹推理水到渠成。而因明論並不認為我們可以確定「所有所作的就是無常的」。注意到,所作的外延比聲音的外延大。我們還在討論聲音是否無常的時候,就認為所作的就是無常的。這確實是有點循環論證的味道。鑑于此,因明論把因明推理規定為:與當前經驗事實一致的、並有同喻的例證。「異品遍無性」決定了推理與當前經驗事實是一致的,「同品定有性」又進一步例證了這個推理的可能性,誘導了這個推理。

  3 現量、比量和因明論   陳那在《集量論》[6]里寫道:「量唯二種,謂現、比二量。聖教量與譬喻量等皆假名量,非真實量。何故量唯二種耶?曰:由所量唯有二相,謂自相與共相。緣自相之有境心即現量,現量以自相為所現境故。緣共相之有境心即比量,比量以共相為所現境故。除自相共相外,更無余相為所量故。」量為知識的來源之義,這里說的就是知識的來源只有兩種,一種是現量,一種是比量。約略來講,現量就是感覺直接認識的知識,現量是感覺活動。而比量是通過判斷與推理間接得到的知識,比量是概念活動。比量認識共相一般,現量的對象永遠是特殊個別者。一般來講,現量相對比量更有說服力。在舍爾巴茨基的《佛教邏輯》[7]里,還有對現量和比量更細緻的分析。而因明學,提供了一個通過現量和比量獲取知識的統一框架。

  當比量在現量內工作時,比量接近于演繹推理。當比量在現量外工作時,比量接近于假設推理。比如,當我們說「所有的人都會死」,如果「所有的人」指的是現量內的張三、李四、王五等人時,我們是在進行演繹推理。當「所有的人」超出了現量范圍時,使用「所有的人都會死」這條規則,我們是在進行假設推理。這兩種區別還未得到重視,一般把這兩者都歸為演繹推理。本文的工作,建立于這兩種區別的基礎上。

  4 用因明論來解釋Hampel悖論   [8]對于歸納問題,Hampel提出一個Hampel悖論,又稱為烏鴉悖論。它的內容是這樣的。設我們要證明一個假設:所有的烏鴉都是黑的。這個假設邏輯地等價于另一個假設:所有非黑的東西都不是烏鴉。原則上,每個與假設一致的實例都提供了對該假設的支持,或者說增加了該假設的可信度。于是,每發現一只黑烏鴉就增強了我們對第一個假設為真的信心,每發現一個非黑的非烏鴉則增強了我們對第二個假設的信心。由于這兩個假設是邏輯等價的。于是,發現一枝白粉筆、一個紅鞋子、一顆綠色的卷心菜等等都可以使我們更相信所有的烏鴉都是黑的,由于這種推理方式違反常識,所以稱為悖論。對于Hampel悖論,Hampel本人認為,這雖然看起來違反常識,但實際上並不是悖論。簡單來講,常識錯了。對于Hampel悖論,還有其它的觀點。Schoenberg認為白粉筆、白鞋子等只是與第一個假設相容,即不矛盾,而並不是支持該假設。我們可以分成四種情況:黑烏鴉、非黑烏鴉、黑非烏鴉、非黑非烏鴉。造成悖論的是後兩種情況。它們的共同特點是均非烏鴉。因此不但和第一個假設相容,而且和下列兩個假設都相容:「所有的烏鴉都是白的」、「所有的烏鴉都是非黑的。」這兩個式子都是第一個假設的對立面,由此可知,不說支持而說相容是合適的。它們起的作用相當于投票中的棄權者。

  接下來,我們用因明論來分析一下Hampel悖論。如果我們定義烏鴉為一種「黑色的……」或者我們把「所有的」限制在已知事實集上,這時候假設「所有的烏鴉都是黑的」顯然成立,它的邏輯等價假設「所有非黑的東西都不是烏鴉」因此也成立。這時,白粉筆、白鞋子等確實支持了這個假設。這時是Hampel的解決方法。但問題是「所有的烏鴉都是黑的」還只是一個假設,並不是鐵定的真理。這個假設在當前事實集下是對的,並不表示這個假設將永遠成立。當未來我們發現一只非黑的烏鴉時,這個假設就不成立了。基于它只是個假設的認識,Schoenberg的解決方法就出現了。第一個假設「所有的烏鴉都是黑的」只是一個假設,我們只是暫時認為它是對的,這個假設還有待進一步地確認。發現一只新的黑烏鴉確實可以加強該假設的可信度,但發現白粉筆、白鞋子等並不支持這個假設,而只是與這個假設相容。用因明術語來說,新的黑烏鴉是「同品有因性」,白粉筆、白鞋子等是「異品無因性」。「同品有因性」增強了假設的可信度,「異品無因性」則保證了假設的可能性(即不矛盾)。「同品有因性」的越多假設的可信度越強,「異品無因性」的越多假設的可能性越強   參考文獻:   [1]David Poole. A Logical Framework for Default Reasoning[J].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36:27-47, 1988.   [2]沈劍英.因明學簡論.全國邏輯學討論會論文選[J].1979   [3]陳那,玄奘法師譯.因明正理門論[M].大藏經   [4]巫壽康.《因明正理門論》研究[M].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4.10   [5]莊朝暉.《思拷者手記》[M].中國文聯出版社.2003   [6]陳那著, 法尊譯解. 集量論[EB/OL].http://www.jcedu.org/fxzd/ym/b1-1.htm#1   [7]舍爾巴茨基著,宋立道,舒曉煒譯.佛教邏輯[M].商務印書館.1997   [8]陸汝鈐著.人工智能(下)[M].科學出版社.2000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